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六零致富日志-第3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弁锤懈嫠咚乖谀吧氖澜纭�
  缓缓地睁开眼,沈皓看着有些荒凉的火车站,面露了然,自己果然躺在长椅上,刚才的事情果然是在做梦。
  他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发现有东西从身上滑落,一看,是他的那件棉袄,原来自己感觉到的温暖是因为身上的那件衣服又回来了,而且重新盖在了他的身上。
  那那个睡着的小孩呢?!
  沈皓赶紧偏头看了眼旁边,那个位置现在空空如也,没有人在那里。扫了一眼周围,也没有看见相像的人。
  所以说那个小孩,走了?


第73章 致富第七十三章
  是走了吗?
  沈皓叹了口气; 可心又从胸腔里提了上来; 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能去什么地方?!会不会出什么事?
  沈皓不是圣母,但也不是一个冷血之人,不然他也不会回火车站。其实要是换成其他不认识的小孩子,他说不定就会毫不犹豫的离开这里,但那个小孩太乖巧了,他反而不忍心起来。
  他来找过了; 本来是把他带去省公安局一趟,如果那里不行再说。现在看来他不用纠结这些了。
  不过; 沈皓还是坐在长椅上等了几分钟才穿上了衣服,现在他准备去找乔依依或者干脆去招待所睡一觉; 这些烦心事就不想了。
  这个省火车站并是很大; 比起他那个世界的省级城市来说小的不是一点半点; 可是饶是如此,火车站里的还是跟个复杂; 不是那种几步就能走到出口的。
  沈皓刚走过拐弯处,就看到了一个神似那小孩子的孩子在那里和一个大人拉拉扯扯,不知道在干嘛。
  该不会是人贩子吧!
  沈皓突地想到了这个可能性,快步跑了过去; 发现那里的小孩子果然是他要找的人。
  “海子; 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都不和哥说一声,爸妈还在那里等着我们呢。”沈皓收敛了一下神色; 露出着急地表情; 一把搂住了身边小孩子; 然后仿佛才看到对面的人,犹豫地问道:“这位先生,我弟弟和你是……?”
  对面的男人长得很是儒雅,一身整齐的中山装衬得他很是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读书人,还是个读过不少书的,只见他淡淡的说:“你弟弟刚才不小心打坏了我的东西,非要拉着我和我道歉。”
  沈皓这才注意到,他握着箱子的手上还拿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外形很漂亮,那材质一看就值不少钱。
  可惜,现在它上面的镜片有了裂痕,镜架的一只脚也折了。
  沈皓看了好一会儿,其实冷静下来之后他就发现这个人还真不可能是人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那副好相貌,毕竟这年头外貌也是会骗人的。但在这年代,大家都吃不饱,谁会闲得无聊去拐卖小孩,还是个瘦不拉几的小孩,都未必卖的出去。
  “对不起,这眼镜要多少钱?我可以代我弟弟赔偿给你。”确认了对面的人不是人贩子或者找茬的之后,沈皓的态度很诚恳。
  对面的人轻皱眉头,说:“不用你赔,这东西不值多少钱,如果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一步。”
  男人说着完,轻点了下头,就离开了。
  “唉……”沈皓才不相信这东西不值钱的话,他眼又不瞎。但现在这个人走的那么急,就像是有人在后面追他一样,沈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
  望着男人离开的背影,有些出神,直到他的衣袖被人拉住。
  小男孩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似是要哭,又似是要笑,嘴巴张张合合就是不说话。
  “刚才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就离开了?”沈皓心中叹了口气,先开口道。
  小男孩低着头不说话,手指一直不安地握在一起。
  沈皓注意到小孩的头发有些偏黄,明显是因为营养不良导致的,能看出来他在原家庭的生活很不好。
  “海子,你愿意现在跟着哥哥走吗?哥哥带你去找家人。”
  海子是这个小孩在警卫室报的名字,听着应该是个小名。
  对面的人听到他的话身体一颤,慢慢地抬起头,眼里满是不可置信,“真的吗?”
  沈皓微笑:“真的,所以你愿意吗?”
