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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到时光尽头[出版]-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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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干什么?”孙菀羞恼地挣扎着,压低声音,“放开我。”

    她的后背紧贴着卓临城的胸口,她那么明显地感觉到那里的剧烈起伏。他死死地从背后环抱着她,有力的臂膀紧紧箍着她的双臂,被激怒后的急促呼吸扫在孙菀耳后敏感的地方,一股蓬勃的男子体香钻入孙菀鼻端,那香气让孙菀头晕目眩,几乎无法站立。

    卓临城不由分说地将她带到背光处,往后重重一推,欺身上前,贴着她的身体将她牢牢压在粗粝的墙壁上:“永远都不会是吗?那我就教你怎么对我柔软一点!”

    孙菀刚张嘴准备尖叫,就被他的唇舌严严实实地堵住,他的舌激烈地纠缠吸吮着她的,像要将她整个人这样吸进他的身体里。

    孙菀惊恐地睁大眼睛,发出“呜呜”的低鸣,她感觉自己的胸腔快被他压得爆炸,一丝气也喘不上来。更可怕的是,她全身上下每一个可以反抗的地方都被他紧紧缠着,这让她产生了一种被海草缠住,即将窒息而死的错觉。

    孙菀拼命地挣扎,然而在他的强势禁锢下,她所谓的挣扎不过是在他的身体里扭动、磨蹭,衣衫单薄的夏夜,这样的肌肤厮磨是要命的,她最先感觉到他胸口和腹部紧实坚硬的肌肉,继而感觉到他身体某处的变化。一股热血“轰”地冲到她脑子里,她更加急切地发出近似哭泣的低吟。这一刻,她终于发现,自己在他的强势禁锢下,是那样的绵软无力。

    他疯狂的吻因她的低吟而中断。他睁开双眼,目光迷离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她。

    孙菀大口大口地吸气,气还没喘匀就准备开口,冷不丁又被他更加暴烈地吻住,他含着她的唇舌,含混不清地说:“学会了吗?”

    她带着哭腔说:“卓临城,你浑……”

    一句话还没说完,卓临城就彻底将她的唇封死。片刻后,他的唇舌从她口腔中撤离,借着幽微的光线凝视她,她素白的脸上绽开大片潮红,双唇如烈焰般彤红。她似乎被接连而至的热吻吻得蒙过去了,一双含泪的大眼睛里不见愤怒,亦不见情欲,只有一片稚弱的茫然,就像幼儿园里被大人抢走糖果,含泪发呆的小孩。

    这样的眼神让他越加情动,伸手轻轻捏住她尖瘦的下颌,低喘着说:“想我吗?哪怕一点?”

    孙菀使劲侧过脸,恨恨说:“没有!一点也没有!”

    卓临城抬手扳正她的脸,一手捂住她的嘴:“我不听它说。”说着,另一手移向她的腰窝,用指尖在那里轻轻地来回画着圈。一阵电流通过般的战栗从孙菀的腰部迅疾扩散开,她的身体骤然软了下来。

    他的湿润的唇含住她的耳垂,舌尖轻轻地沿着她的左耳廓游走,他动情地呢喃着:“菀菀,这才是诚实的回答。有的事情,本能比理智直接。”

    顿了顿,他将脸伏在她的耳后,轻轻地说:“菀菀,我爱你,从那天在大雨里听到你唱歌起,就爱上你了。”

    彼此剧烈的喘息中,孙菀恍恍惚惚地想起曾在报纸上见专家说过,女人的某只耳朵比另外一只更容易被情话俘虏,她记不确切是哪只了,但眼下,她确信一定是正被他吻着的这一只。

    她正自出神,他的舌尖猛地探入她的耳朵深处。她的心重重一颤,全身的感官地集中再他骤然入侵的舌尖上,她下意识揪紧他的腰身,圆睁的双眼里,所有情绪逐渐涣散开去,化作一片白色的亮泽……

    如果不是肩上包包滑落坠地,砸到孙菀的脚背,孙菀可能会溺死在他的怀里。

    大力推开他的瞬间,孙菀心里的第一句话是:太可怕了。

    真的太可怕了,这个男人简直是个会移动的沼泽,随时随地就能将他想吞噬的人吞噬掉。掉进其中的人,不挣扎则已,越挣扎沉得就越快。

    孙菀按了按狂跳的心,深吸了口气,扬手利落摔了他一个耳光。

    “啪”的一声脆响,倒像打破了一场幻梦,刚才的销魂蚀骨,旖旎风光都在这一声中化为泡影。

    卓临城抬手擦了擦嘴角,没有说话。

    孙菀迫使自己的声音冷静:“卓临城,这样玩下去真的有意思吗?我最后一次告诉你,我不是厉娅,我很清楚我想要的是什么——我永远都不会爱你!”

