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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使用手册-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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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点距离对于明薇和顾朗来说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有点冒险了。
大家也明白了他们停下来的涵义,出乎预料的是,所有人都表示要尝试一番,哪怕是薛凝卓菁菁这样的弱女子亦是如此:“事到如今,总不能半途而废。”
更何况,被留下的危险还未必有一起走来的小。
顾朗看向明薇,征求她的意见,她说:“你先过去。”
他点点头,将一根粗壮的藤蔓系在树枝上,然后借力一跃,轻松到达彼方,叶老头不服老,第二个尝试,一荡过去,顾朗就伸手搀住了他,叶老头做了一个好榜样,其余人见他那么轻松,也略略安心,一个接一个尝试过去了,周一帆身手也很利索,像一只猴儿似的荡过去落地,都不需要顾朗扶一把。
轮到陈盈的时候,她显然有点害怕,明薇和她说:“我推你一把,你要是怕,闭上眼睛就好了。”
她咬着嘴唇点了点头,明薇搂着她的腰往后挪几步,然后猛地一推,陈盈就听见耳畔有呼呼的风声,她紧紧抓着藤蔓,生怕自己掉落悬崖,但是很快,一双手臂接住了她,她飞快一睁眼,就看到顾朗潇洒地将她一旋身放在了地上。
接下来是卓菁菁,明薇问她:“要我推你么?”
她摇了摇头,深吸口气,用力一蹬腿就荡了过去,那真的是比过山车海盗船之流刺激许多,幸好顾朗一伸手就将她接了下来,他还夸她们:“我的学生居然都这么勇敢。”
卓菁菁微微笑了笑,没有说话,倒是薛凝道:“那是,自从跟了老师,我觉得我的接受能力大大提高了!”
这一番话说得众人不禁莞尔,此时夕阳欲下,明薇最后一个荡着藤蔓飞来,顾朗张开双臂一带,将她拥入怀中,彼时,霞光漫天,两人立在山头之上,四目相对,情不自禁微微一笑。
顾朗松开手,看了看天色,道:“时间不早了,再走下去恐怕有危险,我们还是先找地方过夜吧。”
这回薛凝就有点愁眉苦脸了:“我们帐篷什么的可都没带。”
“要什么帐篷。”明薇快言快语道,“以天为被地为床,多潇洒。”
莫倩低声抱怨了声:“这可算不上什么潇洒吧?”
“看你怎么看了。”明薇浑然不在意,她随唐黎去亚马逊森林深处的时候,那可是什么户外装备都没带,吃野果,啃野兔,住山洞,完全远离了现代文明。
不过纵然是再不情愿,大家也没有后悔的机会,幸好大家运气不错,找到了一个干燥的山洞暂避,明薇还吓唬他们:“有一次看见一个山洞,想去避避雨,结果却是一条巨蟒的老巢,好家伙,差点被吞进肚子里。”
顾朗抬头看着她:“你胆子也太大了。”
“然后阿黎就把它烤来给我吃了。”明薇斜眼看着他,面不改色把话说完了。
顾朗把头转了过去,和薛凝和卓菁菁、周一帆说:“你们三个出去找点树枝,不要湿的,不要走远,一帆你照顾两个女生。”
其余人也很自觉地开始打扫地方,仇英子带着学生去找可以实用的野果和菌类,在她的指点下,大家才知道原来森林里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危险,但是也不乏宝藏,有许多植物的根茎都是可以直接实用的。
大家纷纷笑语:“幸好,不怕被饿死了。”
明薇出去一趟,回来提了几条鱼,薛凝问:“死啦?”
“没,晕了。”明薇轻描淡写道,“蹦得我火大,敲晕了,给。”
薛凝接过一串鱼:“给我?”
“我又不会杀鱼,你们来啊,平时不是解剖人么,鱼肯定没问题。”
薛凝: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解剖课还有这个用处。
最后周一帆把鱼接走,手起刀落,干净利落地把鱼杀好洗干净,串在树枝上准备烤,薛凝很好奇:“你做得很熟练。”
“在家经常做。”
“真是好男人。”薛凝毫不吝啬地夸奖,周一帆耳朵微红,飞快移开了目光。
出人预料的,晚饭竟然吃得十分愉快,大家对于野人做着种种猜测,薛凝先说:“之前在路上吓唬我们的,是不是都是那个小孩子?”
