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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婚VIP:玦爷娶一送三-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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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瞅着应斯里走得越来越远,女生只好小跑上去,落后他两三米的距离,跟了上去。
  应斯里带她去了商场,给她买了一身衣服。
  一件普普通通的白色T恤,一条水红色的雪纺长裙,一双白色的平底凉鞋。末了,想起女生都要穿内衣,他又带她去了内衣店。应斯里站在外面,跟女生说:“自己去选。”他将钱包给了她。
  女生犹豫着接过钱包,进去挑内衣。
  她穿上全新的衣服,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了。
  应斯里多看了她两眼,不得不承认,她真的生了一副好皮囊。并不是绝色倾城的美貌,但她身上的每一处,看着都那么的让人心情愉悦。长得让人觉得好看舒服,也是一种本事。
  女孩将钱包递给了应斯里。
  应斯里接过钱包,带她走出商场,两个人走到了公交车站,应斯里停了脚步。女生在他身侧几米远的位置,也停了下来。应斯里低头望着水泥路,眼珠在缓缓地转。
  忽然,他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五百块现金,递给了女生。
  女生怔怔地看着那叠钞票,抬起头来,用疑惑的目光注视着应斯里。
  应斯里别过头,不想直视女孩的眼睛。
  “拿着,别再跟着我了。”
  他声音清清冷冷,一片冷漠。
  女生并没有露出失望的目光,她咬着唇,接过了应斯里递来的钱。她这么好说话,应斯里反倒觉得良心过不去,他多看了女孩一眼,然后走到公交牌,指了一辆车,跟女生说:“坐这趟车,在洪武梁站下车,那里有警局。你去那里登记,警察会帮你找到你的家人。”
  他够善良了。
  应斯里这么想着。
  女孩牢牢地记住了他的话,小幅度点点头。
  两个人转过身,那趟车就来了。
  应斯里递给她两枚硬币,“车费。”
  女孩又接过硬币。
  女生招了招手,车停下,门开。看来,女生只是不会说话,只会忘了自己的来历,却没有忘记生活常识。她看了眼应斯里,目光里似乎装着许多话,她最终还是乖乖的上了车。站在车门口,在车门要关上的时候,应斯里突然掀开眼皮子看了她一眼。
  出人意料的是,女孩忽然转过身来,亮晶晶的黑色眸子里,装满了感激。她突然对站台上的应斯里九十度弯腰。
  她直起身的时候,应斯里似乎看到她嘴唇动了动,他猜,她大概是在道谢。
  应斯里心头忽然有些闷。
  明明他是在做好事,对一个陌生人,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大善了。他注视着公交车开到越来越远的方向,这才收回目光。搭乘另一趟公车回了酒店,应斯里在酒店的餐厅里吃了晚饭。
  夜晚,熟睡后,外面又开始刮风闪电。
  应斯里浅眠,立马就醒了。
  打开床头灯,拉开窗帘,应斯里走到床边,大滴大滴的水珠砸到玻璃窗上,噼里啪啦地响。应斯里注视着在大厦上方奔驰的雷电,不知怎的,眼前又浮现出那个陌生女生的一双眼睛。
  黑漆漆的,像葡萄,又像深邃的黑夜,亮晶晶的,里面装着他的身影。
  应斯里摇了摇头,合上窗帘,回到床上继续睡觉。他闭着眼睛许久,在又一个雷鸣声后,他睁开了眼睛。应斯里叹了口气,脱下睡衣,换了出行服。他在酒店大厅取了一把黑色的伞,走进了雨夜里。
  酒店门外就停着出租车,应斯里随便选了一辆,对司机说:“去洪武梁警局。”
  司机回头看了他一眼,“小哥,那里远得很啊,那里最靠近海边,今晚狂风暴雨的,出行受阻,你确定要去?”
  “去。”
  “行。”
  城市马路上积了水,出租车开得很慢,等开到洪武梁区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后的事了。应斯里给了司机车费,他推开车门,撑开伞,走进了大雨滂沱的夜里。
  水深盖住他的半截小腿,他看了眼路牌,朝警局的方向走了过去。
  警局的夜晚有人值班,远远地,他看到了警局里的灯光。这片区域停了电,警局是自己发的电,应斯里没在警局门口和大厅里找到女生。他想,也许她是走了。
  应斯里自嘲一笑。
  他什么时候成了活佛?
