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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几许-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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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咏青静静地听着,看着白汐捋起衣袖,纤细的手臂瘦骨嶙峋,仿佛一折就会断,新旧疤痕层层叠叠,没有一处肌肤是完好的。
  叶咏青再没多问一句,上前一步缓缓替她将衣袖放下,“都过去了,以后你就留在这里吧。”
  叶咏青吩咐管家带上银子,到白家知会王氏,叶家别院缺使唤丫鬟,将白汐留在了别院。她这才知道,他竟是新田郡守、她爹的顶头上司最小的儿子,素有新田才子之称的叶咏青,因自小体弱多病,平素多住在城郊的别院里。
  王氏收了银子,又得知雇主是丈夫顶头上司的儿子,自是满心欢喜。
  这一年,白汐十岁。往后的日子,白汐便住在叶家别院,做了叶咏青的使唤丫鬟。每当回忆起那天,自己选择了躲上那辆牛车,白汐便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
  叶咏青喜欢读书,喜欢清静,所以别院的下人不多,近身伺候他的,除了一名书童,便是白汐了。叶咏青不但收留了她,还教她读书认字,这是她从不敢奢望的事情。
  可惜好景不长,这样的好日子在她十三岁那年结束了。
  这一年,新田郡遇到了百年一遇的洪灾,粮食颗粒无收,无数庄稼、家园被毁,无家可归的灾民聚满了新田郡的街头,等着朝廷的救济。
  郡中的粮仓不到一月已用尽,朝廷的救济偏迟迟不到,叶郡守散了家资,从别的郡县购回粮食分与灾民。就连叶家别院,也收留了上百名灾民,叶咏青和从人们一样,将一日三餐改为一日一餐,余出口粮分给灾民。
  可就在这时,朝中有人弹劾叶郡守监守自盗,贪污赈灾物资,以致新田郡饿殍遍野。白坤怕殃及自己,不由分说将白汐领回家中。不久后便传来消息,叶郡守贪污罪名被坐实,叶府上下七十余口,女眷沦为官妓,男子则流放到边疆服苦役。
  白汐知道消息时已是一个月之后,她偷偷跑去叶家别院,昔日欢声笑语的别院已是凋零一片,人去楼空,那个三年来每日教她读书认字的人,已在千里之外的边疆。
  她不懂,叶郡守明明是个受百姓拥戴的清官,为什么会有人告他亏空灾银?叶咏青公子那么与世无争、菩萨心肠的人,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罪过?
  不容她多想,她的命运再次被扭转。
  新田郡的署官因此事多受牵连,她的父亲白坤也不例外,所幸他只是小小主薄,只是丢了饭碗而已,可白家的生计却落空了,生活变得拮据。恰逢那屠户家的痴呆儿病重,屠户下了重聘,要白汐过门冲喜。于是,白汐在十三岁那年“嫁”到了屠户家,可这也没能保住那痴呆儿的命,两个月后,痴呆儿病故了。屠户心痛给白家的聘礼,儿子又没了,养着白汐还要浪费口粮,一狠心将白汐卖到了帝都雍城的青楼紫金阁。
  在叶家那三年,白汐好吃好住,身体和容貌都长开了,出落得亭亭玉立,紫金阁的东家紫娘别具慧眼,亲自教导她各种技艺,十六岁初次献艺,便惊艳了整个雍城城。紫娘深深懂得奇货可居的道理,她不需要白汐卖身,卖艺即可。于是,白汐成了紫金阁的头牌花魁。
  活了十六年,除了在叶家那三年,白汐觉得现在的日子也不错,起码每天有饱饭吃,不用挨冻也不用挨打。紫娘虽出身风尘,可并不是个唯利是图的老鸨,对她们这些青楼女子并不苛刻,她又不用卖身,每晚只抚琴献唱,偶尔有出得起高价的贵客,紫娘才会让她陪着小酌一番,这比她在白家的日子好过多了。
  至于将来……她不愿多想,她本来就没有将来,多想无益。只是,她总会想起在边疆服劳役的叶咏青,那个如清风般淡雅的人,那个与世无争、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怎么能适应边疆那种苦日子?他的身体本就孱弱,他能熬得住吗?他偶尔也会想起她吗?
