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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穿越一渣男-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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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穿越一渣男
作者:樵月临荼
文案
作为一名男屌丝,忽然有一天他穿越了,紧接着他闯出了一条康庄大道,像所有的穿越男屌丝一样先是娶了一个温柔贤淑外加貌美如花的妻子,紧接着身边出现各种各样的女人。
再然后生了一堆的孩子,再然后他的老婆孩子全都死了。
他质问曾经贤良淑德的妻子,为什么要害死他的孩子,妻子说,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又活了一世,祝合内心大喊,娘子,我来了!!!
现代种马穿越一世后重生,幡然醒悟,决定改(cong)邪(yi)归(er)正(zhong)的故事。
只是慢慢地祝合发现,他所有的运气,好像上辈子全都用完了。
和祝合成亲以后,谢璞发现,总有一些莫名其妙地女人想要勾引她的丈夫,这该怎么办?
全文都充满了男主的王(shuai)霸(shen)之气o( ̄ヘ ̄o#)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祝合,谢璞 ┃ 配角:男主和他的女人们 ┃ 其它:穿越,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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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重生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祝合质问面前这个贤良淑德的妻子。
谢璞冷笑着看着他:“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
祝合醒来的时候,望着头顶蓝蓝的天空,有一瞬间人是愣住的,他起身看了看熟悉又陌生的四周草木,低头看自己身上充满现代化的衣衫,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老天居然又让他重生了。
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个还要从祝合上辈子说起。
祝合是现代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大好青年,念书的时候往死里面念,工作的时候往死里面工作,最后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被老板炒了,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嫌他太穷,打电话和他分手了。
于是祝合一个人抱着一堆办公用品,走在秋风萧瑟的路上,迎着冰凉的秋风,抬头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刚想在这寂静无人的深夜里面发表一下“获奖感言”时,一辆飞速而来的机动车直直的冲向他,再然后他就穿越了。
穿越以后的祝合,他的人生就好像是开挂了一样,像整天都散着王八之气的男主一样,成为了女人收割机,先是娶了一个贤良淑德的妻子,然后纳了一个又一个的美妾,那人生还真的不是一般人能羡慕得来的。
不过当祝合达到人生巅峰的时候,他那位贤良淑德的妻子却给了他狠狠地一巴掌,将他从他自己营造的美好人生里面给打醒了。
再然后祝合寿终正寝了,再然后祝合又重生了。
重生到了他穿越的那一天。
祝合坐在原地,回想起自己上辈子穿越后做过的那些事,真的很想一巴掌拍死自己,他怎么就那么的混账呢。
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蹬了蹬脚,活动一下身上的筋骨后,决定先把身上的衣服给换了,免得回头又被人当成流氓给嫌弃。
