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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不识月-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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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什么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它就是红色的苹果啊!
同理,她看到那些照片,就知道分别有正红色、草绿色和土黄色三个人。其中的土黄色是清晰的,就是她见过的孙茂远。
问她到底是怎么分出来的?
看到就分出来了啊!
红的、绿的、黄色,差别那么大,怎么可能分不出来?
她又不是色盲!!!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这些跟我相亲相爱的赞助商们~
是的,上面这位就是许嘉大大!她的新文《公主病重度患者》也在连载中!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 林檎!
因为通感症的问题,今天编辑特意来跟我确认我写的到底都市言情还是幻想言情,如果女主有超能力的话,就要换到另一频道去。所以,我再次要郑重声明:
熊小时她没有超能力!
她只是一个严重的通感症患者!
她的每一种症状,我都是在现实中找到了对应的案例后才写的。
比如她听到声音的同时嘴里产生味道,现实案例就是英国布莱克浦市的詹姆斯万诺顿。
而看到字母、数字会感觉到颜色,则是大多数通感症患者都会产生的最基本的症状,随便举个例子:小说《洛丽塔》的作者纳博科夫就经常跟他的母亲争执字母”b”是黄褐色还是橘红色的,”t”属于淡黄绿色还是浅蓝色,他和他母亲都是通感症患者。
在知乎上也有非常多分享自己通感症经历的回答,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去查一下,可能会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第16章
16
但何阅却没有再问。
他拿着熊小时分出来的三摞照片,潦草地翻了一遍,很快就有了发现。
那是4月28日,下午三点,他跟在郑辉后面,拍照跟踪。
中途,郑辉进了一家小饭店。由于那家饭店太小,进去很可能会引起郑辉的注意,于是他就等在了外面。之后,不到5分钟,郑辉提着袋吃的走了出来。他继续拍照跟踪,直到郑辉回家。
但这段在他印象中非常平常跟拍出的连贯照片,却被熊小时分成了两部分:
郑辉进小饭店前的照片,在正红色的那摞里。
郑辉从小饭店出来后的照片,在“馕”的那摞里。
丝毫不差,没有一丁点对不上的地方。
他在递出所有的照片前,特意把顺序混得很乱,她不可能知道这些照片的拍摄日期和前后顺序。所以,只有一种可能——
郑辉那个王八蛋,在小饭店里和别人交换了。
而眼前的这个小短腿,真的能看出这些照片里人的不同。
妈的。
不爽。
干了两年,还是第一次被坑成这样。
他把照片收起来,下巴扬得更高了。
“这个馕,是你什么人?”
熊小时:“当事人。”
“律师?”
“嗯。”
“什么律师?”
“刑辩……”
砰!
门被猛地关死。
“走开!”
门里的人大叫。
“老子这辈子最讨厌的职业就是律师!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
熊小时愣了愣。
我也是啊!!!
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
她正想敲门表忠心,手都抬起来了,门却忽地又被打开。
一看就是进行过一份心理斗争,连头发都挠得跟鸡窝似的何阅敞开了门:“进来。”
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回去。
等熊小时绕着满地的纸箱子、踩着乱飞的狗毛跟着他走到沙发前,他蹲坐到沙发上:“我也想知道一些事情,信息交流一下吧。”
说完他立马又瞪着警告她:“交流归交流,不该问的一概不准问!”
接着,他可能是觉得自己的态度不过友好,于是又放缓了语气:“相对应的,对于你不想说的,我也不会追问。”
“所以,你先说说看,你的当事人是谁?”
熊小时站定着看了他一会儿。
“你大概还没搞清楚情况。”她说。
虽然很想接近他,也很希望能和他有很好的关系,但那都是她的私事。
而现在,他们两个人的交集是公事,所以她必须要确保两个人至少站在平等的交流地位上,不然很容易就被他糊弄过去了。
公事和私事,熊小时向来分的十分清。
“相对应这种事,前提是双方掌握的信息等价。而先提问的人,一定是掌握信息量多的那个。”
“我想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其中几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她盯着他的眼睛:“但你想知道的,应该比我更多吧?”
