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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国民妖精-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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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今天,他为了这部电影,居然真的把头发染成了金色!
    林窈看着化妆师开始往岑子陌的脸上固定假体,忍不住感叹道:“子陌,你为了这部电影也是牺牲的很大了,跨人种也要演这个角色……难不成你今年就想拿一个奥斯卡的‘终身成就奖’?”
    她一直觉得自家未婚夫不仅导演功力有目共睹,演技水平也毫不逊色。只不过因为他在电影里出场的时间太短,又懒得和真正的演员们抢“最佳男配角”的入围名额,所以才一直没有拿到证明演技的奖项。
    岑子陌闭着眼睛,任由化妆师在他脸上施为,闻言,轻声笑道:“你以为我是为了一座小金人才宁愿坐在这里四个小时,糊着一脸假体也要演阿尔奇·莱斯特?”
    他不甚在意地哼道:“小金人又不是纯金的,再说了,就算是纯金的又哪值得让我把自己祸害的面目全非呢?”
    特效化妆师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美国女人,她似乎是岑子陌的亲妈粉,所以对于“儿子”的张狂言论并没有任何异议,反倒笑眯眯地跟着点头。
    她看林窈站在一边,就塞给她一盒棕褐色的粉膏,示意林窈可以帮忙给岑子陌上妆。
    林窈昨天就用了这个粉膏把自己涂黑,所以上手很快,用化妆刷沾了点,就开始像涂石膏娃娃一样往岑子陌裸露出来的白皮肤上面大肆涂抹起来。
    她一边涂,一边配合的问道:“那是什么值得你‘面目全非’也要出演这个角色的呢?”
    岑子陌以往客串自己电影里的角色都是天朝人,在《Cross—dimensionalsummoner(跨次元召唤师)》里,他甚至修改了漫画原著的人设,也硬是把自己客串的男主角的警察邻居给修改成了天朝人,就是因为这个警察是何尚最喜欢的角色,但是他又懒得化妆。
    当时的确是有漫画粉表示抗议,不过被天老大他老二的岑大导演一句“电影宇宙与漫画宇宙设定会有出入”给堵了回去。
    《DrugQueen》是有历史人物原型的,即便是姚曼如这个主角,之所以能被岑子陌轻易从古巴人改成天朝人,也是因为姚曼如是偷渡客,身份来历一直不明朗,仅存的几张照片也很模糊,她是古巴人这一点完全是编剧的个人推测。
    不过她早年在唐人街生活过,所以岑子陌改了原剧本人设也无可厚非。
    但是阿尔奇·莱斯特却是有比较完整的身份背景的,岑子陌若是依然任意妄为修改人设,只怕这部电影还没等上映,就会因为不专业和不尊重史实而被影评人喷死。
    所以按照以往的套路,岑大导演完全应该另选哥伦比亚籍贯的演员啊!
    然而,林窈听见岑子陌理直气壮地用字正腔圆的天朝话回复道:“当然是因为莱斯特和姚曼如有床戏啊!”
    林窈:“……”
    哦,我还以为你有多大出息呢,呵呵。
    满脑子都是黄色废料的导演邪魅一笑,语气荡漾:“明天就有床戏了,窈窈要不要今晚来我房间,咱们对一下剧本?”
    林窈手一抖,差点把糊满棕褐色粉膏的化妆刷怼到他嘴里。
    对剧本?我看是“夜光剧本”吧!
    《DrugQueen》的女主角忧心忡忡,自己没有美国国籍,不知道如果自己现在提出诉讼,声称某天朝籍岑姓知名奥斯卡最佳导演对自己性骚扰,美国演员工会会不会接受审理?
    美国演员工会:呵呵,Mrs·Ciel又在开玩笑了。
    我们不仅不会接受审理,还会免费送您七十五美刀,赶紧拿着钱和“某天朝籍岑姓知名奥斯卡最佳导演”去拉斯维加斯领证吧!