  撑着伞走回雨夜里,应斯里打算回去。
  沿着来路,他走了十多分钟,忽然,一声呜咽的猫叫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应斯里停下脚步,朝猫叫声传来处看过去。那是一个公交站台,冰冷的椅子上,坐着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少女,狂风将她的头发和裙子吹得飘摇,她怀里抱着那只随时都有可能被狂风刮走的流浪猫,她勾着头,脑袋深深地埋在胸前。
  应斯里看到她在发抖,应该是冷的,也许是怕的。
  应斯里远远地站着,狂风将他头顶的伞挂翻,他的衣服也渐渐被淋湿。踩着积水,应斯里走到那个女生身边,女生没察觉到有人靠近,这个夜里,雷声阵阵,脚步声是很难吸引人注意的。
  “为什么不找家酒店?”应斯里问。
  女生慢慢抬起头,一张唇被冻紫了。她看到应斯里,被水冲刷过的黑色眸子,陡然亮的吓人。
  “…”她嘴唇嚅动了两下,应斯里仔细分辨了一下,她应该是在说:“回家。”
  应斯里瞬间明白过来。
  她只有五百块钱,她要在这个等警局的消息,她要用这钱回家。
  “走,没收到警局消息前,跟我住。”应斯里想,自己这辈子,可能就只善良这么一次了。
  女生明显是开心的,但她,又在犹豫。
  她的手在猫身上摸了摸,她用那双黑色的眸子注视着应斯里,无声的询问:
  【我可以带它一起么?】
  应斯里瞄了眼她怀里瘦巴巴的花猫,勉为其难点了点头。
  风太大,雨也大,女生跟在应斯里身后,走得很慢。实在是水太深,她又好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了,加之刚出院,自然就走得慢。风太大,伞几乎不起作用。应斯里干脆收了伞,淋着雨行走。
  觉得女生走路实在是太慢,应斯里伸手要去拉她,哪想到,他刚伸出一只手,那女生条件反射的一躲。这一躲倒好,直接一屁股坐到了水里。
  应斯里:“…”
  若不是知道这女生遭遇过什么,应斯里真想一伞柄打晕她。
  “走快点儿,我可不想陪你淋雨!”应斯宇的少爷脾气又来了。
  那女生站了起来,狼狈至极。
  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应斯里身后,应斯里忽然停下脚步,朝她伸来一把伞。女生疑惑地注视着他,应斯里没好气说:“抓着伞,别被风给吹天上去了。”
  那只细长纤瘦的手,紧紧地抓住了伞的握手。
  应斯里拉着伞后面的小尾巴,一边走一边不停地在心里骂自己:
  他是疯了,大半夜不睡觉,跑了大半个城市来找一个哑巴。
  ------题外话------
  斯里本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不要觉得他对女孩态度不好,想想第一次见到楚未晞,应斯里那句挖了她的眼睛给自己呆毛用,就知道这个时候他有多善良了。
  斯里对丫头不是一见钟情,在他的理念观里,没有一见钟情那东西。

  ☆、292章 你睡沙发我睡床【二更】

  应斯里带着女生回到酒店的时候,酒店大厅工作人员也忍不住朝他们投来好奇的注视。
  一个不悦的眼神丢过去,工作人员立马低下头,假装什么也没看见。
  乘电梯上楼的时候,女生始终站在离应斯里最远的地方。她无时无刻不在防备着周围人,她很没有安全感。应斯里抿了抿唇,电梯门一开,就率先出去了。
  女生跟在他身后。
  房间门打开,女生有些犹豫,应斯里看了她一眼,瞧出她满脸的不安跟紧张。
  “你睡沙发。”应斯里说,然后头也不回地脱鞋进屋。
  别指望应斯里会是个疼爱女性的好男生,在他看来,自己将这丫头捡了回来,已是仁义至尽,给她一个地方落脚,就不错了。听到应斯里这么说,那女生明显松了口气。
  她脱了凉鞋,走进铺满地毯的房间。
  水滴顺着她的裙身滴落在地毯上,应斯里自己的衣服也打湿了,他感到不舒服,回头看了眼女生,应斯里说:“我先去洗澡,你站那里别动,免得弄湿了房间。”
  他一边脱衣服一边朝浴室走,走到浴室门口,应斯里又说:“等我洗完你再洗。”
  于是,应大少爷就把一个浑身湿漉漉,娇滴滴的小丫头丢在外面,自己洗热水澡去了。
  那女孩也不介意他的霸道,她抱着小猫,环顾一圈这个房间,发现房间跟沙发隔得有些远,这才彻底放了心。应斯里洗的很快,他系着浴巾走出来,朝浴室扭了扭头,说:“去洗。”
  女生小跑着进了浴室,发现浴室是半透明的,她迟迟没有动静。
  应斯里嗤笑一声,说:“放心,我没有偷窥那个爱好。”
  几个月后的事实证明,雄性的话都信不得,尤其是那种表面上看上去无欲无求、清新寡淡的男人的话,最是不能信。
  很快,浴室便传来水声,偶尔也会响起低低的喵叫声。
  洗完澡,女生又在浴室里磨蹭,迟迟不出来。
  应斯里挑了挑眉,这才想起,他忘了给她准备衣服。从箱子里挑了自己的衣服裤子,应斯里敲了敲浴室门,说:“衣服放门口,你自己拿。”他放下衣服就走了,打开一罐冷饮,应斯里坐在沙发上喝着,余光瞥见一截白皙的手臂从浴室里伸出来,飞快地抓过衣服,拿进浴室里。
  他想笑又想怒。
  用得着这么妨他么?
