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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爱,你随意-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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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禽兽强多了!
只可惜我错的太离谱,只问爱情路漫漫,不问阴谋常戚戚。
一旦爱情里有了算计,有了圈套,有了威胁,有了逼迫——
那就不配在冠以爱情之名。
我想,真正推开姚瑶的,不是我对姚夕的不舍,不是我对孩子的执着,不是我对她死而复生的麻木,只是她看着我的眼睛说出的那一句‘我做的一切,都是因为爱你’。
很抱歉,我接受不了这样的爱。
太疯狂太压抑,太夸张太绝望。
我爱的,永远只是十四岁那年钢琴下翩然掀起的一隅。我爱的,永远只是二十岁校园里栀子花下的长发纷飞。
真的假的都无所谓,我只是个眼里心里都容不得沙子的傻瓜。
我受不了一点点欺骗。
所以……我宁愿要姚夕华丽而凄绝的转身,也不会再要姚瑶梨花带雨的陈情。
这是我用成年人的感情观,为我自己做的最厚重的决定。
一步步,一路路,究竟是谁逼疯了谁?
我挺怨恨我妈妈当初自作主张的行为,也挺同情姚瑶无助的遭遇——但是你们,都没有资格绑架我的心。
我可以为了我母亲的养育之恩而替罪囹圄,但是姚瑶,你无法强迫我因为愧疚而再选一次你。
等等死后,我独自找到姚瑶。我的双手卡在她疤痕斑斓的脖颈上,差一点点就亲手杀了她。
她闭上眼睛,连一滴眼泪都没流。
只是平静地告诉我说,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滋味一点都不好。只是想到能在有生之年还能看到我,她不在乎当初那些遭遇,究竟算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我说,我,不是你可以无休止为恶的理由。
如果你再不停止这些疯狂,我就去死。
那是我第一次有了自杀的念头,很直观很纯粹。
我知道孩子的死几乎已经让姚夕临近了崩溃的边缘,但她至少还有韩千洛。
而我有什么呢?
我整夜整夜地梦到等等,梦到我第一次抱着她得时候,她尿了我一裤子,还在格格地笑个不停。
我无法安眠入睡,那几个月来常常惊醒后就会一个人站在阳台崩溃地哭。
我想守在姚夕身边,我希望能跟她互相取暖着共度难关——那是我们的女儿,谁能比我们更痛?
韩千洛可以么!
后来我知道他们离婚了,可笑的是,我连半分窃喜都没有。
我觉得姚夕既然连韩千洛都不要了,她又怎么可能还会要我?
我知道她搬了出来,一个人像疯子一样机械地生活。我徘徊在她的窗外,一直都没有勇气再上去敲门。
有时我看到韩千洛的车过来,又只能很没种地躲起来。
我一直以为韩千洛并不可能真的把我的女儿视如己出。因为我也是男人,我懂这背后咽不下的别扭和尊严。
然而那天公司季度大会上,我做完4C市场导向分析的presentation后问他还有什么补充。他起身握着报告书怔了半天,突然就吐了我一身血。
昏迷之前,我听到他叫了一声‘等等’。
所以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从一开始便输给这个男人的原因了。
他比我更爱姚夕,也比我……更适合姚夕。
我想我们三个人,会不会有天就这样守在不同的次元里,独自伤心致死呢?
我知道他们不会放过姚瑶的,所以我依然不作为地守着公司里一如既往的运作。状丽岁技。
如果我想为他们做点什么,除了跟姚遥同归于尽,我这个不会转弯的脑袋也想不出别的办法。
只是没想到,姚瑶逃出来以后会第一个找到我。
她把我关在一个很冷的地方,一开始并没有折磨我。
她会亲自给我喂东西,帮我洗漱。这让我想起恋爱的那些年,她也曾是个温柔如水的女人。即便对全世界都是假的,至少对我……还是真的。
我觉得挺讽刺的,能被这么恶毒的女人爱——真是何德何能啊。
她问我是不是害怕她?
我摇头。
我说我只担心你用我对付姚夕。
她笑出张狂的眼泪:“沈钦君你别做梦了!姚夕根本就不爱你,她有她的男人,她们还会生自己的孩子!谁会管你死活啊!
