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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我爸当校草那几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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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形高大,推着小巧玲珑的自行车,微沉着肩,显得非常不搭。
  身边偶尔有几个顽皮的小孩单脚立地,掰着膝盖相互撞击,玩“斗牛”的游戏。
  他们看到沈括过来,停下了游戏,望着他手里的那辆自行车,眼神里流露出渴望艳羡的神情。
  那个年代,每个小孩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但不是所有家庭都能够买得起。
  沈括将自行车推进了筒楼一楼的门前,然后拿了干净的抹布,将自行车从车身到轮胎,每一处都擦得锃亮无比。
  他神情认真,目光前所未有的温柔。
  门内传来了咳嗽声——
  “小括,回来了?”
  “嗯。”
  沈括清洗了抹布,挂在水槽上的钢丝上,然后进屋拿了药罐子,走到院子里,将院子里晒干的中药放进去。
  父亲沈建旬从房间里颤颤巍巍地走出来。
  他脸色枯黄干瘦,连眼白里都是干黄的颜色,缀着一些斑迹,眼瞳很是混浊。
  他佝偻着身子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破旧的蒲扇,瘦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
  “药太苦了。”沈建旬嗓音干枯,说话的时候还带出了咳嗽声。
  沈括将熬好的中药倒进碗里,递到父亲手边,同时又从屋里拿了清肺的雪梨出来,细致地削着皮。
  在家里,他的话不多,做事却很多。
  父亲生病,家务事基本由他料理。
  沈建旬叹息了一声:“有时候我觉得,可以不用吃药了,拖累你这么多年,我于心不忍。”
  沈括将雪梨递到沈建旬手边,淡声道:“不要说这样的话,会好起来的。”
  “我过问医生了,尘肺治不好。”
  “会治好。”沈括固执地说:“现在不行,以后可以。”
  沈括自小到大都是如此,认定的事情不会改变,这么多年的艰难成长,让他变得更加固执,也越发隐忍,宛如一根绷得紧紧的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断掉。
  “对了,邻居的陈阿姨今天来过。”
  沈括眼神冷了冷:“她又来做什么。”
  “把家里打扫了一遍,还买了些菜。”沈建旬小心翼翼地说:“她是好人。”
  好人?
  沈括并不这样觉得,无利不起早,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对你好。
  这段时间,邻居寡妇陈月琴来家里格外殷勤,必定是看见沈建寻气数将尽,盯上了他那笔救命的工伤赔偿款。
  沈括锁好了院门,生硬地说:“下次她再过来,把她赶走。”
  “伸手不打笑脸人。”沈建寻低声说:“我怎么说的出口。”
  “你不赶她走,让我看见,我会把她扫地出门。”
  沈建旬沉沉地叹息了一声,转头看到门边那辆自行车,问道:“那是谁的车?”
  “我买的。”沈括漫不经心地解释。
  “这是。。。女孩子骑的车?”
  “嗯。”
  沈括没有过多的解释,沈建旬也没有追问。
  他很了解自己的儿子,沈括极少任性做什么事情,尤其是在花钱用度方面,他格外谨慎。
  沈建旬猜测这辆漂亮的自行车可能是一份礼物,毕竟,儿子是青春正好的年纪。
  “是上次路过家门的那个女同学?”
  沈括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下次请她进屋里坐坐吧。”
  沈括垂着眼,将细长的小刀子洗净,用纸巾擦干了水,收了起来——
  “她不会再来了。”
  家徒四壁,他是不会让她进屋,这是他谨守的尊严。
  “我不干涉你的事情,你也不要干涉我和陈阿姨的事情,行不行?”沈建寻用商量的语气对沈括说。
  沈括嘴角咧了咧。
  他的事。。。
  他和陆嫣什么事都不会有。


第13章 
  放学后,陆嫣背着书包跑到陆臻的班级,将两百块崭新的票子递到他的手里:“拿去,把欠的钱都还上!”
  “哪儿来的钱?”
  陆臻知道,陆嫣过去存的所有零花钱,都给他拿去还被烧屋主的钱了,现在她口袋里也是紧巴巴的,哪里还有余钱给他。
  陆臻望向自行车道,没见陆嫣的车,他沉着脸问:“你把我送你的车卖了?”
  “我们家离学校挺近的。”陆嫣心虚地望他一眼:“我觉得骑车完全没必要啊。”
  陆臻不知道那里来的一股子邪火,将钱往陆嫣怀里一塞,转身便走,走了几步,又气急败坏地折返回来,夺过那几张票子。
  “爸,你干什么啊。”
  “车卖给谁了?”他沉着脸说:“重新买回来!”
