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林太太不是傻白甜-第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不要出门,听到没有?”赵小栀简单收拾了衣服,把腰间的系带捆地紧紧的,走时到鸭蛋跟前摸摸他的脑袋。
鸭蛋还在哭,听了她的话只扭头到一边去抹眼泪。
“听到没有啊……”赵小栀拿他没办法,跺脚又问了一句。
见鸭蛋终于点头了,这才放心出去。
“小心点。”鸭蛋背过身,很小声地说了声。
不过,这外头可真够渗人。
即便是天刚黑,外头也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可又是湖水又是灌木林,加之夜里的寒风呼啸,在这蜿蜒的路上行走,总感觉背后有东西跟着。
赵小栀时不时回头看一看,索性在路边捡了两根粗壮些的枯枝,既当拐杖,也当武器。
起先还有试着喊一喊的——
“傻爹!”
傻爹——
爹——
空旷的丛林山间,四面八方都传来回声。
赵小栀当即就吓得抱着脑袋,停在路上站了站,再往前走的时候就不敢再出声了。
45。 她的线索
开完了卸职大会,林泽绅没有通知家里的任何人,兀自递交了产业转让书。
林氏现在的最高主管,是林三叔。
盛南廷在门口等着他,脸色不太好。
自然,林泽绅的心情也是沉重的。
只不过,一个是因为自家养得小白脸出去一整天还没消息,一个是因为自己养肥的肥肉丢给了不怀好意的恶狗。
两个人一路无言。
这也就罢了,偏生还有人这么不识相的。
车子停在盛世山庄,林泽绅和盛南廷正准备下车,却听后座传来一阵呕吐的声音。
纯属找死。
“说,谁的人!”
盛南廷拿出腰间的配枪,抵着那人乱糟糟的脑袋。
这是一颗怎样的脑袋。暗黄的枯发长短不一层次不齐,发间粘了草屑和泥土,从一堆呕吐物里抬起来,明亮的眼睛闪闪含泪。
盛南廷嫌恶地将枪拿开了一些。
“吐……”傻爹一只手捂着嘴,一只手按着咕噜噜的肚子,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
实在是忍不住了,车子坐到一半就有些昏昏欲睡,现在又猛然停下来,傻爹只觉得身体被掏空。
“停下!”盛南廷怒瞪,一车子馊味儿已经让他濒临爆发,只拿枪狠狠抵着他,“再吐一个老子崩了你!”
林泽绅始终是一脸莫测地看着傻爹。
见他傻乎乎忍着难受,这才淡淡开口:“让他出去吐。”
盛南廷又骂了一句,踢开车门,绕过去将傻爹拉出来:“吐!”
傻爹如临大赦,吐了一地隔夜馊水。
林泽绅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帕子递给他,和盛南廷站在一边,见盛南廷手里还举着枪,一副要吃人的模样,遂抬手堵了枪口:“又不缺这一辆车。”
“他跟踪我们!“盛南廷脖子一红道。
“我看未必。”林泽绅拧眉看向傻爹,打量起他的衣着和表情。
傻爹刚吐完,拿了帕子随意往嘴上一糊,舒服多了。
抬眼往四周一瞧,再怯怯看向面前的两位陌生男子,不禁心生惧意:“回……回家。”
傻爹怯怯地说。
“回家?爷直接送你归西!”盛南廷脾气上来,怒火压不住,举起枪就要扣下去。
不料被林泽绅掐着腕子,骨头一响,枪应声落地。
“别急。”林泽绅抱歉地笑了笑,弯腰拾起枪,重新放回盛南廷的口袋里,“你去看看无双回来没有,这人就先交给我了。”
盛南廷捂着手腕,脸上憋得微红,嘴里还想骂些什么,最后却只是瞪了林泽绅一眼。转身就往园子里去了。
可能盛南廷自己都没发现,聂无双已经成了他的软肋。
林泽绅再看向傻爹时,见他已经捂着脑袋蹲下来,口中呜咽不断,像是在哭。
林泽绅面无表情问道:“说吧,你是什么人?”
