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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国度之秘银王座(飞蛋)-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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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迹》里这样的npc没有十万也就九万九,就像是游戏公司专门设计出来吊玩家胃口的。不过稍微有些经验的人都清楚,触发任务需要正确的时间、地点和特殊条件,朔风镇的玩家们显然没达到这种要求。
方奕看到了几个过去跟蒂姆搭讪的玩家,知道这是有人想找线索,也没上前干预。
蒂姆谨记自己叔叔的嘱咐,不会跟任何人提起有关自己叔叔和古墓的消息,因为伯兰纳特说的清楚,冒险者的贪婪会让自己的生活永无宁日。
“蒂姆,你的酒准备好了~”
酒馆老板把两个封闭完好的木桶拎到木桌上,然后笑眯眯地搓了搓手,“承惠4个金币。”
蒂姆的经验也相当丰富,费力地拧开酒桶的木塞,略有些泛红的小鼻子凑近桶口闻了闻,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刚要从裙子口袋里把钱袋掏出来,蒂姆却感觉手上一沉,扭头一看,原来是那个叫方块的冒险者轻轻摁住了自己的手臂。
方奕笑眯眯地打量着酒馆老板,没有作声。
酒馆老板不是瞎子,不论是方奕身上做工精良的冒险装备,还是胸前的职业徽章,在这酒馆里都算是鹤立鸡群了,酒馆老板自然早就发现了方奕这个陌生面孔。
只是没想到这位跟蒂姆是一起的。
“您这是什么意思?”老板脸色一僵,不停地搓着双手,笑眯眯地说道:“莫不是想白拿东西?”
方奕眉毛一挑,没想到这位还敢给自己上眼药。
只要是有港口的城市,朗姆酒就肯定是酒馆里最畅销的饮料,当时在星暮城方奕也没少喝,最上等的朗姆酒每桶的价格大概也就是9个银币左右。
这对普通居民来说已经算是奢侈品了,那些npc水手们一般都喝的是4个银币一桶,3个铜币两大杯的劣质酒。
方奕不信这里的酒比星暮城的还要好。
“我这儿有1个金币,”方奕从腰里掏出了一枚金币随手扔在了桌子上,顺手把桶上的木塞塞好,扫了酒馆老板一眼,“你要是有意见就叫守卫过来。”
说完也不待酒馆老板有反应,扭头就走。蒂姆眨了眨眼,看了看脸色铁青的酒馆老板,又看了看走向门口的方奕,立刻从凳子上蹦了下来,紧跑几步跟了上去。
“拦住他!”
自打开店一来,酒馆老板一直都被冒险者们奉若神明,巴不得抓紧机会讨好自己,哪里受过这种气。见方奕就要走出大门,立刻大喊了一声。
三个身材高大的服务生早就瞄着这边,见自己老板下了命令,立刻迈开大步把门口堵了个严严实实。这三人个顶个的壮硕,长满汗毛的胳膊比方奕大腿还粗一圈,都不怀好意的盯着面带微笑的方奕。
现在酒馆里可不止方奕这几个人!
十来个玩家一看有戏可看,纷纷瞪圆了眼睛,一个个都是急不可耐的样子。有几个心急的甚至站到了凳子上,就等着看热闹了。
“哈~又有人给蒂姆出头了~看来是个新来的~”
“你没看人家的职业徽章么,进阶玩家!没准儿这次真让他把任务给接下来呢!”
“切,以前又不是没有高级玩家来过,把这几个保镖杀了还不是照样吃瘪?”
……
这一边。
“老板,你这是什么意思?”方奕放下酒桶,把蒂姆往身边拉了拉,似笑非笑地看着酒馆老板问道。
第四百三十一章谁算计谁
“什么意思?我水手之家自打开张一来还没人敢欠账!今天要是不付钱可别怪我不客气!”
酒馆老板知道眼前这个冒险者不是镇子里那些年轻人可比,但是想到自己的后台,心里又多了几分底气,狞声说道。
“方块叔叔,要不就给他好了,”蒂姆瞅了瞅比方奕高出一头的三个大块头,怯怯地说道:“反正钱也不多,我叔叔常跟我说,说用钱买平安是最划算的事情了。”
听了蒂姆的话,方奕无语地翻了个白眼,心说你那个伯兰纳特叔叔当然不缺钱,用钱买平安自然是最好的。不过这钱花出去了,我的任务怎么办啊?
