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看到孟清歌下来,妮妮哒哒哒哒跑过来:“妈妈,羞羞,现在才起床。”
赵婶抬头,看到孟清歌,叫了一声“孟小姐”,孟清歌点了点头,往客厅餐厅全都环顾了一眼,没有看到那个男人高大的身影,小声问妮妮:“爸爸呢?”
她看了眼门口的位置,不知道这个时候,霍晋霆还在不在家。
“爸爸说不要吵醒你。”妮妮又跑回了小板凳那边,很有责任感的继续剥豆子。
孟清歌:“……”牛头不对马嘴。
因为接近中午了,孟清歌在厨房,随便找些吃的东西垫垫肚子,正想着霍晋霆是不是已经回老宅,一转身,就撞上一堵肉墙。
“哦!”她惊呼了一声,捂住额头,霍晋霆正低眉看她,“想什么呢,也不好好看路。”
孟清歌摇摇头,看到他手臂上挂着呢大衣,看起来,他是正要出门。虽然早已经知道他不会留在这边过年,她的眼睛还是微微黯了一下。她轻声问道:“现在就要回去?”
第八十七章 女人的谎言
“嗯。”霍晋霆点了点头,老太太催的厉害,一早上就来过几个电话了。
“哦。”孟清歌也点了下头,就没再说什么了。就要转身时,霍晋霆叫住她,只见他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金卡:“今天就是除夕了,想买什么,用它。”他晃了下卡,“我会知道的。”
银行卡每刷一笔,都会有短信发到绑定的手机上,霍晋霆这语气,就是一定要孟清歌败家了。孟清歌看了他一眼,他眼睛里清楚明白的写着不能拒绝,她接了过来,放到口袋里。她盯着脚尖,似乎也有话要说,想了想,她决定道:“你等我一下。”
说着,她转身,飞快的跑回楼上,从房间里提了一个大袋子跑下来:“这个,送给你的母亲。”
她是霍晋霆的妻子,虽然不能出现在他的家人面前,但对长辈的尊重,还是要表达一下她的心意的。她准备好了礼物,只是这礼物,因为不知拿不拿得出手,也就一直拖着没给拿出来。
霍晋霆掂了掂重量,沉甸甸的,装在盒子里,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正要问是什么,妮妮拿着孟清歌的手机跑过来:“妈妈,乔爸爸的电话。”
孟清歌接过来一看,果然是乔南的,她看了一眼霍晋霆,走到一边去接听:“喂,乔南?”
乔南的声音传了过来:“是我。妮妮的病好了吗?我刚才听她的声音,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孟清歌笑了笑:“嗯,你教的方法果然很有用。”
“那就好,不然,我还担心,这会儿过来接你们,就不是出去玩,而是去医院了。”
“出去玩?”孟清歌愣了下,想起乔南之前说过,要陪她们过除夕,她当时并没有答应,可乔南看起来,是很坚持的。她咬了咬唇,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眼霍晋霆,他正看着她给他的礼盒,看起来并不怎么在意的样子。
“对,我已经在路上了,你可别到处乱跑。”
乔南还以为孟清歌住在原来的旧楼,直接去了那边,孟清歌赶紧说道:“乔南,你去云蝠大厦接我们吧,我跟妮妮,在这边。”她当然不能让乔南知道,她已经搬了家,更不能告诉他,她现在住在哪里,只能随口编了个谎。
“云蝠?好,知道了,我大概半个小时后到。”乔南挂断了电话,孟清歌收回手机,一转身,就看到霍晋霆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倒是妮妮,一脸疑惑的道:“妈妈,我们明明在家呀。”
霍晋霆阴阳怪气的说了句:“女人的谎言,还真是随口就来。”
孟清歌张了张嘴,无可辩驳。不过霍晋霆好像在这件事上,跟她没有要争辩的意思,转身就走了,只是离开时的脸色不怎么好。
孟清歌望着他的背影,有点后悔没有跟他说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连一起住的老赵夫妻都不能知道,乔南那么聪明,如果被他看出什么来,她真不知道还要怎么隐瞒,他们的关系。
第八十八章 这女人花样多的很
孟清歌赶在跟乔南约定的时间前五分钟,到达了云蝠大厦,她让老赵先回去,自己牵着妮妮的小手,走进了一家童鞋店里,乔南到的时候,孟清歌正在给妮妮试穿雪地靴。他走过来道:“买鞋子?”