  “买不回来了,店家说已经转手了。”
  陆臻转身一脚踹树干上,气急败坏道:“谁让你自作主张了!老子还没落魄到要你这小丫头卖车给我还钱!”
  陆嫣眨巴眨巴眼睛,眼周红了一圈,湿漉漉很是委屈。
  梁庭看不下去了,走过来把陆嫣拉到身后,责怪陆臻道:“你凶人家小姑娘做什么,她也是为了帮你啊。”
  “你跟舒梦绯一样,也当我是一无是处的废柴,是不是!”
  “不是,我没有。”
  就算所有人都说陆臻是没出息的阔少,被养废了,但陆嫣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她见证过老爸创业时代的艰难,她比任何人都懂,这个男人狠起来能把自己逼到什么程度。
  梁庭走过来,拉了拉陆臻:“就算你失恋了,也不该拿你妹妹出气。”
  “他总是这样的。”陆嫣抽了抽气,眼周红了一圈,闷声说:“他总是这样,把最糟糕的一面留给最亲近的人。”
  如果不是陆臻这坏脾气让爷爷寒了心,任施雪娴如何耍手段,也不至于令父子离了心,不再往来。
  爷爷可只有他这一个儿子啊。
  陆臻冷静下来,看着小丫头这委屈的模样,心一下子软了下来,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他看着手里皱巴巴的两百块钱,又心疼又着急。
  谁让她卖自行车给他还钱了,他即便再落魄,也不至于让这小丫头砸锅卖铁给他筹钱。
  “就卖了两百块?”
  陆臻没好气地拍了拍陆嫣的脑袋:“那车老子买成一千,你就卖两百,太败家了吧。”
  “呜。。。”
  虽然他嫌弃归嫌弃,好歹是接受了那两百块钱,大咧咧揽着她的肩膀:“多的都出去了,真是败家啊。”
  “还不是因为急出。”
  “老子将来有钱了,还得再给你买一辆新的。”
  陆嫣顺势靠在他的身边,亲昵地倚着他的手臂:“爸,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别放弃,就算所有人都不理解你,嫣嫣也会一直在你身边。”
  以前陆嫣成长岁月里遭遇困难一度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陆臻就是这样跟她说的——
  不要放弃,就算全世界都不喜欢你,老爸也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陆臻挪开手臂,嫌弃地说:“太肉麻了。”
  陆嫣笑着蹭过去,捞起他的手揽住自己的肩膀。陆臻把她拉扯长大,既是爸爸,也是妈妈,所以陆嫣从小就黏他。
  梁庭笑着对陆臻说:“沈括能挣钱,咱们也能挣,挣得比他还多!”
  陆臻望着远处的夕阳,忽然像是打了鸡血一般,站起来,挥拳大喊道:“老子要挣一百万!”
  秦皓也受了他的感染,和他一起迎着夕阳大喊:“挣一千万!”
  “老子要左拥右抱!让舒梦绯哭去吧!”
  “我要娶十个老婆!”
  陆嫣和梁庭面面相觑,感受着周围人投来怪异的目光,觉得太丢脸了!
  陆嫣知道,她老爸年少轻狂的时候,犯过不少蠢,是个彻彻底底的中二病少年。
  过去陆嫣只能通过叔叔们口头的讲述中去想象,不过现在能亲身经历,陆嫣感觉挺有意思的。
  *
  那天晚上,陆嫣放学回家,看到家门口低垂的绿萝枝下,停着一辆粉色的自行车。
  她加快步伐走上前,发现那辆车竟和她之前卖掉的那辆,一模一样!
  陆嫣好奇地四下里张望,周围出了小区邻里以外,没有别人。
  妈呀!它怎么。。。又回来了?
  陆嫣赶紧骑上自行车,在草地上兜了几圈,确定这就是她卖掉的那辆。她很宝贝这辆自行车,失而复得真是惊喜又意外。
  她索性直接骑着车,赶到了车行,询问店老板怎么回事。
  店老板很熟悉这辆车,说道:“之前有个帅小伙儿把这车买走了,怎么又到你手里了?”
  “是谁买的呀?”
