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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之我要当军嫂-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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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蒙居士
文案:
前世,林新月绝对是脑子进水了把青梅竹马,爱她如宝的兵哥给推的远远的,一心想要嫁给村支书家的漂亮哥哥,结果自己被坑的渣都不剩,最终被家人当成个哥哥换媳妇的工具,一步步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重生一世她要改写自己的命运,首先就是把爱她的兵哥哥给紧紧抓在手里,然后很多人很多事都因为她而彻底改变。
标签:甜文、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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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带着无尽悔恨赴黄泉
很多时候我们用尽全力去爱的那个人,回首时才发现我们一直欠他们一句我爱你。
——云蒙居士
……
夜幕低垂,雨落正急。
大雨磅礴中有一个穿着一身睡衣的女人正在拼命奔跑。
她不知道自己该奔往何处。
雨越下越大,一道闪电划过黑沉沉的夜空,紧接着便是一声惊破肝胆的炸雷。
就在经过一个路口时突然从对面一辆车飞驰而过,女人没有来得及躲闪然后被那辆车撞倒在地,紧接着无情的车轮从她柔弱单薄的身体上碾压过去,顷刻间血光飞溅。
血水与雨水交织在一起。
车子渐行渐远,而女人痛苦的闭上眼睛,任由那雨水无情的倾倒在她那已经血肉模糊的身体上。
半个小时以后一辆120急救车把已经人事不知的女人送到了医院。
而快到医院的时候女人彻底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从此她与这个世界彻底告别。
听说死去就可以进入天堂。
林新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去天堂。
她想自己这辈子没有做过一件亏心事,死了以后应该可以去天堂。
不管去哪儿只要自己不再挨打就可以了。
只要活着一天就得忍受丈夫张强的无情殴打,这样的日子林新月彻底过够了。
她知道今晚如果不是自己逃出来也许就不会被车装,就不会死,可继续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继续承受张强喝醉酒后一次比一次狠的毒打而已。
纵然自己所有的肋骨都被他给打断了,也许伤口还未曾愈合他就会继续的殴打。
她把自己最好的年华都给了张强,自己不曾得到过他半分疼爱,漫长的婚姻里除了被他殴打还是殴打。
当初他们的婚姻就是一场交易。
林新月的哥哥林新华突然出了车祸成了个瘸子,家里为了贴他说媳妇就拿着年轻貌美的小女儿新月来做交易,农村人叫做换亲。
所谓换亲就是这家的女儿嫁给那家的儿子,而那家的儿子再嫁给这家的儿子。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这种婚姻在农村地区非常普遍。
一般被换亲的都是家庭条件不好的,他们为了给不好找媳妇的儿子娶一个媳妇,于是就把女儿拿去给儿子换个媳妇,女儿就成了牺牲品,也许会嫁给一个残疾人或者嫁给一个没本事的废物或者是嫁给死了老婆带着拖油瓶的二手男人,父母才不管女儿会不会幸福呢,只要 能给儿子换一个媳妇回来就好。
如果不是给哥哥换媳妇,林新月绝对不可能嫁给张强的。
张强比林新月大了十一岁,而且还因为强奸罪吃过五年牢饭。
新月嫁给了张强,而张强的妹妹张翠兰则嫁给了她的哥哥。
因为这场父母包办的婚姻林新月的命运就此改变。
曾经她有一个青梅竹马叫韩明远,俩人是同村的。
韩明远从小就喜欢新月,只是新月不喜欢他,而当新月发现自己其实很喜欢韩明远时她已经是张强的媳妇了。
