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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偷情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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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不招赘。”柳心眉抢先发表意见。“我愿意嫁入沈家。”
  “不行。”这会儿十八位长老居然齐声反对。不过十八长老反对的理由与大家不一样,别人是顾虑柳家本宗的地位,而十八长老则是压根儿就不赞成让沈冬雷和柳心眉结婚。
  “这样吧!”最后还是大长老出声圆场。“沈老弟,还是委屈你家冬雷入赘,但以后小姐所出,不论男女,一个姓柳、另一个就姓沈,这样两家香火都有得传承,如此可好?”
  十八长老想说,他才不担心香火传承,虽然沈冬雷是沈家孙子辈唯一的血脉,但他家老二、老四最近都打算到孤儿院领养几个孩子回来啦!
  活到八十余岁的老人了,什么事没经历过,看多了、也想开了。
  光是血缘的传承是没用的,虎生犬子时有所闻,光看是不是亲生的有什么用?要紧的是得教育得好。
  沈家要传承的是那份心,对感情的专一、对家庭的重视、对自己的认识。只有将这些本质传承下去,沈家才能永远屹立不摇。
  可是旁人不了解他的想法,只一味地替他拿主意,然后,在不知不觉中,竟然连婚期都定好了。
  大家的想法都一样,为防夜长梦多,择日不如撞日,就选三天后结婚吧!
  闻言,十八长老浑身发抖,仿佛已看到死神的镰刀正朝着他的头顶劈下。
  姻缘从天而降,沈冬雷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事实上,他根本连表示意见的资格都不被赋予。
  当他三更半夜让人从被窝里挖起来,被告知柳大小姐看中他时,一堆人已七手八脚帮他打扮、收拾妥当、连着一只超级大行李一起塞进礼车中,准备结婚洞房去了。
  天哪,谁来告诉他这是一场梦?
  柳大小姐他一向只闻其名、不见其人,这样的两个人居然就要结婚了。
  即便是古时候的盲婚哑嫁,也没有这么离谱吧!
  但他却连一丝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因为在当地的中国城里,柳家的存在如同天一般。柳大小姐的话即是圣旨,她说要招赘他,等同于古时皇上下旨赐婚,不从者罪诛九族。
  可是如果这个新郎倌并非大家想象中的美好,实际上……他有某项缺陷,一种很恐怖、又可怕的缺点,日后一旦曝光,绝对惊天地、泣鬼神。
  那么,这段婚姻又将以何种局面作结呢?
  只怕同样是诛九族的大罪吧!
  沈冬雷苦笑地坐在礼车里,几乎已预见自己悲惨至极的未来。
  “唉,这回真的是死定了。”他低叹。
  “有这么惨吗?”一个清脆如银铃的声音倏忽在车里响起。“我看过那位柳小姐了,长得挺漂亮的,跟你配在一起,反倒像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能娶到这么美丽的女孩,该算是你的福气了。”
  沈冬雷讶异地看向开车的司机。女的?在柳大小姐结婚的日子,十八位长老有可能派个女司机来开礼车吗?
  “你是谁?真正的司机呢?”
  “啧,挺聪明的嘛!知道我这司机是冒牌货。”随着一张俏脸撇过来,沈冬雷看到一个古灵精怪的清秀少女。“先自我介绍一下,龙依,又称龙九,你也可以叫我逃亡专家。”
  “龙门龙九!”龙门在侨界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非帮非派,却组织能力特强,堪称华侨守护神了。想不到沈冬雷有幸在此见上一个。“不知九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龙依借着后视镜将沈冬雷仔细打量一遍,这男人的样子实在太粗犷了,小平头,一身肌肉,虎背熊腰,横眉竖目,几乎可和天师钟馗相比拟了。
  众所皆知,钟馗因貌丑而被当殿削去状元头衔,愤而撞金殿大柱自杀,死后成为捉鬼天师。
  既然龙依觉得沈冬雷的样子可与钟馗比美,足见沈冬雷的长相真的不怎么样。
  但他胜在一股英武气势,双眼开合间,精光闪烁,却不刺人,反而给人值得信任的感觉。
  这让沈冬雷周身笼罩着一股很特别的魅力。
  这是个有内涵的男人。龙依想,而那柳心眉也是眼光独到,才能一眼看穿他可怕的外表,直触他独特的内心。
  要让龙依说,这两个人未必不能成一对,就不知为何沈冬雷对这段婚姻如此悲观?