辛巴跳上沙发,坐到何阅的旁边,把他弹得也晃了晃。
但他仰着脸落在熊小时脸上的目光却没有一丝晃动。
要说他这几天对小短腿的印象呢,不外乎就是:
傻不拉叽。
胆子特小。
做饭好吃。
又闹又吵。
但好像并不只是这么几点。
他插着兜弓着腰跳到地面,然后动作流畅地站了起来,极具压迫力地凑到熊小时眼前:
“小姑娘,你是哪家律所的刑辩律师?”
熊小时从文件夹的袋子里抽出一张名片,正面朝下地向他递过去。
但就在何阅快要接住的瞬间,她立马抽回名片,向他伸出了另一只手,一本正经:“相对应的?”
何阅又看了她两眼,转身。在几个纸箱子跟前转了转,他最后选准了一个,蹲下去埋头扒拉了一会儿,找出个名片盒,从里面拿出一张名片,然后,扭头,嗖地一丢。
哎呀。不小心丢太高了。小短腿肯定接不到。
但就在幼稚如同大班小朋友的何阅的报复快要得逞的时候,本来躺在沙发上快要睡过去的辛巴突然跃下,狂奔着一口把因为熊小时太矮没够到而即将飘到地上的名片咬住,然后慢慢跑到熊小时跟前,仰着头把名片叼给她。
何阅:…………
而本来腰板挺直的熊小时一看到辛巴用嘴对着她,一下子又有点怂了。
她胆战心惊地尝试着向辛巴的嘴边伸出手,咬着牙心一横,一把将名片抽走。
……
……
呼。安全。
有了这次平安的经历,她狂跳的心稍微平静了一点。
看辛巴还站在原地没走,熊小时试着捏住她自己名片的小角,把这张名片也递到了辛巴的嘴边,然后看着它顺利地被叼走。
只是,被赋予了送信使工作的辛巴在咬住她的名片后,就慢吞吞地扭头,跳回了沙发。
卧倒。
睡觉。
…………………………
蹲在原地等它送名片的某个人深吸一口气站起来。
他一步一步缓慢又沉重地走到沙发前,从它的嘴里一把把名片抢了出来。
然而,在看了一眼名片上面的鸽子图案后,何阅身上的沉重一下子消失了。
他用着一种高高在上的轻蔑语气:“我这辈子最讨厌的职业就是律师,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刑辩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大悟律所的刑辩律师!”
熊小时:“……”
你是在针对我吧?
你就是在针对我吧?!
没等她把心里的呐喊通过表情表露出来,何阅慢悠悠地又开了口:“而且,你这不是律师啊。”
他把名片正面转向她,指着上面印刷的几个字,一个一个地念出来:
“律、师、助、理。”
说完,他顿时趾高气昂起来。
还以为真是那个破办公室里的执业律师,差点被唬过去了。
“你们那个破部门成天赔钱还没关闭吗?”
“竟然还能接到案子真是不容易啊!”
一句接一句,尖酸刻薄得不得了。
但是熊小时的内心毫无波澜。
因为她也是这么觉着的!
不管律师水平怎么样,就光看他们这半年接的案子数,刑事办公室能坚持到现在还没关闭,真的是非常不容易了!到底为什么还没关闭呢?!
于是,她不仅没被何阅的讽刺击退,反而边在心里无比赞同着何阅的话,边面不改色地把那张只有“何阅”两个字和一串电话的、不知道能不能算是名片的卡片放进口袋。
接着,她把已经被何阅扯出地球大半圈的话题拉了回来。
“要是我没猜错,在我发现以前,你一直把三个人误当成是一个人。但你以为的那一个人,并不是我的当事人。所以,你想知道我的当事人是谁、想知道他为什么会被你误认成另一个、还想知道整件事的前因后果,而得到这些答案的途径,目前只有一种,就是去问我的当事人。但他现在人在看守所,除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就只有他所聘请的律师或者律!师!助!理!也是就是我,才能去问他。”
她这一通猜测准确、条理清晰、连着重点都用语气表明了的话说完,何阅的气势有点熄火。
他坐回沙发,一把一把摸着辛巴的毛,不出声。
熊小时也坐进何阅身边的沙发。
“现在,信息多的一方是我。即使我只是个律师助理,你也只能从我这里获得信息。”
“所以!”