上辈子祝合刚刚穿越,当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穿越了,只当那位撞他的那机动车仁兄担心自己扯上人命官司,将他抛尸荒野,在没有见到人群之前,祝合一直是这样认为的,等见到那些穿着古装的古人时,祝合才明白自己是穿越的。
祝合身无分文,想要弄到一身衣服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唯一一个可以弄到一身衣服的办法就是扒死人身上的衣服。
有件事情需要说明一下,祝合的运气也不知道该说好还是不好,穿到的是战乱时期,时间大概是宋朝那段时间,这个时间上算大宋应该是灭亡了,只是不知为什么竟然还延续了一百多年。
这个时候,汉人只剩下半壁江山,百姓流离失所,天灾打仗到处都是,路上随时随地都能见到死人。
百姓生活穷苦,有的时候路上死人的衣服都被人扒走,最后还真的是落了一个暴尸荒野的下场。
而祝合的目标就是那群暴尸荒野的百姓。
祝合脚上还穿着皮鞋,他在古代已经生活已经四十多年,现代人的装束对于他这个在古代生活了四十几年的“古人”来说有点比较陌生,还不大适应。
他一脚一个脚印,踩在深一块浅一块的草地上,足足走了半个时辰还没有走出这片密林。他脚上的皮鞋只不过是个劣质产品,穿着走这么长时间的路,即便是穿着袜子,祝合的脚上也被磨出了水泡。
望着四周绿油油的树林,祝合朝天叹了口气,脱下脚上的皮鞋提在了手里面继续往前走。
走了半日,总算是走出那片密林,祝合站在满是黄土的官道上,只觉得身心舒畅,前提是忽视那一阵被风吹起的黄土灰尘,呛得他直咳嗽。
等灰尘下去,祝合吐了口气,抹了把脸,真的是一刻都受不了现在的情况了。
他往平城方向走过去,沿途中他遇见多具无名死尸,外貌特征几乎一样,都是面黄肌瘦,瘦弱削骨,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同样的,他们身上的衣服都被人给扒走了。
前世初来乍到的祝合看见第一具尸体的时候是震惊的,以为发生了凶案,赶紧往前走,记着地理位置打算报案,等他看到第二具,第三具,第N具尸体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麻木的,当他在官道上看见的第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内心是激动地,等听到第一个人说话的口音时,他的内心是奔溃的。
等他好不容易发现别人的衣着打扮和他都不一样时,他已经不知道该抱着一个什么样的感觉了。
他面无表情的从尸体旁边走过去,走了一具又一具,愣是没有看见一个穿着衣服的,等快走到平城城门口的时候,路上已经没有尸体了,因为全部官府的人给处置了。这一条道走下来,祝合是没有找到一件古人的衣服可以给他换,所以他还是穿着原来的那一身已经被树枝,灰尘还有他身上的汗水祸害的不成样子的衬衫。
祝合站在城门口,无视身边人诧异的目光,仰头看着城门上用古篆写的平城那两个古朴大方的两个字,只觉得眼睛里面有种酸涩的感觉。
他仰头看了一会儿天空,抬脚就要穿过城门进去,在城门口的时候被看门的士兵拦住。
至于原因,一个短头发的人,穿着奇装异服,怎么看怎么奇怪,不拦着他拦着谁。
祝合被拦住的时候还愣了一下,心想谁敢拦他的路,再然后想起来他现在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别人的眼中他就是一个蝼蚁,想怎么整他就怎么整他。
祝合顺从的停下脚步,看着守门士兵,等着他问话。
守门士兵问他:“你是什么人?”
在这个时代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哪里的方言祝合没有学过,他本来语言能力就很强,学什么像什么,早就在前世的时候就把各地的方言给摸了个透底,更何况此处还是他前世的发源地。
“我本是江东人士,逃难自此,路上遇见劫匪,此时身无分文。”
祝合现在的样子实在是说不上好,赶紧的脸上全是灰尘,只剩下眼珠子,还有说话时露出的那一口大白牙是白的,其他地方全都是脏的。
而且他本来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这会儿已经染得看不清原来的颜色,他又在密林里面穿梭了那么长时间,走过来的路上他自己琢磨着可能找不到合适的衣服换上,干脆将身上衣服弄坏,反正最后都是在耍流氓,他干脆把流氓耍到底,也好比被人当成一个大熊猫围观来的好看。
