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九零,学霸小富妞-第34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虽然有这方面能力的不止林驰这一家,但不得不说,林驰的公司却是口碑最好的。
因为是郁氏旗下的公司,所以,在业界算是最权威的。
毕竟,有一个郁老在上面顶着。
而且,这部古装剧都已经把宣传打出去了,说用的是跟郁氏合作,现在再更改,他们就要迎接广大观众的嘲讽。
但很明显,这一次林驰没有以前好说话了。
有了林驰的拒绝,这个剧组更加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举步维艰。
先是道具出问题,再是其他部门,但凡他们想合作的,人家都不愿意接。
哪怕是这家娱乐公司的高层亲自出面,要跟林驰赔罪,林驰这一方都没有搭理。
这一次的事件,其实也不是完全的秘密。
毕竟林驰这边是直接报了警的,很多人还是知道了他和那家娱乐公司闹了不愉快。
现在不只是那个古装剧组,就连公司的其他业务都受到了牵连。
林家平时都挺低调的,但那也是沉睡的雄狮,你把它惊醒了,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很巧的是,这家娱乐公司,还是墨影的竞争对手。
墨影娱乐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这家从墨影挖走了不少人。
墨影当初的台柱,就是被这家公司挖过去的。
这家公司的古装剧暂时搞不成了,墨影这边倒是抓住了这次机会,准备跟郁氏合作,他们已经跟林驰这边联系了。
林驰虽然美其名曰在养伤,但其实工作也没耽误。
墨影这边联系他,他其实并不知道墨影和自家妹妹的关系,但考虑到墨影这边的诚恳,他还是打算给他们一个机会。
这一切,林小满都不知道。
中午她在四合院给林驰做饭。
因为林驰受伤了嘛,给他做了一个山药木耳,再煮了一个猪肝汤,炒了俩小菜。
反正,做的都是比较补身体的。
“谢谢妹妹,好香啊,我都快流口水了。”
他走到饭桌边,闻着那股饭菜的香味儿,是真想流口水了。
“之前咱哥还说之前在军训的时候就吃了你做的拿手好菜,我可嫉妒死了。”
“不过,妹啊,能不能打个商量。我不吃这个猪肝汤可以吗?”
猪肝对于他来说,实在是一个黑暗料理,太难以下咽了。
“不可以,这个是补血的。谁让你为了保持清醒都自残了呢?”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吃。”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肝儿这种东西呢,哦,不对,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喜欢吃肝儿呢?
这个东西,不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的肝儿吗?
只要一想到那是生血的一个器官,他就觉得恶心。
打心底里抗拒那个味儿。
“六哥,挑食不是好宝宝。”
其实,这碗猪肝汤还是很香的。
猪肝煮得很嫩,小白菜很软,又很香,有零星的几颗葱花儿做点缀。
味道也不咸不淡刚刚好。
“那,我就勉强吃一片?”
他话刚说完,就见林小满拿了一个碗给他盛了一碗汤。
其中有一片,两片,三片……他已经数不过来有多少片猪肝了。
算了,谁让她是他家宝贝妹妹呢?
他夹了一片,闭着眼睛一点一点,像个小仓鼠似的去啃那个猪肝。
但其实味道还不错的,没他想象的那么腥,而且很嫩。
可能是因为加了葱花,那种猪肝独有的味道,淡了很多。
“大口吃,吃两片,喝口汤,汤还是很不错的。”
林小满这么说了,林驰就很给面子地喝汤。
汤确实很香,很好喝。
就是猪肝的味道,哪怕小满做得已经足够好了,他还是只吃了三片。
但为了给妹妹面子,汤他倒是多喝了两碗。
山药木耳这道菜,他也差不多吃光了。
还有其他两个菜,算是光盘行动了吧。
“嗝……”喝了三碗汤,他打了个嗝,然后摸了摸肚子,“那个,啥,妹妹,我吃不下了。这些猪肝就算了吧?”
他眼神躲闪,为了不吃猪肝,就把汤差不多喝完了。
然后可怜巴巴望着妹妹。
林小满无奈了,她心说,如果有破壁机,我就把猪肝打成糊弄给你吃。
“行吧,实在吃不下就算了。”
林小满也不想勉强林驰,毕竟,对于不喜欢吃这种东西的人来说,它是真的难吃。
就像她自己,几乎从来不吃椿芽,一闻到那个味道都想吐。
“那,我去把碗洗了?”