曾经新月嫌弃韩明远木那,不会说话,也嫌弃他家里穷,韩明远的姐姐出嫁了而且嫁的男人也很穷,家里只有一个被他亲爹抛弃的母亲,还是个病秧子,村里大部分都盖了新房子,只有韩明远家还住着五六十年代盖的破房子,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新月还觉得他当兵在部队,如果自己跟了他的话就会一直过着牛郎织女的日子,那实在是太累了,其实跟寡妇没什么区别。她看到隔壁村有一个军嫂,丈夫在广东那边当兵,一年或者两年才回来一趟,一次最多也就待一个月左右就走了。军嫂一个人在家里养孩子操持家务,下地干活,照顾公婆,实在是太累了。新月不希望自己活的那么累,除非韩明远能离开部队,可韩明远却不肯专业回家,因此新月便把韩明远的一片痴情当成了草芥被她狠狠踩在脚底下。
年少时新月一直希望进城,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她相信只有村支书的儿子李建军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的良人。
特殊年代新月从好朋友苏落英家里看了张爱玲的《十八春》和《倾城之恋》等作品,对于繁花似锦的大上海充满了向往,她希望某天自己能够到灯红酒绿的大上海去。
李建军曾在村里的小树林里拉着新月的手说;“我姨夫是县医院的大夫,我姨妈在工厂上班,我现在是在工厂上班等琢磨出做买卖的门道和在城里积攒了人脉以后我先去城里做点小买卖,等我彻底安顿下来以后就把你接到城里。你负责给我洗衣做饭生娃娃,我负责赚钱养家,给你买漂亮衣服,你不是想读书嘛,我供你读书。你不是向往大上海嘛,等我的买卖做大了我就带你去上海。”
新月相信李建军就是自己的良人,曾经他曾给她朗诵徐志摩的诗,曾经给她吃过很多一般人家很少能吃到的点心。她相信李建军能给她好日子,她相信李建军能帮她实现所有的梦,她必须得紧紧抓住这个男人。那一晚她欣然的把自己的第一次在那片小树林里交给了李建军。
谁知道李建军回了城里以后就变了心,他看上了城里的姑娘,早把新月丢的一干二净。
每每想起自己年少的愚蠢新月就恨不得抹脖子,如果自己当初没那么天真,没那么虚荣,她就不可能做出那么多蠢事来。
半年后新月被父母逼着嫁给了张强,因为她的牺牲,新月的残废哥哥林德华终于娶上了媳妇。
新婚夜,张强发现新月不是第一次从哪开始他就隔三差五的打她。
新月怀的第一个孩子就是被张强一脚给踢掉的,那是一个成了形的男胎。
当在城里赚了大钱回到村里的李建军得知新月嫁给了又穷又没出息的劳改犯张强以后气愤不已,得知新月被张强不断殴打以后他就悄悄带着新月去了城里。
只是没想到没几天新月就被父母和公婆还有张强一起抓了回来。
这次出走新月遭到了张强的一顿狠打,半个月没有下来床。
几年后韩明远衣锦还乡,他已经是一个营长了,而且在部队里还分了一套房子。
他本以为可以带着一身荣耀跟新月求婚,可惜新月早已经是别人的妻子。
新月得知韩明远有了大出息,而且始终对自己初心不改时她为当初错误的选择后悔不已。
如果那年他写的那封信自己回应了,他怎么会一直留在部队不肯回来,如果他回来,也许俩人真的就能在一起,那样的话自己怎么会被李建军骗,又怎么会成为父母拿来给哥哥换媳妇的工具,从而坠入了和张强地狱一般的婚姻。
韩明远得知新月过的不幸福,回到部队以后他就写信给新月劝她和张强离婚,哪怕你不爱我,我也希望你勇敢的走出那段错误的婚姻,重新来过。
可新月还是没有勇气离婚。
她知道她离婚了就会众叛亲离。
因为她和张强离婚,她的嫂子张翠兰也会和哥哥离婚,而且还会把跟哥哥生的孩子给掐死。
因为害怕,新月再次拒绝了韩明远的橄榄枝。
十年以后新月在城里与韩明远久别重逢,那个时候韩明远已经是副团长,他的身边还有一位美丽的妻子,那是军区首长的外甥女陈安娜。这位陈小姐追了韩明远十多年,只是当时韩明远一心都在新月这里,当他知道和新月不可能了,这才接受了陈安娜。
韩明远和陈安娜的婚姻维系了没几年不知什么原因俩人就和平分手了。
后来新月才知道韩明远第一次探亲假没有回来是因为他接到了一封信,那封信是有人模仿新月的笔体写的,那封信导致韩明远对新月误会颇深。
如果不是因为误解韩明远早一些回家,勇敢的跟新月表白,也许他们就不会错过。
只是新月自始至终都不清楚为什么陈安娜和韩明远的婚姻维系了没几年就结束了,陈安娜可是等了韩明远十年多啊,而且他们是军婚怎么能说离就离呢?