方奕摸了摸蒂姆的小脑瓜,看看一脸激愤的酒馆老板,心里明白了几分。
看来今天撞邪了,难道这个任务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
这旅馆老板的表现太奇怪了。
换做平时,酒馆里哪会没几个泼皮无赖,赖点儿酒钱算什么,欠账几十个金币那也是有的,怎么一到自己这儿就翻脸了呢?
谁给的他这么足的底气?
方奕盯着面红耳赤的酒馆老板,嘴角就挂上了讥讽的笑容:戏演的挺好,表情也做的够足,不过这逻辑上的漏洞太大了——费伦大陆的生意人可很少有欺负外人的习惯。
无他,因为费伦可是个强者多如狗,传奇遍地走的魔法世界。
想到这儿,方奕轻轻地把酒桶放下。顺势摸上了自己的武器。
“仓朗!”
人们还在这儿小声的嘀咕,没想到人类刺客一点儿都没犹豫,放下酒桶直接就拔出了武器,略显阴暗的酒馆里闪过几道雪亮的刀光,在众人反应过来之前,惨嚎声就已经从门口传了过来。
三个膀大腰圆的酒馆护卫全都是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也许力气大点,但怎么可能是全副武装的方奕的对手。
方奕拔刀只是为了勾引对方先动手,眼见三人的拳头已经递了过来,这才出手反击。几下就把对方撂倒在地。
之前近酒馆的时候。方奕就看见了站在酒馆门口不远处的两个npc护卫,所以只是静静地站在门口,任由三个大汉在地上鬼哭狼嚎。
系统npc的办事效率可比现实社会里强多了,人影一闪。两个身着亮银色锁甲的人类游侠就从门外蹿了进来。目光快速地在方奕和地上三个哀嚎的大汉之间巡视了一圈。
“公共场所斗殴。罚款10个金币。”
方奕好像早知道有这么一出似的,咧嘴一笑,乖乖交上了十个金币。至于地上的三个大汉,看就知道身上没有足够的钱。npc护卫也不多说,一手一个就把三人拎了出去。
这个过程只用了不到十秒的时间,在场准备看热闹的玩家一时间回不过神儿,都有点儿呆呆地看着笑嘻嘻人类刺客,紧跟着嗡嗡的讨论声就响了起来。
“这……这剧本不对吧?上次打架的那个人不是被抓走了么?”
“你亲眼看见了么?是不是他不肯交罚款?”
“……十个金币,不至于吧……”
……
从酒馆老板出声挑衅开始,方奕就隐隐有个猜测,现在看到npc护卫们的反应,还有酒馆老板那好像吃了苍蝇似的难受的表情,方奕就更加确定了。
酒馆老板是在引诱自己对npc动手,然后……自己会被抓到监狱关几天。这样小蒂姆可就变成孤身一人了。
可惜他不知道方奕是个老油条,深知系统在“城镇斗殴pk”这种事上规范严明。在城镇里随便杀人当然要坐监狱,但是方奕手上有分寸,并没有下重手。
这就是区别。
想来在自己之前,想要从蒂姆这儿触发任务的人也试过这种方法,不过到这个环节时,因为平时杀怪杀惯了,顺手就把拦路的大汉也砍了,结果自然就是进监狱去反省。
好算计啊~
方奕没有理会玩家们的议论,嘿嘿贱笑了几声,迈步又走回了吧台。
从始至终蒂姆都没出声,两只眼睛滴溜溜乱转,好像对眼前的事格外好奇。平时陪着蒂姆的不是怪莫怪样的伯兰纳特就是一堆骷髅架子,眼前的方奕倒是让小蒂姆有了一种发现新大陆的感觉。
“你你……你干什么?”
