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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88-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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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那仿佛能透视人的目光,让林廷轩重重地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医院外的花坛的墙上。
  “是啊,已经这样了!”他喃喃地说。
  “已经这样了又有什么关系?你还是可以回到你原来的生活中去的啊!”胡碧桃说,“你现在回去告诉她你没病,你很健康,你可以活的比爸爸久,你能继承爸爸的所有财产,那女人肯定会跟以前一样,对你笑脸相迎,把你当神一样供着。”
  她觉得自己很坚强,她觉得自己说的云淡风轻,就好像她真的什么都不在乎一样,但是,除了她自己,人人都能听得出她话里浓浓的酸味,以及浓浓的不甘心。
  林天佑和林恒远一起看住林廷轩,他们跟胡碧桃有同样的担心。
  林天佑担心儿子再次犯糊涂,又上那个女人的贼船。林恒远则是在担心父亲的再次离开,会让母亲再次陷入孤独的深渊。少年夫妻老来伴,到老了,人就想要个伴。对他妈妈这样没什么爱好,没有朋友的人来说,即使那个伴有多么的不堪,也好过一个人过日子。
  林廷轩感觉到所有人投在他脸上的目光,感受他他们不愿他离开的迫切心情。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不是父亲口中那个一无是处,烂泥扶不上墙的儿子;不是儿子眼中可有可无的存在,不是被老婆仇恨着的男人……
  他是,能够安抚他们的情绪的,顶梁柱一样的存在。如果他再不选择这个家庭,会深深地打击到他们,会让他们的生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他的选择而变得混乱不堪。
  他是如此重要,他们都需要他!
  如果他留下来,那将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要么,就留下来?
  他跟个心智永远停留在少年时的智障一样,对于父亲和家人对自己的失望的回应方式就是拼命跟他们对着干。对抗了这么多年,他也累了,也找不到对抗的乐趣了。
  更何况,看清了那个人的真面目,再回到那个人的身边去的话,他都会瞧不起自己的。
  那还是男人吗?比狗都贱,连尊严都不要了?顶着世俗的压力跟她在一起的这几年,已经耗尽了他血液中“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因子。
  “要有礼貌,不然大家就都不喜欢你了。”路过的牵着孩子的手的妈妈说。
  “妈妈,我为什么要让大家喜欢我?”小孩儿不解地问。
  他的妈妈回答了什么,林廷轩没有听清楚,但是他笑了。
  那笑容自他的嘴角绽放,一点点蔓延到了整张脸。
  孩子,等你长大以后你就会明白,做个让大家都喜欢的人,是一件容易的、让人开心的事。相应的,做个叛徒太煎熬了,熬得心都要老了。
  “说的我贱得跟什么似的!你们别担心了,我不会再离开家的。”林廷轩笑着说。
  胡碧桃松了口气,然而,嘴上是一点都不饶人的,“谁担心你离开家了?要走你随时可以走。”
  他没有跟以往一样,胡碧桃说气话,他说的比她更狠,似乎不跟她争出谁是“狠话之王”就是丢了他身为男人的面子一样。
  “不走,永远都不走了。你要是看见我心烦,我就住到远远的那间房子里去,但是,要麻烦你给我把饭也带上。当然,你不想做就别做,我去外面吃。”
  胡碧桃一听“外面”两个字就犯心病,心惊肉跳的,赶紧说,“外面的饭有什么好吃的?油大盐大的,大夫不是说了让你吃清淡的了吗?我做我一个人的饭也是做,多你一个人也不多,给你带上就行了。”
  林廷轩笑了笑,真心实意地说了声,“谢谢!”
  感觉自己的心思被所有人都看透了,胡碧桃有些心虚,“爸,要不你也搬回来吧?”
  林天佑拒绝了,“我这边刚住习惯,又搬?太麻烦了!过几年再说吧!”
  “我保证再不跟廷轩吵架,也不烦你了,爸爸,还是搬回来吧?”胡碧桃央求。
  “你们俩先磨合磨合,等你们真的能做到不吵架了,我就搬回去。”
  林天佑的一句话,堵住了儿媳妇的嘴,也让准备加入劝他回家的大军的林廷轩和林恒远闭了嘴。
  让一对夫妻做到不吵架?那简直比登天还难。


第一百七十八章 其乐融融
  林恒远看穿了他爷爷的心思,“您是在现在住处的附近找到好伙伴儿了吧?”
