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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奋斗甜娇妻-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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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机场后,唐田和李唐诗都对过时间离李唐朝到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两人便一起逛了起来,唐田逛商店,李唐诗则逛书店。
唐田看到这样的李唐诗忍不住吐槽:“唐诗姐,你能不能不要到任何一个地方,就先找书店,然后就是看书买书呀?
你是女孩子,要学会逛街,学会买除了书以外的东西。”

  ☆、第1011章 打击报复呀?

“还有就是你最近都没有注意自己的头发长了吧?
更没有发觉视力下降了吧?
你刚才看远方时,眼睛下意识的眯了起来看了好一会,才确定书房的方向。
完了,你要配戴眼镜了!”
唐田这么一说,李唐诗才放下手中的书,好像刚才她确实是这样的做的。
也对,最近面对电脑的时间越来越长,之前没注意,唐田这么一提,李唐诗才惊觉自己好像是真的离电脑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心虚的吐出口气,干笑着回答唐田的问题:“近视而已,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别紧张,别紧张,以为出什么大事似的。”
“能不紧张吗?你在我们这边才呆了一个多月呢,眼睛视力就下降了。
到时你亲爱的杰哥知道了,不得找我和丽蓉姐打击报复呀?
不行不行,一会见到小神医一定要好好的找他提一提你视力下降的问题,看看他有没有能治的方法。”
唐田是真的紧张了,男主生气,想都不想敢。
因为书里就写过男主秦昱杰发起脾气来,简直比伤筋动骨还严重好么。
而且在秦昱杰那里可没什么男女之分。
以后再也不催更了。
“对,超超回来了,我的视力说不定还有救,没事的。再说了戴眼镜在我们长樱村那可是有学问的表现。”
戴眼镜,可不只是在长樱村,在很多农村都是这样的;看到戴眼镜的人,都会下意识的就觉得对方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并生天然好感。
假如哪个出去读书,带回个男朋友什么的,认识她的人一定会问:你男朋友是不是大学生?
主要也是因为农村出大学生的机率低,所以坏眼睛,降视力这种病,都该是那些城市里的爱读书爱看书的孩子才得的富贵好学病。
“一点也不好笑,总之唐诗姐你以后看书还是多注意一下姿势吧。走吧,咱们去逛逛商店,买点小东西什么的,总比你又对着书的好。”
好吧,被拉出书店的李唐诗,觉得唐田是故意提醒自己视力问题来满足于她的购物欲。
唐田特别爱逛街,也爱买东西,这也是李唐诗一直不愿意和她一起出门的原因。
一个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呆着的李唐诗,是真的不喜欢商场,也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如果不是为了接回国的弟弟,找到借口不加更,李唐诗真的不愿意出门。
不过呢,唐田这次还算有良心,找到有可以客户休息闲坐的地方,让李唐诗等在那里,唐田自己去逛,去买东西,半个小时,回来的唐田手里就提满了袋子。
还一脸不尽兴的样子。
“唉,要是丽蓉姐来就好了,我们两个还能继续逛上几个小时。
唐诗姐,我跟你说,机场这边的东西贵是贵了些,但是质量全都是好的,而且有很多化妆品普通商店都买不到,这里可以找到。
看到这款补水面膜没?
丽蓉姐特别喜欢的,之前她去买的那家商场总是卖空没货,今天我看到了,就全包圆了……”唐田不仅细数自己的胜利果实,还顺便帮李唐诗补了一把护肤的知识点。

