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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的如烟事儿-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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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阿姨,出了什么事么?”
  年华牵着蓝轩走到他们两人面前,蓝轩好奇地仰着头打量眼前的陌生帅叔叔。
  “阿姨,他是谁呀?”

☆、第四十二章 版权

  年华从过来时就注意到了齐诏,他穿了一套职业的衬衫装,严谨中带着休闲,不难看出是一位精英人士。样貌很文雅,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她总觉得前世见过他。
  齐诏也在观察这位小女孩,前台小姐口中的,很漂亮的小女孩吗?
  确实很漂亮,古典优雅的五官,身上隐隐有一股书香之气。尤其是她的眼睛,明眸善睐,沉稳不惊,倒不像这时候的孩子该有的。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想。
  就在两人互相观察对方中,李茜苦恼道:“年华啊,这位先生要找一个叫吴名世的,你认识吗?”
  “无茗氏?”
  年华的嘴角轻轻抽了一下,看着齐诏,“叔叔您是?”
  “你好,我是齐诏,沉香出版社的主编。”
  齐诏?齐诏!年华终于想出他是谁了。前世的齐诏,是文艺界很出名的一位人物。据说经他提点过的作品,无一不火,被他推荐的新人,无一不是后来在文坛占有一席之地的。
  当他中年时有媒体称他是文艺界的领袖,虽然他没有写过一部作品,但是他在那个圈子的地位是无可超越的。
  那时齐诏只是说:“我哪里算得上什么领袖,我只是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追求进步的心罢了!”
  据说这位文艺老大,还有着惊人的家世,属于上京的官族,具体是上京的哪个官族,想想他的名字也知道是齐家了。
  尽管内心如此波涛汹涌,年华还是面上一派温婉:“齐叔叔您好,难道是我的小说有消息了?”
  “你……”齐诏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人儿,“你、你的小说?”
  妈的!幸亏他没有心脏病,不然非得进医院了。
  “是的。”
  齐诏再问:“你是无茗氏?”
  “是呀。”年华平静点头。
  在一旁的李茜终是听出所以然来,弄了半天无茗氏就在自己家里,还是年华!
  蓝轩只听出了姐姐与这位叔叔认识,很欢快地扯着齐诏的裤腿,“叔叔太帅了!”
  当然齐诏也认为自己很帅,不是他自夸,也没有因为一个小孩扯着他的裤腿不高兴,反而蹲下身捏捏蓝轩的脸颊,又对李茜说,“这是您的儿子吗?真是可爱,要不是年纪小,真想拐回家给我堂侄女当未婚夫!”
  “啊?”李茜有些讪讪,“年华和小轩都是我的亲人。”
  年华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李茜等人又进了屋,年华把原委跟李茜陈述了一下,李茜惊讶,“年华你在写小说?”
  她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个圈子,一脸不可思议。
  年华才几岁,就会写小说了,而且这情况,主编都找上来了,极有可能是被相中了。
  坐在一旁的齐诏也消化过来,重新审视面前的女孩。
  他们这个圈子,什么事儿没听过见过。神童,天才,三岁吟诗的,七岁出书的,但人家出的都是儿童读物,这位无茗氏写的是通俗的小说,甚至很有成为经典的趋势。
  齐诏整了整神色,认真道:“年华,你的《笑傲江湖》我看了,写得非常好,能告诉叔叔你为什么会想起写这样的小说吗?”
  问出来或许不礼貌,他还是想知道。
  年华不恼,如果换做是她,她也会很好奇。她端坐身体说:“叔叔您知道,孩子的想象力都是比较丰富的,或许别人在想的是什么衣服好看,该看什么动画片,该到哪里去玩……我却喜欢待在屋里看书,一个人胡思乱想。”
  “嗯嗯。”蓝轩不住点头,“姐姐最厉害了,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故事!”
  “是呀,齐主编你是不知道,年华的屋子里满满的都是书,堆得老高了。”李茜也说。
  齐诏有些高兴,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年华可以说是他欣赏的那类小孩。他一直想把她的侄女培养成一个才女,但他的侄女天性豪爽,说是侠女还差不多,他很头疼,没想到老天让他遇上了一个!
  “我想知道《笑傲江湖》是否还有后面的章节?”
