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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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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锦踩着高跟鞋走到吧台前,把手包甩台子上。
“一杯威士忌。”
宋颉抬眸,正望进对方的眼睛中去,他清涟的眸光恍若投入了一颗石子激起层层涟漪,却又在瞬间,归于一澜寂静。
唇角轻勾,笑容仿若春风,给人一种十分舒服的感觉。
他眸光轻轻落在宋锦身上,仿若羽毛般轻盈,那双眼睛,干净清澈的不可思议,很难想像,一个才十几岁的少年会拥有如此干净的眼神。
“威士忌后劲大,不适合你这样的女子,不若换一杯”蓝影?“”
“”蓝影?“那是什么?”宋锦疑惑的问道,就像每一个偷偷溜出家门鬼混的少女一般,带着天真的好奇。
宋颉轻轻一笑,一手平伸,只见那掌心忽然生出一阵幽蓝的火光,幽幽跳跃着,映的宋颉的面容莫名多了几分神秘。
“哇塞,好厉害啊,你是怎么办到的?”宋锦兴奋的拍着手掌,开心的问道。
他这一举吸引了很多人,围过来发出惊叹声。
宋颉看了宋锦一眼,宋锦在他眼中发现一丝一闪而逝的幽光,令宋锦心头微微一跳,再去细看,他已垂下眸光,绚烂的灯影打在他的睫毛上,覆盖下一层阴影,再也看不透那眸中分毫情绪。
另一只手取过柜台下一个酒杯,透明的杯身折射出夜场绚丽的灯光,简直要闪花人的眼。
修长的手指把玩着酒杯,在指尖绕了一圈,看起来格外潇洒帅气,四周逐渐响起女孩夸张的尖叫声。
“好帅啊……。”
“哇塞,真的受不了了,这男孩是酒吧新来的吗?”
宋锦充耳不闻,目光紧紧盯住少年的手指,以宋锦的眼力也觉得有些头晕眼花,看来这少年确实有两把刷子。
酒杯抛向半空,里边的半杯酒水却一点都没洒出来,他一手稳稳的接住,另一手瞬间覆盖上去,那幽蓝的火光从杯身上拂过,就像魔法般,那酒水隐隐泛出一种蓝光,神奇极了。
那是一种多么美丽的色泽,梦幻,神秘、令女人无法拒绝。
推到宋锦面前,少年轻笑:“蓝影,送给你。”
宋锦端起酒杯,轻轻晃动着,如同大海上荡漾的海浪,格外美丽而诱惑。
“不会有毒吧。”她挑了挑眉,看向少年。
宋颉做出一个请的手势,礼貌而绅士的开口:“一命抵一命。”
宋锦笑了,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她眉头轻蹙。
有点苦,有点涩,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不好喝,但不知为何,有点令人欲罢不能。
然而等味蕾完全接受了这个味道,就像猛然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舒服的令人毛孔都舒展开来,所谓的苦尽甘来,大抵如此。
这样的酒,应该细细品味。
宋锦点了点头:“不错。”
宋颉笑的纯净而真诚,像是一个得到老师夸奖的学生,喜上眉梢。
“你喜欢就好。”
宋锦抬眸看了他一眼,少年的眉目很是清秀,有种烟笼含沙的感觉,她却看不到一丁点和自己相似的地方。
在见到这个少年的第一眼,她就在对方身上发现一种熟悉的气息,那是深刻在灵魂与骨血中的熟悉,却仿佛被什么东西阻隔着,不管她如何努力的回想,依旧是一片空白。
这一刻宋锦很确定,她以前一定和他相识,这是一种近乎本能般的直觉。
“我以前认识你吗?”宋锦忽然抬眸看着他的眼睛。
宋颉目光微漾,笑着直视宋锦的目光,那眼睛干净的像泉水,宋锦在心底想到。
“这是很老套的搭讪方式,小妹妹,这里很危险,你该回家睡觉了。”
宋锦忽然伸手揪着他的领结,宋颉不察,一时被迫身体往前倾去,与宋锦的面容差之毫厘。
两人目光相对,谁也不愿退缩分毫,宋锦轻笑道:“小弟弟,你应该叫我姐姐,危险才好啊,这样才刺激嘛,怎么,你愿意陪我玩玩儿吗?”说着抽出一叠人民币扔他身上。
“这些都是小case……。”
宋颉在对方说出姐姐的那刻,瞳孔犹如针扎般骤然紧缩了一下,快的连时刻注意他的宋锦都没有发现。
宋颉一张张捡起钱,推到宋锦面前,摇摇头:“你该回家了,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宋锦笑着看了他一眼,转身滑进了舞池。
人群因她的到来而沸腾,劲歌热舞,气氛嗨至顶点。
宋颉遥遥看着,摇了摇头。
下班时间到了,放下手里的工作,和工作人员交班,最后看了眼人群中的宋锦,转身离开了酒吧。
就在他离开酒吧的下一刻,宋锦悄无声息从人群中消失。
宋颉走在回家的路上,从酒吧到他的居所有不近的距离,他没有选择任何交通工具,而是选择走路,在夜晚的城市中穿行,感受这个城市晚间的魅力。
路灯将他的影子拉的老长,在这条固定的道路上,他不厌其烦的行走着。
路过一家粮店,他拐进去在打烊前买了一份猫粮出来。
走到幽巷里,他忽然停下了脚步。
宋锦从暗影里现身。
恐怕在她跟上来的那刻,对方就已经发现,隐藏已毫无意义。
宋颉轻轻侧眸,眸光暗若幽火:“跟了这么远,我请你上去喝一杯,如何?”