  ☆、第1012章 就是骗她的

李唐诗还没有把唐田教的化妆品知识给消化掉,广播上就开始报李唐朝他们的那班飞机已经到了,请接机人员到出口处等待。
她们只好把买的东西寄存起来,到出机口去等着。
十分钟,后就看到李唐朝双手推着大大的行李箱,身边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姑娘,他们身后,还有三个高大的男人,也都和李唐朝一样,各自双手都拖着行李箱。
“姐,我在这里。”
李唐朝远远的就看到她姐和唐田了,若不是手里的两个行李箱,早就冲过去了。
不过,就算拉着两个行李箱,速度也不慢。
“嘿嘿,姐,我都想你了,你怎么又瘦了这么多,是不是照顾唐田她们累的呀?”
李唐朝把行李箱放到一旁,上前抱住李唐诗,还抱起来转了转,立马就感受到了重量,确实又比上次抱时轻了不少。
不过,和他一样长高了一点点。
依旧还是不如李唐朝的身高。
李唐朝已经现在快要有一米八了,可能再过上一两年就要赶上秦昱杰的身高了。
“行了行了,赶紧松开,让人看笑话。
嗨,你好,我叫李唐诗是超超的姐姐,欢迎回国。”
没错,在李唐诗看到霍宝茜,就开始嫌弃弟弟了,不过,她是很意外霍宝茜会跟着弟弟一起回来,想想也是,本来说一两天就该回国的,后来又拖拖拉拉呆了一个月,一直到现在才回国,显然,弟弟应该是为了配合霍宝茜的时间。
“姐姐好,我叫霍宝茜,你可以和超超一样叫我靓靓。
对不起,我的中文不太好,请见谅。
姐姐,我很喜欢你,你长得真的特别漂亮,和超超描述的还要漂亮好多呢!”
霍宝茜从小就长得漂亮,家里人也都长得很好看,却在遇到李唐朝后,一直听他提起他的姐姐,说他的姐姐是世上最漂亮的姑娘,比霍宝茜还要漂亮。
开始霍宝茜还不相信,觉得李唐朝就是骗她的,哪有比她更漂亮的姐姐。
而且,李唐朝长得并不好看,或者说太普通了,他这么普通,他的姐姐一定好看不到哪里去。不过呢,霍宝茜很快就发现,李唐朝虽然长得丑,但是他的中医术很棒,很严厉,可以把她被医生宣布等死的爷爷救回来,还帮着把命给治好。
霍宝茜不只发现李唐朝的中医术很棒,还觉得李唐朝是一个有趣又可爱的男生,是她喜欢的类型,比她以往交过的所有外国小男朋友,都要有意思得多了。
所以,霍宝茜决定跟着李唐朝一起回国,好多了解一下李唐朝这个华国的小神医,她也希望自己能和他成为好朋友。
家里人可是说了,能与一个医生做朋友,那未来的健康就得到了保障。
越与李唐朝接触,霍宝茜就喜欢越喜欢他。
他会夸人,还会教她说中文;哪怕她说得很不好,发音也不准,李唐朝都会很耐性的教她,安慰她,鼓励她,甚至还会和她讲一些,他小时候的故事,以及他的家人与他的未来的梦想。

  ☆、第1013章 Oh my God

霍宝茜听得李唐朝提过最多的,就是李唐诗这个姐姐了。
长得漂亮,性格温柔,善良,可爱,聪明,特别有才华,全世界最好的姐姐,非李唐诗莫属。
嗯,无数形容女性好的词,李唐朝都用到了李唐诗的这个姐姐身上。
更重要的是霍宝茜听李唐朝说过,李唐诗并不是他的亲姐姐,却是比他亲姐姐还要好的关系。
所以,听得多了,霍宝茜也想认识一下能让李唐朝这个小神医一直念念不忘的神仙般的姐姐。
看到真人,霍宝茜就忽然明白李唐朝这个弟弟为什么会喜欢她了,因为李唐诗真的长得很漂亮,而且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原谅霍宝茜中文不太好,无法找到适合的词来形容。
“超超,就喜欢瞎说。
我漂亮,都不如你可爱。
累不累?饿不饿?
你们的住处有安排了吗?
如果没有话,不如住到我家去吧,我家房间很多。”
无论听多次话别人的夸赞,李唐诗都会特别的开心,以前还会害羞,现在完全没有了这种自觉,更何况是她熟悉的人的夸赞,李唐诗接受起来也很自然。
“哦对了,这位是我的好朋友,唐田比你大一岁。”
说唐田比李唐诗大,霍宝茜都相信,因为唐田长得很成熟,还会化着精致的妆容,再看看李唐诗自己,她素面朝天,白皙滑嫩的皮肤,简直让人羡慕的不行;李唐诗和唐田站在一起,大部分的人一眼看下来,一定会说唐田是姐姐。
且还是那种大好三四岁的姐姐。
所以,听到李唐诗这么介绍,并提到唐田的年龄,霍宝茜是惊讶的。
霍宝茜的小手放到嘴上,一直喊着:“OhmyGod!简直不敢相信,不过,唐田姐姐,是不是参加工作了?”
想来也差不多,李唐诗可还是个大学生。
“对的,靓靓是吧,欢迎你回国,我们要不要去回家,还是如何?”
一向很能聊的唐田,在听到反派小神医带着个可爱的小女生,介绍给李唐诗,再听到霍宝茜这三个字的名字时,唐田直接给惊吓到了。
因为,又一次,莫名的就提前见到了书中剧情后期才出现的人物。
霍宝茜,书中反派的老婆,还是个美貌与才华集于一身的海龟白富美。
至于为什么富白美会嫁给李唐朝这样的反派,原因很老套,李唐朝这个神医,救了霍宝茜的家人,然后霍宝茜看中了李唐朝,开始追求李唐朝,听说追了整整三年,才把李唐朝这个反派给拿下。
他们最后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不过呢,那都是李唐朝这个反派失败一次婚姻后,他们才相遇的。
如今,没有想到,李唐朝这反派只是出了一次国,结果就把霍宝茜这个未来的老婆给带了回来,并且霍宝茜这个姑娘看起来,已经对李唐朝有意思了,就连李唐朝这个反派,也对霍宝茜有着不低的好感。
不然的话,以李唐朝那样的性格,是不可能和霍宝茜这样的女生走一起的。

