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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擒获大牌娇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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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去去,别烦我……熠行这臭小子怎么还不回来?”凶巴巴的把佣人赶到一边,腹诽咕哝着。
前段日子,他说要见冷沫沫,凌熠行说人家姑娘知道了他的真正身份,不理他了,现在全国民众都知道冷沫沫是凌熠行的女人,凌云海却是蒙在鼓里,听旁人说两人好的如胶似漆,他直发蒙,真是好没面子喔!
“少爷,回来了。”一个佣人看着凌熠行的车进了庭院,向获了赎救一样的大喊。
凌云海翘首,确定回来了,佯装威武的说:“咳,让少爷到书房见我。”话落嗖的钻进书房等候。
切!又装,装不了多久就会被少爷识破呢!当然这只是佣人们的心里独白。
☆、45 娶喜欢的人
“少爷……老爷在书房等您。”见凌熠行走进来,佣人马上传达老爷子指令。
“嗯,知道了。”凌熠行自若的回答,径自往书房走去。
书房里,祖孙两谁都不说话,凌熠行噙着笑的黑眸对视凌云海苍老略怒的眉宇……
二十年前,儿子因空难丧生,凌熠行可是他的宝贝,用尽毕生的心血抚养教育,如今,年轻有为不负众望,成为凌云海的骄傲。
看到宝贝孙子站在自己面前,先前的火气一股脑的全消了,这会儿凝睇良久,冷颜再也挂不住,也没了刚刚剑拔弩张的势头,“孙子,是不是可以让爷爷见见冷沫沫呢?”凌云海笑眯眯,略带宠溺的说。
“好。”他毫不犹豫,爽快答应。
反倒让凌云海意外,以前凌熠行也有过绯闻女友,不过每每他提出带来家里见见,凌熠行总是会说:“没那个必要,以后再说吧。”
今天如此豪爽的应允,让凌云海怀疑孙子若不是吃错了药,恐怕就是被冷沫沫下了毒!
哈!看来这次是来真格的喽!凌云海越想心里越乐呵,“你可不要敷衍我,我可是你亲爷爷,定下来什么时候见?”
“嗯,我参加海城时尚风潮节回来,就带她来。”
“一言未定,失言是小狗。”
“!”
定下见面的时间,凌云海这心里总算是安生了,“熠行,你母亲前两天来了个电话。”
母亲林菲在凌熠行父亲发生意外后就借口伤心欲绝跑到澳大利亚定居,二十年没有回国,凌熠行从小就和爷爷生活,这位母亲不仅欠缺伟大,也安静的慎人,这厢突然来电话是为何事?
“和我有关?”剑锋的俊眉挑高,凌熠行开门见山的问。
“嗯,说你和温茹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关系很好,有感情基础,温茹这孩子她很看好,也想回国发展,所以……”后面的话就不用说了吧?孙子,你继承了凌家祖上的聪明智慧,应该明白的哦!凌云海复读到一半止言。
哈!他的这位母亲还真是热心的不寻常,二十几年不露面,现在突然出来关心起儿子的婚姻大事?还真是觉得受宠若惊啊!
失联了二十几年的母亲终于传来关心的讯息,他是不是应该喜极而泣呢?
或许应该更加寒心吧——温茹的父亲在澳投资了一个矿石开采厂,为母亲林菲的珠宝店提供最低价格的上等材料,经过加工制成价值不菲珠宝,直接越过二三级供货商,获得最低成本,销售最高价格,利润更是不用说了。
母亲突如其来的关心,让凌熠行觉得啼笑皆非,“吃饭吧,爷爷,我饿了。”不想在这些无聊的问题上多费唇舌,挽着凌云海走出书房,往餐厅方向。
温茹的心意,凌熠行心里很清楚,只是感情这种事不能勉强。再说,所有爱慕他的女人,都要善待的话,他很确定自己没那个能力,服侍不了喔!
“你和温茹曾经有没有那什么过?”知道了孙子钟情于冷沫沫,还是忍不住八卦,打听打听以前在美国的事。
“没有。”他斩钉截铁的回答,这样为老不尊的话,也就只有凌云海老人家能问得出来吧?
