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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风月-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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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隔壁买,你在这儿等我。”林熠也不等白葭说话就跑了出去,回来时拿着两杯冰淇淋球,给白葭一杯,自己吃一杯。
“哈根达斯很贵的,我还没吃过呢。”白葭看着冰淇淋球,拿勺子挖了一勺吃,味道好是好,但和别的冰淇淋比也没有多特别。
“班长虽然有点假,但还算不上讨厌。”
对他忽然冒出来的这句话,白葭更不明白了。
“什么有点假?”白葭觉得这个形容词不好,和虚伪沾亲带故,还有点皮笑肉不笑的意思。
“做人不够坦率,想冲过来就冲过来好了。”林熠笑了一下。白葭难得见到他笑,但还是没明白他的意思。
“庞雪那件事你是怎么处理的?”
林熠把耳机摘下来,放到白葭耳朵上,点开ipod里某个音频,里面传来的竟然是他和庞雪的一段对话,庞雪对散播白葭谣言的事供认不讳。
“你故意找她谈话,然后录了音?”
林熠点头,嘴角微挑,像笑又不是笑。白葭更佩服他了,难怪他是班里理科最好的男生,这样的脑子学什么不是出类拔萃?
“兵不厌诈,你真是聪明。”
“跟你比还差点。”
“你每天挂着耳机,都在听些什么?”白葭随手点开ipod里的歌单,竟然好多是刘宝瑞的单口相声,忍俊不禁。
“没想到你喜欢听这个。”
“我小时候在北京生活过十年,喜欢听那里人说话。”
白葭不知道,慕承熙和王辉看到林熠买冰淇淋给她时表情都很不好,尤其是王辉,为好朋友打抱不平,摩拳擦掌,“那算什么呀,林熠那小子想干嘛?这个时候献殷勤。”
看到林熠把耳机放到白葭耳朵上,慕承熙也沉不住气了,蹭一下站起来,白葭虽然还没公开成为他女朋友,但大多数人都默认他俩的关系。
“你再不去,人家就要走了。”
慕承熙也太沉得住气了,王辉替他着急,看到白葭掏钱包付账,王辉更生气了,“卧槽,居然让蒹葭苍苍请她吃饭。”
这回慕承熙没有再沉默,站起来向他俩走过去,白葭刚背好包要和林熠一起离开,胳膊被一只手拉住。
“白葭——”慕承熙叫她。白葭见是他,有点吃惊,“你也来吃饭呀?”忽然就明白了刚才林熠那两句话的意思,他早就看见慕承熙他们,买冰淇淋和给她耳机都是故意为之。
白葭想走,慕承熙却不松手,把她拉近自己。他和班里男生都相处得不错,只有这个林熠跟他不对付,在学习上较劲也就罢了,在白葭面前还跟他较劲,让他忍无可忍。
林熠冷静看着这一幕,表情依然高深莫测。
“白葭,我先走了。”林熠有意当着慕承熙的面,跟白葭对了个眼色,从王辉面前经过时,挑衅地给了他一个白眼。
“那小子——”王辉很不屑地哼一声。
白葭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气氛紧张,并不想成为这场斗争的炮灰,问慕承熙:“有事啊?”“今天是承熙的生日,你不知道?”王辉忍不住抢答。
“我不知道啊。”白葭想,他又没跟她说过,她怎么会知道呢。
“我们在那边。”
慕承熙和王辉一前一后把白葭堵在中间,“绑架”她到他们那一桌。在座的男生看到白葭来了,心照不宣地挤眉弄眼。
男生们喝啤酒、聊天,白葭在一旁插不上话,想走又走不了,男生们拿她和慕承熙开玩笑,让她心里很不舒服。
饭吃得差不多了,几个人开始吃蛋糕,王辉和一个男生对对眼色,王辉说:“第一块蛋糕给班长老寿星,第二块就给我们的校花吧,白葭,同学三年,你可别扫了大家的兴啊。”
白葭看着他们嬉皮笑脸的样子,心中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果然边上两个男生围上来按住她的手,王辉把蛋糕端起来拍在她脸上。
