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1993:我不是白莲花-第15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前两年我并不想做这份职业,因为枯燥的大学生活让我觉得心理学简直就是地狱职业,我并不喜欢。
“喜欢还能当饭吃?”
这句话被家里人念叨了两年之久,第三年我被迫入了师兄的心理咨询公司。
一入豪门深似海,我之所以把师兄的公司称谓“豪门”,因为他有个怪癖,只给豪门的太太、老爷、公子、小姐做心理咨询,他说这些人有钱,内心多少有些变态。
他这是投其所好,即能把他们的钱挣到手,也能安抚他们成本一九甚至人性泯灭的这个人生。
当然,最重要的事并不是他的专业强,而是他长的有优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女性们、更有一些男性,喜欢皮肤细嫩,模样周正,时常做悲春伤秋状的小鲜肉。
师兄是一枚名副其实的小鲜肉。
他先把富家的“心理变态者”勾引的公司,咨询的事就是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时间一长,需要心理咨询的,因为他的忽悠忘记烦恼。
但也有那种“真病”的,师兄也无法下嘴的硬骨头,这时候他就甩给我。
我的死也是因为一位富家千金小姐开始的。
她是一位狂热的动物保护主义者。
她不喜欢狗,喜欢的是猫,而且他她跟我严肃认真的说,她爱上了一只猫,每天上床想的是怎么个猫做。
卧槽,这位根本不需要咨询心理医生,她他需要一位经验丰富的精神病医生。
这只是我的腹诽,虽然我对心理咨询师有一点排斥,但我作为社会五好青年,共产主义接班人,还是有良好的职业操作。
我必须接纳她的想法,虽然我的性取向是男,可并不是一只公猫。
她喜欢猫,把猫当作人,对猫的感情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爱情一种。
她来师兄的公司,并不是自愿的,是被妈妈亲自押过来,师兄接待她妈妈,而我负责她。
“小姐,能说一下你的家庭环境吗?”
有高尚的职业操守的我,按部就班地向她提出一个一个的问题,从谈话中得知她是一名大学生,家里有钱,给她在校买单独的一栋公寓,地方大的能天天举办party。
一开始她并不是心理变态者,一样跟朋友出去逛街购物。
他喜欢上的那只猫,就是一次在逛宠物店时,无意间看到的。
那只黑色的波斯猫,用冰冷的眼神瞅着她,她觉的那应该是一个孤冷傲娇的男人该有的。
☆、1001。第1001章 我的自诉(2)
1001。第1001章 我的自诉(2)
就花了1万块钱给买了回来。
那只猫的名字就叫“一万”。
“一万”是只波斯猫,有蓝色像宝石一样的眼睛。
我第二次接待富家小姐时,她把她的“男朋友”也带来了。
“一万!”富家小姐热情的喊她名字。
猫没动,我先受不了了。这哪是宠物与主人的相处模式?
富家小姐酥到骨子里的呼唤,让我这个大龄剩女差点喷鼻血。
“1万”高冷的坐在我的桌子上,富家小姐越来越哀怨的呼唤,让我的精神几近崩溃。
“够了!今天咨询到此为止。”
我打开窗户想透口气,哪知1万不知是不是也受了刺激,竟然猛的一跳,从窗户跳了下去。
倒霉的我是被发了疯的小姐突然从后面掀起,从九楼摔了下去。
传说猫有九条命,而我竟然也有一条命,只不过这一条命在1996年。
重生后的我叫崔佳琪,一个将自己作死的权贵之女。
死相凄惨,以至于我借尸还魂后竟然身无寸缕。
妈呀,真是毁三观,我并不是古板守旧之人,却没开放到赤条条来去的豪放作风。
我发挥自己的优势,生生用三寸不烂之舌,从一个马上要执行死刑的女囚犯那里,骗来一套崭新的衣服。
用“骗”字是我不得已而为之,人要有自知之明,到哪座山要唱啥歌要有点儿数,我作为活了两世的人,要有装逼的资本和责任。
两个月后我被提前释放,继承原主的记忆,是她不小心杀了她后妈,好像又得罪什么社会大哥,权贵老爸不喜欢,又不想惹一身骚,就没花力气去救她。
因此,前世光明磊落的我,今生竟然是个刑满释放人员。
我去参加了崔佳琪小姐心心念的某位高官的婚礼,说实话我的内心是想看看1996年的婚宴都吃什么。
结果我去了之后,彻底颠覆了我的三观。
妈呀,怎么桌上的菜品竟然看着眼熟,这不是后世婚礼上流行的菜品吗?
