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厮磨-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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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到衣柜前,拿出一件酒红色丝绒吊带长裙,和黑色的高跟鞋。对着镜子补了妆涂上暗红色的口红。
她像一只月夜下叛逃的妖女,混入了酒吧。
这一夜,不知多少男人要丢了魂。
今天拿到通知书……不,应该是昨天,她真的很开心,很想和一个人分享自己的快乐,人生中的每一个节点她都想和他分享。
昨天和谭时在一起很开心,他真的很纵容她,宠她,带她去她想去的一切地方,只不过她笑得越明媚,心脏就越空虚,就像此时此刻,周围吵闹的重金属音乐和人影散乱,她身处其中,但内心却越来越空虚。
那个位置,是别人填不满的。
端着酒杯的手腕轻摇,乔眠坐在吧台前看着调酒师眼花缭乱的动作。有无数次,她想过回去,回到他的身边继续做他的小公主,就以这样的身份继续贪恋那份温暖。
可是……乔眠自嘲的笑了,性感的吊带下,她摸了摸左肩的疤。
回去做什么?
看他和林郁晨恩爱白头吗?
。
夏晟闻一直让沈云黎找个助理,但沈云黎拒绝了,他不习惯有这样的职位在自己身边待着。而公司怕沈云黎刚出院过于劳累,这次出差又多了两个人跟着他一起。
在巴黎要待一周,今天是工作的最后一天,明天就要回国了。傍晚下班后三个人一起回了酒店。按照Zero出差订酒店的标准,沈云黎独自一间,另外两个同事一间。
回到房间,沈云黎把今天的工作梳理了一下,正要关上电脑,房门被敲响了。
灰色的地毯上,沈云黎穿着酒店的一次性拖鞋缓步走到玄关,隔着房门就听到了同事聊天的声音,他打开门。
“沈总,明天要回国了,所以我们今晚想去逛逛,一起去吗?”门外的同事,都已经换上了休闲便服。
“我这里还有一点工作,你们去吧。”不出意料的,沈云黎像往常一样拒绝了。
“嗯好的,您注意休息按时吃饭,要不然Frank会骂我们的!”其中一个比较活泼的同事笑着说。
沈云黎唇角微抿:“给同事带礼物的话,算我账上。”
“既然您这么说我们就不客气了!”门外的同事玩笑道,临走又嘱咐了一遍,“您可一定得按时吃饭,我打电话让他们送到你房间。”
“好,知道了。”扶着门框的手从深蓝色衬衣中露出漂亮的腕骨,沈云黎垂眸笑了,“有事打电话给我。”
“您放心没事的,您一会儿好好休息吧。”
两个同事离开,沈云黎关上房门。他往玻璃杯里倒了杯温水,坐在沙发上安静望着落地窗外的迷离夜景。
同事都挺不错的,但不论是国内聚餐庆功宴,或者像这次的出差,沈云黎几乎不参加他们的活动。有他在,他们会不自在。
所谓高处不胜寒,可能就是此刻站在灯光与月光的交织下,披了一身清辉的男人吧。
吃过晚饭,沈云黎独自出了酒店。
以前,他总出差来法国,而她每次都不开心,闹着要跟他一起来,但每次都害怕坐飞机。沈云黎无奈,每次都拍很多照片,每次都把行程压到最短,然后尽快回家陪她。
沈云黎一个人走在街头,很多地方他都给她拍过照,亚历山大三世桥,巴黎圣母院,上次来的时候还没被烧毁。
水中映着河畔两侧的灯光,沈云黎站在桥上,晚风吹着男人墨色的头发,一如他的双眸那般深沉。
也是一年前,他站在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夜晚。她说她想看巴黎浪漫的夜景,沈云黎就和她在人来人往的桥上视频。
她娇嗔的笑,他现在都记得深刻。
或者说,她每个样子他都记得。撒娇的,胡闹的,生气的,乖巧的……明明没有刻意想,她却在他的心里扎了根。
沈云黎拿出手机,怔怔地望着手机屏幕上那个名字——
“甜甜,甜甜……”
那么柔软,那么软。
明明知道她的手机在家里放着,在她书桌第一排抽屉的那个格子里,但沈云黎还是拨了视频电话。
一个不存在任何希望的奢望,果然就成了灰。漫长的等待音,像是世界都停止运转,只剩下他在等她。
最后还是挂断了,沈云黎放下手臂,轻轻摸索着屏幕上那两个字,甜甜,甜甜……
就这么走着,沈云黎忘了时间,等他意识到已经过了很久时,已经凌晨了,夜晚的风很舒适,他竟然不是很想回去。
无论多么繁华浪漫的都市,在夜晚都会变得安静寂寥。很多门店已经关门了,现在还热闹的,大多都是酒吧。
沈云黎望着霓虹闪烁的灯牌,慢慢走了进去。
。
乔眠坐在吧台前,喝了很多酒,但是还不到醉的地步,这种半醉的朦胧下,想沈云黎没那么难受,因为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她可以告诉自己再喝几杯,醉了就不疼了。
当年在学校总是吸引男生目光的女孩,现在长大了,从清水芙蓉变成了吸引精魄的妖女,酒吧三分之一的目光都落在了乔眠身上,有人上来搭讪,乔眠都拒绝了。
但忽然,腰上多了一只男人的手。
乔眠眉头微皱,只不过下一瞬鼻间传来男人熟悉的味道,她惊喜地回头,望着他黑亮的双眸。
“怎么回来了?”
