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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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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需要你负责了。”
“当然,包在我身上。”
宋锦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你是不是有参与贩毒?”这在法律上是重刑,量达到一定标准便是死刑,国际上对于毒品贩制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危害太大。
洛秀挑眉望来:“你怎么知道?”
“我在你房间的密室里见到过一个账本,上边明确记录着你每次毒品交易的细节。”这小子别看着年纪轻轻的,却已是一个老道的毒枭,有自己专门的渠道,从制作到流通贩卖一手包揽,盈利客观但却太过危险,等于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孟祁闻言愣了愣,忽而笑道:“倒是把那个给忘了,这一个账本就可以让我死一百次都不为过,我有记录的习惯,不过看来以后还是记在脑子里才更保险。”
“没错,国际红榜通缉单上的”银蛇“就是我,一个大名鼎鼎的毒枭。”孟祁说这话时颇有几分骄傲。
宋锦忽然问道:“大毒枭”毒蛇“你认识吗?”
孟祁惊讶的看了眼宋锦:“你怎么知道”毒蛇“?当初就是他带我入伙的。”
宋锦没想到这世界还真小,兜兜转转一圈竟然都是认识的人,那个“毒蛇”便是当初在华安时绑架她当人质威胁警察的大毒枭,当时追击他的正是齐歌,也是因此她才和齐歌相识。
想起那个人,宋锦心底泛起淡淡的酸涩,但很快就被她压下,生活应该往前看。
“这个人和我有些渊源,原来竟和你是这样的关系,只是,你这样的身份在孟家,真的不怕被人发现?孟老爷子就不说了,齐歌当初追击”毒蛇,“难道就没发现你的身份?”
“所以我很少回孟家,也就和大哥关系亲厚些,但我那个大哥实在不是个聪明人,他根本不可能发现我的身份,即使发现,离开就是了,做回我的风澧沙。”孟祁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其实内心又岂会真的这样想,要如此,他早便离开了,孟祁的身份对他来说,更多的是一种枷锁,一种牵绊。
用这个身份生活了十七年,他又岂能轻易的脱身。
“说到贩毒,洪帮走这条线吗?”毕竟是国内的第一黑帮,几乎霸占了南北全局,宋锦对这个组织还是挺感兴趣的。
孟祁忽然笑了,望着宋锦的目光闪烁着一抹幽凉,翠绿的显得有几分渗人。
“你知道、这个洪帮的掌权人,是谁吗?”
他那神秘的眸光和莫名的语气,令宋锦下意识蹙眉,脱口问道:“谁?”
洛秀是个逗逼孩子,孟祁是个苦逼孩子,齐歌是个悲催孩子
附注:齐歌未下线,后续会出来,而且亲们想他黑化吗?嘎嘎嘎o(∩_∩)o
想想变坏的齐歌多带感,嘎嘎,毕竟人生都那么悲催了,该崛起了
作者君最近很努力更新,亲们有感受到我浓浓的诚意吗?
☆、162 幸福
孟祁望着她、忽然笑了。
“我也不知道。”
“外界传言是个年过半白的老头子,又传是个英俊少年,只是不论谣传怎样,按这几年洪帮的发展,那都是一个心思深沉、不择手段的人。”
宋锦蹙了蹙眉,沉思道:“确实不可小觑。”
“洪帮前帮主唐中元在任的时候,洪帮只是一个靠印钞发家的犯罪团伙,其后胃口大了,开始把手伸到地产、赌博这些行业,用非法盈利的钱扩张地盘招收打手,慢慢的,在南方开始做大,又通过勾结官员稳定地位,打击对手,最后彻底稳坐南方,只是五年前唐中元死于一场意外,帮主之位落入新任帮主手中,外界都传唐中元其实是死于新帮主之手,只是这个人一直都很神秘,外界无人得窥。”
宋锦认真的听着。
孟祁绿色的眸子泛着幽光,冰凉的带着笑意。
“而这位新帮主显然野心比唐中元还要大,他刚接任的时候,洪帮内部爆发内讧,又逢下边小帮派作乱,他却以狠绝的手段制止所有争斗,最后坐稳了帮主之位,他把手伸向了北方,青龙帮灰溜溜的夹着尾巴逃到了北境,洪帮彻底成为了南北方第一黑道,黑社会要想生存,就必须和官员保持某种平衡关系,而那些官员位置越高欲望越大,没一个人的手中是干净的,洪帮帮他们洗黑钱,为他们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他们在某些方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如今,洪帮已经成为了一个拥有高度集权的高级犯罪集团。”
