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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玩转八零年代-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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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笑道,“还好没有超过十二点,现在说祝福的话还来得及。喏,你和秋桐在客厅等一下啊!”

    赵诗音不知道姑姑想干嘛,但是心里暖暖的她当然是赶紧点点头。

    然后,便和叶秋桐两个人坐在客厅里等。

    不到二十分钟,赵文倩端着个托盘进来了,托盘上放了两碗面,赵文倩笑道:

    “这是生日吃的长寿面,诗音一定要吃了它,以后就会平平安安的,长命百岁。”

    “姑姑,你还亲自下厨了?”

    赵诗音更是感动了。

    赵家有警卫员,有做饭的大师傅,所以赵文倩从来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是为了她的生日,不光打破了睡眠习惯,还亲自下厨给她煮面条……

    赵诗音和肖剑刚吃了大餐,肚子饱死了,但是这碗面,她无论如何也要吃下去。

    “我好多年不做饭了,手艺肯定退步了。”

    赵文倩不好意思地道。

    “哪里,姑姑,香得很,很好吃。”

    普通的阳春面,加上小葱,两个煮熟的寓意吉祥的生日蛋,赵诗音觉得这是她吃过的最美味的面了。

    叶秋桐也有一碗,和赵诗音的一样,不过却少了两个蛋,因为不是她的生日。

    “等秋桐生日了,我也给她煮生日面,这么多年,一直想给秋桐煮一次,一直没有机会。”

    赵文倩遗憾地道。

    “妈,会有机会的,我的生日也快到了。”

    叶秋桐笑嘻嘻地道。

    几天之后……

    “肖总,我们公司收了个大单。”

    这天,肖剑正坐在办公室里,翘着二郎腿看电视,秘书小美领着销售部主任兴冲冲地跑进来了。

    “哦?”肖剑眉头一挑,并不喜形于色,道,“多大的单,你们这么高兴?”

    肖峰和他的计划里,这个公司只是身份的掩饰,并不在乎业绩,所以听到属下气喘吁吁激动的样子,他心如古井,淡定无波。

    “肖总,十万啊,十万的大单,好多钱了。”

    难怪销售部主任这么兴奋,十万的确是笔不小的订单了。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肖剑不光不高兴,反而一把扯住他的衣领,沉声道:

    “是谁一下子订了这么多?”

    这一刻,如果琼斯或者迟生在,就能看得出来,肖剑身上散发出了一股杀气,这股气场让销售部主任和秘书小美都吓呆了,他们没想到,平时斯斯文文如美少年一般的肖总会变成这副杀气腾腾的模样。

    “肖总,我说老实话,我没有吃回扣啊,真的是他们自已上门来联系的。”

    销售部主任脑门迸出豆大的汗珠,这才春天呢,南方一点也不热,甚至还有些冷,能吓得流这身大汗,说明销售部主任有多惊吓了。

    “唔?谁?哪家公司?”肖剑气势逼人,那眼神能把销售主任身上戳穿两个洞。

    “是什么无上良品超市,说是要买一批货去发给他们员工作福利。”

    销售部主任战战兢兢地道,心里暗暗后悔,还以为这是喜讯,赶紧第一个跑来告诉肖总,没想到肖总反应这么大。呃,他怎么感觉肖总听到这件事,不象听到喜讯,反而象是听到了死讯一般。

    “哦?”一听是无上良品,肖剑卡在销售部主任胸口的手才松了下来,突然笑道:“原来是她们啊?这倒是个好消息。回扣?回扣不成问题,你该要多少回扣,就要多少。”

    自已吃肉,下面的人肯定也要分汤喝,不然久了谁还给他干啊?肖剑又不在乎这点钱。

    “啊?肖总,不敢,不敢。”

    销售部主任擦着汗和小美退出去了。

    肖剑算了下,十万元的货物,利润差不多就是他近期花在赵诗音身上的钱。

    看来,赵诗音是用这种方式来婉拒他了。

    要不然,如果真地要为超市的员工发福利,赵诗音直接和她说就行了,不必再曲折通过销售部。

    肖剑心里此时倒是被激起了一股不甘之意。原来,赵诗音就是想和他算得清清楚楚的吗?哼,他偏要缠着她不放……

    练手也不错……

    “这么多枕头?这是……”赵诗音正在仓库里查看存货,忽然看到仓库的一角多了许多过去没见到的枕头,不由大吃一惊。

    “哦,这是叶总吩咐采购的,说个员工一人分一个,是泰国原产的橡胶做的枕头,不用晒太阳,还有一股淡淡的奶香味,还很有弹性,不过,据说很贵。”

