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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军队-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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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安息吧。林赛的伤是致命的,如果没这份情报支持着他,他早就死了!”
流云背过身,擦掉眼中的泪水,转身对众人说道。
作为一个职业军人,流云见惯了血腥,习惯了死亡,来这个大陆后更是近乎麻木了。但是,这个以信念和死神抗争并最终胜利的士兵,却让他流下了第一滴泪。
“看看这份染血的情报!都给老子记住,是他,林赛,黑鹰的英雄,舍弃生命救了我们!他不想我们死,我们就得活下去!”流云看完情报后,把手高高举起,大声吼道。
所有的人,都流泪了。
紫文成扑倒在林赛的身前,痛哭着以头撞地。
良久,他忽然站起,怒目圆睁,一把抽出腰间长刀,直指天际,仰天大骂:“狗日的!黑鹰永远不死!天要亡我,老子就劈了老天!”
赫达小心地脱下林赛地战甲,然后拆开,收了起来。
林赛的尸体最终被火化掉了。
“这里不是他的故乡,他无法在此安息。火化吧,把骨灰扬在风里。英魂不远,终能寻找到回家的路!”流云道。
第二日,黑鹰停止了在哈达尔行省内的军事行动,开始向西行军,奔向西斯与阿斯曼的边境。
林赛送来的情报显示,阿斯曼左路军第二师已脱离主战场,由北面进入哈达尔行省,独立骑兵一师已经进入纳达城,阿斯曼新组建的“狼军”正由南进入哈达尔省,目前在向边境运动。
流云在详细地分析了情报后,立刻明白了敌人的企图。以二师、独立骑兵师的力量,迫使黑鹰西逃,进入边境部队和“狼军”的攻击范围,再以二师、独立骑兵师的大军,构成两重包围圈,全歼黑鹰。
“好,既然如此,我们就配合他们一次,向西去!”
在这种情况下,流云却出人意料地向黑鹰下达了西进的命令。
“阿斯曼人,看来大家心境相通啊!好吧,那我就先走一步,在前面等着你们了!狼军,我倒是要看看,你们奈何得了黑鹰不!”
骑在马上,流云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似乎意味着:狼与鹰的搏弈,就要到来了!
第一百零二章最后的士兵
(今日单位有事;所以更新较晚。二更;可能在凌晨补上;愿意等的朋友请关注。小布向久候的书友致歉!)
黄昏,夕阳下的巴特那城沉浸在一片血色之中。
巴特那城,是火云帝国南部仅次于罗兰要塞的坚城。十年前,阿斯曼大军由此攻入火云帝国腹地,一直打到帝国燕云行省。战争结束后,火云帝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全面提升巴特那城城防,同时抽调精兵强将驻扎于此,以确保在阿斯曼大军来袭之时,巴特那城守军坚守待援。
十年之后,当阿斯曼大军来袭,帝国亲王临阵叛乱,陷入了三十万阿斯曼军队的包围中。巴特那城城守苦战一个月,也没有等到援军的到来,再一次成为孤城。
城头上、墙身上,处处都是班驳的血迹和一道道长长的血痕,犹如画家用蘸满鲜血的笔,轻轻泼洒,又一笔一笔重重地拉下。这些有生命绘成的色彩,再配以千疮百孔城墙,成为了见证巴特那守军顽强抵抗的最好画卷。
这已是巴特那被围困后的第三十天了。黄昏来临之时,阿斯曼大军终于停止了攻击。战场,一时便静寂下来。
城墙上,疲惫不堪地守城士兵,软软地靠着墙,或者直接躺在地下,让紧张了一天的神经和**暂时放松一下。很多士兵的身上都有伤,但这一刻,疲倦已经让伤痛远离了他们麻木的身体。战死者的尸体已经被收走了,侥幸活下来的人,则等待着无休止的战斗和死亡的降临。一个靠着城墙的老兵,扭过头从箭垛里望着远处连绵的阿斯曼军队营帐,目光悲伤而又绝望。