  有时她不禁会想,天南地北,她和他此生再不能相逢了。可世事总是出人意料,就在她以为这辈子再无缘相见时,他和她竟真的重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巡店

  “翩翩,该起床了……”李氏慈爱的声音将钱翩翩的回忆打断,“娘刚做了鱼羹,你若再赖在床上,你大哥和五哥可全吃光了。”
  钱翩翩睁开眼,李氏和蔼的脸庞就在眼前,坐在榻边轻轻拍着她身子。
  “娘……娘做的鱼羹,翩翩最爱吃了。”
  李氏眼中那暖暖的眸光,让钱翩翩心头一热,伸出两手怀抱着李氏的腰,久久不肯松开。
  这一世能转生到钱家,不知是她几生修来的福气,爹娘视她为掌上明珠,哥哥姐姐们也对她呵护备至,就连几位姨娘,也对她疼爱有加。她心存感激,感激上天对她的怜悯,让她上辈子最渴望拥有的亲情,在这一世尽数享有。
  钱翩翩躲在李氏怀中,手中的墨玉片仍然发着微温。如果……能找到他,那么,这一世她将再无遗憾了。
  她很清楚,转世的咏青不会再记得她,她也不知道他会降生在什么样的人家,但无论这一世他是何身份,是何相貌,她确信自己会找到他,然后……嫁给他。
  当然,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她要找到另一阙灵犀圭,再到灵犀山找那位阴差大哥,让他倒转光阴,让她回到上一世叶咏青逝世前,她要亲耳听听叶咏青那番来不及告诉她的、重要的话。
  待女儿用过早饭,李氏像往日一样,牵着她肉乎乎的小手,一同来到偏厅,听府中几位掌事禀事,处理府中中馈。
  待府中琐事处理完,李氏正想送钱翩翩去知秋苑,下人来报,五丰堂的掌柜求见。五丰堂是一家经营五谷杂粮的铺子,严格来说它不算是钱家的产业,它只是李氏的陪嫁,这几家铺子的收入,只归李氏个人名下,与钱府无关。
  “刘掌柜,你的意思是……你想大量囤进五谷?”李氏望着恭谨坐于下首的刘掌柜,微微蹙眉。
  刘掌柜年过五旬,蓄着精干的短须,“不错,连日来已有几拨商旅到店中询价,听那口气,怕是要购进大批粮食。我遣人打听过,雍城几家大粮铺都被询价了,有的已开始囤货,我们若是再不囤货,兴许下月便没粮可卖了。”
  “竟有此事。可知询价的商旅是何人?买了粮运往何处?”李氏并没有被这可能的大买卖冲昏头脑,反而仔细询问。
  “这……倒还没打听出来,那些人口风紧得很,只说一应黍、稻、麦等五谷他们都要,还言之凿凿过两日便来下订。”
  五丰堂规模不算大,在雍城,这样的铺子多不胜数,大粮铺被询价尚属正常,可若连五丰堂也被询价……身为大司马府夫人,李氏本能地察觉到此事不简单。
  “刘掌柜,此事不可大意,雍城的粮商若个个囤粮,必致粮价高抬,官署定会追究,我身份特殊,若因此牵连到大司马府,会让大司马难堪。”
  刘掌柜面露赫色,“夫人所虑甚是,是我只顾蝇头小利,一时大意了。那……”
  李氏温和一笑,道:“刘掌柜不必自责,我们也不是有生意不做,不过是做谨慎些而已。这样,那些人若真来下订,我们再从雍南的粮庄调货不迟。”
  刘掌柜告辞而去,李氏揉了揉发酸的眉尖,轻喃道:“这几家铺子,虽每年有些许盈余,却也让人烦心,若是时机适宜,还是盘了出去省事。”
  一直在一旁默不做声的钱翩翩,此时却突然开口道:“娘的铺子不想要了,给翩翩好了。”
  李氏一怔,在钱翩翩脑门一点,笑道:“给你?你才多大点的人儿,你知道这些铺子是做什么的么?”