    ——分割线——
    一会儿需要采景的美国唐人街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南端下城。
    还未进入拍摄,林窈就已经率先是站在一会儿要拍摄的场地里开始和不明真相的路人打招呼了。
    自从上次在缅北夜总会,她扮演的姚曼如差点把真正的大毒枭阿坤给忽悠瘸了,林窈就觉得自己找到了一种新的入戏方式。
    如果她扮演的角色能融入到特定的环境里,并且不被当地人发现违和之处,就说明她是真的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
    这个道理和“白居易问诗老妪”是一个道理。
    虽然林窈身上穿的戏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款式,在现在的天朝人眼里都是老古董,不过在纽约唐人街,反倒没有一个人对林窈不合时代的穿着多加关注。
    在这个世界最发达先进的城市里,唐人街却依然保留了天朝最老派的风韵和习俗。
    林窈沿着街道,慢悠悠地超前走着,她营造出来的卑微又暗含韧劲的气质很好的迎合了唐人街的民风,仿佛她真的是在某一处狭小的鸽子笼里出生长大一般。
    沿途有很多出售天朝风纪念品的货摊,用来卖给寻新鲜的外国人,或者来这里旅游的天朝人。
    颜色鲜艳,做工粗糙,价格低廉。
    甚至比不得岑子陌在缅北给她买的那些异国风礼品来的有趣。
    不过林窈却还是在一个首饰摊前站住了,甚至饶有兴致地对着摊位上的镜子,试戴起两美元一支的玻璃珠钗来。
    她这种生于富贵之家的大小姐,虽然动手能力不行,但是鉴赏品味还是有的。
    虽然这些首饰原料便宜,但是却是纯手工制作。
    比起旁边流水线上批发的古风发钗,反倒这里的商品更具有上个世纪的风情。
    化完妆后也一直觉得自己少了点什么的林窈拈起一根镶着塑料红宝石的簪子,飞快地挽了一个松散的低髻,然后把簪子斜斜地插入发髻的结扣上固定住。
    一根假簪子,却让姚曼如的形象立时丰满起来。
    也许是因为化妆师是欧美人的缘故,她们并不晓得簪子的妙用——
    姚曼如本来就是一个擅长利用自己任何优势的女人,她既然貌美,自然是在贫穷中也要让自己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来。
    还有什么是比塑料宝石簪子,更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的呢?
    首饰摊的摊主是一个花甲之年的老婆婆,底层阶级的劳作和苦痛已经折磨掉了她年轻时的美貌,不过从她的骨象来看,三十年前也定然是一个轮廓清秀的美人。
    人生三大悲哀之事莫过于此——江郎才尽、英雄气短、美人迟暮。
    老婆婆笑眯眯道:“像你这样的年轻小姑娘,就应该打扮的鲜亮些,戴着花儿朵儿的才不枉青春啊。”
    林窈抿着嘴,从手包里掏出一张百元美钞,塞给了这位老婆婆,笑道:“不用找了。”
    老婆婆骤然看见这么大面额的钞票,有些愣住了,随即低下头,从自己的布包里开始找零,一边急道:“姑娘你给的太多了,我的簪子也就卖两美元,不值得呀!”
    “值得的,您的簪子我很喜欢,您本人我也很喜欢,所以都是值得的。”
    林窈日常怜惜美人是不看年龄、恩怨以及国籍的。
    她背转过身,挥手道别,朝着片场走去,不过一百美元,只当做日行一善了。
    但是演绎了不只一次穷人,却压根没有见识过真正贫民窟生活的林大小姐,这次俨然是好心办了坏事。
    她不等拐过街角,就敏锐的听到了刚才那个老婆婆的呻吟声。
    林窈退回去看了一眼,发现刚才的摊位围着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一边嚣张地扒拉着摊子上的首饰,一边挥舞着棍子在空中比比划划,等林窈走近,才听清他们在说什么。
    “老太婆,听说你赚了大钱?都是街坊邻居,哥几个最近手头有点紧,你就通融一二,等我们发了大财,自然会还给你的。”
    老婆婆几乎是毫无反抗之力,就被他们轻而易举抢走的钱包。
    “就这么点?刚才不是有人给了你一百块么?你藏哪里去了?”其中一个小混混揪着老婆婆的衣领,另一只手则挥着铁棍狠狠地砸在摊位下方的架子上。
    老婆婆两腿发软,把着小混混的手臂哀求道:“没有,没有的事,钱都在那里了,没有更多了。”
    然后,她就被这群根本不懂得“尊老爱幼”为何物的社会渣滓推倒在地上,摊位也被掀了,塑料簪花四散滚落,好不狼狈。
    林窈正欲上去,就被旁边卖荷包手帕的摊主拽住了。
    他小声劝道:“姑娘啊,你细皮嫩肉的就别管了,那老李太太损失点钱财没什么,别把自己搭进去。”
    林窈沉默了一下,突然弯腰,脱下一只十厘米的高跟鞋,精准地掷到了那个推倒老婆婆的小混混的后脑勺。
    “咣当”一声,所有人都静了一瞬,那个小混混转过身,看向林窈,指着她摇摇晃晃道:“你他妈……”
    然后他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卖荷包的老板默默松开了手,敬畏地往旁边挪了挪。
    林窈脱下另一只鞋,握在手里,面无表情朝着他们走过去。
    正在砸摊子的小混混们一愣,接着刚才“牺牲”的同伴的话问道:“你他妈是谁啊?敢和我们哥几个做对,是不是不想在唐人街混了?”
