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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国民妖精-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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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娱乐圈里,追星真的要比平常人要便利许多。
吴远廷看着小号关注的林窈粉丝团的“元老”们在微博林窈话题里每天祈祷偶遇甚至跪求宠幸暖床。结果到头来还不如他这个“新粉”,他今天要跟自己爱豆拍吻戏啦!羡慕死你们这群小妖精!
看着爱豆从休息室里姿态娉婷地走出来,他很难不把目光放在一会要吻上去的唇瓣上,于是他忍不住又在嘴里喷了一下口气清新剂,玫瑰味的,前几天谈(套)话的时候女神亲口说的最喜欢的香味。
“打光——收音——好的,演员就位,action!”
这幕戏和他俩复试的片段是连接关系,讲的就是表面孟关两家联姻,达成权与钱的结合;实则不过是党派与军阀之间的一次互相试探,而新娘就是身负任务派到新郎身边策反的重要棋子。
比起复试粗糙的布景服侍,正式开拍当然要郑重起来。林窈身穿一件束腰的银白色立领长裙,上身饰以银线穿着米粒大的水晶珠子,镂空的花边圆形立领,和领口的珍珠盘扣,下身要朴素一些,是同色的软缎拖裙垂在脚踝上方,露出银色的鞋袜。在外面却又用一支橙花将长而飘垂的乔其纱别在肩上,看起来多了几分朦胧婉约。民国的婚纱通常都会有长长的面纱,《暗战》剧组的服装师自然也不会例外。于是林窈将烫好的头发挽成髻,上面又罩上一层可以遮住额头的银色挑花透孔面纱,最后用一顶橙黄色的花冠固定住。最后,她捧着一束用白色与银色缎带扎着的淡红色麝香石竹花和翠绿色棕榈叶子花束站在了镜头前。
吴远廷则是一身挺括的黑色军装,领口与袖口处描着金线以示地位的高贵。比起林窈脖颈手腕上戴着的珍珠钻石首饰,他唯一的装饰也许胸前别着大大小小的擦得程亮的勋章,和他刚刚脱下来的猩红里面的厚重披风。
林窈,不,现在应该说是关新月了,她坐在他们的新房里,带着孤注一掷的勇气与决心,只是她才十八岁,第一次嫁人,还是有“屠夫”之称的暴戾冷血的大军阀,又如何不会怕?
她怕自己的任务失败,没有完成组织的重托;她又怕自己的身份暴露,她垂下眼,回想起刚才在婚礼上她握住的那只大手,那么宽厚有力,只怕一只手就能轻松拧断她的脖子。
当这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军阀脱下自己的披风,朝着她走过来的时候,她不能自抑地小小打了个寒颤。她鼓起勇气看过去的眼睛里是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怯意,孟谨丞看着,心里有些好笑,一只幼猫张牙舞爪伪装成豹子,以期吓退会伤害自己的天敌,看她绝望的挣扎,多么可怜,又多么……令人喜爱。
他朝她走过去,军靴的靴跟在地板上敲出令人战栗的节奏,最终在她面前站定。
他凝视她良久,久到关新月以为他打算就这么看一整个新婚之夜。
关新月只是普通的民国天朝女性身材,此时又是坐在床上,所以在孟谨丞面前她被衬得越发娇小,腰肢怕是还没有人家大腿粗呢!如果他想对她做些什么,她凭借自己是一定反抗不了的,所以她暗暗握紧手里的女士手枪,随时准备跟自己的新婚丈夫同归于尽。
可是别说她藏了一把手枪,就算她在床底下藏了一辆坦克,都很难伤到孟谨丞。他对她的小动作一清二楚,却气定神闲地站在这里,神色看着是越发冷肃,实际上他在思考一会怎么不会吓到这只“小猫”。
如果以上帝视角看来,他俩也算是天生一对——一个试图把自己伪装成豹子的幼猫,和一个试图把自己伪装成家犬的孤狼,他们各有算计,此时却僵持着面面相觑。
终于,狼先动了。
孟谨丞伸手按着关新月的肩膀把她压在床上,然后随之覆了上去。他带着酒气(不,其实是玫瑰花香气)的吻不管不顾地胡乱印在她的脸颊上,嘴唇上,下巴上和脖颈上。
幼猫被亲的懵了一瞬,随即亮出自己的爪子,挣扎起来。
关新月在绝望与恐惧之下爆发出惊人的力道,居然把孟谨丞直接从自己身上翻了下去。她翻身坐在他腿上,一个漂亮的锁腿桎梏了男人的双腿。与此同时,精致小巧的女士手枪的枪口顶上了孟大帅的胸膛。
孟谨丞:“……”这倒是让孟谨丞有点小惊讶,原来幼猫也不是只有软绵绵的肉垫吗?