  “有的。齐叔叔,我已经把一本都写完了。”
  看着齐诏发傻的表情,年华突然觉得后世很出名的一位大师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她的嘴角绽放出自信的笑容,“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喜欢凡事做好一切准备。”
  齐诏意味深长地点头,他没有看错人。
  “你有没有出书的打算?”
  “我想要出书。”不出书钱哪里来?
  考虑到眼下的两种情况,齐诏慎重起来,“我们公司出书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出书,一种是在杂志社上发表再出书,当然,很多人会选择第二种。”
  “第二种的要求应该比较高吧。”年华说。据她所知,沉香出版社有一本畅销杂志《古今》,要够格的小说才有机会得到宣传。
  “聪明!”齐诏赞叹:“不过《笑傲江湖》达的到标准。”
  年华意外,“叔叔您不再考虑考虑?”
  金庸的小说固然好。在这个平行时空也能得到认可,她无疑是激动又觉得不真实。
  “前提是我要先看到后面的所有章节。”
  年华忽略掉他狐狸般的笑容,同意说,“可以。就是不知道沉香出版社是如何分成的?”
  齐诏再一次见识到她的不同寻常,这她也懂?本着要照顾到小朋友的原则,“我们公司出书直接买定版权,不论销售量多少,作者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该有的报酬。”
  年华早料到是这样,问道:“我可不可以按分成来算报酬,就是一本书百分之六的分成归我。”
  兵出险招。要是这书热卖,赚的是年华,不景气,亏的是年华。
  头一回听到这样的条件,齐诏想想,狮子大开口啊,只要稍微深思熟虑的作者宁愿拿到版权金,因为谁也没有自信自己的作品会有多火热,但偏偏他眼前这个此刻一脸天真烂漫,眼神灵动的小女孩就有这样的自信!

☆、第四十三章 褒贬

  “我们公司一本好书出版费一般是八万,年华你就不怕因小失大?”齐诏自然也是有信心《笑傲江湖》会火,但作为商人,他还是以公司的利益为先。
  这时的出版都有点儿像买断。
  “我相信我会舍小取大的。”年华微笑。
  “我愿意给你十万的版权费。”
  “叔叔您看中的书不会只值十万的,我相信您的眼光。”
  年华直视他,浅浅道。
  好家伙,不答应就是在打自己的脸!齐诏无奈,“明天我会让人把合同送过来的。”
  “期待更多的合作。”她打算把以后的武侠小说都放在沉香出版。原因无他,她对齐诏挺满意的。
  “什么?”齐诏诧异,“你还有别的作品?”
  “嗯,我会继续努力的!”
  齐诏的喜悦顿时溢于言表,放长线钓大鱼,今天的决定或许是正确的,年华能给他们公司带来更大的利润。他忽然期盼了起来。
  送走齐诏后,李茜在沙发上震惊不已,“年华我不是在做梦吧,你居然要出书了,阿姨觉着就跟做梦一样!”
  “是真的,阿姨。”
  “你说你脑袋里成天装的是什么,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呢?”
  年华汗。装的还能是小强不成?
  “等书出了我一定要多买几本,给街坊邻居也看看。”李茜高兴地说,完全把年华当成了自家孩子,吾家有女聪且慧……
  蓝轩瞅着,说:“我也要看。”
  年华倒是被逗笑了,阴险地看着他,“正好检查一下小轩最近的功课,又多认识了多少个字,哈哈。”
  蓝轩:坏姐姐。
  年华把剩余的稿子都给了齐诏,双方也签好了合同,当然还是由李茜充当监护人。
  《笑傲江湖》正式连载是在五天后,在这个月的《古今》杂志上。
  第一期前几天的销售量不容乐观,因着之前的低谷期。古今虽然算得上是国内的知名杂志,但这几年也在走下坡路,武侠名家江郎才尽,新人的小说很难有影响力。
  很多人已经不看古今了,只有一些铁杆死守阵地。
  公司之前也给无茗氏的处女作《笑傲江湖》做了宣传,这让书迷们稍稍意外。
  有的想,去看看吧。
  有的想,这几年新人的武侠写的乱七八糟了,肯定不会好到哪里去!
