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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爱着谁-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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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号,黑帝斯三十二岁的生日,我和雷瀛浩一道去了希尔顿饭店,他坐在沙发上看文件,屋子里还有好几名男女,每个人面前都有些零散的文件,看到我们后,黑帝斯又迅速交代了些事宜,挥手让他们全都离去,这才懒洋洋地开口,“来了呀?随便坐。”发现雷汐允后,朝他招手,“乖宝贝同,过来,让舅舅抱抱。”
雷瀛汐缩在他父亲肩膀上,不肯过去。我抱过他,把他抱了过去,黑帝斯接过他,放在没受伤的右腿上,低头瞅了又瞅,笑道:“果然是外甥肖舅,你们瞧瞧,长得多像我。”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从来没见过还有往自己脸上贴金贴得如此自然的人。
雷瀛浩拉着我坐到他对面的沙发上,冷嗤一声,“你眼光有毛病不成?”
一名男子进来把重新清理了下,又端了两杯茶进来,我飞快望了他一眼,又继续盯着眼面前的茶水,不知该如何开口。
“我的礼物呢?你们该不会真的空手就来吧?”
我有些心虚,忍不住瞪了雷瀛浩一眼,他理所当然地道:“又不是三岁孩子,还需要什么破礼物,我们人来了已经算是给你面子,别不知足。”
我飞快地说:“我实在不知该送你什么礼物,所以我和瀛浩商量了下,等下请你吃饭,你想要什么礼物我再给你买。”
雷瀛浩拉我一把,“别把话说得太满,如果他说要天上的星星,你也给他摘下来?”
我白他一眼,“没问题呀,我立即去买一堆玻璃做的星星也可以替代呀。”
“嗯,那倒也是,喂,你要星星吗?”
黑帝斯摸着下巴,“服了你们了。算了,就陪我吃一顿饭就成了。你们请客。”
我说没问题,然后又东拉西扯混到中午饭时间,又移驾去了楼下餐厅,黑帝斯驻着拐杖,慢腾腾地出了房间,我问他既然有椅轮椅,就坐轮椅呗,他说不喜欢,我也就没再勉强,本想伸手扶他,但见他走得稳当,也就淡了心思。
虽然腿上有伤,但并不影响黑帝斯无边的魅力,这种不笑时给人一种冷酷贵气笑时又如沐春风的极品帅哥,不管走到哪,都是非常吃香的,比绝世大美女驾到的回头率还要高。
从电梯一路出来,再来到餐厅,一路上接收到诸多回头目光与打量,而黑帝斯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目光,并不以为意,把菜单递给我,说:“女士优先。”
从来不知道,混黑道的男人居然还有绅士风度,我又把菜单递给他,“你是寿星,应该是你点。”
漂亮的女服务员笑得一脸温柔,“原来今天是这位先生的生日,生日快乐哦。”
“谢谢。”
“需要点一份生日蛋糕吗?”
“不了,我不爱吃蛋糕。”黑帝斯语气温和,看了菜单一眼,然后问我:“真要我自己点?”
我说是的,黑帝斯点了几道菜,服务员有些讶异,“就这些菜么?今天可是您生日呢。”
他微笑地说:“吃了再点。吃不完浪费就可惜了。”
“是的是的,节约可是美德呢。”
黑帝斯继续微笑,“我点的菜记下了吗?”
“啊,记下了,记下了。”
“那麻烦拿菜单去厨房可以吗?我肚子有些饿了,想尽快尝到美味。谢谢。”黑帝斯依色淡然有礼地微笑着。
我讷闷,如果不是知道他的为人和性格,还真的被他良好的修养与风度所折服,真是个风度翩翩又礼貌周全的男人,尽管心里说的只是客套话,但听在耳里,却让我异常舒服。
服务员脸一红,赶紧走人了,雷瀛浩轻嗤一声,“果真是帅哥走到哪都吃香。”
黑帝斯眨眨眼,轻笑一声:“你这辈子与帅哥无缘了。不过,你有资格当帅哥的爸爸。”然后摸着雷汐允的脸蛋,“幸好我外甥长得像我。相信长大后肯定也是帅哥一枚。”
我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雷瀛浩瞪他,“少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儿子当然长得像我。与你可是八杆子打不着。”
黑帝斯并不以为意,摸着雷汐允的脸蛋,淡淡地道:“中国内地富豪家族大都富不过三代。想要让你的事业后继有人,从现在开始就得好好培养我外甥了。”
“那还用你说?”雷瀛浩轻嗤。
菜很快就上来了,服务员热情而周到,笑容甜美又亲切,连带我们也受惠颇多,尤其是雷汐允,得到无微不至的疼爱与照顾。
期间,黑帝斯不小心打翻了一碗汤,溅在雷瀛浩身上,“真抱歉。我不是有意的。”
雷瀛浩瞪他,闷声说了句“我去洗手间”,等他离去后,我瞪黑帝斯,“你分明就是故意的。”
他不可置否,转头部服务员笑了笑,“我听到隔壁餐桌在叫你,你不过去么?”