酒馆老板见方奕朝自己走过来,想到这里是自己的地盘,原本想义正言辞地训斥对方一顿。可看到方奕刀子一样的眼神,双脚却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靠上了背后的酒橱。
“如果有人对蒂姆感兴趣,替我告诉他,离我们远点儿,否则下次可就不是断胳膊断腿这么简单了。”
方奕盯着眼里直冒贼光的酒馆老板,心里一阵腹诽。npc护卫都没说什么,自己也不好动手教训这家伙,只能口头上威胁一下了。
见对方讪讪地不敢开口,方奕扫视了周围一眼,那些想趁乱捞点儿好处的npc醉鬼们见势不妙,早就跑的精光,只剩下了一群看热闹的新手玩家。
“蒂姆,咱们走吧~”
重新拎起酒桶,方奕冲还在东瞧瞧西看看的蒂姆招呼了一声,抬脚走出了酒馆大门。
“叔叔,你好厉害呢~刚才打架的姿势真帅!”蒂姆的脸蛋红红的,看起来很是兴奋,小眼睛里都快冒出星星了,“伯兰纳特叔叔就从来不会动手,他还没我力气大呢~”
小女孩儿的声音清冽甜美,阳光在青色布裙上不停跳跃,在这如画的镇子的衬托下更显唯美。只是方奕听了这话却打个趔趄,差点儿把手里的酒桶给扔出去。
开玩笑……你那个叔叔保不准就是个**师,人家看我这样的估计就一个“莽夫”的评语,到你这儿倒变成帅气了……
当然方奕不会否认自己帅这个事实的。
长时间混迹于朔风镇的玩家们都对蒂姆这个npc不陌生,到家知道基本没可能触发任务,也经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蒂姆搭话。
也有不少人想要跟踪蒂姆到森林中一探究竟的,但无一不是铩羽而归,一来森林深处高级怪物频出,犯不着为了一个任务冒古挂级的危险,而来这个小姑娘的警觉性简直高的吓人,就算一路潜行也会被人家揪出来……
可眼下竟然有个玩家替蒂姆拎着酒桶,说说笑笑地往镇子外走,人们的目光自然全被吸引到了方奕的身上,一个个眨巴着眼使劲儿盯着方奕看,如果不是看方奕胸前的职业徽章和一身不错的装备,估计早就呼啦啦围上来了。
方奕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异样,虽然奇怪蒂姆的吸引力泽呢么这么大,却也知道枪打出头鸟的道理,炫耀不是方奕的本意,于是便加快脚步,准备尽快离开镇子。蒂姆有点儿跟不上方奕的速度,干脆提起裙子小跑起来。
不过事情就是如此,你担心什么,它偏偏就来什么。
看着挡在自己面前的两个人,方奕心里叹了口气,多少有点儿郁闷:宝藏没探成,难道做个小任务都这么不顺?
“哥们儿,你在这儿练级么?一起呗?”一男一女两个玩家站在路口中间,为首的玩家是个壮实的人类盗贼,看着方奕笑眯眯地说道。
这是两个外国玩家——中文说的挺溜啊,京片子味儿都出来了。
“做单人任务,不好意思。”
方奕扫了一眼两人胸前的职业徽章,快速地说道。
方奕没打算在这儿墨迹,抬腿准备绕过三个人——得抓紧时间把任务做完,奎爷还在雪杉城等着自己呢~
“哎~小哥别这么冷淡嘛~看你要到森林里去,一起怎么样?”
站在盗贼身后的女游侠身材丰满,横跨了一步凑到方奕跟前,胸前还是颤颤巍巍的,甜腻腻地开口说道:“我们对这里的地形可是很熟悉~”
方奕双手拎着酒桶,停住脚步看了看对方,眼里的冷意让两人的笑容都有点儿僵硬。
双方都是明白人,倘若两人再拦着方奕,那就该得到系统的警告提示了。
眼看方奕给了自己两人一个冷冽的眼神,然后带着小女孩儿快步走进了森林,盗贼和女游侠对视一眼,在私聊频道里发出了信息。
***
飘渺之龙此时的形象全无之前的威风,金晃晃的盔甲上沾满了秽物,隐约还能分辨出僵尸眼球、破裂的内脏之类的东西。
但圣骑士此时的心情却是不赖。
这里的怪物越强悍,就说明最后的宝藏越贵重,要是全是一些小猫小虾的怪物,自己还要担心竹篮打水一场空呢~
只是这些亡灵生物都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突然涌出这么多?
不过飘渺之龙此时已经没时间思考这些了,因为数不清的骷髅、僵尸、血肉怪正从四面八方的甬道里冲出来,把大部队围在了中间,这个不算宽阔的大厅里已然成了人间炼狱,到处都是血肉横飞的场景。
大卫那个笨蛋,说什么任务难度太高非要退出——没胆的东西,随他好了,既然已经到了这儿就用不到他了,最后的宝藏全都是我的!
第四百三十二章森林里的沙尘
大卫扬起手里的长剑,锐利无比的剑锋轻松地割开了僵尸的皱皮,只是深可见骨的伤口里没有鲜血溅出,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股子黑油油的不知名的液体。
僵尸被巨大的力道带的腾空而起,被暴风战士一脚蹬在胸口,胸前立马陷进去一个大坑,像断线的风筝一样直直地拍在了石壁上。
要是飘渺之龙看到这种情形,恐怕对这个大卫的评价会有一番翻天覆地的变化——毕竟两人合作了这么长时间,飘渺之龙从不知道这位还有如此狠辣的身手。
大卫一边蹙眉看着地上密密麻麻的僵尸,一边伸手从背包里掏出一块白布,把长剑上的血污擦拭干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队长,刚刚得到的消息,我们的人在朔风镇看到蒂姆了,”旁边的一个盗贼玩家随手戳翻一个恶心的僵尸,走到大卫身边说道:“跟那个方块在一起。”
暴风战士意外地挑了挑眉,然后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呵呵,还真是不简单,咱们找了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触发任务的方法,他就能一下子发现里面的秘密?”