谭时将她从吧台的椅子上抱下来:“误了航班。”
因为穿着高跟鞋不方便,乔眠顺着他的力气下来:“不是凌晨的吗?”
将她手里的酒杯放回吧台,谭时抚着她的唇:“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
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在怪她太磨人。
“怪我吗?”乔眠娇嗔地躲进他怀里。
“怪你。”谭时手臂嵌在她腰上,“以后不准穿成这样出来。”
乔眠笑了,她轻抬下颚,挑衅的意味很明显:“你在的一周不穿,你不在的两个月……你能管得着吗?”
顺势抬起她的下巴,谭时轻轻摩挲着:“乖一点。”
乔眠轻哼一声。
此时此刻,酒吧所有男人落在谭时身上的目光,名字都叫嫉妒。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乔眠忽然想起这个问题。
说来可能不信,两个人相识一年,就算经常一个月不见,但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也有两个月了,更何况两个人还有合作的关系。
但就是这么让人难以置信,他们彼此没有对方的电话,而且都默契的谁都没提。
每次他的出现,都没有丝毫的预兆,要么在她睡意朦胧的床边,要么是她从外面回来时,发现他坐在沙发上的背影。
“我都已经在这里找到你三次了。”谭时笑着说,“下次能不能换个地方。”
“换个地方你还能找到我吗?”乔眠抱着他的手臂,她的意识已经恍惚了,有些站不稳。
“当然能,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谭时将放在她腰上的手往上抬了抬,放到她腋下,让她完全倚在自己身上。
谭时:“走吧,回家。”
乔眠笑着嘤咛:“我没有家。”
谭时微愣:“你喝醉了。”
她没再说话,谭时低头,发现她的目光已经恍惚了,还在低语,然而酒吧太吵他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只抱着她朝门外走去。
沈云黎低着头缓缓走进酒吧,只是刚进来就被人不小心踢到了,余光中有一抹鲜红。
谭时停住脚步,侧了侧身:“抱歉。”
沈云黎微微扭头,余光中一个男人抱着一个衣着妖冶人事不省的女人,刚刚踢到他的,是女人晃在外面的脚。他们已经走过去了几步,女人的身体被他挡住,披散的长发完全遮住了脸。
沈云黎淡淡移开视线:“没事。”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朋友的文:《晚晚》by何缱绻
正文已经完结了,可以大胆跳啦!
沈知昼第一次见到晚晚时,她还不叫晚晚。
小女孩儿穿了只断了半个底的塑料凉鞋,眨着一双水灵清澈的眼,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空洞的像是没有生命。
那一日,毒枭清剿行动大获全胜,他的战利品却是这个小姑娘。
“就叫晚晚吧。”
那之后,别人总问:“晚晚啊,他是谁?”
晚晚都糯糯地答:“知昼哥哥。”
就这么叫了沈知昼十年。
后来,他捏着小姑娘下巴,“晚晚,该改口了。”
“不想做哥哥了,只想做一个很爱你很爱你的坏蛋。”
*
年龄差8岁。缉毒卧底和他的小姑娘
腹黑坏男人x娇软少女;“爱她就像爱生命。”
第64章
命运的车轮轰隆隆的碾过; 不会因为两颗流离失所的心停留。有人挣扎着想逃脱它的束缚,但最终都在厚重的车轮下被碾成枯骨。
女人在另一个怀抱被携着融进月色,男人独自走进喧嚣。
两颗千疮百孔的心继续各自流浪; 越来越远。
。
沈云黎坐在吧台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忽然就变得心神不宁。下飞机的那一刻?走进酒吧的那一刻?又或者是此刻坐在吧台的这一刻?
