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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之倒戈日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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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重婚·倒戈日记
作者:黛色微微
文案
文案:现实永远霸气侧漏,参加一场婚礼,她收获两枚老公,重婚了。
如今是一夫一妻制,她总得离掉一个啊!
某年某月某日,某女:求离婚。
某年某月某日,某男:可以,我只要一个儿子,生了儿子就离婚。
某年后月某日,
某女:儿子有了,求离婚。
某男:儿子都有了,你还想离婚?
……
某女:作者你骗我。
某作者:又不是我让你有的!我没那功能。
……
某读者:那两行点点是怎么回事?
某作者:不是重婚么,那好像是另一个男人,配角,忽略不计。
某读者:……
某作者:你怎么也点点了?
某读者:我能说你太渣么?
某作者:……
……
……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女强 婚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重歌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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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年少无知的时候,不要轻易告诉一个女孩,说你长大会娶她,因为她可能很傻,会相信很久,很久。
“无论生老病死,无论贫穷还是富贵,你愿意跟她在一起,爱护她,鼓励她,永远不离开她吗?”
“我愿意。”
新娘穿上代表纯洁的白纱,站在教堂里接受祝福,一个女人,这个时候才是最漂亮最幸福的吧,重歌不是主角,她只是坐在椅子上观礼的酱油党之一。
三天之前接到请柬,当时重歌刚刚开完会,正准备出门吃饭,可是看到请柬之后,那一整天,她都没有了食欲。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他要结婚了,婚礼前三天才给她请柬,重歌猜想,自己是不是根本就被忘掉了。
本来不想来,但终究忍不住好奇,她还是换上华服,来参加婚礼。
新娘她不认识,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她,她熟悉的,不过是新郎罢了。
“……无论他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他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他永远在一起吗?”
“我愿意。”
他们相视而笑,好像此刻,就是彼此的全世界,重歌个也跟着鼓起掌来,在众多亲友的掌声中,看着两人亲密接吻。
“啧啧,哥哥也太速战速决了,我一直还以为他会娶你当我嫂子呢,现在总算放心了。”贺子淇一边鼓掌,一边小声在重歌耳边说话。
重歌轻轻偏着头,听她说完之后,深表赞同的点头:“你说的对,我现在也总算放心了。”
贺子淇看着她,哦了一声,看着她的眼睛,想从里面出一丝破绽,可是最终失败了。
其实她的怀疑并不是没有道理,新郎,也就是贺子淇的哥哥,是她的初恋。
现在学校都严禁学生早恋,就连二十多岁结婚的都会被说早婚,可实际上,他们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往往就是十几岁的年纪。
重歌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恋的太早,当初她才四岁,贺锦程比她大不了几岁,幼稚的少年天天揪她的小辫子,然后笑嘻嘻的保证,说长大了要娶她做媳妇。
这一说,就是十几年,等到他们真的长大,他就成了别人的人。
他身边总是没有空缺过,有时候牵着女朋友的手,也会捏着她肉嘟嘟的脸说:“妞儿,脸上不能长痘痘呀,我以后可是要娶你当媳妇了,丑八怪我可不要。”
然后就在被女友的调侃中开始嬉闹,留下重歌一个人,默默地看着他们。
她知道他只是在开玩笑,从小就是在开玩笑,几岁而已,小孩子懂什么呢?
可是谎言说了一千遍就变成了真理,哪怕是玩笑,被说了十几年,也不会让人觉得无所谓了。
在很久以前,她曾经真的很相信,自己长大了,是要嫁给锦程哥哥做媳妇的。
后来,她的相信,被他一次又一次的打破,一次又一次的消磨。
所以说,男孩子们真的很坏。
如果她有一个孩子,她一定会告诉他,年少无知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对一个小女孩说会娶她做媳妇,因为那个女孩可能很傻,会相信很久,很久。
神父致词已经结束,亲朋好友们从教堂出来笑闹着玩成一团。
重歌出来,就看见未婚的女孩子们站成一排,在等新娘子丢花球。
她站的远,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贺锦程春风得意的侧脸。
这个人,终于从她年幼的幻想中彻底走出。
“还是我哥哥面子大,你都好几年没有回来了,这次打算待多久啊?该不会婚礼一完你就又要走了吧?”
