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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反派女boss-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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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在不断的发酵,反应在生理上,就是盯着小倩的视线,越来越灼热。
小倩正琢磨怎么把李振搞垮,让他这辈子都不敢跟女人结婚,让他看到下雨就肝颤,用森田疗法给他搞到社交恐惧症也是没问题的啊。
一不小心扫到于明朗荷尔蒙爆表的眼神,这货什么情况,她这边玩的正开心,他怎么一副饿了几百年的损样?分心的功夫,来不及给李振最后一记,被于明朗抢先了。
于明朗拎着李振的衣领子,毫不犹豫的拖到门外,开门,踹!
再见吧,皮卡丘!
第七十一章融成一个人
李振被小倩攻心在先,被于明朗暴力虐踹在后,李振半跪在门前,只看到于明朗霸气的指着他。
“以后让我发现你纠缠我妞,没收你作案工具!”
李振双目还带着茫然,小倩从于明朗身后探出头,用男同圈儿里的术语,解释了一句。
“他说,让你一号变零号!”
李振菊花一紧,吞吞口水。
这一刻,于明朗和陈小倩,仿佛融成一个人。
人说,男人一半是君子,一半是动物,女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那么当于明朗遇上陈小倩,当于明朗和陈小倩联起手来坑人,那就是一半是动物一半是魔鬼的混合体。。。
李振上了他人生中,最残忍的一节课。
小倩站在窗前,看着李振跌跌撞撞的离开,面无表情。
“都过去了,他们不会再伤害你了。”于明朗站在她身后说道。
小倩摇头,“无聊。”
“什么?”
“于明朗,你有没有特别恨过什么东西,想疯狂的打击报复?”
“。。。没有,但是估计恨我的人很多,想打击报复我的人,很多。”
小倩翻了个白眼,兵痞!
“其实报复是一种特别没意思的行为,没有达成目标后,会特别期待看他们倒霉,可是他们真倒霉了,也没多大意思,报仇这种事儿,做完了空虚,不做闹心,怎么选择,都不好。”
失去的,终究是失去了,再也无法弥补。
小倩对李振,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仇恨,倪建仁绑架小唯的时候,已经跟李振分手了,李振真正影响到她的,还是有限。
现在倪建仁已经被抓,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工作也丢了,前途也毁了,可是小倩心里的那个洞,还是填不上。
小倩突然很想洗手。
她的强迫症,好像从于明朗上次说要呵护她心里善良小孩时,就已经好了很多。
但这一刻,又发作了。
于明朗看她说了几句话,突然径直的走向洗手间,他突然想到了什么,马上跟了上去。
果然,她又开始面无表情的洗手了。
于明朗想到,军医说过,对待洗手强迫症最好的办法,就是默默的陪伴,所以小倩洗的时候,他就不吭声的站在身边,小倩只洗了几下,就被他灼热的眼神,盯的洗不下去了。
“你干嘛?”
他那俩眼,锃光瓦亮,跟俩强光灯泡似得,硬是把小倩从沮丧的情绪里,拽了出来。
“看你,真好看。”
小倩的脸一热,洗不下去了,伸手,朝着他的脸弹了下,把水珠都甩他脸上。
“油嘴滑舌。”
“我这是真情流露,你真好看,脸好看,手也好看,这么好看的小手,洗破皮了,我心疼。”
于明朗告白成功——自认成功那也是成功——成功后,脸皮的厚度伴随着酸溜溜的小情话提升,一句句的往外冒,男性的本能一旦觉醒,真是挡都挡不住。
有这么个货,在身边说这样的话,能洗下去才怪呢。
小倩不洗了,于明朗看着心痒痒的,想要再亲一口,又想到人家姑娘,已经给他的吻技打了个“差评”,只能忍着,等回去查查资料,熟练下技术,咱再战江湖!
“送我回家啊!兵痞!”
有这种货跟在身边,强迫症都会变成尴尬症。
这盯妻狂魔的眼神,就算是最强女boss,也扛不住,毕竟,小倩还是个要脸的人,而于明朗,已经把“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发挥到了极致。。。
送小倩回家,小倩准备下车,于明朗拽着她的手腕,也不说话,目视前方,表情还挺严肃。
“干嘛?”