  打着好奇心去买了杂志的人,看到新书的名字叫《笑傲江湖》。杂志封面上,一对男女手执长萧,笑傲天下。推荐语是一首诗,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间一场醉。
  读者们的心里似乎有什么慢慢沸腾了,随后,他们完全沉浸在情节中不能自拔。
  武侠市场沉寂了几年,终于又看到了一篇吸引人的小说了!回过头看作者的笔名,读者们无不诧异,前所未有的笔名。
  若说是无名氏倒也好,偏偏又是茗茶的“茗”。这位无茗氏在他们的心里顿时被神秘的韵味萦绕。
  原来古今的忠实粉丝,他们不属于任何武侠名家的派别,他们只是热衷《古今》上的武侠小说,仅此而已。但在今天,他们心里的天平渐渐向无茗氏这边倒下。
  他们向身边的亲朋好友推荐起了《笑傲江湖》,亲朋好友纷纷去买了,短短一天的销量超过了之前几天,并持续增长。
  原本对笑傲江湖不屑一顾的人,见势头正猛,也好奇买了一本,看了之后,更是后悔自己差点错过这么好的作品。
  《古今》杂志的读者大多是一些青少年,也包括社会人士。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笑傲江湖本身具有大众性,很快就席卷了大街小巷,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到了第二期古今发行,几十万册的杂志完全不够,沉香出版社不得不又增印了十几万!
  然而,并非人人都喜欢,一部再好的作品,也不可能做到获得所有人的认可,凡事都有两面性,更何况是在新旧武侠交替的时期。
  所以当年华接到齐诏的电话时,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
  齐诏说:“年华啊,有两个消息,一好一坏,你准备先听哪一个?”
  她可以选择都不听么?年华随即笑了,“好的吧。”
  “《笑傲江湖》这两期的发行量超过百万。你真厉害,继续努力!”他呵呵道:“年华,你要请叔叔吃饭啊。”
  齐诏笑起来低低的,玩笑般的,带着蛊惑人心的意味……年华却忍不住颤了一下,好在他们岁数相差太大,没有可能,不然年轻女人怎么招架得住?!
  “都是托叔叔的福!”她又笑,“坏的呢?”
  “你去看看t市日报,《笑傲江湖》引起了热议,有些不好听的话你也别在意。”
  齐诏说的是现在t市日报上,对笑傲江湖的评价有好有坏。当然批评方都是那些老古董,守旧派的武侠爱好者。
  年华不用想大概也知道,怎么会难听呢,但凡能上报纸的,骂起人来都是不带一个脏字的,那叫“引经据典”。
  她从来不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想想后世互联网普及,那些名人哪一个没有被骂过,各种无理由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不明真相的谩骂满天飞。
  起码现在的争议是公平的。
  年华释怀:“《笑傲江湖》确实还有很多地方尚要改进。它也不是人民币,做得到人见人爱呀。”
  “哈哈。”齐诏似乎早就想到她的态度,倒是纳罕她的说辞。人民币,真有趣,难得她一个小女孩看得这么通透。
  “我侄女要是能认识你,也不会天天喊无聊了。”他感慨了一声。
  “侄女?”
  “对啊。她叫齐悦悦,有机会一定要介绍你们认识。”
  齐诏的侄女,那样的家世,养出来的肯定是一位名门闺秀吧!年华打着相遇是缘的原则,也不勉强。
  上辈子虽然混迹贵族圈,但燕淮西从来没有正式介绍过自己,她自然很难接触到他真正的那个圈子,接触到的只有一些狐朋狗友。
  燕淮西有几个铁打的好哥们她倒是知道,秦风,赵墨。

☆、第四十四章 上京

  很快到了秋季,黄浩然带年华到上京拍摄的日子。
  李茜很不放心,神神叨叨的,“年华啊,路上小心点,陌生人的话不能信,也不要跟着陌生人走。”
  又嘱咐黄浩然:“你们注意着点,年华第一次出远门,你要看好她。”
  黄浩然连连点头,擦擦汗,讨好说:“一定一定,你放心吧。”不为别的,就为了李茜,也要护着年华。整得跟两母女离别似的,而且黄浩然也很喜欢年华这种乖巧懂事的孩子,总不能把她扔了!
  年华给自己准备了一些衣物,又偷偷带了些空间的水果,李茜也给她准备了小零食。听黄浩然说,这次到上京的费用皆由世纪公司承担,吃的,住的,飞机票……
  蓝轩知道姐姐要去上京,平常很硬气的小男孩竟是哭了起来。
  年华只能和声哄着:“姐姐很快就回来了,等下回姐姐带你一起去,我们不和逗比黄叔叔一块!”
