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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不改嫁-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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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一厢情愿。
是她白痴,五年来不碰任何男人,只喜欢他。
薇薇安叹了一口气,委屈极了。
生怕自己会掉出眼泪,情不自禁地扬了扬头。
但,她是不会就这样子放手的,不会……不会……五年守候的东西,凭什么平白无故让给那个贱女人?
想到这里,她恨得心脏发抖那般咬着牙。
幽暗的眼神,已经不是用“毒辣”两个字可以形容了。
☆、024。为什么会叫我沈猪头
“周科长,那我先走了。”林萧和这个中年男子客套完,就打算走了,他的为人很亲切,亲切到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爸爸。
所以,正打算转过身之际,她还是忍不住提醒他,“资料是陈经理递给我的,她说……如果漏掉了,你可以打电话直接去问她。”
“好的,小林,谢谢你了。”对于这个女孩子印象还真不错。
外面还下着雨呢,她发梢有点湿。
是冒着雨来的么?
眼看林萧已经走到了门口,他犹豫了一下,就好像对待一个女儿一样,也是有着从来没有过的怜惜,叫住了她,“小林,等等。”
说完,他站了起来,走到杂物室里面拿出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然后递给她,一脸慈祥地笑着说,“拿着吧,别以为还年轻,淋雨就没事。等老了,就周身风湿病了……再说了,淋坏身体,到时候谁帮我送资料。”
打从心底喜欢这个懂事的女孩子。
当然,绝对没有猥琐的意思。
“谢谢你,周叔叔。”林萧接过了他手中的雨伞,冲他真诚地笑了笑。
其实,在门口招手叫一辆计程车。
只是从门口到上车的距离并不是很远,肯定不会淋很多雨。
但有时候接受别人的好意,比拒绝更让人心里舒服。
再者。
借伞,还伞,一来一去,又何曾不是人脉的积累?
而,在公司站稳脚,不正好需要这些人脉么?
林萧再度表示感谢之后,走出了大润发的专柜,很多人因为躲雨而被困在这个商场里面。
由于她穿着七寸高跟鞋,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有些不大习惯……再加上地面很滑,有一种摇摇晃晃……就好像要跌倒的感觉。
是重心不大稳。
可,地面上是一片邋遢的潮湿,她又不可能脱下鞋子双手提着走。
她皱了皱眉头,硬着头皮向前走了几步。
也不知道是被谁装了一下,只见那双七寸的鞋子“咔擦”的一声,高高的根部,便好像筷子一样,已经断了开来。
而她的身体宛如一只瘦小鸭子,失去重心地不断往前倾。
就在这一慌乱的时刻,她的双眸却不知道是不是眼花,竟然看到了沈浓的身影。
就在即将要摔下去的那一刻,大脑好像缺氧那般,一片空白地喊了一声,“沈猪头,救我……”
沈浓在层层的人群中,早就看到了她。
只是,碍于面子,也碍于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会往这里来,所以……一直没有走上前和她打一个招呼。
可……
在看到她即将跌倒的那一刻。
在听到她嘴巴呼之欲出“沈猪头”三个字,一晃神,便想起了于晴晴。
因为沈猪头这三个字,是于晴晴最喜欢叫他的称呼。
“沈猪头,你吃饭了么?”
“沈猪头,我好累,我不想走路了,你背我。”
“沈猪头,我们毕业之后,我嫁给你好不好?”
“沈猪头,我扭伤脚了,呜呜呜,好痛~~~~刚才你为什么不救我?”
“……”
很熟悉的话。
可,再也没有那个人喊他一句“沈猪头”了。
只是,她怎么会……叫出那三个字?
是自己听错了么?
……
林萧以为自己肯定会摔一个狗吃屎。
但,她没又想到,还没有感觉到疼痛的感觉,便倒在了一个宽大而厚重的怀里。
她煽动着长长的睫毛,盯着这个面无表情的男人,反感,但这一刻对他……心,还是柔软晕开了几个涟漪,“谢谢,我想你可以放开我了。”
这个姿势很是暧昧。
特别是这样被他公主抱着,可以看到他的侧脸很完美,很坚毅。
而,吞口水,上下挪动的男性喉结,也很有……味道。
但,她已经过了贪婪男色的年纪。
如果她还是曾经的少女,还是曾经的于晴晴,或许,会把头依靠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伸出手摸着他的喉结,好像玩着一个玩具一样,然后白痴地问他,“为什么女人就没有这个小东西的呢?”