宋锦看着对方的眼睛,心下警惕,面上却道:“你不怕我是坏人?”
宋颉蓦然笑了,那笑容像是破开乌云的明月,融化坚冰的暖阳,照亮了这黑暗的幽巷。
他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眼宋锦,眸中夹杂着笑意:“你难道不怕我是坏人吗?”
——
“好了,进来吧。”
少年推开门,宋锦跟在他身后走进去。
打开灯,黑暗的屋子瞬间明亮起来,宋锦打量了一眼四周,这是一栋两居室的房子,虽拥挤,却很是干净温馨,让人生出一种家的感觉。
一双粉色的棉布拖鞋摆在她面前,兔子耳朵,很是可爱。
宋锦抬眸看了眼宋颉:“家里有女眷吗?”
宋颉只笑着看了她一眼,转身进了厨房。
宋锦感觉莫名其妙,索性不再想,穿上拖鞋,大小刚合适,就像是为她量脚定做的一般,宋锦试着走了两步,很是舒服。
厨房里传来宋颉的声音:“你喝什么?咖啡或者果汁?”
宋锦想也不想便回道:“白开水。”
“还是这样啊……。”宋颉的自言自语宋锦并没有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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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出院,欧耶
☆、323 你是我姐
“喵呜”,眼前黑影一闪,宋锦定睛看去,一只黑猫踩在一株半人高的花树上,正瞪着一双幽绿的眼睛望来。
那猫体格肥壮,毛发油亮发光,尤其是那双犹如钻石般的眼睛,正警惕的瞪着宋锦。
“阿九,你又调皮了?”宋颉从厨房探出头来。
黑猫“喵呜”叫了一声,有种撒娇的意味,冷不丁令宋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是客人,阿九可不许欺负她哦,否则你要饿肚子喽。”
“喵呜……。”委屈的不得了。
宋锦看到黑猫瞪了她一眼,眼底的凶残一闪而逝,宋锦勾了勾唇。
这只黑猫有意思。
宋颉从厨房走出来,端着一杯白开水放在宋锦面前,然后又把装了猫粮的小盘子放在茶几旁边一个木质的小房子前,笑着朝黑猫招了招手。
黑猫轻盈的跳下来,先是乖巧柔顺的蹭了蹭宋颉的掌心,然后低头几乎是有些狼吞虎咽的吃着,宋颉揉了揉黑猫的脑袋,柔声道:“看来真的是饿坏你了。”
宋锦忽然开口:“这猫通灵性,你养了它很久吧。”
“阿九是我在山里捡回来的,它陪了我很多年。”他的目光有些追忆,她离开后,那段最难捱的岁月,是阿九一路陪伴他走过来的。
黑猫忽然抬头看了宋锦一眼,背对宋颉,它忽然呲牙一笑,格外凶残,与面对宋颉完全是两幅模样。
这黑猫成精了。
鬼使神差的,宋锦忽然问道:“看它如此乖巧温顺,应该是个女孩子吧。”
宋颉轻笑着点点头:“是个女孩子。”
宋锦面色忽然变的十分奇怪,又看了眼宋颉和肥嘟嘟的黑猫,脑海里一道光一闪而逝。
宋颉不知道宋锦心底在想什么,拍了拍阿九的脑袋,站起身,对宋锦道:“随便坐吧。”
宋锦看了眼宋颉,这个少年身上有一种很神秘的气质,这一点在她进了这个房间之后,感觉更加强烈。
她站着没动,静静的看着宋颉,宋颉唇角一直带着温淡的笑容,眸光温暖而明亮,在这有些冷的黑夜里,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宋锦有些冰冷的心。
“你叫宋颉。”
宋颉点头,唇角笑容未变:“看来你是有备而来。”
宋锦眸光微眯,“原来你早就认出我来了,既然如此,明人不说暗话,你和我、究竟有什么关系?”