  “可以说说你为何排斥与柳小姐结婚吗?”
  “我们两个如果结婚,绝对会死成一块儿。”对于柳心眉,沈冬雷没见过,自然没意见。可是柳心眉肩上背着什么样的担子他却很清楚,她需要一个真正的强者来支持她一同扛起那重担,而他却无能为力,只会让两人一起被担子压死。
  “这么严重?”
  “柳家主人的位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坐得上的。”
  “这倒也是。家大、责任也大,不过我瞧你不算太差。”
  “我也不觉得自己的能力差,但有些东西是天生的,无法改变。我根本就不符合柳家择偶的条件,我的身体不好。”沈冬雷很慎重地说。想起龙依的称号:“逃亡专家”,已猜到这回她是来帮他逃婚的。就不知是谁胆子这么大,竟敢请来龙依与柳心眉对抗,要知道,这可是龙门与旧洪门间的势力拉锯啊!
  说实话,让龙门去杠洪门真的不是一个好方法。但眼下为免日后铸成大错,沈冬雷不得不同意那幕后人物的计划——逃婚。
  利用龙依来逃婚,柳心眉必定很难找到他,过段时间,她会另择良婿,到时他再登门道歉,不论是下跪或磕头都好,只要求得柳心眉的原谅,这件乌龙婚事就算结束了。
  所以他现在积极争取龙依的认同,希望借助她的手逃婚成功。
  龙依却被他说出口的原因刺激得险些笑死。“你身体不好?”天哪,就凭他那副“顶天立地”的体魄,还不算好的话,全天下的人都是“弱鸡”了。
  “是真的。”他表情异常严肃。“我也许会让柳家的血脉就此断绝。”
  “真这么严重?那……”龙依沈吟片刻,唇绽莲笑。“OK!咱们逃吧!”方向盘一转,龙依载着沈冬雷逃婚去也。“不过离开之前你可不可以先告诉我,你是去结婚,不是离家出走,有必要带一个大得像只小象的行李吗?里头到底都装了些什么?”这问题在他被塞进礼车前就已经困扰她很久了,她没看过一个去结婚的人带这么多东西的。
  “那些是巧克力。我的保命食品。”他说,同时想到在自己被打理妥当送进礼车时,那保命用的巧克力也被一并准备好了,可见这场逃婚计划是早就策谋好的,而且幕后主事者是个非常了解他的人。那是爷爷?还是父亲呢?反正一定是他的至亲,不会害他,那就顺着做吧!
  “巧……巧克力……”她眼睛都瞪凸了。“那……有多少啊?”
  “一百公斤。”
  带一百公斤的巧克力去结婚……“慢着,你该不会也想带着它们一起逃吧?”她问。
  “当然,失去了它们,我就死定了。”
  他拿巧克力当饭吃吗?龙依简直要晕倒了。
  第二章
  昔日的洪门,今天的安心保全负责人柳心眉小姐结婚的日子,新郎倌居然……失踪了。
  这是比较好听一点的说法,也有另外一派解释,沈冬雷是逃婚啦!
  他是嫌弃柳大小姐,或者不愿委屈入赘?又或是柳心眉患有隐疾?
  各式各样的猜测甚嚣尘上,几百道含带责备的目光齐齐射向了十八长老。
  十八长老只得拚命解释,沈冬雷并没有逃婚啊!他确实上了礼车,这一点媒人可以作证,只是那礼车行到半途,却莫名蒸发在空气中,这怎怪得了沈家人?
  他不见了唯一的孙子也很惨好吗?
