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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青-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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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致宁看清她面上疑惑,不忘友善提醒:“当然啦,我们宋家的家务事,那时候你还没嫁进纪家,也不可能知道——可我都把你们老板吊了好几天,就是为了逼得他松口,宁愿得罪江瑜侃,也得给我把江承开了。结果你现在找上门来,我真是又意外,又难做人啊,你说是不是,老同学?”
虽说一口一个老同学叫得欢,可他既不点头说好,也不直接摇头说不,只是定定看她,等着她的反应。
说到底,十几年来,其实这位宋家三少直至今日,似乎也并没有真正学会世家子弟那副云淡风轻、高然卓远的气派,但他用另一种看似放浪形骸,实则圆滑内秀的处事方法,聪明地保全了自己身为宋家人的矜傲,也有不容退让的资本。
如果要再进一步的要求,那就该给出让他认为足够有价值的原因。
卓青眉头紧蹙。
几乎是瞬间,她便明白过来,宋致宁不是在逼她对公司的事表态,而是在考验他们之间的人情。
除了老同学之外的另一层身份。
虽说她已经不是纪四太太,却还是他妻子的家姐。
甚至,只需要一句【反正你是为了跟程忱结婚,代替她向我表达感谢,那你帮我这次,就当是代替程忱表达到位了。】
或是一句,对他们婚礼真心诚意的祝福,一切就能够迎刃而解。
可一旦用了这份恩惠来做筹码,就意味着,她也安于消受这份人情,从此都不可能再“站错队”。
但是。
卓青忽然想起,昨晚给小谢庆祝生日时,自己面对那两个蛋糕,其实已经选择了,究竟要向哪一方伸出手。
她很明白,对于这场婚礼,这份姻缘,自己作为白倩瑶的挚友,永远无法报以最真诚的祝贺。
于是,只能沉默良久。
宋致宁忽然话音一转,重新绕回了轻松的话题:“你很久没回上海了,卓青。”
“工作需要,没什么大事,就不到处跑了。”
“所以这次来是为了……大事?”
“嗯,工作的事当然是大事。”
“对啊,可惜我刚才都说了,”他抿了口茶,笑:“关于橙花居这个项目,我可是为了桑桑,别有用心筹划了很久,也为了给我自己出一口气,不然的话,你的人情我怎么可能不卖呢,这次,还是希望你能够谅解我一下了。”
他已经给了她台阶下,也明白了她如今还在摇摆不定的立场。
至于这个人情换不换,也是昭然若揭的事。
卓青明白,她是高估了自己而今的话语权,倒也没有生气。
毕竟如今的她,已经早不再是那个圈子里背靠祖荫,数一数二的人物。思及此,反倒轻松下来,淡淡调侃:“倒没想到,宋少也变得越来越幼稚了。”
宋致宁扶额,“啊,大概是恋爱使人幼稚吧,花点钱就能买到她开心,现在消息走漏,就算了,还是恢复商人本性咯。”
说话间,却又忽然撑颊笑问:“不说这些了,我还听说,小胖子前两天回国了?怎么样,她过得好吗。”
“……”
卓青愣了愣。
她在来的路上,其实也想过很多种润物细无声般,提起一下这件事的办法,想过许许多多种,却没有想到,这个话题会是由宋致宁提出来。
而且,还是用这样一种轻快自在且随意的语气,问她白倩瑶过得好吗。
就在她怔愣的那几分钟,宋致宁却像是早也都料到这反应,面上并无诧异,反倒抢先一步,淡淡说:“她还是小孩子脾气,不太能好好照顾自己,麻烦你的地方多了,其实也算是我欠你的一份人情,刚才忘记说了。”
哪有什么忘记。
卓青等着他的下文。
半晌,宋少从睡衣口袋里掏出颗水果糖,放嘴里嚼吧嚼吧两下。