调酒师调了一杯酒放在沈云黎面前,他刚拿起放在唇边; 忽然想到了医生说的话。
百分之十的死亡率吗?
手腕变得沉重; 他缓缓将酒杯放下,沈云黎忽然很怕死; 或者说; 他很怕死之前都见不到她。
他们之间有六年的回忆,但让沈云黎最苍白无力的,是他们最后都在吵架; 冷战。
酒杯安放在吧台上,被折射出迷人的色彩,沈云黎打开相册,这个相册他已经翻了很多遍,工作累的时候,需要商业谈判的时候; 竞标的时候,还有晚上躺在她床上失眠的时候……
一张一张的翻过去,从成熟明媚到青涩,再到稚嫩; 屏幕最后停留在一张安静的睡颜上。沈云黎的记忆忽然就回到了六年前那天早上。
她像一只小老鼠似的,总在晚上溜进他的房间,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再偷偷溜回去,以为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想到这里沈云黎忽然笑了。
那个无风无浪的清晨,在他床上,她从小女孩,变成了女孩。
沈云黎嘴角挂着笑,很温柔,那是在商界叱咤风云了十年的男人心底最后的柔软。
很多时候你都会看见这样的画面,那个在会议室稳重自持带着几分冷漠的男人,他望着投影仪忽然就笑了,像三月的春风让人舒服,又或者变得更冷,冷得只想让人离他越来越远。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叫甜甜的名字。
他的甜甜。
沈云黎正看着照片手机忽然响了,是夏晟闻的,他缓缓收起笑容。手机屏幕亮着,在吧台上震动,这点动静在酒吧一点都不明显,直到挂断沈云黎都没有接。
总有些东西会把你拉扯到现实中,一个名字,一句话,一段手机铃声。
而沈云黎的现实,他的甜甜恨他。
吧台上那杯酒经过回忆的沉淀,已经浸了毒,在灯光的折射下,静静地诱惑着人的唇舌。对沈云黎来说,那是治愈一切疼痛的良药,他怎么能拒绝?
一杯接着一杯,灌进去的是酒,磨的是人命。
。
叫了出租车两个人回到家,门锁着,谭时望着怀里意识不清的女孩,她身上只一个包,他伸手去找钥匙,却没找到。
谭时轻轻抚摸着她的脸,另一只手臂还放在她的腰上,以防她摔在地上:“宝贝,钥匙呢?”
经过出租车上的颠簸,刚刚又吹了风,乔眠已经没有那么醉了,她挣开惺忪的双眼,笑着对谭时晃了晃手腕,安静的空气里瞬间响起钥匙碰撞的清脆声:“这里。”
昏暗的光线里,她弯起的眼睛星星点点都是笑意,像是盛满了漫天星河,灿烂极了。谭时没看她挂在手链上的钥匙,只深深望着她的眸子。
然后狠狠地吻了下去。
清澈和妖冶的交织,她天生就是勾人的妖精,他一开始就知道。
然而现在,他着迷了。
唇间全是他的气息,时而温柔,时而侵略。这是他第二次吻她,乔眠怔怔地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无动于衷。
她第一次吻沈云黎的时候,在漫天火烧云笼罩的草坪上,她把第一次当做最后一次去和他缠|绵,想要把自己刻进他的生命里。然而,只有她自己拼尽全力。
第二次,在水汽氤氲的浴室,空气都变得稀薄,不知是氧气不足还是彼此情动耳边只有对方的呼吸……那天,他的吻是带着血的,想要把她拆之入腹的狠,那是乔眠第一次看见盛怒之下的沈云黎,然而莫名地,乔眠觉得那才是真实的他,他也想抱她想吻她想和她在一起……
唇间忽然传来一阵刺痛,将乔眠从过去并不美好的回忆中拉回来,她抬头看向刚刚撕咬她的男人,深沉的双眸有几分危险,好像在警告她的不专心。
乔眠自嘲地勾起唇角。
都一年过去了,她还在自欺欺人,她还在做自以为是的梦。
“在想谁?”男人的声音带着沙哑,还有极寒的冷意。
两个人离得很近,呼吸都交缠在一起,乔眠伸出手,微凉的指尖描摹在他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和嘴唇,然后双臂圈着他的脖颈,踮脚狠狠地吻了上去。
她有多爱沈云黎,此刻吻得就有多用力。
他已经结婚了,和其他女人住在一起,一起上班下班,几年后还会有属于他们的孩子……他不要她了。
谭时对她很好,而她也会爱上他。
她像一条脱水的鱼在汲取最后的水,然而谭时扶着她的腰轻轻把她推开了,伏在她的耳边温柔低语:“这么着急?”
