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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少的天价逃妻-第3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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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又轻轻拍了拍林墨歌的手,语重心长,“墨歌,你虽然为简璃生了三个孩子,可是你的一生也不能被三个孩子绑住。干妈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孩子总会长大,会离开你的身边,你要找一个疼你宠你的男人陪着,才会开心快乐。哪怕你不愿意与简璃在一起,干妈也希望,你能遇上一个好男人。”
“干妈……”
林墨歌一时哽咽起来,她从未想过,干妈竟然会和她说这些。
苏依柔莞尔一笑,“你啊,就是太单纯太善良了。干妈真担心你就这么一直守着孩子们过下去,而忽略了身边重要的人。”
说到这里,她的目光越发柔和起来,转头看向窗外,似乎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
“干妈年轻的时候也是像你一样,什么都不懂,而且还特别执着……只不过,我执着的是爱情,而你执着的孩子们。如果我当年也像你一样,对孩子们这般好,是不是也就不用走到今天这一步,被自己的儿子如此嫉恨?”
“人无完人,哪里有人不会犯错呢?干妈,您也不要再介怀了,我相信总有一天,简璃他会明白您的苦衷的。不过您需要给他一些时间,让他慢慢习惯……”
林墨歌抽了一张纸巾递过去,心里微微有些疼。
其实她与干妈都是一样的失败。
干妈失去了一条腿,被自己的儿子嫉恨,却可以与心爱的男人相守终身。
而她,爱上了一个不能爱的男人,也永远没有办法与那个男人在一起,可是,却有三个知她懂她的孩子。
所以说,每个人都有被别人羡慕的地方,也有羡慕别人的时候。
说来,都是一样的。
想起那张照片来,她忽然又提了一句,“对了干妈,您和干爹是怎么相识的?想来一定很浪漫吧?”
“与他的相识啊……”
苏依柔顿时陷入到了回忆之中,缓缓开口,“说来,也算不上浪漫,或许还有些好笑呢……”
她轻声的叙述着,林墨歌便安静的听着。
在苏依柔的轻声细语中,她才知道,原来当初苏依柔与项傲阳的相识,不过是一场乌龙。
当时的项傲阳原本想要追求身为明星的闫莎的。
因为屏幕上的闫莎太过光彩夺目。
所以当时还是个小混混的项傲阳,便想方设法打听到了她们三个人常去的酒吧,然后买了九十九朵玫瑰,还特地手写了一封情书,打算要找机会送给闫莎。
可是没想到,当他一看到苏依柔的时候,便被她吸引了全部的目光。
就连在苏依柔身边的闫莎,都没有屏幕上看起来那么漂亮了。
所以,才大胆的将花和情书都送给了苏依柔。
而起先苏依柔也只是觉得有趣,跟两个姐妹商量着好好逗一逗项傲阳的,所以才有了接下来的联系。
可是时间一久,她便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有些鲁莽的男人,到了最后,竟然深爱到无法自拔。
两个人的爱情虽然说不上是感天动地,却也算是轰轰烈烈了。
可是最后,依旧像所有的现实童话一样,悲惨收场。
毕竟在现实中,无论是灰姑娘与王子,还是穷小姐与富家小姐的爱情,都不会实现。
苏依柔还说,如果再来一次,她还是会这么选择,也不会后悔。
毕竟,能找到相爱一生的人,太不容易。
林墨歌也忍不住感叹,“原来一见钟情真的存在啊。不过干妈,当时您的那两位好姐妹,后来,你们还有联系么?”
苏依柔想了想,摇摇头。
正文 第690章 卷土重来(8)
第690章 卷土重来(8)
“我只知道莎莎她后来也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好像还为那个男人生了个孩子。再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为她渐渐销声匿迹,而我那段日子……也过得如鬼魅一般……”
说到这里,她苦涩一笑,“至于小洁,我听说她嫁得不错,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看来我们三个人中,只有性子最平稳,不争不抢的她,才是过得最幸福的吧……”
林墨歌指尖一颤,微微有些心虚,难道干妈并不知道后来吴玉洁嫁给了权老爷子?
