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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欢喜人生-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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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小姑娘一副蔫蔫的模样,奚万里看着有些不忍,几次想要开口说自己可以背她,但还是在宋保家严厉的注视下咽了回去。
  往山上去的路上,奚万里有些疑惑的看了眼宋保家,“你怎么好像不乐意欢喜去山上?难不成这儿的山很危险?”
  宋保家瞥了他一眼,“我不是不乐意欢喜去山上,我是不乐意欢喜和你一起去山上。”
  奚万里闻言顿时竖起了眉头,“你什么意思?”虽然对着个小丫头他根本没有那种心思,但宋保家这么防备他,他下意识就不高兴起来。
  宋保家看都不看他一眼,“你应该问问你自己,往常部队那些女兵跟你卖好的时候你总是不理不睬,而你对着欢喜又是什么个模样?”
  说实话,他从来没有看过这般驯服的奚万里。是的,驯服。在妹妹欢喜面前,奚万里给他的感觉就是驯服。
  “你想太多了,欢喜还是个孩子好不好?”奚万里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这话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宋保家撇了撇嘴,部队里像欢喜这样大的小女孩不是没有,但就他看来,奚万里并不是个对孩子有耐性的人。
  当然,宋保家之所以戒备奚万里,并不是对奚万里有什么不满。也不觉得欢喜还小,谈论这种事太早——事实上,乡下地头哪来这种讲究。要是条件允许的话,谁都想给自家闺女预定一个好女婿,哪怕闺女还在襁褓里。
  单就奚万里的话,宋保家还是觉得对方挺适合做妹婿的,但是无奈地是,奚万里有一个比较麻烦的爹。
  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上司,但宋保家还是认为奚万里的父亲奚章纪是一个不是很好对付的人。作为团长,他对手下的兵关怀备至,无疑是一个爱兵如子的好上司,但是对于儿女,这人却极为严苛。
  而看奚万里大哥的婚姻选择,就不难看出奚章纪对儿媳妇的期望是怎样的。他虽然觉得妹妹欢喜啥都好,可她再好也只是普通农家出身,家世对她没有半点加成。
  当然,宋保家觉得自己想得有点远,说不准是杞人忧天。但他却觉得,这种事还是想早一点比较好。奚万里这小子本就是个喜欢和他爹作对的,但他怎么做和他没有关系,自己妹妹却绝对不能成为他手中的筹码。
  宋保家却不知道,这会的奚万里正在思考一件事——让欢喜做自己媳妇……貌似还挺不赖的?
  这时的他并不知道,这个玩笑般的想法会在他人生中起到怎样决定性的作用。
  而宋保家也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反而激得奚万里对欢喜更加在意起来。
  两人从山上下来的时候,欢喜已经候在门口了,看到两人手里拎着的猎物,眼睛顿时亮了,兴冲冲跑过去道:“哇——大哥万里哥哥你们好厉害!这个是野兔对不对?还有这个野鸡好肥,这个是……鸭子?”
  “是野鸭。”奚万里弯着眼睛笑道:“这东西没有多少肉,但熬汤却很鲜。”
  宋保家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欢喜却并没有注意他神情的异常,蹲下身观察着他们手里的猎物。
  打量半晌,欢喜不由疑惑道:“这些猎物,你们怎么抓的?”看着不像是陷阱中抓到的,身上也没有明显的伤口。
  说起这个,奚万里就得意了,飞扬的眉眼愈加俊美逼人。

☆、第40章 认同

  就见奚万里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弹弓,晃了晃道:“这个可是我的老伙计,没有它,咱今天可吃不上肉。”
  欢喜一看,那弹弓不过巴掌大,但看着却很精致,“这是万里哥哥你自己做的?”
