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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不嫁豪门-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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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束用棒棒糖包装而成的鲜花。

    成熙手痒地抓起了一根棒棒糖,拆开了外面的糖纸放在了嘴里舔了舔:“姐,这是不是傅砚知送给你的糖果啊?”

    之晴没有否认。

    从傅砚知车上下来的那一刻,他就硬塞给她一束糖果鲜花:“我知道你不喜欢吃薄荷糖,所以我让人挑了其他口味的糖果,有草莓口味……额,希望你以后的人生就像这糖果那样甜滋滋。”

    那样祝福的话,让之晴拒绝的余地都没有,于是她就收下了这一束有着特别含义的棒棒鲜花,也更加确信了傅砚知是一个……好人!

    成熙咬了几口棒棒糖:“姐,我很担心一个问题,我感觉傅砚知对你有不好的企图,凭我们男人的感觉来说。”

    还没有等之晴回家,成熙就自顾自地摇头吐槽:“可我觉得傅砚知他太老了,居然比你大10岁。”

    而另外一边

    由于距离市中心的公寓路程有些远,又考虑到林远今天当了这么久的司机,所以傅砚知打算晚上就歇在傅家的老宅。

    透过玻璃窗,他看到窗外漆黑的夜,手指敲着车窗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于是林远从郁家这边快速地这个掉个头,朝着傅砚知所在老宅的方向开去。

    因为身边漂亮的小姑娘不在了,所以傅砚知的神色恢复到了以往那股淡然的状态,自觉没趣的林远也没有像之前那样时不时地透过后视镜看他。

    今天发生的事情有些多,傅砚知的头脑此时正在快速地回忆,忽然间白光一闪,他赶紧打开了电脑登陆上蓉城的各大论坛,以及微博账号。

    果然,如他所想的一样,之晴因为夏繁繁自杀案件走红于网络了。

    那张光裸着的背脊上面有着坑坑洼洼的烧伤,粗糙暗红的痕迹与周围白皙如玉的肌肤格格不入,虽然很多网友都表示了心疼,可对傅砚知来说他却感到怒火燃烧,想也没想地拿着手机拨了一个人的电话:“喂,三叔,嗯,是我砚知,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通知管理层把今天最热的那条微博给删了,你要问我原因是什么,因为这条微博的版主侵犯了我当事人的名誉权以及肖像权。”

    “好了,三叔,你确定要跟一个律师讨论肖像权以及名誉权的问题吗?至于论坛上那些赞美我当事人的帖子不用删。” 傅砚知一旦强势起来就容不得对方的拒绝,即使这个人是他的亲人也不例外。

    偷偷从后视镜观看傅砚知的林远咽了咽口水,敢情老板这是要把人家小姑娘“圈养”起来宠爱了,不就是一张照片吗,用得着这么跟互联网的大佬叔叔呛声。

    林远把车开往傅家老宅的时候,傅砚知的手指继续若有所思地敲在车窗上,过了好一会儿,他闭着眼睛淡淡地说:“林远,帮我选购一辆跑车。”

    物质方面的东西,他一向不会动太多的脑筋。

    林远吃惊得来了一个急刹车,他回过头掏了掏耳朵,满脸地不敢置信:“买车,老板,我耳朵不好,请你再重复一次。”

    这些年他当然知道傅砚知不开车的原因,没想到居然在有生之年里听到了傅砚知要自己开车了!!

    “对,尽快给我购买一辆安全性能良好的跑车,挑女性普遍都喜欢的款式。”傅砚知吩咐完后,就留下一脸呆滞的林远下车了!

    刚下车他的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喂,小叔,是我,林晟啊!”

    傅砚知挑了挑眉,他当然知道这是谁打来的电话。

    林晟是博美集团的太子爷,同时也是林圣光跟林菱同父异母的哥哥。

    因为博美集团的现任董事长娶得第一任老婆就是他奶奶的侄女,而林晟就是他奶奶侄女的儿子,所以就跟他有着一层亲戚关系。

    “后天晚上恳请小叔来我的碧海生潮吃饭,你们蓉城的三大美男子聚聚聊聊,噢,对了,顺便也给霍时远办了一个洗尘宴,这家伙刚从英国留学回来!”