城墙下,到处都是阿斯曼士兵的尸体。这些人,有的是从城头跌下粉身碎骨,有的是被开水浇在身上皮开肉绽,有的则是在登上城头时,被守城士兵乱分刀尸抛到城外,死状极其可怖。一队队的敌军士兵,正往来于战场和远处的荒野,将这些尸体搬运出去,然后焚烧。一些伤员,在战友的搀扶下,痛苦地呻吟着,缓缓离开了战场。
荒野中,冲天而起的火焰,像死神张开的狰狞大嘴,将那些不久前还是活蹦乱跳的年轻生命从世间带走,只留下一丢灰烬和缕缕轻烟。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曾经是父母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女友的情郎、儿女的父亲,是亲人眼中最重要的人。可在这里,他们不过是阿斯曼将军手中的一把武器,是巴特那城头飞溅起的一缕血花。
格林将军站在城墙上,默默地望着远方,这位帝国老将心中,涌起了英雄末路的悲凉。
格林出身平民,没有任何依仗,完全是靠着战功从士兵一步步走到将军。在三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他经历了无数场战争,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早已习惯了死亡和流血。十年前的燕云一战中,他追随炎天千里破敌,同样也身受重伤,但仍以带伤之身杀敌无数。此战后,他被炎天推举为巴特那城的守将。
“看来,帝国已经不可能再来救我们了!将军,属下就要前来追随你了!”格林看着城外四面围得如铁桶般的敌人军营,不由地发出一声长叹。
约瑟夫亲王大军神秘消失后,当晚巴特那便被阿斯曼大军围困。从那时起,格林就知道,帝国发生了不寻常的事。但因和外界无法联系,他至今仍不知道亲王已叛乱,炎天复活并担任帝国元帅。作为一个老将,他知道战破是早晚的事,也因此心中充满了痛苦和迷茫。痛苦,是因为对军人来说,莫过于眼睁睁地看着敌人的铁蹄从自己身上越过,去蹂躏身后的国土和民众,那是种耻辱。迷茫,是因为在大陆战争史上,有不少将领据城死守,把民众都逼上战场,城陷被敌人屠城,他为巴特那城的居民担忧。
“将军,城内守军只有三千人不到了,其中一千人还是伤员。城内居民已经断粮了。”副将雷斯特走到格林的身边,沉声报告着。
“军粮还有多少?”
“军粮还能支持三个月。”
“那开仓向百姓放粮吧。”
“这”雷斯特犹豫了。对于巴特那城守军来说,这些粮食能让他们坚持更长的时间。一旦向民众放粮,那势必影响守城的时间。
“按我说的去做吧。我们没有多少士兵了,留着也没有用。我们坚守巴特那城了一月,相信已为帝国赢得了准备的时间。”格林苦笑道。
雷斯特领命而去。
“我是一个军人,我守护的是国土和民众。也许这座城市会被攻下,但帝国早晚会收复它,我必须为这座城市保留一分生机。”格林叹道。
阿斯曼军队在随后的两天里,向守城部队发动了猛攻。三千名守城官兵,仍然奋战在第一线,伤亡持续增加。第三日,格林将军被流矢击中,身负重伤,巴特那沦陷。
当城门缓缓打开之时,这座让无数阿斯曼军人饮恨的城市,终于向敌人低下的高贵的头颅。
右路军统领兰顿将军带着胜利者的微笑走进巴特那城时,准备采摘胜利果实时,却惊讶地看到:城门后面的街道上,四名士兵,抬着一具担架静静站立着。担架上,一个穿着整齐军装的人,面朝下躺着。在这些士兵脸上,看不到一丝失败者的沮丧和痛苦,每个人神情都很平静。
一名老兵未意其他三人放下担架,然后走到了兰顿将军身前。
“将军阁下,格林将军死前留下最后遗言:‘巴特那失陷,我死后无颜再见苍天。你们把我放在担架上,面朝下抬出城去,若敌方将领不解恨,可拿我的尸体出气,但求不要伤害城内百姓。战争,毕竟是军人的事。’我们四人,是将军的亲兵,也是巴特那城最后的士兵!我们死后,希望这座城市不再有人流血!”
士兵说完,举刀自刎。站在他身后的三名士兵,也同时举起手中的刀剑,自刎身亡。
兰顿将军看着眼前的一幕,久久无语。
“传我军令,入城后不得惊扰百姓!同时,将格林将军与这四人厚葬!”
