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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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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向阳:“我奶和我妈可舍不得,他们想让我在旁边大队下乡,一年后回来。其实我觉得当大夫也不错哈。”
  他盯着林菀的背影,看着她上马然后和陆正霆骑马离去,忍不住就追出去。
  转弯的时候,陆正霆余光瞥见医院门口少年引颈远眺的身影,下意识地抱紧了怀里的林菀。
  林菀感觉到他收紧的怀抱,只以为他为了安全,并不多想。
  因为带了怕磕碰的东西,所以他们回去的速度慢一些,两人就跟骑马散步一样悠闲。
  脚程慢,到家的时候已经傍晚下班时分。
  金大夫听见马铃铛的声音,激动地直接从医务室迎出来,“你们可回来了。”
  林菀先抬腿侧身跳下马,然后帮陆正霆把拐杖拿下来,对金大夫笑道:“金大夫,你这是怎么啦?”
  金大夫惭愧道:“饿的。”
  林菀笑起来,“我们不在家,你们不吃饭?”
  金大夫无奈地摊手,“你大嫂说你们不在家,她不能去我屋,厨房都不行。”
  于是这两天陆大嫂去大娘家搭伙儿,说等林菀和陆正霆回来再过来做饭,这可苦了金大夫。
  看林菀笑得很幸灾乐祸,金大夫一本正经道:“林大夫,你要好好跟大嫂说一下,做人不要那么封建。这里每天进进出出那么多人,而且我都在医务室,怕什么呢?”
  做好饭端到医务室给他吃也行啊,总不用直接躲了吧。
  正好陆大嫂过来,“弟妹,你们回来啦,东西都买到啦?”
  林菀点点头:“买到了。”她把布袋拿下来,让金大夫帮忙拿到医务室去,她和陆大嫂去做饭。
  林菀就跟陆大嫂讲一下,以后自己不在家,她也在这里搭伙做饭,可以做好了各人吃各人的,没必要做得那么严苛。
  陆大嫂有些担心,“我怕人家说三道四。”
  她男人不在家,她在这里帮忙,进来出去不少男人呢,平日里她也听到一些人说闲话。尤其村里那些碎嘴老婆汉子们,不管是出于红眼病还是嘴贱,反正说得不大好听。
  林菀:“那我当大夫,要和金大夫一起工作,还要给男人看病,他们说得更难听吧。”
  陆大嫂忙摇头:“没的,弟妹有本事,他们不敢说你的。”
  林菀:“大嫂留心着,看看谁说告诉我。下一次要是听见他们说,你不要客气,直接去扇几巴掌,一切有我顶着。”
  林大夫就不怕正面杠的。
  陆大嫂被林菀的气势感染,笑起来,“行。”
  大队又分了一些鲜玉米,他们就煮玉米蒸二合面窝窝头,再炖着大酱茄子、大葱鸡蛋。林菀买了白糖,她凉拌了一盆西红柿,分出两大海碗来送给大娘和陆正衡家。
  吃过饭陆正霆去大队销账,林菀则去医务室配药。她要配一些止咳药液,装在试管里,用塞子塞住,每次有人来可以开给他们。这样医务室就可以常备着,只要对症当场就可以喝,还可以拿回去几瓶,一两天喝完再把试管送回来即可。
  这里就用到了药液提纯,减少水分保留药性。
  “小39啊,你什么时候长大变成大39。”
  “宿主,小9正在修仙中。请暂时不要cue小仙。”
  林菀:“…………”你能不能做个正常的系统啊。既然人家说了系统恢复中,请勿扰,她就不能没眼色了。
  999:“宿主请放心,等制药实验室开启,到时候就可以进行系统提纯,只要我们不抛弃不放弃,一定可以的!”
  林菀:……你说说你这两天又学了什么?做个正常系统吧。
  “弟妹,你在忙吗?”外面传来陆二嫂的声音。
  秋收时候,晚饭后社员们也要到大队的场院里干活儿。陆二嫂让挂儿看弟弟妹妹,她就过来干活儿,顺便找林菀说说话。
  林菀把器皿收好,出去招呼二嫂。
  陆二嫂拉着她的胳膊,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弟妹,你知道吧,老太太又弄幺蛾子呢。”
  林菀挑眉,“还没消停呢?”