祝合样子实在是太惨,又走了半日的路,脚上的鞋质量本来就不好,祝合嫌磨脚半路上就把鞋给脱扔了,只留下一双黑色的袜子还穿在脚上,走了这半天的路,脚上的袜子已经被磨坏了,脚尖露出两个大拇指,腿上的西装裤可以无视,它的情况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天下大乱,百姓流离失所,到处都能看见难民逃荒,平城也不例外,从祝合身边走过去的百姓脸上表情都很麻木,活的都很邋遢。
祝合说话斯文,有着读书人的儒雅,完完全全的一副古人形态,这和他前世几十年的打拼有着脱不开的关系,前世他刚刚穿越到这里的时候,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都脱不开现代人的习性。
说好听点的是豪放不羁,说难听点的就是不懂规矩,准确的说是个地痞流氓习性。
对此,祝合忍不住想要感慨,当初他的岳丈大人将自己的亲生闺女嫁给他的时候到底是下了多大的决心啊。
守卫拦着祝合主要还是看他衣着邋遢的缘故,见他说话这么彬彬有礼,有着读书人的儒雅也就不为难祝合让他进去。
“行了,你进去吧。”守卫让开身让祝合过去。
祝合笑着对守卫道谢,刚走没有两三米远,刚刚放他通行的守卫将他叫住:“喂,你很久没吃饭了吧,今天谢员外施粥,你进城后第一个路口左拐走个两百米就差不多到了。”
再次从旁人口中听见谢员外这三个字的时候,祝合的心中感慨万千,时隔这么多年,他终于又可以见到他的岳丈大人了。
祝合双手作揖,对守卫感激说道:“多谢壮士。”
守卫摆摆手,示意祝合可以走了。
祝合按照记忆里面的路线走过去,远远地看见不少难民排着队伍等着施粥,整条街上摆了三个粥棚,祝合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早就已经饿得没什么力气了,像前世那样,祝合自然而然的走到了其中一个队伍后面站着。
有些已经被祝合忘记了很多年的场景,当再一次发生的时候,祝合的思路格外的清晰,祝合当年站的也是这个位置,前面站着一个中年乞丐,祝合本着多问一点可以多知道一点的心思,问了乞丐很多的问题。
不受控制地,祝合自己还没有回神的时候,他的手就已经拍在了他前面那个乞丐的肩膀上:“喂。”
前面的中年乞丐回头,脏兮兮的脸上就只有他那一双眼睛是白的,乞丐很油滑,他将祝合上下打量了两遍以后,确认祝合混的比他还惨以后,支起了一口大黄牙,笑的只剩下他脸上的褶子:“小兄弟,你这是遭了什么难,连身正经衣服都没有。”
祝合低头打量了一通自己身上的衣服,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想把自己混的这么惨,可是谁让他倒霉呢。不,只要能让他娶到他的前世的媳妇,他情愿混的这么惨。
两个人想要搭上话,总是要有共同的话题才行,祝合已经油的不能再油了,前面队伍排的那么长,光在这边排队等着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他手里面又没有手机可以玩,和人聊天简直就是消磨时间的最好选择。
☆、王八之气
等挨到祝合的时候,晌午都已经过半,锅里的粥所剩无几,而祝合前头的那个中年乞丐接的是最后一碗粥,等到了祝合那是连渣都不剩了。
祝合站在锅前,望着空空如也的锅底,连颗米都没有剩下来。
他默默地抽了抽嘴角,心想,他怎么就把这件事给忘记了呢,白等了这么长时间。
锅里没粥了祝合听着肚子的叫唤声默默地转身要走,得了最后一碗粥,还和祝合聊得很开心的中年乞丐见祝合没吃到东西,同情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家萍水相逢,他自己还饿着肚子呢,没工夫去同情别人。
祝合拖着饿的难受的肚子默默地走在大街上,这一路上,祝合的奇装异服吸引很多人的注意,不过他们看祝合的目光都很嫌弃。
他现在已经练成了一颗平常心,旁人再怎么看他他也不会有什么反应,简单的说就是脸皮很厚。
实在是走不动了,祝合找到一个墙角蹲下,默默地看着面前的石板地数蚂蚁,前世他是怎么和自己未来的岳丈大人相遇祝合是忘记了,和谢璞有关系的记忆似乎正一点一点的消失,祝合就只记得谢璞死之前的那双充满了怨恨的双眼。
那么一双温柔如水的眼睛里面,竟然会出现那么怨恨的神情,祝合清楚,他伤谢璞伤的实在是太深。
“燕荷,给那边那个乞丐一点吃的吧。”