“我还要上班,所以必须马上回去。”
贺子淇点点头,早有所料的耸耸肩,“看吧,我就知道!”
重歌没说什么,贺子淇再一次被晾在一边,这让她心里有点难受。她只比凌重歌小一岁,小时候经常一起玩,哥哥就是因为要照顾她才跟凌重歌认识,可是十几年来,她眼睁睁的看着凌重歌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其实哥哥他……”
贺子淇一说话,凌重歌便转脸看着她,被她这样一看,贺子淇就什么也说不出口了,眼前是十几年的青梅竹马,不远处是哥哥跟嫂子幸福的婚礼,耳边还荡漾着婚礼进行曲的欢快音调。
她能说什么呢?说哥哥以前其实喜欢过她?
可是再怎么样,也都是已经过去了,如今多说无益。
不过这也不能怪哥哥,任是谁,十年面对着一张麻木冷淡的脸,也会受不了,就连她,都无法喜欢凌重歌这张近十年没有表情的面孔。
“今天是哥哥的婚礼,你应该笑一笑的。”最后,贺子淇只说了这样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重歌一愣,有点疑惑的问,“我没有笑?”
贺子淇不知道说什么了,那件事之后,重歌早就不是她记忆中的凌重歌。
已经有一个女孩抢到了花球,现在大家闹在一起逼新郎新娘交代恋爱史,贺子淇作为新郎的亲妹妹,自然成为陪伴宾友的主要人之一,跟重歌摆摆手,她也去了伴娘那里。
重歌看着神采飞扬的女孩子们,试着扬扬头,觉得子淇说的没错,自己的确是该学着笑一笑了,自己的病,也是应该去医院看看。
婚礼旁晚结束,重歌给莫志文发了短信说晚上住在京都,第二天早上回去,可是还没有等到进驻酒店,就接到家里的通知,要她晚上回去。
既然如此,她也不得不放弃住在酒店的计划,只能回家。
没错,的确可以算是家,因为这是她出生的地方,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可是,她也已经很多年没有回来了。
重歌大学考去t市,上学四年只回过京都一次,后来毕业工作,就直接留在t市了,工作三年至今,她根本没有打算回来,要不是贺锦程结婚,她大约还是没有回来的打算。
当天晚上,重歌在外面吃过饭之后,才打车回到凌家别墅,佣人大约知道她要回来,早就在门口等着,看见她穿着浅灰色短裙施施然的从花园走过来,便急急的出来接,“小姐,您终于回来了,老爷中午就吩咐说您要回来,让早些准备,吃了没?参加婚礼光顾着热闹,怕是吃不上饭吧……”金阿姨一边唠叨一边问她想吃什么,重歌想说几句好听的话,可是话到嘴边,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金阿姨见她不说话也不觉的什么,大小姐这样已经好多年了,她早就习惯,只是心里还是难受,好好的一个姑娘,身份尊贵又有钱,长得又好,怎么偏偏就……正在心中感叹,就看见一个蓝色的影子横冲直撞的奔过来,金阿姨赶紧给截住了:“哎哟,小少爷,你跑这么快小心摔着!”
