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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出版]-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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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莉受不了地抖了抖,叫道:“傅子宸,我算是见识到你的肉麻了!”
傅子宸懒得理她,从水果盘里拿了颗红提,细心地剥了皮,再喂到明媚嘴里。
明媚张嘴咽下,望着他,撒娇地说:“还要。”
艾米莉又抖了抖,看着明媚的眼神跟不认识似地,喃喃道:“怀孕的女人真可怕啊……”
她转头,去拿水果吃,却发现盘子里除了红提与青提什么都没有,所有水果里,她最不喜欢的就是提子了。她对傅子宸嚷道:“怎么就只有提子啊?”
傅子宸头也没回,说:“哦,我老婆最喜欢吃提子了。你不喜欢啊,那你自己去冰箱里翻翻,看有没有别的。”
艾米莉:“……”
艾米莉郁闷地去冰箱里翻水果了,一边翻一边嘀咕,哼,怀孕了不起啊!做爸爸了不起啊!当人面肉麻什么的最讨厌了!回头我也跑去生一个哼!
她从冰箱里翻出了一个哈密瓜,切片装在盘子里,一边吃一边走过来,问明媚:“对了,你们给孩子想好名字了吗?”
明媚吃着提子,一边吐着提子籽,一边含糊地说:“还没呢。大名肯定要等宝宝出生后确定性别再取,我倒想先取个小名。”
艾米莉问:“有什么想法了吗?”
明媚想了想说:“你觉得叫乖乖怎么样啊,他好乖的嘛!”
“乖乖呀……如果是女孩子倒还好啊,如果是男生的话……呃……你儿子将来会恨你吧!”
“好吧……”明媚默。
“哎有了!”艾米莉兴奋地说:“我看很多人给孩子起小名都以怀孕时喜欢吃的水果来命名嘛,比如什么小西瓜啊小桔子啊小葡萄啊……你既然这么喜欢吃提子,那就叫小提子嘛……”
“噗!”正在吃提子的傅子宸,嘴里的红提喷了出去,他低咳了两声,转头瞪着艾米莉,咬牙切齿地说:“小提子……亏你想得出来,送给你儿子吧!”
艾米莉先前是没想那么多,这下听他这样重重一念,愣了下,然后哈哈哈地大笑起来,越想越好笑,最后趴在桌子上笑得不能自己。
明媚一时还没转过弯来呢,诧异地看着她,“你笑什么啊!莫名其妙的!”
傅先生看了眼他家傅太太一眼,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唉,都说怀孕之后女人会变得傻一点,看来,传说,是真的啊……
整个怀孕期间都很轻松的明媚,没想到肚子里的乖宝宝竟然会在临产时给她来了一记重拳。
离预产期还有大半个月的某天下午,她忽然腹痛,傅母一看她脸色,就知道可能是早产了!急忙打电话给傅子宸,他去超市买东西,已在回来的路上,一听明媚要生了,他将车开得飞快。
将明媚抱上车时,她已疼得脸色苍白,满头都是汗,眉头皱成一团,她紧紧拽着他的手,手心里也全是汗。
他用力握了握她的手,他手心里也全是汗,又担心又心疼,却只能柔声安抚她:“别怕,我陪着你。我们马上去医院。”
到了医院里,医生检查了她的情况,只说时候还没到,等!
病床上的人却已疼得脸色一片惨白,双手绞着床单,疼痛一阵高过一阵,仿佛要将她的身体撕裂般,她喘着气,脸都微微扭曲了,闭着眼睛,连哭的力气都没有。
整整四个小时,明媚被那种蚀骨的疼痛折腾得死去活来,几度将要昏过去。傅子宸紧紧握着她的手,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她痛苦,一颗心提得高高的,心脏仿佛被无数只蚂蚁吞噬,却又毫无办法。
傅母在一旁心焦地走来走去。
天彻底黑下来时,终于,明媚被那种疼痛折磨到了极点,她咬着牙大喊了一声,傅子宸被她的叫声吓得跳起来。一旁等候的护士跑过来,掀开薄被看了眼,欣喜喊道:“要生了!赶紧进产房!”
几个人将移动病床快速推向产房,傅子宸跟过去,却被拦在产房门口。
他焦急地在产房门口踱来踱去,从没觉得时间过得这样缓慢。他侧耳去听,听见里面传来好几个声音,明媚痛苦的叫喊声,医生与护士的声音。
他的心提得老高老高,双手紧紧交握,额上不停地冒汗。
傅母也是,紧张地走来走去,嘴里喃喃地念念有词。
终于,那扇门在他等得快要发疯的时候打开了,一个护士抱着个襁褓走出来,一边擦着额上细密的汗珠,一边笑着对傅子宸道喜:“祝贺,是个男孩子,七斤二两!母子平安!”
