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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女配_西时月-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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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眼前袅袅炊烟,他们又得换地方了。
  这一次,他们逃到大草原上,两人伪装成商人,混入异国。
  逃到大草原上的剑客,开了桃花运,草原小公主看中了剑客。
  思归揪着剑客的假胡子,说:“她到底是看上你哪里了?”
  “大概是看我长得俊。”
  “难道草原上的男子不如你长得好看。我瞧着金花家的小儿子长得蛮好的,你没看到一群姑娘在他后面追着跑呢。”
  “那小子肉粉粉的,嫩得很,让他背一只小山羊,他都能叫苦连天。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哪像个当家的。”剑客整理草药,将今天购置的草药,分门别类。
  “他还小,你怎知他将来不会有大作为。”思归垂眸一笑,道,“你不会吃醋了吧。”
  “小孩子,吃什么醋。”剑客嘴硬。
  “他好看。”思归说。
  “我威武。”
  思归扑哧一笑。
  剑客拦腰抱起思归,进入内室。思归被剑客压在身下,她别扭地说:“白天呢!”
  “白天有白天的情趣。”
  话一落地。剑客便和思归缠绵,一室春光,旖旎无限。
  剑客和思归过起了平凡的日子,夫妻俩忙着打理药铺,恍惚间,过去那些冰冷的日子只是在回忆里出现过,现实中好像从未有过。
  命运再次伸出了手,他们居住的小镇遭到异族的袭击,到处都是烧伤抢掠。
  思归和剑客连夜逃路,以他们的身手,保命不成问题,偶尔搭救一两人,也不成问题。
  但他们不想招摇,逃的路上始终未出手。然而,总有意外的时候,一个小女孩凄凉的哭声,引起了思归的同情。
  思归和剑客夫妻多年,却从未生育孩子。她的身子,终究被天牢里的大刑损坏了。没有生下剑客的孩子,是她最大的遗憾。
  一个女人,看到稚嫩的孩子,心总会柔软几分。
  思归动容,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女童,被人玷污。
  思归出手救下女童,带她一起逃命。女童告诉思归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将领,只要他们将她送回家,她的父亲定会以上宾之礼待之。
  女童颤抖着说完话,她就怕他们半路抛下她。
  然,这一次,思归和剑客将女童送回了家。做好事不留名。
  思归和剑客再一次沦落天涯,不知何处是家。
  命运让他们颠沛流离,四处流浪,毫无归属感。
  一日,剑客和思归一起骑马,看那日落日升,白昼交替,思归说:“我们这一次真的无人打扰了。”
  “战火连天的岁月,有片刻的宁静,是很多人所求的。”
  “天涯,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不会去找别人。”
  剑客猛地抓住思归那只捣乱的右手,声色俱厉,“你是要我死在你面前,你才甘心是不是。”
  “天涯,你生气了?”思归撒娇,她扑进天涯的怀里,此刻的她,只想当一个只依靠丈夫的小女人。
  剑客低头凝视服软的思归,没脾气了。
  思归一向冷冰冰的,难得她懂服软。看来,艰苦平凡的生活让她改变良多。
  “我只会对你生气。”剑客坏坏地说。
  “就你会欺负我,别人可不敢的,我手中的剑,比他们的嘴快,也比他们的手快。”思归骄傲地说。她可是有名的刺客,在排行榜上曾经排名第二,虽然,洗手多年,但不表示她的剑法比一般人差。
  “真拿你没办法。”剑客摸了摸思归的丝发,说,“夜凉了,我们回去吧!”