  奚万里摇头,有些得意道:“我哥给我做的,他一向手巧,还曾说要去当个木匠。”
  说到后面,他的表情却有些异样。
  这种事也不难猜,欢喜猜想,他哥哥肯定没做成木匠。想也知道,在乡下地头做木匠是一件不错的生计,但一个团长的儿子去做木匠,就有些贻笑大方了。
  奚万里的失落只不过是一时,他很快就精神振奋起来,从口袋里摸出一个袋子递给了欢喜。
  欢喜以为还是蛇莓,结果打开一开,发现居然是树莓,也就是覆盆子。
  看她的表情,奚万里还以为她是想吃蛇莓,小声解释道:“蛇莓虽然能够吃,但不能多吃,多吃了要中毒的。”
  欢喜这会的心思却是飘远了,从原身的记忆中她发现,宋家庄的野果有不少,只不过是称呼和她知道的不同。像是覆盆子,这里就叫阿共共,而蛇莓则是蛇共共,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名字古里古怪的野果子,滋味却着实不错。
  “谢谢万里哥哥,我很喜欢。”回过神,欢喜对着奚万里甜甜一笑。
  奚万里抿了抿嘴,目光不由有些发亮。
  欢喜将猎物看了下,总共两只野兔两只野鸡还有一只野鸭,想了想,她招呼宋为民把一只野鸡送去了隔壁,剩下的她打算野兔红烧野鸡熬汤,然后再剩一只野兔和野鸭明天吃,反正那野兔野鸭并没有死,养上一天并没有影响。
  她其实也想过做点新奇的菜式,像是麻辣兔头、米酒烧兔肉、口水鸡、宫保鸡丁、大盘鸡、辣子鸡等等,可惜调料有限,这些菜式她便是想做也做不了。
  能让她挑选的烹饪方式也不过是红烧和熬汤,便是油煎也因为太费油而只能放弃。
  奚万里跟着走进了厨房,然后开始从口袋里掏鸡蛋。
  “这些是野鸡蛋?!”欢喜看着那个头,不由吃惊道。
  奚万里点了点头,“不多,也就六个,我还想找,但是找不到了。”
  欢喜亮着眼睛道:“有六个也不错了。”要知道野鸡蛋在她上辈子可是卖到很贵的,五六块钱一个,指不准买到的还是假的,这会奚万里拿出来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野鸡蛋。
  她眯着眼睛道:“我等会把鸡蛋炒来吃。”要是有虾仁就好了。
  奚万里可有可无,只一脸看得出来的好心情,他发现自己很喜欢给小丫头送东西,尤其这个时候她眼睛里的亮光,他特别喜欢。
  这一晚,对着欢喜做出来的一桌好菜,一大家子都吃了个尽兴,尤其是宋二柱和宋卫国,让欢喜彻底见识了一番他们的大饭量,两大盆肉菜居然一点都没有剩。
  ——要知道,欢喜可是用能力将鸡肉和兔肉的份量增加了一半,即便如此,这叔侄两人都没有一点吃撑的迹象。
  一大早,奚万里才从房间走出来,却发现欢喜已经起床了。
  他一愣,“你今天怎么这么早?”要知道他每天习惯五点起床,这个点,即便是负责做早饭的欢喜也没有这么早的。
  欢喜眯了眯眼道:“万里哥哥你是起来锻炼的对不对?我和你一起。”
  要不是宋保家昨天嫌弃,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如今的身体状况,虽然营养不良的问题在她暗地里的小动作下已经缓解了许多,但体力耐力问起却有待解决。
  作为一个曾经在轮椅上坐了十数年,想动弹都动弹不了的残废,欢喜对运动这件事不但不抵触,反而还十分期待。
  奚万里自然不会拒绝这样简单的要求。他每天早上都会跑上五公里左右,到了宋家庄这里,因为没有操练场,他也只能自己估摸着汗意绕着村子跑上几圈。等跑完了,就开始练军体拳。
  这种事,从他六岁开始就一直坚持了下来。
  奚万里本以为欢喜只是一时兴起,估计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自己放弃,不想等他围着村子跑上了三圈,回头一看,欢喜居然还在跑!
  虽然满头大汗,脚步也拖沓,但看那样子一点也不打算放弃。
  奚万里一惊,随后上前拉住她道:“等等,你是第一次锻炼,不用这样勉强,饭要一口一口吃,今天就跑到这里吧。你过来,我教你打军体拳。”
  他嘴上说得冠冕堂皇,其实是心疼小丫头,看着她汗流浃背,脸颊也红得不像样的模样,他心里就不舒服。
  欢喜根本没力气说话,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被他拖着往回走。
  等到欢喜气息平静下来,奚万里才开始一笔一划地教她打军体拳。欢喜倒是学得很认真,目光时时不理一旁做示范的奚万里。
  学了一刻钟的样子,奚万里就不让她再学了,推着她在一旁坐下,自己开始做俯卧撑。
  欢喜一边喝着凉好的温水,一边问道:“万里哥哥你每天都这样吗?”
