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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知我意2-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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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口酒之谊,又是救援队里唯有的两个华人,专业主修还都是心胸外科,朱旧与他自然就走得近。他们待的地方,因为疾病肆虐,还时有动乱,环境无比艰苦,繁忙的工作之余,是没有什么娱乐的。朱旧只要有空就爱往季司朗的宿舍里钻,因为他那里除了有各种各样的酒,还有好多的医书,更神奇的是,他的小书库竟然隔阵子还能更新,也不知道他那些酒与书是从哪儿来的。
她大口喝酒,吃饭也从不节食,性格爽朗,不拘小节,与他们一堆男人并肩作战,加班熬夜,从来当仁不让。不管多么艰辛的环境里,面对多么惨烈的状况,她总是表现得非常坚韧、乐观。他对她的感情,在朝夕相处里,越了解,情越浓。
他在很多事情上非常果断,唯独对感情,因为以前从未喜欢过一个人,反而不知如何表达。当他还在迟疑,她却在月色下,泪流满面地对他诉说压在心底的那段深刻的爱。
那是一个同事的生日,难得有机会大家聚一聚,买了酒与肉,一群人开车去沙漠里露营。
那晚的月色真美,他们生了篝火,把肉架在烤架上,撒上香喷喷的作料,营地平日里的伙食不太好,有肉有酒简直人间天堂,大家兴致高,举杯畅饮。
最后她喝多了,步伐摇摇晃晃地往沙漠深处走,他起先以为她是去方便,等了许久她没有回来,他不放心地去找,发现她躺在沙地上。
喝醉酒的她话反常地多,开始他有一句没一句地陪她说着,到后来,他变得一言不发,因为她开始反复地提及一个人,提及一段过去的岁月,她言语间对那人与那段岁月多么想念留恋,他心里就有多么难过。
最后,他背着她在月色下慢慢地走回队伍。她的眼泪来得毫无预兆,静默而汹涌,打湿了他的后颈。
他当时就被吓住了,停住脚步,久久无法动弹。
她哭了很久很久,眼睛里仿佛有源源不绝的水珠。他无法想象,平日里那样明朗直爽的一个人,竟会哭得这么伤心,她心底那段感情该有多么的浓烈、多么的伤感而深刻。
天光大亮,她只知自己喝醉,却对趴在他肩头无声痛哭毫无记忆。他也保持缄默,跟其他同事一起,戏谑她酒量不行偏要行江湖豪情。
而他心里想要表明的感情,如天亮后的潮汐,慢慢退回心底深处。
他不是害怕拒绝,而是害怕一旦袒露心迹,彼此再也不能如往常一般无话不说,嬉笑怒骂。
在他看来,爱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有些感情,放在心底,未尝不美。虽然会有孤独,但他从不觉得苦。爱本身就是一件孤独的事。
那之后,他们结束了一年的医疗救援,离开非洲,他回到旧金山,她回了海德堡。
她忙于准备升博,他已经开始工作,彼此都忙,但每周都会写一封电邮,说些有的没的,偶尔也会交流专业上的问题。有天聊起她升学的事,他说,要不要考虑来我的母校?我引荐我的导师给你。他心里有所期待,但心想她大概不会来的,她的美好记忆全在海德堡。哪想到她第二天就给了他回复,他看着那个肯定的答案,傻傻地笑出声来,连续几天心情都是雀跃的。
喜欢一个人的心是怎样的呢,就是哪怕不能拥有她,但能常相见,能听到她的声音,能与她一起共事,一起吃饭,一起晨跑,一起攀岩,一起爬山,心里已经足够欢喜了。
她在旧金山的那三年,是他与她之间最亲近的时光,很多时候,他几乎有一种错觉,他们是在一起的,是最合拍的情侣。而且,只差一点点,她就成了他的妻。
那桩对她来讲是对朋友两肋插刀般的情义的婚事,对他来说,却像一场美梦。
是怎样开始的呢,他记得,一起在食堂吃饭时,他接到母亲的电话,第N次安排他相亲,他无比苦恼地跟她提了句,她忽然说,要不,我跟你结婚吧?她的语气轻松随意,一边说一边还低头去喝汤。他却整个人都怔住了,好久才找回声音,说,你说什么?