“姐姐回来了?姐姐!”小男孩兴奋的从金阿姨怀中挣脱出来,挥舞着小胳膊直往重歌身上扑棱,重歌淡淡的看他一眼,便直直朝前走了,小男孩被无视,很不甘心的追了上来,一手抓着重歌的裙摆,嘴里依旧叽叽咋咋说个不停,“姐姐给我买好吃的没有?姐姐真漂亮啊,姐姐我们一起玩好不好,姐姐你带铭铭去海洋馆吧!姐姐你……”
重歌皱着眉头,努力无视吵闹不止的小孩,忍耐着不要把他踹出去。
她不习惯跟人亲密接触,人类的皮肤黏腻又高温,让她无法忍受。即便,对方是自己的亲弟弟。
凌重铭是她的亲弟弟,她大学唯一一次回家,就是因为凌重铭出生,现在他已经六岁了,重歌以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当初见到的还是一个又丑又皱的初生婴孩,现在,他已经活奔乱跳的泼皮猴子一样了。
姐弟两人一个漠不关心一个死皮赖脸,从门口进来,凌夫人很是不满的对重歌皱眉,“重歌,他毕竟是你亲弟弟。”女儿对儿子的冷淡,让她不高兴,可是也没有办法,对这个女儿,她已经说不得什么了,小儿子喜欢姐姐的没有办法,真希望他们多相处相处会好一些。
“姐姐,今天我们吃大龙虾好不好!大龙虾,有那么大!”小男孩见姐姐站在原地不动,于是抱着她的大腿使劲往前推,重歌低着头看了他好一会,小男孩终于发现姐姐注意到自己了,抬起小脑袋,睁着黑黝黝的大眼睛看着他,然后露出一个傻了吧唧的傻笑,一口小白牙展露无遗,重歌心里咯噔一下,一张似曾相似的脸浮现脑海。重歌手一推,刚刚还傻笑的小男孩被推倒在地,他对着重歌露出万分委屈的神情。凌重铭撅着小嘴,伸着小手臂等姐姐抱他起来然后道歉,他决定等她说了对不起就原谅她,可是一脸淡漠的人,只是愣愣的看着他好一会,并没有上前。
凌夫人叹口气,将小儿子抱起来,转身对女儿说道:“重歌,你爸爸在书房等你,有事要告诉你,你去吧,记得早点下来吃饭。”
重歌点点头,上楼了。
凌重铭看着她的背影,难过的要哭起来,“姐姐为什么不抱我?”
“以后不要粘着她了,知道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坑了,我知道你们一定会疯狂的收藏的,是吧是吧,啊哈哈。
☆、第二章
“哼!终于知道回来了?”刚进书房,就听见父亲的冷哼,重歌仿佛没有听见,淡淡的叫了一声父亲。
凌元山看见女儿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就气不打一出来,这几年她不在家,他已经尽可能将这个女儿遗忘,不过现在不同往日,她终究是凌家的女儿。
将一个资料袋扔到凌重歌面前,凌元山说道:“你已经二十四岁,不小了,结婚对象已经定下,十五号订婚,下个月结婚,你准备一下。”
宣布任务一样通知了凌重歌的婚事,凌元山准备挥手让她出去。重歌却并没有拿起那个资料袋,而是看着父亲的脸,告诉他:“我已经结婚了。”
“你说什么!”凌元山震惊的瞪着女儿,根本不相信她说的话。
凌家的女儿,婚事怎么可能自己决定,她早就应该做好联姻的准备才对,凌元山不相信妻子没有教育过女儿为人子女的责任,可是凌重歌只是坦然的跟他对视,根本不做解释。
长呼一口气,凌元山冷酷地警告她:“结婚对象是文家大少爷,我不管你是跟什么人有什么关系,今天为止,必须马上给我断掉!还有,资料里是你未婚夫的喜好跟习惯,每一项你都记清楚,不要到时候让文少不满意,出去。”
“文家大少爷?你说的是那个文熙?”
“不然还有谁?”
重歌漠然的站了一会,然后将资料拿起来,转身出了书房。
她当然知道文熙是什么人,只是不明白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跟凌家联姻,无论哪个方面,凌家都达不到能够攀上文家的条件,而且,文熙可是文家大少爷,未来的接班人,并不是像几个弟弟那样责任相对较轻。
将资料拿回自己房间,重歌在梳妆台前坐了好一会,还是想不通,果然长久没在京都,这个圈子里的事情她都快一无所知了。
“姐姐,你来吃饭吗?大龙虾。”
小男孩知道姐姐不喜欢自己,也不敢敲门,只好站在文外,委委屈屈希望能用美食将姐姐诱惑出来,可是重歌现在一脑子的事情,正心烦,哪里有心情搭理他,凌重铭没有等到姐姐回应,也不再说话了,就在门口走过来走过去走过来又走过去,时不时的制造点声音惹人注意。
重歌打开手中的资料,大致的看了一下所谓未婚夫的情况,发现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大约就是标注了几个一定要注意的忌讳。这个所谓联姻,恐怕没有听上去的那么好听。
左右想不出缘由,重歌心念一动,起身打开房门,对小男孩道:“进来吧。”
“姐姐你在做什么啊?”小男孩太过惊喜,嘴巴咧的喇叭花一样。
重歌依旧淡淡的,等他进门之后,就将房门关了起来。
“你知道爸爸找我是为什么吗?”