  奚万里点了点头,气息平稳道:“习惯了。”
  欢喜有些无语,心说难怪你爸要让你当兵,就是我这个外人看着,也觉得你非常适合当兵。
  “万里哥哥,你为什么不喜欢当兵啊。”她好奇道。
  闻言,奚万里动作不停,却抬头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的意味有些不寻常,正当欢喜以为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的时候,却听对方道:“我不喜欢被人管。”
  欢喜一怔,“就因为这样?”
  “这样还不足够吗?”奚万里难得神色认真道:“我有权利决定自己过怎样的生活,部队里那种什么时候做什么都在规定内的生活令我厌恶透顶。如果我这一辈子都要做我厌恶的事,那我还不如不要被生下来。”
  这……简直太有个性了。
  欢喜从来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代看到这样自我的人。
  或许所有人都无法理解奚万里这种非主流的想法,但作为从后世而来的人,欢喜对他却无疑是认同的。

☆、第41章 真面目

  一  宋二柱等人起床的时候,欢喜已经在下面条了。
  只是……宋保家看了眼欢喜额头的汗意,皱了皱眉道:“欢喜你做什么了?”
  宋保家虽然不像奚万里那样每天一起床就会有大量的运动量,但他早上起来还是会打上两遍军体拳的。也因为熟悉这种状态,因此他一眼便看出欢喜这是运动过后的样子。
  欢喜头也没抬就回答道:“我今天跟着万里哥哥锻炼了。”
  宋保家动作一僵,表情有些不自然道:“怎么突然想到锻炼了?”
  “我觉得自己的体力不太好,而且锻炼一下,对身体也有好处。”欢喜随口回答道。
  宋保家还没想好要怎么反应,一旁的宋二柱就道:“欢喜说得对,多动动对身体有好处。”
  这下,宋保家便是有再多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今天吃面?”宋为民从外面进来,见欢喜正把面团往锅里下,开口问道。
  欢喜点了点头,“家里还有面粉,我自己擀了十斤面。”
  在宋家庄,大家要吃面都是用小麦去面店换的面条。往往一斤小麦能够换到六两面,但要知道虽然一斤小麦磨成面粉也就七八两,而面店里换的那种面条是潮面,合不合算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到。
  虽然小麦换面粉也只有六两,但那至少是干的,而且多少对欢喜而言还真不怎么重要。
  更别说,在欢喜看来,这里的面条虽然别有滋味,但吃多了总觉得还是不如自己吃惯的手擀面劲道。
  家里的面粉其实只剩两三斤了,但是这对欢喜而言不过是小问题。至于擀十斤面条累不累——要知道对她来说,只要有一根面条,别说十斤,便是一百斤面条也能轻易“擀”出来。
  宋二柱虽然奇怪自家居然有这么多面粉,但这种疑惑也不过是一闪而过。平时他也不管厨房的事,估摸着闺女应该是早有想法,所以才早早换了面粉回来。
  等到吃面的时候,众人才发现,面居然是用鸡汤煮的。
  见众人疑惑,欢喜道:“我昨天特意剩的。”
  众人也没有多想,埋头吃起面来。
  十斤面,欢喜自己二两就够了,宋为民的话半斤左右,剩下的九斤多都被四个男人解决光了。
  这几天观察下来,欢喜能够看出,大哥宋保家的饭量应该是这个时代比较普通的,他大约吃了一斤半的面,奚万里的饭量则要比寻常人大一些,但也在合理范围内,他吃了两斤面,至于宋二柱和宋卫国,一个吃了两斤多一个吃了三斤多。不单如此,欢喜蒸的红糖馒头两人也吃了不少。
  “欢喜你什么时候学会擀面的?”等吃完了,宋为民才觉得疑惑。
  欢喜一点也不心虚,理直气壮道:“这个还用学?”
  “呃……”宋为民呆了,又问道:“家里哪来的红糖?”
