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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欢喜人生-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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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却担心宋小福太过莽撞,要是所托非人那就糟了,毕竟这时代想要离婚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宋小福原就特别高看欢喜,这段时间跟着欢喜,她对欢喜的感情已经过渡到了崇拜,因此欢喜的话她听得很认真,也暗暗记在了心里。
到家的时候,家里并没有人,宋为民去参军之后,宋林远又是个在家待不住的,只剩下父女二人的家里越加冷清了。寻常欢喜回到家想要找个人说说话都难。也是因此,对于宋小福的到来她其实还是很乐意的,至少不用孤孤单单的。
而且,宋小福是真的很勤快,不管欢喜做什么,她空的时候总会搭把手。次数多了欢喜也觉得不好意思,便时不时留她下来吃饭。次数并不频繁,也就一两个月一次,就这样,宋小福每次都战战兢兢,一副自己占了大便宜的紧张模样。
——要知道这年代,便是走亲戚很多都是带着口粮的。
临近秋天的时候,欢喜总算是收到了奚万里的信,只是信里的内容却一如往常,只写了一些日常小事,把想要找出点蹊跷的欢喜给郁闷的……
B市
奚万里从军区回到家,推开大门进去,客厅的灯果然亮着,而自家才六岁的侄子正端正坐着看故事书。
他顿时头疼道:“明辉,跟你说多少遍了,早点睡觉,看书不要这么晚。”
奚明辉长得极为可爱,圆嘟嘟的脸,卷卷的头发,眼睛也圆圆的,听到奚万里的话,他抿了抿嘴道:“叔叔,爸爸已经走了吗?”
闻言,奚万里放在身侧的手忍不住握紧了拳头,随即若无其事地点了点头道:“嗯,哪天你想他的话叔叔带你去。”
“叔叔你骗人。”奚明辉一脸控诉道:“他们说爸爸是去劳改的,谁去看他谁就要倒霉。”
奚万里却掷地有声道:“我说话算话,只要你想去,我就带你去。”
奚明辉抬头,见到自家叔叔眼里不容错辨的认真,他眼眶一红,忍不住哭道:“叔叔……我爸爸会不会死了?他们说很多去劳改的人都死了!”
“不会的,不会的。”奚万里上前抱住小侄子,只是嘴上虽然这样安慰,但他心里却并没有底。
自家大哥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要是有个万一……
一瞬间,他的眼底划过一抹泪光。
不行,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下去。
奚万里低下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小侄子道:“如果让你去乡下,你愿不愿意?”
奚明辉有些发懵,“为什么要去乡下?”
“去乡下就能够救你爸爸。”奚万里这话自然不是真的,但对才六岁的侄子,真话却是不能说的。
——外面那些人越来越疯狂了,他怕,某一天连小侄子也被卷进去。
而且……自己想要做的事,也的确需要避开B市这个大漩涡才有成功的可能。
否则,在如今这么多眼睛的监控下,自己什么都不能做。
可是……他心下犹豫,自己的想法到底能不能实行,他心里非常没有底。
☆、第103章 打定主意
跟以往每一次来都不同,这一次,站在宋家庄前的路口,奚万里却觉得自己有些迈不开脚步。
漫天的犹豫以及……罪恶感漫上了心头,他忍不住问自己,这样带着明辉过来,真的好吗?
更别说自己还有着那样的打算。
“叔叔?”奚明辉抬头看叔叔,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疑惑。
奚万里咬了咬牙,对着奚明辉勉强笑了笑道:“叔叔想点事,我们进去吧。”
既然已经来了,再退缩已经没有了意义,自己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将选择权交给欢喜。
欢喜并不在家,她去了学校,倒是宋林远正坐在门口晒太阳,旁边还有几个年纪大的老爷子和他在唠嗑。
“万里?你咋过来了?我们卫国也回来了?”看到奚万里出现在门口,宋林远立时便是一愣。
奚万里对着几个好奇看过来的大爷笑了笑,随即回答道:“我一个人过来的,正好有空,就帮宋卫国带点东西回来。”
这话宋林远是不信的,不过这会有外人在,他也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回头跟几个大爷道了歉,把人给打发走了,他开门把人迎进去。
“欢喜如今是在学校吃饭的,你大概要到下午才能看到她,二柱的话等中午他就会回来吃饭。”宋林远一边招呼他坐,一边道:“我去做饭,你口渴的话自己倒水,还有这孩子……”
他疑惑的目光落在奚明辉身上。
奚万里连忙介绍道:“这是我侄子奚明辉,明辉,叫宋爷爷。”
“宋爷爷好。”奚明辉听话道。
宋林远点了点头,对奚万里道:“给孩子泡一碗糖水吧,糖在哪儿你知道的。”
奚万里点了点头,目送宋林远进了厨房。
欢喜回来的时候,奚万里正捧着一本故事书给奚明辉讲故事,听到脚步声,他下意识抬头。
欢喜还来不及露出惊喜的表情,眼底就浮起了一抹惊愕,刚刚自己没有看错吧?奚万里看过来的目光好像是……无措!?