难道叫“海市”的地方,已经富裕成到20年后的样子?
本来想用一顿免费的大餐来弥补一下监狱生活,可是我不知是第几感告诉自己,此处不宜久留。
于是我坐车去了那个死囚犯的家乡,完成她未了心愿,见一个叫崔振宇的男人。
坐了整整一天的车,从大客车到三轮车,再到洋马哈大摩托,最后我倒地装死,让一个赶驴车的老汉救起,来到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山窝窝_胜利村。
胜利,多么吉祥的名字,能走到这里的确是一件值得庆幸的大事。
别看是个小地方,竟然生活着100多人。
村子虽小,五脏俱全,热情的老村长见我是个细脚伶仃的妹子(我敢保证原主入狱前一定很胖,一年来吃糠咽菜,到我还魂时严重营养不良,头发稀疏发黄,胸前背后一马平川。)
前世我虽然没有师兄长的那么俊,但也是个五官端正的软妹子,可这世这副尊容,我自己都懒得看。
“振宇出去打工去了,你是他啥人?为啥找他?”
村长热情的把我让进屋子里吃了一顿粗茶淡饭,吃饱喝足后,我也打开了话匣子。
☆、1002。第1002章
1002。第1002章
韩晓晓内心五味杂陈,这可是宿主的亲妈啊,连七岁的安志雄都懂得廉耻,这个活了四十年的女人为何不知?
她这次是生是死晓晓绝不参与,机会被她一次次浪费,说到底晓晓已经是仁至义尽,能提宿主做到的完全做到。
既然她不顾夫妻情谊,伙同山贼一起绑了前老公,就别怪晓晓心狠手辣,趁机除了这颗毒瘤,留着她时不时的出来擦屁股,的确让人很恼火。
车子出了大马路,拐进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子。
这种短时间出现的村落不同于城中村,多半是一些长期施工的工程队就近搭起的工棚,附近有点经济头脑的村民推着车子过来做些饮食买卖,一来二去的卖啥都有,形成一个临时的小集镇。
晓晓她们搭的出租车说啥也不往里进了。
“大叔,我们多付钱不行吗?”
财大气粗的丁燕林从书包里摸出一捆两毛钱票子,这是上海的常乐妈帮着换的,他也没啥花钱的地方,始终放在包里没用。
“这个……真不行。”司机年轻但很古板,现在很少能见到一丝不苟的年轻人,说白了就是脑子一根筋。
“这里人很坏,我上次来这里四个轮胎都被扎坏,还得到他们指定的维修点换轮胎,足足讹了我好几百块钱。”
司机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韩晓晓三人只好下车,看着车子扬尘而去。
“缺心眼!”丁燕林呸了一口,吐掉卷进嘴里的泥沙。
“到那边去。”在路口的位置有一个临时搭建的草房,墙上订了个牌子,写着两个大字,“吃饭!”
刚进屋,那辆送于秀芬的黄色大发突突突的开了出来,韩晓晓忙跑出来招手,车上除了司机没有别人。
“对不起,请问你拉的客人去哪儿了?”
司机看着戴着口罩的晓晓觉得很眼熟,一时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
“小姑娘你有啥事?是不是要回城?”
韩晓晓急急的说道,“大叔,我是要回城,你能不能等一下我?你拉的那位客人是我的邻居,她家里出事了让我来找她,我打车没追上,被人甩客扔在这里,现在没办法把消息通知给她。”
“这样啊。”司机探出头看了眼跟在晓晓后面的两个孩子。
丁燕林忽然夸张的大哭起来,“大叔你行行好,那个阿姨把我家的救命钱给骗走了,我爸爸现在还等着救命,要不是好心姐姐带我们来,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呢。”
老实巴交的司机被他们拙劣的表演唬住,说实话他拉的那位女客怀里抱着的皮包的确有很多的钱,路上她拉开拉锁还数了数,有厚厚的一沓。
“你们上来,我带你们去找她。”
司机动了恻隐之心,关键是晓晓的那双带水的眼睛打动了他,他终于想起来为何觉得眼熟,刚出嫁十几天的女儿哭着出门时,可不就是现在这样的?