   

 第34章 (改错字)

    蓉城本土的人们喜欢美食; 讲究吃法,会做菜的同时也懂得享受。

    他们不仅爱吃,会吃,还能吃,久而久之就带动了当地的美食文化,也感染了来这里打工的外来人们。

    最近几年蓉城的餐馆,酒楼发展的形势是越来越好。

    要说谁家的酒楼经营的最好; 那就是博美集团旗下的一家叫碧海生潮的酒楼; 便是其中的个中翘楚。

    每年的6月,7月; 8月,或者是1月,2月; 3月; 无论是豪华包间还是普通包间都被人提前预定出去,且供不应求。

    尤其是7月份的这几天晚上,碧海生潮的生意迎来了最高峰。

    大堂,普通包间不仅接连爆棚; 甚至出现了一种有钱都预定不到包间的尴尬局面。

    酒楼的经理姓庞,是一名年轻的女性; 年纪约莫26; 27岁,为人活泼开朗又热情大方,由于身材有些圆圆润润的; 又因为对于酒楼的经营很有一套手段,于是被大家亲切地称呼为“胖经理”。

    这几天的生意实在是好得人神共愤,庞经理忙得焦头烂额地同时顺带着自己胖胖的脸颊都瘦了一圈。

    她努力地朝着对方解释没有包间没有包,直到连续重复了十次对方才无可奈何地选择在大厅耐心地等待就餐。

    庞经理呼着气摸了摸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忽然间肩膀被人拍了拍,她一转头就看到了自家老板痞里痞气地站在她眼前,嘴里叼着一直烟,吐出来的白色圈圈喷在了她脸上,让她不舒服地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林昇嫌弃地倒退了几步。

    庞经理擦了擦鼻子,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落英苑没被你偷偷预订给别人吧?” 林昇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事情来,于是就亲切地勾着庞经理的肩膀,皮笑肉不笑地问道,顺便夹着手中的烟放在嘴巴中吸了几口。

    于是吸了几口二手烟的庞经理就不高兴地皱着眉头,可一听到林昇的话就不由自主地抖了抖身躯,她本就不高加上林昇身高腿长的,这么一缩就像一颗圆滚滚的肉丸子那样喜感十足。

    “靠,我的庞,你翅膀硬了啊,居然把我的落英苑偷偷给预定出去了?”林昇忍不住手痒地敲了敲庞经理的圆脑袋,勒着她脖子的手劲不免地加重了几分。

    “老板,对方出了五倍的价格,五倍哎,整整五倍哎,”庞经理被勒得脸红红的,更像一只被煮熟的汤圆。

    “老子千叮咛万嘱咐叫你不要出售落英苑,”林昇气得使劲地揉了揉自已的头发,继续勾着潘经理的脖子附耳连连质问,“老子的那些朋友等下就要来了,难道你让他们去大堂待着吗,那些可都是有身价的豪门巨子,你这个钱奴可害死我了! ”

    “我,咳咳咳,我保留了芳华苑,真的一点都不比落英苑差,”不就是落英苑的名气比芳华苑大,对方就死活要这个包间,其实这两个豪华包间没差区别。

    庞经理咽下了最后面的一句话,赶紧出声说明,一感觉到呼吸舒畅就立刻用手护住了脖子,用防备的眼神看着林昇,生怕对方下一秒就会伤心病狂地掐住自已的脖子不放手。

    林昇眉开眼笑地拍了拍她的圆脑袋,夸奖:“媛媛,你真有生意头脑。”出售一个落英苑赚了平时五倍的价钱,想想还是挺划算的。

    “明明有这么多钱了还计较这些小钱,”庞媛媛捂住脖子小声地嘀咕,“要不是每预定出一个豪门包间就可以拿相对的提成,你以为我喜欢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啊。”

    林昇显然耳力很好,勾着嘴唇痞痞地笑着,手指敲了敲庞媛媛的脑袋开玩笑地挖苦:“有钱人最喜欢躺着赚钱的感觉了,哪有笨蛋,嗯,是嫌钱多的?”

    庞媛媛直接哼了一声。

    “对了,今天不是刚从法国空运过来一批新鲜的松露以及其他食材吗,你让厨师用这些食材招待我的客人,顺便挑几个长得漂亮点的服务员去芳华苑服务,噢噢,还有把我办公室里珍藏着那几瓶拉菲全部拿出来。”

    庞媛媛迟疑地重复:“额,那都是82年的拉菲?”