“而且洪帮和国外某些黑帮势力达成合作,产业主要涉及军火走私,人口贩卖,洗钱及赌场和金融体系的运作等,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和执行力度,并且他们的组织已经渗透进国内的金融及商业体系,已经影响到了亚洲金融市场的运作模式,未来可能还会将触手伸向国际市场,他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可怕。”
洪帮成员甚广,分布在全国各地,但是能进入的成员要绝对服从组织纪律,每一个成员都要保证绝对的忠诚,而且洪帮内部等级森严,纪律严明,有专门的刑罚机构,配有专门的军火库和培养基地,据说洪帮帮主有六大直属护卫,各个都是高手,都是某个行业内的精英人才。
这是孟祁亲自调查来的结果,虽然他很不想承认,但洪帮已经是他无法忽视的强大存在。
在知道洛秀和宋锦的关系后,他便下了所有功夫去调查,终于查出这个男人隐藏在背后的另一层身份,那个传闻中铁血阴狠的洪帮帮主,黑道界新崛起的大山,没想到,竟然是洛秀,洛氏新上任的总裁。
不仅如此,洛秀运用洛氏这个雄厚财团做保护色,将洪帮见不得光的金钱运作渐渐转为透明,他有专门的团队来负责这个项目,两者相辅相成,在未来,洪帮只会更强大,而他的犯罪痕迹,即使FBI来了也查不出来,洛氏则在洪帮的推手下,更上一层楼。
洛氏是明面上的生意,给国家缴税促进GDP发展,这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得到的成就,最近已经开始和国际上几个大财团展开合作,洛秀的野心绝不仅仅到此。
而洪帮,则是黑暗中的生意,他的几条生意线,赌场几乎垄断国内市场,并且在国外也有据点,而军火走私则和国际上某个有名的恐怖集团达成交易,甚至和远东的某些战争国家的军火商及部队也有合作,牟取暴利,只是最近运输渠道出了些问题,他才把目光瞄向与北境接壤的俄罗斯帮。
那一次试探,他终于知道了洪帮的真正实力,以卵击石,最后还被对方耍了一把。
只是运输渠道才是最重要的,他绝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不过不知为何,洛秀将路子铺的这么广,也有实力有资本,却为何偏偏不碰毒品,要知道这个才是最赚钱的。
孟祁到现在还弄不清洛秀的心思,这个男人太可怕,所以他才制止宋锦和他在一起。
齐歌那样稳定可靠的男人,才是她的良配。
只是宋锦如今也要走这条路,她选择了三合会,那么未来,她注定要和洛秀对上。
孟祁内心深处,依旧很不甘心,所以……他选择隐瞒。
即使将来宋锦知道了,也怪不到他身上去。
他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宋锦听孟祁提到的洪帮,这个组织真的有这么可怕吗?竟然已经渗透进了金融界,万一将来爆发金融危机,这个组织为了金钱,将会做出怎样可怕的事情?
政府难道就不管吗?
随后她就为自己这个问题感到可笑,当某个组织的实力达到某种程度,即使是政府,也轻易动不得,现在的洪帮,已经不是拿钱去贿赂官员,而是官员拿钱求他办事,黑帮的历史由来已久,既是对市场的有利补充,更是政治和经济平衡之下的产物,一旦超越了这个禁区,平衡被打破,就像鱼跃龙门,蛟入深海,等待他们的,不是覆灭,便是更强大的未来。
现在看来,洪帮显然是后者,洪帮的这位传说中的帮主,究竟是何人?
心思缜密,手眼通天,宋锦对这个人倒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三合会和洪帮同属于黑社会,三合会还是传承了百年的老牌黑道家族,如今和洪帮一比,底蕴算是最后的遮羞布了。”面前的这个少年,是三合会现任的会长,之前只是个傀儡般的存在,因为三合会是家族式传承,历来继承权只有风氏子弟,只要你姓风,骨子里留着风家的血,这会长之位你就有机会得到。
孟祁即使铲除异己,最终拿回大权,也只是个空壳子罢了,三合会不论之前有多风光,最终毁在了前任的手里。
关于前任,也就是孟祁的亲生父亲,风乾。
孟祁点头:“但还有它最后的一点价值,底蕴?往往也是一种潜在的影响力,三合会现在需要的是,破而后立。”
“我想要打造的,是一个强大的,坚不可摧的集团军,能无惧任何威胁和磨难,如丝线般渗透进各行各业,在战斗来临的时候,可以抵御一切攻击,将主动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中。”孟祁的目光涌动着一股疯狂的决绝和自信,他目光紧紧的盯着宋锦,有兴奋,有期待、更有盲目的追随和忠心。
“也是你想打造的,不是吗?”