服务员不甘不愿地走了过去,他转过头来望着我,“你和雷瀛浩是怎么在一起的?”
很是讶异他会这么问,我斟酌着语言。“相互看对眼,就在一起了。好端端的问这个做什么?”
他轻哼一声,“你爱他吗?”
我犹豫了下,点头,“应该是吧。”
“什么叫应该?”
“他对我很好,”
“以前呢?”
“以前……”
“以前他可没少欺负你,对吧?”
我睁大眼,“你怎么知道?”
他轻哼,“让我猜对了吧,他以前对你很不好,是吧。”
我轻声道,“嗯,不过现在他对我很好呀。”
“你们女人就是那么容易心软。”
似乎,他在不满。我轻皱眉头,“黑帝斯……”
“叫哥哥。”
哥哥……这么陌生,这么盟的称呼,打死我都叫不出来呀,如果在二十年前,肯定自然而然就能叫出来,但现在以我这种年纪,还真的有些难度。
“怎么,不打算认我这个兄长?”
我摇头,“不是。”只是觉得,哥哥这个称呼,真的太盟太幼稚了,就好比小时候叫母亲为“妈妈”,而长大后就只叫一个字“妈”是一样的道理。
“那还不快叫?”
理所当然地命令式语气居然让我没有勇气拒绝,我清清喉咙,“大哥。”叫“大哥”总比“哥哥”要正式些,端庄些吧。
他不大满意,不过也没说什么,“如果他对你不好,就告诉我。”
怎么,如果雷瀛浩对我不好,他还会替我出气揍他不成?
雷瀛浩从卫生间里出来,脸色不大好看,左右望了望我们,“有背着我说我的坏话吗?”
“没有。”
“有。”黑帝斯大方承认,“我对漫浓说,如果在A城呆不下去就去意大利找我。”
“你养她一辈子?”
“有何不可?”黑帝斯扬眉,“必要时,还可以重新给他介绍个优秀的男人。”
“不好意思,你的妹夫,只能是我,这辈子恐怕你也没机会叫别的男人一声妹夫了。”
黑帝斯淡淡地笑着,“我也希望你能当我一辈子的妹夫。”他举起酒杯,与我们碰了杯,“好好教导汐允,我喜欢优秀的孩子。”
“会的,不劳你操心。”
“漫浓,这阵子你心情很好?”同事胡红蕾从我手头接过文件,不经意地问道。
我点头,大方承认。
“有什么开心的事发生吗?说来听听。”
我想了想,“也没什么的,就是感觉,我很幸福,呵呵。”
“是吗?那你的家庭一定很幸福美满。”
我的家庭幸福美满么?应该算是吧,不用为经济发愁,没什么烦心事,工作带给我的只是责任与挑战,回到家有可爱的孩子等着我,有男人为我遮风挡雨,如今,还让我多了个实力雄劲的靠山,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第110章 钟子昂
胡红蕾看了我的稿子,“你就这样写,不怕钟总拿你开刀。”
我接过稿子,仔细看了遍,“怎么,不可以么?”前不久,在总经理钟子昂的带动下,公司成功打败所有竞争对手,拿下了国内最盛大的建筑工程,并且还承包了A城所有公共设施的修建与维护,预计有八个亿的毛利润五个亿的净利润,总部发下文书,钟子昂正式升任中国西部与北部片区执行总裁。
而公关部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新任总裁仔细包装,再对外公布这一消息。
这篇洋洋洒洒的3000字介绍,可是花了我几天几夜的心血呢。
胡红蕾道:“太长了,写的也太详细了,还有,你把钟总的童年写的太悲惨了,又把他的青少年时间光写的太天才了。这个用100元挣了30倍的利润,这则消息有没有事实依据?”