想来也是,干爹对干妈保护得那般周全,一定是怕她伤心,所以才没有说的。
毕竟自己最好的朋友,嫁给了自己的丈夫,这种事,没有哪个女人能接受得了的。
本来她还想把母亲的事告诉干妈,让她开心一下的。
可是现在想想,似乎还不到说的时机。
毕竟中间夹着一个吴玉洁。
她正暗自纠结的时候,苏依柔轻轻叹息一声,“一晃已经过去三十年了。如果再次见到,恐怕都认不出彼此了吧?女人的容颜,又能留住几年呢?从光彩照人的漂亮女孩儿,到如今的两鬓斑白,皱纹横生,几乎只是眨眼之间啊……”
林墨歌也是心有所感,算一算,从她与权简璃的那一次交易开始,都已经过了七年多了。
转眼,便是八年。
可这八年来,她与权简璃纠缠在一起,始终没有个圆满的结局。
而她,也负了初白这么久……
如果说从她亏欠的人里选出一个亏欠最深的,那便是初白了。
只可惜,欠他的,她这辈子,怕是还不上了。
因为他想要的,她没有资格给……
“在说什么?”项傲阳打完电话回来的时候,看到两个女人正一边看着窗外一边随口聊着,表情似乎有些复杂。
“这个嘛……不告诉你,是我和墨歌的秘密!”苏依柔微微一笑,卖了个关子。
“是么?哈哈,既然是秘密,我就不问了。不过心里还是挺好奇的。”项傲阳呵呵笑了笑,又坐下跟二人闲聊了一些话。
看着时间有些晚了,便先派人送了林墨歌回家。
而此时的权氏大楼某一楼层,却依旧灯火通明。
自从知道期限只有三天后,羽晨便抓紧一切时间查资料,也把工作部署了下去,让整个设计部都跟着他一起做。
因为他知道,只靠他一个人的能力,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如此规模庞大的命题。
就算是整个设计部一起加班加点,都不一定能拿得出手。
可是现在话已经说出去了,哪里还有反悔的余地?
而且,他绝对不会让权简璃看自己的笑话!
就算拼上一切,绞尽脑汁,也要拿出一套能让对方喜欢的方案来……
顶层的总裁办公室里,权简璃坐在沙发上一支接一支的吸烟。
眉头始终深锁着。
岳勇去看灵儿了,还没有回来。
他脑海里不断的浮现着当初在温哥华时的一切,包括那个女人的眼泪和忏悔。
或许墨儿说的没错,她现在确实是后悔了,也愧疚了这么多年。
可是那又如何,就算那个女人死在他面前,恐怕他也没有办法原谅她。
那些深深烙印在心底的童年记忆,至今都在狠狠的折磨着他,无时无刻,都左右着他的心。
那冰凉,冷漠,生不如死的童年,是他一生永远的痛。
他明明就用那么真诚期待的眼神去看她了啊,可她却一次又一次,用冰冷决绝的话语,用怨恨发狠的眼神,将他的希望,一寸一寸撕裂。
就算是为了墨儿着想,他也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原谅……
铃铃……
寂静的房间里忽然响起了嘈杂的手机铃声。
他看了一眼,还是按下接听。
“璃爷,您现在在哪?林小姐已经平安回家了,我马上就过去找您。”
“不用了,你直接回家吧。”权简璃淡淡道。
岳勇整日跟着他也太过辛苦了,是时候,给他一些自由的时间,让他用来陪自己身边的人,也慢慢的过自己的日子。
可是,对于岳勇来说,璃爷才是他人生的顺位第一位。
哪怕,要他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他也连眼睛都不会眨。
“璃爷,我还是过去找您吧,否则也放心不下。您还在公司么?”
见他执意如此,权简璃也不再纠结,眸光微暗,“去云二那儿吧……我这就过去。”
“好的璃爷!”