相视一笑,都明了对方的心思,这一刻,两人之间的关系无形中更进一步,既是主奴,又是合作伙伴,更是利益共同体,两人有共同的追求,无形中提升了默契。
孟祁离开后,宋锦又想了会儿,将那些错综复杂的关系理清楚,瞬时在她的脑海中,国内几大黑帮势力极其实力和分布都在宋锦脑海中成型,这个世界比之前世还要复杂的多,各种政权交集,势力倾轧,丝毫不比那夺嫡之路轻松。
但无论多磨难,她也要撕开一道口子,走出属于自己的一条路。
偏安一隅?明哲保身?这是宋锦刚来这个世界时的想法,但是现在,她只会笑自己曾经的天真。
唯有实力才是最好的保身。
和孟祁一谈就是一上午,等宋锦看向表的时候,已经中午了,她想起之前答应去看洛秀,这家伙病了,竟然连药都不好好吃,不过想起他生病的因由,宋锦脑海里闪过昨夜的约会。
摇摇头,将那些旖旎都甩走,宋锦提着包就出了门。
洛秀这个心眼比筛子还多的家伙,早派了车子等在公寓大门口,只等宋锦出来。
所以宋锦一出门就看到等在路边的一辆低调桑塔纳,这种车子很普通,市面上最常见,可能洛秀也是顾忌到她如今的身份,没敢出动豪车,虽然他觉得这车根本不配宋锦。
宋锦这才刚出名,走在路上被认出的机率微乎其微,所以她也根本没想隐藏,看到那从桑塔纳里走出来的司机,面对她这个方向轻轻点了点头,宋锦就明了了。
她曾在洛秀身边见过这个人,来人是谁不用多考虑。
之前沉香已经通知过洛秀宋锦在来的路上,大概十几分钟后就会到了,彼时洛秀正坐在花园里晒太阳,难得有清闲的时光,悠哉悠哉乐不思蜀,一听到宋锦快要到了,穿上拖鞋就往卧室跑,一头扎进浴室洗了个凉水澡。
流光之前就嘱咐过他,他之前是在水中泡久了,又吹了凉风,寒气入体,这才病了,吃过药之后就好的差不多,但切忌最近两天不能沾凉,洛秀为了让宋锦心疼他,也是豁出去了,但披上浴巾从卫生间出来,猛然打了个哆嗦之后,他才想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感冒是会传染的,尤其是宋锦这样的孕妇,万一被传染上会很麻烦。
一时间洛秀为自己干的蠢事后悔了,更重要的,不能抱不能亲了,他赶忙喊来流光,这个时候流光正准备回去,听到主子的召唤慌不跌的赶过来,限他十分钟内再给他弄一副药来,要药到病除。
流光愣了愣:“熬一副药最少要一个小时,而且主子您不是早上喝过药了吗?我那一副药您就能药到病除了,怎么还……。”
洛秀没法解释,只能冷着脸道:“我刚才冲了冷水澡,这会儿很不舒服……。”很快他的脸就红了起来,皱着眉揉了揉额头。
流光见此心底惊异,也顾不得责怪主子任性的去冲凉水澡,走过去摸了摸洛秀的额头,蹙眉道:“主子,您发烧了。”
洛秀的身体按理来说不该这么虚弱,下了个水就感冒,冲了个凉水澡就病情加重,但流光一直照顾着洛秀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洛秀的身体被毒素折磨了十年,虽然最后毒清了,却伤了身体根本,他一直在用药物给洛秀调理着身体,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但洛秀的身体,外表看着坚固,实则内里非常脆弱,没有个几年时间,是恢复不好的,他平时又要忙洛氏又要忙洪帮,操心的事情太多,根本得不到好好休息,这样一来,调理的效果就大打折扣。
所以平日吹个风就能得个小感冒,也就是一付药就好了,这次下水,不病才怪。
洛秀倒是忘了自己的身体不允许他如此任性,忍不住扯唇苦笑了一下。
“不论用什么方法,不要把我的病过给她。”
流光自然知道主子口中的她是谁,恐怕主子冲凉水也是为了那个人吧,流光叹了口气,他最英明神武的主子一沾上情爱,人就变傻了。
人都说爱情会让人智商倒退,说的果然没错。
“现在只能放血将热毒排出来,再辅以西药控制。”
宋锦到时是黎叔亲自来接她,领着她一边往别墅走,一边道:“先生啊,身体一直都不太好,这次的病来势汹汹,之前还在念叨着要见您,只是吃过药到底扛不住药效,睡过去了,您进去看看他吧。”