“行吧,橙花居那边,虽然我不会彻底放过江承,当做消息泄露那档子事没有发生过,但是,压价的事,暂时可以缓缓,做做样子就算了,”他顿了顿,桃花眼轻敛,“作为交换,代我向白倩瑶问好吧,卓青。”
“……”
“我和她之间,从来没有开始过,那时候,我觉得是我对她最好的保护。但是卓青,后来我遇见了桑桑,我才明白,有些事,没有出现在合适的时间,最好就让它过去,过不去的都成了遗憾,何必呢。”
哪怕他们已经相识十五年。
可白倩瑶终究还是没能遇见他,在漂泊船只寻找停靠海港、在游子归家,寻找一盏烛火的时刻。
谁让这世间,除去为了找借口和理由,其实从来就没有什么先来后到,只有缘起缘灭,邂逅离别呢。
卓青没再继续往下问,一切的答案,她这次的来意,所需要的结果,宋致宁早都算到,也都一一回答了。
她甚至没有留下吃饭,只是匆匆便找了个会故友的借口,便借机离开。
宋致宁送她到玄关处。
卓青最后看他一眼,话音平静却刺骨。
“桑桑也好,瑶瑶也好,她们每一个人,都是我生命里特别重要的人,但她们选择什么样的爱人,我没法目睹全过程,没法切身体会,我只是个局外人。但至少谢谢你,你刚才告诉我,桑桑从来不是你和瑶瑶之间的阻碍,不是第三者,我放心了,瑶瑶真的不是因为想要安慰我所以才骗我。所以,还是要预祝你,新婚愉快,好好对桑桑,她真的是个很好、很乖的女孩子。”
宋致宁笑了笑。
那笑容甚至浅到未及眼底,便冷冷掠开。
——“还有,那个牌子的水果糖,瑶瑶从三年前开始,就再也不吃了。”
话毕,她没有再看宋致宁的表情。
“她说,每次吃那个糖,就会想起高中的时候被崩掉的那颗牙,念旧的习惯不好,早改了,还能少颗虫牙。”
只穿上外套,拉过行李箱,转身离去。
=
青春是从何处开始离少年人而去的呢?
大概是,当你见证一次次凯歌高进的梦想破碎,一场场眷侣变怨侣的婚姻破灭。
又或是不得不残酷地,无可逃避地认识到,这世上一厢情愿的喜欢、得不到回报的付出、自以为是的欺骗,才是成长的真谛——甚至还不得不笑着收拾好一地狼藉,因为明天,工作还会继续,人生还如滚轮般前进。
可即便如此。
卓青想,即便如此。
她沿着楼梯,一步步往下走,从无声流泪,到突如其来的低声痛哭,那种崩溃的情绪,其实只是在一瞬间爆发的。
她最好的朋友啊。
白倩瑶,那个永远少不知事的白大小姐,好像从来也不会难过,从小到大,都那么开朗。胖的时候傻乐,瘦的时候也傻乐。
只有她知道,胖胖的小姑娘,其实也会在课间偷偷摸摸搬来一本星座配对书,“哇,宋致宁是天蝎座,我是双鱼座,咳咳咳,好像有点配嘛,等等,我来看看,阿青你是水瓶座,纪司予呢?……靠,双子座,你俩顶级配!啊?我为什么要算宋致宁?……就!随便算算咯,他跟我坐得近嘛。”
只有她知道,总说不介意自己胖的白倩瑶,在高中毕业以后,是怎样近乎苛刻的断绝食欲,用绝食的方式褪下一身软肉脱胎换骨——仅仅只是因为宋致宁在毕业日那天,不堪其扰地把自己校服上第二颗纽扣送给了她。
“青青,其实我和宋致宁小时候就认识啦,他是小时候整个大院里唯一愿意跟我玩的人,虽然他也叫我小胖子,可是如果别人欺负我,他就会帮我去讲道理,我从来不叫任何人哥哥的,我只在小时候叫过他两声哥哥。”
“其实我知道宋致宁从小到大,也受了很多大家想不到的那种苦吧,所以,他也有属于他的生存方式啊,交际花又不可耻。我不想去改变他的人生轨迹啦……但是,他现在还安定不下来,那我就等一等,等他这个狗男人真的做出成绩了,能够放心来谈稳稳当当的恋爱了,我就跟他说,‘哼,我反正也没男朋友,要不我们试试得了’。”
人人都说没心没肺的白大小姐,也曾那样小心翼翼地,用看似诙谐傻气的方式,保护着宋致宁的为人处世之道。
甚至在知道程忱和宋致宁在一起之后,第一反应,也不是怪她阴差阳错给宋致宁牵了红线,只是很担忧的问:“桑桑啊,我对她有印象,这个小姑娘好老实,会不会被宋致宁这个杀千刀的给骗了?”