  “嗯嗯。”男孩重重的点了下头。
  沈皓终于确定了一件大事,心里的郁闷散去,就连身体的不适感也消退了。
  他先是带着小孩子饭店里吃了一顿好的,国营饭店的店员还是一副不耐烦地样子,一开始认出沈皓第一反应就是让他走开,不过在沈皓给了足够多的粮票和钱之后,瞪了他们一眼,然后让厨师去做饭菜了。
  红烧狮子头,清炒白菜,两人足足吃了好几碗米饭,直到再也吃不下为止。
  吃完后,沈皓带着小孩来到了省招待所。
  这年代招待所都是需要介绍信才能够入住的,不然你有钱都没人肯搭理你。而黑户口的沈皓之所以会有介绍信,还是因为找人托关系买了一张。
  不然说不定穿越的这些天里,他连住宿的地方都没有。
  “进来吧。”沈皓打开灯,对着门外有些局促不安的小孩子说道。
  小孩子看着干干净净的地面,然后再看了一眼自己脏兮兮还有些破的鞋,面露犹豫。
  沈皓这才明白小孩为什么不进来了,心里自责了一番,让小孩在门口等一下,然后看似是跑进了屋子里,其实是从空间里拿出来一双小一点的棉拖鞋。
  沈皓蹲下身子,把鞋放在他身前:“脱掉鞋子,穿上这个。”
  小孩慢吞吞地脱掉鞋子后却飞快地穿上了地上的鞋子,饶是如此沈皓余光还是看到了他脚上的破洞袜子,不过他装作没看见,笑道:“进来吧。”心里想着明天出去的时候,一定要去百货大楼给孩子买双鞋和袜子。
  省招待所的条件比县招待所要好,这里还供应热水洗澡,不过只有晚上的几个小时,而且还要额外收一毛钱。
  他们回来的时间正好,招待所的热水刚开始供应,没有多少人。可是虽然省招待所的条件好,但现在的提供热水洗澡,可不是有浴室然后还有个淋浴那样子的,而是直接给你个盆,你自己接些热水洗。
  所以,以前过惯了好日子的沈皓,在这个世界里第一个让他为难的事情就是洗澡。
  沈皓速战速决先出了澡堂,回到了房间,在翻包里的东西的时候,从打发时间的书本里掉出来一块布。
  “尚阳村,林大路……”沈皓只看了一眼就赶紧把布料丢到了一旁,因为这上面的字好像是用血写的。
  “什么东西?!!!什么时候冒出来的?!”
  沈皓紧皱眉头,想着各种可能性,他放东西的背包一直都是随身带着的,不可能有人能够把这东西放进来,空间里的就更加不可能了。
  不对,这本书离开过他的视线一段时间!
  是那个妇女!!!
  沈皓记得他去接热水时,虽然把自己的包拿走了,但这本书确实是放在了桌子上,她就是那个时候,把东西放在他那里的!
  除了她,沈皓想不到其他的可能性,可是她为什么要往他的书里夹上这东西呢?这六个字的意思又是什么?
  在沈皓琢磨的时候,有人推开了门,一个小脑袋露了出来,然后慢慢地走了进来。沈皓赶紧把旁边的布又重新塞回了书里。
  “洗完了?”沈皓虽然带他回来了,但没有想过要什么事都要帮他做,所以替他接了一盆热水之后就让他自己去洗澡了。
  “嗯。”
  洗完澡之后的小孩子虽然皮肤还是有些蜡黄,但要比之前还是要白净红润一些,看起来也要健康一些。
  “早点休息,明天我带你去公安局备案。”沈皓指了指床说道。
  小孩子很听话,他一说完就立刻爬到了床上,只不过时不时睁开一条缝的眼睛还是出卖了他,但最后他还是经受不住困意的来临,睡着了。
  沈皓走到床前,确定人真的睡着了之后,才重新走到招待所里的简陋桌子旁,开始研究起那块布料上的字的意思。
  前面的三个字应该是一个地名,后面的则是个人名,再加上在火车上那个妇女所说的话,这东西写的该不会是孩子爸爸的地址和名字吧?
  她这是什么意思?!自己抛下孩子跑了,然后把孩子扔给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还打算让这个陌生人去带着孩子找爸爸?!!