  这次去上京是迫于无奈,估计只要两三天,她本着早去早回不多逗留的原则,等下次版权费到手,要是蓝轩还想去,就可以让李阿姨带他们去。
  “真的吗?”蓝轩墨绿色的眸子闪着泪花。
  “真的。”年华保证,“小轩喜欢什么?姐姐给你带回来。”
  “嗯……”蓝轩认真想了想,“我喜欢手枪。电视上的那种,按一下讨厌的人就倒下了!”
  年华愣是没被吓到:“不行,手枪很危险。”感情不是玩具手枪还是真枪!她以为蓝轩会要多啦a梦呢!
  “可是我喜欢,很好玩。”
  “买手枪会被警察叔叔抓走的,到时候你就再也见不到姐姐了。”
  “那、那、我就不要了。”
  “姐姐给你带上京烤鸭回来。”
  蓝轩终于觉得有些安慰,突然想到什么,嘟着嘴问:“姐姐,什么是逗比,为什么黄叔叔是逗比?”
  “逗比就是可爱。对!你不觉得黄叔叔很可爱吗?”
  蓝轩气得咬牙,“他才不可爱,老是抢李阿姨。”
  “……黄叔叔那是喜欢李阿姨呢,难道小轩不希望多一个人喜欢李阿姨吗?
  “哦。”蓝轩似懂非懂点点头。
  晚上年华迷迷糊糊醒来,顿时一凉,身上的被子被蓝轩踢开了,腰间被一双小手横固着。
  “唉。”她无奈叹了口气。蓝轩爱踢被子,每每夜半还是她这个贴心姐姐帮他盖上的。开了灯,她轻轻地伸手把被子拉上来。
  当被子拉到快到脖子时,年华揉了揉眼睛,赫然看到蓝轩的胳膊上刻着一个刺青!
  蓝轩有个习惯,平常洗澡不是自己一个人就是找李阿姨帮忙,从不让年华帮他。今天他的睡衣是一件无袖背心,年华以前没注意到,然而此时……
  刺青看起来已经存在很久的时间了,深入到了皮肉,难为他还是一个五岁的孩子,父母狠得下心来么?
  “k。”她轻轻念着他手上刻着的字符,眼神慢慢幽深起来。
  小时候看电视,总说数字的刺青不是什么暗号就是组织,她命悬一线时,那两个男人的手上也有刺青,只不过他们的是“l”。
  年华的秀眉越蹙越紧,手上的力道也越来越大。
  蓝轩可能是被她手上的力道弄醒了,迷迷糊糊起来说:“姐姐,怎么了?”
  年华一惊,立马放开他的手。
  “姐姐……”蓝轩小心翼翼推了推她,从来没有见过姐姐这副样子。
  灯光映照着蓝轩萌萌的脸。
  “对不起。”年华忽然回过神来,泪流不止。她紧紧把他抱在怀里,“小轩,对不起。是姐姐想太多了,明明就是不一样的字母,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一定不会!”
  她亲手捡回来的弟弟,那么可爱,不可能会和那些人扯上关系的!
  …………
  飞机票上的时间是早上九点多,因此早上黄浩然来接年华到机场,两人又听了一顿李茜的碎碎念,李茜给了他们两个盒饭,让他们在路上吃。
  “本来想给你们多做点的,但是放久了也不好,你们下午饿了就当午饭吧。”
  黄浩然受宠若惊。
  在飞机站等待候车,黄浩然给年华倒了一杯水,年华喝了一小口,闭着眼靠在背椅上。
  再次醒来不知道过了多久,大厅上传来开往上京的飞机即将起飞的消息,她浑浑噩噩地跟在黄浩然的身后。
  上京,她又来了。
  前世的记忆如潮水般袭来,她蓦地想起以前在家等燕淮西的时光,岁岁年年,不知疲倦……她深情时,他薄情。他有情时,对象却不是她。
  中午的正餐在飞机上吃,李茜做的盒饭是米饭,加了几道小菜,茄子炒肉丝,凉拌木耳,小青菜还有煎鸡蛋。
  黄浩然吃得津津有味,不忘说:“别说,味道真好!”