孟清歌点点头,站起来要服务员把鞋子包起来,然后对他说道:“妮妮太喜欢玩雪了,她的鞋子几乎每天都是湿的,多备一双,好给她替换。”
她掏出钱包,里面只有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就是霍晋霆刚刚给她的。手指原本要去拿自己的那张的,可一想到霍晋霆,她犹豫了下,总要给他看看,她在花他的钱吧。这时,乔南却拿出了卡来;递给服务员,看了她一眼道:“我来吧。”
孟清歌哪里能让他付款,骗了他,她已经心里很不好受了,她连忙道:“不用不用,我自己有钱。”说着,她推回乔南的手,把自己的卡塞进服务员手里,“用这张,谢谢。”
乔南失笑的收回自己的卡,说道:“一双鞋子而已,这你也跟我计较,别忘了,我是妮妮的乔爸爸。”说着,他刮了下小家伙的鼻子:“现在能跑能跳了,就开始调皮了?”
妮妮给他做了个鬼脸,骄傲的道:“乔爸爸,我没有调皮,我会做雪人了呢,你来我家,我就给你做一个大大的雪人。”她夸张的比了一个比她还高的姿势。孟清歌担心妮妮说漏嘴,急忙道:“快吃午饭了吧,我早上没怎么吃,趁着现在人少,先去占位子吧?”
乔南看了她一眼,总觉得她有点怪异,但又不知道哪里奇怪。他看了眼腕表,这个时间,是差不多到饭点了,他点了下头道:“好,想吃什么?”
孟清歌抬头,在商场里看了一圈,看中一家牛骨汤店,指了指道:“吃那个吧,听说上了杂志,风评不错。”
乔南没意见,只要她喜欢就可以。
乔南抱起了妮妮,两个人一起往那家店走去。商场门口,黎少彦走进来,恰好看到孟清歌走进牛骨汤店。乔南给霍以凝做的心脏移植手术,他是见过的。黎少彦冷笑了下,低声道:“果然,这女人花样多的很……”
“黎少,站在这里做什么?”穆凉玉从一家珠宝店走出来,就看到黎少彦盯着一个方向看,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问道,“你想吃那个?”
穆凉玉是这家珠宝店的形象代言人,此时,她出现在这里,是为了新店开业做站台,这会儿活动刚结束。而黎少彦,是来给她捧场的,只是为了低调,特意在最后才现身。
他把手里的百合花送给她,说道:“我们一起去试一下?”
穆凉玉抱过捧花,看了他一眼。一个沉默不爱说话的人,并不代表这个人冷漠或者木讷。在别人说话的时间,她们往往已经看出这个人的任何微表情。
穆凉玉就是这样的人。她知道,黎少彦的本意,并非去吃那牛骨汤,而是别的什么;吸引着他去。
第八十九章 在两个男人之间,不觉得累吗?
只是,今天是她的主场,就算她现在是他的女人,也不会改变自己去迎合他。她笑了下道:“黎少,那店开着又不会跑,哪天你还有兴趣,我再陪你来吃。不过今天,是我请你吃饭。”
黎少彦看着她娇俏的笑颜,微微一笑:“好,那我今天的胃,就交给你打理了。”
穆凉玉把手搭在了他的臂弯,她已经在顶楼订好了桌位,其实珠宝商那边,中午已经设好了饭局,只是按照她的性子,根本不会去凑那个热闹。
两个人一起往电梯走,黎少彦回头,看了牛骨汤店铺一眼,这时,电梯下来了,两个人一起走了进去。
*
孟清歌跟乔南在骨汤店吃了没多久就出来了,坐扶手电梯去三楼的时候,乔南忽然发觉手机忘在了刚才的餐厅,提出要回去找,叫她们在三楼等他,可妮妮自告奋勇坚持说要跟他一起,于是孟清歌便在三楼的休息椅上等他们俩。
三楼的休息区正对面,是一家礼品精品店,孟清歌看了看里面,觉得挺有意思,便站了起来,走了进去。店里面,摆放了很多手工艺品,全都只有一个,没有重复的。店主是个手工达人,正在做银器,见到客人进来,也没有要起来招呼的意思,连头都没有抬一下,仍旧埋头做着手上的活儿。
孟清歌站在他旁边看了一会儿,看出他在做的,是一枚树叶,整个叶子做成了镂空状,树叶的每一根脉络都做出来了。孟清歌的脑海里,马上联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个童话故事,里面有一个场景,就是小姑娘跟着王子穿过一片树林时,里面的树叶都是银色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个,多少钱?”她指了指,问道。
店主这时,才抬头,漫不经心的看了她一眼,拿起旁边的布巾擦了擦手,然后拿了旁边的笔记本,在上面写了个数字。孟清歌发现,本子上面还写了很多别的字,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店主,是个哑巴。
店主开出的价格很贵,以孟清歌的收入水平来说,是她大半个月的工资了。可她实在很喜欢这枚叶子,拿去送人,是很好的礼物。她忍痛,拿出自己的银行卡来,递给店主:“我想要它。”
说着,她把卡递过去,这时身边一道声音突然响起:“买来送给谁,霍晋霆,还是那个陪你吃饭的乔医生?”
