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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玩转八零年代-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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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人才不会饿死。
她吃是怀旧,我父亲不吃,他说小时候吃怕了,吃得胃老冒酸水,我是比较少吃,但是吃到红薯,就会想到奶奶,想到童年时和她度过的时光。”
李嘉明在叶秋桐面前越来越放松,甚至会和她讲这些小时候的故事。
如果被八卦记者逮到这些话题,足以写出一部豪门生活秘辛来,强烈刺激看客的眼球。
李嘉明自是知道叶秋桐不会做这样的事,才会在她面前放松下来,放飞自我。
叶秋桐也听得津津有味,她最喜欢听人讲故事了,而且是这些成功企业家的亲身经历。
三人行,必有我师。
认真聆听这些成功人士的过往,必能有所受益。
李嘉明看着叶秋桐认真倾听的样子,顿时产生了倾诉的欲望,于是,从他的童年谈起,再聊至自已的求学经历,还有在哈佛商学院刻苦攻读的感受,让叶秋桐象看一部成功人士电视剧一般,一脸悠然向往。
“原来,在哈佛读书那么苦,一直要读到凌晨?”
叶秋桐吃惊地道,在她想来,上了大学应该会相对轻松一些。
“功课非常多,每周教授都会布置一大堆作业,而且都是开放式的,没有唯一标准的答案,你必须自已搜集资料,自已解析,最后得出答案,搜集的资料还必须成为支持这个答案的合理基础。”
李嘉明话题一拉开,就是滔滔不绝,叶秋桐不时为他续茶。
有茶有佳人在侧,李嘉明不知不觉,还把他未来对世界的经济走热和格局的看法也倾囊而出。
叶秋桐听了,暗暗心惊,觉得,做人果然是学无止境,李嘉明没有她重生一世的优势,但是却依据着自已所学和人脉资源,把未来的经济走势力判断得八九不离十。
虽然他无法看透局部细节的发展,但是整个世界经济的大势他还是掌握得很透彻。
这就是学识,这就是眼光,这就是底蕴。
叶秋桐在心里惊呼。
叶秋桐再次对参加高考,上大学完善自已的知识体系,产生了强烈的想法。
一周后,叶秋桐却意外地接到家里一个电话,说吴月桂和迟丽要到部队来探亲。打电话的是秋生,他说是奉吴月桂交待打的。
叶秋桐有点奇怪,因为她不久前才回家,吴月桂好象也没提要来探亲的事。
本来如果是吴月桂自已打电话的话,叶秋桐可以告诉她迟生出任务不在,让她等迟生回来再来,免得她白走一趟。
叶秋桐当然晓得,吴月桂最想探望的是自已的儿子。
这点,叶秋桐倒不会吃味,儿子在婆婆心里的重要性自是超过儿媳妇的。
问清楚吴月桂的乘车时间,叶秋桐下午两点多便到长途车站接她们。
还好,两点半时,长途班车准时进站,吴月桂和迟丽从车里下来,抬眼便看到叶秋桐在车站外面等她们,吴月桂出远门时提着的一颗心,看到熟悉的家人后,才放了下来。
吴月桂这次来,又拎了很多土产,什么花生、米、冬笋之类的,还好叶秋桐让小徐开了车帮忙来接,不然这么多东西还真带不动。
迟丽是第一次来部队,她早就想来了,只是之前哥哥还没成家立业,不太方便,现在哥哥安排了家属房,有地方住了,还有嫂子在,迟丽便吵着硬要跟过来。
正好寒假到了,吴月桂被她缠得紧,无奈,只好答应了,也算是带她来长长世面。
迟丽一下车,就有吉普车来接,登时心中大受震撼。
原来,嫂子在这里的生活这么好,进出都有车。
当然,这是她想象的,叶秋桐只不过今天要来接她们,所以便让小徐帮了下忙。
小徐热情地帮她们把行李放到车后厢,又请她们上车,才开着吉普车一溜烟地回大院了。
迟丽一看到大院门口站岗的士兵,再看看大院里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小花园,绿树环抱的院子,登时就喜欢上了这里。
她心想,要是能一直住在这里多好啊!