    82年纯正原滋原味的拉菲,价值不菲啊,一瓶可以顶上她一年的工资了,庞媛媛忍不住感叹有钱人的生活她真不懂。

    “你的听力没有问题。”交代完一切的林昇心满意足地走去芳华苑打算亲自坐镇监督。

    今天可是霍家的大公子霍时远从英国顺利毕业归来而所践行的洗尘宴,几乎要出动了蓉城那些上流社会的豪门巨子以及名门闺秀。

    不过同时也是蓉城三大美男子难得齐聚一起的日子,林昇觉得那几瓶一直珍藏着的拉菲总算用了用武之地。

    傅砚知是第一个来到芳华苑的一号美男,比正式开席足足早到了20分钟。

    他向来喜欢守时,宁可早到个几分钟也不愿意迟到,严谨的性格这次让他意外地提前了20分钟。

    白衬衫黑色西装裤,一向是傅砚知在夏天不变的形象,就连参加宴席,傅砚知也不改变以往的穿着打扮,最多就是打上领结。

    这个人除了工作外其他方面简直就懒得让人发指。

    林昇记得傅砚知刚毕业的那会儿替一个女客户打赢了官司,这个女客户为了表达对傅砚知的感激,付出酬金的同时还购买了一车各式各样的名牌衬衫,裤子,袜子甚至……内裤送给他。

    因为她曾听事务所的人说起傅砚知是一个出生在贫困家庭之下长大的孩子。

    所以导致脑补过度的女客户,以为傅砚知家里穷得连替换的衬衫都没有。

    后来是傅砚知自已委婉地拒绝了女客户的好意,并且给大家看了衣橱中一排一模一样的白衬衫黑裤子才绝了很多追求者想法赠送衬衫的想法!

    “我的砚叔,”不过林昇还是很高兴傅砚知提前早到的好习惯,正想要热情洋溢地给他来一个大熊抱,却被傅砚知好不留情的推开了。

    “抱歉,我性。取向正常,”傅砚知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自顾自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封信扔给了林昇。

    林昇接住了,扬了扬信封,“谢了,小叔! ”

    碧海生潮的周围都是开酒楼的,本来一向都是相安无事,各自凭着自家本事争取客人,但因为最近一年来碧海生潮的生意实在是太火爆了,尤其是这段时间接连几个月把旁边酒楼的客人都纷纷地吸引了过去。

    于是那些酒楼的老板们就同仇敌忾地团结起来,压低价格,诋毁同行,甚至找机会聚众闹事等等,曾经一度弄得林昇真是有苦无处诉说,每天搞得自已像大姨妈来了那样心情郁闷。

    他虽是博美集团的太子爷,但却从没念头去接手博美,借助家里的势力解决问题一向不是林晟的风格。

    幸好他那位聪明的胖经理找来律师起诉,而且傅砚知根本就不费什么吹灰之力就吓得那些同行老板还写了保证书力求公平竞争。

    “至于酬金你就不用给我了,”傅砚知另外摸出了一个厚厚的信封指着它慢条斯理地解释,“顺便敲了那些老板一些赔偿金就当做是给我的酬金吧。”

    “那可不行,你傅砚知是什么人,”林昇摆摆手,满脸写着“老子有的是钱”,豪爽地摸出了一张支票,“这是酬金,要不是你,我的碧海生潮可就没生意可做了。”

    “既然你叫了我一声小叔,”傅砚知弯起了嘴角,顺势把这张支票塞到了林昇的手上:“我也不好占你的便宜。”

    他在家辈分排行大,很多小辈见到他后都会唤一声“小叔”,那也是鉴于比他年纪小的侄子来说,但面对林昇这种比他大两岁的侄子叫叔的感觉就有些奇怪了。

    可偏偏林昇这个人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好意思一见到他就一口一个“小叔”套近乎,毕竟不是直系的亲侄子,两人还隔着一层微妙的姻亲关系。

    林昇忽然间神秘兮兮地凑到了傅砚知的面前,左看看又瞄瞄,摸着下巴好奇地问:“小叔,我能不能问你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

    傅砚知:“既然是敏感的问题,你为什么要问?”

    林昇滴汗,这辈子最不想打交道的就是律师了,嘴巴上总是讨不了好处。

    过了好一会儿,沉住心思的林昇慢慢地移到了傅砚知所坐的沙发边上,宝贝兮兮地拿出了手机,在相册上点开了一张照片,指着一张侧脸的美人图片笑得一脸地贼兮兮:“小叔,我知道你这个万年老光棍对另一半要求高,虽然你和俺们圣光相亲了,但我知道圣光跟你是各怀鬼胎,当初你在那么多年轻貌美的白富美中选择圣光,无非就是知道圣光去相亲根本就是为了完成父母给予的任务,不过这次我为你找了一个绝世大美人,你快看看这张照片啊,怎么样长得是不是很美,有没有春心荡漾?”