“知道,姐姐要结婚了,姐姐不要结婚好不好?你都没有在家住,结婚就永远不会在家住了!”从小到大,他只知道自己有一个姐姐,可是家里只有被锁着的姐姐的房间,还有她的照片,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他从来没有见过姐姐本人。
可是,没有见过不要紧,这并不妨碍他对姐姐的喜爱,他的姐姐是那么漂亮,如果她回来,肯定会陪自己玩,陪自己看电视,陪自己写作业。
凌家的孩子,很小就开始接受教育,看着凌重铭的小脸,重歌可以想象他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因为她跟……以前也过着那样的生活。
可以说,他们只有婴儿时期的那几个月算是相对悠闲的,凌重铭只有六岁,但是整天的课程已经排满了,他这里没有幼儿园一说,没有小伙伴小玩伴一说,他不得不接受各种各样的教育,语言,音乐,礼仪,宝石,商业,经济,社交,等等等等。
所以他觉得,姐姐应该跟她是一国的,因为老师有时候会说姐姐当初上课的时候怎么样怎么样,这让他觉得不那么孤独,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姐姐不喜欢自己,尽管如此,他还是希望姐姐在家,不要一下子又离得远远的见不到。
“爸爸妈妈平常不管你?”
“我把所有的课上完,就能见到爸爸妈妈,姐姐你回来我好高兴,今天下午的课都取消了。”
今天是取消了,根据重歌的经验,被取消的课,会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全部补回来,不过现在还是不要提醒他的好,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问。“你知道他们要我跟谁结婚吗?”
“知道,文远的叔叔。”
“他们有没有说为什么跟凌家联姻?”
“这个我不知道,我想爸爸也不知道。”虽然才六岁,但是这种家庭孩子都很早慧,六岁的他已经旁听凌氏商业会议达一年之久,很多厉害关系,他已经习惯了,尽管,还有很多,他并不能够明白。
凌重铭的回答让重歌很意外,她以为,能跟文家联姻,肯定是父亲千方百计取得的成果,可是凌重铭却说连父亲都不明白。
其实重歌想的对也不对,这次跟文家联姻,对凌家来说无异于天上掉下的馅饼,他们是无论如何不会放过的,从文家放出准备为文熙娶妻的消息之后,凌元山几乎用尽了所有手段才能在文家大少面前说上话,重歌的资料,也是九弯八拐的送到文家人说理去的,原本打把重歌叫回来找机会带着本人去文家熟熟脸,可是没有想到,很快就被通知女儿被选上了。
加上贺锦程结婚重歌正好回来,简直就像安排好了一样顺利的让人怀疑,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认凌元山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只能将结论下在女儿的相貌上。
凌重歌长得漂亮?这个很难说,因为好看不好看不仅要看五官,还要看气质,重歌五官的确让人惊艳,只是可惜,她那一张冷脸,多年来面无表情,就连她的亲生父母都无法忍受。
因此凌元山夫妻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文家人见到重歌本人之后会反悔。那么在此之前,就不得不好好调/教一下女儿了,至于她说的已经结婚?那根本不在他们考虑的范围之内。
吃完晚饭,重歌又被母亲叫住,既然很快要嫁进文家,当然不能任由她在外面野了,重歌耳朵里面听着母亲的安排还有叮嘱,心里想的却是其他的事情。
首先,她真的已经结婚,就在两个月之前。
可是文家的婚姻她能反驳吗?当然不能,不但不能,她还要试试抓住。
之所以并有公开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只是因为所谓的结婚也是利益纠葛罢了,那个男人跟自己目标一致,为了钱,仅此而已。
但是现在,她有了更好的目标,权衡利益,跟文家相比起来,那所谓的婚姻就随时可以结束。不过在此之前,她必须明白文家为什么选她。
重歌问母亲道:“就算要结婚,为什么时间这么紧迫?”越是大家庭,婚姻就会越加慎重,更何况,对方还是文家长子长孙。