“我觉得很像。”
“他为什么要来骚扰我们?”
“好玩吧。”叶老头笑着说,“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大概没有什么恶意,但是却不知道会对我们有什么伤害。”
他说着说着,却注意到了仇英子面上不同寻常的神色:“英子?”
仇英子从回来就心事重重的样子,她听见叶老头的问话,犹豫了一下,才说:“不,没什么。”
叶老头心中的怀疑更盛,不过他尊重仇英子的选择,并没有多问。
学生们接二连三犯了困,虽然拾柴点了火堆,但是没有任何御寒衣的情况下在森林里过夜,还是很冷的:“大家都挤一挤睡吧。”
于是就出现了男生一堆,女生一堆挤在一起睡觉的场面,明薇盘腿坐在顾朗旁边,对他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他立刻就笑了:“你居然还带酒过来?”
“喝不喝,少废话。”
顾朗虽说不算酒痴,却也对好酒钟情,当下也不多话,接过酒瓶喝了一口,辛辣的滋味入喉,爽快极了:“好酒。”
他把酒瓶递回给明薇,她亦接过来喝了一口,第一口入喉,她面上便升起两团红晕,要知道这瓶酒虽然不多,但醇厚烈性,一小口便足以让人如痴如醉,酒意上涌。
两个人背靠着背说着闲话,明薇先道:“人对科技文明实在是越来越依赖了,我敢打赌在今天之前,他们从没有想过不带任何户外设备就在这里过夜。”
“这也算难以避免的事情,社会总是在不断进步。”
她反驳:“进步,你觉得科技进步就算是文明进步吗?”
顾朗长长一叹,没有回答,如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电子数码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可是这并不表示社会的文明程度有所增加,人类社会依旧充满着各式各样的丑恶,从封建社会就开始存在,到今日也不曾消退。
那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
明薇喝了一口酒下肚:“算了,不说这样扫兴的话了,这次的事情有点意思,就是不知道她会带我们去哪里,该不会打算带到她老巢里去,给人结婚生小孩吧?”
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似模似样点了点头:“对,肯定是看你身强力壮好生养。”
顾朗终于气不过,掐她的脸:“你这张嘴也太毒了吧,啊,当心你才被野人掳走,要你留下来繁衍后代。”
“大不了同归于尽。”她皱了皱鼻子,大为嫌弃,“我不喜欢那么粗犷原始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明薇想了想,竟然十分怅然地叹了口气:“我喜欢他拥抱我的时候,我心跳如雷,面红耳赤,一刹那的时间就能决定从今往后与他浪迹天涯,醉生梦死。”
顾朗原本想评价一句不实际,但是转念一想,对于旁人来说不实际,对她来说却也未必,明大小姐十辈子都不愁吃喝玩乐,她所有的心思都可以放在感情上,未尝不可。
对她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太过分的标准。
“始终没有找到吗?”
“始终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就好像唐黎,我和他在夜晚的丛林里数星星,他和我讲巫术,讲灵魂,可是……”
可是那一天,唐黎要过来亲吻她,她却鬼使神差地躲开了,后来她一直想为什么会这样,唐黎是她遇见的最出色的伴侣,在他身边,她无时无刻不在欢笑,他太懂得讨人欢心了,而且长得还那么英俊风流,更不必说,他实际上的身份是巫师之王,对于神秘莫测的巫术有极高的造诣,在东南亚一带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他对她那么好。
明薇询问顾朗:“你觉得我应该和他在一起吗?”