是啊,骗。
可谁能想到,这一骗,他就是真的动心,也真的找到了安定的港湾了呢。
宋致宁和桑桑在一起,没有任何值得苛责的理由,无论从方方面面来说,那都是一段浪子回头的佳话。
正是因为没有任何人做错,没有谁对不起谁,越是这样无从追究,便越是锋刃如刀,寸寸割心。
只是过不去啊。
她心里尚且过不去,罔论白倩瑶呢?
卓青红着眼睛,沿着来时的路,快步走回穹顶大厅前。
到最后,几乎拖着行李箱小跑着,想也不想地冲进雨幕之中,埋头向大门处走。
那头似乎出了点事故,车辆剐蹭,堵在门口。
两方车主都打伞下车,在那有气无力地理论。
“呃,我这个车刮掉了漆——你得赔钱啊。”
“赔,你觉得赔多少……那边,那边是不是就是老板说的人?”
“至少也得十万!……声音压低点,专心,我们在吵架呢!”
卓青路过那两辆车旁边,也没仔细听,匆匆瞥过一眼,便径自往前。
只徒劳地用左手挡挡头发,右手划开某APP,便准备就近打车,找处——
尚未站定。
却听得不远处,一声惊惶低呼。
“老板……!”
话音刚落。
卓青怔怔抬头,看向自己头顶,那把浅灰色的大伞。
那伞有些发抖。
她的视线又落低。
执伞的手,一看便知道,是双握笔的好手,白净,纤长,骨节分明,却也有十足男性的筋络感。
可惜,似乎因为太过用力地握住那长柄而青筋毕露,略显唐突了。
抖什么呢。
她没有看向对方,只问:“等多久了?”
对方答非所问:“我是来找宋致宁的。”
声音沙哑。
她红着眼,方才哭过的哽咽,仍满免久留话中,却还尽量轻快:“不是来找我的,看来还是很尊重我这条小命。”
“……嗯。”
顿了顿,男声又问:“为什么哭了,宋致宁,没有帮你的忙?”
听起来,似乎是在来这之前,已经查明白了她此行的来意。
甚至还有点隐约肃杀问责的意味。
不过才七年,纪司予的脾气,看来已经再懒于遮掩。
他似乎也意识到话中不妥,连忙转而把声调压低:“我帮你。”
不用他了。
也轮不着他。
不过这么一句,卓青莫名其妙就开始想念小谢了。
她抹抹鼻子,抬脸看他。
纪司予这天戴了副银边眼镜。
他本就生得画中人般好样貌,而今配上这纤薄镜架,斯文败类,矜贵冷清的气质愈发无从遮掩。
像个下一秒就要刀尖舔血的大坏蛋。
她说:“纪生,好久不见。”
也说:“我还有很多事要处理,谢谢你的伞,下次有时间,请你吃饭。”
也就只是客套客套而已,显然不会有下次了。
纪司予把伞递给她。
“我没有找过你,阿青。”
他只是说:“但是,如果你需要帮忙,你知道,我都会帮你。”
他自己这会儿倒是淋在雨里了。
不像大坏蛋,也不像什么高高在上的小菩萨,只像个狼狈又不知所措的讨巧小孩,眼巴巴地盯着她——比谁都清楚,每次相遇,都有可能是最后一次。
那样的眼神,像犯了错求原谅的小谢。
也像很多年前的十八岁,他也是这样,毫无犹豫,便把伞推回到她身边,用这样的眼神,打动了芳心初动的她。
原来,也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卓青盯着伞柄,看了一会儿,接到手里。
“快上车吧,别感冒了,”她说,“谢谢您,这把伞的钱,我之后让朋友转给您。”
纪司予:“……!”
她一语便点破了他借伞还伞的深意。
过去这么久,她依旧是在某种程度上,最熟悉他的人。
也依旧,只是寻常俗世,同他熟悉过三分的陌生人。
卓青撑伞离开。
伶仃背影,在雨中渐行渐远。
这不是他第一次目送她离开了。
七年前,他骗她说在公司抽不开身,其实也只是那么窝囊的,想挽留却没有的,躲在车上,目送她远去。
拎着行李箱,穿着最简单的T恤牛仔裤,头也不回地离开他为她筑就的,最安全,最华丽的玻璃罩,去接受世间风出雨打。
可这一次——
“阿青!”