汪新洁也说不出为什么,只能对女儿道:“文家是什么人家,自然一早就调查好了,他们家调查,岂是旁人能够知道的?好了重歌,记住我给你说过的话,要好好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媳妇。”
文家的决定来的的确突然,是谁都会有疑惑,可是有什么不妥也没有关系,只要重歌嫁进文家,对凌家来说就是攀上了大树。这种事情,重歌自然无比清楚,而自己结婚后会过怎么样的生活,他们是不会在意不会考虑的,不过幸好,重歌自己好像也不是很在意。
重歌点点头,“那过几天我回一趟t市,把那边的事情处理好马上回来。”
“那边我派人过去就可以了。”
“不,必须我亲自回去。”去离婚,自然不能由别人代劳。
重歌站起来,准备回房间,汪新洁看着女儿的俊秀的脸,皱眉道:“你就不能笑笑?要结婚了,多好的事,文家要是看见你这样一张死人脸会怎么想?要是毁了这次结婚,不但会毁了凌家,你一辈子也就毁了。”
“毁了就毁了,不过就是毁了一次攀附的机会而已,没有那么严重吧。”重歌面无表情的说道。
汪新洁气的想要扇她耳光,但又想到女儿的脸也是筹码之一,就忍住了,冷声道:“我知道你在气什么,凌重歌,你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你不知好歹不知足,现在是你活着,你活得好好的,死的是我儿子不是你,你又有什么好委屈的,你拉长一张脸给谁看?谁欠你的?是你欠别人的,欠我们的你听见没有!你以为我高兴看你这张脸,死的为什么不是你,你要是死了,就不用每天摆着你这张死人脸了,你才是罪魁祸首你知道吗!”
已经很多年没有被提起的往事了,汪新洁的声音响在耳际,厉鬼一样,重歌身体颤抖,双手紧了紧,脸上依旧没有表情,事情过了那么多年,有些东西,改变的太多,而有些,却依旧禁锢在那里,从来没有改变。
“你说的没错,妈妈,我笑给你看就是了。”重歌直视母亲的目光,漠然的,扯了扯嘴角。
☆、第三章
初春的树木,叶子开始疯狂生长,重歌开着车,先去花市买了一大捧的红玫瑰,然后才去松林墓园。
松林墓园是座老墓园,它里面栽种的松树,比这墓园的第一座坟冢还要年长,重歌把车停在外面,慢慢的走进去,说实话,她是有点怕来这里的。
灰白的石阶,低矮的花丛,重歌穿过一个又一个墓碑,在一座黑色墓碑前站定。
照片上的少年,笑的十分矜持庄严,重歌定定的看了好一会,才将玫瑰放下,自己也脱了鞋子,在墓碑前坐了下来。
“哥哥,我好几年没来见你了。”
重歌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冷,不过墓园总是给人冷清之感,她太久没有来这里,一时之间,千言万语卡在喉头竟不知从哪里说起。
她不知道有多少人,跟他们一样,还是胚胎的时候,就有一个人分享营养,分享心跳,她跟哥哥是双胞胎,据说当初出生的时候,爷爷跟奶奶几乎做梦都笑醒来。
小时候很骄傲,觉得哥哥会一辈子跟自己在一起,可是他们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上,只相处了十几年便被死亡分离,现在,他们一个在冰冷的墓园中腐败,一个在现世里沉沦。
“这几年我一直在t市,本来没有打算这么早回来的,但是爸爸打算把我嫁给文熙,我就不得不回来了,以后大约每年都能来看你,我过的还行,就是赚的钱还差很多,温玉天堂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建起来,不过我还年轻,还有很多机会,我过两天就回t市,先把那边的事情处理一下很快就回来……”
重歌淡淡的,有一句每一句的说话,说这几年的生活,还有遇到的人,以及那些曾经让她烦恼苦闷的事情,不知不觉,一个下午便这样过去,重歌看着照片,就好像这个人一直生活在眼前,那么久之前的事情,居然还是如此鲜活。十一岁,她的最亲近的,跟她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双生哥哥,死于十一岁那年寒冷的冬天。
“我要回去了,我们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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