傅子宸狠狠地舒了口气,伸出手想去抱孩子,双手却颤抖得厉害,久久迟疑着没有接过来。
最后还是傅母从护士手中抱过孩子,低头望着襁褓里闭着眼睛的宝宝,激动得直掉眼泪,哽咽着说:“宝宝,我是奶奶呀!”
明媚被推出来,傅子宸快步迎上去,她力气大概用尽了,此刻闭上眼睛,满头满脸的汗。他俯身,轻轻地亲吻她的脸颊,久久。
她微微睁开眼,冲他虚弱地笑。
他握着她手,放在唇边,柔声道:“老婆,谢谢你。辛苦你了。”
明媚轻轻地摇了摇头。
很痛,很难熬,却不觉得辛苦,我觉得很幸福。
明媚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是被孩子的哭声吵醒来的。缓缓睁开眼,满室的阳光里,她看到傅子宸正弯腰从婴儿床里抱起儿子,小心翼翼的模样,慢慢地摆正姿势,调整到一个最佳的拥抱婴儿的姿势,看来他昨晚练习过很多次了。
他轻轻地摇晃着儿子,低头对着他嘀咕道:“你这坏家伙啊,昨天让妈妈那么痛,今天一大早就想把妈妈吵醒来。一点都不乖……”
“你这家伙既然这么坏,我看你小名干脆就叫傅小坏吧!”说着他哼哼了两声,似乎很满意自己取的名字,欢喜地叫道:“傅小坏,傅小坏,傅小坏……”
明媚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傅子宸转头看向她,“吵醒你啦?”他抱着傅小坏坐到她身边去,将他小小的面孔转向她,“快看看这小坏蛋,嘴巴跟你长得一模一样呢!”
明媚伸出手,轻轻抚上儿子皱巴巴的小脸蛋,从下巴到嘴巴,到鼻子,到微张的眼睛,到眉毛,到额头,一一轻抚过。指腹所及之处,那样细腻,那样柔软,就像她此刻的心。
“嗯,眉毛像你。”她抬起头,朝他微微笑。
他伸出另一只手,揽过她的肩膀,低头轻轻亲吻她的脸颊。
世界这样浩瀚,单个的人是多么渺小,而这一生,他所求实在不多,不过是伸出一双手臂,拥抱住他想要拥抱的对象,环绕成他生命里一个完整的圆。
她也同样。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曼妙清晨,这一刻,于他,于她,此生足矣。
坐觉长安空。
番外2
这一段感情,耗尽了他此生所有的力气。
楔子
她离开之后许多年,他做着同样一个梦,梦境里火舌妖娆,赤红的光线似大片大片的血,血色中混淆着浓烟,他在那片烟雾中四顾奔跑,灼热与浓烟令他呼吸困难,他却浑然不觉,他只有一个念头,找到她,找到她……不知过了多久,火光中他终于听到熟悉的声音,不复她往昔的冷清,带着歇斯底里的恨意,她说,程家阳,你明明答应了我,为什么要反悔……我不会原谅你,永远不会!
惊醒时,他满头满脸的汗,喘息声在寂静的暗夜里沉重而突兀,有冰凉液体滑进眼眶,他伸手拭掉,已不知是汗抑或是泪。
这些年,他沉溺声色犬马,让自己的生活热闹喧嚣,他一遍遍催眠似地对自己说,我可以忘记她,可这如影随形的梦境却清清楚楚地告诉他,他从未忘记过她。
壹
遇见傅琳琅的那个冬天,是岛城有史以来最冷的春节。大年初一,程家阳如往年一样在爷爷家拜过年后,代表程家去给住在同一个社区的傅爷爷拜年。走到五楼时,与人在转角处迎头撞上,那人来势汹汹,将他手中的礼盒撞掉,惊慌中他拽住对方的手臂,才避免与礼盒一起滚下楼梯。他欲出口的谴责在看到女孩的脸时倏忽止住,她脸色惨白,额头上鲜血直流,异常惊悚。
女孩甩掉他的手,转身欲走,程家阳再次拉着她,指着她的额头,“你受伤了,我带你去包扎。”他心头突突地跳,以为是自己把她撞伤的,新年第一天就见血,可谓十分不祥。
女孩蹙眉,不耐烦地低吼:“放手!”