不过他看起来是这么脾气好的人么?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有人敢对着他亮出枪口。
不过,他没说什么,交叠双臂枕在脑后,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让气势不足的关新月的手更加抖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那个拿着枪骑在别人身上耀武扬威(?)的“坏人”呢。
“你……别动……”幼猫颤巍巍地威胁道。
孤狼懒洋洋地呲了呲牙,似笑非笑:“夫人你……是打算谋杀亲夫么?”
幼猫越发色厉内荏:“你以为我不敢开枪么?”
他眉眼越发纵容,哼笑:“傻姑娘,你的枪忘记开保险了。”
幼猫被吓傻了。
他耐心地把这把“哑巴枪”拿起来扔到床底下,然后伸手揽着她的腰重新将她压在柔软的大床上,重新回到“男上女下”的姿势。只不过,这次他没有直接亲上去,而是慢条斯理用手指顺着她的眉眼轮廓描摹了一遍,看着她在他身下瑟瑟发抖眼神却依然倔强不屈,不禁让他想起十年前在长白山看到的那只鹿。
它腿上受了伤,缩在陷阱里,看着他,漂亮清澈的眼睛里满满的野性难驯和宁死不从。
然后他杀了它。剥皮,放血,取角。
也许是年纪大心就软了,十年后当他看见了同样的眼神时,他不再暴戾,不再想着毁灭——好的猎人总是要有耐心去驯服他的猎物。于是他柔和了语气:“我知道你的目的。”
关新月:“!”
“我娶你,跟你背后的政党、家族反正就是那些狗屁倒灶的事都没有关系,只是因为我中意你这个人——”他感觉到关新月的肌肉有些微放松,知道这个计策奏效了,附在她耳边轻声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你刚从英吉利回国那一天,你从船上下来,穿着粉色的小洋装扑到你父亲的怀里,笑容漂亮的我移不开眼……当时我就在想,你合该是我的女人。”
十八岁的少女,最是容易动情的物种。更别提她还是留过洋的新时代女学生,对于成熟又强大的男人的呢喃情话,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猎人继续诱哄道:“今夜,只有你我,好么?新月?”
她茫然地看着他,眼睛里盈着蒙蒙的水雾,虽然没有真切的答应,他也知道,自己成功诱哄了她。
对自己喜欢的女人用上这些“无伤大雅”的小手段,他一点愧疚都没有。
他露出了得偿所愿笑容,伸出手将她头上的花冠与面纱一同摘下,然后轻轻吻上她光洁饱满的额头,鼻梁和嘴唇。这一次,她虽然还是有些惊慌,却没有再抗拒。
林窈躺在床上,只需要皱眉闭眼就行,她被动地承受着男人的亲吻。他的吻技的确高超,至少比刚才的岑子陌要高超许多。他不会笨到磕痛她的嘴唇,她能明显感觉到他灵活的舌尖在口腔中翻搅,却不像岑子陌那么失态,而是彬彬有礼转了一圈就离开了。可是他的吻技再高超,林窈的内心却没有任何波动,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在心里品评:玫瑰+薄荷味。
导演喊“卡”的一刹那,她感觉到身上的男人刚才满身的气势都烟消云散,刚才游刃有余的舌头僵硬地像截木头。
林窈:“……”现代的男人怎么都这么蠢的可爱呢?
吴远廷立刻从“孟谨丞”这个角色抽身出来,慌乱地起身结果反倒摔了回去,如果不是林窈反应灵敏在床上打了个滚躲到一边,怕是直接要被砸中脸。
现场静了足足十秒钟,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就连林窈倚着床头都忍不住跟着笑出声。
吴远廷:“……o(╥﹏╥)o”他要被自己蠢死了。
导演倒是觉得挺有意思,还告诉摄影把这段留下来做幕后花絮。当然,这段视频在日后被由“丞月”CP粉奉为“宝典”,在B站的各种视频剪辑中反复用到,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分割线——
后来他俩又亲了两次,因为导演要多补拍两个角度,不过吴远廷倒是再没有伸舌头,只是蜻蜓点水一般单纯触碰嘴唇。吴·迷弟·远廷实在太过激动,再加上和林窈接吻的时间又短,他没敢太深入,只是浅浅地探进舌尖打了个圈罢了。所以他忽略了一个很容易脱粉的事实——爱豆前几天还信誓旦旦说自己喜欢玫瑰花香,就连牙膏都是玫瑰味的,为什么刚才她嘴里是一股蜜甜味?
