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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小娇妻:重生八零发大财-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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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白眼狼
几番讨价还价,女老板终于便宜了一块五毛钱,李静华提着装好饰品的塑料袋子正要出来,女老板又压低声音说道,“你到外面不要说我这里价格最便宜啊,呐,这些送给你了,不要钱,”她从角落里拿出来一个小盒子放到李静华的塑料袋里,转而又拉大嗓门,“谢谢你了,烦请你多帮我宣传宣传,多带几个朋友过来嘞。”
“呃,好的,一定一定,下次再来,多谢老板娘。”李静华记住了那家饰品店,叫俏女郎,店名和漂亮女老板倒是很相配。走出批发市场,她才把那个小盒子拿出来看,原来是一些五颜六色精美的玻璃小珠子,她笑了笑,“嗯,还不错。”
肚子饿的咕咕叫,也不知道现在几点钟了,经过一家钟表店,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下午3点钟了,没想到耽搁了这么久。李静华看到马路对面一家包子店,实在经不起诱惑便过去买包子,一问价格不是很贵。
糖包一毛钱一个,菜包一毛五分钱一个,肉包两毛钱一个,而且都有手掌那么大,看起来倒是分量挺足的,每种包子都买了五个,老板看她买的多抹去了五分钱,这里便花去了两块两毛钱,加上刚才买饰品花去了三十六块,加上之前的路费现在身上还剩十三块六毛钱。
李静华吃了一个糖包和一个菜包就舍不得吃了,提着东西坐车回家。下车到家里还要走十多分钟,远远的便看见弟弟李爱华跑过来了。
“三姐,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妈十分担心你,都叫我出来接了好几趟了,你干什么去了?”李爱华一眼便看见李静华手里提着的包子,兴奋的叫起来,“包子!是包子!三姐你买了包子,我要吃,我要吃!”
“好好好,其他什么的都看不见,唯独吃的就看见了,也不说帮我提东西,就晓得吃,我的手都麻了,”李静华刚要打开袋子,看到李爱华的脏手马上又把袋子揪紧了,“你看看你自己的手太脏了,回家再吃,回家洗完手了再吃。”
“不要嘛,三姐,我现在就想吃,给我吃一个吧,我的手也不是很脏的,”李爱华紧紧地跟过来,摊开双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要脏也是吃到我肚子里去,万一肚子疼拉肚子,也是我自己,不怪你,况且我身体好着呢,三姐,你给我一个吧。”
“你拉肚子我管不了,我是怕你把其它的包子弄脏了。”不管他怎么说,李静华就是不肯打开袋子。“马上就到家了,回家洗了手再吃。”
“诶呦呦,我说这漂亮姑娘是谁呢,原来是静华啊,刚从县城里回来吧?手里提着什么好东西哪?”一个中年胖女人手里掐着一把韭菜,狭小的眼睛不怀好意地盯着她们俩。
具体来说是盯着李静华手里的塑料袋子,那饿狼般的眼神简直就像是随时过来把塑料袋子抢过去一般,李静华一看见这人脸色便不好了。
原来是到了大伯的家门口,两家人是邻居住的很近,眼前这位便是大伯母肖氏。
李静华皮笑肉不笑,“大伯母。”李爱华也心不甘情不愿地喊了声大伯母,然后稍微退后半步,在肖氏看不见的角度压低了嗓门咬牙切齿地说,“她又想来揩油了,三姐,你可千万别给她看到了。”
估计肖氏听见了以她那厚脸皮也不会在乎的。
李静华目不斜视的经过了肖氏的身边,李爱华也赶紧跟了上去,有意无意地挡住了肖氏的视线。
“哎呀,静华呀,你们家是不是发财了?你妈妈竟然舍得拿钱给你买包子了呀?还买了这么多,你们吃不完吧?”肖氏一边说一边跟了过来,差点就过来抢了。
李爱华瞬间炸毛了,“我们吃得完,吃得完的。”李静华没有答话,只提着东西就进门了。
李爱华更逗,转身想直接把门给关上,李静华笑了笑阻止他,“关门干什么,她还不至于讨饭到如此地步。”
俩人根本就没有压低声音,门外的肖氏听了个正着,立刻叉腰破口大骂,“猪婆子,你们竟敢这样说我,没大没小,给我滚出来说清楚,要不然我就告诉你妈!”