她说,你看啊,反正我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了,而你呢,你反正也不喜欢女人。见你被家里逼得痛不欲生,可怜死了。我不救你谁救你啊!说着她还特豪气地拍拍他的肩膀,别太感动啊,哥们儿!谁叫我们是生死之交呢!
自从当年在撒哈拉沙漠他们遇见了强烈的沙尘暴,他以自己的血液为奄奄一息的她续命后,她就常说他们是生死之交。
他望着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不喜欢女人这件事……说起来,真的是个天大的误会。
有个傍晚,她去他公寓找他时,在门口撞见一个男孩亲吻他的画面,便以为事情如她所见那般。
其实那个男孩是他一个世伯家的儿子,患有轻微自闭症,他曾受母亲之托,去帮他补习过功课,结果,男孩却对他生出了超乎正常的感情。
他推开那个男孩时,虽然很愤怒,但当着朱旧的面,顾及少年的自尊,并没有挑明也没有斥责他,只让他赶紧离开。
随后他想解释的,可朱旧却阻止了他,说,我尊重这世界上任何一种感情。
也不知道那一刻自己是怎么想的,话到嘴边,竟然就缄默了。也许是觉得,让她有这样的误会,他们之间的相处就可以变得更加亲密而毫无顾忌。
只是那场有点荒诞的婚姻最终也没有结成,她不知道,当他单膝跪地,给她戴上家传的祖母绿戒指时,心里是多么幸福又多么哀伤,却只能用戏谑的方式来跟她打打闹闹,掩藏一颗真心。
其实在她说买了机票要回国时,他就已经知道,他与她的婚事要告吹了。可当真正听到她说“对不起”,已经做好了准备的心里,还是涌起巨大的失落。在开车载她去向母亲解释道歉,他好几次将车停在路边,想要返回,除了担心她被母亲责难,更多的原因,是他自欺欺人,以为不去,就不会结束。
是梦终究要醒。
他与她坐在黄昏日落下的贝壳海滩,一口接一口地喝着龙舌兰,满口满心都是离别的苦。
她第二次在他面前喝醉了,他抱起她放进车里,却没有即刻发动引擎,他凝视着她睡熟的嫣红的脸孔,在窗外的夕阳彻底落入海平面时,他俯身,嘴唇轻轻落在她的唇上。
如想象般柔软,也如想象般甜美。他心里却涌起淡淡的哀伤。
这个日落之吻,是他一个人的秘密,就如同他对她的感情,她永不知。
之后是漫长的一年的分别,期间他趁着休假,回了一趟中国。他对她说,是替家里人回老家看看,其实压根没有。外科医生的假期少得可怜,他把四天假全给了她。
她出生与成长的那座南方城市,他第一次来,却一点都不陌生,曾在她的言谈间听过数次,真正应了那句古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他终于见到了她的奶奶,他真喜欢那位身患重病依旧坚韧、笑声爽朗的老太太,只可惜,这辈子没有缘分做亲人。
也是在这里,他终于见到了她心中的那个人。知道他身体不好,但从未想过,他是坐在轮椅上的。
爱一个人的心是藏不住的,从她看他的眼神便一切皆知。他自己呢,望着她时的眼神,大抵跟她望向那个男人时是相同的。只是她看不见,因为她当他是挚友,是良师,是并肩作战的同仁,是能纵情畅饮对酒当歌的哥们儿。
她脸上的疲惫与心情的郁闷他看在眼里,除了带她去攀岩,他也不知还能为她做些什么。在旧金山时,她压力大或者心情欠佳时,总约他一起去爬山或者攀岩。久违的比拼赛,见她在阳光下大汗淋漓地畅快喝水,朗声说话,他知道她心中积郁的情绪在慢慢消散。
输了的人请喝酒,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的老规矩,可真是要命,几月不见,她的酒量竟然愈加倒退,一瓶桃花酿就把她放倒了。她趴在桌子上,望着窗外明媚的春光,轻声呢喃,声音很轻,但寂静的空间里,他还是听到了。
她说,季司朗,有你真好。
有你,真好。
他的心瞬间如窗外含苞待放的春花,一点点阳光与雨露,就在清晨里静静地绽放。
回旧金山后,在母亲的再三胁迫下,他去见了一个女孩,女孩同他一样,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华裔,家世、学历、容貌、事业,都足以匹配他、匹配季家。吃饭的餐厅气氛很好,他自认做到了不失礼仪,可分别时,女孩跟他讲,Lucien,我就不给你我的电话了,因为我知道你不会打。还有,如果你无心,就别浪费自己也别浪费别人的时间。
之后他母亲逼婚得越来越厉害,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又是家中长子,有些责任无法逃避。