    仓管忙不迭地道。他没想到赵诗音竟然不知道这回事。

    “姐,这批货昨天才到,我正想和你说呢。”叶秋桐朝仓管使了个眼色,他管识趣地退下。

    “哈,原来你说的帮我巧妙地还情,用的就是这个主意啊?好,不错。”赵诗音没有因为叶秋桐事先不通知她而生气,笑了,道,“我这下心里舒服多了。不然老觉得欠他什么。”

    “你满意就行。哎,以后不要再和他往来了,他不是良善之辈。”叶秋桐道,“你知道吗?他们的销售部主任见咱们的业务员要给他回扣,跟象见了鬼似的,连拿都不敢拿。还说,咱们是肖总的朋友,不必客气。”

    “哦?那说明肖剑知道这件事了,并且也猜到是我在还他的情了?”赵诗音饶有兴味地道。

    “嗯,他是聪明人,我觉得,他以后应该不会再来骚扰你了,不过,看他驭下的手段就知道,这个人很不简单。”

    叶秋桐想起业务报告的:对方销售部主任看到回扣,极为恐惧……

    是有多大的威压,才让手下变成这样的啊?

正文 第七百一十章婚讯

    赵诗音的事刚折腾完,叶秋生的电话又来了:

    “姐,我和娟儿看好日子了,决定下个月中旬举办婚礼。”

    “定了?那就好,我要帮什么忙吗?”叶秋桐一听,弟弟要把终身大事定下来了,心里也一阵轻快。

    虽然王娟的表现不尽令她满意,但是世界上哪有完美的人呢?只要她和弟弟情投意合就好了,王娟又不是和她过日子。

    而且,叶秋桐现在也有了绝对的自信,不怕王娟变成另一个牟红,以她现在的经济实力,要辗压王娟还不是两个指头捏蚂蚁?更不要说,随着比尔那边公司发展起来,成为世界首富后,她的财富更是会增加到一个恐怖的数字。

    锅我来背,你们负责幸福就好!叶秋桐在心里默默地道。

    她一直觉得,上一辈子因为她的任性,而伤害了家人,还好能有这一世的机会来弥补。

    人生短短,就该想做什么就去做,想爱谁就去爱。

    她有能力守护他们。

    绝对的实力造就了绝对的自信。

    “姐,你什么也不用帮,哈哈,爸和妈都来向阳了,正在布置新房呢,他们让我告诉你一声,有空晚上来吃饭,具体再商量。”

    叶秋生一付人逢喜事精神爽的语气。叶秋桐听了,心情也很愉快。

    王娟再差,只要她能让弟弟开心就好。

    以弟弟和王娟现在的感情,如果她指出王娟的缺点,指手划脚,告诉秋生,王娟不适合他,有一些更适合他的女孩子,秋生肯定也不会答应,甚至还会和她反目成仇。有的还会产生逆反心理,就象前世的她一样……

    在陷进狂热爱情漩涡的人脑子里,是听不进任何谁诋毁爱人的话的,哪怕这个人是出于好意,对方也明知他是出于好意。

    所以,叶秋桐从来没有和秋生提过王娟过来找她要股份的事,估计王娟也不敢和秋生说,要不然,秋生也不会一脸坦然,毫无反应了。

    叶秋桐见状,便把这事掠过,当做没有发生过,决定只要王娟不再提起,她也不会和家里人说王娟做过这样的事。

    一听说父母来了,叶秋桐高兴坏了。

    在她心里,叶长志和钱秀花同样重要,他们抚育了她二十年,给了她最多的爱,虽然她是被收养的,但是他们的爱让亲情在她心里从来没有缺失。

    叶秋桐迫不及待地道:“我今晚下班就过去,你姐夫不会过去了,他出差了。”

    “哦,又出差。真是的,姐夫也应该换换工作了,要不退伍吧,在部队有什么好?又不能陪家人,又有危险。”

    说到最后一句,叶秋生猛地降低声调,觉得自已不该说这样的话,太不吉利了。

    果然,叶秋桐听了心里也是莫名地一抽,然后才道:

    “这话可不能在你姐夫面前提,他这辈子就是军队的人了。我估计,他是不可能退伍的,你要提,他还生气呢!”