  剑客解下自己的披风,为思归穿上。即使思归也有一件披风,可他总担心思归会着凉。
  第一百六十二章 巨星(三十一)
  剑客想要陪思归一辈子,可思归的一辈子,却只是短短的三十年。
  思归瞒着他中毒的事儿,所以,当剑客现思归的病状时,已经来不及了。
  养父曾说,背叛他的人,都不得好死。确实,他做到了,思归的毒,在她入养父的门时,便被种下了。
  如果,甘愿做养父手中的刀,她每年都能拿到一颗解药,治标不治本,能活着却活得不快乐。
  如果,背叛了他,便等着中毒身亡吧!少则五年,多则十年。
  思归终是抛弃了她的养父,这头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离开养父后,她多活了十年。
  这十年,她都跟剑客在一起,一点一滴的相处,一点一滴的快乐,一点一滴的悲伤,她都觉得自己是偷来的。从前,她的喜怒哀乐,深藏于心,未曾表露。在人前,她素来是冷漠的。如今的她,幸福多了。就是这偷来的幸福,使她战胜了内心的恐慌。
  明知道自己寿命有限,她却想陪他一起过这漫长的日子。
  有时她觉得自己很贪婪,很残忍。她想过,要是剑客现她死了,他会不会以身殉情呢!有时,她又想拒绝他的好,不想跟他有过深的交集。自己一个人过,也不是不能生活。但想想,一个人生活,实在是太孤单了。当她品尝到被人关怀的滋味后,她已放不下手心的那点温暖。
  思归,思归,她的归处在何方。
  小小的她,曾坐在门前的大石上,眺望远方,她想要看看自己的家。尽管,她的家,早已被战火,烧的寸瓦不留。
  养父告诉她,她是个无根的孩子。家国已亡,若不放弃昔日的身份,这世间,便无她的容身之处。
  幼小的她,选择了安身立命,投入养父的麾下,由他教养长大,长成冷心冷面的刺客。她的使命,便是替雇主扫掉碍眼的家伙。她的命,不由己。
  有人曾告诉她,她的养父才是最该死的那个人。他们皇族覆灭,她的养父功不可没。
  她半信半疑,怀疑的种子埋在肥沃的土壤上,一点点的芽长大,破土而出。她不再为养父卖命,养父并不是她的父亲,而是她的仇人。是养父背叛了她的皇族,在最关键的一刻,临阵倒戈,出卖了他们。她本该是身娇肉贵的郡主,却因他,成为暗处的刺客,见不得光的刺客。
  多年忍辱,一招揭破,皆成了笑话。
  思归不是没有恨过养父,她心里有恨,可养父的强大,让她生畏。她铤而走险,傍上了安国公这条不牢靠的大船。
  安国公狼子野心,对皇位觊觎已久,他是开国功臣,却始终不得帝王信任。他有雄心抱负,却无从施展。最终作茧自缚,死于自己的帝国大业中。
  无处可逃的思归,被投入天牢中。行刑前一天,她的养父来见她。养父说,家国已亡,你本该放下心中执念,重新做人,为何执迷不悟,一意孤行,报复新君。
  思归说,继续被你利用吗?替新君扫平那些不服从的臣子,以此巩固他的皇位。
  养父说,从小你就最有主见,跟你同一批进来的孩子,都不如你出色。只是好刀用错了地方,那刀便没用了。
  思归听明白了,养父已抛弃了她,他觉得她是累赘,是多余的。没有使用价值的她,不值得他花费心思。
  思归笑了笑,说,你我恩义已决,此后是路人。
  养父走了,他不愿再管这个到处惹事的养女。不听话的刺客,他不需要。
  思归一个人呆在牢房里,面壁思过。
  她等来了最意想不到的人,他的出现,又似乎在情理之中。他们之间,情义难断。
  剑客救走了她,她没有问,剑客是怎么进入天牢的。她相信他,毫不怀疑的相信他。
  他果然把自己带出了那阴森森的天牢,走向从未去过的地方。
  是的,未曾到过的地方。他们已被故国驱逐,不,是他的故国。
  思归感到内疚,如果不是自己的缘故,剑客怎么会有家归不得,跑到异族混日子。
  思归曾经赶过剑客离开,可没几天功夫,剑客便提着野味回来的。
  那一刻起,她便认定了这人。
  思归嫁给剑客的时候,只有天地为证,他们都没有亲人,都是漂泊无依的人。
  相依为命的两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却很知足。
  劫后重生的思归,比以往更珍惜自己,也更珍爱自己的丈夫。
  而剑客想得要简单得多,他娶了自己想要娶的女人,他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剑客一心一意对待思归,做什么事,第一个考虑的便是思归。
  做这件事,他觉得思归会难过,他便不去做。做那件事,他觉得思归会高兴,他就会去做。
  自然而然地,他所做的一切,都和这个叫思归的女人,紧密相联。
  剑客以为,他们会相处一辈子,长长久久的一辈子。
  即使遇上兵变,乱兵,灾难,他也不觉得日子难捱。有了思归的他,更像一个男人,一个顾家的男人。
  一个砍柴烧水,一个洗手作羹汤,两人配合默契,好像相处了很久的老夫老妻。