我说:“如果没有事实依据我也不会乱写啦。虽然这里头是有些夸张的成份,但对于白手企业家来说,我个人觉得,是有必要的。”看看那些大人物的发家史,大都是“贫穷不可怕,只要努力上进,总有一天会发光的”之类的故事概括,更甚者,为了灌输大家创业的艰辛,通常更是写得一把血一把泪,成功的背后,是汗水与挫折的结晶,这事上,从来没有一帆风顺。而真正能挑起大梁的人物,都是从挫折中站起来的,这就叫逆境而生。
胡红蕾又拿给经理看了下,经理发表意见,“写的很好,很感人,把钟总发奋图强遇上逆境仍能顽强拼搏的精神刻画的很是深入,可是,你这样写,岂不让外界人觉得咱们在王婆卖瓜,自我吹嘘?”
我直了眼,这个我还真的没有想到呢。
“这个,经理,要不这样吧,咱们把钟总的发家史再重新整理出来,给杂志社,让他们以杂志社的名义采访,然后再拿出去发表刊登,你觉得呢?”
经理想了一会,“这个方式不错。可是,身为公关部的新闻代言人,我们还得向媒体公布钟总个人的成就和简介。字数不要太多,就控制在三百字内好了,漫浓,人把握写好吗?”
我摇头,苦着脸,“我恐怕不能完成任务呀……”我又没读过新闻系。那些格式与新闻用辞我是真的学不来的。
“没关系的,你先打个草稿,如果可行,我们再润润稿。”
我真的不想接这类的活儿的,真的太费脑细胞了,实在是这类工作,真心不是我的专长,可是,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的,尽管不情愿,仍得接下任务,绞脑汁去矣。
谁叫先前那位专事这一工作的同事回家生孩子去了呢?
用了三天的时间,总算把握这三百字凑够了字数,又给雷瀛浩看,他下达结语,“差强人意。”
我双眼一亮,“那,你猜通过的可能性为多少?”
他叹口气,把稿子折成四折,“等下我让柯秘书通知公关部,以后这类活儿由其他人接手好了。”
“为什么呀?”他这是在分明瞧不起我哦?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你不适合做文秘类的工作。”
我不满地道:“这几个月的工作月结都是出自我写呢。”
“那只是意外,你更适合与业务有关的工作。”
我皱眉,“难不成你要我去业务部?”
“不,公关部也很适合你。你只需做好锣丝钉就成了。”
这家伙,居然看不起人呢,不过,我自己有几斤几两重还是满清楚的,确实不擅做文字工作的,我的特长就是与客户聊天哈啦拍马屁之类的工作。
钟子昂升任为风华总裁不久后,我那篇有关钟子昂的详细个人报告也由某间知名商业杂志录用发表,得了860元稿酬不说,还被其他刊物转载,又分别得了好几回几十块钱的转载费,我的个人好处就是在未来半年内陆续得到一千多块钱的稿酬,而因为公司CEO的正面光辉形像,使得公司业务量陡增,紧接着,又传出钟子昂要结婚的喜迅,新娘子居然是一间杂志社上班的女记者。
钟子昂要结婚的消息一传出,公司里立马有了无数哀嚎声,未婚的女性同胞起码有一半以上伤心不已,不甘心之余,又四处打听新娘子的身份,得知是上回采访钟子昂时,与钟子昂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短短一个多月就闪婚,实在是跌破众人眼镜。
不过,同事们大都对这桩婚姻不抱希望,毕竟如今闪婚现像很是普遍,但闪离状况也是很多,我也讷闷钟子昂那种商场战将居然也势衷于闪婚,有些不可思议,问雷瀛浩是否认识新娘子,他说:“刚开始我也很吃惊,不过,见到朱小姐后,我便知道,他们会幸福的。”
“啊,为什么呢?你也认识她?”
