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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欢(贞子)-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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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初戈自上至下地端视男人:“抱歉,不能,你的长相不符合我的美学。”
    说着忽见一群人从一扇门鱼贯而出,打头的是陆江引,见了她,嘻嘻笑着嚷:“林初戈你怎么在这儿,来查岗?行尧早走了。”
    他身后零零散散跟着八…九个人,她只认识身穿粉色西装的周远宁。
    周远宁破天荒地没带女人在身边,看到她,点一点头也说:“莫总刚走。”
    浓烈呛人的酒气随着人群一起飘来,能熏死一头大白鲨。红男绿女都无视了白先生,吵吵嚷嚷迈向电梯,林初戈跟着他们步了进去。
    金属梯门缓缓关闭,光可鉴人的梯壁呈现出所有乘客的身形,男多女少,除去她自己,女人们中只有一个淡妆套裙素雅寻常的打扮,柔柔弱弱像朵沾着雨水的茉莉。如今的公子哥时兴染指清白人家的姑娘。
    林初戈斜溜陆江引一眼,质问道:“他今晚跟你们在一起?”
    不消说清“他”是谁,陆江引就哼哼两声,作了答。
    “一个人?”
    陆江引捂嘴打哈欠,咕哝道:“不然呢?”
    “谈公事?”
    “公事。”立在角落的周远宁冷不防插话。
    她想,那曲天歌是打哪冒出来的。
    告别陆周一行人,林初戈开车回家。
    四处奔走一整天,小腿酸麻得有如千斤重,她拿钥匙打开门,歪歪倒倒地踢掉高跟鞋,摸索着找到开关,开了灯,光着脚悄无声息地行至客厅,眯起眼揉着额角向冰箱走,赫然瞄见沙发上躺着一个男人。
    一口气提到嗓子眼,她差点尖叫出声,抄起单人沙发上的刺绣抱枕用力掷向他,不解气,三脚两步冲过来看准他小腿猛踹一脚。
    “你怎么进来的?进来也算了,不能开灯?”
    莫行尧抬起眼皮,目光沉沉地望进她眼底,一霎便阖眼,显出两道深深的双眼皮褶痕,反手将她拽倒在怀。
    她猝不及防,无法遏制地摔进他怀里,下巴撞上坚硬似垒的胸膛,唇瓣被牙齿磕破,渗出细小的血珠。
    她吃痛地捂住嘴,乌亮的眼蒙着一层泪意,愤懑的眼光于他脸庞颈间来回转,寻找适合下口的地方。
    他撩开她的手,偏头含住她柔软温热的下唇,淡薄的铁锈味在舌尖化开,他唇间也染上瑰丽的颜色,似是将初开的玫瑰揉碎的殷红。
    修长完美如艺术品的手指轻缓地摩挲着她尖细的下颌,他眼似墨笔点漆,黑得透亮,牢牢看住她,喉头滚动:“解释。”
    硬邦邦的皮带扣硌着她腹部,仿佛要陷进她肚子里,林初戈挣扎着想坐起来,握紧她腰身的手臂陡然箍紧,却即刻松开。
    她慌慌忙忙跳下沙发,唯恐他下一秒又发神经。
    林初戈扶着餐桌,坚硬的桌角抵着掌心,要笑不笑地说:“那莫总呢,不解释为什么你和曲天歌在一起?”