  连旁人都觉得这夫妻俩的关系是真的好,要不然,谁会大半夜的起来,给对方烧汤面呢。
  剑客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思归陷入爱的海洋,无法自拔。明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她还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她还能活很久。
  对思归中毒一事,一无所知的剑客,依然当一个务实的农人。长年累月的乡村生活,早已将名剑客磨砺的像个真正的村民。
  和思归一起生活的这几年,剑客从未用过剑。那把天下闻名的名剑,被他扔下床底,眼不见为净,他是真的把自己当凡夫俗子了。
  剑客不曾想过,自己还有重新拿剑的时候。思归死的那一刻,他的心也跟着去了。心里空荡荡的,一点儿滋味都没有。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半生流浪,无家可归,妻子早逝,还有什么未知的噩耗,在前方等他。
  贱命一条,谁要谁拿去。
  第一百六十三章 巨星(三十二)
  大雨磅礴,剑客躺在烂泥地上,起不来。酒喝得太多,神志不清,一下子跌倒,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想,这样也好,可以早点去陪地下的妻。她一个人在黄泉路上,一定很孤单。
  对于大雨的暴行,剑客已放弃反抗,任由豆大的雨点砸在身上,只盼明日睁眼就能看见黄泉路。
  然,剑客睁眼看到的并不是黑幽幽的黄泉路,而是明晃晃的太阳光。他被骄阳的光刺了眼睛,本能地眯眼,过了一会儿,再次睁眼,这一次,他瞧得真切了,自己是活过来了。
  外面人声喧嚣,有稚童的嬉笑声,大人的打骂声,还有走街串巷的货郎的吆喝声。
  回人间,剑客不再有寻死的念头。
  剑客仔细思索一番,他是不可能从烂泥里爬到这世外桃源的,是谁救了他呢。
  救命恩人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从门外款步进来,一位清秀的姑娘,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汤药,直直地走到剑客的面前。她把手中的瓷碗往剑客面前一推,剑客皱了一下眉头,接了过来,一饮而尽。有点苦,是良药。
  “姑娘,多谢救命之恩。”剑客把瓷碗搁在一旁的小桌上,“这是哪里?”
  “一个避世的地方。”剑灵金铃说,“昨晚我外出给人医治,恰好看到你躺在大雨里,不肯起来。便弄了一辆马车,把你搬回我的住处。”
  “叨扰姑娘了。”剑客说,“你一个人住在这儿?”
  话问得唐突,金铃却不以为意,“是啊,这院子我买来好久了,一直空着,现在你来了,刚好可以入住。”
  原来是一间空屋子,难怪屋子里的家具都半新不旧。
  剑客和金铃一直住在这间普通的小屋子里,外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剑客没做解释,金铃也不觉得尴尬。
  剑客想在这尘世安定下来,就和村里的人打成一片,他的交际能力很好,和村子里的人混成了兄弟。
  他们都晓得剑客识字,村子没有私塾,一些村民动了念头,想要剑客教他们的孩子念书识字。就算无法考取功名,但总比目不识丁好。
  在村长的游说下,剑客爽快的答应了。从那一天起,金铃看到了不一样的剑客,一个严肃至极的剑客。
  只要孩子们不认真念书,他的戒尺就会招呼他们。剑客有功夫,知道打哪儿疼,又不会打伤筋骨,他便往哪儿招呼。久而久之,剑客得了一个“铁面先生”的称号。
  剑客面对这群调皮捣蛋的孩子,简直没法儿。任由他们胡闹,会蹉跎岁月,管教严肃,这帮猴子能在院子里嚎个半天,哭天抢地,不知情的人,真的会以为他心狠手辣。
  孩子们虽然怕极剑客,却也非常爱他。因为,剑客不仅教他们识字,高兴的时候,还会教他们一些拳脚功夫,连骑马射箭,这些他们从前不敢想的,今日一一实现,他们怎能不喜爱剑客。
  日子一天天过去,剑客恢复了人样,跟从前的他,判若两人。
  即使,他们有心留在这安宁的小村落,可外面总有不安分的力量存在着,总有些人想要干坏事。
  富家子看中了村民的这块地,他们想要在此建一座跑马场,但这里是村民们落叶生根的地方,是他们的家,村民们怎么会甘心退让。即便退让,他们又能退到哪里去。所有的家当都在这儿,而富家子比土匪们更像土匪,抢起东西来,理直气壮,丝毫不讲道理。
  凡是阻扰他们的,都少不了挨一顿毒打,连幼小的孩子都不放过。这不,剑客的学生小土豆因反抗他们,被他们打伤了左眼。血流不止,很是吓人。
  剑客终究是有脾气的,尽管他曾经放下长剑,这一次,他重新拿剑了。
  只是,剑在哪儿?