她学着刚才何阅的语气,扬起下巴,“你先说说看,这些照片是怎么回事?”
“辛巴。”
何阅拉过辛巴,搂住它的脑袋,就像拿着个大炮筒一样对准熊小时。
“咬她!”
作者有话要说: 先来感谢赞助商的大力支持~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 闲人很忙!
第17章
17
周日一整天,熊小时都过得鸡飞狗跳。
由于真实地见识到了何阅的日常生活,她因为“他的声音没有味道!”而对他产生的好感度直线下降,几乎只比楼上那个声音是嚼碎胡椒味的小探员高出一个小拇指头。
他活得实在是……
太邋遢了!!!
搬过来也快一个周了,连辛巴都知道把自己的食盆和玩具堆到一起,他的大部分的东西却都还放在纸箱里。
东西到处乱放,要用的资料全都不知道在哪儿。好不容易找到,刚用完,又随手乱丢,第二次再要用,还是找不到。
在熊小时看来,何阅简直有种神奇的魔力,一碰就会把东西变没。
…………
吧啦吧啦何小魔仙。
他怎么不把自己也变没呢?!!!
在眼睁睁看着他把两张重要照片随手塞到屁股下面以后,熊小时终于崩溃了。
“走开!”
她抡起靠垫:“不要再碰它们了!”
由职业产生的强迫症让她根本无法在这种环境下和何阅共事。
熊小时撸起袖子,拿出当年帮指导老师整理文书的认真劲儿,从她的家里拿来了一堆的文件袋和夹子,把所有的资料连分类带整理,一样一样整齐地收纳起来。
但何阅还总捣乱,每过一会儿,就会拿着各种问题反复地问,以此来验证她的通感症。
比如:
“星期三是什么色?”
“撒着金粉的橘黄色。
”星期五是什么色?”
“接近黑色的深紫色。”
“星期一是什么颜色?”
“很浅的、戴着灰调的粉色。”
5分钟后——
“星期三是什么色?“
……
最后,还是熊小时拔出了她裁纸用的笔刀,何阅才偃旗息鼓,和辛巴肩并肩蹲在角落里悄悄说她的坏话。
但这些就算了,最烦人的是,两个人正事刚说到一半,何阅突然跑过去摸摸辛巴的肚子。
“辛巴,你是不是饿了?”
“天呐,你的肚子都瘪了。”
“如果不是我的手指昨天受了伤,我今天就能用剩下的食材给你做咖喱了。
熊小时:………………
考虑到她在两人的交锋中处于劣势,为了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她只能用着何阅家崭新的锅碗瓢盆,给他煮了盆米饭,又炖了锅咖喱。
是的,她现在处于劣势tat
别看她之前说得好像她掌握的信息有多了不起,那其实都是虚的。
只说现在,她除了知道照片三人中的一个人是孙茂远以外,其他的可以说是一概不知。
至于“我可以帮你去问我的当事人”这句话,她自己心里更是压根没底。
孙茂远可是连案发时在哪儿都不肯说呢,再加上上次结束谈话时的恶劣气氛,能不能再获得他的信任都得另说。
而何阅,看着又飘又浮,幼稚到让人捉摸不透,但却是最典型的不见兔子不撒鹰。
熊小时现在能给他什么,他心里门清儿,根本不听她画的大饼。
只要她开始做空口的承诺,他就腔都不搭,只用辛巴来搪塞。
名片上就只有一个名字一个电话,电话非实名,也没有绑定任何社交软件。
即使是面对不得不回答的照片的来源,也只是语焉不详地说一句“是偷拍”,整个人就是一个巨大的谜团。
也不知道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么难对付。
而在最后,话一说完,饭一吃光,何阅戴上口罩和帽子,牵着辛巴就下楼遛狗。走之前不顾熊小时的请求,毫不留情地把她赶出了自己的房子,还不准她带走任何资料。可以说是非常无情。
熊小时看着被锁在门里面的孙茂远的照片,恨不得找个发卡撬锁进去偷。
好在,不管怎么说,这一天过去,她也总算是了解了大体的情况。
何阅真正想要拍的是那个正红色的人。
他叫郑辉。