阿姨今天还没回来,是回家去了。
其实他在这边住,阿姨除了过来做饭打扫房间,其他时间都没在这边。
“你那腿,就别蹦跶了,自己去院子里听小曲儿吧,或者去休息。”
林小满完全没给哥哥表现的机会,她直接把碗收到了厨房洗掉。
刚洗完碗,就接到了蒋玉兰的电话。
之前她说了不确定能不能去看赵骁的演唱会,这会儿兰兰打电话过来,应该是来确定的。
“我晚上会去的,嗯?买衣服吗?可以。但要快一点哦,没多少时间了。”
她这边收拾好了,差不多两点了。
蒋玉兰那边可能要更晚一点,她们俩就约了三点直接在商场见。
这是两人大学来到帝都这边之后第一次见面。
【1095】礼物(二更)
林小满在商场一楼的咖啡厅等蒋玉兰,但蒋玉兰不是一个人来的。
她身边还有个男生,脖子上挂着个单反,看起来还价值不菲那种。
手上的表,脚上的鞋,头上的帽子,统统彰显了这个男孩子的家世不凡。
是个富二代吧?
林小满再次确认。
这就是之前兰兰说旅游认识的那个爱好摄影的男孩子?
长得确实很帅,但看清他的长相之后,却是让林小满瞳孔猛地一缩。
这个男孩子,是前世让兰兰为情所困的罪魁祸首。
没想到,这一世,她还是没逃过与这个男生相遇的命运。
“小满,你早就到啦?不好意思,我们路上有点堵车。”
其实不是堵车,是她等了魏齐一会儿。
结果让小满多等,她有些过意不去,但也不好说实话。
因为她最近对魏齐正有好感,不想让自己的闺蜜对自己喜欢的男生第一印象不好。
“这位是?”林小满下巴微扬,眼神示意蒋玉兰旁边的男生。
“这是魏齐,他晚上也要去看演唱会,所以,我打算带他和我们一起去,刚好,我们的票座位是挨着的。”
“是不是很巧?”
蒋玉兰拉了拉魏齐,郑重地和自己的闺蜜介绍。
她还有点紧张,介绍起魏齐的名字,就觉得小满那双眼睛已经看透了一切。
“是,好巧。”
可能是为了让小满相信自己真不是故意把这个男生拉来一起逛街的,她还让魏齐拿出了演唱会门票。
确实,和林小满她们是挨着的。
她们的门票,是赵骁直接送的,但这个魏齐呢?
能拿到演唱会的vip票,他确实有些本事。
只是,这个男生,怎么就姓魏了呢?
她一听到姓魏,就条件反射。
据说,二乔叔叔那个初恋嫁的,就是魏家人。
“你好,我是魏齐。”
魏齐朝林小满床伸出了手。
林小满下意识看了蒋玉兰一眼,却见兰兰只是看着魏齐笑。
分明,她对魏齐朝小满握手的动作很满意。
为了好友,林小满还是伸出了手。
只指尖和魏齐碰了碰,就收了回来。
到底是闺蜜喜欢的男生,不管这个男生到后面有没有做出什么伤害自家闺蜜的事,但现在至少要给闺蜜面子的。
“那个,我们去逛逛,你要和我们一起去,还是随便在哪里玩玩等我们?”
“我陪你们吧,今天就是来给你们当苦力的。”
苦力?
林小满挑眉,这是男朋友的标配哦。
陪女朋友和女朋友的闺蜜逛商场,有钱就充当提款机,但学生一般就是充当苦力。
不过,像兰兰这样优秀的女孩儿,她是不在认识之初,就要男生给自己买衣服什么的。
家教是不允许她这么做的。
主要是蒋玉兰买衣服,还买了一整套化妆品。
有了喜欢的男孩子,这个时候就开始注重打扮了。
所以,她开始化妆了。
之前虽然也会,但东西基本上没怎么用。
毕竟年纪小,也没有需要化妆的场合。
但现在不一样了,出去约会怎么也得拾掇一下自己吧?