两人身体分开的间隙涌进了盛夏的晚风,乔眠眼梢轻轻上扬,不甘示弱道:“你不急吗?”
谭时不理会她的嘴硬,只笑着从她手上取下钥匙,两人才终于进了门。
拒绝了他的搀扶,乔眠脚下有点飘,最终晃晃悠悠地坐到沙发上。谭时倒了杯温水,放到她唇边一点一点喂她。
乔眠抬眼偷偷看他,忍不住咯咯地笑。在她印象里,他从始至终,都像一只生长在黑暗森林里的优雅黑豹,他比沈云黎多了分病态的偏执和癫狂。
但现在,身边这个端着玻璃杯喂她水的男人,又毫无违和感。
“笑什么?”谭时将杯子放到茶几上,让她躺在自己腿上帮她按摩着太阳穴。
轻重缓急的力度很舒服,乔眠抱住了他的腰,躺在他腿上仰望着他:“笑你今天很不一样。”
谭时低头望着她:“哪里不一样?”
而乔眠却不想回答这个问题,环着他腰的手在男人后背暗暗使坏,小手钻进他的衣服里画圆圈:“跟我讲讲关于你的事。”
谭时的动作微顿,又慢慢地连接上来:“想听什么?”
乔眠勾唇:“比赛,摄影,读书,感情,家庭,只要是关于你的。”
将她往怀里抱了抱,谭时凑近她耳边:“看着那么瘦,抱起来好软。”
乔眠笑了:“喜欢吗?”
谭时:“喜欢。”
乔眠依旧勾笑:“喜欢我吗?”
谭时揉了揉她的头发:“喜欢。”
复古吊灯洒下昏黄的光晕,已经凌晨三点了,两个人浑不在意地拥抱着,忘记时间的流逝忘记窗外的风,只静静地聊天。
乔眠忽然觉得,沈云黎也不是那么不可遗忘,如果谭时想跟她在一起,她想她会努力尝试的。
乔眠从沙发上坐起来,以极其暧昧的姿势跨坐在谭时腿上:“那今晚陪我睡。”
她的脸上还涂抹着艳丽的妆,但此时此刻望着他的眼睛却很干净,指腹还轻轻摩挲着他的衬衣扣子。两种极端的美在她身上杂糅在一起,明明是他发现的这只妖精,然而现在他却有些降不住她。
谭时轻轻蹭着她的脸庞:“我中午的机票要回国。”
慢条斯理地解着他的衬衫扣子,乔眠动作微顿,将最后一颗扣子解开,直至露出男人健硕的胸膛,乔眠缠人地圈住他的脖子:“不能不回吗?”
薄薄的衣料隔不住彼此身体的温度,谭时黑眸愈来愈沉,他舔了舔嘴唇,轻轻抚着她的后背:“很快就回来了。”
乔眠望着他的嘴唇勾笑:“中午回国跟今晚陪我睡有冲突吗?”
两个人亲密无间的姿势,谭时抚着她后背的动作忽然停了,那本红色封面的书籍静静摆在桌子上,他的目光落在红色封面上的那两个字,然后缓缓移到她脸上。
“宝贝,我……有一个交了很多年的女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还有一更,晚上八点左右。如果以后没有特意说加更,应该就一天一更~
谢谢老公扔了1个火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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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冯今天也很开心扔了2个地雷
谢谢?君?君?Queenie?扔了2个地雷
谢谢“瘾病?”灌溉营养液+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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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冯今天也很开心”灌溉营养液 +5
谢谢“诗宝”灌溉营养液+4
第65章
乔眠抚摸着他喉结的手顿住; 目光落在男人的颈间,像是静止了。
许久,她才抬眼; 她看着男人熟悉又陌生的脸; 她想再看一遍,仔仔细细地看一遍。但隔着层层叠叠的迷雾,她终究是看不透。
乔眠从他身上起来; 坐在旁边的沙发上; 点了支烟。
“喜欢我?”
