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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他的话-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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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谦慎却恰恰做到了。
芷荞嘘一口气,想起了刚失去父母的那段日子,暗无天日,好像天都要塌下来了。跟他一比,她的心理素质确实差得太远了。
掌心的温度提醒着她,这会儿,有人牵着她在黑暗里前行。
心里,忽然就有了安心的感觉。
大手牵小手,就这么进了园子。
后来,终于到了景山山顶,白谦慎站到了她的身后。她还没反应过来,他抬手捂住了她的眼睛。
芷荞有点紧张:“大哥,你干嘛?”
白谦慎俯身,贴到她的耳边:“你听。”
他的呼吸热热的,拂在脸上,又有些痒痒的,说话都隐约带着笑意。
“听什么?”她迟疑着,“……风声、雨声。”
“还有呢?”他轻笑,有点捉弄她的调调儿。
她又是紧张,又是懊恼,不知道他怎么也跟白靳一样喜欢捉弄人了:“不知道!不知道了!”
白谦慎弯下腰,嗔怪道:“还有你的心跳声啊。”
芷荞怔住。原本没有跳的心,在此刻,忽然心如擂鼓地跳起来。
她猛地挣开了她,一言不发,在亭子一角坐下来,也不跟他说话了。天气有些热,她干脆踢了鞋子,光了脚。
他负手站在她身后,望着她,不置可否。
她穿的是浅口的鞋子,一踢就掉了,一双白嫩的脚丫,有节奏地一上一下摆动着,莹白如玉,小巧精致。
每动一下,都像是挠在人的心窝里。
她本就娇小,没想到,一双玉足也这样娇俏。
以为背对着他,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其实不知道,这样无形的举动,更像是在挑逗人男人。
好在他不是什么色中饿鬼,在她身边找了个地方坐下。
跟她隔了点距离。
“怎么不说话了?”他柔声问她。
芷荞踢踢脚,声音闷闷的:“没什么。”
“吓到你了?”
“没有。”她语气轻松,“我知道你跟我开玩笑的。”
“如果我说不呢?”
“……”
他轻笑,弯腰拔了两根草:“跟你开玩笑的。”
芷荞舒一口气,回头瞪了他一眼,双手撑着石凳子,继续摇摆双脚:“大哥,你觉得我学这个专业怎么样?”
“挺好的。”
“你想都没想就回答了,太敷衍了!”
见她皱着鼻子,嘴巴不开心撅起的模样,他心底一片柔软,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那你希望我怎么回答啊?小祖宗。”
芷荞哼一声,扬扬下巴:“至少得认真思考过啊。”
白谦慎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思考?”
芷荞见招拆招:“拜托,你刚刚那回答,间隔有两秒吗?”
白谦慎比她更厉害:“就不能是我思维敏捷吗?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分明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还说得煞有介事,好像跟真的似的。
芷荞真是说不过他,竖起两根大拇指,又是拱手作揖:“厉害厉害,小女子甘拜下风。”
“知道就好。”
“白首长最厉害的,可不就是这张嘴了。”
“好啊,你还给我下套呢!”他说着,伸手要过来抓她,芷荞吓到往后一缩。
因为没穿鞋,她在草地里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脚踝处立刻传来钻心的刺痛。
“怎么了?”他紧张地弯下腰,把手放到她的脚踝上。
她疼得小脸都发白了,头摇得像拨浪鼓:“疼死了,你别碰,别碰。”
“好好好,我不碰。”他弯腰把她抱起来,小心放到长凳上,俯身,把手轻轻放到患处。
他还没动呢,她就吓得嚷嚷起来,说什么也不让他碰。
他无奈地抬起头,语重心长:“你这是脱臼,不是骨裂,我给你扳正就好了,拖着反而有事情。”
她摇头:“我不要,我不要扳,我宁愿疼死。”
怕疼到这么无理取闹,他都气笑了,忽然愣愣地望着她身后,惊讶道:“阿靳,你怎么来这儿了?”
芷荞下意识回头。
下一秒,脚踝处就传来一声骨头正位的声音。
伴随而来的,还有钻心的疼。
芷荞“啊”了一声,回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他居然也耍诈?