岑子陌:【笑而不语】,深藏功与名。
这场吻戏+拉灯床戏是海市片场最后一个镜头,导演知道他俩是第一次合作,林窈又小,不熟就直接上舌吻那不是耍流氓欺负人家小姑娘嘛!所以他把这个戏份放到最后,给两位主角一个半月的时间去熟悉起来,事实证明他的决策一直是英明的,他满意地看着监视器,这场戏两人拍的够真也够美,不用加后期的bgm,就能感受到他们彼此之间的性张力。
他们收工的早,林窈又拍了几个镜头后就结束了今天的行程,明天就该去下一个片场了。
结果第二天,她上了飞机发现这个航班的头等舱居然被人包场了!
她按照机票上印着的字母找到自己的座位,自顾自地系好安全带,打开小毯子盖在身上。就在她正准备拿出眼罩的时候,距离她一个过道的那个刚才仿佛一直在看法文报纸的男人按捺不住,终于收起了报纸,露出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精致面孔——
“这么巧,你也是这趟航班啊。”林窈轻描淡写打了声招呼。
岑子陌背后的怨气更重了,他抿着嘴纠正道:“不巧。”
“我在等你。”
林窈配合地送上了真挚无辜的疑惑眼神,让岑大导演越发委屈,道:“昨天在休息室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么?”
“不然呢?”渣窈故作不解地问道。
岑子陌更委屈了,忍不住提高声音强调道:“我!就像一个应召女郎!还是夜总会里的那种!被你召之即来!按在沙发上接完吻!就挥之即去!”
林窈习武,所以她的体温比普通女性要更高一点。而岑子陌体寒——毕竟七年前沾过毒,不管是不是处于自愿,又会有些后遗症——他有时候都会怀疑自己的血管里是不是会结冰。当她坐在他怀里搂着他脖颈接吻的时候,他是能感觉到浑身流淌着的热流,像沸腾的岩浆重新填满他冰冷的四肢,并不灼热,他只觉得自己在暖烘烘的温度中幸福地要睡过去了。可是当她离开他的时候,她给予他的那点热量很快就在空气的流动中冷却。昨天他一个人坐在那间休息室里很久,他几乎自虐一般感受着身上最后的一点她的体温慢慢消散,化为空气中的一个个分子。
他想起母亲岑嫤当年还有耐心给他讲睡前故事的时候——是的,在正牌楚夫人没找上门前,他母亲如同所有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公主,即便生了孩子也不会有什么质的成长,她就像过家家一样对着他这个新“玩具”有过很长时间的好奇感,她会亲手照顾他,甚至坚持给他讲过一段时间的睡前故事——曾经讲过的一个寓言: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有一名乞丐,他在饥寒交迫时经过地主家的门口,他实在是太饿了,于是忍不住敲开了地主家的大门,请求地主给他点吃的。当时正在围着火炉和朋友喝酒吃肉的地主觉得无聊,见到乞丐便心生一计找点乐子。他跟朋友打赌说:“只要这个乞丐能光着脚在雪地里呆一夜,我就将我的一半财产和良田给你。”他的朋友觉得这个赌约很有趣,但是提出说无功不受禄,如果侥幸赢了的话,这份财产还是给这个乞丐吧。于是他们把这个赌约说给乞丐听,乞丐心想反正这样下去不是冻死就是饿死,还不如搏上一搏,便同意与地主打赌。如同所有的童话故事一样,乞丐在雪地里惊受住了寒冷的考验,他不停地在雪地里跑着跳着,虽然他的双脚被冻伤,但他赢得了地主的一半财产。
那个时候,他以为这个故事就结束了,可怜的乞丐凭借自己的毅力与背水一战的决心赢得了大笔的财富,足以用来教育小朋友了。然而,岑嫤第二天讲完了故事的后半段——