我就是让你看清楚,这世上,谁才是真正爱你的女人!”
她说她会把韩千洛弄过来,让我亲眼看看,姚夕会选谁!
我说无论她选谁,我都很开心,所以你赢不了我此时的心境。杀剐随便吧——
我是真的做梦也没想到姚夕会亲自来救我。
虽然她的一个电话逼得姚瑶一刀插在我大腿上,虽然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是被当麻袋一样捆着扔过来的。
然而那天的姚夕,真的跟以前一点都不一样了。
她眼睛里的光很强悍,她脸上的表情很坚毅,像极了无悔执着的一匹雪上雌狼。
我想,她就是狼王身边最能洞悉尘世并肩作战的宠妃。
永远,也不会再属于我了。
而我唯一能做的,只有让她一身胜雪纯洁的毛皮再也不要染上污点。
看着姚瑶在烈火里挣扎,又绝望又骇人,连我一个男人都不忍直视的惨状,姚夕竟然能平静地面对着整个过程。
我很开心,我觉得姚夕已经蜕变了。再也,不会被任何悲伤所压倒了。
按着腹部贯穿的枪伤,我想……就算我死了,她也不再会有一丝一毫的难过了吧。
我们相互搀扶着走在雪地里,所有的温度几乎都是籍着彼此的鲜血涌溢的热能。
我觉得我能撑下去,因为我还牵挂着她。她却不愿为我撑下去,因为她牵挂的人不是我……
所以我也觉得自己挺过分的,竟然会选那样的方式来牺牲。
明明知道自己已经活不了了,还徒增她那么多年的悲伤……
诶?不对啊!
我得去申述。
我说我本来就受了致命伤,我已经撑不下去了——这不能算自杀的!可以不要再罚我刷马桶了么?
我还有女儿,还要帮她洗脸梳头换衣服,整天刷马桶她都不让我碰她!
天使不说话。
唉。
今天我坐在姚夕身边的窗台上,看她给架子上的瓶瓶罐罐擦灰尘。
她在成衣店的旁边开了一个小小的咖啡吧,只有一台咖啡机,却有很多很多的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咖啡豆。
但她只喝美式,看心情的,偶尔加一点点肉桂粉。
那是我最喜欢的,奇葩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我围着咖啡机的香气转,偶尔在杯中吹起一丝涟漪。我用最近的距离打量着她恬静的眼角眉梢,看到她坐在高脚凳上,一边品咖啡,一边发呆。
“爸爸,你这个样子很猥琐唉,像偷窥狂一样。”等等透明的小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说,我只是很想念你妈妈。
“她知道你在这儿么?”
我摇头:“应该不知道吧。”
“我也觉得她不知道……死都死了还来打扰她。我要是妈妈,一定用吸尘器把你吸进去……”
我看了看等等,又看了看正在被姚夕追着打的儿子。
我无奈地说,等等,你确定你真是我女儿么?不是韩千洛隔空撒的野种吧?
“爸爸,你太严肃了。一点都不快乐,我不想变成你那样的人。”
我说,呵呵呵,你还是想想看想变成什么样的鬼吧。
小岛有时会受台风侵袭,我站在窗子外面的话很容易被吹跑,所以很不好意思地坐在姚夕的店里,看着她忙里忙外地收拾东西。
那天的雨下得很大,她爬上阁楼去收衣服,淋了个透心,回来就发烧了。
我坐在她床前,虽然飘的比走路快,但始终无法为她做任何事。
她发着烧,一直在叫韩千洛。
我说等等你在这儿看着你妈妈,爸爸去喊人。
“别去了,上回被人家贴了一张符,这次可别被淋一身黑狗血啊。”
等等拄着下巴,在小木马上晃荡着。
“你是……谁呀?”睡眼惺忪的韩念爬起来,木讷地站在木马前。
“你能看到我?”等等诧异地问。
我恍然大悟,很多人都说,小孩子是经常能看到灵魂的。
我说等等,我们走吧,被人发现很难为情的。
“你们是死神么?来带走我妈妈的么!”韩念突然就哭了:“别带走她好么?她真的好辛苦的。我一直劝她给我找个爸爸回来,可是她说没有哪个男人真能受得了我这个儿子……呜呜呜,你们要带就带我走吧。
我妈需要有个好男人来爱……”
我承认我看韩千洛的儿子真的很不顺眼,比我家等等差远了。
可是他很懂事,简直跟人参成精了似的,还没过三周岁生日呢就已经这么难搞了……
真是什么人生什么鬼。
后来姚夕醒了,问儿子在跟谁说话呢。
小男孩什么都没说,径自爬回了自己的小床。
姚夕坐起身来,擦着额头上的冷汗,目光直直得盯着前方。
我很紧张,就好像她能看见我一样。
后来她只是对着空气微微笑了笑,什么话也没说。
我从她身边穿过去,却只能留下一丝风吹乱了她鬓角的发。我想问她,有没有梦到过我,但说出的话比蚊鸣的声波还低压。
我看到她突然抱着膝盖哭了,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她说一句话,几乎击溃了我残缺不全的三魂七魄。
她说,沈钦君,你走吧……
她知道?