李静华转过身,一脸无辜,“大伯母,你不会是以为我们在说你吧,你误会了。我刚刚下车的时候,路边有一个讨饭的,他想从我这里拿包子吃,我没给他,他就一直跟着我,幸好我弟弟过来了,把他给赶跑了,要不然他还真的会跟着我到家里来,对吧,弟弟?”
“嗯,没错,就是这样的,真的!”李爱华也一脸认真的样子,重重的点头。
肖氏冷着脸哼哼:“你们简直在放屁!当我傻呢!”
“大伯母,没事我们就进去了。对了,大伯母,我妈妈说,今天上午她好像打了农药。”李静华有意无意地瞄了一眼肖氏手里的韭菜。
肖氏拿着韭菜的手一抖,脸色瞬间有些不自然,“你妈打农药就打农药,关我什么事?”她哼了几声转身走了。
李爱华躲在门后偷偷地看,“她扔了!”
“那就捡回来呗,老是偷我们种的菜,狗改不了吃屎。”李静华进屋大声喊,“妈,妈,我回来了!”
“静华,刚刚你们在外面叫什么,我好像听到了你们大伯母的声音。”王美林从里屋走出来,手里拿着裁剪的衣服布料。
李爱华捡了韭菜跑回来大声说:“三姐买了包子,大伯母想要,我们没给。”
王美林这才注意到李静华手里的塑料袋子,“你怎么买这么多包子呀,我给你的钱全都花完了?”她想说要省着点花,但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算了,孩子们想吃包子,就不说了吧,反正已经买了。“要不然就给她们两个吧,这样……不太好……”
李爱华一脸不愿意,“我们买的包子凭什么要给他们呀?他们有什么好东西从来都不会给我们。再说了,给两个她怕是还嫌少吧?”
李静华更直接,“是呀,妈,从此以后我们不会再给他们任何东西,他们要怨就让他们怨去吧!”妈,你不知道,前世,爸爸就是被他们家那个所谓的亲哥哥给气死的。你们对别人好也要看人的,白眼狼就算了吧。
第九章 红薯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王美林又何尝想拿东西给她们,地里的菜蔬种出来只有这么多,田里的粮食种出来也只能刚刚糊口,东西本来就少,还要再分一半给她们,她心里又何尝是愿意的呢。
她也曾多次暗示李洪生,几个孩子吃不饱,想吃的东西又没有,好不容易等到他回来了,家里杀一只鸡,他都要分去大半给他亲哥哥和亲弟弟,说了都没用,下次他还照样送。
几次之后,王美林不再说了。
为了给孩子多留一点,她到现在连一口鸡汤都没喝过,李洪生也是。
李爱华说,“有什么不好的?现在日子过得这么紧巴巴的,谁家都不容易,他们就一直盯着我们家盼着我们家的东西呢。”
李静华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包子递到王美林的手里,“妈,我特意买回来给你和弟弟吃的,你吃一个,很好吃的,今天晚上我们就吃包子了。”
“好好好,我喜欢,”李爱华也拿了个包子吃,眼睛笑得弯弯的。
王美林还想着要把包子放回去留给两个孩子吃,“你和爱华吃吧,我吃红薯就好了,再说了,我不爱吃包子。”
“什么不爱吃包子,骗小孩呢!妈,你不要想着节省,我们可以从别的地方节省,但是不能从嘴里节省,今天晚上我去煮饭,等下再拿两个包子放到饭里面热着,你休息,”李静华把装包子的塑料袋放进了食品柜,手上提着另一个塑料袋,进了屋里。
李静华把袋子放在桌子上打开,看着自己刚刚买回来的战利品,心里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这些饰品虽然算不上很高档,质量也不见得很好,但都胜在于款式比较新颖好看,明天先去镇上试试水。
李爱华悄无声息的跟了过来,贼眉贼眼的在那里偷偷看,“三姐,你是买了什么啊,女孩子用的东西?还挺好看的。”
“你一个男孩子懂什么?”李静华也没准备瞒着他,把所有的饰品全都拿出来,分门别类的摆在桌子上归类好。
“我怎么就不懂了,我也是有审美的好不好,那你这一款就特别好看,我很喜欢,”李爱华挑了一个手镯,在手上摆弄着。
李静华看了一眼,笑道,“我也很喜欢这个,带上特别显气质。”
李爱华眼珠子转了转,舍不得放下来,“这个送我吧,好不好,三姐。”
“你一个男孩子戴什么手镯,你是想把它送给女同学?”
