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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欢喜人生-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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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如今有关订单这方面的事情,依旧是欢喜在管。
  如果说欢喜还能维持淡定的话,奚万里就是像做梦一样了,为了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他甚至一晚上起来了好几次,里里外外溜达了几趟,一次一次让自己的脑子保持清醒。
  一大早,欢喜才从房间出来,奚万里就跟着也出来了。
  就像还小的时候,两人一起打了两遍军体拳,然后便开始慢跑。只是不同的是,过去的奚万里还要迁就欢喜的速度,如今却是不必了。
  奚万里激动地心跳加速,许久才镇定心神,对着欢喜问道:“你对婚后住的房子有什么想法?你先告诉我,趁着有时间,我还能想办法。”
  欢喜一怔,随即仔细想了起来。
  “最少有两室一厅,要有卫生间和阳台,厨房的话我不喜欢煤炉灶,要是有院子的话就最好了,可以种葡萄搭个秋千。”
  欢喜的要求自然不是那么简单,比如她还希望家里的地板是那种色调温暖的棕色,还希望客厅的水晶吊灯有着梦幻漂亮的流苏,还希望真皮沙发的颜色不要是老套暗沉的黑色,可以是墨绿色,或者米白色也不错。家具她喜欢欧式的,书柜要到天花板上的那种,因为会显得特别有格调适合装逼。另外还有厨房,洗碗机和烤箱少不了,要是有蒸箱的话就更好了,还有厨师机发酵箱跟消毒柜,油烟机功率要大一点,集成灶似乎是不错的选择。哦对了,如果没有佣人的话还得有个扫地机,马桶如果是智能的就更好了……
  天知道,她心中有太多太多的要求了,但是她更清楚,目前的环境所限,她所要求的这些根本不可能做到。
  哪怕是国外,她的要求这会恐怕也得不到满足。
  所以,还不如不提。
  奚万里不知道欢喜的想法,听得很认真,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
  “我们以后十有八九要住在部队,我会想办法申请到一个好点的房子,最好能满足你的要求。如果不能的话,我们就在外面买一套房子,到时候放假的时候住。而且部队驻地离市中心很远,若是在市中心有房子,就方便了,不用连夜赶回来。我觉得你还可以开个店,卖点心也好,剪纸也好,总之比你给供销社供货便宜多了。不过这个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达成了,上面对个体经济的态度依旧不怎么明朗。”。。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气氛虽然不像是热恋中的恋人,但也温馨动人。
  宋卫国和奚万里虽然都请到了探亲假,但时间都不长,一个三天一个五天,宋卫国本来就比奚万里早回来,这下更是要早于他回到部队。
  每年夏天,欢喜都喜欢在院子里洗头发,洗完之后都不用擦干,暖融融的太阳晒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干了,顺便还能睡个午觉。
  事实上比起长发,她更想把头发剪短,但是欢喜不喜欢这年代的学生头,一点也不喜欢。哪怕像她这样的大眼睛尖下巴,脸蛋又小的人剪学生头会很漂亮,尤其她并不是锥子脸,脸型介于小圆脸和心形脸之间,可爱中带着丝妩媚,学生头并不会让她的脸显得瘦长。
  但是在她心中,长发的标准是能把头发都束起来,散开时也能飘逸唯美,短发的标准是哪怕狂风大作也不会有头发吹到脸上或视线前,利落帅气。
  哦当然,如果她还是上辈子那个千金小姐,那她不介意每天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但是不行,她如今每天都有太多的事情要忙,而且她已经习惯了干练的发型。
  这天,奚万里开口邀请她去县城玩。
  欢喜犹豫了下还是答应了,她虽然觉得县城并没有什么好玩的……好吧,她完全就是看在这位新上任的未婚夫的面子上。
  两人是骑着自行车去的,奚万里骑,欢喜坐在后座。
  这年头未婚夫妻上县城,基本就是买买买的节奏。哪怕这会的物质条件落后,但新人成家依旧要添置很多新物件。
  可惜,这些对欢喜并没有吸引力,很多旁人眼里要到结婚才舍得添置的东西她家里都有。
  奚万里同样不满意,他本来是想要给欢喜买一只手表的,但是……见惯了大城市商场的手表,再来看小县城的,他实在是看不上眼。
  他心下不快,忍不住道:“你什么时候有空到部队来探亲吧,到时我们去逛商场,你想要买什么我都给你买。”
  天知道他这会就像是求偶成功的雄孔雀,迫不得已想要将自己漂亮的羽毛展现给她看。
  探亲?