顾朗沉默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低低道:“小金鱼,我不知道,这种事情,你应该问你自己。”
而明薇自己当然也没有答案,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下去,直到顾朗见她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才说:“过来睡吧,靠我身上。”
明薇从不和他客气,枕在他腿上睡觉,顾朗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她身上,明薇仿佛是有感而发地说了句:“唉,你现在对我那么好,可是迟早有一天,你会对别人对我更好。”
顾朗拍了拍她的手背:“八字还没一撇,你急什么,说不定是你先撇下我逍遥快活去了。”
她居然也没否认,反而理直气壮地点点头:“你是男生,你就吃点亏,等我找到归宿了你再找吧,男人四十还一枝花,女人过了三十就不值钱了。”
顾朗啼笑皆非:“说你什么好呢,嗯?”
明薇闭上眼睛没回答,像是睡着了。顾朗替她把散落在颊边的碎发拨开,电光火石间,想起那天在黑夜里的那个吻。
那时他情难自禁,若不是当时突然一声尖叫,他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但是无论他怎么想,最好都不要想下去了。
但是就像明薇所希望的那样,他会看着她找到归宿,幸福快乐,他才能转身放手。
不过,在有另一个人从他手里把她接过去之前,他会一直在,一直一直在。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大概会有点长,之后的展开你们肯定猜不到哟~
第41章 情钟情种09
夜渐渐深了。
仇英子走到了洞口;外面不知从何时起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她怅然地望着雨帘;只觉得今生恍然如梦,眨眼就过去了。
“英子。”叶老头走到了她身边,负手陪她看雨;“你有心事。”
仇英子淡淡一笑:“总是瞒不过你,叶沛,这个地方;你有没有觉得似曾相识?”
“唔,三十年了;这里却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外面却早已是沧海桑田了。”叶老头叹了口气。
仇英子迟疑道:“不,我的意思是,这里离我当年出事的地方很近了,你看到那棵树没有?”她指着不远处的一棵茂盛的树木,“这种植物只有在原始森林深处才会有,生长缓慢,叶片如婴儿手掌,叶片红绿相间,十分特别,我只有在上一次出意外的时候见到过,永远不曾忘记。”
叶老头道:“你是忘不了这棵特别的树,还是忘不了那个救你的人?”
仇英子沉默了片刻,还是承认:“是,我忘不了他。”
“你一直没有接受我,也是因为他的缘故吗?”叶老头问。
“是。”仇英子的回答一点都不拖泥带水,“我忘不了他,所以接受不了别人。”
叶老头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他已经老了,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冲动、意气用事,有些话当年不曾说出口,现在就更不愿意说了。
有的时候行动比言语更具有说服力,仇英子并非迟钝的人,她没有做声,答案也就很明显了,友谊维持到今日,叶老头并不想在晚年与她形同陌路。
仇英子用歉然的目光看着他,她知道他的心意,但不能回应,还年轻的时候,她曾经明确地表示过让他不必费心,然而他却说“无论你是否接受,至少让我陪在你的身边”,他做到了,一晃三十年就眨眼过去了。
她不必再说什么,因为他全明白,他也不用再开口,她全都知道。
第二天,依旧是翻山越岭,他们已经到达了森林的深处,这是人迹罕至之地,也许从一开始,就没有多少人来到过这片丛林深处,它保持着最初最天然的模样。
而人类在其中,实在是太渺小了。
野人母子一直不远不近在前面带路,顾朗和明薇做出过好几种猜测:“是要把我们带去他们的老巢?”
“也许是有什么事情要我们帮忙。”
他们做了种种猜测,但是始终无果,那个女野人不远不近带领着他们,直到下午时分,她才在一个山洞前停下了脚步。
众人一进洞,叶老头就停下了脚步:“这个山洞有点古怪。”
顾朗点头:“没有蝙蝠,没有虫,太干净了。”
在原始森林里有那么一个干净的山洞,实在是太突兀太古怪了,因为长途跋涉而疲惫的神经再一次紧绷起来。
顾朗看向那个女野人,她却只是对着他们指了一指山洞深处,就飞快窜上一棵树不见了,那速度之快,根本不可能追得上。
大家在山洞门口面面相觑了一会儿,顾朗先道:“看来已经到了。”
“里面会是什么东西?”