校花校草配成一对,不知道戳破了学校里多少少男之心□□,高考结束这一天,大家总算得到机会抒发,平时大家对白葭只能远观,只有这一刻,可以靠近了捉弄她。
白葭手和腿都被按住,动弹不得,任由男生们用奶油给她画个大花脸,有只手适时握住她的手,半是安慰半是呵护。
“你们要干什么!”白葭忍无可忍,奋力站起来,抹去脸上的奶油,冲进洗手间。慕承熙赶忙跟上去。
几个男生都没想到白葭会当场发火,都有些讪讪的,王辉说:“过分了吧,拍蛋糕就得了,谁让你们去摸人家的脸。”
“一辈子就这一次机会,还不让我过过瘾啊,以后校花就是他一个人的了。”
“就是,我们也没怎么样,就是开个玩笑。”
慕承熙在洗手间门口等了很长时间白葭才出来,看到她头发和脸都**的,衣服上还有没清洗干净的奶油,主动说:“对不起,我知道他们过分了,我代他们道歉。”
白葭没说话,低着头往外走。慕承熙默默跟上她。
明知道慕承熙就在身后,白葭也没有停下脚步,也许她真正懊恼的不是刚才那几个男生的捉弄,而是自己渐渐身不由己。
白葭猛然回头,看着慕承熙。
“对不起,真的。”慕承熙诚挚地说。
白葭低下头,有一种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情绪。
白葭报的志愿是江京大学医学院,是国内最好的医学院之一,慕承熙一直没有把自己报考的学校告诉她,直到毕业典礼当天,她才从耿薇那里得知,慕承熙跟她报的是同一所学校。
他是当年省里的理科状元,分数足以报考全国任何学校,可是知道他志愿学校的一刹那,白葭还是一阵心慌,他不去清华是为了她,考江大医学院也是为了她。
他不动声色,就把一切都铺垫好了,她已经没有办法摆脱这个人,不仅欠他的恩,还欠他的情,越来越多,无法弥补。
白葭浑浑噩噩站在人群中,校长在台上说了什么,她一点也没听清楚,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又一阵掌声,慕承熙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发言。
摄像机对准了他,台下还有前来采访的记者。
“最后,离开母校之前,我有一个愿望。”慕承熙的视线在人群中搜寻着白葭,看到她之后,他定了定神,大声说:“我希望……能亲一下白葭同学。”
全场顿时沸腾了,被这个迟来的表白打动,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他俩的关系,但当众宣布到底不一样,学生们欢呼着、吵闹起哄,自觉让出一条路来给慕承熙走向白葭。
白葭恍惚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看到一个人一直在向自己靠近,越来越近,耳畔的欢呼声越来越重,越过人群,她仿佛看到了陈凛,那个她朝思暮想的人。
就在一瞬间,那个人已经走到她眼前,她被身后的几双手同时推向他,而他柔软的唇终于落在她脸颊上,双臂紧紧拥抱住她,操场上欢呼声震天动地,阳光灼热刺眼,让人头晕目眩。
白葭窒息、晕眩,终于失去知觉,被送到医务室以后,校医告诉慕承熙,她中暑了。
回家的时候,慕承熙怕白葭体力不支,伸手去牵她的手。白葭像是碰到烧红的烙铁一样,把手往后一缩。
“我们毕业了。”慕承熙说。白葭握紧拳头,始终把手藏在身后。
一回到家,白葭就跑上阁楼就把书包丢在一旁,躺在床上睡觉。她身心俱疲,没有心情应付任何人、任何事。
慕承熙看着她睡颜,长长的睫毛两把小扇子一样遮住眼睑,说不出的动人,心满意足,从现在起,白葭是他的,不管她答应不答应,她都是他的。
白葭这一觉一直睡到夜幕降临的时候,睁开眼睛,只有台灯的微光和慕承熙熟悉的脸,他正低头看手机,发现她醒了,跟她微笑,把手机给她看。
“学霸情侣双双考上名校,毕业典礼深情相拥,女生激动昏倒。”白葭看着网页新闻的标题和配图,心头涌起一阵说不出的凄苦。
高考季,门户网站到处都是这样的新闻,白葭从没想过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成为本市新闻头条人物,烦恼地闭上眼睛,不想去接受这个现实。