“白首长,你太过分了!”她的语气里,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控诉。
白谦慎仍是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单膝着地,一只手还搁在膝盖上,自下而上望着他。
他笑得是温文,出口的话却很无赖
“我就过分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芷荞:“……”
看着她目瞪口呆三观尽碎的模样,白谦慎忍不住朗声笑起来。记忆里,他很久、很久,都没有这么毫无包袱地笑过了。
“好了好了,回去了,不跟你闹了。”他在她面前弯下腰,示意她上来。
芷荞哼一声,不情不愿地勾住他的脖子,趴到了他的背上。
他起身,拖了拖她的小屁股:“抓紧了,别掉下去。”
他声音里的调笑,芷荞完完整整地听出来了。
她扁扁嘴,想着扳回一局,脑子里灵光一闪,忽然提起声音,恶意道:“驾——”
白谦慎无可奈何地笑了。
夕阳下,她趴在这个坚实的背脊上,任着他背着下了山。
……
容芷荞并不是一个多么敏锐的人。
但是,女孩子对某些事情,总是有着与生俱来的直觉。又或者,那是身体的本能。
那天,从景山公园回去后,她没有多想,倒头就睡了。
晚上却莫名其妙地梦到他。
那是五年后,她的婚姻殿堂。
婚礼办得很大,所有人都来观礼,新郎是一个容貌平常的年轻人,她大学里的师兄,在神父的见证下执起她的手。
说,芷荞,我会爱你一生一世。
芷荞那个感动的,微笑、踮起脚尖跟他亲吻。
吻完后,新郎也望着她。
白璧无瑕的面孔,微微含笑,分明是白谦慎的模样。
容芷荞一个激灵,吓得从床上坐了起来。
自此才知道,那天在景山公园里的感觉,绝非她的错觉。
第21章 三合一
过几日,天终于放晴。
容芷荞去了就近的一家花店。
说花店并不恰当,这不是一家单纯的花店,一楼卖花,二楼是供客人看书的地方。老板是个年约三十的知性女人,穿着白色织锦旗袍,摇着一把绯色的香扇。
她是常客,又出手阔绰,老板娘热情地把她往楼上引:“客人,请小坐会儿,这会儿还早,你要的金剑郁金香估计等会儿才到。”
芷荞不是个多话的人,上楼拿了本书,在二楼靠栏杆的地方坐了。
半个小时后,送花的车到了。
老板娘把她要的金剑郁金香包了起来,正准备送上楼,忽地有人跨步进来,伸手就拦住她:“慢着。”
这店能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盘下这么大店面,自然是有些背景的。
老板娘不耐烦地转过脸去,可一看见来人,脸上就堆起了笑:“小三爷,什么风把您出来了?”
沈遇嫌恶地挥挥手:“你别离我这么近,一股子的脂粉味。还有,别这么叫我,跟进了妓院似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老板娘讪笑:“那我叫你沈爷,成不?”
沈遇皱皱眉,不耐烦道:“也成。对了,我让你给我送的绿地郁金香呢?拿来吧。”
老板娘的脸有点僵了,尴尬地解释:“最近没货啊,要不,您再等两天……”
沈遇当即就火了:“还等?我都等一个礼拜了。你他妈去问问,我沈遇什么时候等过人?”
老板娘不住赔礼作揖。
沈遇目光往下一瞥,看到了她手里的金剑郁金香。
他眼睛亮了亮,笑着抢过来,放手里转了转:“这什么品种?长得还不错。”
这厮就是一草包,哪里懂得赏花,这趟急着要绿地郁金香,也不过是为了前些日子在花展上跟人攀比,为了讨女神张萱萱的欢心,夸下了海口。
老板娘在心里腹诽。
嘴里却好声好气:“金剑郁金香。”
沈遇琢磨了会儿,说:“算了,就这个吧,我看你那绿地得年后才送过来了,爷可等不了。”
老板娘急了:“这可不行!这是别人订了的。”
沈遇一瞪眼,蛮横劲儿上来:“我说给我就给我,在这地头上,谁他妈敢跟我抢?看我不打扁他的狗头!”