  “我只负责卖车,哪能知道买主是谁,看着年纪跟你一样大。”
  “跟我一样大啊。”
  陆嫣推着车回家,心下甚是疑惑。
  不可能是陆臻,陆臻这段时间穷得在食堂吃免费汤泡饭,他自身难保可没钱赎车。
  高挑的少年站在副食店门口,低头点了根烟,远远望着陆嫣娇小的背影。
  沈括绝对不是什么做好事不留名的活雷锋,恰恰相反。。。他世故而圆滑,做了就一定会让别人知道,让别人承情。
  这世界上,穷人的路很窄,他想要把路走宽,就必须积攒人脉和人情。
  但这次不一样。
  回想开学的时候,他的书桌上莫名其妙多了一本数学辅导练习册,是他一直在书店抄题的那本,却始终舍不得买。
  陆嫣帮他买了,偷偷放在他的桌上。
  沈括不明白陆嫣为什么要这样做,或许。。。只是富家小姐同情心泛滥,就像在路上喂了一条流浪狗,甚至她可能都忘了,她曾经帮过他。
  沈括也知道,自己不该想太多,不该不自量力地开心,更不该以为,这个世界上或许会有女孩在意他甚至。。。喜欢他。
  沈括从来不会欠人什么,这次就当…还了她无心的善良。
  他将烟头按灭在树干上,转身离开。
  *
  那天下午,陆嫣拿着一张宣传单,兴致勃勃跑到陆臻班级门口,有重要消息要告诉他。
  没成想,她刚过楼梯转角,迎面撞上了一个男人。
  男人胸膛很硬,而且是那种硬邦邦的肌肉块,撞得陆嫣脑门都疼了。
  她捂着额头,晕晕乎乎地抬起头,迎上了沈括那双狭长的深咖色眸子。
  他不笑的时候,五官带着某种特有的冷淡气质,总是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哎呀,痛痛痛痛!”
  一见是沈括,陆嫣立刻进入影后状态,捂着脑袋大叫:“好痛哟!”
  沈括似乎刚刚上完体育课,额前的刘海微湿,陆嫣能感受到他身体散发出来的男性热力,源源不断侵占着她的感官。
  “老子没撞你,自己扑上来,装什么装。”沈括毫不留情地拆穿了她。
  陆嫣不装了,低头抿嘴笑了笑。
  反正在沈括跟前,她必须多多“碰瓷”,赖着他,仰仗他以后能大人大量、高抬贵手。
  沈括是看不明白这丫头到底存了什么坏心思,漫不经心问:“你跑什么。”
  “找我哥,有重要消息要跟他汇报。”陆嫣扬了扬手里的宣传纸,冲沈括扬眉一笑。
  沈括眼底升起暗涌,修长的手指尖忽而触到了她的唇畔,陆嫣立刻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一动不敢动,全神戒备,紧张不已。
  他眸光平和而温柔,轻轻拭掉了她嘴角沾粘的一粒碎曲奇。
  陆嫣甚至能感受到他粗砺的指腹在她唇畔轻擦而过,她心头划过一道酥麻的电流。
  回想当年,四十岁的沈括很少会用这样柔和而炽热的目光看她,他仿佛永远站在阳光照不到的阴影中,平静而冷漠地注视着她。
  少年时的沈括,少了几分世故与阴骘,倒是多了些热忱。
  “唔。。。”
  陆嫣往后退了退,略显防备。
  “他在操场,可能心情不太好。”
  “你又怎么他啦?”
  陆嫣本能地就觉得,沈括可能又搞他了,每次他轻飘飘一句话,都能把陆臻逼得暴跳如雷。
  沈括淡笑了一声,没有回应,松了松衬衣领扣,隐约露出一截白皙的锁骨。
  陆嫣轻轻说:“你别欺负他哦。”
  他眉眼挑了挑:“如果偏要呢。”
  “如果你一定要欺负陆臻,我也会给你好看的!”
  陆嫣冲他比了比拳头,不过她的小拳头白里透着粉,丝毫没有威胁力。
  沈括眼角笑意更甚了,拖长了调子,一字一顿道:“哦,给我好看。”
  陆嫣发现自己有点傻,于是赶紧收回了拳头,又软绵绵说道:“只、只要你放过他,我会报答你的。”
  沈括发现,这小丫头是真怕他。
  他自觉,好像也没对陆臻做出什么特别可怕的事情吧,即便要做,也不是现在。
  他低头凑近了她,薄唇落在她的耳畔,嗓音低醇:“你要怎么报答我?”
  “还、还没想好,以后再说啦!”