  钱翩翩大声道:“当然知道,是娘亲的嫁妆,是做买卖赚钱的,有了这些铺子,爹爹就算不要娘亲,娘亲也不愁没饭吃。娘,我今年已经六岁,再过十年便要嫁人了,我也要像娘一样,要这些铺子做嫁妆,将来若是在夫家不得势,我也有这些铺子做依仗,不必受人脸色。”
  李氏瞪眼望着钱翩翩,好一会儿才哑然失笑,一旁伺候的丫鬟嬷嬷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李氏好不容易才顺了口气,嗔怪道:“我的老天爷!瞧这丫头说得还有模有样的,敢情天天站墙角去了。你这丫头莫不是讨债鬼转世?我活了这些年,还没见过有女儿家像你这般大言不惭为自己讨嫁妆的。”
  钱翩翩咯咯笑了几声,搂着李氏的脖子奶声奶气道:“有铺子就会有银子,有了银子我就能买好东西孝敬爹娘。”
  “哟,还知道孝敬爹娘了,真是娘的好丫头……”
  虽然明知是稚子童言,李氏仍像喝了蜜似的受用,搂着钱翩翩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一旁伺候的慈娘笑道:“别人都说六小姐是个有福气的人,照我看啊,小姐的福气固然泽厚,但撇开这层不说,只看小姐这脑瓜子转得灵活,就知道将来是个会打算、会过日子的人,自然是有福气的。听宋夫子说,小姐的算术可利害了,连顾家、方家、裴家那三位小公子也不如她,小姐若是男儿身,将来肯定是个生意人……”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氏望着怀中那笑得眉眼弯弯的小人儿,不由起了心思。钱家是百年大族,产业众多,钱府的日常开销根本不需要用到她的私已钱,她自己也因主持府里中馈,无暇多花心思在这几个铺子上,这才起了盘出去图个省事的念头。可总归是自己的嫁妆,盘出去多少有些可惜,若是留给女儿作嫁妆,倒是个好主意。
  两日后,五丰堂刘掌柜果然派人来送信,真有大主顾来下了订金,购各种粮食各一万斛,十日后来取。刘掌柜怕耽误生意,已亲自前往各处农庄收粮了。
  这可是桩大买卖,可李氏心里却总有些不踏实,两国开战在即,粮食本就吃紧,粮价比先前提了两三成,明知朝廷正征粮备战,什么人会在这个时候大量购粮,还是在天子脚下的雍城?
  思前想后,李氏坐不住了,决定亲自前往五丰堂看看。钱翩翩知道后,狗皮膏药般粘着李氏,非要跟她一起去不可,说那迟早是她的产业,她要尽早熟悉。李氏又好笑又无奈,只得带着她同去,还叫上了长子钱昱。
  一到五丰堂,李氏便将二掌柜和店中伙计叫来,吩咐他们到城中其余店家打听。
  “这么说,那队商旅不但在五丰堂下了订,雍城所有经营粮食的店家,他们也悉数下订了?”
  二掌柜应道:“据伙计们方才打听,确实如此。”
  李氏揉揉眉尖,这事实在蹊跷得很。须臾,她沉声吩咐道:“二掌柜,你速派人去粮庄找刘掌柜,告诉他不必收粮,速回雍城。”
  二掌柜吃了一惊,“夫人,那咱们收的订金……”
  “按行规赔付。”
  二掌柜怔住,但见李氏如此态度,也心知事态严峻,马上派人照办。
  李氏又对钱昱道:“昱,你持大司马府的贴子去一趟平准署,将此事告知何大人。”
  钱昱露出不解之色,李氏又道:“祈、燕两国大战在即,若此时粮价不稳,必生内乱。此事来得突然,官署的人恐怕还没察觉,我们应尽快告知,让平准署的人尽快查证,以免有心人暗中作乱,若只是虚惊一场自是最好。”
  钱昱立时明白了事情的严重,立即带了两名从人前去,李氏心中不安,干脆在五丰堂等候。
  钱翩翩却坐不住,缠着慈娘带她去看另外几家铺子。李氏名下共有六家铺子,和五丰堂连在一起,就在城西的青柳街上。李氏见钱翩翩竟像小财迷似的,不由好笑,想着就在自家铺子转转也无妨,便让慈娘、玉蕰等人带着她去了。
  这几家铺子除了五丰堂,其余的均是经营杂货或笔墨生意,生意不温不火,盈利只够维持日常开销,李氏没时间打理,便一直由着它了。唯有一家卖胭脂水粉的铺子,素有口碑,钱府的女子均是用自家销的胭脂。
  玉蕰、娇花几个小丫鬟一到这家铺子,便欢喜雀跃,围着摆放货物的柜子看个不停,就连慈娘也忍不住拿起一盒香粉细看。
  钱翩翩对这些不感兴趣,独自在店内转了一圈,一边打量一边在心里盘算,若是自己接手,该如何经营?对这些铺子她确实是有自己的想法,前世的经历让她明白到,想要生存得有尊严,必须有钱。
  虽然这一世自己是大司马千金,衣食无忧,但世事难料,福祸往往只在旦夕之间,一生那么漫长,会发生什么事谁也料不到。前世的叶咏青,在那场灭门劫难之前,不就是一个与世无争、生活无忧的官宦子弟吗?
  天有不测风云,她要提前为自己和转世的叶咏青好好谋划这一世的生活,她要靠自己双手,和叶咏青双宿双栖好好走完这一世的路,未雨绸缪是最稳妥的做法。
  正出神间,店外忽然传来一阵清脆呼唤,“巫师,不许调皮,快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被掳

  巫师?