岳勇的语气也顿时轻快起来,然后挂了电话。
权简璃将手中的烟蒂按灭在烟灰缸里,起身拿了外套,关灯下楼……
到了楼下的时候,忽然间想起了什么,抬头,看一眼那依旧亮堂堂的设计问楼层,冷哼一声。
看来羽晨正在抱着打败他的巨大信念努力工作呢。
这样也好,反正他就是要让羽晨看清楚现实,让羽晨知道,无论如何努力,都没有办法超过他的。
至少,现在,心里还有着杂念的时候,不行……
天气难得晴朗,阴霾了许久的S市,也终于再度迎来烂漫的春日时光。
可是林墨歌却没有心思去感受这些,因为马上又会有接连几场官司要打。
虽然是与初白一起,可是她依旧紧张的很,因为担心自己会给初白添麻烦。
毕竟上一次之所以会赢,完全是靠运气而已,是权简璃那方的证人起了内讧,她才白捡了这么一个到手的机会。
而那些记者们却根本不关心案件的真相如何,只是一味的将她的能力夸大报道,还给她冠上了很多让人压力颇大的名号。
她担心的是,顶着这样的名号,会增加记者和委托人的期待,以至于最后无法收场。
林初白知道她在担心什么,总会帮她打气。
可饶是如此,她心里的压力,还是很大。
只不过已经习惯了将这些压力都藏在心里,从来不对别人诉说罢了。
或许能说的,也就只有初白一人。
二人正就其中一个案子做最后的整理时,有人敲门。
林墨歌作为初白的助理,自然是要起身去开门的。不过,当她看到门外站着的人时,微微愣了一下,转而露出开心的表情,“干爹,您怎么来了?”
“干爹来看看我们墨歌工作的地方啊。”
项傲阳将两盆漂亮的盆栽放在了桌子上,又将带的水果和零食也拿了出来。
看着这大包小包的口袋,林墨歌一时有些不好意思,“干爹,您拿这些做什么,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在干爹眼里,你就是孩子!你们工作这么忙,饭也吃不好,一边工作的时候还可以一边吃些,昨天你干妈可说了,你瘦的太厉害了。”
项傲阳爽朗的笑着,冲着便看到林初白也从里间走了出来。
林初白虽然对项傲阳的事情有些了解,可是却并没有见过他。
只是听到墨墨叫干爹才会出来看看的。
不过,项傲阳虽然笑的爽朗,看起来也和蔼可亲,可是身上却自然而然散发出一种王者的霸气来,让人忍不住想要仰望。
“项先生您好,我是墨墨的好朋友,您叫我初白就可以了。”林初白主动走上前去,伸出手来。
项傲阳宽厚的手掌紧紧握住了林初白修长的手,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了一遍,忽而哈哈大笑起来,“叫什么项先生?这么生疏?昨天晚上我还跟墨歌说过,按照辈份的话,你应该叫我一声姨夫的……是不是啊墨歌?”
林初白愣了一下,虽然姨妈生前确实是项傲阳的爱人,可是两个人毕竟没有结婚,而且后来也分开了,姨妈也被逼着嫁给了权老爷子。
这姨夫,似乎有些不太恰当吧?
不过他并没有说出口,毕竟在长辈面前说这些并不礼貌。
林墨歌眨巴着眼睛,看着傻呵呵的初白,忍俊不禁。
她已经猜到初白现在在想什么了,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干妈还活得好好的,而且这些年来一直和干爹在一起。
虽然她也不知道他们结没结婚,可是两个人的感情真的很好。
正如灵儿常说的,结婚不过是一张凭证罢了,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又何须走那种世俗的礼节?