  “上回我和大哥一起去县城买的。”欢喜回答道。
  一旁的宋保家也点了点头,虽然他记得红糖才买到一两,但介于并不清楚做红糖馒头要多少红糖,因此也没觉得哪里不对。
  “那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馒头的?还有做馒头要酵母的,你哪来的酵母?”宋为民皱眉道。
  欢喜撇撇嘴,“谁说做馒头一定要酵母的?不是还可以用酒吗。”这个方法还是上辈子家里的保姆告诉她的,说是她小时候酵母不好买,她母亲就用酒当酵母给他们做馒头。
  为此,她试验途中不知浪费了多少材料。
  宋为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倒是忘了之前的话题。
  一边旁听的几人也没有多想,因为馒头这东西虽然稀奇,南边很少吃,但基本也知道做馒头要用的材料,至于方法,跟外地媳妇打听一下就知道了,这种事也没有人会瞒着。
  很快,家里的人上工的上工,上学的上学,便是宋保家也出门和朋友聚会了。冯淑华过来喝欢喜打了个招呼,说她去自留地里除草,几个孩子还睡着,让她等会去看看。
  于是,家里就只剩下欢喜一个,她却没有立刻去隔壁三叔家,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趁机补充能量,而是从抽屉深处找出了一块巴掌大的镜子。
  犹豫了下,她撩起了刘海,往镜子中一看……果然,那里那条两公分左右的疤痕消失了,虽说原来也不显眼,但现在却是切切实实没有了。
  这两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她总觉得额头有些发烫,缘故大概是在这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怀疑,倒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刚刚跑步的时候,欢喜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些异常。
  正常人运动之后心跳都会加快,欢喜自然也是如此,但不同的是,在心跳加速之后,她感觉到有一股热流从未知地方流向了她的四肢百骸,在热流的洗礼下,她能够感觉到身体中的疲惫被拂去,每一寸骨肉都被加强,如此循环往复,虽然累,但这种随时随地都在变强的感觉却能够让人上瘾。
  如此,她才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出现了惊人的变化。
  欢喜又去打量镜子中的自己,不知不觉间,她的皮肤已经没有初来时因为营养不良而形成的暗黄毛糙,渐渐变成了健康的白里透红,她抬手摸了摸,润滑有弹性,触感简直不能更好。
  还有头发,本来是有些暗黄干枯的头发,这会却是乌油滴黑。
  欢喜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自己以为的鸡肋金手指……到底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真面目?!
  “姐姐!欢喜姐姐,你在家吗?”宋爱国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欢喜回过神来,连忙将镜子收好,一边往外跑一边大声问道:“怎么了?”
  走出门,就看到宋爱国正一脸慌张地站在那儿。
  看到欢喜,宋爱国松了口气,然后拉着她的手就忘自家跑。
  “凤贞好像发烧了,欢喜姐姐你快来看看!”
  欢喜本来还是被拉着,闻言连忙甩开他,脚步飞快地冲进了隔壁。
  宋爱国一愣,也连忙在追了上来。

☆、第42章 脑膜炎

  一  欢喜到的时候宋敬业和宋美贞正一脸无措地坐在床上,一边的宋美贞则涨红着脸嚎啕大哭。
  欢喜顾不上两个大的,上前摸了摸凤贞的额头,果然很烫!
  她二话不说拿起一旁的毯子把凤贞给包了起来,然后往外冲去。
  “姐姐,你去哪儿?”宋爱国才进来就看到欢喜冲出去,连忙问道。
  欢喜脚步不停,“去卫生院!”她是不相信大队里的赤脚医生的。
  宋爱国一怔,连忙跟了上来,“可是我们没有钱……”
  “我这里有!”欢喜一边说着,脚步飞快地往卫生所跑去。
  卫生院在镇上,好在欢喜去过一次镇上,这会却是认识路的。她并没有去叫大人,一来是叫了大人也没用,反正都是用脚走,叫不叫的也没有差别。
  她倒也想过可以用生产队的拖拉机,可是早上还听爹爹说生产队的拖拉机今天到县城港口去运氨水了。这时候的化肥连尿素都没有,只有氨水,而光有化肥票还没用,上面下来的氨水总是不够,这时候就要争抢了。
  ——宋家庄用的氨水是从S市那边船运过来的,各家生产队都会早早开着拖拉机去运。
  村里倒是有几户人家有自行车,但那几户人家的自行车要么是给家里孩子上学用的,要么是给在城里上班的孩子用的。总之,这个点谁家的自行车都借不到。
  顾不上其他,欢喜一路狂奔向卫生院。
  另一边,见欢喜一个转眼就不见人影了,宋爱国有些慌,正要去找大人,屋中却传来弟弟妹妹带着哭声的叫声,他只能回去安慰弟弟妹妹。
  等到好不容易把弟妹安慰好,他就想去找大人,可是刚刚在自留地没有找到阿娘,爹爹那……
  宋爱国一脸犹豫,阿娘说过,爹爹干活的时候不能去烦他,可是他又不认识去卫生所的路。
  他实在是担心欢喜和妹妹,因此犹豫了片刻,咬了咬牙跑去生产队上了。
  “爱国,你怎么跑这儿来了?”看到儿子,宋三柱疑惑道。
  看到自家爹爹,宋爱国终于忍不住哭道:“爹爹,凤贞发烧了,我找不到阿娘,姐姐带凤贞去卫生院了!”