巴特那城之战,格林将军率三万守军,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死守城池一月零三天,自城守将军格林以下,守军全部壮烈牺牲。阿斯曼军队也在这一战中,付出了损失六万人的代价。然而,格林将军至死都不知道,帝国并没有放弃他们。罗兰要塞的第五军团,两次向巴特那城派出援军,但都被右路军的部队挡住。如果格林将军组织居民拼死抵抗,也许还能等到援军到来。但是,为了民众的生命,他放弃了这种努力。
巴特那沦陷了,格林将军也因为没有组织民众进行最后的抵抗,而倍受争议,也引出了后来被热议的一个话题:在强大的敌人面前,保民和守土,哪个更重要。但“巴特那最后的士兵”这个悲壮的称呼,却永远进入了火云帝国的历史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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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大行山上
(恢复更新;请大家原谅小布让你们久等了!)
在流云率军向西行进的同时,罗曼行省境内,另一支部队向西到达了目的地――大行山。大行山位于普里塞利城以西,在火云帝国与西斯王国的边境上。说是一座山,其实是一片地势复杂的山区,其间群山起伏,但山势较为平坦,山间多坡地和水田,有很多民众生活在山间。
“绯儿,你为什么要留在三团?”陪着花绯泪走在山间,雷洛不解地问道。
“大叔,你有没有发现,水姑娘变了?”花绯泪出神地看着山腰上正在搭建房屋的三团官兵,没有回答雷洛的问题,反而出言问道。
“嗯,她的变化确实变化。我发现,副团长龙云、黑鹰的拿仑多,很多事情都要事先和她商量,好像都以她为核心。”
雷洛点了点头。
这里已经是大行山的腹地。三团进山后,便选了一处地势较为险要,易守难攻山峰,作为三团的立足之地。士兵们这两天正忙着搭建房屋,构筑一些简易工事,看来是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了。
“若我没猜错的话,流云不在,她现在才是这支部队真正意义上的领头人。哼!那个家伙,想来是没在她身上少下功夫,楞是把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女孩子,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从花绯泪的话中,雷洛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酸味,于是便笑道:“哦,既然这样,你更应该去找他啊。何必留在这里,看人家风光呢?”
“我本来想设法进入阿斯曼帝国,寻找他的下落,但听了水姑娘的话,才打消了自己的想法。他临走之时,带着黑鹰的主要力量突围,而且威利也说了,没有发现战死的黑鹰队员的尸体,他们应该能成功地逃掉。这个家伙,还没走时,就把三团的将来都安排好了,更不会不给自己留后路的。再说了,好人不命长,祸害存千年,他就是个祸害!”
花绯泪向雷洛解释着,说到后来,竟然有些气恼。
“那我们留在这里,能做什么?”雷洛道。
“在河边小镇上,水姑娘找我聊了很久,也告诉我很多事。现在这里的官兵,多数是黑鹰和三团的骨干力量,也是他最后的一点家底。他临走交待过,如果他们成功脱险,若不能回到帝**中,就来此山中暂时潜伏下来,逐步恢复力量,重建黑鹰和三团。可是,他不是生意人,他哪里知道,做什么事都需要花钱,更何况这样的一支部队。何况,黑鹰的训练需要魔法师、魔晶石、制式黑鹰战甲,我若不帮他们,这一切恐怕都很难实现的。”
花绯泪悠悠地叹道。
“绯儿,大叔平时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人。这些年来,你所受的累,你吃过的苦,你经历的艰辛,大叔都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但是,我一直都为你骄傲,为罗曼家族有你这样一个继承人感到欣慰。今天,大叔要劝你一句:想做的事,就放手去做吧,不要有太多犹豫和顾忌。”
“我知道的,大叔。绯儿做的事,还从来没有做不到的。你说,我几时让你失望了呢?”