来不及回忆过去。
沈浓冷漠的声音便打断了她所有的思绪,“你确定?”
“我确定……”话音未落,他便松开了手,她就好像直线一样继续往下掉,吓得“啊”的一声尖叫。
出于本能,她慌乱地伸出手抱着他的脖子,力度大得差点让他透不过去。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感觉……她就是她。
就连她双手环抱着自己的脖子,脸蛋贴在他的胸口上,那种心跳的熟悉感,就好像……她在身边的那种感觉。
也只有她,才可以打开他冰封的心,不是么?
“还确定么?”
林萧吓得不做声。
这个渣男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虽然对他很厌倦,很反感。
可是,她的鞋子坏了。
地面,又一片狼藉。
只能,就这样子任由他抱着了。
其实……
如果,他不是自己的杀父仇人。
如果,他不是抛弃自己的负心男。
就这样子被一个帅哥抱着,确实,是不少羡慕目光中的独特风景线。
而,这目光,包括薇薇安。
她才停好车拿着文件走进商场,便看到一边引起了一阵骚动,耳边充斥的都是花痴的“羡慕嫉妒恨”——
“这个男人超帅……”
“哇塞,这个姿势……简直太火爆了。”不忘,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男帅女漂亮,天生一对。”
“咦……这个不是经常上报纸的沈浓么?”说完,又是一阵“咔擦”“咔擦”的狂拍。
薇薇安一听到沈浓两个字,本来疲惫而失色的眼珠子忽然一亮,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去……只见,沈浓抱着林萧,就好像抱着自己的第一夫人那般,一步步往门口走去。
脑海,好像一阵天旋地转。
她摇晃了一下身子,气得连续后退了几步,自言自语,“他怎么追到了这里?怎么……还抱着她?他要抱着的,明明就是我啊,就是我啊!!!!!”
越说越胸闷。
只差,一碗鲜血吐出来。
————————————
林萧被沈浓抱出门口之后,便说,“你放我在一边就行了,我打计程车回公司。”
沈浓不做声。
但,依旧沉着一张脸。
“喂……沈总。”林萧又叫了他一声,这个男人是在梦游么?
怎么自己……好像是被面无表情的僵尸抱着。
而,她,是僵尸怀里的新娘?
想到这里,立刻打了一个冷颤。
“沈总!”林萧生怕他装聋,又咬牙加重了一声,但是对方简直把她当成空气,直到来到地下车库,将她扔进了车子后面之后,她才痛得好像小狗一样“嗷嗷嗷”叫,“沈浓!!!!”
她怨恨地刮着他瞪。
她是人,知不知道?
会痛!
可,话音刚落,他又……一只手伸了过来,一把捏住了她的脖子,低声质问,“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叫我沈猪头?”
☆、025。是不是当我已经死的了
刚才,叫他沈猪头了?
三年前,她是很喜欢这样子叫他。
那也是宠溺的昵称。
那也是因为爱他这个人。
可,现在她对他只有恨,明明就只有恨,为什么会在最关键的时候,会想起过去与他有关……并且是最私密的回忆。
三年啊!
已经花了三年的时间。
吃尽了苦头,甚至,换上一张不属于自己的脸,就是为了报仇。
怎么现在……就因为这个男人这张脸,就因为他骗人的温存,就……好了伤疤忘了痛么?
林萧很鄙视自己,指甲偷偷掐着自己的大腿,醒醒吧……有些习惯必须要改,有些动作神情也必须要隐忍。
因为……现在,我不是于晴晴。
我是林萧。
想到这里,她闪过一丝胆怯的目光从新变得坚定起来,她大力地推着他,可,怎么敌得过他的力气?