  陆二嫂笑得格外开心,“这不是秋收忙嘛,母女俩累得脱层皮,老太太就想招让人给干活。”
  林菀:“他们想让大姑姐和二姑姐回来帮忙?”不太可能,人家家里有活儿,不可能这时候来娘家帮忙。
  陆二嫂:“不是呢,老太太要给老四相亲娶媳妇呢。”
  林菀:“娶媳妇?”哎呀,老婆子倒是挺有心眼,自己不想干家务就给儿子娶媳妇,让人家来伺候她们这俩懒货?
  臭不要脸的!
  陆二嫂捂着嘴笑,“是呢,老太太可牛逼呢,说要找个模样俊的,好生养的,勤快手巧,贤惠善良,温柔能干的,最好还识字可以和老四交流的,反正就是不能像咱们这样的。”
  她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林菀也笑起来,“这要求可不低,不见得好找。”
  按照原剧情,陆正琦的媳妇儿可是江映月这个城里知青,模样清秀,有文化,勤快手巧,温柔能干都挺符合的,但是人家江映月是女主,谁见过有女主会忍气吞声给婆婆和小姑子当丫头的?更何况还是城里来的有文化的女知青。
  陆二嫂压低了声音,“我瞅着她肯定得让咱们给凑彩礼呢。”
  林菀:“到时候再说,八字没一撇呢。”
  陆二嫂就不说这事儿了,她对林菀道:“弟妹,有个事儿想和你商量一下。”
  “二嫂你只管说。”
  陆二嫂有点不好意思,却还是开了口,“是这样的,你看我们家在四叔家搭伙儿,其实有些不方便。另外大嫂在这里,你和三弟出门的话,大嫂就不自在肯定不能和金大夫单独吃饭。婶子不是送你一口新锅,我寻思要不你把新锅换在金大夫家锅灶上,把他那个借给我们使使。这样就让大嫂带着孩子和我们搭伙儿。等年底分了钱,我们凑张工业券就去买口新锅,再把金大夫的还给他。你说行不?”
  林菀笑道:“有什么不行的?拆金大夫的锅怪麻烦,我那口新锅还没支呢,你们直接拿去用吧,等买了新的再给我一样。”
  反正都是公社供销社买来的,大小一样质量就一样。
  陆二嫂欢喜道:“弟妹你真敞亮,那我就扛回去了。等小光和明良回来让他们跟着姐姐去割草,跟着我们吃饭睡觉也行,省得你和三弟上班没时间管。”
  小小的孩子吃不了多少饭,而且她也知道林菀和陆正霆两口子都大方,平时有好吃的都给他们送,所以带着小光吃饭一点亏不了。
  林菀:“我正打算明天去娘家呢,回来就把明良和小光带回来。”一眨眼也在姥娘家住了一些日子呢。
  她怕金大夫觉得委屈,就跟陆二嫂说,自己和陆正霆不在家的时候,就让陆二哥给金大夫送饭,免得金大夫自己做饭不好吃不爱做,又不愿意去别人家搭伙儿。
  陆二嫂自然乐意,“那你告诉金大夫。”
  说完正事儿陆二嫂就把锅给扛走,林菀则去跟金大夫说。
  金大夫听说陆二哥给他送饭,他点点头,“行,那就麻烦他了。”
  反正别让他自己做饭,别让他去别人家吃饭就行。
  第二日吃过早饭,林菀就和陆正霆去了林家沟。她在那里坐诊几天,然后下午带着小哥俩回来。
  这阵子小哥俩在林家沟做客玩野了。因为是客人,尤其小明光长得漂亮性子乖顺安静,陆明良虎头虎脑聪明伶俐,大家都喜欢他们,所以孩子们对他们都很纵容。
  有人宠着纵着,作为小孩子无意识地就会张扬一些。
  反正俩孩子看起来比从前开朗很多,小明光爱笑了,陆明良则眉飞色舞的。
  陆明良见到陆大嫂,就问她,“娘,老妖婆她们这些天欺负你了没?”
  陆大嫂看他跟个大孩子似的,不禁笑道:“怎么的,她欺负我你还能帮衬娘呢?”
  陆明良昂首挺胸的,“当然,她敢欺负你,我让我兄弟们给他好看!”
  小明光拔出自己的小木剑,表情严肃地做了个突刺的动作。
  陆大嫂:“……”
  她牵着小明光的手,“我和你们说,不许去老太太跟前惹她,免得挨打,记住没?”
  小明光眼睛亮亮的,举了举手里的剑。
  陆明良:“小光说得对,我们八路军不待怕的,敌人越凶,我们越要厉害!”