  陆嫣错开他的身子,跑下了楼梯,避免让他看到自己火烧火燎的脸庞。
  沈括回头,凝望着小丫头单薄纤瘦的背影,嘴角浅浅地抿了抿。
  绝大部分时间,他的笑容都不是真心。
  至少,面对她,他是真的愉悦。
  ……
  陆嫣在操场边找到了三个垂头丧气的少年。
  陆臻穿着红色篮球服,不爽地将篮球扔出去,篮球滚了几圈,落到陆嫣的脚下,被她踩住了。
  一看这些家伙就是被高手吊打了。
  “老子不打篮球了,这辈子都不打了。”
  “陆哥,别放弃,虽然我们篮球打不过人家,成绩也不如人家,打架都打不赢他。。。”
  陆臻愤懑地说:“那就是样样不如他了是吧!”
  秦皓连忙转圜:“但是我们以后会成为大老板!全方位碾压他!”
  陆臻揉了揉鼻子,不甘地说:“等老子成了大老板,有他好看。”
  陆嫣其实很想说,事实上,等有朝一日你成了大老板,沈括依旧一根手指头就把你给捻死了,就像捻死一只蚂蚁那样轻松。
  陆臻偏头问陆嫣:“你来干嘛?”
  “哦!”陆嫣连忙将手里捏得皱巴巴的宣传纸拿出来:“新秀杯校园才艺大赛!”
  陆臻将宣传纸接过来,漫不经心地看了看:“什么鬼东西。”
  “就是一个唱歌跳舞的才艺比赛,听说学校每年都办的,有1000元奖金啊!”
  “你要去唱歌?”
  “对呀!”陆嫣期待地看着他:“我肯定能拿奖,到时候咱们欠的钱都能还上,爷爷也会高兴的。”
  陆臻和梁庭他们对视一眼,捧腹大笑起来。
  “干嘛呀!”陆嫣皱眉:“笑什么呀。”
  陆臻拍了拍陆嫣的肩膀:“闺女,初中的时候,你上台去唱草蜢的《失恋阵线联盟》,车祸现场多惨烈你忘了吗?”
  陆嫣:……
  她又不是小姑姑,才不会跑调呢!她可是差点c位出道的女人!当初多少经纪公司争先恐后想要签她。
  “哼,你别瞧不起我!”
  梁庭也说:“还真不是陆臻瞧不起你,从初中到现在,这比赛陆臻前女友舒梦绯每届都参加,已经蝉联两届冠军了,今年踌躇满志要拿三连冠,你想把她搞下来,那是白日做梦。。。”
  “你这么说,那我必须参加了。”陆嫣踌躇满志地说:“今年我就把她搞下来,让她的三连冠落空,给我爸报仇!”
  虽然陆臻和两个叔叔都不看好陆嫣,但陆嫣还是报了名,到时候肯定让他们大跌眼镜。


第14章 
  陆嫣说要参加新秀杯才艺比赛,宠女狂魔陆简当然是一百个的支持,还给她买了一柄价格昂贵的吉他。
  不过这柄吉他,陆嫣都还没有来得及用,就被她那不省心的老爸拿去开创他挣钱事业——
  街头卖艺。
  陆臻特意把卖艺地址选在了距离学校几乎跨越半个城市的人民公园,避免被学校的同学们看到。
  当陆臻还是个忧愁的青春期中二少年的时候,为了把妹,曾经学过几天吉他,也会弹一些简单的曲子比如《小星星》。
  梁庭毫不留情地吐槽他:“你想用这吉他卖艺赚钱,还不如直接将吉他卖了换钱,这吉他不便宜吧。”
  他说着伸手来摸,陆臻一把打开了他的手:“卖什么卖,这是嫣嫣的,我只是暂时借用一下。”
  话音未落,陆嫣气势汹汹地杀了过来:“陆臻王八蛋,把吉他还给我!!!”
  陆臻连忙躲到梁庭身后:“哎,我只是借用!不会弄坏的!”
  “才怪,你根本不会弹吉他!”
  “胡说,你又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
  谁还能比你女儿更了解你吗!
  陆臻根本就是个五音不全的KTV杀手,陆嫣深深怀疑,她能拥有这么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全是她妈的功劳。
  陆臻拨弄琴弦,开始弹奏了:“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
  “ABCDEFG。。。”
  翻来覆去就这几首儿歌,甚至他连字母歌都唱出来了。。。
  人民公园的大爷大妈经过他身边的时候,都要皱起眉头,捂着耳朵匆匆离开。
  太难听了,儿歌都能让他唱出噪音的感觉。
  陆臻特别挫败。
  夕阳下,陆嫣靠坐在陆臻的身侧,看着那空空如也的吉他盒,撇嘴道:“我就说吧,谁还能比我更了解你,你就是五音不全。”
  陆臻一个爆栗敲陆嫣脑袋上,陆嫣捂着头,满脸委屈:“呜。”
  梁庭笑着说:“别歧视五音不全的人,五音不全的人就没有资格热爱音乐吗。”
  陆臻看着那空空的盒子,皱了眉头,深感挣钱之困难。
  沈括那家伙,到底是怎么做到靠双手就能养活自己的?