三人上了车,韩晓晓不动声色的问道,“大叔,我知道那个女人是外地来的,她在这里还有亲戚吗?”
☆、1003。第1003章
1003。第1003章
哈哈重生之后的韩晓晓,是在韩大牙彪悍的护犊子环境下成长的,她能走到今天,除了运气还有韩大牙坚强的后盾。
如今老爸被人当作鱼肉,做女儿的定当奋力一搏,救出老爸。
可是韩晓晓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无论电话里的人如何威胁她,就是不松口拿钱赎韩大牙。
何五行气得七窍生烟,这丫头油盐不进,他的一拳好似打在棉花堆上,只好拉开门到隔壁房间,把电话伸到韩大牙耳边,恨恨地说道,“跟你闺女打个招呼。”
被人绑了手脚的韩大牙瞪着铜铃大的眼珠子,何五行取了他嘴里的破布,调侃道,“你不是还说你闺女孝顺吗?我废了半天吐沫没让她吐出一个子儿,看来把你这条贱命交给于秀芬正合适。”
他说的话一字不落的进了晓晓的耳朵里,果然没猜错,这些人跟于秀芬穿一条裤子的。
“闺女?”经历过风浪的韩大牙对此次被绑,没有一丝的不安和恐惧,竟能熟稔的控制情绪,仿佛来这里就是串个门。
“爸爸,你打紧不打紧?”听出她爸爸声音里的从容,韩晓晓暗舒一口气。
“没事。今天可能不回家了,你和弟弟们要关好窗户,小心夜里起风。”
“我知道了爸,明晚请应子山和于秀芬吃饭,我在福满楼定了个七人间,你一定要准时过去。”
父女俩唠家常般通电话,可把一旁的何五行和黑子惊掉了下巴,感情韩家父女俩一样的胆大包天,他们这是正儿八经的打劫,两人淡定的把他们当空气,是可忍孰不可忍。
“韩晓晓,钱准备好了,不然明天你爸能不能去吃饭还是个大事!”
韩晓晓利索的掐断电话,何五行没说完的话噎在嗓子眼,上不去下不来,气得直翻白眼。
“你们想要多少钱?”韩晓晓目不转睛的盯着黑子。
“十万。”
“啥?”躲在角落里的韩大荣尖叫着冲出来,“你说的货款是一万,咋又涨了十倍?”
“现在大爷我不高兴,你再墨迹一句我立马涨到二十万。”黑子叫嚣着,指着韩大荣的鼻子骂道。
韩晓晓冷笑道,“你当我们家是开银行的?别说没有那十万块,就连一万块也不能马上拿出来。”
“这我可不管,你爸爸在我大哥手里,想让他平安无事的回来,你这个做闺女的就赶紧想办法。”
这伙贼人,真当自己是横行在长白山的深山老林,没有王法可以加持吗?
韩晓晓给一旁默不作声的两个弟弟使了个眼色,现在搞清楚老爹在谁的手里,不报警还留着他们过年不成?
“我手里没有那么多钱,就算去银行取,现在已经到了下班时间,容我们筹些钱再说。”
叫黑子的壮汉突然从衣兜里掏出把刀插在柜台上,吹胡子立眼睛的骂道,“别给脸不要脸,现在有多少钱拿多少钱,我没有功夫跟你耗下去。”
他的话让韩晓晓疑窦丛生,这人从一开始就变来变去,一会儿等一会儿又不等的,张口一万十万的要,他依仗着啥能安全的走出这条街?
☆、1004。第1004章
1004。第1004章
窗框上连一块完整的玻璃都没有,实在太害怕,我就往草堆里拱了拱,只露出一个脑袋,眼睛瞪着溜圆,盯着铺着月光的窗台。
在我的惊恐中,从阴暗里走出来一只大猫,露出半个脑袋看着我。
我的妈呀,这只猫是不是有病?特么的能不能别弄得阴森森的?
我能研究人的心理,却对这种有着中二病的神经质动物没有半点辙。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
(崔佳琪应该算是美女,现在是有点面黄肌瘦,但骨架子在,总之应该比我前世的相貌要好一点。
说到这里,我就插点题外话,我在她暗恋男友婚礼上,看到一大批惊世绝艳的美女帅哥。当时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进了哪个明星大腕的派对上。
后来要不是觉得怪怪的,我一定会跟那些人合个影,留个念,他们当中有我两辈子见过最美的人。崔佳琪暗恋的对象长得也不错,不过不是我的菜,我喜欢皮肤黑一点,壮实点,嘴巴大一点的男人。)
哎呀想歪了,我现在更应该害怕这只猫才对,咋能扯到男人身上?