“你爸的事儿,我这两天就给你办好了,你在家注意安全,等你和郑旭约定的日子到了,打电话给我。”
“你有时间?”小倩真不是瞧不起他。
人家都说,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挤挤总是有,于明朗的时间,就像是空牙膏皮,撕开了蹭蹭,都蹭不出一点沫儿。
特种部队,来无影去无踪,任务说来就来,人说消失,就能消失很多天。
“你打我手机,如果关机,就打我留给你的座机留言,如果我出任务不在,你就找海昭——海昭那人油腔滑调,但是那小子还挺讲究,知道朋友妻不可戏,他有分寸。”
“谁是你妻?”
“未婚妻也是妻。”名分都定了,怎么能容她退缩。
小倩瞪他一眼,“脸皮比城墙厚,你现在顶多是个试用期,随时不好就给你撤了。”
差点没给于明朗听酥了。
推开他,小倩快步下车,想要拉开大门,悲剧了。。。
大概是她妈起夜上厕所,发现大门没关,顺手给划上了。
毕竟这家里,除了纨绔弟弟会半夜翻墙上网,好孩子陈小倩是不会夜半出门的,贾秀芳根本没往这块想。
可是好孩子也被兵痞带跑偏了,小倩望着大门无奈叹息,上次抱着那束“母爱”翻墙回家的悲惨经历,她可没忘呢。
“回不去了?”他跟着下车。
“你还好意思说?”一个试用期的,还敢这么嚣张?
他闷笑,“我帮你呀。”
小倩默默的等,可兵痞说完了,就没动作了,她疑惑的看着他,说好的,帮呢?
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
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人民解放军,留个吻就行。
小倩不想理这个大坏蛋,自己扒着墙头,使劲的往上踩~
坏蛋于明朗,没你这颗臭鸡蛋,她还不做槽子糕了吗?
“犟丫头。”于明朗突然按着她的腰,给她拽过来,低头在她的额头亲了下,然后拖着她的腰,稍微一用力,小倩被他举起来了!
这种臂力,拖一个几十斤的小姑娘,太轻松了。
本来高的墙头,小倩蹬着很费劲,可是被他这么一弄,简单的就上去了,她站在门上,这种感觉真是。。。
说不出来啊。
于明朗站在下面,对着小倩挥挥手。
“今天的酬劳,先欠着,日后算账。”
日。。。我呸!小倩又想到不太好的地方,从窗户钻进自己的阁楼,站在阁楼上,对他竖中指,然后果断关窗,把他的坏笑隔绝在外。
于兵痞,真是太坏了!
第七十二章于家小霸王夜袭
于明朗不是一个喜欢听歌的人,不过回去的路上,他还是打开了车里的音响,放上一首舒缓的轻音乐,关掉空调,敞开车窗,让风吹过来。
夏季的晚风恰到好处,不燥热,带着清凉,自然的吹过,这种感觉怎么那么像陈小倩呢?
不矫揉不造作,谁惹到坚决不惯着。
恰到好处的爽,过了就是跋扈,少了就是懦弱,不多不少,刚刚好。
原来这世界,真会有一个女人,会这样恰到好处,她做什么,他看着都没理由的顺心。
于明朗的手指在方向盘上,随着音乐的节奏敲,在路过之前她洗手的那个粥屋时,突然刹车。
他这一回部队,下次再出来,又不知道是多久之后了。
洗手强迫症正如军医说的,只要有人陪伴关心,就会降低发病概率。
刚小倩要洗手的时候,于明朗站在她身后,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转移了。
但是。。。他不在呢?
这个问题让于明朗很困惑。
时间,陪伴,这些都不是他能给小倩的。
手指烦躁的敲了两下,突然,于明朗眼睛一亮,手拍在方向盘上,车掉了个方向。
q市的城郊,有一个规模还行的古玩一条街,这个点儿都关着门,于明朗把车开到街后面的小区,这小区也是他大哥于明利开发的,环境清幽,到了晚上楼道的门都是封闭的,没钥匙是进不去的。
于明朗抬头,看了下位置,4楼而已,小意思。
稍微活动下手腕,沿着水泥平台和防护网,逐层往上攀登,40秒后,于明朗已经成功的到达4楼,单手吊着水泥平台,一只手敲窗户。
齐悦正盘腿坐在自己的红木沙发上,手里握着俩文玩核桃,听着昆曲,刚好听到单刀会这段,兴致来了还跟着哼了两句。
“大丈夫心别,我觑这单刀会似赛村社,好一派——艾玛!”吓的差点没背过气去。
手里的俩核桃都吓掉了,于老么这个小霸王,吓死人了!