傻爹见了枪,脑袋里就开始发疼了。
傻爹听不清面前人在问什么,只一心想着鸭蛋。鸭蛋怎么还不来抱抱他,他每次头疼鸭蛋都会抱抱他。
“装傻?”林泽绅走近一步,音调抬高。
车子只在湖边停了一段,这人显然就是那个时候爬上车的。林泽绅看得出来,他不像是在跟踪,反倒真得像个傻子。
不过有些事情不好说,林泽绅还要进一步试探。
他不记得湖周还有人住的。
“或许,我可以送你回家。”
傻爹听到回家二字,当即抬起头。
“回家……回家……”
夜色漆黑,盛世庄园的灯笼悬在石柱之上,照得傻爹面色蜡黄。
“你家在哪儿?”林泽绅又问。
“在……在哪儿……”傻爹却答不上来了。他瞅着林泽绅认真的神色,吞吞吐吐有些着急,“湖……大湖……家里有大湖……”
林泽绅了然。
唇角弯起:“知道了,你家在湖边对不对?”
傻爹点头如捣蒜。
“好,我现在就送你回家。”
可是傻爹说什么也不愿再坐那辆车。
林泽绅无奈,但今晚他是必须要去一趟的。不管这个傻乎乎的男子所说之话是否可信,若然湖边真得有人居住,那找到唐糖的可能性就又多了一分。
当初湖边他有派人着重找过,甚至是亲自去寻了。
湖边那一带,除了废旧的村落剩下几处猪圈牛棚,根本没有人气儿。
可眼下看了傻爹的打扮,自然又要另当别论。
最后索性从盛家的马棚里牵了一匹黑马出来。
傻爹坐在林泽绅身后,紧紧抓着他的衣服,在哒哒马蹄中既兴奋又害怕。
夜风从耳边刮过,清冷的月光洒在曲折的小路上,也掠过林泽绅微微上扬的唇角。
难得有了一点好心情。
近一个月来,和自家人勾心斗角,从未有过的疲惫感侵袭着他,林泽绅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病了。
他身边很多人都有病。洛菲颜长期服用的镇静剂是他亲自去寻的,盛南廷服用的抗躁狂药是聂无双研制出来的,还有母亲长期吃着安眠药才能入睡……
林泽绅虽然能吃能睡,可偶尔也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和他们一样。
到了村落的尽头,湖心的腥味夹杂着烟火气传入鼻息。
应该是真得有人居住。
可是这附近没有一点火光。林泽绅将马缰拴在牛棚边,扶着傻爹下了马。
“你家在这里?”他指着周围黑漆漆破败的茅屋问道。
傻爹点点头,眼里闪烁的不安终于化为愉悦:“前面,家在前面。”傻爹指了指村子尽头的破茅屋,那里临着湖的另一边,被丛生的灌木枯枝掩盖。
傻爹十分高兴地往那处跑去,跑到一半,也不忘停下来等一等林泽绅。
虽然是个傻子,却也知道送他回家的人该是个好人。
一股没来由的名为激动的情绪涌现。
林泽绅也不知自己在激动什么,明明他对唐糖也不至于如此……
不,他还是念着她的。这么多天,他疯狂地找她,外人说的也不全是错。
无论是怎样的纠结,林泽绅都准备好去面对。
他发誓,这一次他不会再让唐糖沦为家族之争的牺牲品。
“傻爹!”
鸭蛋一直在门口站着往外张望,透过掩映的枯枝,看到了不远处匆匆跑来的熟悉身影,终于破涕为笑。
整整一个晚上过去,眼见天色都快转亮了,鸭蛋以为等不到傻爹回来,正烧着热水,准备自己出去找的。
倒是给他等着了。
只是身后怎么不是小栀姐姐?