她一直都知道我在……
我扑上去想抱住她,给她哪怕一丝一毫的体温。我想流下一颗眼泪,给她哪怕一点一滴的光明。
我想告诉她,我很想她。
可我终究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一次一次在她身边萦绕着诡异而凉爽的风,像个吊着威亚的马戏团小丑,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让你看清诡异笑容面具下的悲伤。
“你走吧!我很好,我已经忘了那些噩梦,也渐渐地学着笑着来回忆你。”姚夕赤着脚跳下地,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呼喊:“我从不后悔爱上你,从不后悔给你生了等等,从不后悔……在你生命的最后一刻,拥在你怀里。
我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守候和保护了,你走吧。
沈钦君,谢谢你给我一段念念不忘的青春岁月,谢谢你给我一片痛不欲生的花底淤伤。
你走了,我才会放心大胆地生活,放心大胆地爱!
但我会永远记得你,永远永远记得你!”
“爸爸,”等等飘在半空中看我:“你哭了?”
我说你看错了,我只是在放松眼睛。
“鬼不是没有眼泪么?”
“谁说的。”我轻松释出一口气:“人的眼泪代表执着,鬼的眼泪代表爱和重生。
流不出眼泪的鬼,没办法转世为人呢。”
“所以爸爸要走了?”等等无奈地表示说:“可是我哭不出来,怎么才能跟你一起走呢?”
我看了看她一脸懵懂又无辜的小表情,迸发出前世今生的第一次腹黑——拎起小丫头的腰,扒开她的小裙子,我照着她小屁股狠狠打了一巴掌:“哭不哭?”
“哇啊——”
唉,要投胎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我牵着等等的小手往前走:“看到了么,前面那道光。我们一起走进去。”
“然后呢,下辈子我还要做你女儿么?”
“你想不想?”
“不要,我要做爸爸的小情人~”
那道光包围了我们全身,渐行渐远的距离,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姚夕站在原地,被雨后的朝阳沐浴了全身。
仿佛十四岁那年偶然经过的长廊里,遭遇的那位已经与钢琴融为一体的白衣女孩。
她身上的魅力,夺去了午后暖阳的一切眷顾——
也塑成了,我这一生无怨无悔的情劫。
☆、番外三 骗尽多情是戏文,骗过天下是忠贞——记程风雨
首先,我要澄清一点,韩千洛口中的处男——指的是善于处理各种棘手事件的男人,简称‘处男’
就酱紫。你们爱信不信……
三年前,我辞去了警职。用半颗心经营事业,用半只眼洞悉世尘。
看尽物是人已非,繁华散落心不随。
我这样的人,其实早就封闭了自我幸福的可能。把一切都描得又轻又淡,不入眼也不入心。
有次韩千洛跟我说:“明霞已经死了多少年了,就是投胎也会打酱油了。你准备什么时候才放下?”
我反问,我为什么要放下呢?