孟清歌一扭头,就看到黎少彦噙着纨绔大爷似的笑,看着她。她微微讶异了下,想不到在这里还能碰到他。她轻拧了下眉毛,对黎少彦的无礼觉得很不舒服。不过她还是忍着道:“看着喜欢,就买下了。”
黎少彦看了一眼那枚银叶,挑了挑眉毛,拿起来把玩了下,似乎不大感兴趣,又丢了回去,然后重新看回孟清歌道:“现在有钱了就是不一样啊,喜欢就买。”他嘲讽的笑了下,“不过孟清歌,你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不觉得累吗?”
第九十章 何谓妥协,何谓朋友
两个男人?
孟清歌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他应该是误会她个乔南的关系了,她淡淡的看着他,眼睛里面没有任何喜怒。而黎少彦,目光开始锐利起来,似乎要激怒她似的,已经显得咄咄逼人了。
孟清歌跟他对视了会儿,就在黎少彦开始对这种用眼神较劲的方式感到不耐烦时,孟清歌哂笑了下道:“黎先生,你跟霍晋霆是好朋友,但我想,你应该是没有把我当成你的朋友,你也不屑跟我这样的人交朋友。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乔南,是我的朋友。”
孟清歌可以感觉到黎少彦瞧不起她,觉得她在高攀霍晋霆,可她跟霍晋霆,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就算她跟霍晋霆有协议,也轮不到别人指手画脚,哪怕这个人是霍晋霆的朋友。
她没必要在他面前卑微,来换取他对她的认同。
在这个社会,她已经遭受了太多的不公平,也已经被生活迫得磨平了棱角,但霍晋霆是她的丈夫,黎少彦既然是他的朋友,那么对她,就算不喜欢,可以保持距离,但至少应该尊重,这也是对霍晋霆的尊重。
黎少彦被一顿呛白,手指轻点着额头,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孟清歌时,在餐厅面对相亲的男人,她也是这样的咄咄逼人,口才极佳的说着关于钱的理论。现在,她是在损他,关于朋友的理论。
他微低着头,讽刺的笑了下,再一次觉得,霍晋霆找的这个女人,可真不简单。人前老实巴交,背地里花样多,还是根软钉子,不直接扎得你哇哇叫,就是让你浑身不舒服,还挑不出毛病来。
这时,穆凉玉从门口走进来,勾住他的手臂,看了眼孟清歌,对着她轻轻点了下头打招呼。在进来的时候,她正好听到孟清歌的话,唇角抿了笑。她认出她,是在会所那个,带走霍晋霆的女人。黎少彦三番五次针对她,无非就是为了传言中的那个云瑶小姐,只是眼前这个女人,并不知为何。
也就是说,黎少彦用错了力。
不过,聪明的女人不会卷入任何一场纷争,她看向黎少彦,柔媚一笑道:“黎少,再陪我逛逛?”
她这一开口,不管是对黎少彦,还是对孟清歌,都是给了他们台阶下。黎少彦看了看她,就着这个台阶下了。他拍了拍穆凉玉放在他臂弯的手背:“行,看中什么就说,我给你买单。”
说着,趾高气昂的走了。孟清歌扯了扯唇角,黎少彦的突然出现,还不至于破坏她的好心情。
店主对方才的争论一点都没兴趣,早已回到自己的手工世界里,等孟清歌转身看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在做收尾的工作,将叶子仔细擦干净。
乔南带着妮妮走过来找她的时候,她恰好付完款,看到他手里拎满了袋子,微微惊愕:“不是去拿手机吗?怎么这么多东西?”