  欢喜在意的却是前面半句话话。
  她犹豫了下开口问道:“你说我能去小哥哥的部队探望他吗?”
  这一年来家里没少担心小哥哥,可是他那边却是什么情况都没透露,这下就更坐实了家里的猜测。别说爹爹,便是她也担心不已。
  毕竟,和二哥不同,欢喜实在想不到自家小哥哥那身板有什么资格进特种兵部队。
  不弄清楚原因,她心里总觉得踏实不起来。
  奚万里闻言挫败,却只能暗叹了口气,然后回答道:“这个你可以去问他,我跟他兵种不同,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情况,所以不好回答。”

☆、第233章 地震

  事实上,奚万里自然清楚宋为民那边是什么情况,但因为事实和猜测并没有出入,所以面对欢喜他们,他也只能回以一个歉意的笑容。
  说了也没有意义,只是会让人更担心,倒是欢喜说的探亲……
  如果能让她放下心中的担忧,这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看来自己需要去打听一下了。
  到最后,两人是空着手从县城回来的,奚万里懊恼得不行,觉得哪怕看不上,还是得给心上人买点东西的。但欢喜的心情却不错,天知道她这些年很少有这样悠闲的时候。
  而且,身边有个极品美男陪着,心情就更加差不了了。
  “你现在还讨厌部队吗?”欢喜心中一动,忍不住问道。
  闻言,奚万里一怔,他有些意外,那么早之前说的话,欢喜居然记得。
  这一瞬间,他其实是犹豫的,到底要不要对欢喜说实话。毕竟,幼年的欢喜或许对他的看法不置可否,但是现在……
  “依旧不喜欢,但是习惯了。”他到底还是说了实话,他并不想欺骗她。“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不可能单单因为不喜欢就离开部队。毕竟,部队的存在也成就了我。我如今想要得到的东西,也只有在部队才能够得到。”
  奚万里的想法,可是说是认命,但欢喜却从其中听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的成熟,以及……野心。
  “你……”奚万里有些犹豫道:“会不会觉得……”
  他还没有说完,欢喜就打断他道:“去做你想做的吧。”
  因为欢喜的一句话,奚万里的心情一整天都是明媚的,以至于夜晚都有些兴奋地睡不着觉。
  也是因此,他第一时间发现了屋子在晃动,猛地从床上坐起,冲进欢喜的房间喊道:“欢喜快出来,好像有地震了!”
  因为晃动不明显,欢喜这会还没醒,他这一嗓子却是把她喊醒了,一听是地震,刷地就睁开眼镜。不等她又动作,奚万里已经拦腰抱起了她,往外面冲去。
  “等等,还有爹爹他们。”欢喜连忙提醒道。
  奚万里脚步一顿,却还是道:“我先送你出去。”
  这一刻,连他自己也是震惊的,在地震来临的时候,他想到的居然只有欢喜,其他人……哪怕是侄子明辉跟外甥女思佳,都被他忘在了脑后。
  将欢喜推出屋外,奚万里又把宋二柱叫醒,直接一手一个将奚明辉和程思佳都抱了出去。
  万幸,在这期间屋子虽然依旧在摇晃,但情况并没有变更糟。
  一屋子人出去后,连忙又去隔壁把宋三柱一家叫了出来。到这会,已经有很多人发现了不对,陆陆续续走了出来。
  之后,地面和房子都时不时的摇晃,但是大家担心的,真正具有毁灭性的地震却始终没有到来。
  到天亮的时候,欢喜松了口气,随即又猛地瞪大了眼睛!
  她想起来了,今天是七月二十八日,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唐山大地震!
  她从来没想到,唐山大地震居然会波及到这里,要知道宋家庄所在的z省是典型的南方,而唐山所在的H省却是地地道道的北方,相隔的距离不是一般远!