“是啊是啊,初白,你还真该叫干爹一声姨夫呢。说来说去都是一家人啊……”
说着,她还拍了拍林初白的肩膀,似乎在给他打气。
项傲阳也再次催促起来,“没错,这一声姨夫确实该叫。”
见两个人都这么说了,林初白也就不再纠结了,既然人家长辈都开了口,那就叫吧。
反正也没什么坏处。
想到这里,咧嘴一笑,“姨夫好!外甥这厢有礼了。”
“哈哈,不错不错,小时候你就是个漂亮孩子,小嘴也甜,长得也俊俏。没想到现在越发……出色了,哈哈……”
项傲阳险些就说成了出落得越发美丽动人,可是转念一想,这可是外甥,又不是外甥女,要怪只能怪初白长得实在是比女人还要漂亮。
“干爹,您小时候见过初白?”林墨歌插嘴道。
“是啊,当年我也是偶然见到的……”
说到这里,他的眼神渐渐有些恍惚,似乎回想起了当时的情况,“那次我到苏家去,却吃了闭门羹,我也不敢离开,就在门外一直站着。后来,有一个极其漂亮的小孩子跑出来,拿了个苹果,还问我渴不渴……”
正文 第691章 卷土重来(9)
第691章 卷土重来(9)
“不过后来,小孩子被家里人给抓回去了,可是我记得就是初白了……”
“哈哈,没想到初白小时候就这么可爱啊?”林墨歌说着,还伸手摸了摸林初白的头。
“是啊,很可爱的一个小家伙,让我在身处绝望的时候,感受到了温暖。”项傲阳微微一笑道。
其实那一次,是他救了小柔之后,因为小柔伤势过重,而且还有了轻生的念头。毕竟没有哪个女人可以接受自己失去一条腿的残忍事实。
当时他心急如焚,跑到苏家去,想要把这件事告诉苏家的人,让他们去看望小柔,好给她一些希望,让她活下来。
可是没想到,苏家的人却闭门不见,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女儿还活着。
后来,他没有办法,这才回到医院,日日夜夜陪在小柔身边,因为害怕她会轻生,所以连眼都不敢合。
最后,小柔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后,才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再后来,二人离开了S市,辗转到了温哥华。
他还记得离开的时候,小柔曾经说过,S市已经没有苏依柔这个人了,她已经死了。
而且,再也不会回来了。
可是没想到,时过境迁,几十年后,他还是带着她回来了……
所以说,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的。
就像当年,他以为他和小柔都挺不过去了,可是后来,还是平安无事,甚至恩爱的生活在一起这么些年。
或许,就是那个炎热午后的一个苹果,还有那个孩子可爱的笑脸,给了他一丝希望吧?
人身处在绝境的时候,哪怕只有一个善意的眼神,也会让他得到莫大的宽慰,甚至拯救……
“我都记不清楚了……”林初白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小时候确实很淘气就是了……”
项傲阳也呵呵一笑,忽然间话锋一转,“其实我来这里,一来是看看你们,二来,也是有件公事的。”
“我就知道,干爹你才没这么好心来看我!”林墨歌佯装生气。
项傲阳宠溺的揉了揉她的头发,像一个父亲对自己的女儿那般疼爱。
“本来打算昨天晚上就说的,可是当时天色也晚了,不方便说,而且这事也得经过初白的许可才行,所以我想着还是今天来一趟的好。”
听着他的解释,林初白也来了兴趣,“项……喔不,姨夫!到底是什么事啊?还要经过我的许可?该不会是要把墨墨带走吧?”
“真被你猜中了!”项傲阳微微一笑,“其实我这次回来,就不打算走了。以后这里就是阳光国际的总部。所以很多员工都需要重新聘请,首当其冲的,就是律师顾问。”
一听到这里,林初白心里已经差不多明白了,“那您的意思是,想让墨墨去做您公司的律师顾问?……”
“不错,因为会涉及到一些内部的事,其他的人我也信不过。从这点上来说,墨歌是最适合的。”项傲阳说着,又看了林墨歌一眼,“我真是没想到,墨歌竟然会当上大律师,实在是太令我骄傲了……”
林墨歌害羞的低下头去,“干爹,我只是一个新手,那么大的公司,恐怕我能力不够啊……”
“放心吧,这个干爹已经想好了,所以今天来,是想聘请你跟初白两个人,当然,愿不愿意还是由你们说了算,干爹也不会勉强。不过,公司里的事务其实并不多,一些简单的事,你们可以交给下面的人去做,而你们只管正确传达我的意思就行了。并不难的。”
项傲阳说着,又看着林初白道,“我也知道你们工作忙,所以公司的事,你们算是兼职就好,可以用业余时间打理,平时的话,你们还是照常在这里上班,怎么样?至于薪酬,自然会比其他的公司要高出一倍……”
“姨夫,薪酬什么的只要按照平时的水准就可以了,您千万不要对我们搞什么特殊……”林初白笑着道。
林初白开着玩笑道,“没关系初白,干爹钱多到花不完……”
“哈哈,说的是……”项傲阳哈哈大笑起来,“其实这也是你们应得的,要知道你们两个现在可是S市业内最火的律师啊,也就是我有这个面子,能同时聘请你们两个人……”
他说的倒也没错,自从上一场官司赢了叶律师后,林墨歌可谓是声名大振了。
而林初白这两年来也是火得很,不仅伶牙俐齿,还长相俊美,被记者们称为妖孽美男律师。
而且他可是林氏律师事务所的领头人物,没有点本事的话,下面的人怎么可能服他呢?