“这个包挺漂亮的。”
是最近某个大牌出的新款,适合少女的系列,上面的团是蜜蜂。
小蜜蜂的包,价格是两千多,这个价格是很美丽了。
相当于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
也有可能是一个家庭一个月的收入。
“是挺漂亮的,不过,好像有点贵也。”
蒋玉兰手上不可能连两千块都拿不出来,她说贵,林小满有点表示怀疑。
走在后面的魏齐也看了一眼那个包,见两个女生走过去了,也没有说什么。
“那个包,你要是喜欢,我给你先买了啊?”
林小满没问蒋玉兰为什么觉得贵,也没问她是不是没钱了。
但显然,如果她真的喜欢,小满直接出手就给买了。
反正,不管是她给兰兰买东西,还是兰兰给她买,都很正常。
不管两人去哪里,都忘不了给对方买礼物。
“别买了,我最近得存钱。我的包已经够多了,现在还不用换。”
“存钱干啥?”林小满不太理解,但看蒋玉兰往后面瞥了一眼,又一脸了然。
是为了和这个男生一起玩吧?
“你们现在发展到哪一步了?”
兰兰也才十七岁呢,林小满是真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就遇上魏齐,也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开始谈恋爱。
“就是才认识没多久,军训的时候,他帮我占位置,在食堂吃饭。反正一来二去,就是那样了。但我们还没有在一起,就是在……”
蒋玉兰还在犹豫不知道怎么表达呢,林小满就接了一句:“暧昧期?”
暧昧其实也没什么错,但被林小满这么一说出来,她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最后蒋玉兰买了一套秋装,化妆品,其他的都没买。
倒是林小满,买了一双鞋。
价钱不贵,但这种鞋很好穿,也很好搭配。
她自己买了一双,也给蒋玉兰拿了一双。
“魏齐呢?他什么时候走着走着和我们走散了吗?”
“我也没注意。”
林小满是真没注意魏齐,就见蒋玉兰已经拿出手机熟练地给魏齐打起电话来。
“我刚才口渴,下来买水了,你们喝奶茶吗?我给你们买了奶茶?”
这个念头,就没有小姑娘不喜欢喝奶茶的吧?
但其实,林小满是不喜欢的,比起奶茶,她更喜欢的是鲜榨果汁。
蒋玉兰在林小满的影响下,其实也不喜欢奶茶。
她要么就跟家里老人一起喝茶,要么就跟小满一起喝鲜榨果汁。
但这会儿魏齐问她喜不喜欢奶茶,她第一反应就是:“好,那就奶茶吧,我和小满都可以。”
说完,她挂了电话,才给小满说这事儿。
结果,两人走下去,就发现魏齐手上拿着一个礼盒。
然后提着两杯奶茶,笑着朝她们招手。
“谢谢啊。”林小满接过人家递的奶茶,目光落在那个礼盒上。
就见魏齐把礼盒递给了蒋玉兰。
“这是送给你的。”
“什么啊?”蒋玉兰眼睛一亮,高兴得都有点手足无措了,林小满甚至看到她耳朵都红了。
【1096】巧合(三更)
“什么东西啊?”
蒋玉兰有些好奇,又有些小害羞。
毕竟,能收到自己有好感的人的礼物,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
“等下回家再看!”
见蒋玉兰迫不及待地想打开,魏齐赶紧按住了她的手。
两人就这样,肌肤相亲了。
蒋玉兰一愣,然后是小脸爆红,而魏齐则是显得自然多了。
但他还是很快收回自己的手,和蒋玉兰道歉:“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男孩子的表情很轻松,这样反而让蒋玉兰容易忘记刚才的尴尬。
“没什么。”
蒋玉兰摆了摆手。
倒是林小满,没想到他们会发展得这么快。
“我开车过来的,先把东西放我车里吧。不是要去看演唱会吗?我们去那附近吃饭,吃完就进去看演唱会,不然太晚了过去可能会很拥挤。”
赵骁这两年名气很大,喜欢他的人,真的是各个年龄阶段都有。
所以,今天帝都这一场演唱会,规模也很大。
不过,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开巡回专场,也确实说明了他在青年歌手这一块儿的影响力。
“对对对,我们先去那边,你说你订的那个地方叫什么私房菜来着?”