    说完,她躬身捡起自己的包包,连灰尘也不拍,转身就走。

    直到她走出几米开外,身后才传来卓临城一如既往的平静声音:“既然你这么喜欢和我谈永远,我们不如赌赌看,永远到底有多远。”

    孙菀靠着墙壁,在黢黑的楼洞里站了很久很久,直到她感觉到身上、脸上的热意都消退掉了,她才缓缓直起身,脚步脱力地往楼上走。

    待走到自家门口,她又顿住了脚步,迟迟不敢开门进去,于是又发了一阵呆,才低头找出钥匙。

    门刚打开,黎美静就先声夺人地八卦道:“怎么去这么久?”

    孙菀关上房门,哑声说:“多管闲事。”

    说着,她连鞋都没换,低头匆匆越过客厅,直奔自己卧室。好在黎美静满脸满眼贴着黄瓜片,也未见她发丝凌乱,脸上形迹可疑。

    回了卧室,孙菀扔掉包包,重重蹬掉鞋子,钻进薄被里,明明是极热的夜,她拼命裹着被子,直到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不留一点缝隙。

    她的身体和大脑都像在被火炙烤,思维裂成无数毫无逻辑,却全是和卓临城相关的碎片,她浑浑噩噩地缩在那里,默默承受那些碎片对她精神的凌迟,直到她的所有意识全堕进一个极致寒冷、极致火热的世界里。

    时隔月余,当回家过“十·一”的孙菀再度在家里看到卓临城时,她才相信,卓临城没有开玩笑,那个有关“永远有多远”的赌约,他是认真的。

    那天傍晚,她刚打开家门,就见卓临城端着一盘菜从厨房走出来,他材质精良的白色衬衣外,可笑地套着她的一件淡蓝卡通围裙,但是孙菀非但笑不出来,反而有种虚脱的感觉。

    她绕过卓临城,直接找到厨房里的黎美静,劈头盖脸地质问:“他怎么会在这里?”

    黎美静头也不回地炒着自己的菜:“我叫他来的,怎么了?”

    孙菀当即大怒:“为什么叫一个陌生男人来我们家?你难道不觉得这样很不方便吗?”

    “首先,你卓哥哥不是陌生男人,他是我刚认的干儿子。”黎美静有条不紊地颠了下锅,“其次,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下,我叫我干儿子过来一起过个节,真看不出哪儿不方便。”

    “干儿子?”孙菀气得噎住了。

    黎美静说的话句句在理,她似乎没有立场干涉黎美静和卓临城的交往,可她一想到卓临城接近黎美静的真实目的就怒不可遏,她“啪”地关上煤气阀:“我不管,反正你必须让他走,我不欢迎他!”

    见炒不成菜,黎美静也怒了,但是她表现得很克制,她看也不看孙菀,细长眉一挑,压着点火气,低声说:“孙菀,你别太不讲理!我不管你对小卓哪儿来的敌意,但你别忘了对人最起码的尊重。我挑明了跟你说,我就是喜欢这孩子,既贴心又孝顺长辈,比你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你从上了大学后,除了节假日没地方去,你主动回来陪过我一天吗?你给我买过一根纱了吗?可是小卓隔三差五来看我,天气热的时候给我送瓜果,天气冷的时候给我买补品。知道我腰疼,还专程从西藏带藏药回来给我。抛开这些不说,前儿我说声想在院子里垦个菜园子出来,他撇下手头的事,买了花园土就来帮我垒菜圃。听说你喜欢花,他又专门留了块地,亲自给你种了一圃子花。孙菀啊孙菀,你扪心自问,你为我做过哪怕一件这种可以称道的事情吗?”