  荒唐,自己竟然连剑在哪儿都不知。果真过惯了安逸的日子,忘记那段颠沛流离的岁月。
  “先生,你的剑。”一个孩童递了一把名剑给剑客。
  剑客抢过孩童手中的那把剑,迫切的拔出长剑,森寒剑气扑面而来。
  剑已出鞘,剑客活了。
  那些来驱赶村民的家丁,在剑客手中没有讨到任何便宜,三脚猫的功夫,怎抵得过上乘功夫。
  剑客在他们面前露了一手,家丁们狼狈不堪,四窜而逃。
  有剑客保护的小村落,富家子们退却了。加上,剑客让人告了御状,被人抓住把柄的富家子,纷纷弃械而逃,免得身陷囹圄。
  自打剑客成为小村落的保护神后,金铃就消失了。她知道,剑客要用剑,而她就是他手中的剑。
  最后的场景是,天涯客立在高高的悬崖上,望着底下的程程山峦,眼神悠远而绵长。
  至此,方卿卿的戏份拍完。
  《天涯客》杀青。
  戏一拍完,剧组便举行杀青宴,方卿卿第一次参加杀青宴,激动不已。一高兴,失手打翻了水杯。幸好,男主天涯是他们的焦点,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没人注意她的小失误。
  明天就要各奔东西了,方卿卿想着自己明天还要赶早班机,提早离开酒店,回房间整理衣服。
  小助理想帮忙,但方卿卿更想自己检查一遍,看看还有什么东西落下的,就没让小助理插手,赶着她回去睡觉了。
  方卿卿是个早起的人,闹钟铃声还没响起,她就收拾好了。
  所以,小助理来敲门的时候,她已经拉着行李箱出来了。
  小助理明显一愣,心说,自家的艺人也太勤快了吧!这么勤劳下去,她真的要失业的。
  方卿卿似乎看出了小助理的小心思,把行李箱交给了小助理,自己威风地走在前头。
  他们的早餐是在车上吃的,顾祯买了方卿卿爱吃的早点,方卿卿简直爱死自家的经纪人了,专挑她爱吃的,这顿早餐下去,不知要肥多少。
  为了赶时间,他们没工夫坐在餐厅里慢慢的细嚼慢咽,一切从快。
  车子平稳地行驶在国道上,在分叉口,顾祯却让司机换了车道,从另一个方向往机场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六十四章 巨星(三十三)
  临时换道,使他们避免了后来所发生的连环车祸。
  顾祯在机场收到车祸消息时,说了句,方卿卿你是幸运女神。
  经顾祯一解释,方卿卿和小助理犹如重生,如果方才顾祯没有让司机改道,那车祸的灾难,说不定会降临在他们头上。
  李小棠打了慰问电话,顺便提点了一句,此次的车祸,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新手司机一时紧张,把油门当刹车踩,直直地撞出了车祸。她暗示,那起车祸是冲着他们来的。只是,对方未预料到,他们会临时改道。这才打乱了计划。又不知怎的,闹出了连环车祸,这一重大交通事故。看来,接下来,有他们头疼的。
  方卿卿得知自己躲过一劫,非常感激顾祯的英明决定。另外,她怀疑李小棠是怎么知道她可能要发生车祸的事儿。
  李小棠又不是神算子,而且她也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就是真的有,方卿卿也不会相信。都什么时代了,还相信话本小说里写的异能。
  李小棠也没打算向她解释,自己是从何得知的。她嘱咐方卿卿,好好工作,以取得佳绩。
  方卿卿再次谢过自己的老板,她的大老板够意思,不仅关心她,还关心她的家人。她出门在外,不方便回家看望母亲,李小棠却三五不时地邮寄一些母亲爱吃的山货。礼物不贵重,情义却在。有这么好的老板,她当然要好好工作。
  飞机升上高空,方卿卿的人生翻篇了。她的下一页,是拍摄一套硬照。
  方卿卿是新人,宣传绝不可少。