这可是头一回。
欢喜已经十四岁了,如果说三年前他见过的欢喜连勉强也称不上少女,但是现在,她却是实实在在能被叫做豆蔻少女了。
巴掌大的小圆脸,漂亮的大眼睛,皮肤又白又嫩,琼鼻粉唇,眼睛里的光又柔又亮,能把人看得心尖发颤。
虽然一直都没有办法把对方当做真正的孩子,但这个时候,对于奚万里而言,这般青涩美丽的欢喜,却是令他一下子无措起来。
那一肚子的腹稿,突然就说不出来了。
“万里哥哥?”反倒是欢喜有些莫名。
奚万里捂了捂脸,开口道:“回去说吧。”他觉得,自己大概要重新整理一下自己对欢喜的看法了。
一直以为自己对欢喜只不过是对一个早慧孩子的欣赏和喜爱,但事实似乎并非是这样。
欢喜在八仙桌上做完了作业,只是这会的奚万里却不知道为何,沉默得紧,从见面开始都没真正说上一句话。
连宋小福都觉得尴尬,提前回去了。
她索性主动开口问道:“万里哥哥你这次能待几天?”
奚万里回过神来道:“我明天就要回去了。”
欢喜闻言有些惊讶,犹豫了下问道:“万里哥哥你过来是……有事?”否则大老远过来就待个一天,谁也不能做这傻事啊。
奚万里愣了下,他突然不想说那些话了,只是现实却不由人。
“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这话他说得极为艰难。
欢喜疑惑道:“什么忙?”她实在想不到自己有什么是能帮上奚万里的。
奚万里咽了咽口水道:“我想要把明辉放你这里养,可以吗?”
顿了顿,他又道:“明辉是有城市户口的,他每个月都能领到票券,以后他的票券我给你换成米粮寄过来。另外,我的工资也都寄给你。”
“还有……我给你几个地址和名单,你帮我每隔一段时间寄点东西过去成不成?”
最后的话,他说得有些犹豫,说完又忍不住道:“你到时候最好别用自己的名义寄东西。”
欢喜的眉头已经皱了起来,开口问道:“你想让我寄的东西,是给谁的?”
若是不问清楚,她绝对不可能轻易答应。
一瞬间,奚万里有些颓丧,“是我爸爸跟大哥他们,他们如今被送去牛棚劳改了,旁的人还好,但我大哥从小肺不好,我就怕他挨不过去。”
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对欢喜抱期望了。想也知道,如果换做自己,也不愿意做这种危险的事情,自己被拖累还是小事,就怕连累父母亲人。
更何况,他和欢喜的关系,也不过是他是她哥哥的战友罢了。
自己凭什么让人家为他冒这么大的险?
欢喜却没有立刻拒绝,而是思忖片刻后道:“我愿意帮你,但你的方法我却不同意。”
奚万里一怔,不明白欢喜是什么意思。
却听欢喜道:“与其用邮寄的方式在明面上留下把柄,为什么不悄悄把东西送过去?”
奚万里瞪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你打算亲自过去?!”
欢喜点了点头。
奚万里连忙摇头,“不成不成,你才多大,一个人出去多危险?而且没有介绍信你上哪去?”