“傻爹!你跑去哪儿了啊,吓死我了!”鸭蛋噙着泪抱了抱傻爹,鼻子往他衣服上蹭了蹭。
傻爹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只嘿嘿嘿傻笑,回头往后瞅了瞅,揪着鸭蛋的袖子指了指身后的人。
除了小栀姐姐,鸭蛋还是第一次见陌生人来家里。
鸭蛋挡在傻爹身前,抹了眼泪鼻涕,俨然又是小大人的模样:“先生,请问是您送傻爹回来的么?”
林泽绅抬头往屋里张望,没有看到预想中的人,表情有些漠然。
“是。”
怎么没看到人,难道她不在这里。也是,从头到尾,也没人说她在这里。
“谢谢您。”鸭蛋拘谨地绞着小手,又问,“请问先生在路上有没有见过一个漂亮姐姐,我姐姐出去找傻爹了,现在还没回来。”
“姐姐没回来!姐姐呢?”傻爹听了,转身就往屋子里去找。
林泽绅的目光复又明亮起来,隐忍的嗓音有些微不易察觉的颤抖:“她叫什么名字?”
“赵小栀,先生您见过她?”
赵小栀。
林泽绅完全没听过这个人。
46。 乔森·德古拉
对于赵小栀而言,真得是鬼知道她经历了什么。
嗯,没有开玩笑,重点是鬼知道。
——鬼!知!道!
妈妈从小教育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有得只是物理现象化学反应和伟大的科学主义道路社会发展观【没吃药】。
但赵小栀没法儿用科学的眼光看待眼前的这个……人?
“你……你说你是谁?”赵小栀浑身的立毛肌都紧紧地收缩起来。
穿黑衣的男子,脸上像是刷了层面粉。
深红的唇微微上挑,唇角处残留着细细一抹红玛瑙般的血渍。
“乔森·德古拉,我想我刚刚已经说过了。”男子的双眼笑意缱绻——如果忽略掉结膜充血的话,还勉强称得上温柔。
哦不,这特么根本温柔不起来。
红眼病吗?
但是唇角的血渍怎么回事?
等等,赵小栀可能问得不够清楚:“我是问……德古拉先生,你是、是……是不是人啊……”
赵小栀的声音越来越小。
这样问其实是很不礼貌的。
是不是人?废话,不是人难道是畜生么?
但如果把时间推回到两个小时前,赵小栀这么问完全是有道理的。
两个小时前,赵小栀很不幸地遭遇了传说中的大灰狼,而且是一群。
狼在二十一世纪属于保护动物,在普通山林是极为少见的。可这个年代不同,森林里的大灰狼就跟小猫小狗一般常见。
毫无意外的,赵小栀划燃了所有的火柴。
最后一根火柴熄灭的空当,大灰狼们毫不留情地开启了群扑模式。
赵小栀的尖叫淹没在狼群无情的嘶鸣和践踏之中——
赵小栀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居然是被一群野兽给活活撕碎咬死的!
尸骨无存的节奏啊!
不过这本来也不是她本人的尸骨。
大灰狼的唾液腺似乎分泌了一些类似麻药的液体,随着锋利的尖牙刺破肌肤,不等巨大的痛感侵蚀,赵小栀的意识渐渐麻木。可怜眼睛还是睁着的,眼睁睁看着正在发生可怕的事情。
直到狼群的爪子无情划破她的双眼,这世界最后一抹光也消失了。
然后——
!!!
然后赵小栀就醒了。
在清晰的吮吸声和微微刺痛中完好无损地醒来了!