  可想而知,这场地震有多严重了。
  随后,欢喜却是忍不住松了口气,这样的话今天晚上就是虚惊一场。太好了,地震这种事,她只希望这一辈子都不要遇上。
  虽然知道这并不是真的地震要来,但欢喜却无法告诉任何人,村里人的危机感很重,宋有才当天便召集了大家开会,最后决定这几天晚上大家都睡在屋外,免得地震再一次在夜里来临,大家却因为睡得正香错过了逃命的机会。
  好在如今是夏天,睡外面除了要考虑蚊子的问题并不用担心受凉。要知道村里很多男人怕热,夏天就会睡到屋顶上去,那样就凉快了。因此,倒是没有人对这提议表示反对,一个个都很乐意配合。
  因为这样的决定,欢喜不得不改变计划,跟奚万里一起把家里的床搬出来。好在家里原来就有蚊帐,倒是不担心成为蚊子的点心。
  只是虽然有蚊帐,但却只有三个,其中一个还是她阿婆那会留下来的,放了那么多年,颜色发黄不说,而且还脏的不行。为了把蚊帐洗干净,欢喜差点把手给搓出皮来。即便如此,她也没能恢复蚊帐原来的白色,好在原来那股古怪的味道没有了,这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事。
  只是如此一来就只有三张床,要是没有奚万里自然没问题,但是这会……
  看出她为难,奚万里提出道:“我带着明辉睡,你带着思佳睡吧。”
  好吧,他其实还是很想跟欢喜同枕共眠的,但这会明显不是好的时机,先不说欢喜心里还没有完全接纳他,光是睡在外面,他就不得不顾及到欢喜的名声。
  奚万里却是想到了一件事,他明天就要回部队了,这边却是这么个情况,怎么想他都放心不起来啊。
  只是再怎么不放心,奚万里也只能收拾行李按时离开。
  “如果,我是说如果地震真的来临的话,你记得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受伤,记得把钱和票券藏在衣服里,我会争取过来救援的。”离开前,他对着欢喜这样嘱咐道。
  欢喜有些感动,对着他笑道:“放心吧,不会有事的。”这会因为信息传递落后,宋家庄这边还不知道唐山大地震的事,但想来奚万里回去就会知道是什么情况的。
  奚万里离开之后,欢喜本以为生活很快会恢复平静,不想在大家每天睡在外面,躲避可能到来的地震的时候,却是发生了一件引燃大家怒火的事。
  像宋家庄这样全体睡到外面并不是个例,事实上,附近的村子都是这样做的。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在这种时候,居然有人会无视生命受到的威胁,盯上了那些空房子中没有人守护的财物。
  是的,他们遭贼了,而且还不是一家两家,是大规模地遭遇了小偷的光顾。
  而欢喜家作为出了名的好人家,哪怕传言她手中的钱都用来在省城买房子了,但却依旧被人盯上了。

☆、第234章 害羞

  这种特殊时期,欢喜自然不会把钱和存折放在没有人的空房子里,但是她却不可能将家里的东西都带在身边。
  于是,等白天回到家里,不可避免地发现,家里的东西少了很多,热水瓶、脸盆、铝饭盒、军用水壶等这年代难买的生活物品都不见了。
  最令欢喜气愤的却是连牙刷毛巾这种私人用品都被顺走了!
  因为她醒得最早,自然发现得也早。她跑出来将情况和宋二柱一说,宋二柱顿时急了,“锅呢?家里的铁锅还在吧?”
  欢喜一愣,也反应过来,连忙冲进了厨房,见家里两口铁锅还好好的,顿时松了一口气,然后出来把情况告诉了自家爹爹。
  宋二柱松了口气。
  这时候,附近人家听到动静,就有人问到:“二柱,家里遭贼了?”
  宋二柱点头,表情不太好道:“热水瓶脸盆什么的都被偷了,幸好锅还在。”
  闻言,那些人有些同情,开口安慰了几句。倒是家里的女人比较细心,闻言觉得不放心,也回屋去看情况了。
  这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了!
  “不好了当家的,咱家的热水瓶也没有了!”
  “我家的毛巾毯也没了,那可是儿媳妇的嫁妆!”
  “我的小铝锅呢,我的小铝锅不见了!”
  ……
  放到后世,听到这话大概有人会笑主人大惊小怪,也会笑小偷偷东西不挑,不过是热水瓶毛巾毯小铝锅这样的东西,能值几个钱?