  想到这里,沈皓忍不住轻笑出声,那个妇女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看来她早有预谋,她根本就没有打算去找孩子的爸爸,或者说是不打算要这个孩子了,如果自己这个陌生人能好心且运气好地把孩子带到他爸爸身边最好,如果不能,那孩子也就只能看自己的命了。
  “没想到真有那么狠心的。”狠心到抛弃自己的孩子。
  沈皓觉得有些心凉,他能看出来妇女维持生活很困难,但这并不能成为她抛弃孩子的理由。
  不过沈皓并没有资格责备那个妇女,即使他是被她坑骗的人,可是这件事能有资格评判的只有那个小孩,他才是那个被抛弃的人,比起他微不足道的被牵扯进这件事情来说,这个孩子才经历了世界上最痛苦最无助的事情。
  沈皓返头看了一眼睡熟了的人,哪怕在睡梦中他的眉头都是紧锁的,一个那么小的小孩子却要经历这么大的变故。如果不是遇到他,他现在恐怕就要露宿街头,期待某个好心人能够给点吃的,然后晚上再找个角落蜷缩着。
  一般人如果知道了自己被人骗了,说不定就会恼羞成怒,沈皓的脾气也不好,也不喜欢别人骗他,把他当做冤大头,他现在还能冷静的坐在这里,是因为这个小孩。
  算了,再帮他一回,等找到了小孩的爸爸之后他再离开吧。


第74章 致富第七十四章
  翌日。
  沈皓习惯了晚睡晚起; 哪怕穿越了; 这个坏毛病还是改不了,所以当他起来的时候,小孩子已经收拾好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凳子上。
  “唔,你起来了啊。”沈皓看了眼枕头边的手表,“八点半,这么早啊。”
  以往的这个时候; 他一定会躺下,再睡一两个小时; 但现在……
  沈皓看了眼一直盯着他看的人,认命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穿好衣服。
  “起来很久了吗?”
  小孩摇了摇头。
  沈皓也没想过从小孩口中听到他想要的答案; 其实就算他起来很久了; 他也是会摇头的。
  沈皓虽然带着小孩先去简单的吃了点,然后再带着人去了一趟省公安局; 在那里登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不过他没有把那块布的事情告诉公安同志,他之所以来登记,不是想靠他们帮忙找人,而且怕孩子的爸爸和那不负责任的妈妈一样; 最后把事情推到他这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身上。
  这年头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了以防万一; 悲剧再次重演; 被人当做骗子或者人贩子; 然后倒打一耙,沈皓只能够这么做。要是小孩的爸爸肯接受他回来销案也不是件大事,要是真像他想的那样,他也有证据脱身。
  “沈兄弟,这件事我一定会帮你留意的。”
  “李公安,这件事真的麻烦你了。”
  “都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应该做的。”
  沈皓到这里来之后,才知道原先县公安局的李公安竟然转到了省局,当初为了户口的事情,他特意想办法和他们走近一些,没想到最先用到这层关系竟是为了这个。
  离开了省局,沈皓拉着小孩的手,说:“既然这里来过了,那么现在我们去买点东西,然后哥哥带你去找家人了。”
  小孩没有问沈皓为什么知道家人的情况,只是乖巧地跟着他,他说什么就做什么。
  百货商店里省公安局不远,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不过不愧是省城,这里的百货商店足足有四层高,每一层卖的东西都不一样,装修也比县城那个地方好很多。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要是有的话就和哥哥说。”沈皓语气温和,生怕吓着面前的这个小孩子,现在他心灵正脆弱着,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温暖和爱。
  沈皓见他不说话,也不强求,直接带着他到了二楼,让售货员按照他的尺码给他拿了一双棉鞋,底很厚实,料子看起来也很暖和,应该能过冬。
  “就这双了。”这双鞋四块五,对于有不少资产的沈皓来说完全负担得起,不过这需要的布票就有些为难了,他卖粮食换来的布票没多少,当初给自己买了件衣服就都用光了。
  不过,堂姐乔依依倒是那里有几张布票。
  他这次去临省卖人参,按照她的要求,要求用钱和粮票一起买,有时候为了降低点要求,他也同意了可以用一些其他的票换,其中就有几十张布票。
  不过大部分都是临省本地的布票,在这里用不了,所以他回来之前就在那边把这些票都用完了,只留下了十张本省的布票。
  一开始乔依依只说要粮票,他还想要怎么和她说这件事呢,如果她不需要这些乱七八糟的票的话,他还打算用这些票帮她和别人换粮票,现在看来恰巧不用愁了,他可以用自己的粮票和她换布票。
  正好,一举两得。
  沈皓思索了片刻,就立刻用那卖人参得来的布票,买下了这双鞋。
  沈皓清楚小孩不会接受他的东西,所以鞋子被沈皓以东西已经买了退不了为由硬是让小孩穿上了,至于衣服,沈皓则是骗他说是给堂妹买的礼物,可是衣服太厚不好拿,所以请他帮忙穿着,等到了之后再给自己就行。
  沈皓看着打扮一新的小孩,更加有精神气了些,他竟诡异的生出来了一股自己在给洋娃娃梳妆打扮的错觉。
  噫!肯定是错觉,他才不是乔依依那种小女生,小时候天天抱着娃娃不撒手,然后每天死活都要给它换一套新衣服。
  沈皓两人从百货商店离开后,搭乘一位大爷的顺风马车从省城到了县城。
  因为不知道替小孩找爸爸要花多久的时间,怕乔依依等不及需要这笔钱,所以沈皓决定先去找乔依依把东西给她,然后再去找人。
  “你说依依一家人啊,他们都回去过年了。”莫芝笑眯眯地说着,视线却打量着这个一点印象都没有的年轻人,“请问你和他们是……?”