他不放,坚持要送她去医院。
正僵持间,楼梯上有脚步声踢踏而来,程家阳认得那人,是傅家的大伯,他指着女孩怒喝:“你敢走!走了就别再回来!”
女孩侧过头,嘴角微挑,轻巧却十分不屑地回道:“谁稀罕!”说完用力地推开程家阳,转身离去。
后来整个下午,程家阳都在想那女孩与傅家的关系。这个答案直到晚上终于揭晓,吃晚饭的时候接到傅子宸的电话,说请他帮个忙。
他再次见到那女孩。
“我堂妹,傅琳琅。”
“我哥们,程家阳。”
傅子宸为他们介绍。
程傅两家是世交,他却从未见过傅琳琅,细想一下,自然就明白了她的身份。傅家大伯的私生女。
傅子宸让他收留琳琅一阵子,她与父亲闹翻,发誓再不回去,在街上游荡到天黑,城市这么大,却找不到容身之所。最后她找到傅家人里唯一令她不讨厌的傅子宸,可他早被大伯下了警告,不敢收留她。而程家阳的父母这个春节都飞往美国去照顾刚生完孩子的女儿,程家没有大人在,收留她,再合适不过。
琳琅连谢谢也不说,只淡淡打个招呼,便跟着他回家。
路过一家药店时,程家阳指着她额头上依旧没有包扎的伤口说:“伤口很深,若不好好处理,会留疤的。”
她终于抬眼看他,见他一脸担忧,忽然笑了:“你真以为这是你撞伤的啊?别瞎操心了,就算留疤,也不会赖你的。”她摇摇头,转身,“走吧,死不了。”
十六年来,他从未见过对容貌这么不在意的女孩子,而她不以为然的笑容与语调,令他心里没由来地生出一丝心疼。他想,大概是因为同情吧。
贰
半夜时分,程家阳被一声巨大的响声吵醒,第一反应就是家里遭遇了小偷,抄起墙角的哑铃,走到客厅时又听到一声痛呼自厨房传来,是傅琳琅的声音,提着的一颗心放下,去推厨房的门,却发觉被反锁了。
“傅琳琅。”
厨房里静了静,他敲门,又喊了声:“傅琳琅?”
门被打开,琳琅捂着手指出来,他还没发问,她反倒恶狠狠地喝道:“我说过,我不姓傅!”
她住到这里的第一晚,程家阳喊她的时候,就被她警告过,我不姓傅。说起这个字眼,一脸的痛恨。
程家阳也没在意,盯着她烫得通红的手背,又看了看被掀翻的汤锅与满地的狼藉,明白了怎么回事。迅速抓过她的手就往水龙头下送,琳琅很讨厌与人身体接触,想挣脱却到底大不过男生的力气。程家阳没好气地瞪她:“我可不想被你哥念。”末了翻箱倒柜地去找烫伤膏,可半晌也没找到,最后只得拿牙膏来救急。
傅琳琅一把抢过牙膏,“我自己来。”
傅子宸对他说过,琳琅个性有点倔,你多担待点。她何止是一点点倔强,简直十分难相处。她住在这里五天,同他说的话却不超过五句,每天早出晚归,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她在哪儿打发时间。
“你没吃晚饭?”他问道。
过了许久,她擦完牙膏,才懒洋洋地“嗯”了句。
程家阳转身进了厨房,片刻后,端出来一碗青菜鸡蛋面,品相不太好,但热气蒸腾里飘出一丝香味,琳琅确实饿极了,吞了吞口水,毫不客气地接过来便狼吞虎咽,才吃了一口又吐到垃圾桶里,眉头蹙起,“怎么这么咸?”
“呃,很咸吗……”程家阳满脸的期待变成尴尬,喃喃说:“我学着我妈的分量来放的呀……”
“你第一次煮面?”