    莫行尧说:“我也不知道她在威基酒店的原因。”
    “偶遇?真巧。”
    “那你呢。”睃见她光裸洁白的双脚,他心头似有烈火熊熊燃烧,怫然地道,“穿鞋。”
    她扬起半边眉,赤着脚像企鹅般呱嗒呱嗒踱到玄关,趿上一双白色拖鞋。
    林初戈边往回走,边说:“我?当然是相亲。道德文明对女人要求太高,我十七岁和你发生关系被我母亲指着鼻子骂破鞋,买避孕药被药店老板当成雏妓问我一夜多少钱;二十七岁还未婚,居委会大妈热心肠地要帮我做媒,转身骂剩女都有病;公司年轻职员笑我长得好看也没人要,白天风光无限,夜晚绝对寂寞得哭湿床单。”
    他不作声,她咯咯笑起来:“工资和我同一水平线的男人,讨老婆只会找比我年轻的。于是我想把我自己嫁出去,就必须去相亲,那些男人不外乎学历没我高、工资比我少、额前三根毛,我还要伏低做小,毕竟人家再丑再矮再老再穷可是男人,我有眼无珠看不上他,有的是恨嫁女倒贴他。”
    莫行尧坐直身体,斜刺里瞭她一眼:“你什么意思?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莫总这样有钱有貌的男人,不像普通男人那般担心传宗接代的问题,只要勾勾手指一群女人扑上来,所以不急着结婚。您也许比其他追求我的男人要真诚点,愿意多费时间同我谈情说爱,因为我是您的初恋?”她假模假样地揩拭眼角,“可我玩不起。”
    夜如汪洋的黑海,天幕闪过一道白光,夜风卷起淡紫薄纱窗帘,沙沙沙,倾盆大雨落下。
    一席话听得他胸膛急促起伏,脸色青白,双眼亮得耍绞纸暨扇肝⒌目┲ㄉ谟募诺囊估锵缘糜任ぁ�
    林初戈知道他很生气,却在笑,笑得没心没肺,叫人心碎。
    不出所料,他什么都不说,什么也没做,安静地离去。
    待门关上,笑脸像裂开的面具,一点点剥落,眼前迷迷蒙蒙一片白,家具罩着薄薄的雾气。水珠抑制不住跌出眼眶,她瘫坐在沙发,忽而扯起唇一笑。
    “我是在逼婚啊,傻子。”

  ☆、第26章 火中取栗(2)

第二天,林初戈被一通电话召去方苓父母的家。
    方苓虽未婚,搬出来独住已有六年,最大的原因是父母逼婚。从她大四实习起,母亲就整日…逼问她有没有对象,仿佛她成年已久还未婚让双亲脸上蒙羞,而今年近三十无男友足以判刑入狱。
    陈词滥调嚼了几百遍,母亲没说腻,方苓听得都腻,腻得耳朵要流油。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一世的情人,她斜眼看看老父亲,妻奴只会帮腔,不会替她这个上辈子的小情人想想。
    方苓心灰意冷,歪倒在浅灰色小沙发上,只盼着母亲快点撒完气,好回家睡大觉。
    程蕙兰骂累了,歇口气喝口水,待想继续冲女儿喷唾沫星子,忽听门铃声响起来,连忙支使丈夫去开门。
    望见好友走进来,美是美却无精打采,方苓忍不住抽搐嘴角,程蕙兰女士真可怕,骂她也罢,还殃及无辜。
    她支起胳膊,借着手臂的掩饰对林初戈做口型:“白。”
    林初戈心下了然,想是那位白先生恼羞成怒,向程阿姨告状。
    林初戈正想牺牲自我,开口转移战火,程蕙兰就不轻不重地放下水杯:“初戈,你干嘛跟着方苓瞎胡闹?”转脸瞪女儿,愤愤道,“一定是你撺掇她!”
    林初戈抿嘴浅笑:“阿姨,不怪方苓,是我想相亲没人介绍,她没空我就去了。”
    程蕙兰常在心里念着亡友女儿的人生大事,想帮她说媒又不便开口,经她主动提起,不由喜笑颜开:“你想找什么样的?”