  顾祯送她去拍摄场地,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她来得不算太迟,但也不早。
  方卿卿一到场,就和小助理一起去化妆室,化妆师给方卿卿上妆,上底妆时,化妆师夸赞方卿卿的皮肤底子好,方卿卿客气说,化妆师的工艺好。
  两人相处倒也融洽,虽然说不上感情有多好,可也没冷到一句话都不说的地步。
  方卿卿化好妆后,站在落地镜前,忽然发现她竟有点不认识镜中人。
  连化妆师也微微一愣,她没想到,方卿卿竟然能驾驭住这条水蓝色镶钻长裙,而且,美得像仙子。
  旁边的其他工作人员看到了,心也痒痒的,忍不住想要跟方卿卿合影。
  太棒了,这条水蓝色镶钻长裙,简直就是为她一个人准备的。
  小助理直接用行动表示她的惊讶,她已经奔过去为方卿卿提裙摆了。眼里冒着星星,满满的都是惊艳之色。
  可想而知,当方卿卿提着裙摆出现在拍摄现场时,顾祯有多么的震撼了。
  顾祯笑了,因为他觉得方卿卿是天生吃这碗饭的人。
  摄影师调好角度,便给她们拍了一张合照。有站着,有坐着,各有千秋的女艺人拿出十八般手段,尽力留下自己最美的一面。
  但方卿卿就是一匹黑马,她目不斜视地望着镜头,就像勾住了一个人的魂魄,让人无法移目。那些出道早的女星,硬生生地被她压了一头。即使方卿卿的位置不在正中,她依然是光芒万丈的那一个。
  摄影师乔在拍摄方卿卿的硬照时,连连赞叹,惹得其她女星不快。
  她们好歹拍了不少影视作品,更有大量的杂志封面做底子,方卿卿一个刚出道不久的新人,竟然比她们的镜头感强。
  虽然不服,但有顾祯和摄影师在,她们倒也不敢贬损方卿卿几句。毕竟,这个节骨眼上,说方卿卿不好,就是在质疑摄影师的眼光,还有打脸顾祯。
  得罪摄影师,得了吧,没准儿什么时候流出几张丑照,足够呛人。再怎么不爽,她们也不会在这儿耍大牌。
  大家都是席氏集团旗下的艺人,今儿个来拍时尚杂志,一方面是要庆贺影视公司成立九年周,另一方面便是给方卿卿这个新人捧场。
  人家可是李小棠工作室力捧的新人,作为好丈夫的席总,当然会不余遗力的捧场。
  这么好的宣传机会,就浪费在一个小新人身上,出道多年的陈琪琪当然不开心。
  陈琪琪感到愤愤不平,其她人也觉得委屈,她们便聚在一起攻击方卿卿。除了向来话不多的童雯雯,还有去卫生间的一姐穆雪。
  陈琪琪说:“啧,一出来,就让穆雪给她当陪衬。她是名花,我们都是绿叶。”
  陆宜佳说:“别说了,人家可是公司力捧的新人。谁都知道她接下来要红。”
  周瑶说:“穆雪也愿意给她当陪衬。”
  陆宜佳说:“穆雪肯定是看在席总的面上,才捧她一下的。”
  陈琪琪说:“今天就是来给人做嫁衣的。”
  周瑶说:“谁说不是呢,看她乐的,受了几句吹捧,真以为自己是个角儿。”
  陈琪琪说:“圈子最不缺的就是俊男美女,光靠一张脸,她能走多长的路。”
  “她接下来的路,别人已经给她安排好了。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问问,她以后能走多长远的路。”从卫生间回来的穆雪冷冷地说,她的话,就像冰渣子,砸在人身上生疼生疼的,寒意能沁入肌肤。
  三人陡然听到穆雪的声音,都吓了一跳,说几句方卿卿没关系,可得罪穆雪意义就不同了。
  人家可是多年的影后,背景深得很,哪是她们这些人能得罪的。
  经过穆雪的言辞碾压,她们几个老实了一个下午,拍摄的时候,挺合作的,也没有给方卿卿使绊子。
  方卿卿即便没有看到方才的一幕,可她不是无心之人,自然能发觉,她们之间的气氛变了。不像刚来时的剑拔弩张,说错一句话,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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