程家阳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母亲不在家的时候,他要不去爷爷家吃,要不叫外卖,从未自己下过厨。
“要不,我再去给你煮一碗,这次一定少放盐!”他要将碗端走,却被琳琅截住,她埋头,哧溜哧溜几下,面条去了大半。三两下吃完后,她抬头,抹了抹嘴角,“比我煮的好吃多了。”她将碗筷送去厨房,半途忽然转身,微微一笑,对他说:“谢谢。”
餐厅里只开了一盏壁灯,光影略昏黄,映在她的脸上,她额角的伤还未彻底痊愈,疤痕丑陋,他却觉得那个笑容,真好看。
对一个人喜欢的起始,很多时候往往缘于刹那间的心动,那感觉转瞬即逝,却惊心动魄。在这样一个平淡无奇的寂静的冷夜,程家阳因那抹笑容,自此沉溺。
哪怕在那一刻,他对傅琳琅的一切,都十分陌生。
叁
那碗面条之后,他们的关系似乎有点进展,但也仅仅只是傅琳琅出门或者回来时会同程家阳打个招呼,很多次他试图跟她交谈,却总找不到话题来开头。他只以为是她清冷沉默的性格使然,可有一次晚上她回来早,进门时手机正好响了,她急匆匆跑进房间去接,那通电话整整讲了近一个小时。
她出来时心情看起来很好,程家阳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坐过来,有话要说,却一副开不了口的模样。
程家阳将声音关小,好笑地看着她:“怎么了?”
琳琅低了低头,然后终于下定决心地抬起头,说:“你可以借我点钱吗?”
见他一愣,她立即说:“如果不方便,那就算了。”
程家阳说:“要多少?”
琳琅说了个数目。
“这么多?”
“我会尽快还你的。”
程家阳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琳琅,你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琳琅咬了咬嘴唇,沉默。
在他以为她不会说的时候她又忽然开口:“我要回一趟莲城,但我不想让堂哥知道这件事,帮我保密好吗?”
莲城是琳琅从前生活的城市,与岛城相邻,一个半小时车程。关于琳琅的事,后来他问过傅子宸,简单知道一些。十六岁之前,她与母亲相依为命,从不知道父亲是谁。半年前,她的母亲因病去世,她怨恨了琳琅父亲一辈子,却在临终前,不得不将她送回他身边。
程家阳没有再问,第二天一早便到银行将那笔钱提给她。
他送她上了往汽车站去的公交车,望着她消失的身影,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那就是,他似乎没有办法拒绝她。
他对她说,到了莲城就打个电话或者发条短信报平安,可一连好几天,都没有琳琅的音讯。他清楚她不在意自己,可没想到却连朋友都算不上。
转眼便到了开学,报到时傅子宸问起琳琅,程家阳还得给她掩饰,接着又问傅子宸,琳琅怎么不用上学?
傅子宸说,她不太爱念书,所以先办理了休学。大伯在想办法把她送出国。
接到傅琳琅的电话已是半个月之后。
深夜,他做完习题打算睡觉,手机响起来,荧幕上闪烁的名字令他心生欢喜,迅速接起,那边却久久没有声音。
“琳琅?”
“怎么不说话?”
“傅琳琅……”
那端还是没有声音,却隐约听到细微的似是抽泣的声音,他更着急了,取过外套穿上,出了门却又不知道该往哪儿去找她。
良久。
那边终于传来傅琳琅的声音。
“程家阳……”她果然在哭,声音断续,似是没有力气一般,“你可不可以来接我……”
肆
深夜的高速公路上,车速已提到出租车的极限,程家阳却依旧催促司机,快点,再快点。他从未有过这样急迫的心情,心里满满的全是担忧,恨不得有瞬间空间转移的魔法。
在莲城汽车站广场见到她的那一刻,他绷紧的神经终于放松,这才发觉自己满头满脸满手心都是细密的汗,他遥遥望着路灯下那团蜷缩的身影,不知怎的脚步却忽然滞下来,慢慢深呼吸,让自己情绪平复一些,才缓步朝她走过去。
“琳琅。”他喊她,声音已尽量放得平静。
她抬起头来,昏黄路灯下,她脸上泪痕已干,眼睛微微红肿,头发凌乱,嘴唇冻得泛白。一丝心疼划过他心底,他想伸手抱她,却怕太过唐突,伸出的手势最终变成了搀扶,琳琅蹲得太久了,起身时头昏目眩,一个踉跄便扑倒在他怀里,晕了过去。
那晚他们没有返回岛城,程家阳将琳琅送往医院。她一天没吃东西,导致低血糖,又吹风着了凉,无可避免地感冒发烧。
折腾了一整夜,高烧终于在天亮时慢慢退下去。
傅琳琅醒过来时,发觉程家阳趴在她的病床上睡了过去,窗外阳光大盛,清晰地映照出他眼角淡淡的青黑。她再冷漠,这一刻心底也不禁涌上淡淡的内疚,可也只是内疚。虽然程家阳从未说过,但敏感如她,自然看出来他对自己的好感。所以在最难过无措的时刻,她打电话给他,她知道,哪怕再晚再远,他依旧不会丢下她不管。
说到底,是她自私,利用了这一份喜欢。
程家阳睁开眼,正对上琳琅打量他的目光,他下意识地去摸嘴角,以为自己睡觉流口水了。琳琅见状,忍不住笑了:“傻啊你。”
可不是,真傻。但也只有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才时刻注意着形象吧。
程家阳伸手摸了摸琳琅的额头,“退烧了。”又问,“饿不饿?我去给你买点吃的。”起身打算离开,却被琳琅拽住手臂。“程家阳。”
“嗯?”