等到了大哥家的房子里,迟丽看到一拧就来的自来水,打开里面装满了好吃东西的电冰箱、时髦的沙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胸口受到了一万点冲击。
真是太震撼了,大哥家里,比她们在县城里最有钱的同学家置办得还整齐。
“妈,咱们家要是有台冰箱多好啊,你看,东西放在里面都不会坏,夏天还能做冰棍,喝冰水呢。”
迟丽一脸羡慕地摸着冰箱,对吴月桂道。
“傻丫头,给咱冰箱也没有用啊,村里的电续时断的,有东西放在里面早坏了。”
吴月桂见迟丽不懂事,乱说话,有点尴尬,怕叶秋桐多想,赶紧打断迟丽的妄想。
“妈,要不咱们搬到这来住吧?有自来水,还有热水器,哎呀,还有吹风机,哥哥家真是时髦。”
迟丽不断发现新的惊喜。哥哥家里这些大件小件,随便拿出手一件,在村里都是让人眼热的东西。
吴月桂看到叶秋桐没说什么,便拍了下迟丽的手道:
“别乱说话,这是部队,哪里是你想来就能来的?”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天下最好的嫂子
被吴月桂训,迟丽撅着嘴,一脸不高兴。
但是很快,当她在屋里发现一样新奇好玩的东西时,就又会兴奋起来。
叶秋桐为了恶补英语听力,买了一台双卡录音机,迟丽看到了,发觉这不是县城里时髦小青年喜欢拿在手里,放着最大音量流行乐招摇过市时用的双卡录音机嘛?
迟丽兴奋不已,一番倒鼓,把流行乐磁带插进卡槽后,竟然让她播出来了。
不过播出来也好,迟丽坐在沙发上,听得如醉如痴,一脸享受,似乎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让她愉快的事了。
叶秋桐看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见她有了歌听就老实下来,索性也不说她,让她听去。
倒是吴月桂在陌生的屋里,有点束手束脚的感觉,见迟丽瞬间投入,她不安地对叶秋桐致歉道:
“秋桐,这孩子不懂事,没见过这些新鲜的东西,才会乱动。”
“没关系,这录音机我是买来学英语的,迟丽要是喜欢,索性让她带回去好了,我再买一台。”
叶秋桐十分大方地道。
“好啊,嫂子,你太好了。你是天下第一好的嫂子。”
迟丽万万想不到,叶秋桐会把录音机送给她,顿时发出一声尖锐的惊叫,那声音就象被掐着脖子的鸭子一般,把叶秋桐还吓了一跳。
倒是吴月桂赶紧摆手道:
“秋桐,这么贵重的东西,别惯着她,你自已也要用,留着吧!”
“妈,大嫂都说送给我了,你怎么可以这样说?”
迟丽撒娇了。
吴月桂无奈地看着她。
叶秋桐赶紧打圆场道:
“没事,我再买一台,四狮那里,还有一些型号更小的录音机,我让那的朋友帮我邮一台给迟瑞,你们都能用上。”
“啊?太破费了!”
吴月桂听出叶秋桐说的真心诚意,心里不由泛起一阵感动。
象这样为家里着想的儿媳妇真是不多见,村里的儿媳妇没有一个象秋桐这么大方。
叶秋桐两世为人,心性通透,已经认准一个道理,赚钱就是为了花,只是花着开心、花着有用,而且她也能花得起,她就不会小气,便觉得花得值得。
“不破费,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是我之前没考虑周全。现在英语越来越重要了,以后不管是和外国人打交道做生意,还是自已出国旅游,有一口流利的英语十分重要。
这台双卡录音机还带收音机的功能,迟丽可以收听一些中央广播电台每天固定时段的英语教学节目,对提高你的听力大有益处。
只是不要把时间都荒废在听音乐上,否则,这台收录机我就要收回了,这是唯一的条件,怎么样?”