“梦回大唐。”
咦,这不是之前她六哥带她去的那个私房菜馆吗?
而且,这个地方还有六哥的股份。
之前她和秦书也在这里吃的饭。
“这个地方比较难找,但里面都是正宗的帝都菜色,很多都是外地人来吃不到的。”
“那里还可以换衣服吃饭,咱们早点过去,你们换了古装,我可以再给你们拍一些艺术照什么的。”
“啊?穿古装啊?我穿古装会不会不好看?”
蒋玉兰可能是真遇到喜欢的男孩子了,就开始爱美起来了。
以前她也爱美,但和林小满在一起养成了咋咋呼呼的性子。
现在这个她,让林小满都觉得陌生。
不过,小女儿心思嘛,也不是不能理解。
“你放心,我可是专业的,我可以把你拍得很漂亮。”
“你忘了吗?我的目标是成为下一个双木。”
双木的摄影技术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这对于华夏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华夏在艺术方面的造诣,是被公认的比不上西方。
但双木参加国际青年摄影大赛斩获银奖,已经给他们看到了崛起的希望。
只是可惜,双木是那种大器晚成的摄影师。
他能参加的那一届,是刚好卡了年龄段的。
下一次如果他再参加类似的比赛,就是和国际上的一些大师们比了。
跟那些大师比起来,他还是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而魏齐的目标,甚至是超过双木。
他希望能在自己三十岁之前,拿下这个国际青年摄影大赛的金牌。
年纪不大,但野心也确实不小。
“那你加油,下一个双木就是你了。”
蒋玉兰当然知道国际上获得银奖的双木就是林小满的爸爸林叔叔。
当时林叔叔获奖的采访,她都看到过。
包括林叔叔出国回来所带的礼物,也有她的一份。
她一直以为好姐妹有这么一个牛气的爸爸为荣呢。
现在又听说自己喜欢的男生的目标就是小满的爸爸,就更开心了。
不过,她不打算现在就告诉魏齐,双木就是小满的爸爸。
等如果以后他们在一起了,她再带他去见林叔叔,当做给他的一个惊喜。
魏齐的车是一辆路虎,看起来很帅气,而且是越野的车型。
“两位小姐请。”
他为两人打开车门,还做了很绅士的动作。
在蒋玉兰看来,可能就是绅士风度爆棚。
但林小满就一点感觉都没有,这可就真是印证了那句话,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过,为了表示礼貌,蒋玉兰还是选择了坐副驾驶的位置。
魏齐侧目就能看见她,两人还相视一笑什么的,直接忘记了林小满的存在。
林小满在观察魏齐,魏齐同样也在观察林小满。
见她对自己开的车没有任何反应,他就有点拿不准。
到底是蒋玉兰的这个朋友家里本身也有钱,所以不把他开的这个车放在眼里呢?
还是说,这姑娘就是个土包子,根本没认出来?
这年头,一个十几岁的学生开得起这款车,怎么也得是富二代吧?
怎么这姑娘反应这么冷淡呢?
不过,看她们买东西的时候,都是给对方一起买,应该是不缺钱的吧?
不缺钱到什么地步,魏齐还是没试探出来。
林小满才不管魏齐心里在想什么,她手机响了,是赵骁打过来的电话。
“小满,你和兰兰什么时候出发,现在可以出门了吗?我和朋友这会儿在一个私房菜馆吃饭,你们要不要过来?”
秦书和赵骁说他之前见过林小满了,赵骁原本还不相信的。
但这会儿秦书把他带到私房菜馆,再次说那天在这儿见了林小满,他就有些相信了。
这会儿的电话,也是秦书提议打的。
在上台前两个小时,他是水都不敢多喝。
但这会儿可以先吃个饭。
梦回大唐这里的饭菜都很不错,而且绝对的卫生。
所以,赵骁想起了两个好朋友,想让她们也过来尝尝。
反正秦书已经说了他和小满认识了,那见个面一起吃饭也不会很唐突吧?