  一时间,偌大的礼堂里吵得翻天覆地。
  只有柳心眉一言不发,默默换下新娘礼服,收拾一下简便行李,准备要万里寻夫去了。
  这个今年才满二十岁的小女孩没有别的长处,就是意志力特别坚强,一旦认定了一件事,打死都不退。
  而这却是沈冬雷和龙依作梦也没想到的事。
  在龙依将沈冬雷偷渡出美国后,她问了他一句话。
  “今后有何打算?”
  他沈吟片刻。“我想去台湾。”
  “台湾?”龙依一拍额头。“天哪,台湾最近是出了宝物不成,一伙人都往台湾赶。”
  沈冬雷也是聪明人,一听便知她的意。
  “九小姐也要去台湾?”
  “我一个姐姐、一个弟弟近日都准备在台湾结婚,你说我要不要去一趟台湾呢?”
  真是巧啊!沈冬雷抿唇一笑。“也许台湾出了个神奇月老,专为龙门中人牵红综吧!”
  龙依耸耸肩,眼角余光却含着冷厉。“台湾有没有月老我不知道,但你若将主意打到我身上,小心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龙依的话听进寻常男子耳中,或许会将其视为一种挑战,而兴起征服之心。但沈冬雷却只是笑得云淡风轻。“我这辈子是不会结婚的,以免害人。”
  龙依轻咳一声。“我知道问这种问题太私密,但我实在很好奇,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身体到底哪里有毛病?竟严重到不能结婚。”她的视线不自觉地从他的脸往下移,一寸一寸地,直到两腿之间。
  沈冬雷一张古铜色面庞迅速泛红。“九小姐误会了,我并没有那方面的问题。”
  “那你到底有哪方面的问题?”
  沈冬雷低下头,支吾了很久。“读书的时候,嗯……同学们送给我一个绰号,叫……三分钟英雄。”
  龙依偏着脑袋想了一下。“也就是说你只有三分钟能耐?”
  沈冬雷很尴尬地点了点头。
  “三分钟就……结束了!”龙依几乎要大叫。“那不就是『快枪手』?这还不叫那里有问题吗?你……唉,你有自知之明,不误人终身是对的。”
  她想到哪里去了?沈冬雷当场难堪得想钻地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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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后——
  沈冬雷真的想不到,他会一到台湾,便爱上了这座美丽的小岛。
  台湾跟美国完全不同,这里土地狭小,人口众多,记得一年前,他一出机场,就被那塞得马路满满的汽车给吓呆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怎么有如此多的车子?多到几乎要将整座岛都给淹了。
  但随着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对这块土地却越来越有感情。
  这里的人有时热情,有时也颇冷血,纵使邻居家打得杀声震天,大伙儿也会本着清官难断家务事,当作没听见。
  但一听到什么可怜事儿,那捐款、慰问之踊跃,足以令天下人汗颜。
  住在台湾的日子虽称不上事事如意,却保证高潮迭起。
  渐渐地,他竟也迷上了那些无聊的八卦,偶尔碎碎嘴,邀约三、五知己好友一起谈谈车子、喝两口好酒。
  他同样在台湾开了间修车厂,靠着自己高超的技术过生活。因为技术好,他的车厂生意一直不错,丝毫不受景气影响。
  日子便这般不知不觉地过了下去,转眼间,一年过去。
  在台湾,他唯一不习惯的就是——杀价。
  换个轮胎一千两百五十元,也要杀到一千元,唉,头疼啊!
  “我说朱董,这轮胎的进价就不止一千元了,我可以不赚你的钱,但你总不能叫我赔本吧?”沈冬雷长叹口气。
  “沈董,我也是内行人,难道还会不知道轮胎的进价吗?底价肯定不足一千。咱们这么熟的朋友了,给点折扣也是应该的嘛!”这也是有趣的台湾文化之一,凡是做生意的,不论摊贩、店面、甚至是开公司,个个是老板,出口必称××董。
  一开始沈冬雷很不习惯。不过日子久了,却觉得有趣,人人都当董事长,那谁干小员工呢?