“汪!”
我见这只神经猫还不走,想起猫的死对头是狗,于是也神经质的叫了一声,声音不高,足够猫听到。
果然它把脑袋缩了回去,等了好半天不见它回来,我爬起来,把头伸出窗框,那只该死的猫就扑了过来,紧紧趴在我的脑袋上。
有人能想象出我当时有多恐惧吗?
这比我从九楼摔下来还可怕,于是我从窗口跳出来,头顶着一只中二病的猫,在寂静的小山村里狂奔。
可以想象得到,与世无争的小山村,在我到来后,经历了多么可怕的事。
淳朴的老乡身边住着一个蹲过大狱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大晚上不睡觉,光着脚丫子在村路上大喊大叫,瞬间就点燃了整个小村庄的激情,一时间所有的狗都朝着一个地方狂叫。
老村长带着人,拿着家把什儿找到我时,我正死死的抱着村中央的一棵大柳树不撒手。
“都说振宇家不干净,八成被鬼附身了。”
“大婶子,你快别说了,大半夜怪渗人的。”
“再渗人有比这个女人更没牛俊�
“说的也是,晚饭时老王三婶就说,这个女人好好的大门不走就翻墙,听说来喜种的黄瓜都被她给吃光了。”
“哎呀妈啊,还偷东西啊,咱们可得看好自己家的鸡鸭鹅狗,可别都进了这个女人的肚子里。”
说风凉话的,看热闹的,反正就没有人上来安慰的。
我头顶上的那只猫此时正蹲在树尖上,别看天黑看不见它,可是我能感受到它冰冷的目光,锁定的就是我。
“大妹子,你咋的了?”作为优秀的共产党员,老村长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才敢壮着胆子问道。
“大叔,刚才有只野猫跳到我头上,我害怕才这样的。”
“猫?”人群里有人发出耻笑声。
“蹲过监狱的人还害怕猫,哈哈哈,我看就是振宇家的鬼附身了。”
“大婶子,你能不能别说了?”身旁的女人拽了拽一个满身肥膘的女人。
我诧异的看着她,虽然我现在惊魂未定,可是耳朵没有聋,她那么大声,我听得清清楚楚。
“滚犊子,回家睡觉去,半夜乱说话,小心招到自己身上。”老村长回头呵斥那个胖女人。
“哼,我才不怕呢,我有护身符。”胖女人从脖子里掏出一根红绳,离得远我看的不是很清楚,好像下面还坠着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
☆、1005。第1005章
1005。第1005章
“嘿嘿,大妹子,你别怕,你看到的是不是一只黑色的猫?那是振宇养的,他离开村子去外面打工,这只猫留在家里看家。”
老村长话锋一转,突然说道,“你看你要是害怕,就先回去吧,振宇一时半会的不会回来,他家的小黑又护犊子,保不齐以后还会跳到你头上。”
我像个没事人一样松开手,整理一下自己凌乱的头发和衣服,庄重的看着他说道,“你咋不早说呢,我知道了,原来猫是在看家啊,说明崔振宇还会回来的。”
“那什么,大半夜给大家伙叫起来,实在不好意思,都赶紧回去睡吧,别耽误明天起早干农活。”
说完我大义凛然的从老村长面前走过,英勇的好像远赴战场,内心却是极为的悲壮。
妈的,竟然养了只猫?养啥不好非要养猫?心理学上认为,喜欢养猫的男人都是娘炮!
崔大花在遗书里说崔振宇害得她家破人亡,而她自己是作为杀人犯被抓进了监狱,再结合刚才胖老娘们的话,难道崔振宇家有什么人被杀了,死在我睡觉的屋子里?
作为来自二十一世纪高尚的无神论者,不相信这世上还有鬼神一说。
疑神疑鬼的人都是在内心给自己设立一个模糊的形象,她认为自己想象的就是看到的,时间久了精神错乱,总以为身边有个看不见的人存在。
我才不会害怕,既然那只猫是原来的主人,我就要想方设法的制服它,把它变成自己的,这样不就齐活了吗?