  ☆、第1014章 简单是白日做梦

霍宝茜先看了一眼李唐朝才回答:“我们订了酒店,先去酒店,然后我们一起吃饭吧,我请客。在国外时,超超帮了我们家很多忙,而且今天第一天见面,我来做东,好不好?”
她看向李唐朝问的。
李唐朝对上霍宝茜撒娇的语气,不自觉的红了脸,摸了下后脑勺,嘿嘿的对上李唐诗的挪揄的眼神,点头:“行,那就你做东,我来付钱。
我和女孩子吃饭,从来不让女生买单的。”
都回到国家了,李唐朝自然是不可能让霍宝茜小女生花钱的。
哪怕霍宝茜带了两个保镖,手里也带不少钱回来,但是姐姐面前,绅士风度该拿起来,照顾女生的责任该亮出来。
不然,姐姐又要训他了。
“李医生,不如,我带着这两位先生去放行李,你们去饭店?”
开口的是一直跟在他们身后的伪装与保镖的万海洋。
经万海洋这么一提醒,李唐朝立即就会意:“行,你带着他们去放行李,顺便带着他们去吃个饭,到时我会送靓靓回酒店。”
万海洋可是还有其他的任务要做,李唐朝是有假期,万海洋却是没有的。
毕竟,现在万海洋身份属于敏*感类的,不适合到处走动。
再说他们在国外查到的那些消息,也要交给秦昱杰那货。
秦昱杰现在也在执行任务,李唐朝出现不太好,万海洋却是可以的。
霍宝茜也顺着李唐朝他们的安排,和保镖说了几句话,便跟着李唐诗他们上了车。
还好,李唐诗和秦昱杰安排的司机说了,今天她们是来机场接人,所以,开的商务车,四个人加一个司机坐着也不显得挤。
本来李唐诗和唐田一起坐,但是霍宝茜对一直拉着李唐诗,两人直接用英语聊起了天;霍宝茜对京城很好奇,对这里的景点呀,小吃呀,故事之类的,都特别的有兴趣,而且霍宝茜发现李唐诗用英语和自己交流,特别的流畅,一点不结巴。
不像你霍宝茜初遇李唐朝时,李唐朝的外语说得很不好,但是中文却是很厉害,也是这一点引起了霍宝茜的兴趣。
坐在后座的唐田和李唐朝,也开始的小声的说起话来。
唐田先是把她们三人的工作定的事说了说,又提到了最近陆家对她和李唐诗抽血的检验的事。
听得李唐朝直皱眉:“陆家,这是以为我姐是他们陆家人?这简单是白日做梦呀??”
“不好说,但是唐诗姐说,她拿到了陆家陆续的小时候的相长,和唐诗姐长得特别的像。
神医,你可是知道的,长得像又像唐诗姐这样,没有亲生父母的,什么样的可能性都有。比如,你和我,不就是这样么?”
唐田最初也是不相信她真的和李唐朝有血缘关系的,后来,李唐朝做了检验才是有亲戚关系;拿到结果时,李唐朝和秦昱杰都觉得唐田是李大海的私生女,所以他们才会有亲缘关系。
“哦对了,之前我们不是检验过DNA么,怀疑我是李大海的女儿,其实并不是,我是唐花青的女儿。”