    林窈不想暴露身份,又觉得自己现在见义勇为不符合姚曼如人设,所以她想了想,回答道:“叫我雷锋。”
    拎着棍子的小混混:“……”
    可惜他们不能理解林窈五讲四美好少年的苦心,反而觉得自己被涮了,气冲冲地叫骂道:“臭丫头片子你玩老子?”
    老婆婆艰难地爬起来,连忙挡在他们前面,对林窈道:“姑娘你还不快点跑……”
    不等话说完,就被一个小混混一巴掌打倒在地,另一个则抄起棍子劈头盖脸地朝林窈砸了下来。
    所有人都以为会出现血案。
    就连默默躲开的卖荷包的老板都忍不住为娇花一样年纪的小姑娘感到惋惜。
    只听“嗷”一声,举着棍子的手就被十厘米的鞋跟和铁棍钉在了一起。
    除了一个被砸晕,一个抱着手嗷嗷叫唤的小混混外,剩下的三个人忍不住后退一步。
    但是其中一个很快就指着林窈只剩下一层黑丝袜的双脚,几乎是喜极而泣道:“她没有高跟鞋了!”
    林窈冷笑一声,怎么唐人街的混混怎么都比天朝本土的混混来的天真呢?
    既然本宫用高跟鞋都能怼死你们,就该想到世间万物到我手里,都能变成杀伤力极强的武器。
    “我闯的祸,就该由我自己承担后果,不是么?”林窈没有高跟鞋的加持,是比这几个混混要矮上半个头的,但是她的气场两米八,生生碾压了这三个唐人街街霸。
    她生气的时候,眼尾会染上一抹绯红,本来化妆师故意打造的憔悴青涩妆容添上这宛如画龙点睛一般的红晕,顿时变得娇美鲜活起来,让三个本来想给林窈一个教训的混混都忍不住心神一荡。
    他们的语气不自觉的软了下来:“哎呦,美人儿眼生啊,刚搬来唐人街?那你不认识我们哥几个也情有可原,一会儿咱们出去喝两杯,不打不相识嘛!”
    甚至还有一个小混混打量了一下林窈的黑丝袜红旗袍,猥琐的抛了个媚眼,道:“小美人儿身材不错,在哪家店工作啊?今晚哥哥去照顾照顾你的生意,好不好?”
    被当成站街女郎的林影后:“……”敲里吗。
    但是卖首饰的老婆婆却在收钱的时候摸过林窈的手,知道有着这样娇嫩柔软皮肤的姑娘绝对不是那种为了钱出卖肉体的风尘女子。而且她随随便便就能把百元大钞当成小费,言谈举止都颇有教养,很可能是出来玩的千金小姐。
    老婆婆踉踉跄跄挡在林窈身前,把本来想要追上去还给林窈的百元美钞从自己的衣服内袋里掏了出来,颤巍巍地递给对面的小混混:“钱都在这儿了,几位小哥行行好,放我们娘俩走吧。”
    “娘俩?”那个要照顾林窈“生意”的小混混腔调古怪的重复了一遍,然后他们仨一起大笑出声:“老李太太,整个唐人街谁不知道你就是个无儿无女的老寡妇?”
    另一个小混混更是不怀好意道:“没准儿连丈夫都没有呢,别是个老处女吧哈哈哈……唔!”
    他惊恐地掐着自己的嗓子干呕,瞪着林窈道:“你他妈把什么东西扔老子嘴里了?”