    “你能帮她找什么样的?!你认识的不都是一些又老又丑被人嚼过的甘蔗渣吗?”方苓憋着一肚子火气,再也按捺不了,“妈,你见到个单身女人就要做媒,还当什么白衣战士,不如买块铁皮写几个字,挂在门前开婚姻介绍所。”
    一番话将刚熄灭的怒火再次引燃,程蕙兰心头火焰蹿起数丈高,气得横眉怒目,脸红得像三伏天的太阳,浑身乱颤,抖似筛糠,大步迈到方苓跟前,抬手就想给她一耳光。
    方苓一惊,坐起身趿上拖鞋,磕磕绊绊往后退了几步,身后是雪白的墙壁,无路可退。所幸程蕙兰被林初戈和父亲拉住,没法上前。
    她手掌撑着墙,怔怔地看着母亲,须臾,不怒反笑:“你想打我?因为一个外人?我嫁不出去还真是罪该万死。”
    程蕙兰冷哼一声,眉毛一耸道:“知道就好,女人一生最重要的就是结婚!你没对象别人还要说我耽误了你,不关心你,笑我程蕙兰养的闺女没人要!”
    三观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同长辈据理力争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双方怄气。
    林初戈闭嘴不言,走过去拉着方苓的手臂,按住她肩膀让她在一把黄花梨木椅上坐下,然后另搬来一把椅子,临她而坐,向方苓使了个眼色。
    方苓会意,僵着脸靠在椅上,缄口挨训。
    训话持续到晌午,程蕙兰骂过瘾,两人才从方家出来去附近的饭馆吃午饭。
    店内冷冷清清没什么人光顾,疏落地摆放着几张桌子。点的几道家常菜很快就端上桌,二人埋头吃饭,吃得差不多时,方苓突然问:“莫行尧那混球惹你伤心了?”
    林初戈摇摇头,垂手放下筷子,抽出两张面巾纸擦拭嘴角:“没有,他很好。”
    “那你怎么蔫头耷脑的?”
    “这么明显?”林初戈摸了摸脸颊,笑得有些苦涩,“我的脾气你也清楚,他呢,什么都憋在心里,从来不主动告诉我,全凭猜,但我始终猜不透他的心思。”
    他们之间横亘了十年时光,人心会变,她摸不清他的态度,他对她有几分真,又有几分出于从前的感情。
    方苓吊高唇角笑了笑,不咸不淡道:“你不是说最喜欢他这种性格么?”
    “是喜欢,但有时候也挺讨厌的。我想,把他逼急了也许能撬开他的嘴,听他吐出几句真言,可他天生锯了嘴,只会生闷气。”
    瞧她闷闷不乐的模样,方苓心中不忍,不愿再往他人的伤口上撒盐,付了饭钱,拽着她往外走,撮哄她陪自己逛街。
    一到冬季,天空灰苍苍得好似水泥地,雾霭蒙蒙,云缝里渗不进一丝日光。昨夜下过雨,地面还有些星星点点的水迹,空气中氤氲着湿冷透骨的凉意。
    走了一段路,方苓忽然自嘲道:“别人家的女儿若是水,那我就是地沟油,找不到合适的油桶来接,只好冲进下水道。”
    林初戈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别这么想。阿姨是太心急了,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为了结婚而结婚,这样的婚姻也不会长久。”
    方苓唉声叹气,揾了揾脸颊说:“宁缺毋滥,可我妈不懂,一心只想把我嫁出去。我想过,我有存款有工作,长得也不算丑,如果找不到喜欢的,大不了一个人过一辈子。那些长舌妇说一个人容易寂寞空虚孤独,可我每天累得像只蛤…蟆,根本没空无病呻…吟分泌精神垃圾。我宁愿跳江也不想累了一天回家还要伺候四五十岁的老男人。”
    林初戈说:“我能理解。”
    经过一家奢侈品牌的门店时,方苓一眼相中橱窗后塑料人体模特身上展示的浅驼色牛角扣大衣,她平日里都是地摊货与名牌货混搭,宗旨是“看上就买”,被程蕙兰臭骂一顿心情正不愉,便拖着林初戈踏进店内。
    店内亮堂宽敞,顾客寥寥可数,正中央站着三个女人。
    有人因长相瞩目,有人因服装惹眼。曲天歌则是后者,穿一件深红色呢子大衣,耀眼似火焰,湖绿色围巾绕着脖子缠了几圈,仍旧垂到膝盖。
    方苓却步不前,喃喃道:“红配绿……”
    林初戈鬼使神差地替曲天歌说起好话:“红配绿,看不足。”