他心烦意乱,索性辞掉了医院的工作,决定离开旧金山,重返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
后来在蒙罗维亚的酒店餐厅里,听到她说自己也决定重返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时,他表面淡然没有一丝讶异,但内心里却是十分开心的。
他们一起被派遣前往战火中的叙利亚,那里的情况非常糟糕,轰炸声与枪击声击碎所有的宁静,鲜血、饥饿、疾病、恐慌、死亡,很多人在战火中失去生命与亲人,更多人被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那些日子,简直不敢回想。酒与她成为唯一的安慰。她酒量越来越好,常能陪他对饮,他们喝当地的啤酒或者烈酒,味道不太好,但依旧喝得尽兴。
他知道她常常在深夜里写信,他曾帮她寄过两次,洁白的信封上,她洒脱飞扬的字迹一笔一划写着那人的名字,他凝视着,心里便忍不住浮起嫉妒。
手写信是多么珍而重之的传递方式,以手写心,以心传情,最最亲密的话,她只说给那人听。
在叙利亚的第二年夏天,因为安全问题,他们被迫停止了在伊拉克东北部的医疗工作,他与她,以及两名叙利亚同事被派遣前往叙利亚阿勒颇地区增援。
当他们的车被拦下时,他第一个跳下去,示意她别下车,他费尽口舌与那边交涉,可最终他们还是被带走了。
他们被关押在一个小小的屋子里,房间里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地上非常脏,气味很难闻。晚上的时候没有灯,漆黑中,他问她,怕不怕?她说,不怕。她始终保持着冷静,没有大吼大叫,也没有焦虑流泪。
后来他们的两个同伴被带走,再也没有回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心知肚明。她坐在脏兮兮的地板上,双手抱膝,身体忍不住地剧烈发抖。他知道,她依旧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愤怒与难过。
营地里的老大受了重伤,需要主刀医生,因为这场手术,他们终于找到了逃跑的机会。
那真的是一场疯狂惨烈的逃离与追逐,他开着车,还要一边注意她的安全,当致命的危险朝她袭击过来时,他想也没想,就用自己的身体扑上去……
身体上剧烈的痛,他咬牙忍着,心中唯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一定要护她周全,一定。
车子停下来时,他已筋疲力竭,意识开始变得涣散,他只听到耳畔传来她不停喊他名字的声音,带着哽咽,眼泪不断地流。她伸出手,一边哭一边去捂他身上汩汩而流的血。
他竭力让自己保持最后一丝清醒,他清晰地看见她眼中的恐惧与自责内疚,他用尽此生最后的力气,对她说,Mint,答应我,不要自责,不要沉迷痛苦,坚强点。
他抬了抬手,想为她拭去眼泪,却没有力气了。
他轻声喃喃,别哭,记得带酒来看我,最烈的酒……
残阳如血里,他的笑那样温柔。
那是他第二次见她哭,这一次,是为了他。
她汹涌炙热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他的脸上,滑进他嘴里,苦涩而浓烈,那是他一生喝过最烈最美的酒。
他在那酒里,永醉不醒。
等一场六月的雪
——番外之周知知
{等一个无心于你的人的爱,如同在机场等一艘船,在海上等一辆车,在六月等一场雪。}
周知知在东南亚岛屿出生,直至八岁的时候才跟随父母回到莲城。在海边长大的小姑娘,见过辽阔大海,见过风浪,见过鲸鱼,见过海豚,见过曼妙生动的海底世界,唯独从未见过雪。
她回国的时候是初夏,离放暑假还有一阵子,父母只得将她送入新学校做插班生。她初来乍到,又性格内敛,不爱主动与人说话,班上的小女生们都有自己的小团体,就她一个人孤零零的。
有一天午休,女孩们照例围在一起叽叽喳喳讨论着各种话题,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即将到来的暑假旅行,憧憬着父母带自己去哪儿玩,说着又说到以前出去玩的事情,一个说,去年冬天我爸妈带我去哈尔滨滑雪了,哇,那里的雪好大好漂亮啊!另一个立即说,哈尔滨的雪肯定没有北海道的雪景美哦,真的超级超级超级白,厚厚的,又软绵绵的,像童话世界一样……
女孩们兴高采烈地比较着,不知谁忽然回了下头,看见周知知听得入迷一脸向往的神情,她就问她,喂,插班生,听说你是在热带长大的,那你一定没见过雪吧?