    “好吧,是我说错了,咱们姐夫的确适合部队。再说了,姐夫在部队我也放心。”叶秋生又开始没正经了。

    “他在部队你放心什么?”叶秋桐不解。

    “呵呵,他在部队里有人管着,纪律严明,不会到处拈花惹草,会对姐姐一心一意好,我当然放心了。最好一辈子呆在部队里。”

    叶秋生笑嘻嘻地调笑。

    “去,人好的就是好,不好的放在哪里也不会好。”叶秋桐说这话时,心里掠过赵卫国的形象,马上又掐灭了,对于讨厌的人还是少想一点好。

    “呵呵,那是,我姐夫就是个大好人,被姐姐管得服服贴贴的。”

    叶秋生越说越没正形。

    “不和你说了,还是老板呢。这话幼稚得和小孩一样。”叶秋桐挂了电话。

    不过,到底是知道父母来向阳了,她归心似箭,匆匆把工作做完,没有到平时下班的时间就离开了。

    叶秋桐没有想到的是,她才离开不久,肖剑的捷达就停在了无上良品超市门口,然后,还从车里抱出一捧玫瑰花来,向向阳超市里走去,一点也不在意身边不时被人打量的目光……

    叶秋桐把车直接开到弟弟院门口,还没上前叫门呢,门就开了,钱秀花出现在门口,一看到叶秋桐,就乐呵呵地道:

    “秋生说你要过来吃饭,我听着车声就是你。果然。”

    “妈,这是我超市新卖的东北大米,咱们试试。”

    叶秋桐笑嘻嘻地提着一袋大米靠近母亲。

    “这么重,你怎么拿得动?我来。”叶长志从屋里闪身出来,赶紧接过女儿手里的大米。

    “哎,我还没吃过东北大米呢,听说那里的大米又香又弹,这下托女儿的福了。”

    钱秀花笑得眼睛都挤成一条线了。前世,她也是这样,叶秋桐外出打工,哪怕是买几块油饼回家,她也不会嫌寒酸,一样笑得很开心。

    叶秋桐抓着母亲的手,三个人一齐进屋了。

    到了屋里,叶秋桐看到王娟也在,这才醒悟道,从此以后,这院子里就要再多一号人物了。

    虽在心里有点淡淡的莫名情绪,但是叶秋桐很快就调整过来,觉得自已要更加宽容一些,要有容人之量。

    “姐,你回来啦?”

    王娟见公公婆婆都护着叶秋桐,心里不由地想,到底女儿和儿媳妇是不一样的,她上门,哪怕送再多的东西,他们俩也不会笑得这么开心,而是客客气气的。

    叶秋桐只送了一袋大米,他们就高兴得象收到了黄金一样。

    叶秋桐见王娟主动又热情,也赶紧和她打了个礼貌的招呼。一时间,原来的上司和下属出现了微妙的冷场似的尴尬。

    还好,这时叶秋生跑了出来,只见他一头大汗,还穿着秋衣和秋裤,好象在做什么体力活,看到她,便喊道:

    “姐,你过来帮我看看,我的对联有没有贴整齐了?新房里那些大红喜字到底要贴在哪里啊?”

    叶秋生习惯地找姐姐,王娟听了心里又有点不舒服,心想,新房是她和他的新房,为什么要让叶秋桐指手划脚?

    “秋生,我来帮你看吧。”王娟上前道,“姐刚下班呢,别累着她。”

    “怎么会累着她?又不是什么辛苦的事。”叶秋生傻呵呵地道。

    王娟有点不高兴了……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一章新人在琢磨

    不过,叶秋桐到底是自已的前上司,现在还是自已的大姑姐,公公婆婆又宠她,最重要的是,叶秋桐现在手里还握着万生地产四成的股份呢。王娟还是退了一步,不敢现在就和叶秋桐直接怼上。

    王娟从好彩头公司辞职后,就到万生地产上班,她去的自然是万生地产最重要的部门:财务部。并且很快一手掌握了万生地产的整个财务状况。

    王娟这才暗暗后怕地发现,还好自已一直坚持要嫁给秋生,万生地产的进项,竟然比她从前的好彩头公司进项要大,简直是暴利啊!