  陆大嫂下意识地就要让他不要胡说八道,恰好林菀进来,她笑道:“小伙子们有骨气,好样的!”
  陆大嫂就跟林菀说帮她做饭。
  林菀:“大嫂,你现在和二嫂搭伙,你回去帮就行,我这里没事的。”
  陆大嫂却有些不好意思,觉得不和林菀搭伙不能帮她做饭,有些过意不去,“你二嫂做饭呢,我帮你……”
  “真不用。二哥二嫂他们忙着掰玉米呢,大嫂你早点回去做饭就行。”
  陆大嫂看林菀的确不在意,她就领着陆明良和小明光,“弟妹,我把小光带走了,让他和哥哥姐姐一起困。”
  乡下人都觉得一个娃娃是带,俩也不多什么,更何况已经有五六个的,多一个更不算什么。
  小明光虽然依恋爹娘,不过他也懂事,听姥娘说爹娘工作忙带不过来,所以让他和小哥哥一起,他就很听话地跟着小哥哥。
  反正白天可以过来找爹娘的。
  林菀笑起来,“行,正好我明天出趟门。小光,那你以后领着明良哥哥来咱家吃饭睡觉,好吗?”
  小明光便过来抱住林菀的腿,蹭了蹭,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林菀摸摸他的头,“跟大娘去吧。”
  等他们走了,林菀就去做饭,她和面,陆正霆在门口帮她洗菜、摘扁豆。
  林菀盘算着时间差不多,明天她自己去一趟县里把手工组做的腿套拿回来。
  她扭头看过去,陆正霆立刻抬眼,“什么?”
  林菀指了指自己,然后抬手用中指食指做了个走路的动作,又指了指腿,“明天我去县里。”
  陆正霆理解了,“你自己?”
  林菀笑了笑,点头,“反正就去拿回来,我自己就行。”
  陆正霆:“不需要当场调试吗?”
  林菀摇头,“不用,肯定合适的。”系统量身定做,会不合适?没有的事儿。至于手工做的那个,合适不合适无所谓,不合适还能让他们花时间改?不必的,浪费时间,有那么个东西就行啦。
  所以,不需要陆正霆去,她自己去拿就行。这样她早点走,拿到就回来,一天也差不多。
  陆正霆却担心她一个人早出晚归很累,如果住招待所一个人也不安全,不过既然林菀说不让他去,那就有她的道理。
  毕竟,他不那么方便,去了也不能帮她什么,说到底无非是能看着他安他自己的心罢了。
  “好,要是有事,你去找沈飞。他不在也没关系,就找荆光杰。”
  林菀点点头,继续和面。
  陆正霆洗好菜,把水倒掉,然后把菜端进来。
  林菀忙接过去,这时候蔬菜很多,扁豆茄子长得不错,虽然没有肉,但是有点油炖炖就挺好吃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林菀看陆正霆坐在那里很安静,以为他担心腿的事儿,就拍拍他,“放心吧,肯定可以的。”
  陆正霆握住了她的手。
  林菀脸颊发热,笑了笑,去铺被子,“睡觉吧。”
  虽然看电影的时候牵过手,骑马的时候也抱过,晚上睡觉还躺他怀里,可那都是有什么事情借机亲近,像这样什么都不做却这般亲密地牵手其实很少。
  秋天夜凉,现在都要盖棉被,两人一人一个被筒的。
  可林菀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又睡到了陆正霆的被窝里!
  她难道就这么主动吗?自己被窝睡得好好的不知不觉就爬到他被窝里?
  这时候天还黑着,她悄悄爬出来,打算洗漱一下装壶热水带着咸菜和窝窝头就出发。
  她小心翼翼尽量不惊醒陆正霆,她都佩服自己了,轻手轻脚从来没弄醒过他的。
  她穿衣下地,点了油灯。
  灯光一亮,陆正霆就睁开眼睛,一副刚醒的样子,声音哑着,“这么早么?”