  “可不是,就在小蕙住的那乒乓球大院里。我们几个老头子合着买了一副围棋,这天越来越热,每天吃过晚饭去那里下一局围棋,再去小蕙家跟那个小胖子聊聊,看看电视,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啊!”林天佑咂咂嘴,似乎是在回味那美好的时光。
  林廷轩、胡碧桃、林恒远三个人一起笑了起来。
  “儿子,你爷爷这是变着法催你结婚,给他生大胖孙子呢。”胡碧桃笑着说。
  “我没那个意思!”林天佑捻了捻唇边没有刮干净的胡须,“只是觉得小蕙的那个弟弟太好玩了。不过,要是添个孙子,那也挺好的。含饴弄孙之乐,比下围棋的乐趣多多了。”
  “爷爷,这些事,您先想着,想想就好,啊?”
  “臭小子,放着小蕙那么好的媳妇儿,你放心啊?”
  林恒远“嘻嘻”地笑,“没有那么放心,但是我们还小啊,总不能现在就结婚?再说了,她的事业正是上升期,我的事业也是,哪能为儿女之情耽误了事业呢?恋爱可以细水长流地慢慢谈,事业的鼎盛期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小蕙要是结婚生子,那得休息好久,她的厂子、餐馆该怎么办?至于我吧,就更耽误不起了。就连国家乒乓球队,也没有年龄超过三十岁的运动员,再过几年,我不也面临退休了?得趁还在役,多赚点养老钱。”
  胡碧桃觉得儿子说的句句在理,于是连连点头。
  林天佑对他的话是不屑一顾的,“照你这意思,做生意的女人除非退休,否则不能结婚?打乒乓的男的也除非退役,不然就不能结婚?那你上次怎么跟我说你那室友跟一个女孩订婚了呢?我没记错的话,你那室友还没成年呢,难道他打算十八岁就退役?”
  “爷爷你记性真好!”林恒远竖了个大拇指,“但是王大头那个人吧,本来就是个神经病,做什么事都图个高兴,根本不管后果,所以才跟那个认识不到三天的女孩订婚了。”
  “他都能订婚,那你为什么不能订婚?”
  “我觉得订不订的没什么区别吧?”林恒远说,“反正都见不着面。”
  “有区别,怎么没区别?没订婚的话,小蕙喊我林爷爷,等你们订婚了,那她就要喊我爷爷了。比如说像今天这样的事,你们没订婚,小蕙没名没分,所以不能跟着我们来。但你们要是订婚了呢,那她就是我林家的孙子媳妇儿,跟着我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对啊!”林恒远眼睛一亮,“我怎么就没想到这茬呢?”
  他光纠结着不能见面的事了,没想过一个身份的改变,可以带来多少的便利。
  “你以为你是冠军了,能得不行啊?小子,打乒乓球你在行,在生活上,你还嫩着呢。”老爷子得意地说。
  “嗯嗯,我要跟老油条好好学学。”
  “什么?”
  “我是说,”林恒远大声地冲林天佑的耳朵喊,“我要跟您这样的老江湖多学学。”
  “臭小子,我还没聋呢,喊那么大声干什么?嗯嗯,你知道就好,好好地学吧!”
  爷孙俩的对话,把林廷轩和胡碧桃都给逗乐了。
  “我们一定要坐在医院门口这么聊吗?”林廷轩笑着说,“不如大家去吃火锅,我来请客。”
  这是这几年以来,林廷轩第一次主动提出请大家吃饭,胡碧桃心里欢喜,嘴上却说,“这么热的天吃什么火锅?”
  林廷轩笑着解释,“天越热才要越吃火锅,以毒攻毒,把身体里的脏东西都通过汗排出来,身体就舒爽了。”
  “不如去吃炝锅鱼?”林恒远说。
  “好,小孩吃鱼聪明,女人吃鱼漂亮,男人吃鱼强壮。鱼,咱们就吃鱼。”
  他爸这话说的可真漂亮,只是,为什么莫名有种熟悉感?
  林恒远仔细一想,这可不是他们家门口的那家自从开业就几乎没人进去,濒临倒闭的“鱼火锅”的广告词吗?他爸竟然记住了,真让人啼笑皆非啊!