  沈皓被她这么打量着,说起谎话来也面不改色,“我是乔依依的堂哥,今天来县城有事,本来是想投奔他们一家人找个地方借宿一宿,原来他们不在家啊。”沈皓语气中的遗憾非常明显。
  莫芝听到这个人是乔依依家的亲戚,态度一下子变得更热情了, “没事小伙子,既然他们不在家,要不你来我们家凑合一晚上吧。”
  沈皓不是特意来住宿的,当然不可能留在这里,推脱道:“不用了,大婶谢谢你的好意,我想起来我在县城里还有其他的亲戚,我去他们那看看。”
  莫芝笑着说:“那要是你那个亲戚也不在的话,你就回来,大婶这里还有房间。”
  沈皓道了好几次谢,然后才离开了这个院子。
  既然乔依依她人不在家,就只能够先去找孩子的爸爸,再把东西给她了。
  沈皓抬头看了一下天,虽然太阳还没有落山,不过天色确实不早了,到那里太阳就应该已经落山了,那里不比省城县城,村里没有招待所,只能够借宿到村民的屋子里。要是平时还好,这大过年的,谁家没有个亲戚要来,所以根本没有他们两个住的地方,要是现在去有很大的可能要露宿街头了。
  因此沈皓决定到县城里住一天,然后再早起去那尚阳村里找人。
  县城的招待所沈皓住了一个多月,这里的服务员都和他很熟了,所以很快就给他开了一间房,两人住了进来。
  第二天,爱睡懒觉的沈皓为了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去找人,破天荒的晚上回去就睡,然后早上五点多就起来了。
  冬天的大早上,天蒙蒙亮,沈皓两人没能像昨天一样好运地遇到顺路的车,所以只能一边问路,一边往尚阳村的方向慢慢地走着。
  “累了吧?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沈皓看了下周围,正好路边有块大石头能让他们两个坐着休息。
  “吃点烙饼,喝点水。”因为知道找人有点长,村里又不卖吃的,所以沈皓一早就准备了干粮,没想到现在就派上了用场。
  “谢谢哥哥。”
  这两天,小孩虽然依旧沉默寡言,但他的话比平时还是多了些,逐渐开朗了些的性格让沈皓很欣慰。
  两人休息了五分钟,沈皓把手里的东西收好,然后继续赶路,就这样走走停停,两人终于在快中午的时候赶到了尚阳村。
  这时候村子里在屋外的人不多,因为孩子的爸爸名字叫做林大路,所以沈皓决定先从姓林的人家里开始找。
  凭借着无害的相貌加上嘴甜,沈皓找村民一下子就问出来了,村子里一共有三户林姓的人家,不过皆没有一个叫林大路的人。
  “不应该啊,难道那个的意思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沈皓摸着下巴,头觉得有些疼了,要真的弄错了的话,小孩找爸爸的希望岂不是更加渺茫了?!!