“子昂和朱小姐以前曾是校友,在学校里也曾是一对恋人,后来因一会误会而分手,如今,十年过去了,他们又在A城重逢。”
“哦哦,原来还是破镜重圆呀,真浪费呢,可是,一对分手了十年的恋人,为什么在第二次见面后就决定走进婚姻呢?”这也太冒险了吧。
“我问过子昂,他说他这些年来一直忘不了初恋情人。尤其他们意外重逢后,第二天就上了床,然后,他就向朱小姐求婚,而朱小姐也同意了。”
我乍舌,“就这样?”这也太快了。
“不然你以为还能怎样?再来个十年爱情长跑,子昂已经三十三岁了。”雷瀛浩倒不觉得有多稀奇,“子昂一向是速战速决的性子,在商场上尤其如此。一旦决定了某件事,就火速下足马力去争取,想不到在婚姻里也是如此。”他笑意加深,对这个表弟也有着由衷的钦佩,“我想,明年肯定连小孩子都会有了。”
我想了想,也跟着笑了起来,“改天介绍我们认识认识。”
“还需要改天么,今晚他们两口子就会来咱家做客了。”
……
钟子昂是雷瀛浩失终多年的表姨的儿子,也是雷瀛浩众多亲戚中唯一关系亲密的,平时候从他的言语中得知,他对这个表弟还是很看重的,是以,今晚我不敢马虎,把衣橱里挂了两个多月都没有拿出来穿过的真丝连衣裙穿了出来。并化了点淡妆,抹了点口红,脖子上还挂了串珍珠项链,还佩戴了耳环,在镜子里仔细看了又看,优雅又不失庄重,应该配得上雷太太的身份与表嫂的身份。
又向钟子昂的秘书打听了钟子昂的个人喜好与风格,及未来钟太太的喜好,做到万无一失后,我这才带着闲适的心情下了楼。
雷瀛浩说与钟子昂约的时间为七点,而在6点40分左右,他们便提前到来。
与雷瀛浩的高大比起来,钟子昂要瘦削不少,也矮了大半个头,五官比较普通,戴着副眼镜,看起来很是斯文,可谁又能知道,这人就是风华的经营者,和王意磊,夏少铭,徐智,马利辉,邱泉一道凭为A城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雷瀛浩隆重向我介绍了钟子昂和她的未婚妻朱梦娟小姐,朱梦娟身形高挑,长相清丽,身材纤细,穿着紫色长裙,同样化了淡妆,整个人看起来优雅又清爽,与钟子昂站到一起,还真是登对。
双方相互介绍后,钟子昂和朱梦娟一道叫了我一声“表嫂。”
我笑眯眯地说:“不要客气,菜已经做好了,我们先用餐吧,边吃边聊。”
在商界侵淫多年,再来发号施令惯了,钟子昂身上有着与斯文不符的强悍与冷酷,虽然他说话带着如沐春风的轻声细雨,但言语间却带着令人生畏的肃杀之气,比如说起肖景辉的母亲葛春红时,这人语气仍是带着斯文的气息,但说出来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已经把那段录相带给了纪委,还有,肖家的财产信息也差得差不多了。再等一段时间,便可以收网。”
朱梦娟轻轻蹙着眉头,“肖家?哪个肖家?”
雷瀛浩看了她一眼,淡道:“就是你那个表姨,市委书纪夫人,葛春红女士。”
朱梦娟睁大眼,“是她?”
我吃惊不已,“葛春红是梦娟的表姨?”
“是的。不过我们没怎么往来。”朱梦娟道,不无自嘲地道:“我爸妈只是普通的退休工人,两个人加起来才拿不到3000元的退休金。哪能与官大权大的表姨一家相比。”
听她话里的意思,似乎与肖家并没什么来往,也没什么感情可言,我稍稍放下了心来。
雷浩浩道:“这回你和子昂结婚,会邀请肖家吗?”