“怎么可能呢!我就是看着它喜欢,”李爱华拿着跑出去了。
他不会真的要送给哪个女同学吧,李静华笑着摇了摇头,李爱华前世的妻子是一个比较富裕的人家出来的,手指没沾过什么阳春水,也不会做什么家务,他们家平时一日三餐都是李爱华在做,甚至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都是他带得多。
要说他妻子每天都在忙什么,他妻子是一个会计,每天都在忙工作,没有上班的时候就呆在家里无所事事。而且她自尊心特别强,总认为女孩子不能依附男孩子而活,要自己会一门手艺,要自己会赚钱,不能向男人低头,她本人也特别的强势,因此经常和李爱华吵架甚至打架。
李爱华的婚后生活过得苦,李静华也知道,她也经常劝他,床头吵架床尾和吵一下就算了,不要在意她那么多,她毕竟是从富人家出来的,已经养成了这个性格,没有办法去改变了,要改变的只能是自己大度一点吧。
李静华把那盒漂亮女老板免费送给她的玻璃小珠子拿出来看,仔细想了一想,觉得可以用来窜手链和其它的小饰品,下次再去批发市场看看买点零散的饰品回来自己做。看了看时间,时钟指向了5点半,她起身去了厨房。
说是厨房,也只不过是在外面那间比较大的房间里,一个角落搭起来的临时煮饭的地方,旁边是一个小饭桌,在旁边就是一张床了。
李静华先是从米缸里面抓了两把米放在锅里,淘了两次水,淘米水也不能浪费了,一天的淘米水全部倒在一个盆子里,晚上用来洗碗清洗得非常干净。
又在一边地上捡了两个红薯拿来仔细清洗了,连皮都舍不得削掉,就这么切成小块的放到米里面,再把锅子架到灶上面。灶的旁边堆着一堆从山上捡回来的木柴,李静华拾掇拾掇柴火,把木柴放在灶里码好,中间留了一个大大的空,又从窗户上面拿了一盒火柴开始生火。
李静华打开食品柜看了看,里面还有吃剩下的一些咸菜辣酱,就这些东西也已经吃了好几天了的。
“妈,家里有鸡蛋吗?”李静华问在一旁坐在缝纫机面前的王美林。
王美玲说,“应该有一两个鸡蛋吧,天气太热了,鸡也没怎么生。”
“刚刚大伯母应该是在我们的地里摘了一些韭菜,我说你今天打了农药,大伯母做贼心虚就把那些韭菜扔了,爱华去捡了回来,要不然今天晚上吃韭菜炒蛋吧?”
王美林有些舍不得那个鸡蛋,想着没菜的时候再拿出来吃,“清炒韭菜吧,不放鸡蛋也挺好吃的,柜子里还有一些咸菜,再说了,我们今天晚上有包子,应该够了。”
“好吧,”李静华没有再坚持,她知道王美玲的想法是要未雨绸缪,“爱华去哪里了?又出去了?”
“不知道跑到哪玩去了,快到时间吃饭了,还到处乱跑。”
李静华瞧着天色越来越暗,“妈,你不要再做了,再做下去对你的眼睛不好。”
王美玲只好停下来,收拾针线,把剪刀碎布料全都放在一个小篮子里面。她在镇上接了一些小零活回来做,钱虽然不多,但好在时间上比较灵活,不忙农活的时候几天做完,忙农活的时候不管多长时间只要做完就行。
王美林把小篮子放到衣柜顶上放好,“静华,看着火,别把饭烧糊了,鸡还没喂食吧,我出去剁点鸡食。”
“哎呀,我都忘了,马上去看,”李静华一边应着一边跑去看火了,果然,柴火都快烧没了,她赶忙又拿了好多柴放在灶里面,很快火便又烧起来了。
第十章 去镇上摆摊
夏天的早上不到四点,就已经天放光了,家里没有风扇,每到这个时候的夏天,就特别难熬,只有比较凉爽的早上才能多睡一会儿觉。
李静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公鸡在打鸣,屋外面传来有人在说话的声音,还有其它一些嘈杂的声音,但这也并不能阻碍她们年轻人再睡会觉。
等她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七点多了,王美林已经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还去菜园子里挑水,把地里种的菜蔬用水浇了,这才挑了一担子用的水回来。
“妈,你全身都汗湿了,快去洗一下,换身衣服吧,别感冒了,”李静华正蹲在屋门口刷牙,一边刷一边口齿不清的说着。
“爱华起来了没有?”王美林把水桶挑进了前屋,全都倒进了一个大水缸里,然后舀了两大勺水在脸盆里洗脸。
“没有呢,我去叫他,”李静华快速刷完牙洗完脸进屋去了。
王美林大声说,“叫他快点起来读书,锻炼身体。”
“李爱华,李爱华,妈叫你起床读书,锻炼身体啦,”李静华悄悄地走到他的床边,掀起蚊帐突然大声地叫,吓得他差点滚下床去。
李爱华睡眼惺忪地看过来,痛苦地说,“姐,我在做梦,你这样会吓死人的,知不知道?”