“嗯……也不一定,也许是运气好,之前他救了那个小女孩儿,获得了她的好感也说不定~”
盗贼用匕首柄敲敲脑袋,显然也对这件事儿有些头疼,不过还是乐观地说道:“还没到最后呢,只要咱们在他回来之前干掉他就行了。”
“干掉他也不一定能得到任务机会啊……”
此时的大卫一脸凝重。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稳重的气质,跟在飘渺之龙面前那个点头哈腰惟命是从的模样截然相反。
见队友们清理完了僵尸,大卫也不多说,抬脚就往前方走去。古墓的出口就在前面不远处,如果不是因为突然冒出来的这些僵尸,大卫的队伍早就应该离开这里了。
“队长,你真的确定,这个小女孩儿身上有咱们要的东西?”
甬道里的僵尸被清理的差不多,大家自然就轻松起来,长着鹰钩鼻的盗贼又凑到了大卫身边。好奇的问道。“咱们知道的消息很有限啊,您是怎么推测出来的,给我们说说呗?”
几人听了这话,也把好奇的目光投向了暴风战士。大卫是自己国内首屈一指的职业玩家。所在的公会和冒险团队更是实力超群。众人自然想听听这位的游戏经验。
“呵呵。很简单,因为这里是森林之王的陵墓,”大卫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脸上带着一丝倨傲的表情说道,“他生前最好收集高级魔法物品,那件东西就是他的收藏品之一。”
盗贼挠了挠头脑袋,有点不解地说道:“可我们买来的消息里面,好像没有关于森林之王收集品的消息吧……”
“的确没有,那时我在主城的大图书馆查的,我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把那里关于历史上著名德鲁伊的传记、轶闻都看了一遍。”
大卫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芒,抬头看了看远处黑乎乎的洞穴,自信地笑道:“有时候一味地冒险可不行,还要多读读书。”
暴风战士当然不会告诉这些人,为了到烛堡借阅书籍,自己花了多少金币又付出了多少心血才查到这些消息。
大卫喜欢这种被人仰视和敬佩的目光。
***
时间已经到了午后,随着日头逐渐西斜,阳光的温度也不像中午时候那么温暖。走在落叶遍地的树林里,凛冽的寒风无孔不入,吹在脸上让人感觉生疼。
纷纷扬扬的细尘伴着北风呼啸而来,俨然一副现实中的沙尘天气,把原本湛蓝的天空都染成了土黄色。
在树林里赶路的一大一小两人人影也是叫苦不迭,吃了一嘴的沙土。
靠,即使是冬天也不应该有沙尘天气吧?雪杉城附近可全都是茫茫无际的丛林啊……方奕把头带罩在鼻子上,抬头看看这鬼天气,不由腹诽道。
由于风大的原因,小蒂姆一直躲在方奕的斗篷下面,时不时探出脑袋来看看外面,看到被风吹的一脸枯黄色的方奕,偷笑几声,又把脑袋缩了回去。
看蒂姆的样子也就是**岁,现实中应该正是被宠溺的厉害的年纪,现在却要跟一个不知道多少岁的老法师生活在一起……想到这儿方奕都觉得无奈,这游戏里虽然是个幻想世界,可某些地方比现实中还要现实。
不过这次朔风镇之行也不是一无所获,因为刚刚走出镇子,方奕就收到了一条系统提示。
“系统提示:蒂姆对你的好感度+5。”
看到这条消息的第一时间,方奕就知道自己的预估有错误。
这个任务看来没自己想的那么简单……否则系统不会郑重其事地发这么一条好感度提升的提示。
普通的任务成功就是成功,失败就是失败,至于衡量玩家和npc之间关系的好坏的具体量化数字,只有少数任务才会给玩家这种提示,比如内测时方奕在卡门港见过的拉希德等等。
不过跟宝藏有没有关系,只是没自己想的那么简单——想通了这个道理,方奕立刻端正了心态,悄悄地回了一趟朔风镇,补充了消耗品,又把复活点儿从雪杉城改成了朔风镇。
可惜的是小镇上没有高级货,治疗重伤的炼金药剂没找着,方奕也只能多买了点普通药剂一倍不时之需。
……
“蒂姆,要不咱们休息会儿吧?”方奕看天上的颜色越来越不对,俨然一副沙尘暴的模样,方奕怕小蒂姆受不了,低头说道:“这附近有什么避风的地方么?”