在她心里,已经有那个叫陈凛的人留下的烙印,永远无法抹去。
“白葭——白葭——”
耳畔似乎传来他的轻唤声,白葭再次陷入恍惚中,转过身来,却是慕承熙关切的目光,轻轻叫她的名字。
白葭看着他,许久许久。
第25章
泰缅边境山区,连绵的山野被茫茫密林覆盖,不时有野猪、野兔等小动物从灌木丛中窜出来;一伙身穿迷彩服、脸上也涂着油彩的男人持枪列队经过;有个人端起枪想猎杀野猪,被旁边的人阻止了。
“打一只带回去,给弟兄们开开荤,都快一个月没闻到肉味了。”
“我们是巡逻;不是出来打猎;被将军知道会处罚你。”
端起枪的男人缓缓放下枪,显然是被伙伴说动了,他们到这里当雇佣兵快一年了;该知道的规矩早已烂熟于心;巡逻的时候开小差是大忌。
他们巡逻的这一片山林都是缅北地区某地方武装的领地;为首的军阀非常有钱;军队不仅配备有美式坦克和火箭炮,就连战士使用的枪‘支也大多数是由德*火商赫克勒…科赫公司制造的hk416突击步‘枪。
林子里很安静;只有呼呼的风吹动树叶悉悉索索的声音,就连阳光也因为密林太过层峦叠嶂而只能投下细细碎碎的光影;陈凛走在队伍最后;警觉地看着四周,一草一木风吹草动都逃不出他观察力敏锐的眼睛,似乎已经养成了习惯,他有着猎豹一般洞察环境的本能。
刚到这里来的时候,他很不适应这里潮湿闷热的气候,粗劣的饮食让他每天上吐下泻,外出巡逻时山林里的瘴气更是让他很快就长了一身疹子,要不是一个粗通医术的缅甸战友用草药治好了他,他说不定就得把小命丢了。
巡逻结束回到驻地,士兵们已经开始了每天的日常训练。这里的训练异常艰苦,教官是个退伍的美国大兵,一边抽着雪茄烟,一边拿着鞭子不时抽打训练不合格的人,想要完全不挨打,只能比别人多吃苦。
队伍里有不少中国出来的士兵,陈凛是其中最沉默寡言的一个,哪怕是在训练间隙,他也从不参与别人的讨论,不是独自坐在一边默默抽烟,就是眺望着远方,像是在想什么心事。
乔林递了支烟给陈凛,“今天是哈德逊的生日,他们都凑了份子准备晚上去酒吧庆祝,你去不去?”
哈德逊就是他们的美国教官,那个高大自负又凶残的白种人,尽管士兵们私下里都叫他白猪,但是当着面,大部分人还是要想方设法巴结他。
“我不去,我也没钱凑份子。”陈凛漠然看着远方。
乔林叹口气,“那我替你垫上吧,你总不愿孝敬他,他每次训练都找你麻烦,皮鞭子可不长眼。”
和陈凛一样,乔林是从国内出来的,当初两人在广州一家搬运公司打工,乔林不知从哪里听说到泰国当雇佣兵能挣大钱,怂恿陈凛和他一起出来试试,到了才发现,这地方根本不是泰国,而是缅甸北部山区,条件艰苦不说,加入这种割据一方的当地武装几乎就是拿命换钱。
为了这个,乔林觉得挺对不起陈凛的,要不是他一心想来,他俩也不至于背井离乡到这种插翅难飞的地方。
陈凛把烟点上,缓缓吸了一口,都说抽烟能解乏消愁,他是到了这里以后才深有体会。
士兵们不训练的时候喜欢聚在一起赌博,本来上头不允许兵营里有人聚赌,后来看实在禁止不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天一黑,用来当营房的竹楼里没有任何照明设施,众人玩一会也就散了。
陈凛也不喜欢赌博,吃过晚饭别人都去赌两把的时候,他经常一个人爬到草垛子上仰望星空,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就连乔林也不知道。
训练一结束,士兵们就三五成群离开驻地去镇上,哈德逊的生日派对他们就算不想参加,也得硬着头皮给哈德逊这个面子。乔林拉上陈凛,让他哪怕去露个脸也好,免得被哈德逊穿小鞋。
哈德逊是个记仇的人,有一回乔林因为赌博和另一个士兵发生争执,继而大打出手,被哈德逊处罚打一百鞭子,受刑不过,当场昏死过去。
没有人敢为乔林说话,除了陈凛,哈德逊再次举起鞭子的时候,他上前阻止,“你再打,他就要死了,惩罚也要有个限度,将军从来没说可以滥用私刑致人死亡。”