原来不是所有的军婚都是一生一世。
多少回新月想过一死了之,她再也无法承受张强一次比一次恶劣的毒打。
可每次要死只要想到年迈的父母和哥哥她便犹豫了。
新月永远忘不了那个雨夜。
她因为怀孕发烧,没有即使把张强的晚饭做好,下班回到家以后张强发现新月没有做饭,便把她按在床上,用一根铁链困住手脚,然后用铁条使劲的往新月身上抽。
直到张强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才停止了对新月的毒打,那个时候新月早已经人事不知。
送到医院的时候她几乎剩下半条命,她腹中那个还有不到两个月就出生的孩子也已经没了呼吸。
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新月眼睁睁的看着大夫从自己的体内取出了一个长得十分完整的孩子,那是一个女婴。
这一次新月被张强殴打是因为她与婆婆发生了口角。
为了替母亲出口气,张强就把新月按在地上一顿暴打,一根肋骨已经打断。
新月带着满身伤痕掏出了那个没有温度的家。
生命的最后一刻新月想如果还可以重来自己绝对不会再做一个懦弱的人,自己一定要自强自立,自己再也不要做被父母任意摆布的皮线木偶。哥哥娶不上媳妇活该,怨他没本事,你们凭什么牺牲我林新月一辈子的幸福来讨你们满意。如果可以重来自己一定不会在因为一时的虚荣而催过最爱自己也是自己深爱的韩明远。
别了;这个无情的世界。
别了;我错过的爱人。
韩明远;如果一切还可以重来,我一定在你第一次在写给我的信里说喜欢我的时候我就会许下与你白首不相离的誓言。
夜越来越深,雨还在不停的下。
偶尔的惊雷让这个深夜更加的要人恐惧。
医院太平间里又多了一具尸体。
第二章 重返十九岁
雄鸡一声长鸣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新月缓缓把眼睛睁开,她的手下意识的揉了一下自己的眼睛。
自己不是死了吗?怎么还?
她重新把眼睛闭上想要思存一下这究竟是怎么一挥手。
还没等新月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一双温热而带着些许老茧的手落在了她的额头上,紧接着耳边传来了那如风的温柔轻语;“太好了,月月你可算是退烧了。”
声音好熟悉啊,是二姐林新竹的声音。
新月猛然把眼睛睁开,就见一个身穿白底兰花衣裳的女人坐在床沿上,她的小腹微微隆起。
“二姐——”新月猛的抓住了女人的手,顷刻间泪如雨下。
她没想到自己还能够见到二姐林新竹。
这下新月终于明白过了,自己这是重生了,自己回到了上世纪的一九八一年,那年自己十九岁,在村里当一名小学代课老师。
她在十八岁那年是参加过高考的,而且成就非常优异,是能够上首都上大学的,可爹爹却果断的把她录取通知书付之一炬。爹说女孩子家上什么大学啊,读完高中已经算是对得起你了。
录取通知书被毁掉新月哭了整整一个晚上。
之后村上小学的老师被调走了,需要一位代课老师,新月求了村支书的儿子李建军,然后她就成了村上小学的一名代课老师,有了这份工作她就不用下地干活了。
同龄的许多姑娘的手都磨出了厚厚的一层老茧,皮肤晒的黝黑黝黑,这都是拜面朝黄土背朝天所赐。新月因为有了当老师这个体面的差事,她的手不需要拿锄头,因此一直都纤细柔嫩,她的皮肤也格外白皙水灵。
新月没想到自己能回到十九岁,还能见到死去的二姐林新竹。
她记得很清楚二姐现在怀了五个月的身孕,腊月初她便临产,因为二姐的婆婆坚持让她在家里生,难产,孩子是保住了,二姐因为产后血崩而香消玉殒。
二姐坟头上的土还没干呢二姐夫就再娶了。
二姐生的那个孩子由二姐的公婆带大。
在新月的记忆里二姐是最疼自己的人。
自己重活一世能够和二姐重逢她就希望能够好好的留住二姐。
重生,新月既想要改变自己前世的命运,这就包括把最疼爱她的二姐好好的留住。
看到新月哭这可把林新竹给吓坏了;“月月;你这是咋了,怎么还哭了呢?”