何阅拍他的原因未知。
他的身份信息也未知。
但他的住所附近的路线图,熊小时倒是看了不少。那是个安保措施相当严格的富人区。就是那种如果你不是登记住户却想进去,首先要交身份证,接着过道安检门,确定没有危险性以后再叫主人出来接的富人区。
不过这对熊小时来说没什么用,她这一整天里,发现的最有用的信息就只有两个。
第一,郑辉身高176cm,体重61kg,身型和孙茂远的几乎一致,就连左眼眉尾也都长着一颗痣。虽然单看证件照,两个人长得并不像,但如果戴上帽子口罩,再有意地隐瞒和模仿,只要不是凑得很近,真的有可能把他们弄混。
第二,5月1日,何阅拍下孙茂远的准确时间是深夜的23点48分。
虽然何阅不肯告诉她拍照的具体地点,但他却很肯定地透露,从他拍照的这个地方到被害人刘戈的家,即使道路顺畅、用最快的车速赶路,也需要1个小时以上。
而有监控显示,刘戈回在家途中拎着宵夜走出她家楼下便利店的时间是23点22分。
按照刑侦局分析,凶手是尾随她回家并将她杀害,那凶手作案的时间,绝对不会超过23点22分太久。
23点48分,孙茂远还在一个需要至少一小时车程才能赶来的地方,他有可能尾随22分就已经到了自己家楼下的刘戈、并赶在她进门时将她劫持吗?
……
周一的早上,天刚亮,熊小时就带着她整理好的资料,赶到了办公室。
但没想到办公室里有人已经到了。
方老师对着电话,愁容满面。
“婶娘,你不是说你是第一次到城里来吗?”
”是刑侦局的探员都调查出来了,3月和4月,你都来过。”
“……是,我知道你有些话,你不想对探员他们说……哎,对对对,他们认为茂远是凶手、要把茂远关进牢,是坏人,但我是茂远的辩护律师,我是要救茂远的,你瞒着我,对救茂远一点好处都没有。你看,现在咱们多被动……”
“你先别哭,不是说就没有希望了……”
注意到熊小时拿着文件夹,像是有话要说,他边应对着电话,边朝她招了招手。
熊小时轻轻地小跑过去,放低声音:“我有新的发现,但还需要先跟孙茂远核实一下。您能带我去一趟看守所吗?”
看他还在反应,她强调:“很重要。也许能挖出他的不在场证明。”
她拿出资料夹想和给他看,但电话里的孙母还在絮叨着说话。
方政本来就不是同时能做两件事的人,这一会儿就让他有点手忙脚乱。
他捂住话筒,小声对熊小时说:我今天不能去看守所,我约了证人见面。拖了好几天,好不容易终于能见到,我一定得去。”
说完,他看了看田桃和老周空着的椅子。
办公室里的律师都没来……
这时,电话里又传出了哭声。
方政只能慌张地收回注意力:“婶娘,我在听。”
……
电话又打了10多分钟,B1层的电梯开了几次,但只有几个其他部门到仓库搬资料的律师,刑事办公室的门始终没被打开。
看着熊小时还在等,方政再次捂住话筒。
“你去。”
他打开抽屉,“带着你的律师执业证,这是律所的证明,这是委托书。我怕出现后期人手不足的情况,就把你写在委托书上了。”
熊小时接过文件,少有的措手不及:“可我只是律师助理……”
“接这个案子前,我请示过主任,这也是他提议的。咱们部门对这些,”方政想了好半天形容词,最后憋出一句,“不讲究。”
熊小时看着手里的《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真的光明正大盖了律所的章。
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
她还想再和方政说几句,但他已经不再理她,专心地继续和孙母通话。
“哎,对,你能这样想就对了。所以当初到底……”
……
直到走出律所大门,经过鸽子雕塑,熊小时还有些回不过神。
不是没听说过有执业证在手的律师助理拿着委托书直接替律师上庭的事,但这可是关系到人命的刑事案子!她也还是一个在这个领域0经验的纯新手!