  她在浴室里将头发吹得半干,这才走出来。她一出来,浴室里就站起身,走进卧房。“自己来抱被子。”他弯腰打开柜子,从里面抱出一张备用的被子。
  女生乖乖地走进来,将被子抱了出去。
  应斯里看了眼腕表,已经四点钟了,眼睛一闭,睡了。
  他睡醒的时候,已经十一点过,他坐起来,看了眼外面。女生坐在沙发上,被子叠的整整齐齐,没看电视也没有吵闹。她这么安静,应斯里感到很满意。他穿上上衣,走进浴室,就看见浴室里挂着女生洗过的衣服。
  他皱了皱眉,刷了牙,出来后对女生说:“饿了没?”
  他发誓,他看到女生的原本无光的眼眸里,瞬间燃起了火苗。
  看样子,是饿了。
  拿起电话叫了外卖,应斯里给家人打了个电话,然后又给学校打电话延长假期。不一会儿,外卖到了。应斯里点了三菜一汤,两人份的米饭。那女生显然是饿坏了,几口就吃完了她的米饭。
  她显然还没吃饱,但她也不惦记应斯里的那份。
  她放下米饭盒,就闷头吃菜。
  应斯里想了想,还是将自己的米饭分了大半给那个女生。
  女生仰头看着他,不解他的做法。
  应斯里哼了哼,说:“吃吧,能吃也是福。”
  女生有些不好意思,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她也不矫情,重新拿起自己的饭盒开吃,这一次,吃相稍微优雅了些。应斯里好整以暇欣赏她吃东西的模样,心想,这人还真是好养,都不挑食的。
  警局那边暂时没有关于女生身份的消息,应斯里呆在房间也无聊,索性背起画板,去海边散心。捡来的那个哑巴并不缠着她,她每天都乖乖地呆在酒店里,应斯里吩咐过酒店,到了饭店,自有人负责给她送饭。
  应斯里也不知道她在酒店都干了些什么,但他也并不好奇。
  三天后,应斯里带着女生去了警局。
  女生有些期待,她特意将那五百块钱也带上了,她想着,有了消息,就马上买票回家。尽管她没有笑,应斯里也看出她很开心。到了洪武梁警局,接待他们的警察表情并不像是有消息的样子。
  “很遗憾,我们没找到她的家人。我们已经抽取了她的血液上传血液库,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消息。”
  听到警察的话,女孩明媚的双眼,瞬间黯淡。
  应斯里无言的看了她半晌。
  “走吧。”他说。
  女生仰头对上他冷漠的视线,她努力掩饰好自己的失落,点了点头。
  两个人走出警局,走在充满了一股海腥味的城市街道,都没有说话。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在前面的应斯里,忽然发现自己的衣服被人拉住了。他诧异回头看过去,看到女生扬起的美丽脸颊。
  她指了指应斯里的裤兜,那里面只有一个手机。
  应斯里想了想,拿出自己的手机,解了锁,递给女生。女生打开短信页面,编辑了一句话:
  【这些天,很感谢你的照顾。你是个好人,我会记得你的,你叫什么名字?】
  看完那段话,应斯里才说:“应斯里。”
  她又在手机上敲了敲:
  【应同学,谢谢你。我已经麻烦你太多了,借你的钱,我会记得的,等我有钱后,会第一时间还给你的。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卡号么?】
  应斯里表情有些复杂。
  “好。”
  女生又写下一句:
  【我要离开了,钱我会第一时间还给你。谢谢你。】她将手机递给应斯里看了一眼,然后,删掉那段话,又写到:【很抱歉,咬伤了你。】她注视着应斯里手背上还没痊愈的咬伤,目光充满了歉意。
  应斯里抬起自己的手,摇了摇,冷冷淡淡的说:“没事。”
  她将手机递到应斯里的手上,努力记住了他的卡号,然后又对他弯腰致谢,便转身走了。她随意上了一趟公交,应斯里不知道她要去哪里,他注视着她水红色的衣裙消失在公交车厢里,等那车看不到了,这才回酒店。
  应斯里回到酒店,就听到一声瞄叫。
  盯着沙滩上在玩遥控器的花猫,应斯里走过去,一把提起它的脖子,说:“你的主子不要你了,小家伙。”
  “喵!”