故意白了他一眼,鄙视他说,“全世界不会只有你叫猪头吧?我男朋友也叫猪头不行么?并且,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看到你愣在那里,本来就是一只超级笨的猪头。”
只是这样?
很显然,这个理由无法搪塞沈浓。
但,他清楚知道自己的力度,慢慢松开了自己的手。
目光,依旧冷峻地盯着她,说,“你认识于晴晴?”
除了这个原因,他找不到任何解释。
比如,为什么她和她,竟然多方面的神似。
唯一不同的,只是一张脸。
林萧连续“咳咳咳”了许久才缓过神来,这个男人渣到什么程度,动不动就捏别人脖子,是玩上瘾了么?
还是,他觉得掌控别人的生命,就好像捏死一只小蚂蚁一样。
所以,三年前,才会命令别人开着他的车子,不顾一切撞向怀着孩子的她?
“我不认识。”
说完吸了一口气,恨恨地刮了他一眼,要走下车。
沈浓拦着她,“外面下着雨,你要走去哪里?”
“要你管?”
“你以为这种鬼天气,在这里可以打到计程车?”脑子是不是被门夹坏了?
只是,她能不能打到计程车,又关我什么事?
林萧不知道这个男人沉着头思索着什么。
但,他说的很有道理。
下雨天在大超市门口除了很难打到车之外,就连周围的各种马路,都几乎会造成堵塞。
所以,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安安静静坐在了后面。
双腿极其优雅地并排着,扫了他一眼,毫不客气地说,“既然,你如此盛情,那么我……”
自然是难却的。
嘿嘿,沈司机,还不开车?
沈浓别过头看着她,她脸上分明就是写着这几个字。
吐血!
大概,刚才她说要下车,也是假装的吧?
好像中了她圈套一样,很是不悦地“哼”了一声,然后绕过车子坐在前排,启火,开车,很快车子在雨幕之中飞奔而去。
在车子里面,林萧不说话。
以沈浓的性格,自然是不会和她说任何一句话。
她看了看玻璃窗外的水珠,忍不住伸手贴在洁白的玻璃上,然后,看着水珠从一条流水,慢慢变成了多条。
沈浓通过后视镜无意看到她这一个动作。
脑子闪过了一个画面,但,终究还是摇了摇头,喃喃自语,“算了吧,还是不自欺欺人了。”
三年了。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备受折磨。
所有人都认为她死了。
就连警察那边连尸体都找到了。
或许,是时候该……接受现实了。
林萧也不知道他在嘀嘀咕咕些什么,别过头看了他一眼,眼神的落寞,颓废得好像一无所有的流浪狗。
她撇了撇嘴,暗骂了一句活该,然后,瞪着一双深邃的眼睛,试探地问,“刚才你说于晴晴,到底是谁?”
是心虚?
所以,才害怕她没死?
害怕她回来公布他的丑闻么?
冷冷地唾弃了他一下,见他不说话,又说,“不好意思,是我多嘴了。”
确实,沈浓觉得这个女人很八卦。
但,他好像在后视镜里面读到她眼神中的期待那般,竟然哑着嗓子,低声说,“她,是我这辈子最心爱,也是唯一爱的女人,知道了么?”
潜在意思是,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与心机了。
因为,我不爱你。
林萧听了身子猛然一颤。
她是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呵,那么为什么还掏空她爸爸的公司,逼着岳父坐牢自杀?
她是他这辈子唯一爱的女人?
那么,为什么亲生骨肉都不要,迫使她去打掉,还开车撞她,谋杀她?
为什么?
为什么?
一连串的问号,好像鬼神那般,在林萧的脑海子挥之不去。
但,她很快冷静了下来,心里讽刺,说得倒是比唱的还好听,要不是自己是当事人,或许都被他这副痴男的形象给骗了。
“那她真幸福。”林萧口不对心地赞了一句,然后默默“呸”了一声,真的觉得好恶心哦,但,她不能表现出来。
双手紧紧紧握着,又问,“她现在……”
“闭嘴!”