在美国一起读书就要发生点什么吗?在一起读书的同学多了,他对温茹从来就没有产生过男女之情的感觉。
“孙子,你说,在美国读书的那几年,你就没有个什么跨国恋情啥的?”凌云海苍老的眼睛,好奇的盯着对面吃饭的凌熠行。
自己孙子长这么帅,英气勃发,才华横溢,不可能就一个两个女人吧?凌云海欣然的猜想,兴致勃勃的准备好耳朵。
“……!”这老爷子今晚好奇心大爆发呀,要是回答‘有’,一定更加勾起他的好奇心;要是回答‘没有’,他也会半信半疑的想追问,“爷爷,英雄不问出处,你打听以前的事有何意义呢?”
那倒是,又不能把那些分手的女友重新找回来,更何况他也不甚喜欢外籍孙媳妇,再生个混血儿,长着黄头发…。想着想着,凌云海有些牙根发麻,还是中国人好,黑头发黄皮肤,看着顺眼!
接过林菲的电话,凌云海也知道她是有些小算计,不过并没有直接呛回去,怎么说她也是熠行的亲生母亲,虽然她很不称职。
孙子是有主见的人,也长大了,他需要的就是告知,过多的在意只是平添烦恼。
以凌氏的势力根本无需搞什么商业联姻,他只希望孙子娶自己喜欢的人,生活幸福。
这厢,凌熠行已经放下筷子,起身,“爷爷,我吃好了,先回,您慢用。”
转念,“那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啊?”凌云海不死心的追问。
“……”他无声哑笑。
这臭小子,又和他打游击战,“要记住约定的时间。”在凌熠行出门前还不放心的提醒。
叹!他怎么就让爷爷这么不放心呢!他是很有时间观念的人好不好?
身体在游走,他的魂已经彻底被勾住,留在了冷沫沫家。要不是这样,为什么他在爷爷那里吃过晚饭,不由自主的开车到她家楼下。
开门进屋,没有开灯,她睡的还真早?
不过……她为什么从秦越的房间冲出来,而且带着一副很慌张的模样?
她是在画图啦!
不是说爷爷找他有事,在那里吃饭,怎么突然回来?吓得她不知所措,手忙脚乱的将图纸全数塞进抽屉中,仓惶跑出房间,“熠行?你,你怎么来了?”
走过去,高大笔挺的身子笼罩,张开的手臂将她抱住,“嗯,想你了。”声音很温柔,只是她没有看到背后,如墨的眸子盯着秦越房间紧闭的那扇门。
来过她家许多次,从没进过这间房,如果是白天,他会以为她进去只是打扫。
她这么晚在里面?知道他来,她为何有莫名紧张的表情?此刻房门里面似乎成了一处神秘地带,勾起凌熠行的好奇心。
想她了就来,凌熠行一直这样,冷沫沫当然也喜欢他来陪,“嗯。”乖乖的应了一声。
手臂揽着她的肩膀往房间走,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紧紧相拥着入睡,“到秦越的房间做什么?”他用随意的口吻问着。
☆、46 如果他继续,她会怎样?
“……没什么,秦越让我帮他找点东西。”她不是会说谎的人,语言还算流畅,可是紧张、心虚写在脸上。
这些设计图的事情,不是不能告诉凌熠行,他们交往这么久,在冷沫沫心里他是可以交心的人。
如果是她一个人的事情,都不会刻意隐瞒,只是,这个事情涉及了第三人秦越,总要和秦越说一下,他们是有约在先的。
这个解释还算得上合理,勉强相信了吧!
他,并没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念头——或许她现在还不想说,不过他相信她一定有原因。
躺着,他的热躯贴了过来,拥着她。
“……”她静默,心照不宣。
每每这个时刻,两人都会紧紧相拥在小单人床上缠绵一会儿,而他会在濒临失控前停止缱绻,抱她收心睡觉,她也就很安心的由着他。
虽然在强行收心的时候有些难耐,但是他依旧留恋,想念,回味无穷,“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这样控制多少次,或许下次就会进行到底的。”他略带促狭,戏谑的口吻说着。
她没有说话,有些心疼,他的珍惜,她很感动,如果他继续,她会怎样?答案她也不知道。
他单手拄着头,侧躺,看着她系上睡衣扣,一寸寸雪白的肌肤重新被衣服遮挡,幽深的眸光染笑,“沫沫,我爷爷要见你。”见了爷爷,他就求婚,凌熠行心里这样算算着。
见她?冷沫沫心中莫名的有些紧张,见家长啊!她没经验,“什么时候?”她依偎在他怀里,轻声问。
“咱们从海城回来。”
悠扬的如大提琴般好听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意外的抬起头,一双晶莹剔透的魅瞳眨了眨,凝视着他,“海城?咱们?你要带我出门吗?”从小到大她也没出过什么远门,可以出去走走心中不免兴奋,而且还是和他一起。
“嗯,参加时尚风潮节,大概三四天回来。”他说。
喜!早就听说过,每三年举办一次,会看到好多时尚作品喔!冷沫沫有些压抑不住的激动,“时尚风潮!真的吗?真的带我去?”说着,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小小的单人床,容她一个人还好,加上他,精瘦而健硕,很拥挤,两人常常要紧紧拥着入睡,她这样不安分的一窜,身子直接向后倒去,“啊——”本能的呼救,手臂胡乱的在半空中寻着可以稳定身体的物体。
寻到的只能是他,别无旁物,很及时的他大手抱住她的纤腰,捞进怀里,没有再让她掉到床下。
她的手臂也勾上他的颈部,长吁一口气,有惊无险!