其实乔南并非回餐厅去找什么手机,而是给孟清歌跟妮妮买新年礼物去了。
第九十一章 祭祖
他知道如果孟清歌在旁边,一定什么都不会要,只有拐了妮妮帮他挑。不过,现在他还不能告诉她,只温和的笑着道:“经过的时候,看到喜欢,就全买了。”
孟清歌脑海只浮现出四个字——有钱任性。
她把刚刚店主做完工,还没有来得及打包的银叶拿出来放到他面前:“你来得正好。这段时间,多亏了你的照顾,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挺下来。一直很想好好谢谢你的,又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孟清歌腼腆的笑了下,又像是在对当初,死皮赖脸求他的事情觉得不好意思。她认真的说着,非常真诚的,感谢着这个朋友。如果没有他,妮妮跟她,大概早就不在了。
“这是手工做的,店主在做的时候,我就一眼看中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记得,你一直很喜欢看书,不过,你不喜欢也没关系,还可以换别的。”
乔南望着她清澈的眼,却有些不能直视了,她的感谢,他承受不来。
心底的愧疚感更深了些。
若是当初早些找到她,也许,她就不用受那些苦了。而自己,若是早些放下对她的成见,自己的心若是不那么狭隘……他苦笑了下,亏自己还是个男人,居然还比不上她的豁达。
他垂下眼睛,看向她掌心的东西。
巴掌大的叶子躺在手心,看似古朴无华,但仔细一看,上面闪耀着细碎的光芒,是枚极为漂亮的书签。他把叶子攥在手心,粗糙的边缘刮得掌心一刺,抬起眼来,微微一笑道:“谢谢,很好看。”
这时,妮妮正扒拉着乔南的大腿,使劲儿踮着脚尖要去看,她个子太小了,根本看不到孟清歌送给乔南的是什么东西。
“乔爸爸,是什么,我也要看。”
乔南一低头,脚下好奇宝宝眼巴巴的眼神看起来好不可怜,他弯腰,一把把她抱起来,让她看个够。妮妮夸张的“哇”了一声,拿在小手里对着灯光对了好一会儿,玩够了才转头对着孟清歌道:“妈妈,乔爸爸也买了——”
“妮妮,保密。”乔南及时喝住了她,小东西差点就泄密了,小家伙也知道自己差点说溜嘴,马上捂住了小嘴,转了转乌黑的眼珠。
孟清歌看了看他俩,又憋着什么呢?
*
霍家老宅。
霍家有个习惯,在除夕那天的中午做祭祖的仪式。霍晋霆到达霍家老宅的时候,老钟已经等候在门口,看到他下车,上前恭敬的说道:“霍先生,太太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霍晋霆“嗯”了一声,吩咐老钟把车上的东西拿出来,然后走了进去。
大厅里,早已摆好了祭桌,几年前霍家经历了一场大变故后,祭桌上,又多了两只酒杯。伍千叶坐在一侧椅子上,看到他走进来,从桌案上拿了三支线香给他:“先给你爸上个香。”
霍晋霆接过,走到祭桌前,恭敬的拜了三下,将线香插入香炉。伍千叶走到桌案旁,执起摆放着的酒壶,往上面的几只酒杯里分别倒了些酒。
第九十二章 什么呀,这么沉
霍晋霆默默的看着母亲做这些,这时,伍千叶开口道:“老霍啊,我们娘俩,今年又请你吃了一顿。只是再过几年啊,我来陪你了,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做这顿饭来给我们吃。”说着,她瞥了杵在一边的霍晋霆一眼。
面对这逼婚,霍晋霆挺着背对着桌案方向,淡笑着道:“爸,母亲还要多看我几年,您吃好喝好,多保佑母亲。”
伍千叶放下酒壶,瞪了他一眼,就会耍嘴皮子。她真是要被他气死了,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能入他的眼。昨天出去打牌,她还被牌友笑,介绍了那么多名媛给她,结果,最中意的穆凉玉,竟然最后被黎少彦拐走了。她憋着一肚子气回来,到家就直接打电话骂了黎少彦一通,办事不利,以后再不找他当媒婆了。
霍晋霆只当没看到,这时,老钟提了满满两手的礼品走进来。那些礼品里,有他买了送来孝敬伍千叶的,也有别人托他转送的。按照往年规矩,老钟都是拿了放库房,等伍千叶挑了喜欢的留下,其他的就拿出去送人。
霍晋霆看到老钟胳膊底下还夹着一个紫色方形盒子,眼睛微微一动,叫住老钟:“把那个盒子留下来。”
老钟愣了下,随即马上留下那个盒子交给他。霍晋霆并没有打开盒子,而是直接送到了伍千叶面前道:“看看,喜不喜欢。”
伍千叶奇怪的看了一眼儿子。往年他送她礼物的时候,从没急着叫她打开看。她接过盒子,掂了下分量,还挺沉的,该不会是什么古董瓷器?