“我这边肯定是不会请的,虽然在同一座城市,但一直没怎么接触来往。”
我说:“子昂身份不同,想必肖家也必会出席的。”到时候,看到新娘子居然是自己的穷亲戚,不知作何感想。
朱梦娟也明白我的心思,与我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吃过饭后,男人们去书房谈务事去了,我和朱梦娟仍在客厅里聊着天,朱梦娟比我大一岁,枞牛津回来后,一直供职于本市比较有名气的《名流》杂志社,先前我拿着稿子联系了名流的编辑,把我的想法与对方沟通后,《名流》便派了名记者过来采访钟子昂,而那名记者便是朱梦娟,与她有两次的接触,然后她把我的稿子拿去做了下润色,发表后,确实起了较大反响,当期杂志卖的相当好,对风华,对《名流》也算是共赢。
“真想不到呢,你居然是子昂公司幕后董事长的妻子。”朱梦娟非常意外。
我也笑了笑,“我也是呀,想不到才见两回,你就要嫁给子昂了。咱们还成了亲戚了。”
“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幻想和巧合。”
☆、第111章 婚礼上的插曲
十月国庆节,风华总裁钟子昂结婚的大喜日子。公司所有主管都要前去庆贺。而公关部则全体出席,当然,不是为了前去庆贺,而是帮忙招呼客人啦。我虽然是枚小小员工,但也是颗很有作用的锣丝钉,肯定也是必不可少……去帮忙,当个打杂的。
别丧气,公关部的作用除了对外发言,维护公司的形像,还有一项重大作用,那就是上司办喜事时,还得全权搞定,没得商量。
一大清早就被挖了起来,去了饭店,忙里忙外忙过不停,因为代表着公司的门面,所以公关部的员工一律清一色的高跟鞋配长裙,累得要死要活的,所幸,十来点钟时,客人陆续到来,也没有其他重要事务,只是偶尔观察,是否有突发状况,及维护现场秩序外,也没别的事可做了。我总算得了空,偷溜着跑到角落里歇了口气。
10点半时,人流越来越多,已有人山人海的架式,不由讷闷,“不是只宴请双方要好的亲朋好友吗?”
同事张静秋淡淡一笑:“钟总身份在那,就算想低调也是没办法了。”
“那,陡然来了这么多的客人,原先预订的桌数恐怕不够吧。”
“没关系,经理会处理的。咱们只负责等上级吩咐命令就好了。”
聊天的时候,我居然眼光地发现几个熟悉的人,雷瀛浩来了,我连忙走了过去,与他打招呼,“怎么现在才来。”
他说:“身为大人物,通常是压轴才出场的。”
我扑嗤一笑,“就你歪理多。我今天可累惨了。”
他看我一身浅米色碎花长裙及白色高跟鞋,道:“等会让子昂包个厚厚的红包给你。”
“哼,这还差不多。”
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喂,你的表姐居然也来了。”雷瀛浩的表姐,雷玉莲,是雷瀛浩母亲的妹妹的女儿,因为父亲早逝,所以就随了母性。是个精明的商人,但却很瞧不起我呢。
“怪了,她不是在B城吗?子昂结婚她居然也来了,证明与子昂关系还不算错。”
雷瀛浩瞟了过去,淡道:“她老公开的五金店与B市的公司有业务往来。”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怎么听出了话外之音呢?
雷玉莲过来了,带着她的老公和孩子,“瀛浩,你总算来了。你也真是的,今天可是子昂的大婚呢,你这个做人表哥的也不来帮帮忙,还害我出面招呼客人。”她笑着招呼我,“咳,漫浓,你今天好漂亮。”
如果没有雷秋芝事件发生,我想我应该与雷玉莲能成为普通朋友,但是,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想着她两面三刀的本性,我冷着脸直接无视她。
雷玉莲有些难堪,堆成笑脸道:“漫浓,还在生我的气么?那回确实是我过分了些,你就原谅我吧。大家都是亲戚嘛。”
我皮笑肉不笑地道:“你和瀛浩慢慢聊,我先失陪一下。”我才没有你这种亲戚呢,你要扮演亲戚找雷瀛浩就是了,只要他肯买你的账。
走了没两步,我就看到了晨风的老板,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穿着短袖衬衣,打着领带,下身是西色西装裤,他也瞧到了我,马上把目光别到一边去。倒是他身旁的总经理赫向南略有意外,冲我走了过来,“漫浓,真的是你?你怎么也来了?”
我说我在风华上班,总裁结婚肯定也要过来的。
赫向南面色讪讪的。“没有被刁难吧?”
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我意有所指:“风华的管理制度很完善,上司对我很好。”
“嗯,漫浓,你一直是个优秀的员工,辞退你我真的很舍不得。可是,我们也有我们的难处,所以请你能够理解。”
我点头,“我明白的。”
“市委书纪虽然不会干涉企业经营,可若是瞧哪家不顺眼,暗地里给小鞋穿,也是防不胜防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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