柔软和温度一并消失,谭时忍不住皱了眉; 他抓住她的手; 出乎意料地她没有反抗,这略微舒缓了他的不安。
但谭时偏头,却发现夹着香烟的她那么不真切; 迷离朦胧中仿佛下一秒她就会消失,谭时不由握得更紧了。
“喜欢。”
望着窗外的夜色,乔眠懒懒地笑了:“想和我在一起?”
她冷静的反应,不吵不闹,谭时很意外,或者又不意外。揽着她的肩头将她拉进怀里; 谭时低头:“在一起有很多方式,不一定非得结婚。”
“情|妇吗?”香烟燃烧地愈来愈短,微红的烟头烫到食指,乔眠浑然不觉; 她望着男人的眼睛,平静说出那两个字。
情|妇。
那么淡然的双眸,却让他感到皮肤刺痛,她冷静的可怕,谭时忽然有些慌:“宝贝,我……”
“你们在一起多久?”
乔眠打断了他的话,她远不像表面这么云淡风轻,她甚至不想听他多说一个字。
谭时眸光深沉,他望着女孩年轻的脸庞,凝视了很久。
“十年。”
乔眠愣住,世界仿佛突然就安静了,而她脸上终于不那么平静,惊讶,无力……随后她缓缓移开视线,忽然就累了。
十年?
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而很多事情,在时间面前都变得苍白,无法抗衡。
她失力靠在沙发上的样子,谭时忽然很心疼,一片一片枯萎的样子,他并不陌生,一年前刚来巴黎的她也是这个模样,像素描铅灰下的玫瑰,灰败。
谭时知道,这一年她并不是痊愈了,她只是把自己藏了起来。
而现在,因为他,她又变成了那个样子。
再也没有一年前发现镜头素材的兴奋快感,此时此刻,谭时只剩下了心疼。
将她两指间夹得烟掐灭,大掌放在她的脑后,谭时强迫她看着自己:“宝贝,我喜欢你,所以不想骗你,如果你还想跟我在一起,我会护你一辈子,如果不想,我不会强迫你。”
平静的双眸渐渐冷若冰霜,乔眠终于愤怒了:“谭时,喜欢两个字你不配!”
这才是谭时想象中的反应,但当这一幕真的发生了,他却又无所适从。最先开始,他以为她是某个男人圈养的宠物,却不想她是夹杂着风雪的彻骨干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厨房烘焙的面包和饼干……她总会给他惊喜。
“你还太小,将来有一天你会懂得。”谭时温柔抚摸着她的头发。
“懂你们的虚伪肮脏和背叛吗?那我一辈子都不想懂。”凌厉的字眼,乔眠想将这些字变成刀往他心里捅。
此时此刻,谭时真的变成了他口中的温柔模样,对乔眠无尽包容,包容她的坏脾气,包容她的胡闹与愤怒。
桌子上的高脚杯倒挂着,谭时倒了点酒,轻轻摇晃:“你喜欢这件红色丝绒的吊带裙,也喜欢柜子里的那件牛仔裤,昨天出去玩的时候,那件黄色波点裙子你也很喜欢。其实人跟物都是一样的,一个人为什么非得被另一个人占有?喜欢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它是不受控制的,就像我喜欢你。”
为什么能把背叛说的那么冠冕堂皇,乔眠再也没有一丝笑意,冷笑都不复存在,她倔强地扬起下巴:“喜欢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因为它是唯一的,彼此是对方的唯一。”
她浓烈的情绪落在眼里,谭时笑了,好像在笑她的单纯幼稚:“那我这么问你,这么多年来,你最喜欢的东西或者人,喜欢了多久?”
乔眠沉默了,随着他的话脑子里立即浮现出沈云黎的脸。
最喜欢的,沈云黎,喜欢了六年,没有任何身份,偷偷喜欢了六年,不知道还会喜欢多久。
乔眠以为谭时是她的转机,以为她终于可以从沈云黎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上天怎么会这么轻易放过她,她是被受诅咒的人。到头来不过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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