  宋三柱听得又急又疑惑,连忙放下手里的锄头,蹲下身问道:“到底怎么回事,跟爹爹说清楚。”
  其他人也听到了宋爱国的话,纷纷跑了过来。
  等宋爱国抽噎着说完话,宋三柱才明白是什么情况。
  “你的意思是凤贞发烧了,你去自留地找你阿娘没找到,然后就去找了欢喜,欢喜看了凤贞,带着凤贞跑去卫生院了?”
  宋爱国点了点头,“我想跟着一起去的,但姐姐跑太快了,我又不认识去卫生院的路。”
  大人们都惊讶了。
  “这可怎么整啊,欢喜一个孩子怎么去卫生院?”
  “她认识去卫生院的路吗?”
  “还有淑华,她是怎么回事,怎么就丢下孩子不见人影了?”
  宋二柱等人本就在不远的地方干活,早已经凑过来了,这会也有些急。
  奚万里道:“之前宋哥带欢喜去过镇上,她应该是认识卫生院的。”
  虽然这样说,但别说是宋二柱等人,便是奚万里心里也急得很,欢喜毕竟才七岁。
  恰在这时候,冯淑华跑了过来,看到几个孩子,顿时就怒道:“你们怎么回事,不是让你们在家好好待着的吗?”
  宋爱国看到阿娘还没来得及高兴,听到这话,就露出了哭丧脸,一旁的宋敬业和宋美贞更是掉起金豆子来。
  宋三柱却看不下去了,冷着脸道:“别凶孩子了,我还要问你呢,你是怎么回事?凤贞发烧,爱国去自留地找你,你跑去哪儿了?”
  冯淑华的脸一下子白了,仓促间抓着宋三柱的手道:“你说什么?凤贞发烧了?”
  说着,她开始搜寻小女儿,“凤贞呢?”
  见宋三柱的脸色难看极了,一旁跟着冯淑华一起来的妇人有些讪讪道:“三柱啊,是嫂子不好,嫂子找淑华给我缝两个衣领子,没想到凤贞会在这时候发烧。”
  听她这样说,宋三柱的脸色好了许多,对着冯淑华道:“欢喜抱着凤贞去卫生院了。”
  宋家庄的纷争欢喜还不知道,这会的她满头大汗冲进了卫生院,将凤贞交给一个医生,不用她开口,对方看孩子不正常的面色和断断续续的哭声,就知道是什么情况了。
  等到宋二柱和宋三柱两家人匆匆赶到的时候,凤贞已经挂了点滴睡着了,欢喜趴在病床上一脸疲惫。
  大人们满肚子责骂,到了这会却是一点也说不出口了。
  也是看到这些人,欢喜才反应过来一件事——这会的自己不是有独立自主能力的大人,而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哪怕身体健全,大人也是要担心的。
  “爹爹、三叔、小婶娘,对不起!”出了病房,她主动道歉道。
  孩子都道歉了,大人自然不好再说什么,更别说孩子还做了好事。
  “幸亏送来的早,要不然这么小的孩子烧下去……”医生还没有说完,一旁之前的护士就匆匆赶了过来,“医生不好了,之前送来的孩子刚刚醒过来就吐了。”
  欢喜等人都是一惊,跟着医生一起进了病房。
  他们进去的时候,凤贞正一边哭一边去抓脑袋。见状,医生顿时便皱了皱眉,开口道:“这孩子可能得了脑膜炎,要做进一步检查!”
  包括欢喜在内的众人纷纷一惊,便是乡下人再怎么没见识,也是知道脑膜炎这种毛病是会要人命的。
  “医生,我女儿能救吗?”冯淑华只觉得天都塌了。
  “你们不要慌张,即便确诊是脑膜炎,你女儿的情况发现得早,也是能够治好的,问题是……”医生皱了皱眉道:“卫生所的设备简陋,很多检查设施都没有,你们最好还是去县城医院。”
  冯淑华这会已经六神无主,听了医生的话只知道点头,“好,我们去县医院,去县城医院。”
  一旁的宋三柱面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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