耳边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祝合猛地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大街上,一个身穿粉衫的少女正站在轿子前,如同那清风明月一般,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份优雅与闲适。
似乎注意到了祝合看过来的目光,谢璞转头看过去。
祝合现在的形象实在是算不上好,脏兮兮的像个乞丐,全身上下除了他的牙齿,就他那一双眼珠子是白的。这也就罢了,他还瞪大眼睛看谢璞,嘴巴微张,要是嘴角再流下口水,不是二傻子就是臭流氓。
谢璞对着祝合轻轻地笑了笑,很温柔,并没有嫌弃祝合现在的样子。燕荷挡在谢璞面前,挡住祝合视线,一副防流氓的样子看着祝合。
燕荷把谢璞挡住,祝合看不见谢璞,顿时对燕荷十分不爽。
我可是你家未来的姑爷,你竟然这样对我,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祝合还是不是谢璞未来的相公那可不一定,祝合现在形象这么落魄,想要去娶谢璞,也要看看谢璞的亲爹答不答应。
不是谁都有吕雉的父亲吕公那么好的魄力,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地痞流氓刘邦。祝合当年能够娶到谢璞为妻,纯粹是走了一份狗屎运,才能让他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屌丝,娶到了一个古代的女神。
荷香动作太明显,谢璞笑了笑,轻拍着荷香的肩膀说道:“好了好了,把糕点送过去我们就走吧。”
临转身前,谢璞又看了眼祝合,转身钻进了旁边的轿子里面。
佳人身影再也看不见,祝合十分遗憾,荷香手中提着一份糕点走到祝合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将糕点放进了祝合的怀中,昂着下巴对祝合说道:“糕点给你,不该你看的人,你最好不要去多看。”
警告完以后,荷香转身离开,不给祝合说话的机会。
谢璞的轿子已经走远,一个拐弯以后就再也看不见了。
遗憾的将目光收回,这丫头还是一样凶悍,祝合感慨,打开怀中的油纸包,香甜的桂花糕的香味早就弥漫在祝合的鼻腔里面,祝合的肚子叫的更欢快了。
祝合低头啃着糕点,心里面甜丝丝的,他的娘子永远都是那么善良。
桂花糕是谢璞给他的,祝合吃的很慢,吃到一半的时候,祝合身边多了一些黑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几个凶神恶煞的乞丐站在了祝合身边,双眼整齐的盯着祝合手中的桂花糕,集体咽着口水。
其中已经有几个人正在摩拳擦掌,要从祝合的手里面抢东西了。
见到这帮乞丐,祝合抽了抽嘴角,默默地将桂花糕收好,带头的乞丐长得人高马大,很巧,他的名字就叫马大,家中排行老大,乞丐中也是排行老大。
他揉了揉拳头,骨节“啪啪”的想,光听着就感觉十分的害怕。
“小子,将你手里面的糕点交出来,爷可以饶你不死。”
祝合低头看了眼手中的桂花糕,又仰头看站在他面前的马大,暗暗的比划一下两人的身高以及身板以后,祝合觉得他不是马大的对手。
可是这个糕点是他娘子给他的,就这样让出去岂不是对不起他的娘子。
在自己的小命和娘子之间,祝合决定他要选择娘子,只要是谢璞的东西,祝合是一个都不想丢掉,他要好好地保存。
祝合是绝对打不过这帮人的,就只能选择智取的方式。就在马大话音刚落的那一瞬间,祝合的脸上顿时扬起了一个笑容,一脸神秘地对马大说道:“兄台,先别急着动手,大家有事情好商量。”
“商量你个球啊,兄弟们都快要饿死了,还有什么好商量的。”马大身后一个比马大长得还要人高马大的汉子,王老二大声说道。
这么浑厚的声音,震得祝合只觉得耳朵很疼。
王老二的话得到了身后其他几个乞丐的认同,他们纷纷都上前一步,大有祝合再不给他们东西,他们就要伸手抢了。
祝合抽了抽嘴角,心想,眼前这情况还真的事不容乐观啊,光听王老二的语气,祝合就可以肯定,他们以前没少去抢落单乞丐的东西。
这下麻烦大了。祝合捂着手中的桂花糕是万分的不舍,他的媳妇给他的东西,他就这样让出去了,实在是太对不起她了。
怎么办?怎么办?这一刻祝合的脑筋运转的很快。
“胡人来了。”前方人群中忽的有一人大喊,惊得大街上所有人包括七老八十的老人在内,跑的是飞快。
站在祝合面前的几个穷凶极恶的乞丐也控制不住双腿想要逃走。