  一家人坐在开着电扇的火锅店里吃炝锅鱼。
  红的辣椒,绿的秦椒,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在太阳下暴晒成干。用的时候,在油锅里呛一下,将那辣和麻都呛了出来,然后放入切成薄片的鱼炒熟。
  新鲜的鱼肉吸收了部分的红辣椒和秦椒的味道,有点辣,有点麻,然而并不过分。入口即化,挑逗着味蕾,让人忍不住就吃多了。
  吃完鱼肉,换了个鸳鸯锅大家涮菜。绿的茼蒿,白的豆腐,红的南瓜,粉嫩的鸡脯肉,看起来赏心悦目。
  煤气点燃后的蓝色的火苗舔着锅底,锅里的水慢慢滚了,一边白汤,一边红汤,味道渐渐出来了。三鲜锅的鲜香味,麻辣锅的辣香味,闻着就诱惑。
  下菜的活一般都是胡碧桃来做的,这一次,林廷轩和林恒远抢着下。
  林廷轩是因为要讨好胡碧桃,他以后要回家去住了,还要央人家给她带饭,也可以说,是要看着胡碧桃的脸色生活,那么跟她搞好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两个人天天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她要是老对他恶声恶气,板着个脸,那他也受不了啊。
  只是,现在他是犯了错后吃回头草的劣马,再不能跟以前一样,对着人家颐指气使了,哪来的脸哪来的权利啊?
  所以,要想生活过的好,必须讨好一下胡碧桃,让她开心些。这样才能少甩脸子给他看,炒的菜里面少放点辣椒。
  他的胃很不好,花店的那位还年轻,吃不得没有味道的饭,所以,他迁就着她吃重口味的,越吃胃越差。他刚刚给胡碧桃说的什么“她要是不想做饭他就去外面吃”都是假话,就他的这个胃,一顿两顿还可以,天天吃外面的饭,恐怕就要一把胃药配一碗饭了。
  林恒远之所以这么殷勤,完全是因为心疼他妈。
  刚刚,他爷爷说他可以订婚了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他是真的不小了,再也不是妈妈的“小宝贝”了,而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该承担起对于这个家庭的责任了。
  她的妈妈一直那么辛苦地为这个家里的三个男人操劳着,而他们三个完全当成了理所当然,没有人为她的辛苦说一声感谢,也没有人帮她一把。
  那些三个人一起坐在客厅里边聊天边等待晚饭上桌的日子仿佛就在眼前,林恒远真想扇那个坐在那里口若悬河的自己一巴掌,有在那儿抖机灵,赞美母爱的伟大的时间,怎么不去看看厨房里的妈妈在忙碌什么,去帮她做点什么。哪怕只是帮着剥蒜、剥葱,也是给她减轻了一点点的负担啊!
  胡碧桃被他们两个人抢了工作,有些无所适从地坐在那里。
  “妈妈,发什么愣啊?快吃啊!”林恒远夹起一块豆腐放进她的碗里。
  “哎,”胡碧桃笑,“我吃,我吃,你也吃。”
  这样就开心了?
  林廷轩觉得这方法太简单了,然而,真正让他来做吧,他又觉得肉麻。
  算了,以后再做吧,反正他会一直在家,一起吃饭的时间多的事,有的是机会。
  这一派其乐融融的样子,让林天佑忍不住笑着点头。
  这才是家的样子嘛!
  林恒远看他爷爷一眼,也忍不住笑了。
  这风平浪静来的如此不容易,即使只是表面的,即使这平静的表面下还有暗涛在汹涌,也已经值得庆贺了。
  外人只会看见这平静,而健忘的内部人士,比如他的妈妈,比如他,会渐渐忘记那些龌龊,那些被人背叛的痛,觉得他们的生活一直是这么的“美好”的。
  谎言重复一千遍也就成了真理,暗示自己“很幸福”、“一直很幸福”、“从来没有过不幸福的时光”,结果也就是,他们真的会幸福地一起生活下去。
  荒唐吗?荒唐!可也没什么,人生本来就够难了,用尽各种方法让自己好过一点,其实是一种人生的智慧。
  无论如何,总得,活下去啊!
  林恒远在火锅冒出的氤氲的雾气中,看看坐在他身边的他妈妈,以及坐在对面的爷爷和爸爸,宛如喝醉了一般,露出微醺的笑意。


第一百七十九章 买戒指
  一家人好好吃了顿饭,就准备回去了。
  忠诚的阿礼已经在头一天将车开了过来,回去的时候,他们终于不用挤那难闻的班车了。
  林恒远送走家人,拉着他的室友王大头去了银行,取出了一大笔钱。
  “远哥你想干嘛?去赌场啊?”王大头一脸懵比地问。
  “脑袋那么大有什么用?里面装的都是屎。”林恒远毫不客气地说。
  “不然你取这么多钱干嘛?买什么东西需要这么多钱啊?”