  他也起来穿衣服。
  林菀赶紧打了个手势,“你继续睡,我自己可以的。”
  陆正霆还是起身下地,坐上轮椅送她出门。
  “实在回不来不需要太赶,住一宿也可以的。你付双份的钱,把俩床位都占下,不需要和别人一个屋。”
  林菀笑起来,心里却高兴他为自己想得周到,伸手摸了一下他的脸,“行啦,外面凉你回去吧,我走了。”
  此时天还没完全亮,不过只要过了四点,天就亮得很快,所以林菀一点都不担心。
  而且老马识途,她也不需要多管,温柔自己就能不紧不慢地驮着她走。
  要不是还没练出来,她都能在马背上睡一觉呢。
  到了县城,林菀先去手工组找赵组长,拿条子领做好的腿套。
  王维轩和吴稼两人看她自己来,竟然没带着陆正霆,有些为难。
  “林大夫,还是要病人试试才好,不合适的可以改改。”
  林菀:“麻烦两位师傅了,没事,肯定合适的。”她迫不及待地就收了东西告辞。
  等她走了,吴稼道:“林大夫也怪,又不让患者来,还不如直接让人捎过去,多余跑一趟呢。”
  林菀当然不想让人捎,她必须亲自来拿才放心呢。
  拿到东西她也不在城里停留,直接就要骑马回村,谁知路过供销社的时候居然碰到陆正琦。
  他和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子一起,那女人眼睛红肿,表情哀婉。
  林菀想假装没看到径直骑马过去,可惜骑马路过还是太引人注意,她一出现在陆正琦的视线范围里就被他看到。
  “林菀?”陆正琦一脸惊讶戒备,“你、你来这里干什么?”
  他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她知道自己和江映月见面偷偷跟着他来的。
  江映月一见林菀,原本哀婉的表情立刻振奋起来,目光犀利地盯着林菀。


第54章 
  当初林菀知道江映月的存在以后; 让周自强带着她悄悄去过一次市里; 找江映月让她离开陆正琦; 因此引发了陆正琦和江映月的矛盾,也让陆正琦开始讨厌林菀。
  按照原剧情林菀夏天的时候又给江映月寄去一封信,说自己和陆正琦在乡下生了一个儿子; 让江映月不要再纠缠陆正琦,导致他俩彻底决裂; 陆正琦回乡找她算账; 江映月要和高晋在一起。不过后来江映月不甘心,忘不掉陆正琦; 又下乡来找他,两人最终还是在一起。
  现在么; 林菀穿来以后再没破坏两人的感情; 跟陆正琦也划清界限; 也没给江映月写过信; 可陆正琦却被他娘和妹妹绊住没有回去找江映月; 现在江映月忍不住主动找过来。
  也许; 不管有没有她这个恶毒女配; 人家男女主的剧情还是照旧进展的。
  林菀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瞅了他们一眼,淡淡道:“我来办点事,不用和你报备吧?”
  陆正琦:“什么事儿?还真是巧。”
  林菀挑眉:“我还有事; 先走一步了。”她轻磕马腹; 策马离开,要先去一趟县医院。
  陆正琦盯着她的背影; 表情有些疑惑,她跟着自己来的居然不纠缠自己,难道……真的是碰巧?
  江映月咬了咬唇,轻哼道:“我好不容易悄悄来找你一次,她就碰巧出现,还真是巧呢。正琦,她现在可是你嫂子。”
  也不怪她对林菀有敌意,毕竟之前林菀没少在她和陆正琦之间搞事儿,所以一见到林菀她立刻怀疑是有什么事儿。
  陆正琦握了握拳头收回视线,冷冷道:“我们分家了,我和她并不熟,我只是怕她伤害我三哥。”
  江映月:“算了,我们不要说她,正琦你以后有什么打算,真的要一辈子就留在家里吗?”
  陆正琦脸上露出无奈又不甘的神色,却坚定道:“就算留在家里,我也能做出一番事业来的。我不会向命运屈服,我生命的重量不是别人决定的!”
  江映月眼中有光,她看着陆正琦,激动之下抓住了他的手,“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不管环境怎么恶劣,不管外力如何压迫,哪怕风刀霜剑,哪怕艰难险阻,都不能击溃我们的理想和意志。”
  陆正琦缓缓抽回自己的手,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在人来人往的供销社门前,让人看见说闲话。
  江映月也意识到自己太激动,她对陆正琦道:“我支持你。”
  他们原本想一起留在城里,不过他们都是普通家庭,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也只能作罢。
  陆正琦扭头看她,依依不舍,却欲言又止,他虽然因为高晋有些不爽,可他也知道自己没能力帮助她什么。如果她和高晋在一起,她就能靠他家的关系留城,如果和自己在一起,他能给她什么?