  ☆、第1015章 藏得很隐晦

唐田压低了声音,仅限于她和李唐朝之间能听得见。
李唐朝被唐田的的消息给震惊住了,这个消息可比陆家要认唐田和李唐诗为女儿,还要离奇!
不过很快李唐朝就想通了,因为唐花青和他的亲妈唐花凤是姐妹,而且她们本来也长得像,所以,唐田会长得和李唐朝这么像,也是有道理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唐朝脸色有些复杂的看着唐田,继续问:“唐花青她又来找你了吗?这事和我姐夫说了没?”
从国外调查到的资料其实并不多,但是拿到了一张女人的相片,相片上的女人和李唐诗长得有五分相似之处。
李唐朝怀疑那个女人就算不是李唐诗的妈妈,也可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当然,主要还是李唐朝脑里的灵器帮他验证了猜想,这个女人一定和姐姐有关系。
李唐朝才会继续在国外停留了一段时间,表面是帮着霍宝茜的爷爷看病,其实是拿着霍家的人脉关系,去打听了一些李唐朝和万海洋无法打探的一些消息。
然后得知,那个女人姓路,按着查到的资料来推算的那话,那个路姓的女人今年38岁左右;这个年纪的女人,生有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儿,是正常的,甚至可能还算是晚育的那种。
这个路女士,已经回国了,回国的机票是到沪市。
所以,万海洋会把这些信息反馈给秦昱杰,再听他的下一步安排。
李唐朝这边么,就放假在京城陪李唐诗一段时间,顺便照顾好霍宝茜这个新朋友,等霍宝茜这位新朋友安定下来,李唐朝就得回哈市了,老白头那边几乎是天天给李唐朝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再不回去,百元堂的病人就要闹事了!
李唐朝出国的这两个月里,老白头帮忙收了不少适合李唐朝练手的病人,因为都是追着小神医的这个名号来的,所以一直愿意领号排队等着小神医回国,这好不容易等到李唐朝在国外把事办完,再不回哈市,老白头能追到京城来。
“唐诗姐都联系不上姐夫,我又怎么可能有机会和姐夫讲呀?这事你跟姐夫提吧。”
唐田刚才在李唐朝这个反派,抱了一下李唐诗,说李唐诗瘦了之后,那凶残的眼神就立即扫向了唐田,就差写着‘都怪你,害得我姐瘦了,晚点找你算账’这类的字语了。
若是男主秦昱杰也是这么觉得,唐田觉得自己的日子会很难过。
“嗯,我知道了。
你为什么刚才一直偷看靓靓,你认识她?”
对唐田的怀疑,李唐朝可是一直都没有放弃过的,因为唐田和李唐诗接触那么多,但是李唐朝脑里的灵器却是测试不到唐田的半点心思,这就足够李唐朝重视唐田这个女人了,哪怕他和唐田有一定的血亲关系,但也不足以证明唐田就是真正的好人。
再说,刚才唐田偷看霍宝茜的眼神虽然藏得很隐晦,但李唐朝可是被秦昱杰特训过的,哪里发现不了?
那眼神明显不是看一个陌生人!

  ☆、第1016章 最有发言权

“啊?神医你在说什么,认识靓靓?你的那位朋友吗,我怎么只能认识她呀?
我只是觉得她很可爱,和唐诗姐聊得来,比较喜欢才会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而已经。
难道神医,你不觉得靓靓小姑娘长得很漂亮很可爱吗?
和唐诗姐是一挂的呢!”
果然是不能小看任何一个人的。
哪怕是李唐朝这个已经熟悉的反派,随便几眼罢了,就被发现,也太敏锐了些。
不过,唐田还是有自知知明的,反应自然足够迅速,无辜与不解的表情,那是十分的到位,任凭反派大boss怎么看,都看不出自己的心虚就是了。
李唐朝静静的看着唐田瞎编,不过没反驳倒是点头认可的接了句:“当然,我姐和靓靓是世上最漂亮的女孩。
她们能相互喜欢,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然后不再说话,李唐朝从未放弃过怀疑唐田的本性,以及身上那些灵器检查到的信息。
这些既让李唐朝忌讳,又让他好奇。
当然,李唐朝一点也不着急,都已经让唐田接近自己的姐姐了,再等一等罢了。
至于李唐朝新交的朋友靓靓,很快就会有她的家人接走。
“对对,长得好看的人,都会和好看的人做朋友的,就像我和唐诗姐。”
唐田干笑两声,心底却是默默的鄙视李唐朝,反派就是反派,和这未来的老婆才认识没多久,就开始连他最亲爱的唐诗姐姐也要往边靠的样子,真是不爽。
明明,李唐诗才是最漂亮的那个仙女好么。
明知李唐朝没有那个意思,唐田偏故意这么理解。
李唐朝不搭理她,唐田便开始利用自己的好口才的优势,很快就加入到了霍宝茜和李唐诗的聊天中。
三人一直聊到的定好的饭店,看到梁丽蓉也到了,话题才结束。
李唐朝又把霍宝茜介绍给梁丽蓉,才进了包厢坐下来点菜。
点菜是李唐朝点的,全都是李唐诗和霍宝茜爱吃的,当然还有梁丽蓉喜欢吃的,至于他和唐田完全就是什么都吃的那种。
“哇,好羡慕,姐姐你们这样的友谊呢。
还一起开工作室特别的厉害呢,我也喜欢穿搭,未来也想走形象设计的这种。
希望我们以后能有机会合作就好了。”
霍宝茜怎么说都是国外长大的,对自己未来的规划什么的,那可是早早就有了想法,不像国内与她同年龄的孩子,整天就想着读书或者玩游戏,或者看电视;比如李唐朝,若不是他遇到了老白头,以及他最心爱的姐姐发生了的一些事的话。
也许李唐朝一辈子都不会选择去学医。
只想着等高考结束后,考上大学也好,或者落考也罢,李唐朝都会想着去当一个执行者。
但是更大的理想,也就没有了。
梁丽蓉只能听懂一些简单的外语,所以当霍宝茜这么流利的讲一大段时,就需要李唐诗在她的身边做翻译了,听懂之后,梁丽蓉便笑了,抢在李唐诗和唐田之前先回答,因为她觉得自己最有发言权了。