她确确实实从未见过雪,只在电视里看过。她点点头。小女生们毫不顾忌地大笑起来,指着她七嘴八舌地说,天呐,周知知,你真可怜,竟然从没见过雪!真是太土包子啦……
八岁的小女生们,说起话来有口无心,转眼就忘记了,可对被嘲弄的对象来说,却在心上留了痕迹。那个周末,正好迎来她八周岁的生日,本来这种小朋友的小生日吃吃饭去个游乐场再切个蛋糕就好了,可周家爷爷宠爱这个最小的孙女儿,所以帮她办了个生日宴会,周家从商,生意做得不小,老爷子也有把她正式介绍给亲朋好友们及商业伙伴认识的意思。
周知知就是在她的八周岁生日宴上,第一次见到傅云深。
他是来参加生日宴的众多孩子中的一个,作为主角的小公主周知知起先并没有留意到他,是在切蛋糕许愿的时候,她闭着眼,双手合十,将生日愿望大声地说了出来:我希望今天可以看到雪。
她的母亲先是一愣,随即就笑了,对身边其他孩子的母亲说,这孩子,说傻话呢!这六月天,哪儿来的雪。其他小伙伴们也哄笑起来,说她在说梦话。她睁开眼,看着眼前一张张的笑脸,有她的表哥表姐堂哥堂姐,还有今天认识的新朋友。她的视线忽然停留在人群最右边的一张脸上,他没有笑!他是唯一一个没有嘲笑她的人。
她朝他望过去,感激地冲他一笑,他却好像没有看见一般,毫无表示。
因为这个小插曲,周知知心情有点低落,切了蛋糕一口都没有吃,趁母亲与人聊天,哥哥姐姐们在屋子里打蛋糕仗时,她一个人偷偷地跑出去,坐在花园的台阶上埋着头闷闷不乐。
忽然,有什么东西落在她脸颊上,轻轻的,痒痒的。开始她并没有在意,以为是飘落的叶子,当她感觉到那东西越来越多地拂在眼前时,她慢慢地抬起头,然后,她张大了嘴,震惊地望着头顶的天空上,白色飞絮如雪,正洋洋洒洒地落下来,落了她一头一脸。
透过漫天的飞雪,她仰望的眼眸中倒映出二楼露台上站着的那个小小的身影,那男孩高高瘦瘦,一张漂亮却带了几分孤傲的脸,他穿着洁白的衬衣,黑色背带短裤,脖子上扎着一只深蓝色的领结。他微抿着嘴唇,手指扬起在空中,细小的白色泡沫正从他张开的手指间慢慢地洒落。
后来许多年,周知知总是会梦见八岁生日的这个傍晚,十岁的他为她造了一场六月雪。此后经年,这场雪在她心里越下越大,再未停歇。一起铭刻在她心里的,还有他的名字,傅云深。
那段时间,恰逢傅云深的母亲姜淑宁正在争取与周家的合作,所以一度成为周宅的常客。姜淑宁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先是投周知知母亲所好,陪她一起购物、美容、喝下午茶,后来有一次她带傅云深来周家做客,发现周家内敛的小姑娘对儿子倒是非常热情主动,于是之后拜访都会带上他。
每次傅云深来,是周知知最开心的时光。有时候是晚上,有时候是周末的下午,这些时间,其实是她最忙的时候,她要学大提琴与声乐,周母对女儿的期望非常高,最终目的是国际舞台上的独奏会,替她完成年轻时的夙愿。每每这时,知知就会跟家庭老师请假,以下一堂课多练习一个小时为交换条件,得到半小时的休息。
只是,她努力想要跟他亲近,找各种话题跟他说话,可他总是冷冷淡淡的,她说的多了,他脸上甚至出现不耐烦的神色,从书包里拿出课本,埋头写起作业来。她沮丧地看着好不容易得到的半小时,就在他的沉默冷淡里慢慢地流失。
她不知道,傅云深之所以对她这么冷淡甚至讨厌,是因为姜淑宁对他说,云深,你要对知知好一点知道吗,妈妈需要周家的帮助。还有啊,你们年龄相仿,又是从小就认识了,没准以后还能成为一家人呢!