听方奕叫自己,蒂姆这才把脑袋从斗篷下面伸出来,两只眼睛都被灰尘吹的睁不开了,朝方奕大声喊道:“我记得西边有个废弃的伐木场,去那儿么?”
方奕点点头,立刻改为朝西前进。
如果实在平时,方奕手里的酒桶早就塞进背包里去了,可现在是任务阶段,这俩酒桶根本就塞不进去……方奕倒是不累,可手里拎着这玩意儿,遇到情况拔刀可就成问题了。
想到这儿,方奕默念命令,抬手把季风召唤了出来,然后命令狗狗到前边探路,寻找人类建筑的痕迹。
***
我是一个刺客,可以单纯为了杀人而杀人的刺客。
大家都叫我黑獾。
多年的刺客生涯让我看惯了生死,甚至喜欢上了这种剥夺其他人生命的感觉。我能感觉到对方涌动的、温热的血液舔舐着我的匕首,精钢刀刃上的锯齿仿佛在对方的胸腔里歌唱!
这种感觉让我无法自拔。
同伴们都说那是因为我有一把好武器,呵呵,谁知道呢?我们不都是头领手中的武器么?每当肋骨上的旧伤隐隐作痛,我都会仔细回想一遍头领的话。
我们是他手里的武器。
不过这次我从西门港出发,千里迢迢赶到这个无名小镇,为的却不是杀人,而是绑架。
我不明白首领为什么让我来接这个任务,作为组织中的头号杀手,我的目标都是一些名声在外的强者,难道这个小女孩儿有什么特殊的能力?
也许吧……
我的匕首在颤动了,它在渴望鲜血,我知道。森林里出现沙尘天气还真的很少见,但这对我的行动很有利,执行任务时,我不喜欢亮光。
前面那是我的目标么?好像有两个人?看来今天又可以对品尝一下热血的滋味了。
我把腰带紧了紧,检查了一下靴子里的备用武器,然后摸了摸胸口的徽章,。
暗夜面具在上。
***
方奕有点儿明白这里为什么会有沙尘飞扬的景象了。
穿过树林一路向西,走了大概十分钟,一大片光秃秃的,一眼看不到边的空地便赫然出现在眼前。
这还不是普通的空地,地面上连根枯萎的野草都看不见,灰扑扑的土地就这么暴露在空气中。地上的细尘被风卷起来扬上空中,亦或是随着小型的气旋打着圈,飘飘忽忽飞向了附近的丛林。
看着空地不远处的那个小型伐木场,方奕已经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没空多做感慨,方奕赶紧拉着小蒂姆钻进了小木屋里,然后把门关严,这才长长舒了口气。
这屋子像是专门为冬天准备的,角落里还堆着不少的木柴和未烧尽的炭火,所有的东西上都蒙上了厚厚的一层尘土,应该是很久没人来了。
屋外的风越来越大,木屋被吹的咯吱咯吱直响,连带玻璃窗子都跟着凑热闹,哗啦哗啦的抖个不停。
小蒂姆却浑不在意,反而高兴的不得了,因为她发现了季风这个大玩具,现在正摸着季风的大鼻子,一个劲儿地跟狗狗聊个不停。
方奕苦笑着挠挠头,说起来这季风等级高了之后,在战斗中已经能帮上不少忙,可还远远比不上卖萌起的作用大,这点儿当初孵化宠物单的时候倒是没想到。
外面这天气是不能走了,吸点儿灰尘还好说,万一在森林里迷了路,把任务搞砸才糟糕。方奕看蒂姆和季风都被尘土呛的直咳嗽,干脆把屋里床上的破布都扯成布条,从次元袋里拿出一些好酒浇在上面,把窗户的缝隙都堵了个严实。
方奕正在这儿忙活,突然感觉眼皮一跳。
季风竟然毫无预兆地进入了警戒状态!
第四百三十三章无处不在的杀手
呼号的北风越刮越猛,像是要把大地上所有的东西都卷到天上才肯罢休。远处只剩下枝桠的树丛也随着风势左摇右摆,在狂舞的沙尘中忽隐忽现,让人担心它们随时都会被大风折断,然后消失。
在阵阵“呜呜”的风声中,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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