林萧还没有说完,他已经红着眼睛打断了她的话。
林萧大概也是被他这副好像豹子一样要咬人的模样给吓到了,乖乖闭上了嘴巴。
本来,她还觉得有点尴尬。
而,此时刚好有一个电话进来了。
她刚想接,对方却按掉了。
过了几秒,又响了起来。
林萧又想接的时候,对方却又按掉了。
大概……是一个恶作剧吧!
真的是么?
……
林萧看着沈浓并没有开车往公司的方向走去。
她心里纠结了一下,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去哪里,犹豫了一下,还是微微抬起了头,嘴角挂着笑意地说,“不是回公司么?”
“不是。”
真简洁。
我也知道啊。
林萧很是不满,但,关于情绪,她早已经学会了隐藏。
也没有表示出什么不悦,依旧微笑地对着他说,“那我们去哪里?”
“你以为我会送你去哪里?开房?”说完,不忘白了她一眼。
那眼神。
分明是在说,你也配。
林萧冷冽的眼神扫了他一眼,索性不问他,爱载到哪里就哪里去。
可,这时候人家才欠揍地自言自语,“送你回家。”
“嗯,你知道我家住在哪里?”他调查过我?林萧一时反应不过来,对了,应该是简历上留下的地址,想到这里她抬头看了一下他走的路线,大概是和她猜想的一致。
可,坑爹的是,她留下的地址是假地址啊!
因为她不想公司的人知道她是林氏千金的身份。
所以,就胡乱填写了一个。
这个地址和林家,可是一个在东,一个在西,至少坐车还要……半个小时。
想想都头痛,索性叫他在这里放自己下来吧,“停车,我就在这里下,我还有一点事情要去做。”
“哦?是不想我知道你家住在哪里吧?”沈浓饶有趣味地看着她,怎么觉得,拽破她的小阴谋,感到异常得兴奋呢?
“哪里有。”林萧红了红脸,但,很快一副很自若的状态,“我只是有点东西要去买,莫非,沈总也要陪我去么?”
“如果能效劳,我不介意。”
“可……我是想去买卫生巾,你也去么?”林萧说完这句话,看着他又囧又白的脸,就忍不住笑。
最终,沈浓还是放她下车了。
倒不是因为被她这一句话打败了。
而是,他接到了一个重要的电话,那就是——多年的好朋友回来了,他得去准备准备。
至于她,爱怎么样就怎样。
还没有和她熟悉到,求着她要载她回去。
哼。
——————————————
林萧下了车之后,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吃了饭。
她可不想在饭桌上对着那一家人。
特别是那个刁难任性,处处为难她的大小姐……还有那一个动不动就抓她小辫子的林老太太。
吃晚饭是六点半左右,走路回到家里,大概也只是花了十五分钟左右。
可,回到家里的时候,天色都已经很晚了。
周围都是灰蒙蒙的一片,就连左右两边的路灯都亮了起来。
她裹了一下外套,吸了一口冷气,蹑手蹑脚地想打开别墅的大门,还没来得及推开……突然,一个富有磁性,并且带着威严的声音,霸道地传了过来,“林萧,你是不是当我已经死的了?”
☆、026.再也不是曾经的苏哥哥
大别墅已经足够空旷了,再加上黑乎乎,林萧心里本来就毛毛的。
可,突然而至的一句话,就好像蓦然打雷一样,吓了林萧一大跳。
她好不容易才稳住了差点已经碎掉的玻璃心,循声看去,是一名大概30岁出头的男子依靠在暗黄的路灯杆子子上。他一副精锐的桃花眼,流出如鹰一般的目光,在这个灰蒙蒙的天色之中,散发出猛兽那样……要撕咬她的光芒。无法挑剔的五官,宛若天使雕刻,俊俏得就连娱乐圈当红的小生,也黯然失色。
但他多了十分阳刚之气,没有小生的奶油味。
只见,他一身迷彩色的军装将一米八几的身材,恰到好处展现他的伟岸与英姿。
是一个军官?
林萧心里嘀咕着,他是谁?怎么好像和我很熟的样子?
不,是和以前林萧很熟的样子?