欢喜却抿嘴笑道:“以往不是就有串联吗?”她心下已经打定了主意,宋家庄的生活实在过于乏味了一些,连知青也就那么两个走后门的,所谓的文学科学大拿更是没有,便是县城的回收站也就那么回事。
但是她感兴趣的却是那许许多多在这个年代被毁掉的古籍孤本,以及那些还保持着原汁原味,没有被扩建被人潮毁掉的名胜古迹。
这个年代固然有许多病症,但亦有许多隐没在人潮中的伟岸人物。
到后来,熬过去的也不过是十之一二。
自己的力量虽然微小,但哪怕能救上一个两个,也是不枉此生。
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曾经坐在轮椅上的残废,欢喜打心眼里不喜欢一直待在一个地方,她想想要出去走走,出去看看,见识更多的山河风光。
☆、第104章 商机
“不过现在还不行啊,至少要等我高中毕业才成。”顿了顿,欢喜看向奚万里道:“这样可以吗?你大哥等得及吗?”
奚万里毫不犹豫就点头道:“只是两年不到的时间,没关系。”要是连两年都挨不过去,他便是送再多东西过去,自家大哥都活不下去。
他本来是想要劝欢喜的,直到他发现了她眼中藏也藏不住的期待。
算了,以往参加串联的学生比比兼是,大不了自己到时候想办法多弄点钱,这样欢喜走到哪儿都不用吃苦。
奚万里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却是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奚明辉。
对于收留奚明辉,宋二柱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并不是他不知道奚明辉的身份,而是……这几年,他那些老战友,尤其是还在部队的老战友有不少出了事,别说奚明辉只是个孩子,即便不是,他也很难生出恶感来。
好在奚明辉的年纪刚好可以上学,虽然错过了开学的时间,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跟学校说一声就成了。更令欢喜松了一口气的是,奚明辉并不是什么都不懂,至少简单的拼音和算术他是学过的,因此虽然缺了一些课,却并不会跟不上同学。
之前她还有些担心这个在城里长大的孩子会无法适应乡下的生活,但真正相处之后却发现在孩子实在是懂事乖巧,很少哭闹。来的时候还有些内向,不过有同龄的凤贞带着,很快便活泼起来。
而这段时间,宋家庄出了一件大新闻,周华国给他弟弟弄到了推荐书,把他弟弟送进工农兵大学了。
说起这事,村里人没有一个不羡慕的,上了大学,以后的日子就差不了了。
便是宋春发也在家里对着儿子发牢骚,说他没能耐,要不然的话家里也能出个大学生了。
等到身上穿的衣服越来越厚的时候,欢喜才发现一件事,宋梦萍已经很久没来找她了。
趁着周六她去了她家一趟,结果却被她阿娘告知她去珍珠厂上班了。
听了这话,欢喜是由衷松了口气。她想着多接触一下社会,宋梦萍或许会慢慢长大,改掉自私懒惰的毛病。
欢喜不认为懒惰是什么大毛病,事实上她自己也是个懒人,但是,懒惰是要看情况的。像宋梦萍这样,把活都推给家人,就说不过去了。
现在家人愿意包容她,那么以后呢?
当然,她也猜到宋梦萍估计心里对她是有了隔阂,她那人一向爱面子不肯服软,怕是等着她去说软话呢。不过欢喜也没有意见,两人到底做了这么久的朋友,她倒也不在意说上两句软话。
周日放假在家,欢喜早早就背了竹筐带着宋爱国和宋敬业去山上了,至于宋凤贞宋美贞则和奚明辉一起待在家里玩。
快要入冬了,欢喜准备多砍些柴回去在家里屯着。
只是他们来的有些太晚了,早些日子各家就开始砍柴了,到了这会,山脚附近的树枝已经看不到啥了,无奈之下,欢喜只能带着两个弟弟继续往前走。
“姐,要是这次复读考不上高中,我就打算回来上工了。”路上,宋爱国开口道。
欢喜一怔,倒是没劝,这一家子都不是读书的料,宋爱国也没比宋为民好,只是……
她皱了皱眉道:“上工有多辛苦你知道吗?”