老板娘为难极了:“您没什么,我们做生意的可不能这样啊,这不,人还在楼上等着呢。”
沈遇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又听她絮絮叨叨了这么久,满脸不耐烦地抬起头。
——循着她手指的方向。
然后,他愣住了。
入目的是张清冷的脸,眉眼漆黑,不施粉黛,乌黑的头发散在雪白的肩头,露出一截天鹅颈。
模样很眼熟,就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了。
容芷荞这时也等得久了,低了一下头,正好撞见他痴痴望着自己的目光,不由一愣,心里不豫,起身下楼。
“老板娘,我的花呢?”
老板娘半点儿没替沈遇遮掩,一指他手里捧着的花束:“这位沈爷看上了你订的花……”
沈遇暗骂,说时迟那时快,飞一般把花插到了她手里,笑嘻嘻说:“鲜花赠美女,我看这花,和这位小姐很配,特别配。”
一本正经,绝口不提要抢花的事儿。
老板娘:“……”
容芷荞看他一眼,微微点头,转身就要走。
沈遇忙拦住她:“认识就是缘分,美女你要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不用了。”
芷荞走到店外,他还是穷追不舍,她心里有点烦躁,从来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不由道:“这位先生,请你自重。”
沈遇说:“这年头坏人多,我就是担心你,想送你回去。”
说着,掏出车钥匙,按了按。
离他最近的一辆路虎闪了闪。
这车约莫也要六七十万吧。
芷荞淡淡瞥了他一眼,掏出自己的车钥匙,也按了按。
树底下一辆保时捷车盖自动翻起,造型拉风,足以闪瞎人的眼睛。
她对他笑了一下:“不用了,先生,我有车。”
说完,在沈遇目瞪口呆的目光里,上了自己那辆保时捷,绝尘而去,给他留了一脸尾气。
沈遇:“……”
生平第一次,这么毫无悬念地装逼失败!
回到大院,他嘴里咬着稻草,满肚子憋屈没地儿撒,见到白靳时,人还是垂头丧气的。
白靳刚刚从中海回来,瞧见他这样,拿军帽拍拍他肩头:“怎么了?”
“我失恋了。”
“哦。”
“你这是什么态度?不安慰安慰我?”沈遇纳罕了,瞧向他。
白靳抄着手,面色古井无波,脚底的步子却一点儿不满,领着他在空司大院的路等底下转悠。
他说:“你每个月都要‘失恋’个三五十次,习惯了。”
“以前那些都是假的!”沈遇立证。
“这次就认真了?说吧,又准备祸害哪家的姑娘了?上次追宋清,‘三顾茅庐’还把人家墙给翻了。你爸没抽死你,你就庆幸吧。怎么,又皮痒了?”
沈遇被他这不咸不淡的语气气得够呛。
白靳却拧眉深思:“你不在追北华医学系那个系花张萱萱吗?”
“庸脂俗粉,庸脂俗粉。我之前一定是瞎了,还上赶着讨她的欢心。”结果呢,人家还不睬他。
现在想起来,沈遇就一肚子火:“还跟我摆谱!”
白靳说:“早跟你说过了,这种女人,迎高踩地,待价而沽呢。你还不信,一门心思往里头栽。”
“现在我不清醒了吗?”
“是的,掉进另一个泥潭了。有区别吗?”白靳掀了下眼皮,语气凉凉。
可把沈遇给气得。
要说空司大院有名的这帮年轻小子,除了白靳,就是沈遇。
两个穿同一条开裆裤长大的孩子。
当还是半人高的时候,就学会偷穿家里大人的军装了,勋章、徽章贴满衣襟,乘着军卡呼啦啦出去。
别提多威风了。
掏鸟蛋、斗蛐蛐、打架……什么坏事儿不干,又有什么坏事儿不敢干。
等到长大些,懂事了,终于不闹了,一个个也担起了自己的责任。别看沈遇成绩不怎么样,却是个经商的好材料。
这些年,他靠着家里的人脉,自己也有本事,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回国后,不但买地皮、做房地产、开发酒店和度假山庄,前些日子,又开了几家公司,还收购了北京本地最大的娱乐公司。
可以说,这厮什么都缺,就不缺钱。
白靳成绩优异,以712分的高分,继白谦慎之后考入了首都中央军校。
按照白霈岑的意思,他毕业以后绝对可以进入重要部门。
不过,他志不在此,执意要去部队里。
为此,白霈岑还专门把他叫去驻地谈了好久。后来,两人各退一步,野战部队不能去,警卫可以,就报了通讯之类的专业。
准备毕业后,留在驻京的卫戍师。
当然,白霈岑不仅仅想让他当一个警卫。卫戍师这个部门很受重视,就相当于古时候是京畿卫,大内侍卫都要从这里面挑的。
要选中南海警卫,首选就得从这里面挑,要文武双全、各方面都非常出色的人才。
白靳现在不就是应了这个景,被挑去培训了。
就等着培训完毕,正式上岗了。
沈遇这厮是个张扬的,藏不住事儿,回头就把今天的所见所闻发到了群里。
年轻一辈的这些子弟,都有自己的小圈子。
就比如家属院东边这一块,不同于前面灰扑扑的高房子,都是独门独院。而居住在这儿的,都是将级以上的首长。
其他人聊起来,都知道这伙人身份不一般,无形中,就比他们高一筹。他们一个圈子,也不跟其余人来往。
这帮孩子,有个小群体,也有一个微信群。
平日,无聊时就谈一些小道道。
今天,沈遇在群里发了条信息:
'我宣布,今天,我沈遇正式恋爱了。'
下面一帮人嘻嘻哈哈:
'沈小少,这个月你都恋爱三次了。说说,这次又瞧上哪家姑娘了?'