  “小伙子啊,你问这个做什么?难道这个人是你的亲戚?”刚才问情况的村民好奇的问道。
  “不是的,大爷,我姑妈的二舅的表妹让我过来把一封信给他,但只告诉了我他的姓名,不知道他家的位置,所以我才……”沈皓最近说起瞎话来连草稿都不用打,张口就来,不过也亏得村里人老实,竟然没有听出来这话很扯。
  “是这样啊,大爷我就住在那栋屋子里,有什么事可以找大爷!”大爷很开心,笑的脸上的褶子都多了不少。
  沈皓送走了热情的村民,准备去他说的那三家看一看。
  沈皓带着人先去近的两家看了下,用瞎编的理由敲响了这两家的门,问了好几遍都没有一点有关林大路的消息。沈皓有些沮丧,原以为有那上面的信息会很容易就找到人了,却没有想过上面的信息对不对的情况。
  来都来了,总要去看一眼才行。
  沈皓低头看着小脸被冷风吹的有些泛红的小孩,拉紧了他的手,手上的动作让他投过来疑惑不解的眼神。
  “怎么样?冷不冷?”沈皓小声的问道。
  “不冷。”小孩摇了摇头。
  第三家有点远,但沈皓在去第三家的路上看到了一个人,一个他从来没想过会遇到的人。
  他从来没有觉得缘分这种东西,竟然真的会阴魂不散,如果非要定义的话,他和乔依依这段孽缘,恐怕比那海水还深。
  没错,沈皓那不经意的一瞥正好看到的熟人就是乔依依,哪怕她换了衣服,只露出来了一张侧脸,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穿着红色碎花小袄子的小孩子就是乔依依!


第75章 致富第七十五步
  乔依依这些天以来难得的睡了个好觉。
  这从大年初二开始; 她就跟着开始见各种亲戚; 那些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蹦出来的亲戚在这几天里是差不多见了个遍。
  到了大年初五,终于是消停了,此时要来的亲戚早来了,不想来的一般也不会来了。
  不过这清闲也只是她这种不用干活的人才能享受,家里的大人们都挺忙的。
  其实待久了,乔依依就越来越觉得自己十分幸运; 她所在的这个家并不像村里大部分家庭一样,不管男孩女孩只要能跑能跳了; 就要帮家里人干活,有的还要帮忙带弟弟妹妹。
  如果家里没钱然后再重男轻女一点; 她说不定还会被卖给哪个家庭当个童养媳之类的。
  只要想一想; 都觉得这种情况很可怕。
  “依依; 帮二婶把这个东西放到那个台子上,顺便再帮忙擦一下台子。”
  家里人忙不开; 有些零碎的小事就落到了他们这些小孩子身上。每个人都分了点活,乔依依是帮忙整理东西,乔宇航年纪大力气也大,所以去帮大人搬东西了。
  活很轻松; 没多久就干完了; 干完活之后,乔依依打算出门透了下气; 外面的空气冷飕飕的; 乔依依待了一会刚准备回去; 突然她感觉到了一道视线落在了她的身上,偏过头一看那道视线竟然来自沈皓。
  相离多天的堂姐弟再次相遇,而且是在这个场景,乔依依微露惊讶,她记得自己从来没有告诉过他老家的地址,他是怎么找过来的?!
  另一边的沈皓则是恨不得用东西挡住自己的脸,让对面的人看不见自己,虽然他一开始是想要去找她,但现在要是让她知道自己出趟门,捡回来了一个小孩子,还被孩子的妈妈给坑了,肯定会被她笑死的。
  乔依依刚抬起手准备和沈皓打招呼,余光瞥到了从屋里出来的二婶,只能放下,装作不认识他。
  沈皓发现乔依依有所顾忌,赶紧拉着小孩急匆匆地跑开了。
  “依依,那是谁啊?感觉面生的很从来没见过,而且他怎么走的怎么那么急?”顾晓琳随口问道。
  乔依依撑着脑袋说:“不清楚,也许是来寻亲的吧?不是过年了吗,肯定一大堆以前没见过的亲戚都回来了。”
  “也是。不过依依你再待一会就赶快回屋子里吧,外面冷容易感冒,你前几天还有点咳嗽呢。”顾晓琳嘱咐了几句后就返身回去了。
  乔依依心里想着刚才的场面,如果没看错的话,沈皓身边是不是跟着一个小孩子?!
  *
  沈皓拉着人赶紧离开了那个地方。
  “哥哥,刚才怎么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