看她兴奋的,“摔伤了可就真的去不了了。”他宠溺的两指捏了捏她嫩滑的颊,“好了,快睡吧。”
“嗯。”
开始她还乖乖的蜷缩在男人胸膛里,不过没多久她就翻了个身,然后,又翻了一个,又一个……最后,男人终于是忍不住了,略带威胁的说:“要是兴奋的睡不着,我们可以做点什么?运动一下。”
“……”她立即紧闭双眼,强迫自己快快睡去。
邪恶!就不能包容一下她的兴奋情绪?人家真的没出过门游玩啦!
**
海城,随着时尚风潮节的临近,时尚界资深人士,无论名气大小,无论出道时间,都不约而同的踏上此城。他们衣着华丽而时尚,云集,很自然的成为亮丽风景,更为这座本就美丽的城市平添风采。
当然也有随波逐流的观光者、狂热痴迷的粉丝群、无孔不入的记者团,一大群一大群蜂似的簇拥游窜。偶尔,突如其来的尖叫扬嗓,刺耳却震撼人心,喔!原来又是有某名模落踏在五星级大酒店呢。
这座城市异常热闹,人潮汹涌,车水马龙,他们的车子只能缓缓的开着。
正好!冷沫沫可以透过车窗尽情的观看——当看到一大群人将某某男或某某女团团围困,她就伸长颈,挑高眉,翘首观望;当听到视线以外的嗓呼声,小脑袋寻声转动,唯恐漏掉哪处新鲜事。
叹!一双眼睛根本不够用嘛,现在把她变成‘多目怪’才好!
像凌熠行这样的商界明星人物,是应邀而来的贵宾,更是各大传媒瞩目的焦点,为了避免无端的打扰,他不准沫沫下车。
随着车行驶的时间拉长,渐渐远离市区和拥挤的人潮,车子开进一处较为安静的别墅区,在一栋别墅前停下,“凌总,到了。”李沐说。
她还以为他们会住在酒店里,原来凌熠行在海城有一栋私人别墅,走进里面环顾——装修是纯男士风格,没什么特别。
“明天才是开幕的日子,累了就去楼上卧室休息一会儿。”黑眸揉着儒雅的笑,体贴的关心着。
时尚风潮节的主场是明日的时装展示秀及颁奖,这是凌熠行上任的第一个年头,来参加主要是为鼓舞凌氏旗下设计师的气势,对他们来说这是荣耀的时刻,总裁亲临现场给予认可,他们会信心百倍。
除了主场,还有一些小片场,他并没有打算去,剩余的时间他的计划是和沫沫二人世界。
“哦,我不累。”满心已经被兴奋、激动占居,哪里还会觉得累呢?
“那晚上去逛夜市。”他欣然的诱惑。
逛夜市,太好了,迫不及待的转身看向窗外,哦,天还亮着呢!
看她兴奋的,像刚出生的婴儿初见世界,什么都觉得新鲜,墨黑的眸子噙着笑,低头在她小嘴上啄了一下。
几个工作人员来来往往的整理着物品,拎送行李进进出出,他旁若无人的亲她,沫沫羞的不知所措,迅速转身背对门口,也红了脸,同时惹来他的哑言失笑。
都被他吻过无数次,脸还会出现异常的红润,真是可爱!“我决定治疗一下你害羞的问题。”用两指轻弹着她的俏鼻,他坏笑着说。
本能的,冷沫沫往旁边挪了两步,晶亮的眸子警觉的看着某男坏坏的模样,“你不要乱来,我真的会生气的。”这么多人,他要对她干神马?