    孙菀颓然拉了一下包包的肩带,咬住下唇,半天说不得话来。她一颗心起起伏伏,就此罢休,她真的不甘,可继续气焰嚣张地闹,她似乎也输掉了余地。

    是啊,她哪能是他的对手?做戏做到这种地步,假的也是真的了。

    她一言不发地离开厨房,见卓临城垂首敛眉地调着水果沙拉,张了张嘴,终究无话可说,只能回自己的卧室。

    甫一进卧室,一脉幽香猝然袭向孙菀鼻端,她循着那香气看去,只见自己的窗台上摆放着一盆茂盛的秋兰。自孙大成去世后,她还是头一次在自己卧室里见到这么温暖别致的摆设。

    哦,她恍然想起,她怎么就没想过给自己种一盆花?她明明是喜欢的。这些年来,她斗气似的和黎美静比谁更冷漠麻木,却把原本那个柔和淡雅的自己渐渐迷失了。眸光微闪,她缓步上前,在那盆兰花前站定,伸手轻轻触向它淡绿的花瓣,她的指尖刚碰上那花瓣,便像触到火一般迅疾收回。

    长睫颤了颤,她望着那花微微撇嘴,几不可闻地吐出两个字:“奸人。”

 第24章 只是我还放不开(1)

    “十·一”结束后,孙菀收拾了一些原本放在家里的必需品回了学校,临回去前,她再三犹豫,还是带走了卓临城给她的那盆兰花。不管怎么说,兰花是无辜的,留给黎美静那种人养,和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呢?

    那天以后,孙菀学了个乖,无论什么节假日,圣诞也好、元旦也好,她都坚守在学校,打死也不回家——眼不见为净。若是有什么需要非得回家,孙菀也尽可能找非节假日回去。饶是如此刻意回避,每每回去,她还是能很轻易在家里发现一些卓临城去过的蛛丝马迹:

    比如,饭厅里坏了几年的灯管被修好了。那灯管自坏了以来,她和黎美静都动过心思要修,可临了临了的,却找不到一个专门去灯具城的日子,故而耽误了下来;

    又比如,黎美静学会网购了。孙菀是从家里堆满的各种快递盒,以及黎美静见谁都叫“亲”的语言习惯上看出来的。

    再比如,黎美静终于改掉吃坏水果的习惯了。当孙菀某天发现黎美静主动把烂了一块的梨扔进垃圾桶,而不是削去坏的部分继续吃时,大吃了一惊,因为这么多年,她起码不下一百次让黎美静别吃坏水果,可是从未奏效过……

    看到这些细节时,孙菀不是不感动的,但感动之余,她又会提醒自己清醒一点,卓临城做这一切是有邪恶目的的,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对你好,对你好,好到你无路可退。所以,她万不能被那个奸人刻意营造的细节打动,不管他是挖心掏肺或是热情如火,她一定得要定青山不放松,坚决不让他得逞。

    孙菀盘算得很清楚,无论卓临城的赢面看上去多大,但有一条卓临城永远赢不了她,那就是——她比他年轻!她才21,可是他都25了,她可以毫无压力地拖到4年后再想恋爱的事情,可是他卓临城行么?他家里人允许他当大龄剩男么?TVB的豪门剧演得很清楚,也许他这边还在想方设法地“对付”她,他家人那边已经给他挑好了一个连的白富美,就等着逼他挑一个“开枝散叶”了。她就不信他还能陪她一直耗下去。

    然而不到一年,孙菀就发现自己的如意算盘全打错了。她能想到的事情,黎美静岂有想不到的道理?卓临城有没有被逼着“开枝散叶”她是无法确定了,但她的相亲编年史,在她吹熄22岁生日蜡烛那天,正式开始了。

    孙菀永远忘不掉她22岁生日那天的场景,黎美静觑着她吃完最后一根寿面,忽然拿出一本装订成册的简历集给她,语重心长地说:“孙菀啊,22岁就是大姑娘了,按理说,做妈的要给你一份厚礼,可是我的经济状况究竟怎么样,你也清楚,贵重的东西我也送不起,只能送这一片心了。你挑挑看,看有没有中意的小伙,我帮你约出来见一见。”

    孙菀一眼扫过去,那竟然是一本华丽丽的相亲简历!

    孙菀一口面噎在喉咙里,瞠大双眼来回扫描黎美静的面部表情,直到确定她是认真的之后,才低呼出声:“你开什么玩笑?我还在读书呢!”

    黎美静端坐当场,蹙着眉,不冷不热说:“读书怎么了?你以为自己还小呢?你马上就要进了晚婚年龄了,知不知道?”

    孙菀腾地站了起来,胸口大力起伏着:“你别乱给我揽事儿,我准备考研的事情已经够累了!”

    黎美静挑眉厉声说:“你给我坐下!造反啊?我这是要杀你还是要剐你?你凭什么拿这种态度和我说话?我逼你结婚了么?我这就是让你先挑挑看、处处看,我怎么你了?”