见状,祝合颇为意外,以他脑海中为数不多的记忆,让祝合想起了他现在正处于什么时期,胡人凶悍,灭了汉人的朝廷,攻进了中原,杀烧抢掠无恶不作,百姓闻之丧胆,连反抗都不敢。
祝合了然,原来是这样,就这一转眼的功夫,祝合面前的几个乞丐终于站不住了,他们七嘴八舌的建议马大赶紧离开这里。
马大犹豫地看了眼身后胡人过来的方向,双手紧紧地握成了拳头,额头上面青筋暴起来,很想和胡人打一架。
原来这家伙不止会抢人东西,还是很有血性的,祝合意外的看着马大,远处的马蹄声渐渐地近了,可见来人不少,就这么几个人想要和马上的胡人作对无疑是在痴人说梦。
祝合伸手抓住马大的手,趁着马大不注意,将马大扯到旁边的巷子里面,在一个拐角的位置躲了起来。
跟在马大身后的那帮属下紧跟着马大的步伐躲在巷子里面。
他们躲起来的时候街上是一个人都没有,一片狼藉,全都是惊慌失措的百姓在逃跑的过程中丢下的东西。
街上的马蹄声很近,转眼一队几十人的胡人出现在了祝合的视野中。
马大和王老二两人已经够粗壮了,那些骑马的胡人比马大他们还要壮硕两倍,一看就知道他们平时吃的就很好。这些胡人吃的是油光满面,祝合一路上看见的百姓饿的是只剩下皮包骨,好像轻轻一捏就能碎掉。
“我迟早有一天要杀了这帮胡人,恢复我们汉人的江山。”马大蹲在祝合身边,双手紧紧地握成了拳头,愤怒不平的说道。
是个忠君爱国的人啊,可惜这帮人中,也就马大有这份血腥,他身后跟着的那帮小弟对胡人是闻风丧胆,唯有一个王老二还算不错,听着胡人来了脸上没有露出什么惊慌失措的神情。
胡人的队伍还未走远,祝合蹲在马大前面,摇了摇头说道:“胡人凶悍,想要赢他们,体力估计是比不上了,唯一的法子就是智取。”
祝合说的绝对是一本正经,而且还十分的有见解,在此祝合要感谢老天,虽然他让他忘记了和谢璞相熟相知的记忆,但是保留了他前世几十年的所有见解。
所以这会儿忽悠起人来的时候,祝合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马大一听祝合这话,就觉得祝合肯定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心,心里面对对付胡人一定会很有见解。
至于马大为什么会这么觉得,这个就要取决于祝合身上的那股王霸之气了。
“你有办法对付胡人?”马大没有兜圈子,直接问祝合。
“有啊,不过要好好地商量一下。”马大上钩,祝合立马装出一副高人的样子说道。
马大对着祝合立马跪下,对祝合重重的磕了一个头,这一个头磕了下去,马大的额头立即破了皮,出了血。
见状,祝合抽了抽嘴角,心想,幸好他是有真材实料,要是他没有的话,光马大这一个头磕下去,他没能说出点有用的信息,不说马大,光马大的那帮手下就能将祝合打的头破血流。
幸好啊幸好,祝合无比庆幸。
为了防止马大继续磕下去,祝合赶紧伸手将马大扶了起来,对马大说道:“兄台莫要这样,有事我们好好说。”
作者有话要说: 默默地提醒一句,晚上八点还有一章更新~
☆、忽悠家
马大将祝合奉为高人,顺着祝合的手臂站了起来,与之前嚣张跋扈相比,这会儿马大绝对是算得上十分谦逊。
这么谦虚的马大,祝合不禁庆幸,幸好老天对他还算是仁慈,没有将这个世道的记忆给收走,不然他说完之前那句话以后,没有给马大一个合理想法,很难保证不会被暴打一顿。
马大这个人很讲义气,和他在一起的几个人都没有什么谋略,所以决定和马大他们在一起厮混,在这几个乞丐中当一个军师的职位。
祝合板直腰身,装出一副高人姿态,实际上就是在zb。
“胡人占领汉人土地,在我们汉人的土地上杀伤抢掠无恶不作,天下百姓无不适哀声哉道,如今各地都有了起义军队……”
“你的意思是我们去投靠那些起义军?”不等祝合说完,王老二雷轰轰的声音打断了祝合的话,而且嗓门还不小。
祝合抽了抽嘴角,转头看向外面,还没有走干净的胡人队伍,等他回头时,王老二已经被他身后的一个瘦高个给捂住了嘴,不让他说话。
捂着王老二的那个瘦高个对祝合笑了笑,解释说道:“王老二他天生嗓门大,兄台见谅,见谅。”
对方人多势众,祝合有意见也不敢说出来,谁让他和他们不熟,胡人出现之前,他可是差点为了一包桂花糕,挨了这帮人一顿痛打。
为了自己未来的媳妇,不管遇见再多的危险,他也不怕。祝合给自己打气。
马大问祝合:“兄台的意思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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