    林窈气定神闲:“含笑半步癫。”
    小混混:“……”
    其实只是扔进去一个塑料珠子的林窈煞有其事:“不信你就再笑一声,看我能不能让你当场暴毙。”
    说到“暴毙”二字,林窈勾起一个妖娆又冷酷的笑容。
    看着对面三个小混混将信将疑的表情,以及最先倒下去的两个小混混也从昏迷和剧痛中恢复一二,林窈默默把老婆婆护到自己身后,活动了一下手腕,把自己的手指捏得“咔吧咔吧”响。
    “不就是打群架么?”林窈微微一笑:“四年不练,我都有些生疏了呢,还望几位承让。”
    五个混混对视一眼,举起铁棍,一起朝着林窈挥了过去。
    林窈没有什么趁手的武器,于是干脆拔下自己刚买的塑料红宝石簪子,将尖锐的一端对准了对面混混……的大腿根。
    既不会出现致命伤,又足以让他们痛到失去战斗力。
    虽然从武器的长度和杀伤力来说,就像一根筷子对上了狼牙棒一样差距悬殊,不过当年名震沙场的小林将军就算拿着一跟牙签,也足以把这几个虾兵蟹将收拾的服服帖帖。
    最后,这五个混混是捂着大腿根,连狠话都不敢放,一瘸一拐、屁滚尿流地逃离了狼藉的现场。
    林窈把沾着血迹的簪子随手扔到一边,然后把散落在附近的高跟鞋捡起来,干脆利落地把十厘米的鞋跟掰断,然后套在脚上,勉勉强强趿拉着,送老婆婆回家。
    本以为卖手工饰品为生的寡居老人生活要更艰苦一点,不想李老太太的住处居然称得上是宁静舒适。
    打了一架略活动活动筋骨的林影后还没有忘记自己今天的拍摄,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看老婆婆到家便准备告辞。
    结果她一转身,就结结实实撞上了一个男人……饱满的胸肌。
    林窈没有防备,所以回身的力道过猛,反倒撞得鼻子一酸,流出了几滴生理性的泪水。
    不等她抬头,就听见一个略有些熟悉的冷肃声音:“妈,这是怎么回事?”
    ------题外话------
    还等着今晚和未婚妻一起品读“夜光剧本”的岑导:MMP!老子好不容易赶走一个,怎么又来一个!
    另外,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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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招惹

  
    林窈很有自知之明,这声“妈”,横竖不是叫她的。
    那就是叫自己身后这个据说“无儿无女”的老婆婆的了。
    本来以为自己是“扶贫济弱”,没想到这位根本就不是什么孤苦伶仃的“寡居老人”,而是一个儿女行踪神秘的“空巢老人”?
    让自己的老母亲一把年纪出去讨生活,遇到街霸了也迟迟不出现,反倒要靠她一个路人相助,这样的儿子生下来有何用?
    还不如生一块叉烧呢吧?
    林窈抬起头,眼泪汪汪的怒视着面前打扮的人模狗样的百里叉烧……阿不,是百里鲲。
    之前在悦丽公馆初遇,他穿着工字背心和休闲西装,在拉美尔家主的“葬礼”上重逢,他穿着工字背心和铆钉皮夹克,这让林窈一度以为工字背心才是这位拉美尔少主的本体。
    不过今天,他却规规矩矩穿着宝蓝色的衬衫和银灰色的西装,稍微长长一点的额发也被发胶固定,把他头皮的那道长疤遮挡住,脸上少了几分玩世不恭,反倒成熟稳重起来,不认识他的,估计不会把嚣张肆意的拉美尔少主和他联系起来,反倒会把他当成某个华尔街的精英人士。
    林窈在百里鲲如有实质的目光下低头看了看自己,很好,分叉处微微撕裂的艳俗红旗袍,连鞋底都掉了的廉价高跟鞋,还有破了几个洞的黑丝袜,她冷静地把挡住脸的凌乱长发撩开,仿佛自己还是那个优雅精致的希尔家族少夫人。
    她面不改色:“百里先生,这么巧啊。”
    百里鲲的目光有些怪异,既不像嘲笑也不像惊讶,他目光沉沉,点头道:“希……林小姐,没想到我会在这里遇见你。”
    那个老婆婆倒是看不出两人之间微妙的暗潮汹涌,反倒是拉着百里鲲的手,开开心心道:“原来阿鲲你认识这个姑娘啊,她人特别好,身手也俊,刚才就是她救了我的。”
    百里鲲习惯性地要松一松领口,可是手指按在领带上,顿了一下,又放了回去。
    他完全忽视了林窈,握着老婆婆的肩膀,急切道:“妈,那你受伤没有?是谁欺负你了?看我不把他们挨个弄……进监狱。”
    食肉动物在老母亲的面前,硬生生收起了尖爪和獠牙,闷头吃起草来。
    老婆婆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背:“妈好得很,多亏旁边这位好心肠的姑娘,所以妈什么伤也没受。”
    百里鲲转头看了一眼林窈,对“好心肠”这个评价不置可否。
    在老婆婆,也就是百里鲲的亲生母亲的热情招待下,林窈还是跟着百里鲲进去小坐片刻。
    趁着老母亲回卧室换衣服,百里鲲低声问林窈道:“你怎么在这儿?”