主任提议?
怕不是疯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先来感谢赞助商~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 诗诗nano!希望你的智齿能早日不痛。
第18章
18
心里吐槽归吐槽,熊小时的动作却是一刻都不敢停。
为了抓紧时间,她甚至还咬着牙打了辆出租车,从坐上车的那一刻起心就在滴血。
好在打车的钱没白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末不能会见的缘故,今天排队见当事人的律师特别多,她赶到的时候才刚过8点不久,前面就已经有三个律师在等了。
而这家看守所向来以会见室不足出名,因此,在轮到熊小时会见的时候,她的后面已经排起了长龙,每一个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眼睛里都写着三个字:请尽快。
熊小时尽量忽视工作人员催促的目光,时隔两天,在会见室里再次见到了孙茂元。
他的精神看起来很不好,初次见面时急于证明自己清白的焦急似乎快要被磨平了,只剩下了憔悴和茫然。
“我认为你不是凶手。”
熊小时坐下,开门见山。
“我今天来找你,是因为有人告诉我,他在5月1日的23点48分见过你,而他看见你的地方,离被害人的家至少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当然,一个小时的路程是约数,何阅的话也不能完全相信。但只要孙茂远愿意把案发当时他的所在地告诉她,她就能想办法去做核实。
果然,在听到她的话以后,孙茂远的眼神里浮现出了一丝激动,他动了动嘴唇,马上就要开口。
可是,接下来,熊小时所期待的场景并没有发生。
就在她握好笔,已经准备好要记录地点的时候,孙茂远抿住了嘴唇,驼着背埋下了头。
熊小时放下笔。
“你不肯说,是因为郑辉吗?”
孙茂远猛地抬起头,错愕地睁大了眼睛。
他的表情根本就藏不住心思,熊小时不用听他回答就知道,她说的没有错。
“你们两个人身高体重差不多,连眉尾痣的位置都很相仿。说实话,如果戴上口罩帽子,真的很容易被认错。”
她的手指慢慢地划着桌面,声音放缓,“证人指认你,一是根据身型,二是根据你眉尾的痣。而证人和被害人、和你,都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他没有说谎的必要,也就是说,凶手不是你,就是一个和你身型相仿、眉尾同样有痣的男人……”
她的话只说到半截,便抬眼看向孙茂远。
“不、不能。”
孙茂远也听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
他磕巴地认真道:“郑总,有钱,不缺钱。”
“所以是他给了你钱?”
熊小时划动的手指停住。
“给了多少?10万?”
孙茂远咽了咽口水,闭着眼睛,艰难地点了头。
“你到底在替他做什么?”
“不、不知道。我只是,听、听、听、听话。”
孙茂远为了能解释明白,说话间脸都憋得通红,急得又开始哽咽。
“准时到,按说的,走路。不说话。就给、钱。”
熊小时:“只要你准时出现在指定的地方,听话地按照约好的路线走,并且不出声,郑辉就给你10万块钱?”
孙茂远松了一大口气,喘了喘:“对。”
走几步路就给10万块,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
熊小时怎么都没办法把这件事往好的方向想。
郑辉在做的八成不是什么合法的事,知道自己被盯上了,就花钱雇孙茂远冒充自己,替自己去做危险的事,或者制造不在场证明。
但这并不关熊小时的事。
孙茂远是不知情被骗了也好,是知情却为了钱去做了也罢,都和她现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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