齐悦忙过去,把窗户打开,于明朗利索的从窗户外蹦进来。
“大晚上跑我这儿干什么!就不能打个电话,让我下去开门接你?”
“舅儿,打电话太慢。”于明朗径直的走到沙发上,这是他小舅儿的家。
小舅是做玉石生意的,跟他大哥年纪差不了几岁,就是辈分大,平时跟于明朗关系不错,俩人就连相中家具的品味都一样,于明朗家里的那套红木沙发,就是他舅儿给淘换来的古董。
对,沙发,沙发得换了,丫头说坐着硬,不舒服。
“打电话2分钟我就下去了,我这是四楼,你要是手滑了,你妈能把我这儿给烧了。”小舅从小就跟大姐亲,姐弟俩差年龄大,从小就住在于明朗家里,姐夫于少将教育孩子的时候,顺手也给小舅教育了。
搞的小舅成年后,迫不及待的就逃离那可怕的地方了,军事化管理一般人还真扛不住。
“我自己爬,,40秒就够了,如果不是衣服有些受限制,25秒就够了。”这都是于明朗的训练科目。
“少来,说吧,大半夜的,跑我这干什么?”
“舅儿,你最近,有没有什么新收获?我想做个戒指,要最好的翡翠。”
于明朗一说,小舅马上起身,从保险箱里拿出一块,巴掌大的石头,开了个窗,兴高采烈的拿着手电,照给于明朗看。
“我去边境赌回来的,1000买的原石,肯定大涨,我都没舍得都开,就弄了窗口,你瞅瞅,没抛光水头就这么好,肯定飘绿花错不了。”
做玉石生意的,淘到宝贝了,都兴奋,小舅视明朗为知己,于家其他几个货,太不懂欣赏,一个个硬邦邦的,就明朗还是挺懂货的,时不时的还能跟他交换点意见。
于明朗看着原石,用手在上面比了比,点头,真不错。
“其实我也纠结,你说这个,做个牌子好啊,还是弄个子母扣?其实最好是弄个镯子,可是这么细的镯子口径,又是这么好的料子,怕卖不出去。”
能玩翡翠的,都不会太年轻,这种小口径的镯子,年轻女人买不起,买的起的戴不进去,可惜了。
于明朗眼睛一亮,这个好,这个太可以了!
一脸正色的问小舅。
“舅儿,你说,我送姑娘礼物,上来就送戒指,是不是轻浮了点?”
他原本是想,弄个玉石的戒指,给小倩戴手上,这样就算他不在身边,小倩想洗手,看到手上的戒指,心里没那么孤单,或许能减轻洗手症状。
为什么不是金银或是钻石呢?
俗气。
总觉得这姑娘就得佩玉,最好的玉,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他不想给她有价的东西,他的丫头就得是无价的。
小舅听于明朗说这个,整个人都坐直了。
“你有对象了?”
“嗯,刚定下来。”虽然是自封的,那也是男朋友。
“女。。。的?”小舅认真的问,于明朗奇怪的看他一眼。
“当然!”为什么,所有人知道他有心上人了,都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小舅双手合十,念了句佛号。
“太好了,你可算是找到*害了!”
于家老么,昔日的小霸王,全家一致认为,这家伙可能要一辈子单身,脱单的概率小。
不是因为于明朗不优秀,而是他太优秀,看人的眼光又刁钻,家里人都觉得,这货可能挑来挑去,给自己挑剩下了。
想不到,他也有心上人了,这事儿好啊!小舅激动的,想抓电话,这种事儿,必须要告诉大姐啊!
“我妈知道,你别折腾她了,你就说,我是不是不能送姑娘戒指?”
“按道理来说,刚认识送戒指,是有点那啥了,认识多久了,姑娘干什么的,多大了?”