从她扬着脸在我怀里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放得下她归尘归土的身躯,却早已扣住她弥留不尽的灵魂。
人人都会因失去而悲伤逆流,因执着而痛不欲生。不过是把自己空空没有着落的念想硬生生从消失的人身上抽离掉,不习惯罢了。
而我始终觉得。明霞一直都在。所以我的爱情从没落空。
人如其名的俏警花,像明媚的光芒下吻上云朵的一片霞彩。
我也曾以为这世上最好的爱不过就是彼此多看了一眼,多走了遍心——爱就爱了,不爱就散了。那些矫情的人们没什么事总瞎闹什么啊,贱的真是。
可我忘了人是会死的……尤其是警察这个高危职业。
我觉得我的爱情观多健康啊,跟韩千洛和黎安娜那种奇葩简直不是一个level。
如果一切按照最美好的轨迹走下去,我也想用双手解开她英气逼人的警服扣子,再为她蒙上纯洁的婚纱,最后像个傻逼一样去宠爱她一生一世。
可是为什么偏偏我爱的人一声不响地就死了呢?
Fu**k…the…god!
我是警察,所以无法像韩千洛一样执着于复仇。
我爱的女人站在她最自豪的岗位前沿以身殉职,我本该为她骄傲。
但我必须要为此做些什么,比如说——
换一种生活方式来隐藏悲伤,聚集一些同样绝望的人,彻底铲除那个犯罪大毒瘤。
S市特大活体器官走私案。牵一发动全身的罪恶滋长在看不到的迷雾里。
我力排众议,主动申请了比卧底还要辛苦的任务。
我组成了一支特案组,亲自挑选了那些让人大跌眼镜的成员,一时间,沸沸扬扬众说纷纭,洋溢在整个警局自上到下的所有体系。
那年我只有二十四岁。
最意气风发满怀热忱的年纪里,还没开始成长,就已经成熟了。
我想,死亡是最好的一本教科书。教会你在应该说爱的时候,一刻都不能等。
后来我问韩千洛,你后不后悔没有早点锁住姚夕?在她十九岁的美好年纪里,如果你像王子一样降临,也许所有的事都不一样了。
“后悔……但那又能怎样?阿珏出事了。难道我还有心情去泡妞么!生活本来就是这样,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而已。”他的回答很实在,很坦诚。
一点都没错。
爱情之所以值得万古长青地歌颂,正是因为它们常常虚无到缥缈,脆弱到不堪一击。
有时只是一个念头。一个眼神。一个转瞬即逝地擦身。
如果没捕捉下去的,就连影子都没了。
其实我也挺后悔的,最后抱着明霞的时候——我居然还喊她明队长。
好吧,我承认她比我大六岁。一心铺就的事业让她流产过自己的孩子,也失去了聚少离多的丈夫。
所以只有我能相信韩千洛是真心爱着姚夕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的。人都说物以类聚,我……明明就比他重口多了。
说起我的特案组,我认为我今生所做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把那些曾经像我一样绝望的人聚集在了一起。
我跟韩千洛说,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组建信任不一定要靠心机,也可以依靠人格魅力。
那些最可靠的左膀右臂,从来都不是胁迫架起来的。
他却说,我连人格都不健全,谈什么魅力……
第一次见到莫绿菲的时候她身陷一处暗娼会所,被她赌博酗酒的继父卖进来的。
那年她才刚刚二十岁。
她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身上都是伤,胸前的校服上还别着一枚讽刺的校徽。
她端着半个敲碎的啤酒瓶子,山猫一样的大眼睛在惊恐之余又桀骜又决绝。
大有谁敢碰她一下,她就同归于尽的架势。
我问她,愿不愿意跟我走。条件是,我会把那个整天虐待你的继父送进暗无天日的监狱。
她同意了。
于是我送她去了一处颇负盛名的保镖专业学院去深造了整整一年,她先天敏锐的嗅觉和对人脸识别的能力都是为我所用的关键。
我选中她,不是偶然。
第一次见到张远的时候,他在酒吧厅里买醉。
几个小时前,他刑满释放,孑然一身后才发现还是监狱里更好。
我问他:“不想找你的前妻复仇么?”