李静华一边把蚊帐挂起来,一边说,“太阳晒屁股了,快起来,等下妈来叫你,就不是我这么温柔了,快起来,妈叫你读书呢。”
说完李静华就出去了,看到王美林在生火做早饭,她连忙过去帮忙,“妈,我来吧,你忙了一个早上了,肯定很累了,你去休息。”
李静华把昨晚吃剩下的红薯饭拿出来,放在锅子里再放点开水就这么搅拌起来,一直搅拌成糊状,家里吃食不多,平日里的早饭基本上就是前天晚上吃剩下的饭再弄成稀饭。但昨天李静华买了包子回来,于是这个早上的早餐就是包子,稀饭再加上咸菜辣酱,显得格外的丰盛。
李爱华读了一会书然后绕着屋子跑了十来圈,这才去刷牙洗脸,看到包子两眼放光,扑过来抓了个放口里,“我的最爱!”
早饭后,李静华拿着篓子要去打猪草,李爱华则拿了两根麻绳去山上捡柴,王美林则是继续忙土里的活。
河边有很多猪草,半个小时李静华就打满一篓子,把它背回来后还要用菜刀将猪草剁碎,再放到大锅子里煮熟,熟了后还要放米糠一起搅拌均匀,过一会等它凉了之后就可以舀给猪吃了。
李静华家里养了两头猪,都是公猪,到了年底,一头拿来卖,换钱,另外一头拿来斩杀用作过年猪,多余的肉也可以卖给乡里乡亲,也是一个进项。
剁猪草煮猪食喂猪这种活,李静华前世就干了不少,而她的丈夫王强民除了上班就是上班,即使难得休息在家,这种家务活他也是不屑于干的。
等李静华把猪草剁完了放在锅子里煮的时候,王美林拿着锄头回来了,她一看见李静华在煮猪食,还吓了一跳,“你怎么在弄这些了?你从来没弄过的,你不会弄,我来我来。”
“这有什么难的,以前看你弄那么多次,一看就会了,我这不是看你还没回来,怕猪给饿坏了嘛,我听见那猪叫得挺惨的,”确实,李静华未出嫁之时在家从来没有做过这些活,小孩子心性,总是贪玩的多,就算是心不甘情不愿要做活也是挑一些轻便的活干。
“好了好了我来吧,”王美林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了,便就过来烧火。
李静华看事情反正都做得差不多了,就起身让位,“妈,我有事要到镇上去,中午可能赶不回来吃饭,留我的饭,你们先吃。”
“你干什么去?你弟弟呢?”王美林问道。
李静华人已经到里屋了,声音从里屋传过来,“爱华捡柴去了呀,他又没和我一起,应该快回来了吧。”
王美林看着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塑料袋的李静华,神色有些担忧,“静华,你说你要自己赚钱,你是不是要去卖东西?卖什么东西?”
李静华看时间快到十点了,事情没有什么眉目也不想和她说得太多,“妈,我就是去镇上玩玩,看看,到时再告诉你,我先走了,等下太晚了。”
说完,人就已经冲出去了,转眼又跑回来,在桌子上倒了碗凉水喝就跑了,“妈,我走啦!”
“这孩子,风风火火的。”王美林无奈地摇头,她把灶上的柴火放好,就去踩缝纫机了。
夏天的日头挺火辣的,这个时候买菜的人倒也不多了,李静华在街边找了个树底下挡住太阳光,打开塑料袋子拿出来一个黑色的布,摆放在地上铺好,再把那些饰品拿出来一一放到黑布上面。
刚开始,李静华还有些放不开,因为她从来没有做过生意,这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吆喝,还是头一遭。看着别人都可以,她给自己打气了好久,终于放开嗓子吆喝起来。
“快过来看看哪,好看的手链脚链耳环项链头花啦,过来挑一挑看一看啦!”