  “戒指!”
  “买戒指干什么?”
  “求婚!”
  “哇!”王大头一挑眉毛,“大手笔啊远哥,你猜我求婚的时候送的是什么?”
  “易拉罐的拉环。”
  “咦,你怎么知道?有创意吧?”
  “有个屁的创意,这招都被人用烂了好吧?”林恒远不屑。
  “那我能怎么办啊?”王大头愁眉苦脸地说,“每个月赚的钱不到月底就花光,根本就没有结余。还是你好,成绩那么好,老有奖金拿。”
  “咱们的工资其实不低了,你是太能花了,才会存不了钱。以后不要老去吃那些“洋快餐”了,你看你都胖成什么样子了,又贵,钱都很快花没了。你就吃食堂吧,咱们食堂的饭真的不错了,又干净又又营养。然后省点钱,给你女朋友送个像样点的戒指。”
  “远哥你对你女朋友真好,可你不能劝所有人都对女朋友好知道吗?像我女人那样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一天一顿风调雨顺。我要是对她那么好,她恐怕连自己姓什么都会忘记了。”
  “别胡说了,女人都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打的。”林恒远想起张小蕙和他的妈妈,两个在他的生命里占据着最重的份量的女人,心里一片温柔。
  王大头嫌弃地说,“我说远哥,你们都谈了那么久的恋爱了,你一提起嫂子怎么还是这副发春的猫一般的样子?你能不能正常点,不要把一个女人看的那么重?我跟你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只能你驾驭她们,不能让她们骑在你头上,否则你就完蛋了。”
  “是吗?那你说,咱俩之间是你驾驭我,还是我在驾驭你啊?”长着可爱虎牙的女孩对着王大头笑得阴惨惨的。
  “老,老婆,你怎么来了?”
  “我当然要来了,我要是不来,从哪儿能听到你这么充满“哲理”的话啊?”
  王大头吓得脸上的肌肉抽了一下,“老婆,我刚刚都是说着逗远哥的,不是认真的。”
  “是吗?逗人就能说出那种话?那我来逗逗你,咱俩离婚好不好啊?”
  “别别别,不行,你听我解释啊……”
  两个人吵吵嚷嚷好一阵子,最后,王大头做出给女孩买个“正规”的戒指,再认认真真求一次婚的承诺,才逃脱了他的耳朵被生生给揪下来的命运。
  林恒远邀请女孩子和他们一起去选戒指,他对自己的审美没信心,觉得只有女孩子才知道女孩子喜欢什么。
  有一次他买了件他自己非常喜欢的,印着大眼睛的外星生物的T恤寄给了张小蕙,但他从来没见她穿过。在他的一再追问下,她才表示,那件T恤太难看了,她只敢在家里穿。
  难看吗?多好看啊,明亮的蓝紫色T恤,上面印着可爱的,有十几根触手的外星生物,眼睛跟她一样扑闪扑闪着,简直就像她的外星兄弟好不好?衣服的前面还印着一串大大的英文,他的英文水平不怎么样,但他那些单词他恰好都认识,写的是“I’mabeautifulgirl”。“我是一个漂亮女孩”,说的多贴切啊,她不就是个漂亮女孩吗?
  林恒远不知道的是,那只占据了整个后背的大眼生物就已经让张小蕙纠结应不应该将那件T恤穿出门去,看到胸口的那串英文单词,她直接判定它连当家居服的资格都没有,直接发配它成睡衣了。睡觉的时候穿,起来就脱掉。
  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穿着印有“我是一个漂亮女孩”的T恤招摇过市,那种羞耻感,想一想都几乎要将她淹没。
  三个人看了几家首饰店,综合自己的眼光和王大头女朋友的意见,林恒远选了经典款的八爪钻戒。
  简单的才是永恒的,他相信张小蕙一定会喜欢。
  “真漂亮,真高贵!”王大头女朋友羡慕地看着安静地躺在酒红色丝绒盒子里的小小的戒指。
  跟这真材实料的钻石比起来,自己拿易拉罐的拉环当求婚戒指的行为,简直像是幼儿园的小屁孩在玩过家家。
  王大头觉得惭愧,勾了勾女朋友的手指,“放心,这个月我再不去外面吃火锅吃肯德基,省下的钱虽然买不了这么好的戒指,普通的黄金指环还是买得起的。你手这么白,戴黄金的肯定很漂亮。”
  她女朋友开心地抱住他的脖子不撒手。
  王大头拍拍她的手,“一个黄金指环而已,有那么开心吗?”