他曾是金融界的骄子,是站在金钱顶端运筹帷幄的天才。却因为有了外遇的妻子跟情夫的勾结,以经济犯罪类涉嫌内幕交易的罪名将他陷害至此。
不仅带走了他全部家当,还偷偷打掉了他三个月大的孩子。
我说我是警察,可以用最正义最崇高的手段让你堂堂正正地笑着看他们哭——条件是,用你的才华和能力,为我做事。
我在少管所里第一次见到何明天,那年他才十四岁。清清瘦瘦的,戴着一副深度的近视镜。
父母离异的打击让这个本来就内向的男孩变得更加腼腆寡言,除了疯狂沉迷在计算机的数字世界里,他没有任何与外界的交集。
也许他只是对某家商业银行的内部系统进行了一次‘老朋友’式的交流,却在无形中损毁了人家十几个亿。
他是个歪才,决不能被埋没在这里。
我说你愿意跟我走么?我会给你最好的机会,用最正确的法则和最有效的交流方式,让你尽情地留在那个只有严谨逻辑的世界里。
我在地下黑拳场找到白龙,特种兵出身的他半年多前从战场下来。大概是遭遇了太多血腥和死亡,历练出了一颗暴力冷血的心。
退役后的他被诊断为间歇暴力狂躁的轻度抑郁症,使他无法与人健康正常地合作相处。
我说,我要怎样做,你才愿意跟我走。
他说除非我能赢得了他的拳头。
我自认为自己的身手一流,但绝对不会是这个狂人的对手。
于是我张开五指,说:“看,我出布,我赢了你的拳头。”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人,但还是输了一个细节。
因为韩千洛说,你不是要靠人格魅力么?这还不是耍手腕——
我说时候未到,总有人会心甘情愿地臣服在我程式运筹帷幄之下,与你那种机关算尽完全不是一个道德层次的!
当时他只是冷笑着避开了我的话题。直到很多年后,他才说‘你用所谓的人格魅力不过只征服了一个傻瓜罢了,却从来不肯多放一眼在她身上。
我知道他说的人,是韩千蕊。
我二十四岁时她十一岁,我三十岁时她十七岁。
我觉得我的故事放在她的耳朵里,都能称得上是历时久远的神话或传说了。
隔了几个代沟就隔了多少难以缅怀的心境。
每个少女都有英雄梦,可对于今天的我来讲——少女是什么?好吃么?能吃么?
我曾经把韩千洛的女人用一只手铐给按在了床头,总不可能再把他的妹妹用一些沧桑的魅力扣在崇拜里。
欣赏和爱慕是两回事,爱慕和相爱更是两回事,而相爱与相处——简直就像隔着一整个太阳系一样……
“所以你宁愿去挖唐小诗这个墙脚也不愿意接受那个小姑娘?”那天林子赋突然问我。
我说你管好小绿的肚皮吧。马上就要临产了,别生了孩子跟你一样八卦。
“你不是说,咱们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厚着脸皮逼问么?难道证据和线索会自己长脚跑到你面前?”
我觉得他很烦。当初就不该一时心软答应林展西要带好他这个日了狗一样的弟弟。
“明明可以做个高大上的人生赢家,搞定青春无敌美少女。可你为什么偏偏要去做屌丝一样的接盘侠呢?”
我说你可以洗洗睡了。
我有多喜欢唐小诗,其实我根本弄不明白。
就好像是年纪到了,总该对周围的一些雌性生物稍微产生点荷尔蒙才合理。否则我会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无性向主义者。
唐小诗和叶启皓在我认识他们之前就已经相爱了,而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想办法让他们更加相爱——
我觉得一定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这根本就不是男二应该出的戏!
那天我去问韩千洛,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谈恋爱了?
他正在给昏迷卧床的阿珏擦身子,突然很诡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拉紧领口往墙角躲了躲。
我说你滚,我认真问的。
还没等他回答,就见外面闯进来个风风火火的小身影:“我觉得不行!”
十七岁的小丫头一下子冲到我面前,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风雨哥,我觉得你还没有调整好呢。
就这么随随便便找个女人,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
你要踏实下心情来等,说不定,会有好姑娘已经在路上了!”
看着她涨的红苹果一样的小脸,我只是觉得很想笑:“大学校园生活怎么样?
今年能拿奖学金么?有没有男生追求?放寒假了带来看看,顺便让你哥打断他的腿——”
我像个长辈一样摸摸她的头,说了些让她瞬间就抓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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