宋颉闻言挑了挑眉,看着宋锦笑道:“萍水相逢的关系。”
“我没心情和你贫嘴,你最好老实告诉我,否则,我手中的匕首可不会长眼。”话落,宋锦手中滑落一柄匕首,泛着冰冷的光泽。
宋颉啧啧叹息:“从未想到有这样一天,你会想要杀我?”语气似嘲讽、似悲凉。
宋锦心脏猛然揪扯了一下,不可抑制的疼。
手中的匕首“哐当”掉在地上,宋锦捂着心口后退,脸色苍白如纸。
下一刻,她的身体跌落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中,他身上有着干净如青草的味道,勾引出她记忆深处那些最隐秘的回忆,然而只如昙花一现,她还没来得及抓住,已经消失无踪。
她抬头,瞬间撞入对方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中去,她能清晰的看到自己的倒影。
宋锦猛然推开他,后退一步稳住身体,冷眸睨向他,有几分狼狈。
额头上有汗珠沁落,灯光下晶莹如珠。
“不要想。”他淡淡的声音仿佛拥有抚平人心的力量,他慢慢的走近,双手落在她的肩上,宋锦忽然感觉到从他掌心传递而来的温暖流入她的身体,渐渐的,心口也没那么疼了。
“那是一些不好的记忆,还是忘了吧。”
宋锦忽然抬眸,紧紧盯着他的眼睛:“你究竟是什么人?”
宋颉唇边的笑有丝苦涩:“虽然不想让你记起,可是当你这样问我的时候,怎么办?我的心好疼。”
不知为何,宋锦心跳忽然有些快,她看着面前的少年,眉清目秀,眼神温软柔和,干净而纯澈。
是陌生的,也是熟悉的。
宋锦忽然扒掉肩头的衣服,露出左肩那块妖艳的胎记,紧盯着宋颉:“我是神巫族灵沼后人,你知道吗?”
他眼神有些惊讶,不是惊讶宋锦的身份,而是惊讶宋锦竟然知道自己的身份。
看着那在白皙的肌肤映衬下,殷虹欲滴妖绝艳丽的胎记,眸光氤氲上一层暗光,伸出手指抚摸着那块胎记,喃喃道:“你终究还是知道了……。”
宋锦拢上衣服,猛然后退了一步,冷冷盯着他:“你也是神巫族的人。”语气肯定。
宋颉手指顿在半空,愣了愣,笑着缩回手:“没错。”
他竟然爽快的承认了。
找到族人是她一直以来的目标,甚至不惜计划设身犯险闯孤岛,只为了那一丁点的可能,却没想到,一个粉丝的偶然发现,给她带来曙光。
宋锦心底说不清什么感受,这么久以来,她总是感觉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她一直以为是因为她来自另一个时空的灵魂,才无法与这个时代融合,然而现在她明白了,因为她的血脉,她体内封印的力量,注定了她无法融入这个时代。
“神巫族,这个只活在传说里的神族,传闻是盘古为了守护人类而创造的种族,凌驾与人类之上,却无法与神一般永生,繁衍后代会加速她们的衰老,然后会变成凡人的寿命,几十岁便会寿终正寝。”
不只如此,为了维护血统的纯正,族人不允许与凡人通婚,即使耐不住寂寞,也只能在族人内部选择配偶,有的人厌倦了无休无止的孤独与寂寞,便会选择生子,拥有凡人的寿命,在孩子长大成人之际,衰竭而死,死后尸骨焚化,重新投胎转世,但神巫族人转世之后,命运一般都不大好,这也是上天对族人的惩罚。
这一点,是宋锦从吕建明那里了解到的,他去了胡本昌的故乡,从他族人传下来的手札中,发现胡本昌对神巫族人的记载,他应该是唯一和神巫族人有接触的凡人。
结合韦思垣和宗熹的话,宋锦理出来一条线,她是神巫族血统最纯正的后人,肩负灵沼觉醒力量的重任,但她和凡人结合,还很不巧的怀孕了,神巫族人的血统无法接纳一个凡人的血脉,所以她的孩子,在三个月的时候自动停止了发育。
解铃还需系铃人,她需要找到神巫族人,找到解救孩子的办法,面前这个人,就是她的机会。
宋颉讶异的挑了挑眉,目光落在宋锦脸上:“原来你都知道了。”
“我一直在找你们。”宋锦道。
宋颉垂眸苦笑了一声:“是我来晚了。”
“我怀孕了。”她目光落在小腹上,“孩子已经七个月多了,可是三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停止了发育。”
宋颉目光落在她的肚子上,纤细而平坦,实在看不出是个孕妇,“你拥有最纯正的血统,它会自动帮你屏蔽那些低劣的血脉。”
“那么灵沼当初是如何生下女儿的?”为什么灵沼可以生下孩子,到了她就不可能了?