哈德逊没想到这个中国兵竟然敢挑战自己的权威,用英语和缅甸土语骂骂咧咧,那意思是说,陈凛要么就替乔林挨完剩下的鞭刑,要么就闭嘴。
陈凛没说话,脱掉上衣露出精壮的肌肉,哈德逊见这小子是个硬骨头,挥动鞭子毫不留情打在他背上,鞭鞭见血,陈凛咬着牙,始终站定,替乔林挨完了剩下的鞭刑。
正是这一次,哈德逊对陈凛有了深刻的印象,不仅在平常训练的时候格外严厉,还经常把最危险的任务交给他。
让哈德逊没想到的是,这个中国人似乎天生就适合当兵,五公里负重训练,别人跑完全程都累得气喘吁吁,只有他脸不红气不喘,而他的心理素质,在擒拿格斗训练时更是独树一帜,往往在对手还没准备好的时候,他的动作已经快如闪电,让对手毫无招架之力,这样的人,如果加以严格训练,上了战场一定会是最出色的勇士。
乔林见陈凛总是明里暗里吃亏,几次劝他花钱送礼给哈德逊摆平这件事,都被陈凛拒绝了,他觉得哈德逊不配用他拿命换来的钱。
乔林不知道的是,陈凛不喜欢哈德逊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个叫杨蔓的女人。
缅北山区军营里条件艰苦,几乎看不到女人的影子,就算有,也都是做饭打杂的穷苦仆妇,杨蔓却是个例外,她是将军的女人。
地方武装,兵力不过两三千人,却有严格的军衔区分,驻地等级最高的军官叫将军,其他人按人数分成旅和团,每个团有正副团长两名。
对军营里的大多数人来说,杨蔓的身世是个迷,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也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只知道她从最早出现在将军身边到现在已经六七年过去了。她不仅会说缅甸语和泰语,汉语和英语也非常流利,但是从长相上看,她既不像缅甸人,也不像中国人。
杨蔓每次出现,都会成为当晚熄灯后士兵们谈论的话题。每次谈到这个话题,大家往往很兴奋,气氛比谈论别的话题时热烈得多,陈凛听不懂缅甸语,但是听那些人的笑声就能明白他们在说什么,无非是男人间开玩笑经常说的那些脏话。
陈凛不喜欢杨蔓看着自己时那种不怀好意的眼神,也知道这个女人自己惹不起,她周旋在将军和哈德逊之间军营里人尽皆知,偏偏能如鱼得水,令两个男人相安无事,这份本事不是寻常女人能具备的,陈凛有时觉得,她和白云舒是一类人。
哈德逊报复自己那些主意,说不定一大半都是这女人出的,在她看来,得不到的男人只有杀了才比较安心,送他去死,才不会让她的秘密败露。
他第一次感觉到杨蔓的厉害是在到这里当雇佣兵半年后,有一天傍晚他吃过饭习惯性地爬到草垛上,热带地区白天天长,八点多天才全黑,他有充分的时间看书和思考。
有个缅甸小孩来找他。
缅甸小孩是将军买来专门伺候杨蔓的,只有十一二岁年纪,手脚却很麻利,嘴巴也很严,爬上草垛塞给陈凛一张纸条,等他看过之后迅速就把纸条撕了,一声不吭爬下草垛。
尽管在别的地方手机早已普及,但是在缅北山区却不是所有人都用得起,而且山区信号不强,很多时候手机都是摆设,人们传递讯息往往还是用上个世纪的方式。
不打仗的时候,将军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去镇上赌博,不到深夜不回来,有时候甚至赌上一个通宵,将军不在的时候,杨蔓都会和哈德逊在一起鬼混,因此陈凛看到纸条上的字很诧异,不知道那个女人想搞什么鬼。
离睡觉时间还早,大多数士兵围在一起打牌消遣,陈凛见乔林坐在众人中间玩兴正浓,没有跟他说话,悄悄藏了一把手‘枪在身上,按着纸条上说的时间去找杨蔓,她住的竹楼建在半山的竹林里,离兵营比较远,要走上十几分钟才能到。
陈凛快到的时候,看到缅甸小孩在竹林边等他,一看到他就跑过来,带他从另一侧绕行到竹楼背后,从后门的楼梯上楼。
虽然只是竹楼,里面的条件不比国内的五星级宾馆差,各种电器和家具应有尽有,客厅水晶吊灯辉煌耀眼,丝绸窗帘拉上以后,看起来很像度假屋,陈凛刚走到门口,一只白色波斯猫迅速窜过来瞪着眼睛看他。