“认识没多久,姑娘挺好的,你别跟着瞎操心——舅儿,从小到大,我对你最好,我得替你着想,真的。”
于明朗俩眼发亮,小舅突然,涌现出一股不良的预感,这货。。。又要琢磨什么坏道儿?
第七十三章不要脸
“你要做什么?”小舅警惕的问。
于明朗拍拍他小舅的肩膀。
“舅儿,这么好的料子,做个吊坠可惜了,做个扣子又太大,做个手镯,又怕太小卖不出去,对吧?”
小舅机械化的点头,于明朗脸上的表情,又多了几丝正气。
“所以,我想你所想,把这个做镯子,镯子给我,镯芯儿你去雕刻个小挂件,小挂件价格合适好卖啊。”
小舅还没反应过来,“那你弄这么小个镯子,给谁啊?”
还能给谁,给他手腕纤细的丫头啊!
小倩的骨架比较小,于明朗强行拽手几次,早就把姑娘的尺寸记住了,刚在这个石头上比了下,如果弄个镯子,应该没问题。
“你弄出来,自然有人带了。舅儿,你说我多替你考虑,知道你弄镯子没人带,我帮你内部消化了。”
小舅哭笑不得。
“于老么,你要不要,把占便宜说的这么大义凛然?得了,你说弄什么,就弄什么,只是有一点啊,你得把你女朋友有时间带过来,给舅看看。”
“看早晚是能看到,见面礼什么的,千万别给太厚重,你那卖不出去的坠啊,耳环什么的,给我们来点就行,记住,就要你卖不出去的那些,我们心好,不去抢舅儿的畅销货。”
小舅磨牙。
“不。。。要脸!”
他卖不出去的,哪一件便宜了?
畅销货都是廉价品,于老么的意思很简单,我家丫头不能白给你们看,东西看着给,给多了我们都能收着,给少了爷不乐意!
“你这土匪的性子,到底随了谁啊。。。”小舅边嘀咕,边用特殊的笔,在原石上画镯子的款式。
“没办法,家里就我最穷,咱得按着国策走,你们这些先富起来的,得带着我这个劳苦大众共同致富!”
小舅的手一抖,差点画偏了。
“于老么,你还穷?”
“以前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不行了,舅儿,你这个万年老光棍,体会不到有女朋友的苦恼的,真的,我得想办法哗啦东西娶媳妇啊,你也知道,当兵的穷啊。。。”
不仅嘲笑人家是光棍,还恬不知耻的哭穷。
小舅站起身,“你怎么来的怎么下去,我不管你了!”
找女票了不起?找女票,就能跑人家,给人伤口上撒盐?
于明朗见好就收,按着他舅坐下。
齐悦画好了给他看样子,“你看看大小,行吗?”
于明朗用手指比了比,差不多,小倩的手应该能带。
“你别弄圆条镯子,弄个正装镯,要大轮胎的那种,厚实点。”
“为啥?”
“正装镯子吃料,做一次,能多用点料就多用点——舅儿,你怎么了?”
“于、老、么!你这个于扒皮!”
于明朗觉得,自己是个特质朴的人,质朴的人虽然不知道什么款式好,但却坚持一个原则。
越大越好啊,就跟买金货似得,甭管是否艳俗,挑着克数最大的整!
“我服了你这个小兔崽子了,行,正装款,但有一样啊,我不敢保证有没有裂纹,你也知道,要是赌裂了,镯子就不完美了。”
“没事儿,我舅那么多块珍藏的石头,这个裂开了,还有不裂开的。”
小舅简直要吐血了,“于老么,你跑我这,打土豪来分田地了?”
这是不是威胁他,要是这个镯子品相不完美,就再开石头,继续搞?显然,是的。
于明朗认真的看着他,“舅儿,送女孩的东西,如果不能做到完美,那还送它干什么?苦什么都不能苦媳妇,真的。”
他的丫头,就得配得上最高规格的,于明朗内心深处,固执的认为,有一点点的裂痕,就配不上她。
“算了,谁让我是你舅。。。你这个小霸王,赶紧有人管管你吧,拿个镯子换你收心,也值了,什么时候要啊,我得拿去加工,要是出裂了,我还得再给你挑石头重新开。”
“越快越好,半个月内必须要弄好。”
再过半个月,她就要上学去了。
“行,到时候你来我这儿取,要是可能的话,把姑娘带来,我看看。”
能让挑剔的于明朗,如此看中的女孩,小舅非常好奇。
于明朗笑而不语,他还不想逼她太紧,见家人的事儿,必须要得到她的同意。
一跃上了窗口,小舅子在身后嚷嚷,“走门!”