她甚至看到天光渐亮,是要日出的节奏。
一脸懵逼的赵小栀将自己从被狼群围殴的意识里拉出来,反射弧慢了半拍,目光悠悠游离至身前一坨漆黑的物体上。
好像是个男人。
嗯。看他凌乱有型的碎发下棱角分明的轮廓,的确是个男人。
这个男人匍匐在她的身上,重量没有压着她,但他的嘴贴着她的脖颈。
确切说,是男人的牙齿摩挲着她的血管。
冰冷的舌尖轻轻点点。
赵小栀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她正在被人强X。
但是很快,刺痛夹杂着浓腻的血腥味和劲动脉高频率的搏动,促使赵小栀的智商上线——
这厮特么是在吸血。
“醒了?”察觉到身下人的心跳渐渐恢复,呼吸浅快,男子微微侧身,从赵小栀身上让开。
赵小栀艰涩地看向他,整个人都不敢闹出大动静,只一双眼珠子是动的。
她看到了男子血红色的瞳仁,乌青的眼袋,脖子至耳尖蜿蜒密布的青筋,深紫色的血液在细密的管腔间飞速流窜。
赵小栀确信,这特么不是一个人。
“嗯?”男子见她久久没有反应,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那是一双骨节分明,修长得过分的手。手指前端的指甲是青灰色,像得了灰指甲。
但那更像一双死人的手。
赵小栀张了张嘴,声带牵拉数下,最终只憋出了一个音节:“啊……”
“这是什么意思?饿了?”男子收了收身上沾了尘土的黑袍子,好整以暇坐在她旁边,侧过脸低头看着她。
他不是第一次见她了。
好像每次见她,都恰逢她的灾难。
一次是受人之托要她的命,一次是拿人钱财栽赃陷害,这一次是路过她的生死一线。
这该是个多么不幸的女人。
男子不禁勾唇,对上女人清丽的眸光,他读到了她的惊愕和惶恐。
也对,虽然大难不死被救活了,可睁开眼见到的竟是个吸血鬼。
乔森表示这很有趣。
他一度厌烦关于这个女人的任务,时常想着为了弄死一个女人而大费周折,简直有损他“血煞”的名号。
不过此次意外救了她,竟是很难得有一番成就感。
“你是谁?”赵小栀盯着他眼里渐渐消退的深红,这个问题问了一遍又一遍。
关键是赵小栀的脑子现在还不是很清楚,等终于听清他的名字了,又暗搓搓心凉地发现其实只是想问他是不是人。
乔森很坦然,对于吸血鬼这个身份,他深表自豪:“吸血鬼。”担心赵小栀可能听不懂,又加了句,“或者,你可以认为我是血煞。”
血煞,这个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嗜血人物。
屡屡出现在说书人叨叨的嘴里,路边摊灵异的故事书里,和街头巷尾黑色的传说里。
赵小栀显然更听得懂吸血鬼,当然,只听懂这个也就够了。血煞只是现象,而吸血鬼才是本质。
但这怎么说都显得太玄幻了。哦,应该说太魔幻了。
西方的吸血鬼,出现在东方的民国……赵小栀觉着自己大概是种了什么金木水火邪才会遇到这么离谱的事情。
“德、德古拉先生,我还有一个问题。”赵小栀小心翼翼地举手,躺在地上,脑袋倚着粗壮的松树,依旧只敢转一转眼珠子。
“你问。”乔森的脸色渐渐恢复,不似之前那般煞白,但依然是没有血色的。
乔森支着下颌,指甲也渐渐褪去颜色,整个人变得和正常人无异。
只是高挺的鼻梁,混血的五官,深棕色的碎发,明显与东方人不太一样。
“您有没有见过一群狼……就是,您是不是对我做了什么,比方说救了我?”赵小栀有些语无伦次。
从他亲口说自己是吸血鬼的时候,赵小栀整个人的状态就有些飘忽了。
她现在不是和一个人在说话,而是一个鬼,一个会吸血的鬼。
嗯,人生处处是转折。
“你是想问,刚刚被群狼撕咬的时候,我是怎么将你救活的?”
乔森撅嘴龇牙,挤眉弄眼,表情丰富而做作。
他斜斜看着她,微冷的呼吸间,说话却是温柔的:“这个很难解释,我很少用我的血救人,至少来东方国家是第一次。”
乔森已经很言简意赅了。
他是用自己的血救了赵小栀,而至于具体怎么救得,他并不想说得太清楚。
“这是禁忌,仅此一次,我不会再救你第二次。”为了表明立场,德古拉郑重其事地告诉她,以血饲人,远超出他的能力范围。
这只是他一时冲昏头脑的特例。
最新的吸血鬼公约里,有很明确的说明,人类和吸血鬼之间,允许共生,但决不允许友好;允许交易,但决不允许互助。
不过天高皇帝远,乔森在这深山老林里违反禁忌,顶多也就被身上的咒文反噬几成,觅食歇息几日就能恢复,至于真正可怕的惩罚,是轮不到他的。
赵小栀听了也没听太懂,大概意思是差不多了,点点头,目光认真道:“哦,那你为什么救我呢?”