宋锦皱眉,手指下意识握紧,没想到这么严重。
把她领到洛秀的卧室门前,黎叔便离开了。
房门虚掩着,宋锦伸手推开,宽阔的卧室却看着很孤凉,落地窗外投注来一线阳光,带来了一丝温暖,大床上躺着一个人,盖着银色绣暗花的被子,却映的那面容更显苍白,他睡容安静,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青色的暗影,面容纯净如不谙世事的孩童。
只是那呼吸有些沉,似是从胸腔里发出来,带着些杂音。
宋锦走过去坐在床沿边,把他伸出被子外边的手塞回去,看着他的睡容渐渐发起了呆。
“你这个傻瓜……,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吗?还逞什么能。”
这个样子的洛秀,让她想起了齐歌,那时候他就是这样躺在床上,安静的像是没了呼吸,然后,她看着他越来越虚弱,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一步步走向生命的尽头……
他不想让她亲眼看着自己死去,那太残忍,所以他选择离开,天大地大,总有一个地方,是他最后的归宿,他只是不想看到最爱的人为他掉眼泪。
又是这一幕……
宋锦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紧攥住,疼的她一瞬间有些呼吸不过来,这次,她一定不会让洛秀离开她,一定不会……
宋锦缓缓的趴在他胸膛上,双手抱着他的腰,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内心一片安宁,缓缓闭上了双眼。
在宋锦来之前,洛秀吃了药是真的睡着了,但宋锦进来他其实是有意识的,她在他身边坐下,看着他发呆,落寞的喃喃自语,抱着他贴近他的胸膛,虽然身体很疲惫,但他精神却很兴奋,然后药效挥发,就睡过去了。
等醒来已日落西山,洛秀感觉到心口沉闷闷的,抬眸一看,便看到趴在他胸口上睡着的宋锦。
她的脸正对准他,白净的脸蛋在睡着的时候显得格外的恬淡温柔,纤长的睫毛随着呼吸一颤一颤,双颊因为挤压而鼓鼓的,殷红的小嘴微嘟,很可爱。
洛秀忍不住勾唇一笑,伸出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宋锦竟然像只小猫似的拱了拱,洛秀眸色深深,忽而抬头吻在她的眉心。
这个时候,宋锦忽然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洛秀没见半点尴尬,笑着对她说道:“这样睡对颈椎不好。”说着顺势把宋锦搂到怀里,两人一起躺在床上,一只手穿过她的后颈落在她的肩头轻轻揉捏着。
宋锦盯着他的脸看了半晌,道:“你感觉怎么样了,还难受吗?”
洛秀摇摇头,落在肩头的手指滑落到她腰侧,隔着衣料缓缓摩挲着,“没事的,我之前电话里说的都是为了骗你过来,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你看我长的这么壮,怎么会这么轻易就生病,我这里还有腹肌呢,不信你摸摸看看?”
说着另一只手抓住宋锦的手就往他衣服里钻去,宋锦手指触上那硬硬的腹肌,感觉指尖有些发烫,慌忙把手抽了出来,结果洛秀却不放,抓着她的手贴在他的腹肌上,哼哼道:“你的手好凉,好舒服,就当是给我降温了,别动……。”尾音发颤,充满撩拨的味道,宋锦果然不敢再动。
那掌下的肌肤不同于女子的娇柔细嫩,硬的跟铁块似的,有些咯手,宋锦手指摸了摸,感觉到一条条纵横的纹路,上边还有毛发生长着,挠在手心痒痒的。
那柔软的小手凉凉滑滑的,但相触的地方却热的发烫,感觉到小腹处有火在烧,憋的他身体都疼了,他觉得自己又干傻事了,这不是自己找罪受嘛。
忽然、宋锦摸到一道长长的凸起,她疑惑的问道:“这是什么?”