“太慢了——舅儿,钱我放你沙发垫下了,讲究人,不白拿!”
说完,手一出溜,快速的沿着原路下去,几十秒,人就已经到了楼下。
齐悦摇头,走到沙发前,“这孩子,跟我客气什么,真是的。。。呃?”
无语,1050块?
齐悦哭笑不得,这小子,这跟没给有什么区别?
他1000开出来的石头,是捡了大漏,拿到外面后面加个零都有人要,而且,多50块钱啥意思,加工费?
“我亲自给加工,工费就值50块钱?我还在国际拿过雕刻奖呢!这个老么,真是的。。。”
没办法,谁让这是于家小霸王呢,齐悦现在只希望,霸道的于老么能找到个能管的住他的老婆,改改他身上的土匪气。
可是很久以后,小舅望天默默流泪,小霸王是找了个能管他的老婆,可是他找的那个。。。比小霸王做事还狠啊,这是后话。
于明朗把事儿办妥,回到部队,精神状态明显不一样,自封了男友名分后,感觉生活充满了活力,表现在训练上,就是更加凶残,他带的小队,都要被他练残废了。
男人的荷尔蒙啊,就是要无时不刻的宣泄,这就是青春。
他去了就毫无音讯,小倩在家里,一边给母亲做心里辅导,一边等着于明朗的消息。
他说过,会收集陈林出轨的证据,可是一连三天都过去了,悄无声息。
小倩闲下来,就会看着电话,期待它响,又不太喜欢自己这种莫名的期待。
她觉得自己应该时刻的,保持着冷静的头脑,精准的做出每一次的判断,爱情这种会拉低智商的事儿,她不应该去碰,可是更郁闷的是,她不小心被缠上了,那个扰乱她平静步调的男人,却没了消息。
第七十四章欣赏她妈手撕渣男
于明朗消失的第三天,小倩清早起来,听到楼下有人嚷嚷,似乎在吵架?
她忙披了衣服下楼,就看到,拎着蛇皮口袋的陈林,跟贾秀芳,撕扯起来了。
呦呵,消失了这么久的渣男,终于出现了?小倩一挑眉。
“松手!晚了我就赶不上火车了!”陈林本来是算计着,趁着家里没人的时候回来取东西。
贾秀芳这个时间,通常会去早市,买廉价的打折菜,雷打不动,数年如一日。
但是今儿不知道怎么了,竟然提早回来了,一进门,就看到已经消失了几天的男人,拎着蛇皮袋子,准备往外走。
“你坐火车,去哪儿?”贾秀芳拽着袋子不撒手。
其实之前,她是没有勇气跟丈夫做这些事情的。
可是小倩这些天,一直在她耳边提示,见到钱,才能证明陈林的清白,看不到钱,一切都是呵呵。
而且小倩不断的强化子女对母亲的依赖,成功的把贾秀芳洗脑了。
在贾秀芳的心里,事情的逻辑已经变成了,如果看不到丈夫把存折拿出来,那么他就在外面一定有人,而且还把钱都花到不正经的地方,下一步,就是要卖她的女儿,祸害她的儿子!
夜上海,超短裙,坐台,收保护费的小地痞!这些都是小倩不断暗示催眠贾秀芳的。
陈林没想到,自己这个软了吧唧的墨迹婆娘,今天竟然这么厉害,气的用手推她,贾秀芳肥胖的身体,被他退的向后撞去,磕在桌子角上了。
贾秀芳吃痛的喊了声,疼的直不起腰了。
小倩看到这一幕,眼眸往外射杀气,抓起楼梯下面的扫帚就抡过去。
陈林被她打的后退一步,“你这彪孩子,敢打你爸?!”
“谁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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