宋爱国点了点头,“我知道,但我跟为民哥哥不一样,我不能丢下我爹娘出去。”
和宋为民不同,宋爱国的性子要老实一些,也更顾家。其实宋敬业也是差不多的性子,在欢喜看来,这对兄弟也确实不适合去参军。不过让他们就这么在地里刨食,却也不是她想要看到的。
想了想,欢喜开口道:“今年寒假,姐姐带你去‘串联’怎么样?”她想着不管如何,出去见见世面总归没有坏处的。
宋爱国一怔,随即犹疑道:“姐你说真的?”串联这种事他当然听说过,往常也没少羡慕,但显然乡下的学校不兴这个,倒是城里曾经弄得风风火火,不过那也不过是一时。
“当然是真的。”欢喜笑道:“反正你现在便是上工,干得再卖力也不过每天两个半工分,够吃什么?跟着姐姐出去看看,也能长长见识,然后你再考虑,以后要做什么。”
不是她说,用后世的目光来看,宋家庄这边的商机是真不少。
旁的不说,这里漫山遍野都是果树,像是桃子、梨子、李子、杏子、枇杷、桔子、杨梅、乌梅、金桔、葡萄、松子、板栗。这些东西放到后世都不便宜,但在这会,却是只有几分钱一斤,且大多还都烂在枝头根本来不及吃。
这些水果坚果要是运到大城市,少说也得几毛钱一斤,但因为果子不好运,还放不久,因此根本没有人打这方面的主意。
但是要欢喜说这根本不是问题,即便这时候运输成本高,但也不一定要售卖鲜果,他们可以做成水果罐头或者蜜饯啊。
还有山上到处都是的竹子,每年出产的竹笋不知凡几,队里根本也不会去卖,因为没人会买,也不过是各家分分,这东西当地人还不稀罕。
可是要欢喜说,这东西也可以制成笋干或者酸笋运到外地去卖。
还有,因为是丘陵地带,宋家庄这边建房子要用沙的时候,根本就不用去买,直接从沟里挖就成了。
这可是无本的买卖,了不起到时候花钱承包个地方,挖了沙直接运往其他地方卖。
还有,接下来很多年,各家各户估计都会用煤,这里的煤矿资源虽然不如X省,但也并不是一点都没有,开个煤厂也是不错的选择。
除此之外,山上还有不少兰花、月季的花苗,卖那个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这个时间要推后一些,短时间内大家应该还没那个闲情买这种东西。
类似的商机欢喜至少能说上十个八个,因此,她并不担心两个弟弟以后待在宋家庄没有前途。
她唯一要担心的,是两个弟弟扶不起来,要不然她便是有再多赚钱的主意也都白搭。
☆、第105章 计划书
出远门这件事,欢喜原以为自家爹爹不会同意,不想自己才稍稍露了话头,对方虽然有些纠结,但却表示了同意。
“出去走走不是坏事,要是一直在小地方带着,想法便也被局限了。”说这话的时候,宋二柱的神色带着怀念。
他想起年轻时的自己,去参军的时候根本没有所谓的信念,只是为了吃饱饭。但是后来,在战场上看到太多,于是他有了保卫国家,保卫部队的信念。
如果一辈子在宋家庄待着,他宋二柱大概也就是个有把子力气的庄稼汉,每天惦记着地里那点粮食,惦记着啥时候给自家婆娘扯块布做衣裳,苦恼孩子不听话。
那样倒不是不好,只是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有多广阔,他却是不甘心自己的孩子只能一辈子在地里刨食了。
更别说欢喜还是闺女,他更舍不得她吃苦,去了城里,哪怕要工作上班,但总不会比下地更累。
而且,不是他说,自家闺女那聪明劲儿,就不该在乡下地头待着。
相较而言,冯淑华反倒是不乐意让儿子出去的那个人。
“在家里待着不是挺好的吗?你不乐意上学也成,回来上工,挣得再少也比没有好。”
随着冯淑华的话,宋爱国的目光不由黯淡了下去。他从来就是这样,不知道从长辈那儿争取。
这一次,却是宋三柱道:“让他去,好好的男孩子,一直窝家里能有什么出息,多见见世面才是真的。”
冯淑华见儿子这样哪会不心疼,但是……
她对着丈夫小声道:“现在外面那么乱……”
话还没说完就被宋三柱打断了,“再乱也没有咱以前那样乱,人活一辈子,哪可能一直顺顺当当的?你现在能够护着他,以后难道能够护着他一辈子?”