  他点点头,“谢谢。”
  他看看不远处的国营饭店,虽然自己没多少钱,却还是咬咬牙,“饿了吧,走,先去吃饭。”
  江映月摇头,“我不饿,正琦,你……”
  这一次见面,她感觉陆正琦变了很多,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能让他这么短的时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从前的陆正琦表面温润,可其实张扬自信,甚至骨子里带着一点桀骜,天不怕地不怕,有着少年人独有的朝气和魅力。可是自从他结婚逃婚又回来,再次见面,他眼中有了沧桑,面上有了风霜,那种面对现实的无奈从他身上不受控制地流露出来,让她很是心疼。
  陆正琦笑了笑,“走吧,你大老远总不能让你饿肚子。”
  江映月:“我们去县革委会食堂吃,你不是在公社当干事了嘛,应该能去吧?”
  陆正琦欢喜她还是那么善解人意,“你要是不介意,那我们就去吃食堂,委屈你了。”
  江映月浅浅一笑,“委屈什么?我得做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那才能决定是不是一辈子的……委屈呢。”
  陆正琦心下一动,情不自禁地盯着她看,“你……”
  江映月移开视线,她还没有做好决定,她欣赏他、喜欢他,和他有说不完的话,有很多共同话题,可是……就如妈妈说的,人生路好长,那是一辈子的事儿,需要慎重。
  她不顾一切地来找他,他能不能也回报他相等的感情?
  两人往革委会的方向去,江映月问道:“正琦,你回乡了,我……怕是也要下乡,你……可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陆正琦犹豫了一下,感觉有些难过,却还是道:“如果是从前,我必然劝你勇敢一些,不要太势力,不要考虑太多的得失,更不要为了权势金钱折腰。现在……”
  没吃过苦,不知道苦到底有多难下咽。
  没有当过家,不知道过日子有多不容易。
  从前他只需要坐享其成,不为生活难,现在他要撑起一个门户来才感觉到普通人的日子有多难,多不容易。家里吃没的吃,穿没的穿,想干点什么都没钱,真真的是寸步难行。
  以前他觉得自己可以凭着知识文化,一飞冲天,可以追寻自己的理想和爱情,可以……
  现在,自己有爹娘、妹妹,都是压在他肩上的担子,他已经不能那么洒脱地抛下一切去任性。
  也许命运就这样,错过一步,就步步错过,他只能回到这片曾经鄙夷的土地上,扎根,然后奋斗,在这片土地上再发芽开花,开创一片新天地。
  “现在如何?”江映月停下来,仰头看着他,他依然那么英俊高大,依然是她喜欢的人。
  陆正琦似是下定决心一样,“你如果有路子还是走一下吧。下乡……不是那么容易的。”
  从前他一直在学校里,顶多秋假回家帮忙干活儿,那时候不觉得如何。现在回到家里在公社上班,秋收的时候要跟着书记们下乡督促秋收交公粮,他们这些年轻的干事都要下地干活儿。
  日头火辣辣地烤着,比人高的庄稼地里跟焖罐一样,又累又苦,真的不是细皮嫩肉的学生干得了的。
  经历过生活的苦楚,他才能真心给她建议,她应该受不了这种苦。
  江映月看着他,“正琦,你、真的变了。”
  从前的他一往无前,不懂为别人考虑,现在居然会为她考虑,也许……是他变心了?
  她眼中浮现疑惑。
  陆正琦刚要说话,就听见林菀的声音,她似乎又在训人,语气毫不客气。
  林菀也奇怪了,今儿是什么日子,怎么就那么凑巧,先碰见陆正琦又碰上胡向阳。
  当然,对于胡向阳来说可不是什么巧合,自从上一次认识了林菀他就天天惦记着。正是慕少艾的年纪,见到能点燃自己全部想象空间的女孩子,自然不会放过。所以,他每天都处于激动和兴奋中,也不和狐朋狗友闲逛,而是去打听林菀的事儿。
  他打听到林菀那天带着陆正霆去手工组订做了腿套,就等着她来拿呢。
  他盘算时间,她应该是晌午后到,谁知道林菀一早出发不等晌午就拿着走了。
  幸亏他骑自行车出来溜达,居然就在路上遇到她,这更坚定了他和林菀有缘的想法。
  胡向阳:“林大夫,咱俩真的很有缘,你不能不承认。”
  林菀蹙眉看着他抵住马首的手,冷冷道:“你再不让开我可真抽你。”
  胡向阳:“我只是想和你做朋友,你干什么一副阶级敌人的样子?之前的事儿我已经道过谦啊。”
  “你道歉我就要接受吗?我就是不想和你做朋友。”林菀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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