    林窈听出来他语气里的防备和质疑,非常不耐烦地挥手打断了他的黑暗揣测:“少主大人,您就别多想了,我来唐人街是为了拍戏的——我是一名演员,您还记得么?”
    百里鲲的神色松动些许,看着林窈狼狈又风尘的装扮,露出一个招牌式的轻佻笑容:“林小姐的新戏是要扮演站街女郎么?不过现在这副模样只怕倒贴钱都卖不出去吧……”
    林窈破罐子破摔,大大方方反击道:“是拉美尔家最近入不敷出了么?所以需要少主大人进好莱坞捞钱?”
    朝夕相对、潜移默化间,林窈把岑子陌嘲讽别人的嚣张模样学得了七八分精髓,她撑着下巴,懒洋洋地轻哼道:“你今天演的又是哪一出?身家清白的纽约上东区精英?”
    看他这一身西装革履,手表领带袖口公文包样样不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代表拉美尔家到白宫签署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呢!
    百里鲲老神在在,把林窈从头到脚上下打量了一遍,突然从怀里抽出一张百元美钞对折,瞄了瞄林窈的胸口,贱兮兮道:“麻烦你跑个腿,帮我买盒避孕套回来?”
    之前他俩第一次见面,百里鲲醉醺醺的也没怎么看清,就把林窈当成了应召女郎,后来等到酒醒了,火冒三丈地命人去找她的相关资料,然后才消停下来——虽然这妞嘴毒,但是谁让他那晚眼瞎呢?
    穿着白色晚礼服的林窈虽然少了几分明艳,却不失贵气优雅,怎么看都不是出卖肉体的风尘女子啊!
    不过现在好了,好好的希尔家少夫人的全身打扮都透漏出一句话——我很便宜,快来睡我。
    不等林窈掀桌子,挑衅的百里鲲就被他的老母亲一巴掌糊在了后脑勺上。
    老婆婆横眉喝道:“百里鲲你怎么跟人家姑娘说话呢!妈平时教导你的礼貌你都学到狗肚子里了?”
    当一个母亲叫出自己孩子全名的时候,总是会伴随着一股杀气的。
    百里鲲磨了磨牙,冲林窈不情不愿道:“对不起。”
    结果被亲妈又照着后脖颈拍了一巴掌:“敷衍谁呢?人家小姑娘是你妈我的救命恩人,是咱们家的贵客,你就这么对人家?”
    百里鲲面无表情地揉了揉被拍红的后脖颈,看着林窈一字一顿道:“对、不、起。”
    没想到老婆婆还是不满意,怼了他一把:“人家第一次来做客,你还不快给人家泡杯茶喝?”
    百里鲲“噌”地站了起来,愤愤道:“妈,到底我和林窈谁是你亲生的啊?”
    然而,拉美尔少主那“无情”的亲生母亲并没有回答他,反倒拉着林窈的手,爱怜道:“原来闺女你叫林窈啊,是‘窈窕淑女’的窈么……哎呀,真是一个好名字,一听的是个好姑娘。”
    百里鲲:“……”我恨这无情无义的世界!
    在亲妈“慈祥”的笑容下,拉美尔少主悲愤地走向狭小逼仄的厨房去给自己老对手的毒舌未婚妻泡茶。
    林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过等到百里鲲进去后,老婆婆又转头和林窈解释道:“阿窈你别介意,阿鲲脾气是不太好,但是心不坏,虽然他刚才说的话不好听,但是我这个当妈的能看出来,他还是挺喜欢你的。”
    林窈笑了笑,没有搭腔,她对于母爱滤镜下的“心不坏”和“挺喜欢你的”持有保留意见。
    “你知道的,阿鲲是做律师的,嘴巴本来就是不饶人,从小这孩子脾气就倔,今年都二十八快二十九了,还没领回来一个媳妇儿……阿窈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呀?”
    林窈家里没有直系女性长辈,而且爷爷也并不喜欢让大伯母三婶和姑姑以长辈之名对她有过多管教和制约,所以她愣是没听出来,人家老婆婆特别中意她,话里话外要她做儿媳妇呢!
    所以她满脸天真,老老实实地答道:“我是一名演员,今天来唐人街是为了拍新电影的。”
    “原来阿窈是大明星啊,家是在美国还是在天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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