新月忙不迭收了一下自己的眼泪,然后娇嗔道;“因为我太想二姐了嘛,结婚以后二姐回家的次数太少了,你以后可得像大姐学习,常回家看看才是。”
新竹笑道;“好好好我以后会常回看你们的。月月;你每次发烧都不爱吃东西,这下退烧了估计也饿了,我去给你煮面条。”
新月一听可以吃面条她肚子里立刻开始唱“空城计”了。
他们家恨穷,平常连白面馒头吃的都很少,更别说面条了。
她知道家里的面条一定是这次二姐回娘家带来的。
二姐的婆家在镇上,二姐夫在中学食堂里打工,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每次二姐来娘家都会带不少东西,譬如面条,桃酥,高粱饴糖果等新月平常很少能吃到的东西。
差不多十几分钟以后林新竹就把一碗热腾腾的面条端到了新月面前,不只有面条,还卧了一个鸡蛋。
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吃一顿面条加鸡蛋真真是不容易。
新月虽然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可因为她是个丫头,一点也不受待见,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给大她两岁的哥哥林德华吃。
每周哥哥都能吃一两回鸡蛋,而新月只能眼巴巴看着。
她当了小学老师每个月的工资都交给娘了,自己根本没机会能用赚来的钱改善自己的生活。
“二姐;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这么好吃的东西了。”新月大口大口的吃着面条,那个鸡蛋她只是咬了几口,不舍得一口气吃掉。
新竹一脸疼惜的说;“我可怜的小妹啊。”稍微顿了顿新竹继续道;“月月;说句不合适的话,你以后别把工资都交给咱娘,你得留几个给自己。咱爹娘眼里只有你哥德华,他们就指着你挣钱给德华盖房子娶媳妇呢。咱们是得帮他们,可也得顾着自己不是嘛。”
新月没想到向来老实巴交的二姐能跟自己说这些,记得前世她可没有说这些话啊,就是因为二姐太老实了才被她的婆婆给吃的死死的。
新月咽下嘴里的面条然后朝新竹重重点了一下头;“二姐;这个世界上就你对我最好。其实我也打算把自己的工资留起一部分来。”
因为刚刚重生新月还没想好自己下一步如何打算,但是不把工资全交给爹娘是她此刻能想到的唯一打算。
吃完面条以后新月感觉有些撑得慌,于是就让新竹陪着自己去外面走走。
眼前的一幕幕和记忆里一模一样。
三间草房,正房是爹娘住,东边的房子是新月姐妹几个住,自然大姐新雨和二姐新竹都已经出嫁了,那现在只有新月一个人住。家里唯一的男孩儿林德华则住在西边那间屋子里。
除了三间主房之外还有东西配房,也都是茅草房。西边的那一间做厨房,里面堆满了柴草以及做饭用的锅碗瓢盆。东边那间房子里是堆着粮食和耕作用的各种农具。
过去大家都是在集体干活,今年村里才按照政策进行了土地分配,按照人口每人可以分得一亩地,死了人的要把名下的土地收回,闺女嫁出去土地也要收回,媳妇娶进门或者生了娃娃则会补给土地。
眼下新月家里四口人,他们家分得了四亩地,另外还有半亩自留地,因此新月家的土地四亩半,在村里算不上多,但也不是最少的。
院子很大,中间肿了一棵枣树,新月记得这棵枣树已经二十多年了,眼下枝头上挂满了饱满的果实,过不了多久满枝的青枣就会变红,宛如一颗颗晶莹的红玛瑙。
“二姐;我听同学说他们村里有户人家为了给儿子娶媳妇竟然把如花似玉的女儿当工具,据说他们把姑娘嫁了一个糟老头子,你说某天如果我哥娶不上媳妇的话咱爹娘会不会也拿我给哥哥换媳妇呢。”新月看着新竹的眼睛徐徐道。
稍微愣了一下新竹才说;“傻丫头别胡思乱想了,你哥哥又不是哪儿有毛病,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又很勤快,找媳妇是很容易的。”
新月听了二姐的话只是淡淡的一笑。
现在的林德华的确是各方面条件都还说的过去,找媳妇不难,可是一年以后哥哥出了车祸,成了一个残疾人,那一切就不一样了。