叶秋桐趁机给迟丽下了限制。
看迟丽迷恋流行乐的样子,叶秋桐怕收录机被她带回去后,反而让她不思上进,荒废了学业。
“没问题,大嫂,你让妈监督我。我一定好好学习,把英语学好。”
迟丽一听就这条件,立即大包大揽的答应了。
或许是迟家的学霸基因好,迟丽虽然不象两个哥哥的学习成绩那么眩目,但是也排在年段中上游,在三十名左右。
其实她如果努力一把还是可以往前走一走,只是她整天胡七八想的时间太多,并没有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所以成绩一直提不上去。
吴月桂见姑嫂两个已经把事情谈妥,也只能领受了叶秋桐这份美意。
吴月桂此行就是故意杀一个意外的,因为上回叶秋桐回去,她听到叶秋桐说去香港商务考察的事情,不由地暗暗心惊,生怕叶秋桐触碰到了政策的忌讳,所以便来部队看一看,打探一下实际的情况。
就在这时,门外有人敲门,叶秋桐在厨房炒菜,吴月桂便赶紧去开门。
门外,吕桂琴看到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妇女,虽然不认识,但眉目间依稀有几分迟生的影子,正在猜度间,叶秋桐菜炒好走出来,看到吕桂琴,便热情地请她进来坐,说婆婆今天来探望她。
吕桂琴是听到叶秋桐这边屋里有动静,便想来找她闲扯八卦,没想到是迟生的母亲来部队,吕桂琴便进屋,和吴月桂热情地聊起天来。
吴月桂一听吕桂琴是儿子上司的老婆,也恭敬地和她聊起天来。
吕桂琴也来自农村,一看吴月桂拘谨,便让她不要顾虑,有什么话随便说,反正都是私下聊天,她和秋桐也经常说长道短,是好朋友。
一听吕桂琴这么说,吴月桂才松了口气,慢慢地和吕桂琴聊起家长里短来。
叶秋桐看吕桂琴挺实在的,有什么稀罕东西也经常送一些给吕桂琴,上回去香港,也送了她糖果饼干,还有一些白花油、跌打风湿膏什么的进口货,让吕桂琴对叶秋桐的好感爆棚。
所以,吕桂琴在吴月桂面前,大大夸奖了叶秋桐的一番。
当然,迟副营长年轻有前途这样的好话也是不绝于耳,吴月桂听得津津有味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她本来就是来部队了解情况的,正愁不知道上哪打听,吕桂琴正是嗑睡送来了枕头,投中了她的所好。
见叶秋桐在儿子上司家属那里印象这么好,吴月桂原本在家里悬着的心就放下来了,兴致勃勃地和吕桂琴话起了家常。
叶秋桐还有两个肉菜没炒,看到吕桂琴还没走,便两个菜都多炒了一些,然后拨了两个盘子装了,让吕桂琴带回去给小童吃。
小童是吕桂琴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挺聪明优秀的,是吕桂琴夫妻俩的命根子。
吕桂琴稍客气了下,就接过菜道辞回去了,说有空再来和吴月桂闲坐聊天。
送走吕桂琴,迟丽听完一盘磁带,又换了一盘,这一次是谭咏麟的《爱在深秋》,虽是粤语,她也听得一脸入迷,也不知道听懂里面的意思了没有。
叶秋桐看得好笑,但是现在沿海这一带,香港那边过来的东西慢慢多起来,不管是电影明星也好,还是服装鞋帽也罢,这边的人都深受影响,以至于连粤语也跟着莫名流行起来,年轻人都喜欢嘴上挂几句粤语,显示自已的洋气。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商场受气
吴月桂倒是生气了,板着脸上前喝斥迟丽,让她把音乐关了,专心吃饭。
迟丽还不服气,叶秋桐才说:
“这是在部队,咱们放歌小声点听没事,但是如果放得太大声了,怕是会被人说是老放靡靡之音,影响你哥的形象。”
听叶秋桐这么说,迟丽才老实了,赶紧把收录机关了。然后心想,反正这台收录机大嫂也说送给她了,她回家再慢慢听,慢慢享受就是了。
到时候,她在村里爱放多大声就多大声,也不怕被人说。
这么一想,迟丽倒是觉得在部队里住多有限制,不如在家里自由,于是也不再向吴月桂提说要到部队住的话。