  年华扒了一口饭,抬头笑眯眯地说:“是呀,要是能天天吃到就更好了,你说是不是,黄叔叔。”
  黄浩然差点被呛到了,干咳了两声,想起自己在李茜家蹭过几顿饭,那种温馨的感觉,突然有一种被人窥见心事的尴尬。
  “那个、年华,有没有人跟你说过太聪明了也不好。”
  年华自顾自吃饭,“我只知道书上说过,什么感情都能让人看透就不好了。”
  黄浩然:“……”我表现得很明显?还有,你哪里看那么多书?
  看着眼前优雅吃饭的年华,他默默为将来喜欢上她的小子哀悼起来……
  在飞机上黄浩然又跟她介绍了这次代言的服装,还给她看了一份文件,年华大致了解了。
  说起来这次飞机上的人有些倒霉,飞机沿途经过那么多城市,都是艳阳高照,天气晴朗,偏偏刚过j市,下一市就是上京了,天空灰蒙蒙的,明显要下雨了。
  “奇怪了,看了天气预报明明说最近是晴天。”黄浩然在一旁纳闷。
  天有不测风云,年华腹诽。右眼皮猛然跳了两下,不会要发生什么事儿吧?
  果然过了一会儿,天气突变,飞机内响起广播声,“很抱歉各位旅客,由于天气原因,飞机将在j市降落,为您造成不便还望谅解。”
  “什么?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会议啊!”
  “那不是还要转机,多麻烦!”
  “……”
  “……”
  几秒内机舱就炸开了锅。
  年华恍若未闻,机舱外雾气弥漫,连天空都不甚真切。
  一来到上京,准没好事!她得出结论。
  不论群众反应多激烈,飞机如期降落在j市机场上。哀怨不绝。明亮的机场大厅,找了一处地方坐下来,黄浩然一通电话猛打,大约都是请人帮忙转机的事。
  “下午可以转机。”
  “还好不是明天。”年华淡淡说。若是明天,今晚还要找地方住,这才叫麻烦。
  “年华你就不能给点表情?”
  “什么表情?”
  黄浩然说:“愤怒,失望或是沮丧。”
  年华配合性有声有色地叹了口气。
  黄浩然承认他的定力还不如一个小女孩,不过一会儿他就坐不住了,“年华,好不容易来了一趟j市,叔叔带你到外边玩会儿吧。”
  年华回以一个看傻子的眼神,“黄叔叔,外面在下雨。”
  “我们可以买把伞。”
  理解黄浩然多动的性子,年华道:“叔叔想去就去吧,不用担心我。”
  “这怎么行!你一个人在这我不放心!”李茜知道,非杀了他不可!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再说了没人骗得到我的。别忘了带晚饭回来就行。”

☆、第四十五章 今生

  尽管外面天色昏暗得厉害,里头依旧宽阔明亮。
  年华比较怕冷,初秋时大多人身上只套着一件短袖,再不然最多也是一件长袖薄衫,她却穿了一件外套,阿婆给她缝制的红色小棉袄,这收获了不少候车厅里行人的一瞥。
  她还搭了一件黑色的长裤,色彩效果浓厚,往往色彩差异过于浓厚的衣服,不是太潮流,就是太老土。
  无疑在这个年代,这样的穿着是老土的,奇形怪状的!
  这样想的自然就有坐在离年华不远处的一个华服男孩,他几步跑到她身旁坐下来,像是看到了什么新奇玩意似的,手自然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扬眉道:“喂,土包子。”
  年华本来没有反应,却是被男孩清亮的嗓音打动了,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目光炯炯地瞅着她,明显土包子说的是她。
  她怔了下……
  他!怎么会是他!!
  如此熟悉的轮廓,化成灰了她也认得!
  童年时期的燕淮西,剑眉,唇红齿白,五官俊逸。还是那双璀璨的桃花眼,小小年纪就很夺小女孩们的眼球。
  年华的眼里迅速盈满了仇恨与痛苦,冷冷撇过脸,不理他。
  哼,没眼光,你才土包子呢!她在心里喊。
  燕淮西大概第一次被女孩冷遇。土包子不仅不丑,美丽得让他觉得有些熟悉,但是为什么她的眼里燃烧着熊熊烈火,他不明白,又问:“土包子,你怎么不讲话?”
  年华嗤笑:“我为什么要和你讲话?”
  “那你为什么、不和我讲话?”
  你叫我讲我就讲啊!“因为我不喜欢你可以了吗?”她转过头,一字一句,说得十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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