接下来的一年里,乞丐摇身一变成了与地主一样的富人,他在地主家的旁边盖起了一座大房子,娶了娇妻美妾,雇了一大群仆人伺候,整天大鱼大肉吃香喝辣,他尽情的享受着自己用生命搏来的幸福。而曾经与乞丐打赌输了的那个地主,则为此而损失了一半的财产,十分后悔。三年后的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夜,地主看着雪花突然心生一计,他以与乞丐共同赏雪为由请乞丐过来一同喝酒。乞丐欣然接受了地主的邀约来了,只见他身穿裘皮大衣,足蹬皮靴,头戴毡帽,他明显的发福了,手上的皮肤也细腻了许多。地主再次表示要与乞丐赌一把,如果乞丐在雪夜里再光脚呆一夜他就将所有的财产输给乞丐,如果乞丐输了,乞丐就要将他现有的财产全部归还地主。乞丐听了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觉得自己三年前都不怕现在就更不应该怕,于是他愿意再与地主一搏。当夜雪虽然下的很大但没的三年前那么大,天虽然很冷但没有三年前的寒风那么刺骨。但是当了三年地主,胖得像个水桶般的乞丐,没过前半夜便被活活冻死。
这个寓言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想不起来了,因为他一直是那个乞丐,一无所有。
直到他遇到了林窈这个“财主”,他变得贪婪,贪恋林窈施舍给他的温暖。即便他明白,这一切不过是饮鸩止渴,一旦林窈不喜欢他了,或者说对他不感兴趣了,她可以潇洒地挥挥手抽身离去,但是他就会像三年后的这个乞丐一样,冻死在皑皑大雪里。
拥有过温暖的人总是格外的不抗冻,多可怜。
林窈看他的眼神不像刚才有开玩笑的意味,是真的哀怨,心下又惊又喜:惊的是这都什么年代了,连她这个真·老古董都知道别说接吻了,很多人都婚前同居了呢,岑子陌一个大男人,还是个有法国血统的男人,怎么就对“贞操”看的这么重?
然而当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心里又泛上了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她毕竟来自古代,在某些方面的观念执着到近乎固执的地步——她可以挑逗很多男人,但是有些东西她却必须保留。毕竟当年她刚从西疆来到京城的时候,皇子们是排着队跟她“偶遇”。其实那个时候她刚从军营里出来,晒得皮肤黝黑,发育的又慢,整个就是一根豆芽菜,用三哥的话来说,她的胸已经平到把脸盖上简直分不清前后(……)。一个十三岁,没长开的小黑丫头,突然就脱了军装换了一身裙子,顶着“大周第一美人”的名号进了宫。
后宫,是最不缺美人的地方。随便扒拉一个大宫女都比她的皮肤白皙细腻好么?!结果整个皇室就跟审美异常了一样,太后有情可原,毕竟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召见她时,即便她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也能笑着赞赏她说“有福气,好生养。”;那些儿子适龄的嫔妃们个个都是影后,她们想要表现出喜欢来,你根本不会觉得生硬尴尬,她们以一副准婆婆的姿态看着她的腰身,慈祥极了“林家有好女。”;至于十岁到二十岁年龄区间的七位皇子,更是像开屏的孔雀一样追着她炫耀,在此同时还要隐晦地埋汰一下自己的竞争对手。如果不是她坚持每天照镜子,只怕也会被他们哄得以为自己是大周第一美人,人见人爱赛天仙。
说起来,倒是天顺帝当年最有良心,看见她第一面就忍不住嫌弃她:“这孩子是被林炼苛待了么?怎么瘦成这样?告诉皇后,不,让太后在宫里拨一间偏殿给她,好好养养,不然以后年节的宫宴上,别人还以为是朕小气,养不得一个小丫头了。”
当然,等她花了两年时间养的白白净净,骨肉匀净的时候,反倒是被这个不要脸的糟老头子捡了便宜。
不过在这两年里,她每天的任务就是被迫跟这七位性格年龄皆不同的皇子们调情。她记得年龄最大的那位皇子,是个语死早,每次尬撩,结果彼此都十分尴尬。所以她一度是对这些少年们的调情敬谢不敏。但是后来,她成了天顺帝的淑妃之后,遇见好几回他和别的嫔妃的调情——这才是撩妹高手啊!哪怕他不是皇上,就凭他这撩妹技术这辈子都不愁美人了好么!