“姨夫,您这么说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林初白竟然也腼腆起来。
林墨歌小脸通红,她其实更加不好意思,不过也只能用打趣来避免尴尬,“既然干爹不嫌弃,那我自然是要做的,初白你呢?”
“我肯定也要做啊,这叫自家人好办事不是么?”
林初白一句自家人,三人都笑了起来。
又闲聊了一些,项傲阳这才起身告辞。
“两天后与权氏有一个会面,到时候你们抽出一个人来就可以了。毕竟不是什么大事,总不能两个人都围着我这里团团转。至于公司的资料,我等下会派人送来的,你们随便看看就可以。”
“好,我们知道了。”林初白和林墨歌都站起身来,将他送出去。
等林墨歌回来的时候,林初白便不住的赞叹,“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姨夫身上的霸气,在无形中就能将人震慑,这才是大哥的风范啊!”
林墨歌瞪了他一眼,“你港剧看多了吧?”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可是在温哥华的时候,她也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那种在刀尖舔血,枪口下逃命的生活。
没有足够承受力的人,根本就坚持不下来。
可那样的生活,干爹却过了几十年。
“对了初白,他真的是我姨夫么?我这么叫着不会太过分么?会不会有故意攀附的嫌疑?”林初白又追问起来。
林墨歌无奈看了他一眼,又没办法直接告诉他干妈还活着的事。否则他一转头告诉了苏依云的话,那可就糟了。
只得耐心的解释道,“当然不会啦,这可是干爹主动提出来的,又不是你紧追不舍非要叫的对不对?再说了,干爹和干……呃……和你姨妈那可是彼此相爱的,你叫一声姨夫,并不为过……安啦安啦……”
“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林初白并没有注意到林墨歌险些说出来的干妈二字。
“不过……”林墨歌眼睛眨巴着,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似乎在想着什么有趣的事。
“不过什么?”林初白紧张道。
毕竟能跟项傲阳这样的黑道枭雄攀亲带故,他心里也是有喜也有忧的。
“你姨夫是我干爹……那你……岂不是我干哥哥了?”
“噗……”
林墨歌话音刚落,林初白便直接喷出了一口老血。
他可还指望着什么时候墨墨回心转意了嫁给他呢,现在她一句干哥哥,就等于是把他心里那小小的火苗无情的掐灭了啊。
简直连最后一点希望都不给他留,也太惨绝人寰了一些。
“怎么了?难道我说错了?要不然,你其实比我小,应该叫我干姐姐?”林墨歌眨巴着一双透彻的眸子望着他。
林初白心里的火苗扑腾扑腾了几下,最终还是悄无声息又不甘心的灭掉了。
“干哥哥就干哥哥吧,不过你以后还是叫我初白的好,省得听起来不舒服。”林初白无力说道。
“哈哈,没差啦,反正你都是孩子们的干爹。”
林墨歌笑的贼兮兮的。
林初白的心也凉得透透的,原来从一开始,他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啊……
两天的时间,因为太过忙碌,而过得越发充实。
林墨歌只记得自己忙得脚跟不着地,连去医院看望母亲的时间都没有。
接连四次开庭,她甚至都忘记了自己在法庭上说过什么话了,只记得每次在法庭外都被那些记者们围个水泄不通。
不过结果还是不错的,因为二人准备足够充分,所有赢了三场,另一场无胜负,最后达成了庭外和解。
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已经是难得可贵了。
虽然她嘱咐了每一个委托人,希望可以帮她保密,不要将官司的事泄露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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