不过,坐到饭桌前,迟丽又忘了要听歌的事,因为叶秋桐除了炒一个鱼香肉丝、一个鱿鱼须外,还做了红烧螃蟹。
迟丽继续吃得把脑袋埋在碗里。
吃完饭,叶秋桐把另一间当书房的空房子整理出来,原本那间房就放了一张床,为的就是以后家里有人来探亲或者有朋友往来可以住。
不过因为都没人住,所以原来床上只放了一张夏天的凉席。
叶秋桐便张罗了铺盖,然后让吴月桂母女稍事休息,说等她们睡了午觉起来,再带她们去向阳市里逛逛。
迟丽是从来没有到过向阳市的,她知道向阳比清河县不知道热闹了多少倍,所以十分向往,躺在床上,差点睡不着了。
后来还是吴月桂打了几下她的屁股,她才闹腾着睡着了。
其实坐长途车是挺累人的,所以这母女俩一觉醒来,便是三点多了,叶秋桐早就收拾了出门的穿着,依她的习惯,依旧是一身休闲装,上身是灰色的毛衣搭米色的短款风衣,下身是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三条杠的旅游鞋。
这身衣着都是她从香港买过来的,因此虽然看上去并不惊艳,但却时髦大方。
迟丽十分羡慕,眼馋地盯着叶秋桐。吴月桂知道她又想说什么,赶紧招呼她穿好衣服,马上出门逛街。
婆媳仨出了门,叶秋桐带她们搭公交。
迟丽是第一次乘公交,感觉挺新鲜的,一脸兴奋。
到了市内,叶秋桐便带她们从淮兴路最繁华的商业街逛起。
进了商场,走走看看,叶秋桐便主动为婆婆买起了东西,什么衣服鞋帽,一连买了三套,见叶秋桐还要买,吴月桂赶紧喝止:
“秋桐,我一年到头都在家里干活,新衣服过年过节,或者出门走亲戚穿足够了用了,不要再买了,浪费钱。”
“嫂子,这双鞋好漂亮。”
迟丽看到一双旅游鞋,样式和叶秋桐的很象,赶紧上前试了起来。
“哎哎,哪里来的乡下妹子,你这样硬硬往里撑,会把鞋弄坏的,这鞋子这么贵,你赔得起吗?”
迟丽不等叶秋桐过来,自已跑到另一个柜台前,试起了鞋子。
可是她一身土气的打扮,让营业员有点看不起她,见她连穿旅游鞋要先解开鞋带也不懂,更吃定她是个乡下土妹子,便肆无忌惮地骂了起来。
迟丽哪里受过这种羞辱,被营业员一骂,脸涨得红通通的象大虾,却一时回不出狠话来。
看到四周的人嘲笑地看着她的眼神,迟丽突然心中一阵委屈,眼泪“吧哒吧哒”就要掉下来。
就在这时,叶秋桐走了过来,看到迟丽哭了,虽然迟丽一向对她不对付,但是她毕竟是迟生的妹妹,自家人,叶秋桐是最护短的,当即就发飙了:
“这位同志,请问这就是你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吗?乡下妹子是蔑称吗?乡下妹子哪惹着你呢?她要是不懂得试穿,你们作为营业员,不是得教她吗?顾客就是上帝,你不懂吗?”
一串连珠炮的话,打得那牙尖嘴利的服务员顿时说不出话来,但是叶秋桐说的字字句句在理,她一时也反驳不了,而且看叶秋桐的衣着打扮那么洋气,也不是没有地位的,不由地些气短,讷讷地道:
“你是她什么人啊?管人家什么事。”
“她是我嫂子。”
迟丽没想到叶秋桐会这么利落地站出来为她出头,而且几句话就把方才那个高傲的营业员说得象漏了汽的皮球,不象刚才那么裾傲了。
迟丽顿时收起眼泪,站到了叶秋桐身边,一脸骄傲。
叶秋桐看到她的小表情,心里不由一乐,这孩子,还真懂得察眼观色。
“是,她是我小姑子。她的事就是我的事。试穿下鞋子怎么了?不穿怎么懂得合不合脚?”
叶秋桐继续道。
“这鞋子可贵了,就算合脚,你也不一定买得起。”
这时,边上一名短发的营业员看到同伴失利,便也站出来发声。
“迟丽,你穿穿,看合不合脚。”
叶秋桐对迟丽道,也不理会那名营业员。
迟丽蹲下身子,继续试鞋,叶秋桐帮她解开鞋带,她顺利地穿了进去,站起来,走了几步说:
“挺好穿的,正合脚,还稍大一点点。”
“你还长个呢,脚还会长,大一点正好。”
叶秋桐旁若无人地道。
“哎,这双鞋可要一百五十块啊,进口的。你买得起吗?”
短发营业员在边上冷嘲热讽。
“我是买得起,但是不会在你这柜买。这个商场还有别的进口鞋专卖店,你们态度这么差,我为什么要在这里买?”