☆、47 巧遇
凌熠行漾开笑,他是要给她治疗,可是也没说光天化日的就下手啊?看把她吓的!
“不累,就去吃点水果吧?”说着瞥了一眼客厅茶几上的果盘。
微讶,怎么他们刚到就有水果吃?
看来在他们启程前,凌熠行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提前安排了,也包括买水果这种小事。
真是贴心的男人!沫沫觉得自己好幸福!
顺手挑了最红的一枚苹果,咔咔的啃了起来,那样子就像只小老鼠,他宠溺而邪恶的在她臀上拍了两下,“去上楼洗个澡会舒服点,不想睡的话,也躺下休息一会。”他继续叮咛。
哇!姑娘又红了脸,与苹果赛一赛,哪个颊最红?
邪恶!从她认识凌熠行,他就是邪恶的,交往的时间越久,他放肆的越发变本加厉,有许多人在,他还是不乏蓦然揶揄她,搞的她常常措手不及。
而每每克制不住的脸红,也让她觉得自己很没用,此刻只恨自己没多长两条腿,那样跑上楼的速度可以更快些。
夜幕降临,夜市人来人往,生意兴隆,热闹纷纭,凌熠行握着沫沫的手,溜达闲顾……
“熠行,你看……”一对做工精致的花年石偶引起关注,她用手指轻点着石偶栩栩如生的五官,那样子甚为喜欢。
“喜欢就买下来吧。”他说。
“好。”
顺着夜市的走道前行,两侧,玲琅满目的物品,应有尽有,“熠行,你快来看……”她拿着一条湘绣的手帕,朝凌熠行挥来舞去。
帕上所绣的是一繁兰花的图案,绣工很精细,看上去还不错,“喜欢就买下来吧。”他说。
“好。”
路过一家古玩店,冷沫沫对古玩原本是没有兴趣的,不过,橱窗里一幅水墨竹映入眼帘,驻足在原地观望,须臾,她情不自禁的走进店内。
“欢迎光临。”门口的机械玩偶鸭叫着,闻声,一位中年男子不紧不慢的走了出来,“小姐,看古玩啊!”他热情的近前招呼。
专心的凝睇……似要在那幅画上看出个什么端倪,不敢旁骛。
凌熠行觉得奇怪,她什么时候对古玩感兴趣了?这会儿见她专注于那幅画,更是疑惑。
大手覆上她纤瘦的肩膀,低声问:“怎么了?”
他的话让她回神,“老板,这《竹叶》怎么没有署名?”明明是母亲的手笔。
“哦,一位好友所画,已经很多年了,至于为何没署名……或许她性格内敛,不喜张扬。”中年男子语调平和,面露晦涩难懂的表情。
“喜欢就买下来吧。”虽然不知道为何她会与这画一见如故,既然喜欢,就买回去收藏好了。
未等冷沫沫回答,老板马上摆手,笑着说:“不好意思,这幅画不卖,这是故人遗物,仅作怀念。”
故人遗物仅作怀念?
从进来她就专注在画上,无暇其他。这厢沫沫才转眸,看向老板——这男人面容和善,皮肤黝黑,那双眼睛狭长的厉害。
对视之际,这男人也有些杵愣——面前的沫沫确实与年轻时的冷秋神似,特别是刚刚她专凝安静的模样,更是像极了冷秋作画时的清新低调,别无旁骛。
即是母亲未署名作品,应该是早年之作,若不是深交怎会有?