  但是这会却不一样,在小老百姓眼里,家里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是辛辛苦苦攒钱攒票买的。如毛巾毯这样的倒还好,乡下虽然布票少,但也不是没有,多攒点时间也就有了,但如热水瓶、小铝锅这些却是要工业券买的。
  乡下人哪来的工业券?运气好能买不用票的瑕疵品,运气不好就只能走人情跟城里亲戚换了,没门路的甚至还得托亲戚的亲戚帮忙。
  很快,村里的人都知道了,一个个纷纷跑回家看自己家有没有缺东西。
  然后发现,除了几家条件实在不怎么样,家里根本没两样像样的东西的人家,村里几乎是家家户户都被偷走了东西!
  这可不是小事!
  宋为民连忙去了大队办公室把情况这么一说,大队办公室立刻便重视了起来,还联系了派出所。
  这事其实并不是一件难事,毕竟那小偷实在太笨了,你偷就偷吧,还把那么多户人家偷了,这般惹了众怒,难不成还以为能逃过?
  而且,他们偷的几乎都是东西而不是钱,这赃物可不是那么容易藏的。
  不过才两天的功夫,派出所就将各家各户的东西都送回来了。欢喜面上高高兴兴收了,回头却是用金手指变出了一份,把那些不知道有没有被人用过的东西都当做能量吸收掉了。
  至于小偷,也很快就落网了,却是附近村子的几个家境贫寒娶不起媳妇的单身汉联合起来犯的事。
  说来也好笑,他们本来是想要偷钱的,无奈大家也不傻,便是在外面睡觉,也都记得将钱带在身边。结果他们几个没找到钱,却是觉得不甘心,把屋里的东西给偷了。
  这事也就是一个插曲,倒是因着这个,大家满腔愤怒,把对地震的恐惧给忘记了。
  唐山大地震的消息传来已经是半个月后了,大家唏嘘同情之余却也不由庆幸。
  宋小福来找欢喜的时候,欢喜正在给陪思佳玩耍,小家伙高兴得不得了,咯咯咯地直笑。。。
  “怎么有空过来?”看到她,欢喜笑着问道。
  宋小福去年高中毕业,去县城的中学当了老师,虽然只是临时工,一个月只能拿十八块钱的工资,但对乡下人来说,却已经极为了不起了。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因为宋小福每个月上交的两块钱生活费,毛玉秀现在再也不给她脸色看了。
  虽然中学里如今已经放假了,但欢喜没记错的话,似乎宋小福最近正忙着相亲?
  “你也听说了啊。”宋小福有些烦躁地坐到她身边,小声道:“我其实根本就不想去相那劳什子的亲,但是……我毕竟是住在舅舅家的,我怕我说不想相亲,我舅妈又会有意见。”
  欢喜皱了皱眉,“你舅妈给你找的人不好?”
  “也不是。”宋小福抿了抿嘴道:“今天相的那个是家中独子,家境也殷实,他本人长得也不错,性子倒也不难相处。而且他家里刚刚建了新房,他几个姐姐都嫁得不错,家里只剩三个壮劳力,日子过得很是不差。但是……”
  她低着头有些羞愧地道:“我……我想要努力试试能不能从学校的临时工转正成为正式工,那样我的户口也能转到城里,到时候找个城里的对象结婚。乡下的日子再好也不会比城里更好,我想要过得更好,也希望今后我的儿女能过得更好。”
  “我这样……欢喜你会不会看不起我?”
  “我为什么要看不起你?”欢喜一脸理所当然道:“想要过得更好不是理所当然的吗?谁还能喜欢过苦日子不成?”
  闻言,宋小福的表情顿时一松,欢喜的话让她的心理负担一下子消失了大半。
  “对了,我听说你也订婚了?”她问道。
  乡下地头的订婚自然不可能摆酒,往往婚事定下了就算是订婚了。既然都决定嫁给奚万里了,欢喜也没有隐瞒的打算,在她的授意下,前几天有媒人过来打听,宋二柱便把她订婚的事跟对方说了。
  乡下地头根本就没有秘密可言,没多久就有人上门打听了,宋二柱也没有隐瞒,一五一十说了。
  欢喜点了点头,“就是万里哥哥,你认识的。”
  她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尽管在心里并不将奚万里看做是哥哥,但她却是习惯了这样称呼他,一时间还真有些改不了。
  宋小福事先已经知道这件事了,这会却依旧免不了激动,“真是他?”