代替着她的身份,那个神秘人也将林萧所有的过往,说得一清二楚。
乃至细致到她六岁时候被一场大火差点烧死。
乃至,就连她平常是一个极度自卑的人,细致到她自杀了多少次都清清楚楚啊。
她也不是没有在她的房间探究“林萧”过去的东西,相册,乃至日记……可,都没有这一号人吧?
林萧偷偷扫了他一眼,无意瞟到地上有十几个烟头,看样子他是在等她。
并且,已经等了很久。
抬头,怔怔地看着他,与他对视了几秒,但是气场败了下来。
未等她开口询问身份,他已经眯着十分好看眼睛,走到了她的身边,十分熟悉地扬起了她的下巴,一点也不客气地说,“做了亏心思,所以才会被吓到吗?”
林萧甩开他的手。
看到他亲密到极其自然的样子,看来……曾经他们是很熟悉的身份。
她扬了扬头,看着他黝黑的脸,是长期暴晒的原因而成的古铜色。
除了坚硬,英朗,更是男人味道十足。
于是,嘴角挂着笑意,试探地说,“哟,说得怎么好像是一个被抛弃的小怨妇似的?如果被有心眼的人听到,不是以为……我做了一些对不起你的事情么?”
说完,从他的面前自动退了一步。
因为他粗狂的呼吸气息,将她死死包裹。
这个男人,不是好惹的。
他的气场,他的霸道,可比沈浓厉害得多。
“难道不是么?”苏慕白的脸色一沉,真的有想掐死她的冲动。
“那先生倒是说说,我怎么对不起你了?”林萧微笑地回敬了他一个白眼,又“咯咯”笑说,“是……”
还没说完下一句话,他已经微微一扬脸,好看的桃花眼眯成了一线,“好了,林萧,我饿了,你陪我去吃一点东西。”
“是你饿了,又不是我饿了,我为什么陪你去呢?”
林萧顿了顿,惧怕他吃人的目光,又心虚地补充一句,省得这个人不是可以得罪的大咖,“我刚才已经在麦当劳吃过了,所以……饱饱的。”
意思很明显,我不想去了。
你自己去吧。
关键是……一点也不认识他,一点也不熟悉,省得露出破绽啊!
“麦当劳?”说到这里,他话音一顿,“据我所知,你并不喜欢吃这些垃圾快餐,并且因为你患有……心脏病的原因,所以……”
他疑惑地看着她。
确实。
一回来看到她,她身上的自卑感已经全无。
似乎,再也不是三年前那个胆小怕事的小女孩了。
反而,她的身上长满了防人的刺。
和他……也有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陌生感。
他可是她小时候口中的苏哥哥啊!!!!!!!!怎么可以,就连他也当成陌生人?怎么可以?????
想到这里,他的胸膛涌过一股气结的郁闷。
“人都是会改变的,不是么?”林萧看着他慢慢变黑的脸色,心一毛,生怕被她发现什么,急忙又说,“别说是食物的口味会改变,就连婚姻……就连选男人的口味,也会随着年龄的变化,有所变化的。”
说得头头是道。
所以,连苏哥哥都忘记了?
是么????
以前,就因为她小时候胆小怕事,就因为她为人自卑。
所以他从小立志,一定要成为她的男人,一定要保护她一生一世。
于是,他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文学专业,在高三毕业的时候,选择了去当兵。
是的。
一个文绉绉,洁净如雪的男人。
一个面容如女人般精致,名叫苏慕白的男人。
要受了多少苦,才是现在精壮强健的男汉子?
才能以男人的力量保护她?
可,三年前她却提出和他分手?
现在,更是好像对待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他?
到底丫头是怎么了?
他吸了吸气,痛苦地握着拳头,冷冷地看着她,就好像一头受伤了的老虎一样,“所以,你就连我……你也改变了。”
再也不是小时候的那个苏哥哥了。
怎么办?
他到底是谁?
她脑子里又将“林萧”的日记相册细致地回忆了一边,可,真的没有这个人啊?
到底要怎么样,才可以糊弄过去?
突然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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