花绯泪静静地看着不远处一些盛开的野花,脸上浮现出一抹动人的微笑。
在山谷里的一间民房内,三团的军官们聚在一起,召开了三团脱险后的第一次会议。对于三团来说,这次会议是其整个发展历程上最重要的一次转折,是曾经的“流氓团”向后来的“铁军”迈出的第一步。在这次会议上,也正式确立了水灵儿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在三团作为流云代言人的地位。而她随后宣布的很多决定,对后来罗曼行省的战局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只是,当时参加会议的人,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更多的是担心三团未来的命运,担心着下落不明的团长。
“塞普镇一战,三团伤亡较大,但在团长的掩护下,我们的骨干力量仍然较完整地保存下来了。我们当前要做的,就是很快地重新振作起来,恢复三团的战斗力,完成黑鹰的重组,并积极地支援前线作战。团长临行前告诉我,他对三团脱围后的构想和打算,都已经告诉了水姑娘。下面就请水姑娘代团长宣布几项决定。”
龙云看着水灵儿,目光里充满了鼓励。水灵儿在三团的公开身份,是团长的秘书。虽然大家都搞不懂这个称呼是什么意思,但都是男人,心里可是雪亮的。如果不是水灵儿后来的一系列表现,让他们为之叹服的话,可能水灵儿在他们眼里,永远只是依附于贵族身边的一个花瓶式的女人。即使这样,流云身边的这些人,后来升官后,都养成了带个美丽女秘书的习惯。
“突围前,你们的团长叮嘱了几件事,现在就由我代他向大家宣布。”水灵儿有些紧张,深吸了口气,才缓缓地说道,“第一件事,是由三团二、三两个大队,抽调五百人,由拿仑多指挥官负责,完成对黑鹰的重组和训练。罗曼家族花绯泪小姐将为黑鹰提供最大的支持。第二件事,在大行山期间,恢复三团的力量,补充新兵,并对三团编制一些调整。原大队,一律简称营,中队,称为连,下辖排和班。黑鹰中队,编入三团,暂称为独立营。在一大队原有人员的基础上,重建一营,其余两个大队,分别改为二营、三营。第三,在大行山上,建立三团的基地。三团战斗力恢复后,要积极发动民众,在沦陷区内不断寻找战机,集中兵力,蚕食敌人的有生力量。”
“团长请大家务必记住一句话:士兵来源于民众,就要立足于民众,为民众去战斗牺牲。军队,是保家卫国的力量,而不是贵族手中的武器。一支军队,如果得到帝国民众的支持,那将是不可战胜的。”
会议结束后,大行山中顿时热闹了起来。
水灵儿、花绯泪,两个与流云关系密切的女人,在他下落不明时,第一次展开了亲密的合作。在龙云的陪同下,水灵儿顶着巨大的压力,扮演起了流云在三团的角色。而花绯泪则开始着手为三团筹备各类物资。新组建的黑鹰,在拿仑多的带领下,跟随黑鹰的老队员们,开始了残酷的训练。汉诺和查理两人,也被水灵儿安排去发动群众,招收新兵。
罗兰西部地区的沦陷了,但民众反抗的意志并没有消失,只是暂时被强大的敌人压抑住了。三团,便犹如一颗火星,落在大行山上,点燃了沦陷区民众心中对祖国浓厚的感情,走上星火缭原的道路。
第一百零四章绝地反击(上)
“老赫啊,我发现了,你真的是够阴够狠够无耻。”紫文成一边摆弄着手里的才削出来的木刺,一边看着正在陷阱中忙着布置的赫达,感慨地叹道。
“嗯,但至少有一个人比我强。”赫达头也不抬地应道。
“谁还比你强哦?你看看这片树林里,哪里不是你搞出来的死亡陷阱?这人要撞上,还能活着跑掉?”