那个时候她并没有把他当成夫君,更多的是她的老师,她的朋友,所以她有意识模仿起他和嫔妃说话的语气和神态——所以可能从这个时候她的画风就不太对了吧,正常的妃子应该学习的是宠妃撒娇邀宠的技能,而不是撩妹ok?
是的,她很没出息地又想起了自己的渣男前夫,他在她生命中起到的作用实在无法是一次生死就能淡忘的。天顺帝在这方面就比较奇怪,一个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东西六院都住满了,女人不知道睡了几百甚至几千个,儿女生了也有几十个,结果他居然不接吻?!而且“大周第一美人”就躺在他旁边,他居然也一根手指头没碰过她?!最多就是亲一亲她额头……不会是年纪大了不行了吧?
令人惊讶吧,她和这个时空汉朝那个倒霉的“处女皇后”张嫣一样,空有美貌,在后宫走了这么一遭却仍是处子之身。因为她全身心信赖的“好老师”天顺帝拦下了所有的教养嬷嬷准备好的性启蒙——避火图,俗称妖精打架春宫图,因为他根本就不打算让她侍奉自己。
这一世,她三哥的功劳,她的互联网冲浪真的是健康安全又有趣(呵呵),她不必担心网页会有什么黄色内容相关的弹窗。但是她终于接受了科学而完整的性教育。
她才知道,自己前世十年宠妃生活,不过就是一个笑话。
也许及笄礼那日,从他赐下那支六尾凤钗的时候,就注定了林家的覆灭——
你瞧,他从一开始,就在防着她,防着林家。
不要觉得她小题大做,也许新时代的女性没有男人也能活得很好。但是在那个年代那个背景,天顺帝的这种行为,无疑是对一个女人的最大残忍——他娶了她,却不肯对她负责,给了她表面的宠爱,实则却放任她在深宫中慢慢枯萎。
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濒临崩溃与放飞自我之后,她对这件事倒是也释怀了,当然只是表面,这道天顺帝亲手划下的伤口就算愈合了,也终究留下了疤痕,一碰就会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她回忆了这么一大段跟现在飞机上的事到底他妈的有什么关系?
有的,她因为前世拜前夫所赐的那点子“感情洁癖”更加严重了。
想一想吧,连皇帝都没有夺走她的初吻以及其他更深层次的贞洁,所以,她又怎么可能随随便便把这些交付给随便什么的一个男人?
当她看到剧本里的吻戏时,她几乎下意识就想先把初吻送给值得它的人——
岑子陌。
前后两世,唯有他一人而已。
也许之前她自己都没发现,她在爱情上时多么缺乏安全感。当你被疼宠自己十年的枕边人设计的满门覆灭,你还能相信什么呢?
泰戈尔在《飞鸟集》中写过:Donotseatyourloveuponaprecipicebecauseitishigh。(不要因为峭壁是高的,便让你的爱情坐在峭壁上。)
她觉得自己已经像惊弓之鸟,闻“爱”色变,她把爱情放在了高到没有人能够到的地方。但是岑子陌用前后两世告诉她,没关系,跳下来,下面不是深渊,我会接住你的。
没错,看着肆意张扬,谈笑间就能撩动男女春心的妖精林窈,她最大的底气其实来自岑子陌那仿佛燃烧生命一般的爱。
他不是多么强壮的男人,却意外地让她有安全感。霸道总裁?深情帝王?酷炫军少?腹黑上神?再完美的男神人设在她眼里都不及她面前的这个苍白纤瘦的男人,他的力气甚至不如她的大,唯有一份跨越生死也不曾变更的真心与飞蛾扑火的一腔孤勇,用自己的爱织成一张密实的网,可以让她安心地纵身一跃。
林窈想到这里,目光就霎时软成一汪春水,她几乎是纵容地歪头问道:“那要不要我对你负责?”
岑子陌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恨不得马上点头说“要”。只是,他又迟疑了,他俩确立关系难不成就要放在这架飞机上么?之前第一次接吻就是在休息室,不过当时窈窈穿了一身婚纱倒也还算郑重。如果把表白放在头等舱里,是不是有些委屈窈窈了?
林窈跟着他的目光扫视了一圈,也明白了他心里的顾虑,这个飞机表白的确不是那么正式啊。他俩历经生死,跨越时空,兜兜转转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反倒不急于这一时。
岑子陌是真的急了,他现在恨不得掏出手机叫自己的专机过来,在半空中直接把他俩接走送到他名下的那座风景优美的小岛,来一场风风光光的告白。最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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