    第一次结算出万生地产的全部财产时,王娟一个人关在财务部,捂着嘴半天出不了声,最后竟然憋得大哭了一场,才恢复正常。

    原来,万生地产的财务价值,已经达到了上千万元。

    呃,就在不久前,她王娟还在为几十几百块犯愁,转眼间竟然成了的拥有上千万资产的老板娘。

    还好,她没有听父母的话,嫁给那个猥琐变态的张碎银,如果嫁给他,现在不光只能一辈子住水泥胚房,还要被人讥讽为变态的老婆。

    王娟暗暗庆幸,都说女人嫁人是二次投胎,她第二次投胎算是投对了,而且,叶秋生还那么爱她。

    不过,看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后,王娟便起了心思,别看万生地产资产上千万,但是说起来,只有四百多万是秋生的,其余六成是公公和叶秋桐的。

    一想到叶秋桐作为出嫁的女儿,在公司里还占有和秋生同样的资产,而且还可以以联合公公的方式来否决秋生的决议,王娟就越想越不甘。

    第一次在叶秋桐面前讨要股份她铩羽而归,但是并不妨碍她准备第二次下手。

    既然自已正面和叶秋桐交锋不成,王娟打算从说服叶秋生下手。

    作为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叶秋桐凭什么占着娘家的资产不放?就象她当初急着嫁人,不就是为了腾出空间,让弟弟们有结婚的新房吗?

    难道她嫁出去了,还能回去再占着娘家的床位不放?

    这么一想,王娟就越觉得自已有理。今天她过来,本来就是想和秋生说这事的,但是没想到,秋生一下子就把叶秋桐叫过来一起吃饭,让她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

    见叶秋桐来了之后,秋生做什么也不叫她了,不让她帮忙了,什么事都叫叶秋桐,显得和叶秋桐特别亲,王娟心里就不是滋味了,而且还想到,其实秋生和秋桐说是姐弟,也没有血缘关系。

    但是一想到叶秋桐手里有她要为之夺回的四百万,王娟就忍下气,转为笑脸,对叶秋生道:

    “姐姐见多识广,美国也去过,香港更是经常去,肯定比我有眼光,就让姐姐拿主意吧。”

    叶秋生没觉得什么不对,欣然点头。

    叶秋桐倒是觉得王娟这话有点怪怪的,内容没问题,主要是语气。

    但是她见王娟脸上还带着笑,便道:

    “一起去看看吧,毕竟是你们的新房,你喜欢什么样子,就布置成什么样子,不必拘泥。”

    听叶秋桐这么说,王娟心里也顺了点,道:“好。”

    于是,三个人进了新房,开始有商有量地布置了起来。

    最后,叶秋生虽然经常要姐姐拿主意,但是叶秋桐都和王娟商量着,都以王娟的喜好来布置了。

    这样一来,皆大欢喜,王娟心里一点郁气也消失了。

    叶秋桐看清楚王娟眉宇间的郁色渐渐消散,便知道自已猜得没错,自已这个出嫁后的大姑姐,老是回娘家,着实招新媳妇讨厌。

    叶秋桐思忖了一下,觉得不能放任王娟这种想法,总得找个机会让她明白,既然成为一家人,就要相亲相爱相扶持,互相防范、厌恶是不对的。

    所谓家和万事兴。

    前世不就是牟红的恶毒,才让她家破人亡的吗?

    当然,个中也有她的任性……

    王娟并不明白,自已的前任上司正在谋划着对付她,她只觉得,叶秋桐似乎还挺识趣的,方才做的一系列布置都听从了她的意见。有些地方,她故意弄错的,叶秋桐也一声不吭,没有发表意见。

    王娟不相信以叶秋桐的阅历,不会看不出来,她的做法不合规矩,然而叶秋桐还能忍着不说,这说明,叶秋桐对她的确抱有忍让之意。

    想来,叶秋桐是怕她和自已意见分歧,让叶秋生为难吧?

    王娟暗暗想明白这些,突然沾沾自喜地觉得,她抓住了叶秋桐的软肋,那就是:叶秋桐不想让叶秋生为难。

    唔,这倒是可以利用起来。

    “你们仨,吃饭啦!”

    钱秀花的声音在院子里响着,王娟微皱了下眉头,农村人不好的一点就是嗓门大。

    作为城里人,最怕就是乡下人的大嗓门,不鸣则矣,一鸣惊人,如果一起出去街上,怕是让人觉得特别没教养。

    王娟一想到结婚时要请朋友同学来,到时候钱秀花作为婆婆不免也要出面应酬,王娟便一阵头疼,觉得很丢份。当然,在还没有完全掌控万生地产之时,王娟也不敢公开嫌弃婆婆,只能在心里暗暗计较。

    “妈,来啦。马上。”叶秋桐倒是立即笑容满面地应道,连声音都带着笑意微甜的气息。

    哎,叶秋桐好歹是公司的老总,亲生母亲又是出生于书香门第之家,怎么对婆婆的大嗓门这样的粗鲁之举也不纠正一下呢?