宋颉沉默了一瞬,“灵沼神力强大,在这个世上,除了她自己,没人能伤害到她。”
宋锦眸光微眯:“如果我体内的力量觉醒,那么我的孩子就会平安降生?”
“按理来说是如此。”
“你的意思还有意外?”
宋颉摇了摇头:“任何事情都有意外,我并不能确保。”
他看了眼宋锦的肚子,目光有些复杂:“灵沼后人与凡人结合,经过数千年的流传,血统早已不纯正,真正的灵沼血脉被稀释的只有百分之五,但就是这百分之五,在千年后,诞生了一个最完美纯正的神巫族血统。”
“那就是你。”
“灵沼力量会在你身上觉醒,当你的灵魂强大到能吞噬了灵沼的力量,那么那个时候,你生下孩子就不会有任何问题,然而我所说的意外,则是指孩子的属性。”
“孩子的属性?”宋锦蹙了蹙眉。
“灵沼性属阴,是盘古神所选择的最圣洁的神女,所以她的后人世世代代只会生为女子,然而你肚子里的孩子,我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阳气,阴阳调和,本该最为平衡和谐,然而,我只感觉到一股强大而危险的气息。”
为祸为福,一切犹未可知。
宋锦面色渐渐变的严肃起来,“无论如何,孩子我都一定会生下来。”
宋颉看着宋锦,轻声道:“和我回巫山吧,那里才是你的归宿,有六大长老坐镇,你会平安生下孩子的。”
宋锦却猛然后退了一步:“灵沼的覆辙我不想重蹈,我怀了凡人的血脉,破坏了神巫族的规则,他们怎么可能会放过我?”
宋颉摇头:“不会再发生那样的情况,你和灵沼是不一样的。”
宋锦冷笑,“现在是用着我,会把我当神一样供起来,然而等我没了价值,等待我的会是什么下场?”
宋颉目光清亮的看着她:“相信我好吗,只要有我在一天,谁都不能伤害你。”
这样的眼神,宋锦真的很想去相信,然而理智告诉她,不能冒险。
“你先告诉我,你和我究竟是什么关系?”
宋颉叹了口气,宋锦在他的延伸深处看到一抹悲伤,那么快就消失了,她心头似被什么扎了一下,有些疼。
“姐……。”他喃喃喊道,轻柔的声音好似梦呓。
宋锦怔了怔,心底有一块地方,瞬间坍塌成空。
“你……你叫我什么?”
宋颉走到她面前,忽然伸手抱住了宋锦,一个很温柔的拥抱,却瞬间让宋锦愣在原地。
耳边是少年清瘦的胸膛,鼻尖隐隐嗅到他身上干净好闻的味道,那么近、那么远。
风林里奔跑的脚步,夕阳暮色下回荡的欢声笑语,那些无忧无虑的岁月里,最知心的玩伴,曾以为那就是一生,却成为她生命里一段早已被遗忘的过往。
“姐,我是阿颉,我找了你很久,现在,我终于找到你了。”
宋锦僵在原地,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是我的亲弟弟?”
对方沉默了足有一瞬,宋锦听到他有些模糊的声音:“如果真的是亲弟弟就好了啊……。”不会纠结,不会烦恼。
宋锦抿了抿唇,推了他一把,退后直视着他的眼睛:“你究竟是谁?”
宋颉的笑容有几分苍白,莫名的令人心疼。
“我是宋颉,是你爸爸收养的孤儿,我从小和你一起长大,比你小三个月,所以我一直叫你姐姐啊……。”
爸爸……这个称呼令宋锦呼吸微颤。
似是看出宋锦的失态,他笑着走近她,“我们的爸爸,还活着,他为了找你一直过的非常辛苦,他如果知道我找到你了,一定会非常开心。”
爸爸……一直在找她?