“我有喜欢的人了。”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但程家阳却听懂了她的言下之意,她在拒绝他。
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腔,她却再次开口,声音苦涩:“就算他不爱我,这辈子我也不可能再喜欢上别的人。”
“所以,不要对我好。”
程家阳压下心底的难过与被拆穿心思的尴尬,勉强扯出一抹笑,说:“说什么呢,你是傅子宸的妹妹,照顾你,是应该的。”他转身,“我去给你买粥。”
再回到病房时,琳琅已经离开了,床头压着一张纸条:我回傅家了,这段时间谢谢你。
他怔怔地握着那张纸条,第一次觉得原来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你付出一颗真心,对方就会接纳,有时候,你的好,会变成一种负担。
只是他没想到,琳琅并没有回傅家,她留在了莲城,在一家饭店找了份包食宿的工作。她换了手机号码,程家阳打不通电话去问傅子宸,才得知琳琅并没有回家。傅家大伯气急败坏地将傅子宸痛骂了一通。他并非真的对琳琅不闻不问,只是傅太太容不下琳琅,琳琅也不是好相处的主,家里三天两头的闹,他心烦,所以得知她借住在程家时,也就随她去了,只让傅子宸每个礼拜报告一次近况。
城市不大,可要找一个存心躲起来的人,却如大海捞针。琳琅的父亲从政,自然不会大肆宣扬地去找她,程家阳却无所顾忌,他在岛城与莲城的报纸都刊登了寻人启事,简短的一句话:琳琅,你的朋友程家阳在找你,速联。
可几个月过去,却无半点消息。其实他心里清楚,她就算看到了,也不会联系他。他这样做,只是给自己心里愈加浓烈的想念找一个出口。
是的,他想念她,非常非常想念她。
伍
再次得到傅琳琅的消息,已是盛夏,程家阳过完十七岁生日的第二天。他预想过很多个再见面的情景,却料不到会是在警局。趁律师去交涉的间隙,程家阳跟傅子宸一起去见琳琅。几个月不见,她瘦了很多,长发剪得短短的,染成了火红色,耳鼓上穿了好几个洞,整个一不良少女形象。
这么久未见,她也不寒暄,开门见山地对傅子宸说:“哥,你让他把其然一起弄出去,否则,我也不出去。”
傅子宸脸色难看,声音里隐带怒意:“傅琳琅,你到底有没有脑子!就为着那样一个人,你一而再地把自己弄进警局!他只会毁了你!”
琳琅也炸毛了:“什么叫那样一个人?傅子宸,我原本以为你不一样,可现在看来,你们傅家人都一个德行!”
“我们傅家?哈哈,既然这么看不起这个姓,你让警局给你爸打什么电话!噢,有难的时候你就姓傅了?!”
眼见着战火上升,程家阳赶紧拉住傅子宸,说:“有什么事先把人弄出去再说。”
再怎么生气,也做不到真的见死不救。这次只是普通的斗殴事件,对方被殴打至昏迷,至今未醒。说起来挺严重,但傅家的律师手段了得,不过几个小时,傅琳琅与商其然便被保释出来。
程家阳终于见到他曾臆想过千百遍的情敌,商其然个子高挑,瘦削,帅气不羁。一头火红色头发与傅琳琅的同一色系,就连左耳鼓上的耳洞数也相同。
站在警局门口,傅琳琅毫不避讳地踮脚勾住商其然的脖子,在他唇上印上一个深吻,“等我,我会回来的。”
傅子宸脸色愈加难看,程家阳偏了偏头。
她转过身,走到他们身边,似是对傅子宸说又似是自语:“真没劲,他的条件就不能再新鲜一点?”
琳琅的父亲答应保释商其然,唯一的条件便是傅琳琅离开他。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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