    “就是这个美人的脑子好使不好使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看她的那张脸跟你十分般配。”林昇自顾自地说,他知道傅砚知多年单身下来的原因,无非就是性格完美挑刺,想要找一个女版的傅砚知,不仅要漂亮还要有脑袋聪明,呵呵了,难怪成为一条史前万年单身狗。

    另外居然纯情得守着一段消失的记忆:“我真好奇你的脑内结构,从18岁守着一段虚无的记忆单身到28岁,整整10年,难道每次夜深人静的时候,小叔你就没有……生理冲动?”

    傅砚知没有看照片,反而伸手推了推林昇递过来的手机,神情严肃,眉眼却透着柔光:“因为以前有个漂亮的小姑娘曾经跟我说过长大后要嫁给我,这可能是一句玩笑话,但她曾给了我一段美好的回忆,那我就还她一段完美的初恋,在还没有遇见她的时候自然得身心干净,虽然遗憾23岁那年不小心把她忘记了,不过幸得相逢未嫁时。”

    一说到傅砚知23岁那年发生的事情,林昇的二郎腿也不翘了,他收敛起了几分吊儿郎当,声音也严肃了几分:“小叔,你下次不要再有英雄情结了,那年幸好苏星翰在你身边,报警先让人救走了那个小姑娘,怕乡下的医疗技术救不了你不断鲜血直流的伤口,赶紧打电话让二叔开着直升飞机来到那个破地方救人,不然你现在不单单是忘记那个小姑娘这么简单的事情了,说不定早就没命了。”

    23岁那年,他跟苏星翰两个人去了乡下探望一位好友的父母。

    当时闲逛的时候就看到了一间冒着火光的小木屋,然后他隔着木门就听到一个轻微的呼救声,闯进去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男人正用痴迷的目光“虐待”着一个小姑娘吹蜡烛,于是就和这个男人打了起来。

    可惜跑出门口的时候却被这个变态用石头砸伤了后脑勺。

    他知道自已救了一个记忆中的小姑娘,或许那个时候的在脑海里一直担心着小姑娘的伤势,所以再次醒来的时候忘记了她。傅砚知垂下了那双淡薄如雾的眼睛,手掌微微地撑着饱满的额角,像是在叹息又像是在欣慰:“不过幸好那年救了她。”

    那天在公园里遇见了之晴,听着她讲述13岁那年在乡下发生的火宅,说到薄荷糖时傅砚知就明白了那年救的小姑娘就是她。

    虽然那段记忆他一直没有找回来,可是他一直记得从病床中醒来的那一刻左手里牢牢地握着一盒薄荷糖,背后火辣辣的烧伤让他知道自已曾经历过一场火灾!

    林昇看着傅砚知的神情,忽然间像是明白了过来:“小叔,你说了这么多,是不是想要告诉我,你找到了记忆中的那个小姑娘,所以以后不再相亲也不需要被介绍对象?”

    傅砚知微笑:“没错。”

    不仅想要给她一个完美的初恋,也希望这是一场没有分手的恋爱!

    林昇只听到哐当一声从沙发上翻了下来,镇定地哦了一声:“是谁啊,简直就是勾起了我肚子里的蛔虫,想必这个女孩又漂亮又聪明,完美得跟你差不多?”

    傅砚知仍旧微笑:“漂亮是有的,聪明倒是谈不上,不过好在我的智商优越于平常人,将来生孩子的话可以拉高一下平均智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留言满25字的积分已送,如果留言满25字但没有收到积分肯定是作者君手滑忘记了,戳下我再送,另外看了留言知道小天使们很迫切地希望傅哥哥和之晴在一起。

    虽然傅哥哥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但之晴目前对傅哥哥还没有这方面想法,而且受到上辈子失败的婚姻后她的感情是没有安全感的,傅哥哥需要拒绝几次才能修成正果,是的,感情方面会有一些慢热,不过在之晴读大学的时候会在一起。

    前世番外的话我会考虑写,至于放到正文结束后还是中间穿插,要考虑番外的剧情是否跟现在的剧情有所关联,因为不能剧透哇,(⊙o⊙)

    另外感谢萌萌哒数字君21384719的地雷,给你一个爱的抱抱!

    还有感谢购买正版的小天使们,作者很懒有你们才坚持日更!