    曲天歌也看见了她们,仿佛被热水烫到手指,甩手把宝石蓝大衣扔给身旁的导购小姐:“这件衣服我不要了。”
    她转过身,对两位同伴说:“穿衣服嘛可以不计较颜色款式,但不能不计较品牌,如果不幸和特殊职业穿同一档次的衣服,那也太倒胃口了。我们还是换个地方逛吧。”
    话虽是这么说,曲天歌却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宛若脚底下已生了根,无法动弹。她一双眼睁得极大,似铜铃,苦苦地瞪着林初戈。
    她同伴唯唯诺诺,抱着衣服的导购小姐面色尴尬一瞬,复又挂上温婉恬淡的笑容。
    林初戈在曲天歌的注视下慢悠悠地踱到另一边,无意搭理她。
    曲天歌只觉一拳打在棉花上,打好的腹稿没机会吐出,憋得心慌。她暗暗咬牙,踩着三寸细高跟鞋噔噔噔地往外走,两位好姐妹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衣服,快步跟上她。
    方苓骨碌碌地转眼珠,喊住了她们:“美女,你穿的大衣挺好看的,价格应该很贵吧?”
    林初戈无奈地望她一眼,笑着别过脸去,低声让导购小姐把m型号的浅驼色大衣拿给方苓试一试。
    曲天歌闻言回头,认出女人与林初戈一同进来,倨傲地扬起下巴说了一串字正腔圆的法语,不屑道:“你买得起吗?”
    方苓眨眨眼:“原来特殊职业喜欢穿这个牌子,长见识了。”
    曲天歌迅速飞红了脸,食指在空中乱抖乱戳,嗔怒道:“你——”
    才说出一个字,脑袋就被人重重地敲了一下,曲天歌怒火中烧,捂着后脑勺掉过身想质问同伴,忽见一个体形臃肿的中年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烫着黄色大卷,脖子上戴着食指粗的金项链,手里拿着厚墩墩的宣传册。
    那女人瞅了她两眼,大声道:“姑娘,挡在门前干啥?让让,让让。”说完就抓住曲天歌的手臂强行把她拉到一边,晃动着硕大的身躯挤进店内。
    曲天歌毫无防备被女人拽了一把,打了个趔趄,一口糯米银牙险些咬碎,冲女人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第27章 火中取栗(3)

天色渐渐暗下,长街尽头的天幕像织满了乌鸦的羽毛,黑絮般的云朵浮浮荡荡,放眼望去,暗沉沉不见天光。
    两人逛了一下午,最后还是进了快餐店果腹,方苓胃口向来好,心情差时便好上加好,窄小的桌子上堆满鸡骨头。林初戈提醒她时间不早了,她一挥手,又点了一杯可乐,结账后捧着可乐迈出店门。
    行至十字路口,方苓眼尖,瞄见百米外聚集着许多人,误认为是碰瓷现场,顿时正义感爆棚,把深蓝色纸杯往林初戈手中一塞,飞也似的奔过去。
    林初戈啼笑皆非,一手拿着碳酸饮料,一手提着纸袋快步向前走。
    人群层层叠叠围聚成一个又一个圆圈,似百年老树的年轮,方苓好容易拨开看热闹的人挤进去,一口浊气还未喘出来,看清现场情况,怒火登时烧上天灵盖。
    中等身材的光头男拽着一个女人的衣领,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破破烂烂的皮带抽打她,口中接连不断地往外迸出污秽的字眼。
    挨打的女人挺着大肚子,初冬的天气身上只穿一件满是油渍污垢的淡粉色睡裙,两条手臂瘦得如同芦柴棒,头顶乱糟糟似鸟窝,两只红肿的手掌捂住脸,哭喊着“我错了别打了”,一次次地重复,嗓音沙哑,语不成句。
    方苓身畔的青年男子正高举手机对准那对男女拍照,仿佛被他的动作传染了般,人们接二连三地掏出手机,耳边尽是咔嚓声,闪光灯汇聚成银白的光海,将晦暝昏暗的城市照亮。
    旁人的冷漠是无声的助威,男人越打越起劲,到最后连劝阻的声音也低不可闻。
    皮带抽在*上的闷沉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方苓头脑一热,冲上去夺下男人手中的皮带。
    林初戈赶来时,听见方苓高声道:“有空拍照没空上来拉开他们?你们就这么具有分享精神,街头偶遇一件事也要拍下来告知全世界?”