    被黎美静这一喝问,孙菀渐渐冷静了下来。

    黎美静见必杀技起效,悠悠地出了一口气,改走温情路线:“孙菀啊,你是还小,可是也老大不小了。妈这是为你着想,怕你忙着读书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这才先帮你留心着。你手上这一百多个男孩,我真是花了一年时间,从地坛、玉渊潭、中山公园一个个剔出来的,这些孩子的父母,我都见过、聊过,觉得靠谱才打印出来。你自己想想,我做这些容易吗?”

    孙菀含着泪,“呵”地冷笑一声,纵然心中不服,却又无话反驳。

    黎美静起身拉着她的手,将她往下按:“坐下。难不成还要我仰望着你说话?”

    强迫孙菀坐下后,黎美静又絮絮说:“我知道你们新派的女孩子,都想着25岁以后恋爱结婚,可等你到25岁的时候,真会有个27、8赚得多又懂事儿的男孩子拿着房本等你?没有的事儿!优秀点的男孩子,大学一毕业就被人抢走了,那种潜力股,在社会上磨砺一两年,也被有眼光的抢走了。剩下来的不是歪瓜裂枣的,就是脾气古怪的,要不就是离异有孩的,侥幸有那么一撮没玩够的精英,人家最后不是选个有钱有势的,就是选个20边儿上,水水嫩嫩的。”

    孙菀单手支着额头,头痛欲裂地说:“够了,我不想听。”

    “你说到时候万一你嫁得不好,过得不幸福,我死了之后,怎么有脸你见你爸爸?”黎美静说着说着就起了哭腔,“孙菀,算妈妈和你过世的爸爸求你,先选几个男孩见见吧。”

    孙菀哭笑不得摇头叹息:“妈,也当我求你了,别给我……”

    “孙菀哪!难道非要妈跪下来求你?要是跪下来你就肯答应,今天我也就豁出去这张老脸了!”

    见黎美静作势真的要下跪了,孙菀连忙上前将她按在沙发上:“你别逼我了。”

    “你不答应我,我的心就日日夜夜像放在火上烤一样,你真忍心见我一把年纪,一天安稳日子也过不上?”

    “打住!打住!”孙菀叹了口气,“我看!我看还不行吗?”

    说完,她抓起那本相亲简历,哗啦啦地翻了起来。

    在此之前,孙菀从未想过我大中华居然有这么多长得奇形怪状的男人:“这都是些什么人啊?我走大街上没发现男人都集体是这个样的啊?”

    “男儿无丑相,再说谁的证件照能好看?”黎美静掏出一支笔递给她,“看中的打个钩,其他的交给我来安排。”

    孙菀三分钟翻完,见黎美静脸色难看,只好硬着头皮,拣照片看着还算过眼的打了几个钩,见黎美静脸色依然难看,又只好对着工作是公务员、医生、老师、年入三十万以上的打了几个钩,交还给黎美静。

    黎美静欢天喜地地接了,翻看了一下,频频点头,见孙菀脱力般靠在沙发上,她小心翼翼地补充道:“孙菀,别等了。我知道你心里有人,可你等不回来他了。”

    孙菀的心如同被针扎了一下,猛地从沙发上坐直:“你从哪里知道的?是谁告诉你的?”

    “还有谁能告诉我?你说梦话的,你知道不知道?”黎美静拿指头点了点她,“人往高处走。去了美国的人,怎么可能还回来?就算他回来了又能怎么样?为了点破事儿抛弃你一次的人,肯定会为了别的抛弃你第二次。你难道还不明白,你在他心里,不金贵!”

    孙菀静了好大一阵儿,侧过脸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呼出——

    “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在黎美静、的软硬兼施之下,大三下半学年,孙菀相了十一次亲,见了十一个极品相亲男。所谓极品,就是那种一句话就可以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永远在孙菀脑海中留下一个宝贵位置的特殊存在:

    相亲男一号:我有一个理想,那就是改变中国的现状!