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能听明白母亲话里的意思,听明白了,所以觉得很讨厌,去周家很讨厌,那个总是爱黏着他、故意讨好他的周家小姑娘,也很讨厌。
如果说喜欢一个人的心思会随着岁月渐渐滋长成厚重而庞大的爱,那么拒绝接受一个人靠近的心思,同样也会随着岁月而滋长,经年后,那种先入为主的情绪很难再改变。
从八岁到十三岁,周知知从一个小小姑娘成长为拥有敏感心事的少女,她来了初潮,身高长了二十厘米,童花头变成长发飘飘,学会躲在房间里偷偷地擦母亲的大红色口红,她也渐渐明白了,她对傅云深从最初的懵懂喜欢渐渐变成少女情深意重的爱恋。
她升入了他所在的中学,只为离他更近一点,可是她念初一,他初三,彼此的教室隔了两栋建筑物,走过去要五分钟,课间十分钟的时间,为了去他教室里看他一眼,或者送点吃的,她必须用跑的。
她出现在他教室里次数多了,一些无聊的男生们就会起哄调侃他说,傅云深,这个小妹妹是你的小女朋友么?怎么每天都来给你送吃的呀,生怕你饿着一样啊哈哈!
她在听到那句“小女朋友”时,脸瞬间就红了,垂下头,又忍不住悄悄抬头去看他,却见他脸色很臭,“唰”地站起身,丢下一句冷冷的“无聊”,就走出了教室。
十五岁的他,给她的表情,依旧如同过去那几年一样,清清冷冷的,被她缠得烦了,就会皱起眉头,紧抿着唇,很不高兴的样子。
但她从不气馁,她总是想,不要紧啊知知,他现在讨厌你,不喜欢你,是因为他还不了解你啊,他还有没看到你的好啊。
她根本就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时,你再多的不好,他也会喜欢你。不喜欢一个人时,你再优秀完美,他也不会对你心动。
她以为还有漫长的时间,让他慢慢了解自己,然后喜欢上自己。然而他却在初三毕业后,决定去德国念高中。她得知这个消息时,他已经在去机场的路上了,还是她打电话给他的母亲,因为连续几天她打电话给他他都没有接。姜淑宁在那边特别惊讶地说,知知,云深要出国念书,你不知道吗?我以为你知道啊!
挂掉电话,她疯狂地跑出房间,父母都不在家,开车的司机也不在,她只得跑到马路上去拦出租车。黄昏时分,正是交通高峰期,她等了许久,才拦到一辆车,她急的眼泪都快要跑出来了,上车就狂催司机,快快快,去机场!走最近的路!说话语调都带了哽咽,司机见状,二话没说,真的给她抄了条近路,速度跑得飞快。
可到底还是来不及了。
她看着那班刚刚飞走的飞机,慢慢地蹲下身,在人来人往喧嚣的候机大厅里,无声痛哭,眼泪爬满了整张脸。
他在德国念书的那几年,就连寒暑假也很少回国,就算回国,他也从不会主动联系她。那几年,只有在春节的时候,她才能见到他一次。可是一屋子的人,热热闹闹,根本就没有时间好好说句话。吃饭的时候,她故意坐在他身边,他却一直埋头玩着手机游戏,除了最初跟她打了声招呼,之后什么多余的话都没有。
周知知十五岁时,她曾跟爷爷提议想要去德国留学,老爷子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理由是她年纪太小,不放心。周母也不赞同,对她说,留学可以,等你满了十八岁,但是你应该去维也纳,而不是柏林。她的心事母亲一览无余,虽然没有反对她喜欢傅云深,但也不见得就是看好,只当她是小女生心思,没准过阵子热情就冷却了。
只是她低估了女儿的心,她一开始就猜错了,她对傅云深,不是热情,而是再也无法忘却的深情。
周知知升入高中后,与傅云深的联系反而渐渐频繁起来。
姜淑宁有一次在家喝酒,喝到了酒精中毒,是被上门找她的周知知发现,及时打了120,之后又去医院照顾了她几天。
傅云深听母亲说起后,第一次主动给她打了个电话,第一次用那样温柔的声音跟她讲话,他说谢谢你,知知。她握着手机开心得仿佛要飞起来了,最后她问他要了电子邮箱,说自己也要出国念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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