 第35章 (改错字)

    夕阳日下; 火红的晚霞渲染了整个天空。

    床边的绿色植物迎着晚风弯着腰快乐地跳舞着,轻轻地舞动着细软的枝条。

    之晴做完今天最后一张英语试卷的时候,就双手撑在半空中伸了一个懒腰,忽然间想起了林菱晚些时候要过来接她去碧海生潮吃饭,就抱起床上叠放好的毛巾去了卫生间。

    洗完澡后,之晴就站在那一枚椭圆形的镜子面前吹着湿漉漉的头发。

    干净透明的镜子立刻倒映出一张美轮美奂的脸孔,肌若凝脂; 唇红齿白; 宛如上帝精雕细琢出来的完美艺术品。

    纤细的手腕中握着吹风机吹拂着发丝,那些灼热的气息喷晒在了镜子上面立刻起了一层白茫茫的雾气; 遮盖住了那张美丽动人的脸蛋。

    之晴停下了吹风机,伸手按了按旁边的开关。

    顿时明黄色的光芒照亮了整间小小的卫生间。

    她伸手擦了擦雾气腾腾的镜子,背朝着镜子脱下了松松垮垮的睡衣; 光裸着的背脊上面出现一片坑坑洼洼的暗红色伤疤; 凹凸不平地视觉效果显得触目惊心,与周围白皙如玉的肌肤格格不入,看起来是那么地恐怖!

    之晴微凉的手指抚摸着背后那一片肌肤,暗暗地想着等高考结束后就找个时间让妈妈陪着她一起去做一个伤疤恢复的整容手术。

    上辈子和霍时远结婚后; 他曾委婉地提出来要为她安排一名优秀的整容医生,但当时由于家里遭遇破产; 爸爸的身体每况日下; 向来乖巧的弟弟成熙跟那些狐朋勾友整日游荡酒吧,山道飙车等等,搞得的她根本就没有过多的精力去把背后的那些伤疤抹平。

    后来成熙和爸爸相继离开; 她就更加没有心情去做修复伤疤手术了。

    一直到了他们结婚的7周年的纪念日,为了给霍时远一个惊喜,她偷偷地预约了那名整容医生做了伤疤恢复手术,没想到恢复的第3天,迎接她的居然是霍时远出轨苏明瑜的消息,无论他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在抱着小团子一起跌下楼梯的时候就已经把对他的那颗心摔死了。

    她的感情从来就容不得沙子。

    或许跟霍时远结婚的时候只是喜欢他,可是相伴7年的光阴,那种喜欢怕是上升为爱了吧!

    只有对爱的人,她的感情才如此自私得容不得一丝一毫的背叛!

    自从《八卦来了》播出了她救夏繁繁的事件后,网上那张伤疤的照片也传得沸沸扬扬,不过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发现那张背后伤疤的照片消失得无影无踪。

    可即便是这样,郁富贵还是知道了她背后伤疤的这件事情,每次一看到她就露出了那种异常悲伤的神情,连带着成熙也少吃了好几碗饭。

    林秀虽然很高兴她解开了心结,但一直为她背后的伤疤烦恼着,最近努力得在联系着一个即将归国的整容医生,那个人有一双神奇的手,据说能把猪头整成大美女,那么肯定能完美地去除那些丑陋的伤疤。

    之晴再一次地伸手摸向了背后的伤疤,这辈子选择做伤疤恢复手术是为了自已,更多的是为了疼爱她的家人,而不是像上辈子那样去为了赢得一个男人的爱!

    那年发生火宅的时候第二个赶到医院知道她被烧伤的人是妈妈,而第一个接到警察打过来的电话却是奶奶,奶奶也是第一个赶到医院看望她的人。

    当时的她很伤心很难过,一见到妈妈后就立刻恳求出院带带她去盐城的外公外婆家里呆一段时间,为的就是不想见到爸爸跟成熙。

    正因为妈妈巧妙地隐瞒下来所以爸爸跟成熙只知道她毫发无伤的被人从火灾中救了出来,却不知道她背后其实被烧伤了,留下一整片伤疤。

    吹干了头发后,之晴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慢条斯理地梳理着吹风机的线条,同时不经意间发现两腿间有着一道殷红的血丝顺着大腿往下流,顿时想到了今天的日子恰好是大姨妈嫁到。

    来得那般凑巧!

    傍晚6点半的时候,天刚好暗淡了下来。

    林菱刚让司机把车停在了郁家门口,就看到了一个绝世大美女等在了那里,一时之间差点就认不出来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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