    相亲男二号:你知道吗,如果你喜欢某一首歌,你就去百度,一搜就搜到了。

    相亲男三号:你是处女吗?我对那种女人有心里阴影。

    相亲男四号:晚餐能吃掉一碗米饭的女人,我觉得我可能养不起。

    相亲男五号:有人说我长得像金城武,可是我觉得我比较像梁朝伟。

    相亲男六号:你觉得等会儿去如家好还是汉庭好?不如去七天连锁,我有会员卡。

    相亲男七号:等会儿分摊每个人是十八块零七毛五,我付十八块八好了。

    相亲男八号:我们今天约的时间是七点,但其实我四点钟就来了,一直在等你,等你出现。不过你真的不用道歉。

    相亲男九号:孙小姐,我对你很满意,我希望你以后每天给我打电话。

    相亲男十号:我前女友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女人,你能想象她七年如一日地给我煮早餐、洗内裤吗?要是她有北京户口,我差点就娶她了。

    相亲男十一号:薪水高也有薪水高的烦恼,每见到一个追我的女人,我都觉得她们是为了我的钱。孙小姐,你不会是那种人吧?

    ……

    大三那个暑假,被十一位极品男重创后的孙菀几乎产生了厌世之情,借口备战考验,义无反顾投身题海,无论黎美静在家摔杯打碗还是呼天抢地,孙菀抵死也不肯再相亲。

    黎美静无计可施,只好放低姿态,请孙菀再去相最后一个。她发誓如果这个还不能入孙菀的眼,以后她就再不过问此事了。

    孙菀见她说得诚恳,心想再见一个极品,凑齐“帝都十二怪”,就能落得清净,也不失为一件上算的事,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这边孙菀刚点头,黎美静那边很快就敲定了双方见面的时间、地点。因那相亲男工作繁忙,所以少不得孙菀迁就他,去他公司附近的一家西餐厅见面。

    傍晚七时许,孙菀准时出现在相亲男定的西餐厅里。餐厅在西三环,环境幽雅,灯光柔和。这还是孙菀第一次在这么有情调的地方相亲,暗想这次倒还有点靠谱。等见了那相亲男,一切就显得更靠谱了:

    那男人虽谈不上帅,但长得干练精神,虽不高,但也不至于需要她穿平跟鞋来俯就,衣着打扮也绝没有不合时宜之处,相反还颇有格调。孙菀一眼就看出,他身上的白衬衣是卓临城常穿的某个牌子。

    因着那件白衬衣,整个相亲过程,孙菀都有些神思恍惚,无论是喝水还是切牛排时,目光总忍不住去瞟他的衣服。那相亲男见了,顺势几度在喝红酒时露出手腕间的宝玑。

    见孙菀兴致不高,他也骄矜得很,自顾自地切着牛排,喝着酒,偶尔问一句孙菀对未来有何安排。

    孙菀见他发问,出于礼貌,便停下刀叉,思考了一下,谈了一下自己的人生规划。

    当他听到孙菀说到研究生毕业后打算背包去欧美游历一年时,忽然肃容打断孙菀:“不好意思,孙小姐,恕我冒昧,在我看来,你的人生规划实在过于浪漫主义,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当然,这是你们80、90后的通病。我的目的是找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年轻女孩共建家庭,很显然,你虽然有北京户口,名校在读,外貌也很OK,但你不是适合我的那一个。”

    他抬腕看了眼时间,招来侍应生,飞快埋单:“对不起,晚上我还有个商务应酬,需要提前走。你慢慢享用。”

    起身拿外套的时候,他的动作顿了一下,转头看了眼孙菀:“也许早几年,我会追你。再见,祝你幸福。”

    直到目送他的背影彻底消失,孙菀才回过神来,从吃完饭到秒杀她,那人只用了不到八分钟。这一刻,孙菀才明白,原来大多数人在挑选婚姻对象时,不会比挑一件衬衣时感性。只要条件合适,志同道合,八分钟就能成就一段婚姻,至于“爱情”,那是个什么玩意儿?电影荧幕上,金刚为爱人殒身帝国大厦够惨烈了吧,最后却也只能沦为一个有关“打飞机”的搞笑段子。

    孙菀忽然觉得自己有点不合时宜,出门的时候,她想,也许黎美静是对的,是她错了太多。

    那天傍晚闷热得超乎寻常,黑色的夜幕上,铅灰色的层云将整个城市裹得严严实实。倘若有心抬头看看,不难发现那铅灰色的背后,似乎酝酿翻涌着别的什么。

    孙菀显然不是有心人,她一手紧紧攥着拎包,失魂落魄地行走在街道旁。

    无数因晚高峰堵在路面上的车子此起彼伏地按着喇叭,头顶上,已经转化为暗紫色的云幕越压越低。然而,这一切令人烦躁不安的迹象,全然没有引起孙菀的注意。

    她只觉得闷得慌,内心深处仍试图拼凑被相亲男打碎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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