这话问到点子上,乔森盯着她明亮的双眸愣了愣。
——对哦,为什么要救她?
47。问题很多
乔森拍拍衣服站起来,微昂着头,修长的指节整理颈口白色的领子,将边角竖起来,就跟西方伯爵们一个扮相,侧脸的轮廓隐匿着孤独的骄傲。
他说:“纯属偶然,看你好像很有钱的样子,趁机捞一笔。”
乔森唇角勾起,唇色依然红得骇人。
他是个有任务的吸血鬼,赚钱的前提也得是在任务列表里头。
赵小栀当然不知道这些,这理由乍一听也根本不可信。
“我看起来很有钱?”赵小栀两指悠悠牵起褴褛的衣衫边角,一脸你在逗我的表情盯着吸血鬼,“而且,吸血鬼要钱做什么……”
赵小栀很快想到卖血这个勾当,适可而止地闭了嘴。
“nonono,吸血鬼的开支比普通人更大。”乔森耸眉,再瞥她一眼,“报纸上重金悬赏的女人不就是你么,五百万大洋,我倒想看看林泽绅是不是真有这么多钱,或者你是不是真值这个数。”
天……
赵小栀懵逼脸。
她还真没注意看赏金什么的,光是照片就够渗人了。
林泽绅居然用那么多钱悬赏她,看来这唐糖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啊。赵小栀心动了。
“真是五百万?你别把五十万给看错了啊。”赵小栀认真道。
“错不了,再说五十万也不是小数目了。”说着,乔森扭头上下打量她,不禁嗤笑,“看不出来价钱还不错,不过你好像很感兴趣?”
“德古拉先生,先说好,既然你救了我,又想拿我卖钱,应该就不会吸我血吧?”赵小栀准备谈场交易,但交易之前要先保证小命儿。
乔森五指一扬一收,表情莫测:“不好说,看心情。”
赵小栀小脸一白,心肝抖了抖:“咳,我想跟你做个交易……”
“交易?跟我?”
赵小栀不自然地咧嘴,点头。
头一次碰到这么胆肥的女人。
“跟我无非就两件事,血液,金钱。”
“你把我交给林泽绅,坐地抬价,抬到一千万。”
说出一千万的时候,赵小栀自己都没忍住咽了口口水。
老实说,她可没什么把握。
“一千万?呵,你还真是敢说。”
乔森的眸光一暗,觑了眼林子外的天光。
太阳出来了,这几天的天气好的过分,以至于他白天能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少。
乔森往赵小栀身后的大树靠了靠,也没多想便准备应了她,“你想要什么?”
“自由。”
像是听到顶新鲜的话,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乔森俯身到她唇边:“自由?”
赵小栀被他突然靠近吓了一跳,呼吸骤然凝滞。
她怕吸血鬼闻到活人的味道,更加想要吃了她。
只从喉间闷闷应了声“嗯”。
“你要自由做什么,这里的女人都要嫁人,更何况是林泽绅这种男人都想嫁的。”乔森只当她说笑。
“你说对了,就是太多人想嫁给他,我才不要他,我要不起。”赵小栀望向林子外,深山里的风声呼啦呼啦,伴着不知名的怪鸟凄怆的嘶鸣。在这种氛围里提起林泽绅,连带这个名字也变得忧郁。
赵小栀来这里遇到的第一个男人,差点就要嫁给他。赵小栀喜欢他。
可是赵小栀更加爱惜自己的命。
如果和林泽绅在一起会有无止境的危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