'谁家姑娘这么倒霉啊,又得忍受你的骚扰。'
'沈少,你不是在追张萱萱吗?怎么又瞧上别家姑娘了?还是张萱萱终于答应你的追求了?'
'是不是美女?是不是美女啊?有没有人理我一下?'
'沈遇的眼光有问题的,你们别信他。'
'不会啊,张萱萱就长得不错。'
……
沈遇看他们讨论得差不多了,跳了出来,发了张偷拍图。
'谁说我眼光不行的,都他们睁大你们的招子看清楚,这是不是美女!'
群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老半晌,有人发了言:
'还以为我眼花了,真是她啊。沈遇,你疯了吧?'
沈遇还没明白:
'你什么意思啊?'
这兄弟友情提示:
'虽然你这些年老在外面鬼混,没道理不认识她啊。当年,你不是有个未婚妻吗?'
沈遇愣住了,有种不祥的预感。
该兄弟无情地告诉了他:
'就是订了娃娃亲那个妞子,从苏州来的,这些年一直寄住在白家那个。你那时候怎么说来着的?坚决抵制包办婚姻,要靠定娃娃亲来结婚的,肯定是个丑女,催着你妈给你退婚呢。'
'当年,她刚来白家那会儿,你妈就给你退了这门亲事啊。'
沈遇:“??!!!”
群里安静了会儿,然后一阵哈哈哈哈哈。
容芷荞性子安静,不喜欢外出,甚至大院里一些孩子都没有见过她。只是道听途说,从别人的嘴里知道了她的存在——尤其是沈遇。
本以为,沈遇会羞愤欲绝,安分一段时间,谁知,这厮的脑回路与一般人不一样,回头就在朋友圈发了一条: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向来情深,奈何缘浅。别了,我的神仙姐姐!'
后面,还附上了一个心碎的表情包,以及她的一张模糊偷拍照。
下面一帮人笑疯:
'真香真香!哈哈哈!之前谁说坚决反对包办婚姻的!'
'我感觉脸很疼,以前我还押五根黄瓜,沈遇绝对不会喜欢容妹妹呢。'
'上面的,五根黄瓜算什么?我押过十根!'
'话说,容妹是咱们大院最漂亮的妹子了吧。'
'何止,脚踩长安街,吊打万寿路,公主坟往西一路横扫,我实地考察过,没有比我容妹更漂亮的妹子。'
当然,也有不和谐的声音:
'她就是个狐狸精,见个男人都要勾!'
'男人都一个样,庸俗、肤浅!啧啧啧啧啧'
'她不就是白家养的瘦马吗?一帮人跟捧仙女似的!'