家里的事虽然多是冯淑华说了算,但那是宋三柱不开口,一旦什么事他开了口,冯淑华便是再不情愿也会同意。
这边,欢喜正在对着奚明辉交代:“阿姨走之后,你平时跟着美贞和凤贞玩,有事就找二柱爷爷和太公。”
——对于突然被叫阿姨,欢喜其实挺不乐意的,但奚万里在这事上特别坚定,就是不让明辉叫她姐姐,而明辉对叔叔话的则是万分的听,他走后欢喜忽悠了不知多少遍,愣是没能让他改口。
奚明辉点了点头,一脸乖巧道:“我会在家等欢喜阿姨的。”
这孩子就是太乖了,欢喜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钱给他道:“你有什么想吃的就自己去买,如果要票的话,阿姨枕头底下有,你自己去拿。”
奚明辉依旧点头。
离开之前,欢喜又去了趟宋梦萍家里,结果却被告知她现在吃住都在珍珠厂,很少回来。
她有些可惜,倒也没有多想,回来后就开始准备行李。被褥是少不了的,这时候的招待所虽然都很便宜,但铺盖往往需要自带,夏天倒算了,冬天这事省不了。
除此之外,欢喜还打算带一个军用水壶和两个陶瓷盆——她其实更想带塑料盆,可惜这年代根本看不到这东西。
这个年代出门是处处不方便,但是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欢喜对外面世界的期待。
宋爱国只打算带一个搪瓷盆,一来是他家没那么多搪瓷盆给他带,二来他没欢喜那么讲究,对于洗脸和洗脚用一个盆接受良好。
——其实他原来还想跟欢喜合用搪瓷盆的,可惜欢喜没同意。
对于宋爱国的决定,欢喜没有发表意见,只是让他每次洗完脚把搪瓷盆用开水消消毒。
这个年代的人卫生习惯就是这样,欢喜没办法被说服,也没有办法说服别人,久而久之就学会了尊重。
反正,随着生活条件的提升,不用她多说,大家在这方面都会重视起来。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弄到介绍信了。
这事宋有才就能做,不过想要说服他,却要费些心思。
当欢喜上门的时候,宋有才还以为她是为宋小福来的,毕竟双方这会也只有这个联系了。等听了她的来意,宋有才彻底呆了。
许久,他才开口问道:“这事你跟你爹爹说过吗?”
欢喜点了点头,“我爹爹已经同意了。”
宋有才有些愕然,迟疑半天才开口道:“你年纪小,向往外面的世界我能够理解,但是……如今不是以往,上面已经宣布停止串联了,你这没个理由的,让我怎么给你开介绍信?”
对此,欢喜早就有了准备,将带来的作业本递了过去。
——其实她也不想把计划书书写在作业本上,无奈这时候除了作业本,她根本弄不到其他纸张。
看到作业本的时候,宋有才的表情有些纠结,等翻开之后,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亮,抬头看向欢喜道:“你这里面说的水果罐头,真的能成?做成之后真的能放一个月?”
事实上,一个月的保质期放在后世根本不能看,在这会却绝对让人惊喜。
对于这点,欢喜是一点也不在意,毕竟即便到了后世,国家相关部门也规定了水果罐头中不得添加任何添加剂。
欢喜宁愿麻烦一点,也想要做好品牌,再说防腐剂那种东西,她也确实不喜欢。
她点了点头,随后抬了抬下巴,对着宋有才道:“有才伯伯你可要看清了,这个罐头厂如果能够办起来,以后国家政策允许的话,我必须拥有百分之五的份额。这个咱到时候可是要签协议的,而且手续要齐全,经过司法机关公证。”
顿了顿,“如果你无法保证能够说服大队长答应我的要求,那这份企划书我会收回去。”
计划书书中是没有水果罐头的具体做法的。
似乎没想到欢喜会说出这样的话,宋有才一愣,随后想了想道:“成,不过是百分之五的份额,这个并不是难事。”虽然公证的事儿有些麻烦,但欢喜手里捏着那么大的底牌,想来大队长和大队书记他们会妥协的。
欢喜这才露出满意的笑。
“这份计划书跟你之前说的旅游计划有什么关系吗?”完了,宋有才好奇地问道。
☆、第106章 罐头厂
欢喜顿时笑了,带着点得意和狡黠道:“要做水果罐头,包装瓶可是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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