他冒着大雨,追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瑶瑶和青青,是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前者为爱而活,向死而生,后者是从爱里死过,又从爱里重生。
写瑶瑶和宋,其实也就是……如果小纪不是这种性格,其实这就是他们更有可能的结果。
这章写得好难OTZ,又晚点了。
评论里抽二十个红包吧,感谢大家的支持OVO
第四十四章 44
长路; 骤雨,大道,怨侣。
迈过七年; 又或是更长更远的离别; 他奔向她。
不过一声:“阿青!”
卓青在屏幕上兀自划动的手指随即一顿。
诚然,那短暂数秒,她确实想过装作没有听见,无知无觉地继续冒雨往前走; 可身体总是先一步做出反应,急刹车般,倏然停住脚步。
避无可避。
她心底叹了口气; 终究还是回过头。
“……”
四目相对; 男人冲她笑笑。
湿漉漉的眼神,分不清是雨水四溅; 又或是某种发自真心的,无可逃避的粼粼波光。
在几近要触到她肩膀时,堪堪收回右手。
他喉结滚动。
多少话酝酿到最后; 终归也只有那句越喊越轻的:“阿青; 我……”
而后便没了下文。
卓青并不试图插话,只静静看着眼前人。
他明明早已是令人钦羡的金融才俊,商界翘楚; 是纪家这一辈独苗般长成的芝兰玉树。
可如今; 整个人却像是浸在水里,额发耷拉下来,雨珠子顺着头发尖一路往下; 里头的白衬衫湿痕斑斑,狼狈至极。
可竟然还像是一点也不在意般; 对自己的落魄形象无动于衷。
甚至伸手,把她隐隐向他这侧倾泻的伞边,重新推回她头顶,没让她受半点雨淋。
他说:“我不是,不是找你……我没有找过你。”
她答:“我知道。”
听起来多无情。
七年了,他真就怯懦到这样的地步。
这样听话,听话到从没有找过她,没有试图打扰过她。
可是。
“……好不容易碰见,我的意思是,我很久没见过你了,阿青。”
说到底,面对她的词穷,何尝又不是因为,那些无从说起的挽留,小心翼翼的试探,已然全都藏在字里行间。
哪怕太久没叫过她的名字,连发音都生涩,却又熟悉到,仿佛已经排演过千遍万遍。
一如多年前,病房里,那个自称小怪物的男孩,但凡惹了她生气,也总是这样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翻来覆去地喊:小护士,小护士,小护士。
小护士,可以不生气了吗?
小护士,我哪里做错了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呢?
小护士,我会送你很多礼物,你多陪我聊天好不好,你、你是唯一会好好听我说话的人,是我最好最好的——
最好最好的朋友,最无可替代的依赖。
她明白。
“可这不是已经见到了吗。”
所以,扯过自己风衣袖角,攥在掌心,依旧伸手,温柔又仔细地,帮人擦了擦满脸雨水。
纪司予的眼神亮了亮,点头:“嗯,见到了。”
他微微弯下腰,迁就她的高度。
在外头一个眼神,便肃杀大片的纪家话事人,至少在她面前,从来都只是昔日欢喜她时,从不吝啬将满腹珍重捧到她面前的少年。
除去欺骗,他本是个无从挑剔的丈夫。
——可惜下一秒,这份得来不易的温柔,便被卓青毫不犹豫地彻底打碎。
她说:“但我回上海,真的只是为了工作,不是为了怀念谁,也没有打算重新过回以前那样的日子。你再这样跟着我,是打算找到我住的地方,期待让我履行毒誓,早点死于非命吗?”