“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事到临头,就差临门一脚,谁也不会退缩,大家扭亮了电筒,鱼贯而入,出人预料的,山洞并不深,而且非常干燥,笔直走进去,稍微拐了个弯,就到了底,像是一个大肚瓶,走过狭长的甬道,就是宽阔的一片区域,中央只长了一棵巨大的古树。
这棵树约有几人合抱粗细,枝繁叶茂,是难得一见的古树,但是从品种来说,并不罕见,很难相信那个女野人跋山涉水,只为了把他们带到这样一棵树前。
“看树上。”仇英子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天呐,这是什么植物,我没有见过,我从来没有见过!”
以仇英子在植物学里的地位,她都没有见过的植物,恐怕也不会有其他人见过,而引起她惊呼的植物,实在是太令人惊奇了。
那大概是藤类植物,攀附在那棵巨大的古树上,藤蔓和叶片都是瑰丽的金黄色,乍然一看像是黄金铸造的,但是它分明就是植物。
它还结了一枚果实,像是葫芦大小,悬挂在正中央,像是一块琥珀,里面有一抹黑影,不知什么东西被凝固在其中。
有阳光自山洞顶端的口子照射下来,更是照得它流光溢彩,璀璨生辉,这样的奇景一生也难见一回,因此所有人都仰起头欣赏这样景致,大家都没有说话。
朱院长还在喃喃:“这是罕见的发现,一种全新的植物种类……”他还在嘀嘀咕咕说着话,但仇英子却已经不能自已,走上前去,像是要抚摸那枚果实。
那实在是太美了,任何金银珠宝到了这枚果实前也要黯然失色,它是活着的,它流淌的那种黄金般的光泽是流动的美,无法捕捉言说,阳光在它的色泽前竟然也黯然失色。
仇英子颤巍巍地伸出了双手,就在那一刹那,那枚果实突然从下端开裂,有一样东西从果实内落了下来,仇英子伸手去接,就接到了那一枚种子,青色的种子,颗粒饱满,呈现狭长的橄榄形。
而就在果实成熟开裂的一刹那,那黄金般的藤蔓突然枯萎,变成一蓬杂草萎落在地,像是它的存在只是为了那一枚果实的成熟,一旦结果,它就毫不留恋枯萎了。
朱院长大为心痛,想去把藤蔓收集起来,但是它挂得太高,他够不到,极为尴尬。
反倒是仇英子,愣愣地看着手心里那枚青色的种子出神。她是这方面的专家,因此也没有人去和她争夺什么,倒是顾朗拿了个小瓶子过来:“收起来吧,等回去再做研究也不迟。”
仇英子如梦初醒。
朱院长提醒她:“这次的发现是我们团队,是我们学校的成果。”
仇英子闻弦歌而知雅意:“我明白,但是希望你们能够允许我带走它。”
顾朗很客气:“仇主任是专家,自然由你研究。”仇英子感激地朝他笑了笑,将种子装入瓶中,小心地塞到了怀里。
只有明薇还很纳闷:“她千里迢迢把我们找来,只是为了让我们看它结果?”