“到底什么呀,这么沉——”伍千叶不是很有兴趣的打开盒子,可当盒子一开,她的眼睛睁大了,惊愕变为惊喜,“这……这你从哪儿搞来的?”
盒子横着分了三个等格,每个格子里,都放了六个团子,对对排列,团子下面用碧绿的粽叶垫着。霍晋霆这两天连着吃的南瓜团子,苎麻叶做的青团,白色糯米团,组成一盒满是年味的糕点,每个团子上面,点上朱砂的红点,既漂亮,又有驱邪利吉的寓意,在这样的大城市里,尤其是对伍千叶这样身份的人来说,是稀奇的了。
这一看,就是手工做的。
让伍千叶最为惊奇的,就是那苎麻叶做的青团了,只有在无锡苏州一带的农村有做。她出身无锡,对这种东西最为熟悉,算起来,她已经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人一旦上了年纪,不管承认不承认,对过去的人和事,总有点念念不忘的意思。
伍千叶摸了摸青团,对着霍晋霆讲宝似的详细道来:“这东西做起来可麻烦了,你外婆当时教我的时候,我一点耐心都没,可我就喜欢这颜色。这青团啊,有很多种方法做,可以是麦汁做的,也可以是鼠曲草做的,但只有苎麻叶做的青团,颜色是翠生生的青色,而别的,经过蒸煮,是熟青,没这么好看,吃起来也没这个清香。”
… … … 题外话 … … …
小伙伴们,说说话呀,唠嗑唠嗑呀?票票呀,咖啡呀,来冒泡呀?
第九十三章 她不配你,浪费任何时间
伍千叶笑眯眯的,已经是爱不释手了:“这青团啊,配芝麻馅儿的最好,可惜我当年没学会,你外婆就走了。这后来就跟了你爸,嫁到了南城,就再没吃——”
伍千叶忽然停住嘴,因为霍晋霆正用好笑的眼神看她。伍千叶轻咳了一声,摆着姿态将盒子交给老钟:“拿去库房吧。”
其实在车上的时候,霍晋霆就打开看过了。
黎少彦曾经对他说过,说孟清歌那女人有心计。他不知道,她是否知道他母亲是无锡人,对家乡的东西有感情,还是她误打误撞,刚巧做了青团,不过,从她的心意来看,是费了心思的。
他道:“怎么,不喜欢了?”
伍千叶冷哼了一声,往沙发走去。她道:“你别以为,弄些个团子回来,我就能饶了你。什么时候,你能带了女朋友回来,我才是真正的高兴!”
霍晋霆摸了摸额头,在沙发另一侧坐下,拿出口袋里的手机,上面只有一条银行发来的短信,他看了看,想那女人可真狠心,别说来个电话,连一条信息都没。
伍千叶看他心不在焉的样子,这些年,只要一提到女朋友的事,他要么转移话题,要么就是这样,不肯正视这个问题。她倒了杯茶,喝了一口,润了润喉咙,说道:“那孩子怎么样?现在恢复的还好吧?”
“嗯,挺好。”想到妮妮,霍晋霆的脸上,竟然有了些微笑。伍千叶眉头微微一皱,心里滑过一点怪异的感觉,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可能。
她正了正神色,说道:“晋霆啊——”
霍晋霆从手机上挪开目光,看向伍千叶:“妈,您想说什么?”
伍千叶这句话想说很久了,望着儿子的眼睛,她严肃的说道:“以凝那孩子,已经走了。你跟云瑶的联系,就是彻彻底底的断了。”看到霍晋霆要开口说话,她抬起手,阻止他,“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虽然你嘴上说,你永远不会原谅她,你跟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