    人群里传来稀稀疏疏的笑声,有人小声嘀咕了句“关你屁事,少管闲事不行吗”,方苓听得火气蹭蹭上涨,锐利的目光巡视着四周的看客。
    除却一个女人,并无他人敢上前,光头男的腰杆硬得犹如金刚钻,气焰嚣张到极点,重重地往地面吐了口痰,下颌一抬道:“老子教训自己的婆娘怎么了?”
    “你说是就是?”林初戈踱到方苓身边,同她并肩站立,“她叫什么、多少岁、身份证号码是多少、娘家几口人你能说出来?”
    她自认不爱管闲事,只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对身怀六甲毫无还手之力的女人动粗,稍有怜悯之心的人都看不过去。
    男人挑起浓粗的眉毛,示威般地抬起腿,狠狠踩上女人的后背。那大肚女人痛苦地呻…吟一声,直挺挺地扑倒在地,血液自她裙下汩汩流出,鲜红的液体仿佛在控诉男人惨无人道的暴行。
    女人的血好似多看一眼就会致命,闹哄哄的人群速即作鸟兽散,宛若打了败仗溃散的士兵涌向四面八方。
    方苓气不过把臭气冲天的皮带摔到男人脸上,光头男暴跳如雷,扯下皮带,抡圆胳膊就朝方苓挥来。
    一条胳膊拦下挥向方苓的拳头,来人说:“不要对女性动粗。”
    方苓斜眼看去,认出男人,不免有些惊讶:“陈之兆?”
    林初戈正在拨打120,忽听“陈之兆”三字,眼皮一跳,无端地烦躁起来。
    愣神的工夫,光头男已扶起大着肚子的女人,穿过马路走到街角,肩并着肩,男人的手搭在女人的肩头,遥遥望去仿若一对恩爱夫妻,沥青路面上的那摊血水却清清楚楚地昭示着方才发生的一切。
    信号灯跳到红色…区域,方苓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远,恨陈之兆搅局,气那女人轻易妥协,那种人渣败类就该丢进局子里吃几天牢饭。
    陈之兆视线在方苓和林初戈之间来回转,笑说:“这么多年了你们俩的关系还是那么好,方苓,我们从毕业起就没再见面吧,有空吗?我请你们吃饭。”
    林初戈动了动嘴唇,不作声,方苓说:“我们吃过了,不饿。”
    陈之兆再接再厉:“我送你们回家?”
    方苓答:“不同路。”
    陈之兆仍不放弃:“那你们什么时候有空?”
    他突然冒出来坏事,方苓本就气恼得很,也心知老同学醉翁之意不在酒,追求林初戈还想借自己做幌子,做梦。
    她偷觑林初戈一眼,好友满脸不耐烦,方苓两眼一翻,拿眼白看他:“没空。你的脸皮也是十年如一日厚,初戈十年前不喜欢你,十年后也不喜欢你,就这样,再也不见。”
    言毕,方苓害怕陈之兆在大马路上歪缠她们,忙拉着林初戈朝地下停车场走,仿佛身后有猛虎豺狼追赶,连走带跑累得气喘吁吁。
    她们住的社区同路,距离并不远,回去的路上,方苓边开车,边告诉林初戈自己和陈之兆是同班同学。
    林初戈恍然大悟:“那你也认识柳怡然吧?”