  他女朋友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是指环的问题,你都愿意为了我不去吃你最爱的肯德基和火锅了,我就知道,这是真爱!”
  “我对你一直是真爱啊,你到现在才知道?”得了便宜又卖乖的王大头说,“你不知道我对你说真爱就决定跟我订婚,那你很有勇气啊!”
  “对啊,我就是有勇气,因为我对你是真爱!”王大头的女朋友说着,“吧唧”一声在大头的大脑袋上亲了一口。
  听到这样真挚又纯粹的表白,王大头难得的红了脸。
  林恒远不禁感叹真是“一物降一物”,王大头同学虽然还没成年,但自以为已经是个“老油条”。也的确,他把妹很有一手,但都是玩玩的,没认真过。没想到遇见这么个敢爱敢恨的“虎妞”,就一头栽了进去,目前来看,还栽得很彻底。祝福他早日奉子成婚,儿孙满堂吧!
  世界上最苦恼的事是什么?那就是想好了求婚的词,买好了戒指,可是却没有时间回家。
  自从买了戒指后,林恒远的比赛多到了让人发指的地步,有时候,他疑心病发作,都会怀疑是不是有什么人在背后使坏,故意针对他的。
  然而,他不敢说些什么。对于乒乓球运动员来说,训练经费是国家给的,教练是国家配的,生活费是国家给的,每个月的补助也是国家给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属于国家,而不属于个人。国家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想想也不亏是吧?国家从未亏待过他。他把自己奉献给国家,国家也给了他一切,是一个相互的付出和收获。
  林恒远无论去哪儿比赛,都带着那枚戒指。晚上睡觉的时候就压在枕头底下,睡前拿出来摩挲一番才放回去,然后安心睡觉。
  真好,这个小小的圆环,将会套住他的爱人,让他们一生一世都不再分离。
  以前觉得求婚啊订婚什么的最俗了,现在却感觉到了,那俗气的仪式,繁琐的礼节,都是为了体现“承诺”的重量。这重量,拥有让人心安的力量。
  好想现在飞回山水城,立刻将这枚象征着承诺的戒指套在那个女孩的手上啊!
  林恒远第一次懊恼自己的家在那样一个小县城。离机场那么远,飞过去,还得坐好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一来一去,时间根本就来不及。
  要是在大城市就好了,飞过去,求婚,然后飞回来继续比赛,什么都不耽误。


第一百八十章 被叫做公墓的地方
  每天穿着工装,跟工人一起上班一起下班的张小蕙渐渐适应了这样规律的生活,那些借来的、买来的经济学方面的书,她也看的差不多了。
  这天,她在上班时间偷偷溜出去逛街,想给小龙买几件新衣服。
  那孩子长得快,几个月前还合适的裤子,现在穿着就成九分裤了,衣服袖子也不时短出一截来。
  “姐,不用再给我买新的,我新衣服够多了。”小龙说。
  小兰撇撇嘴,“就是,可多了,就是全是一个样子,又肥又大的运动服。”
  “哟,”张小蕙笑,“只是质疑我的审美呢?不然给小龙买衣服的工作交给你怎么样?钱我出。”
  “姐!”小龙尖叫,“我不要穿二姐买的衣服,你看看她穿的什么样啊,难看死了。衬衫后面拖条尾巴,跟我师父家的花狗一样,裙子上系那么宽的带子,上面还缀一块塑料做的假宝石。”
  “你懂什么?这是现在最流行的!”
  “我不要流行,我就要穿姐姐买的运动服。”
  小兰翻个白眼,“听到没,你儿子看不上我买的衣服,要你亲自去买。”
  她现在总把小龙叫成她姐姐的儿子,她姐姐和弟弟都不反对,她自己也觉得没什么不对。她姐比弟弟大出十几岁,跟妈妈一样照顾着弟弟,比妈妈更厉害的是,她给这个家带来了更多的金钱,让大家的生活质量上升了好几个台阶。而且,她脾气也比她妈妈好多了。
  小龙是幸福的,他根本没有像其他没爸没妈的孩子一样,变成墙边的一株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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