  ☆、第1017章 深有体会

“嗯,我知道形象设计,我们现在工作室偶尔也会接一些明星们的单,你好好学习,等你未来想来工作了,就可以到我们工作室来看看,或者玩玩也是没问题的。
至于我们三人之间的友谊,嗯,说真的,我自己都很羡慕自己,能遇到唐诗和唐田这两个好朋友。”
因为梁丽蓉确实是因为遇到她们两个,才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
假若不是李唐诗和唐田的出现或者劝说,梁丽蓉现在也许还在家里继续帮爸妈管理废品回收站的生意呢。
至于属于梁丽蓉的未来,绝对一片混淆的渺茫。
而且每次被人夸讲与羡慕时,梁丽蓉都觉得自己特别的幸运,能在初中与李唐诗成为了好朋友,再到现在因为通过李唐诗交识了唐田。
成为闺蜜,以及最亲密的合作伙伴,真的曾经的这些全都是梁丽蓉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的生活。
“是吧是吧,我也觉得像你们这样的闺蜜,一定要好好的珍惜。
我听我妈妈说过,等最好的朋友们结婚,成家,生孩子后,很多的友谊就都会丢失了,因为她们都会有各自有小家要照顾,生活重心之类的也人被分走。
给予朋友们之间的联系与关心就会少了很多呢。”
霍宝茜说得很认真,她也有自己的小闺蜜,但是在抢了她几个小男朋友之后,就不怎么来往了,新交的朋友吧,还没能到相互倾诉秘密的那种。
而且霍宝茜一直记得妈妈说过的话,哪怕再好的闺蜜朋友,只要一旦与利用牵扯上了关系,那持续的时间可能就不会再长久了。
但刚刚看了李唐诗和唐田以及梁丽蓉她们三个人之间的相处后,霍宝茜就有些怀疑自己妈妈说的话对不对了?
三个人一起合伙开工作室,应该是算得上利益牵扯了吧?
但是她们三人之间的关系看起来特别的好,跟亲姐妹似的,彼此之间都很默契,也很照顾。
尤其是梁丽蓉和唐田对李唐诗,仿佛李唐诗是最小的那个孩子。
就是李唐朝这个做弟弟的点菜时,也都是先帮李唐诗给点了她最爱吃的,最爱喝的。
叫什么菠萝啤,霍宝茜从未喝过,在国外时就经常听李唐朝提起。
所以,霍宝茜很快也就发现了,李唐朝这个可爱的大男孩,其实就是姐控。
有那么一点点的嫉妒,心里还有那么一丝丝的酸意。
当然这些霍宝茜都没有表现出来。
“你*妈妈说的对,大部分的好友闺蜜,确实都会因为各自结婚,成家,或立业或生子之后,生活的重心就会有了一定的偏侧重点。
但是,真正的闺蜜,哪怕是联系少了。
在你真正需要她的时候,你只需要一个电话,一个眼神,对方也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身边的,哪怕她自己有着很多无可奈何的事。
也会过来陪伴你。
因为对她们而言,家人孩子故然重要,但是朋友也一样很重要。
你可以每天都部着家人,爱人,孩子;朋友却只能是在彼此需要时,呆在一起,或者在你生气,难受,委屈时陪着你的人。”
对于闺蜜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活了两世的唐田深有体会。

  ☆、第1018章 你们这是什么表情

“行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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