  喵咪呜咽叫唤,有些怕应斯里。
  注视着猫咪黄色的眼睛,应斯里忽然想到陪伴自己多年的呆毛。他第一次遇见呆毛,呆毛也瘦巴巴的,走路就像随时会倒。“你只能跟着我了。”应斯里抱着猫,不急不缓地收拾行李。
  下午,他乘大巴离开了海城,回了奉城。
  至于那个陌生的女生,他选择了遗忘。
  …
  回到奉城,应斯里花了半天时间给花猫打针,又给它买了猫粮猫盆和猫砂,以及猫窝。
  最后,他给那花猫取了名字,叫——水水。
  只因为那个将花猫抱回来的女生,走的时候,穿的是一条水粉色的裙子。
  第二天,应斯里去学校报道了。
  高二年级,共有二十五个班,应斯里就读于十七班,是文科的A班。他数学很差,注定不能选理科。他进教室的时候,教室里明显安静了一下,但很快,就再度恢复了正常。
  他的课桌在倒数第三排,靠近窗,与窗只隔了一个位置。
  他刚将书包放下,就有一个人走了过来。
  抬起头,不意外的看见了潇凌凌。
  “应斯里,你请了好几天假,干什么去了?”潇凌凌在应斯里身前那个空位上坐下来,手里提着一个蓝色的礼品袋。应斯里脑海里晃过陌生女孩的那张脸,他淡淡地说:“有点事。”
  潇凌凌不介意他的冷漠。
  将蓝色的礼品袋放到应斯里面前,潇凌凌说:“说了要给你带礼物的,给,这是我特意为你选的。”
  应斯里没拆开礼物盒,他是没兴趣看里面的东西,但他还是对潇凌凌说了谢谢。
  潇凌凌眼里的失望几乎藏不住,但很快她就努力恢复了过来。
  见应斯里没有话想说,潇凌凌只能自己找话题。“听说青少年绘画比赛明天就要报名了,你会参加么?”
  应斯里终于有了点反应。
  “嗯,会参加。”
  “你要参加的话,肯定是第一名。”潇凌凌并不是在恭维他,应斯里画画的确很好,他很有这方面的天赋。
  应斯里却不认同这说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比我厉害的很多。”
  潇凌凌噗呲一笑,“应斯里你真谦虚。”
  应斯里懒得解释,他是真的认为比自己厉害的人很多,再说,他的梦想又不是当画家,他只拿绘画当兴趣。上课铃响了,潇凌凌只得起身回到自己的座位。
  铃声响起一分多钟后,身旁的空位上,来了个男生。
  来者穿着学校定制的运动服,手里抱着一颗篮球。肩膀被人搂住,跟着,一股汗味传了过来,“斯里,下午一起去打球?”胡星注意到应斯里在皱眉,嘿嘿笑了两声,说:“我刚打完球,时间不够,没去洗澡。”
  应斯里:“那你离我远点儿。”
  “别啊,我这么喜欢你,可不舍得离你太远。”胡星嬉皮笑脸地说。
  应斯里有些无奈。
  这个学校里,跟他关系最好的,就是身旁的胡星了。他们幼儿园便认识了,胡星小时候长得像个女娃娃,瘦瘦小小的,经常被同学欺凌。还曾被堵在厕所,被人扒光了裤子。
  应斯里那会儿看不惯那些同学的做法,就将带头欺负胡星的那个男生的裤子扒了,还藏起来了,害得那个男生在所有人面前露了一次鸟,从此之前,那小恶魔乖了,应斯里也被胡星给缠上了。
  大概是小时候被欺负的经历给胡星造成了阴影,后来胡星就特别爱运动,他跟应斯里一般年龄,身高还比应斯里高一两公分,体格也魁梧些。
  他爱跟应斯里开玩笑,但其实在他心里,应斯里是他很尊敬的人。
  小时候,那么多人嘲笑他,就只有这个看着不好接近的男孩子帮过他。对应斯里来说,那一次的帮忙只是举手之劳,对胡星来说,应斯里却是将他从水深火热的校园欺凌中成功拯救的英雄。
  胡星知道应斯里不喜欢汗味,他赶紧掏出包里的毛巾擦了汗,然后打开窗。“我中午回宿舍就洗澡,下午陪我去打球。”