  钱翩翩一怔,迈着小腿蹬蹬跑到店门口,一个身量和自己差不多的小男孩,正朝着她家店铺上方吆喝,他的身后,站着三、四名身形矫健的随从。
  这不是那日在归璞斋放鹰啄她的男孩吗?钱翩翩朝上望去,那只叫巫师的鹰隼正站在胭脂铺的牌匾上。
  那小男孩此时也看见了钱翩翩,一怔之后欢喜地上前两步,拉着钱翩翩的手道:“小卿卿,你怎么也在这里?”
  钱翩翩嫌弃地甩开他的手,哼了一声便要往店里走,男孩急了,拉住她的手不放,“小卿卿别走啊,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哎,你看你看,我这里有好多好玩的东西。”
  他说着便从腰间的小囊掏出一个筒子,讨好道:“这叫万花筒,你们祈国没有呢,不信你瞧瞧,可漂亮了。”
  听这语气,他不是祈国人。钱翩翩接过万花筒,放到眼前看了几眼,里面花花绿绿的,果然有趣,方笙他们应该会感兴趣。
  “你不是祈国人?那你是哪里人?”钱翩翩一边将万花筒塞到自己腰间的小兜囊一边问。
  “我……”男孩正要回答,他身后的随从却猛咳了几声,男孩笑嘻嘻地改口问道:“小卿卿,你叫什么名字?”
  钱翩翩见他不答,也不愿再理睬他,转身又要往店里走,男孩又将她拉住,“哎,你别急着走啊,我这里还有很多好吃好玩的。哎,要不你跟我回去?我府里什么都有,就缺个陪我玩耍的人。”
  钱翩翩回头,问道:“你府邸在哪里?”
  男孩像是没听到她的疑问,倒是被自己的主意兴奋得两眼放光,“哎呀,这主意真不错,就这么说定了,小卿卿,咱们走吧。”
  他说着便朝身后随从一挥手,钱翩翩忽觉身子一轻,嘴巴已被捂住,那男孩的随从将她整个提了起来夹在腋下,迈开步子飞快地走了。
  钱翩翩顿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大街上的景物像倒影般往后退。片刻之后,钱翩翩已置身一辆宽敞的马车内,那男孩正笑嘻嘻地望着她。
  光天白日,居然在自家店铺外被这小登徒掳走了,钱翩翩又惊又怒,小手一抬便欲甩他一巴掌,忽听一阵低沉的吼声,钱翩翩侧头一看,一只全身乌黑、皮毛发亮的大犬正蹲在她的身侧,嘴巴微微张着,赤红的舌头正舔着哈喇子,尖利的犬牙离她的手不过半尺距离。
  钱翩翩大惊,慌忙收回自己的手,下意识地缩到一角。
  男孩原本坐在她对面,起身坐到她身旁安慰道:“小卿卿,别怕啊,若你乖乖的,阿虎是不会咬人的。”
  那只叫阿虎的大犬,光蹲着就比钱翩翩还高,一听到小主人叫它的名字,亲昵地将脑袋凑到他的颈窝磨蹭,又伸出舌头在他脸上嗤啦嗤啦地舔了几下。
  钱翩翩收回手,定了定心神,急道:“你是何人?为何将我掳走?快放我回去,不然我家人知道了会报官,官府的人会将你下狱的。”
  “阿虎真乖,一会儿赏你一块大骨头。”男孩安抚地拍了那只大犬几下,却问道:“小卿卿,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这人难道是个聋子?钱翩翩气道:“你没听到我说话吗?我刚才问你,你为何将我掳走?”
  那男孩却蹙起眉头,原本欢喜雀跃的脸忽然一沉,“真没规矩,我问你话,你不好好回答,竟然还大声叫嚷,回去定要好好管教管教,若还是冥顽不灵,只能喂狗了。”
  钱翩翩心中一惊,这小子应该不是祈国人,听他这口吻,非富则贵,不知是何身份。
  马车正隆隆行驶,不知驶往何处,除了驾车的马,车子两旁还有踏踏马蹄声传来,应该是刚才那几名随从。钱翩翩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娘亲现在应该发现她不见了,必以为她只在铺子附近走失,大概不会想到她是被人掳走了。她现在要做的,是先搞清楚状况,然后再想办法脱身。
  她按捺住心中慌乱,咧嘴朝男孩笑了笑,道:“我叫翩翩,你呢?”
  男孩见她突然向自己示好,原本阴沉的脸又瞬间像春日花开般灿烂,笑眯眯地道:“我叫玥,你知道《山海经》吗?”