“你别忘了,这都是头儿教的。”
“呃,头儿你别提他,提到他我头痛!你虽然得到了他的真传,但你和他确实没法比!”紫文成听了赫达的话,苦笑道。
“你看我这身战甲上的小白点,知道多少一个不?一百金币一个!天啊,二十三个,他数得好清楚,就这样扣了我二千三百个金币!搞得我感觉当时敌人的每一箭,不是射在战甲上,而是射在我的心上了。”
紫文成说着,痛苦地扶摸了下自己身上的黑鹰战甲。自从被扣了钱后,他走路都异常地小心,生怕战甲上再被挂过半点痕迹。
“嘿嘿,等这遍树林都布置完后,这里就是一个完美的猎杀场!游戏就要开始了!”赫达起身拍拍手上的土,从陷阱里爬了出来,阴阴地笑道。
在他身前,一个几米深的巨大的陷阱里,仰天埋着数十根尖利的木刺,要若掉进去,难保身上不被扎出十个八个的眼。赫达拿出一张细线织成的网,和紫文成一起,把网盖在坑上,然后洒上一些树叶和枯枝,又细心地抹去了周围的痕迹。
“谁要是选择在丛林里和你战斗,那绝对是找死。”
紫文成说完,便紧紧地跟在赫达的身后,向其他几组队员走去,检查其他陷阱的布置情况。
率军西行时,流云便派赫达先行到边境一线进行侦察。赫达的侦察后来报:阿斯曼已经在边境上集结了大量的边防部队,几个重要的通道上,都有重兵把守。其中,有一处相对较弱,仅有三千余人,但体型都颇为强壮,怀疑是情报中的狼军。
流云接到赫达的情报,笑着对艾佛森道:“他们用了一个很笨但很实在的办法,就是扎个大口袋,处处缝死。针对黑鹰善于偷袭的特点,却又留下一线生机,企图将黑鹰引上真正的死路。”
“那该怎么办?黑鹰和他们对上,有没有胜算?”艾佛森问道。
“如果没有林塞的情报,我绝对会选择走这条容易点的路。看来,阿斯曼指挥这场围捕的人,对我们研究得很透。看了情报里关于狼军的描述,我敢说黑鹰要是正面对上这样的一支部队,绝对讨不了什么好。这一次,我才真正体会到,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有时所有的计谋,都是很苍白的。”流云叹道。他又想起自己针对亲王和阿斯曼帝国的计划的失败,心中第一次生起了对力量的强烈渴望。
“明知道是个陷阱,我们也避不开了。看来,只有拼命一击,或许能杀出一条血路。只要进了西斯境内,我想我们就容易脱身了。”
“艾佛森大哥你不用担心。其实我之所以西进,就是因为从这里走,代价会最小,我已经为黑鹰找到了一条退路。”流云笑道,“我怎么会带黑鹰正面冲击狼军呢?我这个人不喜欢硬拼,我只喜欢阴人!”
“哦?难道你有办法了!”艾佛森眼中闪过一丝喜色,急急地问道。
流云附在艾佛森耳边低语了半刻。
“天啊,这样的办法你也能想到。我们再逃掉,恐怕敌人会真的以为黑鹰长了翅膀!”艾佛森听完,感慨地说道。
“阿斯曼领军的人不简单,看来敌人对我们是相当地看得起呢!我们走归走,不过走前我倒想试下,狼鹰相遇,到底是狼咬到鹰的咽喉,还是鹰啄瞎狼的眼睛!”流云坏坏的笑容,让艾佛森生出了一种预感:狼军可能要倒霉了。
随后,流云便率部向狼军直直地奔去,在距离狼军阵前十余里时,潜伏进了一片森林之中。这片森林的西南,是狼军防守的边境要道,西北是一条大江,北面是哈达尔行省与博帕尔行省交界处的一座大山。
进了森林后,流云就吩咐赫达带人,开始在森林中大量布置各类陷阱。
“乔伊斯将军,各路大军都到什么地方了?”进入伊萨卡镇后,白衣女子一面查看着遇袭后的兵站,一面向乔伊斯问道。
“回特使,二师已经在博帕尔行省与哈达尔行省交界处设防完毕,防线西达边境,南与独立骑兵一师相接。独立骑兵师已经在黑鹰的东面和南面完成了包围。狼军也已经在边境通道上,按你的要求布署好了。”乔伊斯的回答干脆利落,显然对这些布置早已了然于心。
白衣女子满意地点了点头:“好,命令二师和独立骑兵一师缓慢向前推进,两师之间,不要留下任何空档,逐步缩小包围圈,逼迫火云军队从边境突围!”
“是!”
乔伊斯走后,白衣女子心里感觉有些失落。
从寒战一战开始,她就对这个战鹰感觉有些好奇,因为他手中掌握着,大陆最神秘、最富传奇色彩力量。塞普镇一战后,她更对战鹰和其手下表现出来的惊人战力感到吃惊。而后,黑鹰在阿斯曼境内转战千里,闹得哈达尔行省鸡犬不宁,终于让她生出了亲临前线,一见战鹰的冲动。但她没想到,她只用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将战鹰和他的手下逼入了绝境之中。
“难道,他只有这么一点本事?狼军的可怕,他们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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