  陆嫣提议:“要不让我来试试?”
  “别了别了!”
  “还是算了!”
  “no!no!no!”
  三位少年联名反对,陆嫣唱歌的“车祸现场”可比陆臻惨烈的多啊!
  初中的时候,她去舞台上唱草蜢的《失恋阵线联盟》,边扭边唱,结果硬是让主持人打断了把她送下舞台,可见她唱得多么天怒人怨。
  陆臻那会儿无情地嘲笑过她,小丫头虽然脑子不好使,也是有气性的,生了好多天的气,陆臻为了让妹妹开心,便带她去游乐场……这才发生了意外。
  不过好在…人总算是找回来了。
  “别看不起我呀,我会让你们大跌眼镜的。”
  陆嫣说完,接过了陆臻手里的吉他,拨了拨弦,吉他发出一串悦耳的旋律。
  陆臻和梁庭同时用手捂住了耳朵,脸埋进膝盖里,省得待会儿丢脸。
  陆嫣不满地撇撇嘴,见只有秦皓一人微笑着支持她,索性说道:“秦皓叔叔,帮我打节奏。”
  秦皓花两块钱买了个玩具手鼓,跟着陆嫣的旋律试了试,倒是一拍即合。
  陆嫣开嗓了,清透的嗓音极有穿透力。
  陆臻和梁庭同时放下捂耳朵的手,诧异地看向她。
  居然不难听,不,是非常好听,超级无敌好听!
  陆嫣坐在石凳上,微微倾斜着身子,额前几缕柔顺的刘海落下来,覆着她漂亮的桃花眼。
  她唱了一首《小宝贝》,那清甜的嗓音伴随着朗朗上口的歌词和悠扬的旋律,吸引了公园里不少饭后消食的路人。
  陆嫣边弹边笑,脸颊挂着两颗甜美的小酒窝,靠在陆臻身边,满满的温情与幸福。
  情绪是可以通过音乐传染的,周围观众也能够感受到陆嫣用音乐传递出来的小幸福。
  唱完这一首,周围掌声如雷,很多观众自觉地往吉他盒里放了零钱。
  陆臻不可置信,翻找陆嫣的衣兜:“你是不是带随身听假唱了?”
  “哪有!我自己唱的,你别瞧不起我。”
  “这也。。。”
  太好听了吧!
  陆嫣得意地笑了笑:“我都说了,你还不相信。”
  那段时间,每天傍晚黄昏时分,人民公园都异常热闹,因为听说那里有个唱歌特别好听的女孩子。
  那时候没有抖音也没有网络小说,大家伙儿的娱乐方式还相对比较简单,在公园里听陆嫣唱歌,也成了大家伙儿的一种精神享受。
  上一世,陆嫣在直播平台有自己的房间,每当她开直播唱歌的那晚,直播平台的流量都会异军突起,呈现一个峰值。
  可见她人气有多高。
  公开演出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信手拈来的轻松,即便抱着一柄简单的吉他,坐在公园石凳子上,没有化妆也没有美颜效果,她依旧那般光彩动人。
  梁庭看了看甜美微笑的陆嫣,又望了望周围那些痴迷的观众。
  毫无疑问,男女老少各个年龄段的路人,都已经被她圈粉了。
  娱乐圈里唱歌好听的人有很多,但是如陆嫣这般一颦一笑都带了观众缘的。。。却少之又少。
  她仿佛天生就该吃这碗饭。
  那段时间,陆嫣成了人民公园的小“网红”,而沈括也是去医院给父亲拿药的时候,经过公园,无意间听见了她的声音。
  她在唱一首深情的情歌,嗓音淡淡的,吉他拨弦也格外温柔——
  “往后余生,风雪是你,平淡是你,清贫也是你。。。”
  沈括从来不喜欢凑热闹,尤其是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但是他被她的声音吸引了,挤进人群中,望见了她。
  她抱着吉他安静地坐着,路灯柔和的灯光笼着她的脸庞,细密卷翘的眼睫毛宛若小刷子般,在眼睑处投下一片阴影。
  她轻轻拨着弦,好乖好温柔的样子。
  “想带你去看晴空万里,想大声告诉你我为你着迷,往事匆匆,你总会被感动,往后的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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