  应斯里嗯了一声。
  …
  下午,应斯里陪胡星玩了四十分钟的篮球,又在学校食堂吃了饭才回公寓。
  第二天,他在网上报名了青少年绘画比赛,下午将自己的作品邮寄给评委。为期一个月的评选开始了,应斯里一次次晋级,不出意外的,进了前三。他参加比赛的作品正是那一晚在海岛画的画,被他命名为《路西法的夜》。
  他的作品最终进入前三,却没有获得第一名,而是第二名。
  获得冠军的作品是专业美术学院的一个参赛者,他到底是专业的,他的参赛作品名叫《母与泪》。画的是非洲贫民,一个母亲,身披薄纱,抱着自己吃奶的孩子,双眼含泪。她身后的背景,是光秃秃的树丫,以及无望无边的荒漠。
  应斯里看过那个人的作品,不得不承认,他比自己厉害。
  能获得第二名,应斯里觉得已经不错了。
  应呈玦送了他一支定做的钢笔,以示鼓励。应斯宇则将手工雕刻的兔子送给了哥哥,作为奖励他的礼物。应斯里对着那四不像兔子抽了抽嘴角,最后还是将那四不像兔子放在了收藏架上。
  “斯里,恭喜啊,全国第二名耶!”胡星笑得贼眉鼠眼的,真是浪费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请客,这周六晚上你必须请客!”
  应斯里答应了。
  胡星一高兴,立马站起身,高吼一声:“周六晚上应斯里同学请全班吃饭!”
  “噢耶!”
  所有人欢呼,潇凌凌也喜笑颜开。
  应斯里凉凉的看了眼胡星,“你什么听我说要请全班吃饭?”
  胡星翻了个白眼,“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啊!”
  应斯里:“…”
  我的死党总在坑我怎么破?
  那天下午,应斯里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提醒他银行卡被人汇了一笔钱。那金额对应斯里来说,实在是太少了,只有一千五。他却对着这条短信发起了呆。
  那个人,还真的在还钱。
  连医药费在内,女生应该还应斯里三千三。她没有一次性还清,这很有可能表明她找到了工作,领到了工资,但手头钱不够,暂时只能还这么多。
  应斯里退出短信界面,心情飘远了。
  …
  转眼便到了周六,十七班没有事的同学全都去参加了应斯里的庆祝晚宴。
  应斯里依旧穿的随意,白体恤黑长裤,配一双浅色的运动鞋,坐在胡星的身边玩手机。尽管他穿得如此随性,他所在的地方,依旧是所有人注视次数最多的方向。
  应斯里并没有请同班同学去星级酒店吃饭,他们学校的学生背景很复杂。古斯高中是私立学院,它招收的学生中,有家境贫寒但成绩优异的学生,也有家境优渥走后门进来的学生。
  他们十七班,就有七八个家境普普通通的学生。考虑到这些人的身份背景,应斯里并没有将用餐地点定在高档的场所,怕他们不自在。
  再说,大家都是学生,都在用父母的钱,谁都没资格去花天酒地。
  应斯里选的酒店,就在距离学校不远的一条街上,菜价稍微偏贵,菜色很好,味道也不错。应斯里曾带着应斯宇来这里吃过一次,应斯宇都夸这家菜味道不错。
  穿一身银白色长裙的潇凌凌走进店里的时候,微微皱了皱眉,好大一股油烟味。直到看见坐在左边桌子旁的应斯里后,潇凌凌这才表情自然地走了过去。

  ☆、293章 绝望【一更】

  “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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