只要有人经过,李静华就这么吆喝,几次之后发现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主要还是因为她自己有些放不开手脚,怕丑罢了。
因为现在是暑假,出来闲逛都是些年轻人和半大不小的学生居多,看到她这里有饰品都很好奇地过来看了看,一看就觉得非常喜欢,尤其是李静华选择用了一块黑布,衬托得那些饰品更大又明亮和好看。
“老板,你这个手链可以试一下吗?”一个小姑娘手中拿着一窜手链问道。
李静华看了一眼,关于价格,她都是定在了批发价的两倍,价格定的高一点,这样别人也可以还价,这时她再把价格降一点,给人的感觉就是很便宜了。“小妹妹,你戴这个手链真的挺好看的,衬的皮肤又白,手也变得好看了,这个要五毛钱。”
小姑娘啊了一声,“五毛钱?有点贵了!”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李静华就算没卖过东西也是买过东西的,她回想起买东西时那些售货员怎么把死的说成活的,“小妹妹,你看这手链的做工,漂亮吧,这可是纯手工制作的,其它店子里可没有卖的,你戴出去真的很漂亮,别人还以为你这要十几块钱呢!”
“真的吗?”小姑娘一脸带笑地抬手晃了又晃,一直看着,她又到太阳下面晃了晃,显得更加好看,“看是挺好看的,就是有点贵了,我身上只有四毛五分钱,你看……”
第十一章 他又来找她
“算了算了,就便宜卖给你了,”李静华记得这个手链的成本价是两毛多吧,不管了,反正有得赚就行。
小姑娘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都掏出来,一分两分五分一毛的都有,唯独没有两毛的,李静华拿在手里数了数后放进口袋里,“谢谢,下次再来我给你算便宜,记得带同学朋友来我这啊,都可以算便宜一点。”
生意一开张,后面的李静华就得心应手了,不一会又卖出了两条手链个一个头花。只要有人经过,她就大声吆喝,每个人都会好奇地转过来看一眼,多半的人都会走过来看一下,挑挑选选,买的人虽然不多,但李静华心里可像吃了蜂蜜那般的甜。
这可是她第一次做生意,第一次尝试这个,虽然赚的钱不多,但是她仿佛看到了美好的前景,她觉得这一切都值得。
刚开始在人前摆摊和大声吆喝,让她觉得很不好意思,现在她也完全放开手脚了。
脚蹲得麻了,李静华干脆去找了几个砖头叠在一起坐在上面,口渴了忍着,肚子饿了也忍着,直到下午一点多钟,街上的人才渐渐少了,她开始收拾东西回家,一股脑把黑布包起来放塑料袋里就完事了。
回去只要走十多分钟的路就到家了,“妈,我回来了。”
一到家,李静华先是狠狠地喝了两大碗凉水,这才感觉舒服点。
“出去也不带点水,没找到地方喝水吗?”王美林叫她回来了,赶忙把饭菜端出来,“已经冷了,要不要热一下?”
“不用了,天气这么热,吃冷的还舒服些。”还是红薯饭,另外就是咸菜辣酱还有一个清炒黄瓜,人饿的时候什么都吃的很香,她以前为什么会觉得红薯很难吃呢?早上就吃了大半碗稀饭和半个包子,早就饿坏了,她端起饭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王美林柔声细语,“慢点吃,也不怕噎着,肚子饿就早点回来吃饭,弄到这么晚,静华,你到镇上干什么去了?”
李静华神秘地说,“先保密,等我干出点成就再和你说,爱华又出去玩了?他捡了多少柴回来了?”
王美林无奈,“也就够今天烧的,吃完中饭就跑得没见人影了。”
“捡这么少,那我下午再去捡点回来。”
第二天,依然是重复昨天的事情,但李静华做事比今天快了许多,她早早的起床把早餐弄好,然后提着篓子到河边打猪草,回来后再吃早餐。她还特意叫李爱华去山上多捡点柴回来,每天都要烧柴,消耗也挺快的。
快速地剁猪草,把剁碎了的猪草放大锅子里到灶上架好,把火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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