于是我胆战心惊的回到那间小黑屋,坐在炕上听着地上的耗子窃窃私语。
妈的,我敢保证那只猫是个懒货,家里都快被耗子占领了,它还好意思大半夜的吓唬我?
好不容易挨到天亮,我再也支撑不住沉重的眼皮,身子一歪倒在草堆上呼呼大睡。
日上三竿,太阳都照进屋子里来,我才悠悠转醒。
一抬头,发现昨晚那个胖老娘们端着盘瓜子坐在院门口。
“你醒了?”
“胖大姐,你家早上吃的啥饭?”
我不计前嫌的蹭过去,顺手抓了一把瓜子扔进嘴里。
“嘿嘿,早饭吃剩下都喂猪了,对不起没有。”
我对她很有意见,她这张脸我记住了,要是哪天饿的难受,就先偷她家的猪宰了吃肉。
“哎,你叫啥名字?”胖女人见我不生气,好奇的问道。
“崔佳琪。”
“你也行崔?”
“嗯,胖大姐,你不会也姓崔吧?”
“切,我姓李,再说我也不是胖大姐,我叫李文华。”
“李大姐,你是来捉鬼的吗?”我翻翻眼皮,嘴里嚼着的瓜子一股反油的臭味,真特么的难吃。
李文华惊讶的看着我从倒扣的水缸里拽出一个大黄瓜,洗了洗我“咔吃咔吃”的咬着。
“大白天的哪有鬼?我说崔佳琪,你干嘛死缠烂打的非要等崔振宇回来?”
“受人所托而已。”我面无表情的啃着黄瓜,竟然越吃越饿,心情也跟着不美好起来。
“你是不是不知道崔大花和崔振宇是啥关系?”李文华摆出一副八婆的模样,神秘兮兮的说道。
☆、1006。第1006章
1006。第1006章
说心里话,我也十分好奇,可是两个当事人一死一逃,我想打听也得有人说才行。
李文华绝对是优秀的农村大喇叭,估计被她散播出去的消息,比电视台的新闻更新的还快。
“我告诉你啊,崔大花是他未过门的媳妇儿。”
“啊?”我惊讶的合不拢嘴。
法律是不允许近亲结婚的。
“崔振宇是她表哥,姨表亲,他们的妈都嫁给姓崔的,所以才会一个姓。”
这不还是近亲结婚吗?
“崔大花把谁给杀了?”
“崔振宇的相好的,听说是外面洗头房的小姐,肚子都大了。”
我惊悚的完全没了食欲。
“李大姐,你是说崔大花杀了两个人?”
“并没有,那小姐来这里的第二天,出门绊了一脚,把孩子摔没了。”
李文华挤挤眼睛,幸灾乐祸的说道,“我告诉你,绊住小妖精的就是那只黑猫,爬你头上那个。”
我艹,她能不能不挤眉弄眼的,大白天的我后背都生出一层冷汗。
“崔振宇就赖是大花推倒小姐,把她骂了一顿后,大花气不过,当天晚上拿刀杀了那个小姐。”
“喏,你躺的那地方,血都把炕席给染红了。”
这位胖大姐一定是来恶心我的。
我扔掉黄瓜根,听到隔壁家有开门的声音,于是拍拍她的肩膀说道,“李大姐,我就不送你了,你做的那地方,昨晚上我烧席子来着。”
说完我翻墙跳到另一院,对出来泼水的来喜摆摆手,“大姐,咱家中午吃啥啊?”
我也不管另一院李文华的咒骂,径直进了屋,发现这家里干净的一尘不染。
“大姐,你家就你一个人吗?”
我坐在炕沿上甩着两根火柴棍一样的细腿,对外屋不敢看我的来喜问道。
半晌她才喃喃说道,“权哥跟小宇出去干活了,小红明天回来。”
“权哥是你老公,小宇是崔振宇,小红是谁啊?”
“我女儿。”来喜似乎放低了警惕,开始烧火做饭。
我环视着整个房间,靠着北面墙边,是两口大木柜,典型的70、80年代的老古董。
柜子上摆了几样东西,镜子,牙缸盒还有一瓶雪花膏,边上还有一个镜框,上面的两个人笑的很腼腆。
“大姐,这位就是你老公吧?”
来喜在外屋“嗯”了一声,声音明显带着喜悦。
照片里的男人目光如炬,精神抖擞,为这个家都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