这只波斯猫是杨蔓养的,几乎所有人都看过她妖妖娆娆抱着猫跟在将军身边,虽然她很少说话,但只要往人前一站,眼神中的媚态和姣好的身段就能让看到她的男人骨头酥掉。
陈凛没有理会那只白猫,继续往前走,看见一双雪白玉足踩在柔软的蓝花波斯地毯上,十个脚趾甲涂着鲜艳的红色指甲油,脚背玲珑玉透,不得不说,这双脚是他见过最好看的。
再往上,两条酥白长腿在宝蓝色软缎长裙间若隐若现,分外诱人。
杨蔓注意到陈凛的目光,非常满意,婀娜地换了个更慵懒的坐姿,似乎想让他进一步欣赏自己优美的体态,脚趾并拢、轻抬。
深v晚礼服领口很低,能清晰看到胸部轮廓,不是很大,但形状非常好,饱满丰润,让人浮想联翩。
陈凛看到她这样的动作,只觉可笑,大概以前被她召见的男人一见到她都会激动地扑过去吻她的脚,所以让她不自觉就产生了一种优越感,以为到这里来的人必然成为她裙下之臣。
“不知道夫人找我来有什么事?”陈凛找了一个自认为恰当的称呼,开门见山地问。
杨蔓见他表情稳重,朱唇轻启,淡淡一笑,“听说你是中国人,请你过来坐坐,我也是半个中国人。”
她拍了拍手,很快有两个女仆送酒菜上来,都是本地难得一见的菜式,在繁华大城市的餐桌上或许不算什么,但在缅北这里,却是有钱未必买得到的。
陈凛没有坐,等人都退下去了,才说:“夫人客气了,我只是从国内出来赚钱的雇佣兵,不敢高攀。”
“都一样的,谁不是为了活下去,坐吧,将军又不在,客气什么。”杨蔓假装听不懂陈凛话里的意思,指了指自己身边的座位。
不想得罪她,陈凛拿起酒瓶倒了一杯酒,端起来敬她,“我先干为敬。”杨蔓以为这小子终于开窍,忙说:“别喝太急啊,酒要慢慢喝才有味。”
陈凛没说话,又倒了一杯,“第二杯敬将军,给了我在这里训练的机会,虽然艰苦,但是很锻炼人。”
杨蔓听出点意思,见他有点拘谨,笑着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我是澳门人,中葡混血,刚到这里来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一转眼已经六七年过去了,时间过得太快了。”
陈凛连喝两大杯白酒,胃里很不舒服,好在他平常酒量不错,因此虽然喝得急,却也没上头。杨蔓靠近他,看着他白衬衣里依稀可见的健壮胸膛。
缅北湿热,他一路跑过来,此时身上的汗水还没干,衬衣沾在古铜色肌肤上,半透明一样,杨蔓抬起右手,柔细的指尖从他胸前一直拨弄到下身。
第26章
陈凛瞬间敏感地像是通了电一样颤抖; 下意识抬手抹去嘴角的酒; 往后退一步,“夫人; 没有别的事我先回去了; 营里晚上可能会有紧急训练。”
没等杨蔓说话; 陈凛从客厅的窗户跳了出去,趁着夜色狂奔而去。杨蔓走到窗口; 幽幽看着跑进竹林的背影,这人看来还是个毛头小子; 所以才会这般不识相。
将军年近六十,在床上已经不行了; 哈德逊那只白猪又太粗俗,她还不到三十,又是个需求旺盛的女人; 驻地里这些雇佣兵,当地人多半又黑又矮; 因此她挑来挑去只觉得陈凛最看得上眼。
她看过他在河里游泳。
尽管营地有洗澡堂; 但是很多士兵习惯在天气闷热的时候去山后面的河洼里洗澡; 她知道他们的这个习惯; 无聊的时候经常会站在竹楼的后窗口拿着望远镜看他们。
和那些当地士兵比起来,陈凛显然是男人里的优良品种,他身材高大,骨架匀称而且肌肉精壮,遒劲有力的臀部让双腿看起来更修长,游泳时四肢舒展就像一条年轻的剑鱼,特别是当她透过望远镜看他胯‘下,更是满意。
杨蔓暗地里观察陈凛很久,发现他平常除了训练,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不声不响从不惹事,这正是她喜欢的性格,只是没想到志在必得的一击竟然没有击中,让她很有几分不甘心。
陈凛狂奔进竹林,一口气跑了好几百米,才把刚才那种情绪压制下来,然而一停下来,两条腿抽筋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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