难道他是?“能冒昧问一下,您这位朋友的名字吗?”心中已经笃定,她还是再次确认着。
“……予。”男人沉吟片刻回答。
她上前一步,难掩动容,“那您是……易寒?”母亲原名冷子予,冷秋是母亲的笔名,而予是她早年在年少作画时的笔名,后来就不再用,也从没用‘予’的名发表过作品,知道此名之人必是挚友。
而母亲性格内敛而孤傲,也只有一位挚友,就是她上学期间的学长——易寒。
至于易寒到底是真名还是笔名,冷沫沫就没有向母亲深纠过,只是长长听她回忆往事,经常提及此人。
“你是?”易寒确不是他的真名,他们彼此为对方想了专属,以见证情谊。
……
造化弄人,这份青梅竹马的情谊,因一个不能面世的至宝而被分裂。
她不肯抗衡父母的执意,为了家人嫁给了别人,当时易寒伤心极了,决然离开A城。
见到她的女儿,深藏心中的海誓山盟和痛心分离的往事似又复苏,但是他并不想提及。
易寒沏了一盏茶,三人面面而坐,聊了一会儿,
“时间不早了,易叔叔,我们就不多打扰了。”她说
凌熠行起身颔首。
“好,路上小心。”易寒叮咛。
互留了联系方式后,冷沫沫和凌熠行出了古玩店,夜市里的人已经少了许多,他们随着人流往外走。
来到海城她太兴奋了,迫不及待的逛夜市,晚饭没吃什么,凌熠行想问问她饿不饿?可是她静默着,情绪似乎不高。
正在犹豫之际,她却突然先开口,“熠行,我想吃这个。”路边有一个小店,店门口一位身材微胖的男人,拿着大大的漏勺翻炸着肉块,飘香四溢,她微笑着,馋馋的看。
遇到母亲的故人,又看到那些母亲生前的作品,睹物思人是常情。偏偏她佯装没事,在他面前掩饰,她到底有没有把他当自己人?他的肩膀、胸膛可是随时恭候着的!
“好。”他随口应了一字。
把香喷喷的软炸肉块装进食品专用纸袋,递到冷沫沫手上,“嘿,小心烫,两位慢用,好吃又酥的香酥鸡块!”微胖男人届时不忘宣传。
“谢谢。”沫沫微笑,馋猫似的用手拿了一块放在嘴里,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嗯,好吃,好吃,熠行你也吃啊。”
狭长的黑眸幽深的看看她,或许她不是掩饰,更不是与他疏离,而是她想忘记痛心的过去,开始新的生活。
母亲是她的至亲,不是不思念,而是思念连带那些锥心往事,才是她此生都不愿意触及的。
他儒雅的笑了,配合的用牙签扎了一块放进嘴里,确实味道不错,也认可的点点头。
马路上开过一辆黑色宝马,从两人身边驶过,“停车。”车上男人促声嘣出两个字。
专心开车的司机一惊,迅速稳定情绪说:“少爷,这里不让停车。”
“我让你停车,你聋吗?”男人瞬间怒暴,厉嗓喝斥。
‘吱嘎’一阵骤然的刹车声,车还没有停稳,徐若南已经冲下车,朝后方狂跑而去。
“先生,来一份香酥鸡块吗?”微胖男人见他站在自己摊前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搜寻,展开迎客的招牌笑容,热情的招呼。
哪里有心思理会不识趣的旁人,徐若南旋顾四周一遍又一遍,不放过每一个角落——刚刚那身材、那声音、那俏丽的侧脸,明明就是他朝思暮想的芊芊。
所有人都告诉他芊芊死了,他不信,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没有尸体,他坚决不信;他们说芊芊跳崖了,山里野狼很多,尸体被叼走也是常情,他还是不信。
不信,不信,不信,他就是不要芊芊死,不要芊芊离开他——那是他从十五岁就爱上的女孩。
看着她每每拒绝死皮赖脸追求她的苍蝇,萌爱初懂的他不敢贸贸然表白,担心她会把自己也当做厌恶的苍蝇。
他并不贪婪,只要远远的看着她,看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就会很快乐。
莫名的!某一天她也会很忧郁,心事重重的模样,他的心情也会随之暗沉,想帮助她,想分担她的忧愁,只是那时他们并不熟,她的警惕心很强,他不敢冒昧的搭讪。
偶然的!也会很幸运的赶在一起放学,与她并肩走在那条路上,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兴奋紧张而说不出只言片语。
不过,只要一会儿,她就会谨慎的看过来,警觉异常,让他心狂悸。他要么故意转移视线,扮演同道的路人,要么佯装放慢脚步,静默的跟在她身后,就算仅看她的背影,他也好开心。
总会走到岔道口,分道扬镳的时候就会很不舍,也期盼着下次的偶遇快点降临。
长大后,结婚非她所愿,徐若南一直都知道,她想逃,那是芊芊还不够了解他,不知道他有多爱她。能娶芊芊,他在暗暗窃喜,他们婚后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的生活,他信心百倍,因为他会用自己的心、自己的血、自己的全部呵护她、疼爱她……
终于等到那一天,婚礼却变成她的葬礼,老天对他如此残忍,他的心被掏空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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