不等洛秀回答,她已经自行掀开去看,在他的小腹靠右侧的地方,有一道斜长的自后背到肚脐的伤疤,犹如一条蜈蚣般蜿蜒在他的肌肤上,即使已经好了,却依旧能想到当时有多凶险。
宋锦手指摸上那道疤痕,扭头看向洛秀:“怎么会伤的这么重?难道是当年那老太婆想杀你?”
洛秀摇摇头,笑着一拉宋锦,宋锦便整个人趴在了他身上,两人目光相对,脸贴的极近,他道:“不是她,是别人想杀我,如果不是我躲得快,可能就不是一道疤这么简单了,有可能现在你就见不到我了。”
他说的轻松,然而事实却比之要凶险数倍,当初在洪帮,想杀他的人太多了,其中就包括唐中元的女儿,一个比他小了一岁的女孩,在唐中元的葬礼上,她太会伪装,不动声色的接近他,出其不意的出手,她当时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思杀他,洛秀虽防备她,但没想到一个十四岁的女生会有这样的决心和勇气,他当时根本没时间躲。
“洛秀,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亏我父亲平日对你那么好,没想到你竟恩将仇报,今日我唐鸢为父报仇,你就在地狱向我父亲赔罪吧。”
当时他伤的很重,更要命的是刀上还抹了剧毒,可以说凶险无比,最后他撑着一个气挺了过来。
至于那个唐鸢,当时被他的人控制了,想要等他醒来后处置,没想到那唐鸢趁看守不备时逃了出来,后来无论他派多少人去追查,都如石沉大海,这件事一直令他如鲠在喉,不把唐鸢抓到,他始终不能安心。
关于唐中元的死,洛秀根本就没什么好愧疚的,因为他——该死!
“看来你仇家还真的不少。”宋锦叹了口气:“那时候你多大?”
洛秀抿了抿唇,沉沉道:“十五。”
也就是五年前。
难以想象,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已经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和生死难关,将他磨砺成如今的模样。
人总是经历过痛苦才会成长,可是其中要付出的代价,太过沉重。
宋锦看着他的眼睛,想要从里找出一点情绪,可是没有,除了她的倒影之外,便是一片干净纯粹的漆黑。
以前她总觉得他太过霸道和强横,难以琢磨他的心思,然而当靠近他,了解他,才会发现,这个男人,其实很好。
会在她面前露出最真实的一面,也会伤也会痛,也会撒娇也会生气,他活的鲜明,活的肆意,敢爱敢恨,敢做敢当。
虽然也有缺点,但人无完人,她自己也缺点一大堆,又凭什么用完美的标准来要求别人,总的来说,瑕不掩瑜。
“你这样的目光,会让我觉得,你爱上我了。”他忽然勾唇笑道。
宋锦忽然低头,在洛秀猝不及防的时候,吻上了他的唇,太意外也太突然,洛秀瞬间就僵住了。
等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内心的狂喜简直要将他淹没,这是宋锦第一次主动吻他,他内心简直要淌泪了,这一步走的太不容易了。
宋锦吻的笨拙而温柔,就像刚出生的孩子,只是出自身体的本能般,笨拙的吻着,他的唇沾着凉意,而呼出的气息却是滚烫灼热的,烫的她脸颊薄红,如云霞染了胭脂,妩媚而艳丽。
在她刚想要退离的时候,一只大手突然捧着她的后脑,逼迫着她又靠了回去,身体被扳着一转,陷入在柔软的大床内,头顶阴影压下,滚烫的身躯紧贴而下,他的吻铺天盖地的将她包裹。
他时而急切时而温柔,让她感觉时而在天堂时而入地狱,她逐渐沉沦、迷醉,只能在他的身下被动的承受。
夕阳西下,金黄色的霞光透过落地窗倾洒而来,将大床上那拥吻的两人照的如被金光笼罩,两人都忘情的沉醉在这个吻中,暧昧而激情的气息逐渐弥漫在两人之间。
直到衣衫半褪,身上的男人手开始不规矩的四处乱摸,宋锦那游离的意识才逐渐回归,可是那落在肌肤上的手如同烙铁,每落在一个地方都能激起她心尖上的颤栗,内心深处似有火在烧,奔涌着几乎要将她吞没。
就在两人之间的气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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