于是,沈遇出名了,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红火。连带着容芷荞也火了一把,院里这帮人念叨起来,都得提一提这件事儿。
没过多久,就传到了白谦慎这里。
关于沈遇和容芷荞的渊源,得追溯到很久以前。
容峰还是白霈岑下属时,沈家也没有发迹,两家家世相当,沈复也颇为欣赏容峰,就给小儿子和容芷荞订了娃娃亲。
这在当时,也是佳话。
不过,后来容峰调去了南地,沈家也渐渐崛起,差距日益拉大。
今时更是不同往日。
六年前,容芷荞初到北京,沈家夫妻就坐不住了。
那日,来白家串门的是沈部长的夫人薛梅和他的大女儿沈妗。
顾惜晚拿出了珍藏的祁门红茶,割肉似的用镊子扒拉出一小撮,丢进茶杯里:“省着点儿喝啊。”
薛梅行伍出身,大大咧咧惯了,闻言就是一嗤:“什么宝贵的东西,瞧你稀罕的。喝完了,回头我给你弄一麻袋来。”
说完,“咕咚”一口灌下去。
顾惜晚气得差点跳起来:“祁门红茶,还是春茶,你知道什么概念?有钱也买不到的!”她跟个守财奴似的护住茶叶罐头,忙不迭喊来仆人,收了起来。
薛梅说:“得了得了你,我不喝就是,白水也一样。瞧瞧你,既要充大方摆阔,又舍不得这点儿茶叶,扭扭捏捏,小心白了头发。”
她三言两语,倒把顾惜晚此刻的心情形容得贴切。
两人本来就是二十多年的好闺蜜,顾惜晚气笑,也不好生气:“说吧,到我这儿来,有什么事情?”
“还是你了解我。”薛梅也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就把事情说了。
原来,她这次来,是为了当年沈家和容家的那桩亲事。
薛梅叹了口气,端起水杯抿了一口:“倒不是我背信弃义,我们家那个小子,性格顽劣,你也知道,我是怕委屈了容家姑娘。”
顾惜晚称是,心里却是心知肚明。
嘴里却含糊:“这事我也做不了主,得问过霈岑。”
薛梅怔住:“老白?这怎么说?”
来之前她就想过,那个容家的小姑娘,现在无依无靠的,白家把她接来,想必也是不想落人口实,说白家人忘恩负义,不顾昔年救命之恩。
可是,真要对她有多好,却不见得。
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而已。
这退个婚,还不是简单的事情。现在这个小姑娘养在顾惜晚膝下,只要她点头,这事儿也就算了。
可是,顾惜晚张嘴就要问白霈岑。
语气郑重,不像作假。
难道,老白还真打算把她当女儿养?
薛梅不由端正了态度,试探道:“我能不能见见那丫头?”
“当然。”顾惜晚招招手,让人喊芷荞去了。
不过一会儿,楼梯口就走下来一个穿着小白裙的女孩。
薛梅的眼睛,渐渐睁大了。
直到小姑娘走到她面前,乖乖地喊了声“薛阿姨”,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有些不是滋味地讪笑了一下。
这样的姿色,怪不得白霈岑郑重了。
虽然年纪还小,已经可以预见,以后将是如何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离开时,心里恶意地想。
难不成,这白家要养“扬州瘦马”,搞什么待价而沽?现在锦衣玉食养着,以后再高价弄出去?
啧啧。
不过,这样的姿色,确实有这种价值。现在花费一点小钱,当亲女儿养大,以后,不管是拉来联姻还是干点别的什么,都是以极少的价值换取极大的利益。
想到这里,她好像如同醍醐灌顶,明白了什么。
一直跟在她身边的女儿却在此刻出声:“妈,我不喜欢她,才不要她当我的弟妹!”
薛梅问道:“为什么?”
沈矜想了想,刚才看到的那个女孩,太阳下,明艳得勾魂摄魄的一张脸,嫌恶道:“就是不喜欢。”
薛梅笑了笑,摸了摸她的脑袋,语气里透着一丝鄙夷:“我也不喜欢。”
……
送走沈家母女,顾惜晚才放下茶盏,眼底露出一丝讥诮。
身边,钟姨说:“这事儿要不要告诉司令?”
钟姨在白家做了十多年了,表面上只是一个雇佣的工人,实际上,早就成了白家的一员。
白家是传统人家,钟姨在白家,更像是旧时候的管家一样的存在。
也是顾惜晚最信赖的人。
看了她一眼,顾惜晚淡淡说:“不用了,这桩婚事,本来也就是当年的一句玩笑话。现在容峰都去了,自然也就作罢。不过,我不好立刻应承。”
答应得太爽快,免不了落人口实,也让薛梅觉得这事儿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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