叶秋桐说着,让迟丽脱下鞋子,然后带着她往别的专柜走去。
那些营业员目瞪口呆,在她们的套路中,不是顾客受气后,就会受激不过,不管多少钱,都把鞋买下来?
用这种套路,她们不知道激了多少乡下人,事后虽然那些乡下人悔悟,有的甚至哭着求她们退钱,可是她们把鞋卖出去,赚到了钱,怎么可能还会退呢?
谁知道叶秋桐却不按套路出牌,她们也是傻了。
“嫂子,为什么不把那双鞋买下来,气死她们?”
迟丽一脸天真地道。
“咱们干嘛要买受气鞋?以后你一穿这双鞋就想到在商声里被人羞辱的经历,那心情肯定不好。
咱们要买就买一双能让心情舒畅的鞋。”
叶秋桐带迟丽来到耐克专柜……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轻飘飘
吴月桂进城的机会也不多,遇到事情,她也束手无策,所以一直跟在叶秋桐边上。
看到儿媳妇为女儿出头,吴月桂自是大感安慰,她觉得做嫂子的能做到这份上,已经出乎她的意料了。
所以也一直没有插话,任凭叶秋桐处理事情。
但是看到叶秋桐把女儿带到耐克专柜,吴月桂一看那些鞋子的价格,就有些晕眩了。
一双鞋子三百、五百、还有一千多的?
这,现在有些人一年还存不下三百块,就这样把这么贵的鞋子穿在脚上好吗?
迟丽根本不认识这个有着醒目弯勾的品牌,觉得虽然看上去很时髦,不过如此。
叶秋桐让她试了几双,她最终选了一双红色白对勾的,叶秋桐问她:
“怎么样?还满意吗?如果不满意,咱们再换。”
耐克这边的专柜,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已经接受了外边服务顾客的思想理念,所以从头至尾一直很客气,一副把顾客当上帝的模样。
迟丽别的没感觉到什么,至少感觉到营业员对她态度很好,和刚才那两个冷嘲热讽的营业员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迟丽感觉得出来,这边的服务员是极想把鞋子卖给她,人家对她态度这么好,还蹲下来帮她绑鞋带,因此,迟丽用力点点头道:
“就买这双。”
“好,那你就穿着吧,有气垫的,很舒服。”
叶秋桐不让迟丽脱下来,就去柜台付了账。
吴月桂在边上担心地扯了下叶秋桐的衣袖,道:
“要四百多块呢,太贵了,咱不买了。街边小摊上同样款式的鞋子多了,二、三十块就有一双。四百多,能买十几二十双呢!”
“妈,没事,这是正品,穿起来舒服,不是那些仿货能比的。”
叶秋桐很爽快地付了钱。
营业员给她打了发票,叶秋桐随意收起来,迟丽站在边上,听到一双鞋要四百多元,也傻了眼。
她这辈子还没穿过四百多元的鞋子呢,以前家里一个月二十多元的生活费都要哥哥从部队里寄来。
嫂子一下子就给她买了四百多的鞋子,也太大方了吧?
迟丽不禁想到柳婷婷,如果柳婷婷做她嫂子,会给她买这么贵的鞋子吗?
应该是不会。
迟丽穿着四百多的鞋子,走路都轻飘飘的,好象在做梦。
她们仨经过方才吵架那个专柜时,那两个营业员狠狠地瞪着她们,但是一看到迟丽脚上竟然穿了一双最时新的耐克时,不由地瞪大了眼睛。
这款鞋她们是同一商场的自然知道,价值好几百元,这群乡下人,还真买了?
看着营业员羡慕的目光,迟丽身上轻飘飘的,她镇定了一下,得意洋洋地从营业员面前走过,还跺了跺脚,显摆了一下脚上的鞋子,虽然幼稚,但是却极为有效,那两个原本看不起人的营业员脸上泛起了尴尬的神情。
“小张,小吴,你们俩来做个说明,为什么把顾客气跑了?你没看到人家不在你这里消费,跑到别的柜台消费了吗?
象你们这样的态度,会影响咱们专柜的销售业绩的……”
迟丽一行还没走远,就听到一个严厉的声音训起了话。
叶秋桐回头一看,是一个小领导模样的女人正在训那两个营业员。
好吧,这下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叶秋桐虽然觉得自已的举动也挺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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