再说了,小满和兰兰的人品是绝对信得过的。
“私房菜馆吗?”林小满一愣,怎么又是私房菜馆,该不会是同一家吧?
“你那个朋友是秦书吗?”
她下意识地问。
那边赵骁还没开口,就听见秦书在嚷嚷。
“是我,是我,小满妹妹快来一起吃饭呀。”
“我给你点了红烧肉,听你哥说你去军训馋肉馋死了。”
秦书很积极,这也导致赵骁开始怀疑,他到底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你别不是喜欢小满吧?”虽然秦书在唱歌方面很优秀,瘦下来的话也绝对是个帅哥。
可小满是和他这么多年的朋友,早就把对方划分到自己妹妹的行列了。
作为一个哥哥,谁都忍受不了有人觊觎自己妹妹。
“怎么可能,我哪里敢喜欢她啊。”
你是不知道她家哥哥有多凶。
其他兄弟都认为林驰喜欢小满,把她当小媳妇儿一样照顾。
但秦书一眼就能看出来,人家是真把这小姑娘当妹妹。
也正是因为他真,所以秦书对小满也就真。
【1097】偏见(一更)
“我也劝你别打小满的主意,你别看她年纪小,其实最不好骗。”
学校里以前也有些坏坏的男生看小满漂亮又年纪小,以为她好欺负,就找她玩。
然后无一例外,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我都说了我没打她的主意,就是单纯地把她当成朋友。好歹我俩也有共同的好友不是?”
秦书觉得自己冤枉死了。
林小满那边却是直接和蒋玉兰说了,到时候和赵骁秦书一起吃饭的事儿。
“哇,那真是太巧了。”
她也一个暑假都没见到赵骁了,这会儿能一起吃饭,当然是要一起吃了。
也正因为兴奋,倒是直接忽略了魏齐,都没有问他的意见。
魏齐自己也没出声,所以都默认了一起吃饭。
结果到了梦回大唐,秦书就已经迫不及待出来接人了。
别看他现在挺红了,但其实在这个地方吃饭的人,除了把他当成老板的朋友,是不会把当一个明星的。
秦书一招手,林小满就看到他那胖乎乎的爪子了。
“小满,这里!”
“嗨,美女,你好,我是赵骁的朋友秦书。”
秦书给蒋玉兰打招呼,爪子刚刚伸出去,就看见了走在蒋玉兰后面的魏齐。
魏家的第三代啊。
别人不认识,他是认识的啊?
“这不是魏齐吗?怎么也和两个小姑娘一起了?”
作为魏家第三代的魏齐,据说还在读大学,学了个与军政两方面都毫不相干的专业。
所以,他在魏家基本上相当于隐形的。
没想到,会出现在小满和她这个朋友身边。
而且看样子,魏齐还是跟这个蒋玉兰小妹妹一起来的。
怎么,魏家的第三代,要学王子爱上平民这一套了?
就魏家那样的家风,会允许吗?
“秦哥。”
其实论身份,秦书肯定赶不上魏齐,可谁让魏齐不是魏家的重点培养对象,年纪又比秦书小呢?
所以,在人前,也得乖乖叫声哥。
可能是因为有魏齐这个外人在吧,这顿饭吃得就没那么称心如意了。
倒是蒋玉兰,跟什么都不知道似的,只管让魏齐给自己拍照。
她这么说了,魏齐也没有拒绝。
等蒋玉兰换好汉服,就给她拍。
不止在里面拍,也去外面的走廊拍了。
外面有个庭院,小桥流水,湖上水榭。
虽然是人工的,但去拍照的人还挺多。
而且,那个水榭一般是会有表演的。
不过晚上才会有场子,白天没有。
所以,他们这会儿只能去拍拍照,欣赏欣赏。
“小满,你怎么不跟我们一起拍啊?你穿汉服肯定好看!”
“我懒得换衣服。”
林小满一边是懒得换衣服,另一边也是不想让魏齐拍她。
不知道为啥,哪怕是魏齐和兰兰还没发展成男女朋友,她就已经很看不惯对方了。
何况,她明明知道上辈子两个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这一世,她该怎么让兰兰避免和这个瘟神在一起呢?
兰兰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其实都是个活泼开朗的人,家教又好,家里父母关系也和睦。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