如果自己能在哥哥出车祸之前帮他物色好亲事,或者自己能阻止哥哥出车祸,那么自己也就能彻底改变前世的命运了。
姐妹俩在院子里逛了一会儿,然后就去了地里跟爹娘还有哥哥一起拔草。
这个季节正是给玉米花生还有地瓜除草的时候,八十年代出还没有百草枯,草甘膦这样的除草剂,只能靠着锄头或者人一颗一颗的把草给除掉,很是辛苦。
地瓜和花生还好些,毕竟它们长得矮,属给玉米除草最辛苦。
眼看玉米都长了半人多高,攥在里面弄草就会被玉米叶子给划伤裸露在外面的肌肤,很不舒服。
有一些特殊体质的人还会过敏。
新竹和新月来到自己地里,此刻林老爹和林老娘还有林德华正在那里除草。
看到姐妹俩过来林老娘就忙把手里的锄头扔下,然后用命令的口吻对两个女儿道;“你们俩快干一会儿,我和你爹还有华子歇息歇息。”
虽然新竹已经怀孕五个月了,对于林老娘而言这算不了什么,自己生孩子前一天还挑水呢。
新竹把娘丢下的锄头捡了起来,而新月则把老爹的锄头接了过来。
虽然林德华手里的锄头没人接,可他还是放下锄头去一边树荫下歇息。
新月不自已的瞥了距离自己近在咫尺的哥哥林德华一眼。
虽然前世自己是给哥哥换媳妇才导致命运步步为悲,但她不恨哥哥,她只恨爹娘,只恨自己的软弱无能。
林德华是一个大个儿,差不多一米七八左右,身材魁伟匀称,皮肤被太阳晒的黝黑黝黑的。四方联,眼睛不大,但炯炯有神。
大眼儿一看林德华就知他是一个老实人。
林德华干活是一把子好手,可读书不行,小学毕业就不念了,为此林老爹还把他给揍了一顿,可林德华说什么也不肯念书,他说我一看到书本上密密麻麻的文字就头疼。
没办法林老爹只好妥协。
因为哥哥早早的辍学新月才有机会读完高中,她成绩优异,可以去首都念大学,可爹娘说什么也不肯,他们觉得姑娘读书太多没用,家里怎么可能供一个早晚得是别人家媳妇的丫头片子读书,而耽搁了给唯一的儿子娶媳妇呢。
在爹娘心里儿子在孬也是宝,闺女再好也是草。
追忆不堪回首的前尘往事就要新月有些心烦意乱,加上她感冒发烧才刚好,这两天都没咋好好吃饭,根本没什么力气,锄了一会儿草她就把锄头往地上一扔,闪人了,气的林老娘在背后大骂。
第三章 怕见渣男却相见
新月早已经习惯了被娘这么骂,从小到大挨骂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原本娘怀上新月的时候是不打算要的,家里已经有了仨孩子,而已经生出林德华这个大儿子了,家里就有了主心骨,就不想再生了,再说那个时候正逢三年自然灾害。
怀上新月以后林母就想把孩子弄掉。
她每天都跳水担担子,比一个爷们儿都能干,谁知道这孩子命这么硬,死活累不掉,于是她就托人弄来了烈性堕胎药,谁知道孩子没打掉,她自己反而进了医院。
接连几次都没有把孩子弄掉林母也就死心了,知道这孩子命硬,注定得和他们家结缘。她一直盼望着能生个儿子,这样好跟德华作伴,妯娌就是因为生了仨儿子从而在自己面前优越感十足,婆婆格外高看他们家一眼。
谁知道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是一个丫头片子。
从在娘肚子里新月就不受待见,生出来以后就更不用说了。
从小她都是穿姐姐哥哥们剩下的衣裳,逢年过节哥哥姐姐们有新衣服或者新头绳,她也没有。
老大新雨和老二新竹干农活和家务都是一把好手,儿子德华干农活就更不用说了,唯独新月无论是家务还是农活都干不好,就知道读书读书。
在林母看来一个丫头片子读那么多书有个屁用,只有学好针线活,会烙煎饼,会下地干活是正道。
如果是前世的新月听到娘骂她会乖乖的重新拿起锄头继续锄草,然而现在她不会了。她就是要爹娘知道我再是那个让你们随意蹂躏的包子了。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只有自己敢于反抗,那么爹娘才不能够一味地压迫自己。
新月快步离开了自己的地,然后盯着大日头朝河边去。
她本想回家的,可想想回家也没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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