“这么难得的植物,我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顾朗道,“你看这树生长了不知多少年,它却好像是从很早的时候就攀附在此了,这么说来,指不定是和西王母的蟠桃一样,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呢,你能亲眼见证,不知是多少缘分。”
明薇赞同地点点头:“也对,就算是为了这个,也不虚此行了。”
众人在洞内逗留许久,却没有其他发现,之后又花费了些许时间离开森林,回到了文明社会,这一段旅程自然辛苦,但是与文章内容无关,就此一笔带过。
故事就到此结束了吗?不不,这实际上只是一个开始,之所以大费周章描绘了仇英子得到这枚种子的过程,自然是因为后面发生了其他事情的缘故,否则便没有了记叙的必要。
从野外考察回来后的一段时间,这段经历都被学生们津津乐道,而据闻仇英子回来之后更是闭关在实验室内做研究,已经有好多天不见人影了。
大概是过了几个月之后吧,那时已经入冬,明薇要去叶老头那里处理一些事情,但是一问才知道,叶老头居然好几天没有来上课了。
饶是明薇也知道,叶老头一生未娶,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献给了工作,就算是生病他都不会轻易休息,可是现在无缘无故缺席几天,实在反常。
明薇心里对于叶老头的印象十分不错,如果不是他“深明大义”,她可就要痛苦地在学校里念书了,更何况上一次去野外考察的时候,也算是同甘共苦过了。
所以她决定翘课去叶老头家里看看,免得这个老头子年纪大了出了什么事情。
叶老头住在和平大学的附属大院里,里头居住着的都是退休的教授和其家属,明薇轻而易举就问到了叶老头的地址。
告诉她地址的大爷还免费提供了一个八卦,他说叶老头就是现代版的金岳霖,苦守仇英子多年,她不结婚,好,他也不结婚,她住在这里,他搬到隔壁,几十年下来,风雨无阻。
“老叶这个人倔啊,十年前还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呢,他全拒绝了,我们说啊,这人老了,总要人做个伴吧,他也不肯松口,早些年他和英子家都订报纸订牛奶,他每天早晨在门口的巷子里拿了牛奶报纸送到她家门口去,风雨无阻啊。”
还有人给补充:“仇教授有一次研究一个课题,好几天没出门,老叶急得和什么似的,冲下来去拍她家的门,生怕她出了点什么意外。”
“仇教授生日那天,他还买了水果请我们吃,比谁都记得牢,我看仇教授自己都不记得了。”
“等了她那么多年还无怨无悔的,真是少见喔,我们问老叶,他就说‘这样也没关系,等到我和英子都老了,走不动路了,我们还可以晒晒太阳,说说话’。”
“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孩子,也不结婚,真不知道是为什么,人老了还图些什么呢,不就图有人做个伴吗?”
明薇听着听着,觉得有点震撼,没有想到看似严肃无聊的叶老头竟然是这样一个痴情种,几十年的时光守候一个女人,他们始终没有在一起,却也没有别人。
这其中,必定是会有一段令人动容的故事吧。
明薇敲响了叶老头家里的门,她等了约有三分钟,始终没有听见有人来开门,她一时情急,生怕叶老头出了事,直接用万能钥匙开了锁,谁知道一进去,竟然冲鼻一股酒味。
她吓了一跳:“叶老师?”
房间里昏暗一片,她眯着眼走进去拉开窗帘,阳光照入室内,她看见客厅里一片狼藉,到处是翻倒的酒瓶子,叶老头手里拿了瓶二锅头,躺在沙发里喃喃自语,不知道说些什么,身上传来一股恶臭。
她掩鼻开了窗,去拍叶老头:“叶老师,你还好吧,啧,怎么醉成这样?”
明薇对于叶老头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严谨自制上,他并不像是一个会酗酒的人,可见是遭受了什么非同凡响的打击,以至于堕落至此。
“叶老师?”明薇关切地俯□,“你怎么啦?”
叶老头睁开眼,一时片刻竟然认不出她是谁,只是嘴里喊着:“英子,英子……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大口大口喝着烈酒,酒水从他的嘴角流出来,沾湿了衣襟,他双目通红,神志不清,可是依旧叫着仇英子的名字。
明薇看在眼里,不由替他觉得有几分心酸,便道:“你等等,我去叫仇老师来看你。”
情之一字,害人不浅,解铃还须系铃人。
究竟他和仇英子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叶老头突然这样萎靡不振,借酒消愁愁更愁?
作者有话要说:嗯,大家猜的不错,仇英子与叶老头是有那么一段,而且他们之间其实和明薇与顾朗这对有着某种奇妙的相似
这是一个故事,也是一个预示,他们如果没有在一起,可能就会变成这样了
关于男女主角的感情戏,【往事只能回味】是端倪,【情钟,情种】是松动,下一个故事是暧昧试探,再下一个故事就告白了……唉,剧透多不好玩啊,为啥大家都不和我一起享受这个试探暧昧的过程呢╮(╯▽╰)╭
第42章 情钟情种10
明薇走到了隔壁楼的仇英子家里;她礼貌地敲了敲门,原以为还要等上些许时日;没有想到很快就有人来开门了;明薇还以为会见到仇英子;谁知一照面,发觉对方是个英俊至极的年轻人;那人的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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