    方苓思量一会,说:“名字有点印象。我从毕业起就没参加过高中同学聚会。”反正去了也是听半吊子吹嘘他的生意和女人缘,听女同学讨论谁结婚谁生娃谁当官谁下放,这些都与她无关,她也没兴趣知道。
    林初戈莞尔:“说来也巧,高三时我和莫行尧一个班,而你和陆江引一个班,至今还有联系的高中同学也只剩他们俩。”
    方苓歪眉斜嘴,在林初戈看不见的地方做了个鬼脸:“我从没主动联系过陆江引或者莫行尧。”顿了一顿,她说,“我记得陈之兆经常问我关于你的事,高三时他还给你写了一封五千二百字的情书。你忘了?”
    林初戈想了想,还是记不起来:“我把信给你看了?”
    “他在班上念过,喜欢一个人也要闹得人尽皆知。有些话我还记得,什么‘偏偏是你的薄情,使我回味无尽’,‘在微微摇晃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后来发现除了‘初戈我喜欢你’这一句外,剩下的全是从诗集抄来的!欺诈啊欺诈!”
    “我没印象。”
    “反正你眼里只有莫行尧。”方苓撇撇嘴,“莫行尧这种性格的男人,别说情书,就是一句‘我爱你’都不会说吧?”
    林初戈面上笑笑,不否认不承认。
    回到家,林初戈去浴室冲了个澡,把脏衣篮里的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正倒着洗衣液时,手机响了,是周方予打来的。
    她关上洗衣机的盖子,按下接听。
    “初戈姐,你现在在家?”
    “有话直说。”
    周方予嗫嚅道:“前天我哥给了我一张古典音乐会的门票,我下午去了演奏厅,鬼晓得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请来的洋鬼子,交响乐吵得我头都炸了……”
    林初戈耐着性子道:“说重点。”
    “刚才回来时看见莫行尧和曲天歌在一起——不过,陆江引也在。”
    “你认识曲天歌?”
    周方予不打自招:“认识,我和她有点过节。但我绝不是想借刀杀人,你不相信我可以去问陆江引。”
    “知道了。”
    林初戈放下手机,似有千百条蜈蚣密密匝匝挤满胸口,无数只细足爬来爬去,痛感潮涌而来。
    自己下午碰见曲天歌,晚上她就和莫行尧在一起听古典乐。音乐会,和电影院没两样,灯一关,牵手热吻样样都来。
    她转过身,明亮的镜子中的女人皱着眉,微抿着唇,眼神幽怨,活脱脱一张深闺怨妇脸。平日里他对旁人笑,无论男女她都嫉妒介意得要命,更不消说其它的亲密行为。
    她勒令自己不要胡思乱想,拿起手机翻到他的号码想打给他,又停住,他们的关系不明不白,她何来立场质问他。
    林初戈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削苹果,红色果皮逐渐脱落露出白色果肉,她咬了一口,味如嚼蜡。
    吃完苹果,手掌湿漉漉腻着汁液,她起身去厨房洗手,余光掠过一尘不染的厨具,忽地关上水龙头,一面拨打莫行尧的号码,一面出厨房。
    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控制不了情绪,更控制不了行为,有些厌恶这样的自己——厌恶也罢,无论如何,她都要亲口问他。
    一接通,她便发问:“莫行尧,你下午到哪儿去了?”
    她语气冷冰冰的,像审问犯人般,莫行尧下意识地坦白:“去了卡尔登演奏厅。”
    她的心仿佛吊在嗓子眼,声音也颤抖起来:“一个人?”
    “和江引一起。”
    林初戈愣了愣,周方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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