  钱翩翩有些不明所以,不知他为何突然提《山海经》,男孩已自顾道:“山海经你不知道,少昊你听说过吧?山海经记载,少昊出生时,有凤凰衔果核掷于少昊手中,其时大地震动,穷桑倒地,果核裂开,里面是一颗流光异彩的神珠,因此神珠皎如明月,亦是天赐君王之物,故定名神珠为‘玥’。我的名字,便是取此玥字,可不是月亮的月。”
  原来如此,他若不说,钱翩翩还真以为是月亮的月。他只说自己叫玥,却没说姓氏,看来还是心存警惕,知道不能对她透露太多。
  这小子看着不过六、七岁,钱翩翩笃信自己能从他嘴里套出更多话来,遂甜甜一笑,“皎如明月……这名字真好听,是你爹爹取的吗?”
  那叫玥的男孩听了很是得意,“是我娘取的。”
  “玥长得这么漂亮,你的娘亲肯定是个大美人,是王宫里的妃子吗?”
  本以为顺着他的意赞美他的娘亲,他会打开话匣子,透露更多信息,没想到他一听此话,原本笑眯眯的小脸,霎时变得阴鸷狠戾,珍珠般的牙齿紧紧咬着唇,胸口因用力喘/气而起伏不定。
  钱翩翩不由怔住,莫名地望着他,不知为何他突然变脸,却见他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竹筒,朝她阴忖忖地一笑,打开盖子将小竹筒递到她面前。
  “拿着,给你看个有趣的玩意儿。”
  那阴阴的笑脸,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钱翩翩犹豫着要不要接过那竹筒,玥已经一把抓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将小竹筒塞到她手里,还阴声怪气地道:“胭脂,快出来,是时候吃好东西了。”
  钱翩翩顿时有种不妙的感觉,再看那小竹筒,几条毛茸茸的腿正伸展出来,一眨眼的功夫,一只蜘蛛已从竹筒中爬出,往她手腕爬去。那只蜘蛛足有她手掌般大小,整个蛛背呈鲜艳的嫣红色,上面有几道青色纹路,仿佛赤面獠牙的鬼脸。
  钱翩翩尖叫着,扔了竹筒,用力甩着手,将身子缩到角落里。
作者有话要说:  

☆、骗骗

  见她害怕了,玥嗤嗤笑了几声,慢条斯理地将被她甩到身上的蜘蛛重新装回小竹筒,自言自语道:“好胭脂,你先乖乖在里面待着,若是下次她再激怒我,我定会让你吸干她的血,骨头留给阿虎,眼珠子留给巫师,至于肉嘛,青青肯定不吃,不知道阎王感不感兴趣,如果阎王不感兴趣,就留给珍珠和小仙好了。不过你的牙齿有毒,你若是先吸了她的血,她的肉和骨头便不能留给它们了,这该如何是好?唉,这次出来这么久,不知它们有没有被饿着了,回去要好好喂喂才行……”
  他自顾自地说了一通,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重新在钱翩翩对面坐下,靠在一个软枕上,伸手拍了拍那只大狼犬的脑袋,“阿虎,我困了,你好好看着点,知道吗?”
  阿虎竟似会听人语一般,沉沉地从喉咙深处吼了一声算是回应。
  玥满意地摸了摸它脑袋,不再理会钱翩翩,闭上眼睛睡觉。
  钱翩翩胆战心惊,大狼犬蹲在车厢中间虎视眈眈,她不敢乱动,等了一会儿,猜想那男孩已经睡着了,轻轻掀起一角帘子,往外张望。
  刚望得一眼,便闻呼啦一声,一阵劲风从马车外扫来,那只叫巫师的鹰隼拍着翅膀,呼啸着从空中扑落,尖利的爪子往钱翩翩的手抓去。
  钱翩翩惊呼一声,飞快地缩回手,可也晚了一步,白嫩的手背上已留下三道鲜红的印子。钱翩翩哇地一声哭出声来,她是真的害怕了。
  这男孩不过六、七岁的年纪,本应和方笙、顾隽、裴珉他们一般,正是天真烂漫,调皮捣蛋的时候,可他呢,虽也有调皮捣蛋的一面,性情却绝不天真。相反,他喜怒无常说变就变,比五月的天变得还快,她和他不过第二次见面,只因他缺个玩伴,便不由分说将她掳走。他容貌俊美,心思却是狠毒,她不过赞美了一下他的母亲,便放出毒物恐吓她。
  到目前为止,她已经知道他有一只叫巫师的鹰隼,一只叫阿虎的狼犬,一只叫胭脂的蜘蛛。那只可怖的毒蜘蛛,他居然给它起名胭脂,可见刚才他口中那些阎王、青青、珍珠、小仙什么的,也绝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这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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