    王娟心里腹诽道。

    但是转念一想,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叶秋桐从生下来不久就送到钱秀花手上养,叶秋桐或许原来的脾性也和钱秀花差不多吧?只是到了城市里,才慢慢有所改变。

    而钱秀花年纪大了,一辈子都是这样,也不怎么需要应酬和面对外人,怕是改不了粗鲁的陋习了。如果以后自已的孩子给钱秀花带……那肯定惨了,一定会被教得象农村的孩子一样。

    王娟心里想了很多,最后决定,如果以后自已生了孩子,弟弟们还没有生的话,到时候大不了让自己母亲来帮忙带,还可以趁机多塞些钱给母亲。

正文 第七百一十二章难以融入

    “妈,这磁壳龟哪来的?是你特意做的?”

    叶秋桐到了餐厅,看到母亲做的七八样菜里,有一盘磁壳龟特别显眼,这是她爱吃的,母亲已经在油锅里重新煎过了,味道更香。

    “哦,是村里辰婶做八十大寿分来的,我知道你们爱吃,正好来就带来了。”

    钱秀花应道。

    “我劝你妈别带来,路上都会挤烂了,可是她说你们喜欢吃,平时三、五个地也不好自己做,所以硬是一个装一个饭盒带来了,一个都没碎。”

    叶长志看到女儿贪馋的样子,不由乐呵呵地道。

    叶秋桐听到父亲这么说,简直想赖在母亲怀里了,象小时候那样撒娇一样。可是她突然想起边上还有个弟媳妇,而且关键是这个弟媳妇从前还是自已的下属,呃,自已在她面前还真做不出卖萌撒娇的样子。

    叶秋桐只好精简撒娇的行动,挎着母亲的胳膊道:“妈,辛苦你了。”

    “你们爱吃就好,我有什么辛苦的?”钱秀花看到孩子们爱吃,心里就满足了,觉得还好有带来。

    “娟儿,你试试?向阳好象不做这些?我们那村里人做寿啊、孩子满月啊,就会做磁壳龟分给大家。”叶秋生热情地挟了一块巴掌大的磁壳龟给王娟。

    王娟并不爱吃这种粘乎乎的东西,尤其是油煎之后,火候不可能完全一致,有些地方煎得比较焦,她心里就更嫌弃了。

    因此,看到叶秋生挟给自已的磁壳龟,王娟心里暗暗发怵,但是她觉得叶家的人似乎都喜欢吃这种乡下的玩意,只好硬着头皮,挟起磁壳龟咬了一小口。

    “哇,妈,还是萝卜馅的啊?现在少看到萝卜馅的磁壳龟了,好好吃。”

    叶秋桐咬了一大口,觉得嘴里是萝卜丝的咸鲜,鼻腔里是萝卜丝特有的香味,不由满足地叹了口气。

    “哇,萝卜丝馅的?我也喜欢,很久没有吃到了。”

    叶秋生也很惊喜。

    见王娟没怎么吃,他便热情地介绍道:

    “娟儿,别看这萝卜丝是素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做成磁壳龟的馅时特别香。”

    “是啊,这萝卜丝是选大白萝卜,然后削切成丝,在大太阳下晒干变成萝卜丝干,不光是做馅好吃,平时炒三层肉啊、泡菜汤啊,味道都是极好的,而且还消积食。”

    叶秋桐也顺嘴介绍道,知道王娟城里人没见过这种馅。

    “哎,我还带了一袋的萝卜干丝呢,你们这么喜欢吃,明天我就做个萝卜丝炒三层肉,让你们解解馋。”

    钱秀花一说到给儿女做好吃的,就精神头十足,一脸跃跃欲试。

    王娟听着他们兴致勃勃地说着萝卜丝,一时间不禁有些茫然,觉得这个话题她插不上嘴,而他们也没有马上中止话题的意思,因为叶秋桐又从这个话题引发到晒地瓜干的事,而叶秋生总是去偷吃晒的地瓜干的糗事又被挖出来了。

    王娟一时间觉得挺无趣的,她想起自家的饭桌上,父母兄弟谈的都是哪家姑娘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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