  欢喜破天荒有些害羞地点了点头。
  宋小福一脸羡慕道:“那万里哥哥一定很早就喜欢你了,他以前就对你特别好。”

☆、第235章 同情

  欢喜闻言一怔,“有吗?”
  他们虽然很早就认识,但真正相处的时间加起来连一年也不到。之所以不陌生,也不过是因为这些年一直没有断的信件罢了。
  但属于两人共同的回忆,却实在是少,以至于她一时间都想不起来。
  “怎么没有?”宋小福看她这样的反应却是有些愤愤道:“你是知道村里那些女孩子对奚大哥有多喜欢的,每次他来,总有很多女孩子找借口靠近他。但是吧,他对大家虽然也说不上爱理不理,但总是疏远得很。每次他来,几乎都是陪在你身边,看你的目光不知多温柔。”
  曾经一度,宋小福心中都生出了羡慕。倒不是她对奚万里有什么想法,而是……那样一个极品帅哥,只要是个女的,就没有办法视而不见。
  “明明你也没和奚大哥相处多久,但在他眼里却好似我们都是路人,你却是他视线里唯一的发光点。”
  这话虽然听着有些酸,但宋小福的语气却带着十分的揶揄。
  欢喜有些不好意思,好吧,她一点也没感觉到过不对,不管是在他喜欢上她之前,还是喜欢上她之后。
  好似在她心里,那人对自己好都是应该的。
  呃……自己这样是不是有些欠揍?
  “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宋小福好奇地问道。
  至于能不能结婚,她却是一点也不担心,这年代人口制度还没有完善,不论是城里还是乡下,改个年龄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更别说乡下人本来就不习惯领身份证,到时候还不是说是几岁就是几岁?
  欢喜也没有隐瞒,“大概要到明年,他还要打结婚报告,还有他那边探亲假也不是那么好请的。”
  “那以后我们岂不是很难见面了?”宋小福有些不舍地道。
  欢喜闻言笑道:“总归有相见的时候的。”
  宋小福伤感了一会,却是说起了另一件事。
  “对了,梦雅姐姐离家出走的事你知道吗?”她小声问道。
  欢喜一愣,“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自打那年一起在茶山采茶叶之后,她和宋梦雅倒是有了交情,平日里没少约着一起出去逛街,也就这半年她忙,两人的交集才少了。
  而且,离家出走这种事,要是宋梦萍做的她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但是宋梦雅……这姑娘别看是个暴脾气,性子又倔,但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孝顺女儿。
  “还不是延卿舅舅……”宋小福撇了撇嘴道:“他给梦雅姐姐物色了一个对象,那个男的家里条件倒是挺好,据说家里的房子还是两层的楼房,但那男的个矮不说,还是个独眼龙,一只眼睛跟瞎的没什么两样。梦雅姐姐看不上对方,对方也看不起她家里穷。她不乐意嫁给这个男的,但延卿舅舅却非逼她,梦雅姐姐也被他给逼出火气了,索性来了个离家出走。”
  欢喜皱眉,“没有介绍信,梦雅姐姐能去哪儿?”
  “放心吧,梦雅姐姐她不傻,走之前去找我舅舅开了介绍信。我舅舅本来也不乐意,不过她说要去舅家探亲,喜媛舅妈又是一副默认的态度,舅舅便给开了介绍信。”宋小福回答道。
  欢喜松了一口气,“这么说的话梦雅姐姐是去省了?”
  宋小福点头,忍不住吐槽道:“延卿舅舅这性子……”
  两人说了半天话,宋小福就走了,欢喜则给睡着的思佳打扇。
  到了晚上,欢喜却和宋二柱说起了探亲的事。
  “你想去看万里?”宋二柱一愣,随即心下不由有些失落,好像守护了十多年的珍宝被人抢走一般。
  欢喜也是一愣,随即哭笑不得道:“爹爹你想哪里去了?我是说去看小哥哥。”
  宋二柱闻言松了口气,“那我写信问问他,要是可以的话你就去吧。”
  欢喜点头,“到时我会把思佳带走。”
  宋二柱闻言却是担心道:“要不你还是把孩子留在家里吧,要是在火车站遇上人贩子就糟了。”
  欢喜却是艺高人胆大,“放心吧爹爹,真要遇上人贩子,还不知道谁收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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