不是想象中的温言细语,甚至阴差阳错,被她说中某些所作所为,纪司予脸上神色登时一僵。
雨声淅沥。
她的话夹着寒风凛冽,分寸不念旧情。
“我知道,你还是像我走的时候说的那样,从来没有放下过以前那些不美好的回忆,所以看到我的时候,才会又露出这样的表情,但你看,其实我离开以后,你依旧顺着你的人生轨迹过得很好,并不是非我不可。”
卓青另一只手将伞举高,遮到他头顶。
明明说着伤人的话,却没有忘记为他撑伞。
“……可七年了,我现在也已经有我自己的生活,你真的不用为了我做到这样的地步——那不是你现在该做的。你是纪氏的骄傲,是纪家的门脸,不该像现在这样淋着雨,浑身湿透,难看死了。”
她笑笑:“被人拍到就完蛋,我可不想再出名了,纪先生。”
这便是更进一步,委婉又令人无从置喙的,拒绝他本打算以帮助为名的靠近了。
可他比谁都清楚,曾几何时,这些所谓的豪门脸面,矜贵娇仪,本是她最不屑一顾的东西啊。
在远去却从未模糊的记忆里,也是这样的冬天,也是这样的两人。
他也曾因为她娇纵恣意的一句索求,脱下手套,用温热的掌心捧住她脸庞,在隐隐能听见的连按快门声中,弯下腰来,近乎虔诚地亲吻她。
那难道又是所谓话事人该做的脸面吗?
是他亲自教会她,把最温柔的刀架在她脖子上,逼她学得丝毫不差,而后尽数奉还。
他俯视她,瞧见她眼底同样沤红的涩意。
末了,也只能苦笑着,拘涩的追问一句:“所以,现在的日子过得好吗?……你的生活,比以前更好吗?”
这个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可直到话问出口的这一刻,他似乎才察觉,自己已然只是她人生里不值一提的陌生人,是短短两个字便能概括的过去式。
那是属于她的人生,在二十五岁以后。
如今的他,在她心里,或许都比不上那天楼道里,那个莫名其妙就被吓的嚎啕大哭的小屁孩。
……那个小孩。
他神色一变。
有那么一瞬间,甚至几乎无法控制脸上阴戾表情。
怕吓到她,只能拼命咬紧牙关,压抑那份近于狂怒的嫉狠。
阿青可以过的好,可以幸福,可以追逐她的人生。
可他永远也没办法喜欢自己吃了七年,那些味同嚼蜡的食物,睡了七年依旧只觉得冷冰冰的床。
永远也不喜欢没有阿青的房子,不喜欢阿青眼里没有他。
最不喜欢阿青比起他……更喜欢别人。
所以,他差一点便已经说出口,说阿青,可是我过得不好。
而卓青抢先他一步,面无悲喜,只说:“我过得很好。”
就像曾经的他最了解她,也知道怎样才能最好的诱使她,主动跳进牢笼那样。
她也同样最了解他,知道如何才能伤到他。
知道,只需告诉他自己过得很好,没有在生活里预留他的位置,就足以堵回他所有后话。
纪司予的表情变了。
卓青不再继续这话题,也无意告知他关于小谢的事。
只将伞柄一斜,递到他手中。
“……”
“拿着伞,我打车了,”她说,“车开到这,看到我上了车,你就不用送了,是不是?”
虽然他讨厌她的这份周全。
可她把伞递过来,递到他手中,任由半边肩头淋在雨里,他还是只得接过,为她撑起头顶阴蔽。
卓青瞄了一眼头顶,瞧见纪司予仍站在雨里,不着痕迹的,向他走近半步。
他们同在伞下,已然是这天,离得最近的一次。
纪司予的脸色有所缓和,背在身后攥紧的左手,也悄然松开。
她的手空下来,很快便找到打车软件,约到一辆相距很近的的士。
“快回去吧。”
最后,还不忘指了指不远处,大门口那两辆身陷“剐蹭事故”的豪车。
“淋了雨,回去记得喝口姜茶,别送了。”
显然是一早便看透了他的用心良苦。
纪司予:“……”
话音刚落。
那约来的的士颇不识相,来得奇快不说,更丝毫不差,堪堪停稳在两人身前。
纪司予扶住车门,最后挣扎了一句:“你很久没回上海了,要住在哪,我可以帮……”
“我舅——不是,我有朋友,在上海有房子,我还没有这么惨,放心吧。”
她把他的失落都看在眼里。
避开他手背,只打开车门,提着行李箱坐进后座。
“回去吧。”
“……嗯。”
他点过头。
可直到车开出很远,后视镜里,挺拔如竹的青年,依旧撑伞,固执地站在街边。
司机目睹他们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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