宋锦抿了抿唇“他在哪儿?”
……
☆、324 死有余辜
洛秀失踪的第四天,宋锦进组《秦瑜传》。
宋锦作为大女主,全剧有一千多场戏,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主角,为了赶上皮埃斯导演的电影,宋锦的戏份集中拍摄,其中辗转全国多个影视城,宋锦几乎连轴转,晚上只睡三个小时,一早五点就开工。
一开始剧组的工作人员以为宋锦会耍大牌,毕竟她如今的人气和地位足以让她如此,但她的敬业精神超乎众人的想象,不禁演技让人刮目相看,连一向挑剔的高闱承导演也无话可说,宋锦可谓是他所见过的年轻演员中最有灵气最认真的,在她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人的浮躁,这样的人何愁不成功?
而且她本人很是低调谦逊,在片场经常一个人坐着,态度礼貌友好,很难让人不心生好感,她的经纪人经常买好吃的送来剧组,在疲惫之余给大家惊喜,这一些小小的举动无形中给宋锦拉了很多好感。
“卡。”高导一声令下,摄像头下正在卖力表演的众人瞬间回头。
“赵英,你是皇贵妃,整个皇宫除了皇后就你最大,要表现出一种盛气凌人唯我独尊的架势,可你在一个宫女面前畏畏缩缩的,你是想干嘛?啊?”高导的大嗓门在片场四周回荡,人人眼神莫名的看向场中那一身贵妇装扮华贵美艳的女子,不只是同情还是嘲笑。
在她的面前站着一个身着粉色宫裙的女子,梳着简单的发髻,未戴任何首饰,通身简单的近乎清淡,静静立在那里,虽是身为奴籍,背脊却挺的笔直,仿佛任何苦难和波折都无法压弯她的背脊,无形中散发出一种高贵优雅的风范,和面前通体富贵的皇贵妃相比,自有一番风骨。
赵英咬了咬唇,看了眼面前低眉敛目的女子,不情不愿的说道:“我知道了导演。”
高导很清楚问题出在哪里,宋锦气势太强,一旦入戏就让演对手戏的演员颇感压力,一个不注意就会被带跑,赵英算是女演员中演技很不错的了,没想到在宋锦手中依旧不够看,压制的赵英频频出错。
其实和宋锦完全无关,完全是赵英自己修炼不够,这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就好比平时一个有点演技的人在以自己为绝对主角的戏中就会给人一种演技很不错的错觉,而等他和一群老戏骨对戏,瞬间被秒成渣渣,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就是这个道理。
宋锦虽然很年轻,但她似乎就是天生的演员,只要换上戏服,往镜头前一站,整个人身上的气势瞬间发生微妙的变化,仿佛她真的就是那个虚构的人物秦瑜,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是如此鲜活的存在于世间。
可以说,她把秦瑜演活了。
在拍第一场戏宋锦没有任何NG的全过后,他就惊叹自己是捡到宝了,但相对而来的麻烦就是,她会把同期的女演员秒的连渣滓都不剩,只要她愿意,她完全可以做到。
在第三次NG后,高导已经懒得去骂赵英,赵英急的都快哭了,当她颐指气使的对上那双漆黑的眼睛时,下意识就害怕了,紧接着就是忘词。
高导无奈的看了眼宋锦,姑奶奶,行行好吧。
宋锦勾了勾唇,暗暗点了点头。
高导松了口气,有了宋锦的保证,接下来就好办多了。
果然,下一场戏赵英很快就过了,一下戏,她就跟刚从水缸里捞出来的似得,额头上都是冷汗。
阿欢捧着水杯跑到宋锦面前,宋锦接过来抿了一口,迈步朝休息椅走去,偏头问道:“孔姐呢?”
阿欢回道:“孔姐接了个电话就走了,她说很快就回来,让我给你说一声。”
宋锦点了点头,走到椅子上坐下,顺手拿过手机,打开,没有任何消息。
不由得有点失落,她在剧组每天连轴转,很少有休息的时间,几乎与世隔绝,只有手机还和外界保持着联系。
洛秀已经失踪了一星期,这期间他一个电话都没有打来,宋锦在失落的同时不由得有点生气。
有什么苦衷能不与她联系,连报一声平安都无法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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