  可入境要随俗,所以他也跟人“东董”、“西董”起来了。
  “朱董,你说的是大盘价,我这小车行哪吃得下这么多的货,零零散散取货,价钱肯定要贵上一些。你就饶了我吧!”
  “那一千一啦!不要拉倒。”朱董说得爽快。
  沈冬雷却要苦笑了,车子都帮他修好了,难道还能弄坏回去?
  他只得两手一摊。“朱董确实厉害,就照你说的吧!”
  “哈哈哈,我就知道沈董够意思。放心吧!回去以后我一定帮你广招客源。”
  沈冬雷心里却想着,这种赔本生意要多做两趟,他可要喝西北风了。
  但做生意嘛,和气生财最要紧,脸上的笑容还是不变。
  “那就有劳朱董了,你车子试开看看,如果有问题,回头再来找我。”
  “你修车,我放心。毕竟,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光听引擎声就分辨得出车种的,那些个电脑啊,全部堆起来还没你两只耳朵管用,只听两下就知道车子毛病出在哪。”说着,朱董开开心心驾着车子走了。
  沈冬雷摇摇头,目送那车子风驰电掣似地驶离。
  “再不把杀价的本事练好,我可真要去睡马路了……慢!”他举高手,望望空空如也的双掌,刚才光顾着讨价还价,他好像忘了……“喂,朱董,你还没付帐啊!”他追出修车厂。
  “救命啁!抢劫,有人抢劫!”
  沈冬雷才出门口,就听见隔壁巷子里传来一阵呼救声。
  他一边找出手机拨电话报警,一边迈步进巷子,同时还不忘往嘴里塞两片巧克力。
  那呼救声清亮而拔尖,想来被抢者应该是名年轻女性。
  果然,他走没几步,就见对面马路上,一个娇小女子正死死拉着她的皮包,而皮包的另一头则在一名骑着摩托车的中年男子手里。
  “放手!”中年男子用力拽着皮包。
  “这是我的。”女子坚决大叫。
  沈冬雷看得直摇头,这样拉扯,女子很容易受伤的。那匪徒如果狠下心将摩托车的油门一催,女子非被拖行在地,磨它个皮开肉绽不可。
  “放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中年男子发了狠。
  “这是我的!”偏女子死也不松手。
  糟了。沈冬雷心头暗叫一声惨,更加快脚步往抢劫现场跑去。
  那中年男子果然气疯了,也顾不得会伤人性命,径自把摩托车的油门一催。
  “啊!”女子惨叫一声,被拖行在地面。
  时值入春,天气虽称不上炎热,也还是稍有寒意。女子身上的衬衫、长裤都是纤薄料子,轻轻一磨就破了,随即路面擦撞的就是她脆弱的身体。
  不多时,马路上被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沈冬雷看得几欲昏厥。
  “你快放手啊!”他更加快脚步赶上前去想解救女子。
  偏那女子死倔脾气,尽管被拖得一身伤,就是不肯松手。
  摩托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哪里是一个人两只脚赶得上的?没多久,沈冬雷已被抛下一段距离。
  “该死!”怎么有这样倔的女人?钱财只是身外之物,有必要以命相搏吗?
  那女人真是不要命了,可要他见死不救,他也是万万做不到。
  他左右张望了下,也算那女人好运,竟给他找到一支旗竿,可能是之前选举时留下来的。
  沈冬雷一手拔起那长约一米的旗竿,瞄准抢匪所骑的摩托车,一竿射去。
  旗笔顺利打歪了摩托车的后轮胎,那抢匪一时没捉紧,连人带车摔飞了出去。
  这时,那女人已经紧紧抱着她的皮包,远远滚落在另一头……
  沈冬雷所有心思都放在那倔强女子身上,没空再去注意跌倒的抢匪。
  他快步走到女子身边,扶起她。
  “你怎么样?”他边问,不忘再打电话叫救护车。
  “嘿嘿嘿……”女子一副疼痛难耐的样子,却还是一派倔强。“我的东西永远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几句话说完,人也痛昏过去了。
  沈冬雷瞧她这模样,除了摇头叹气,也不知该说什么了。
  救护车把一身是伤的女人送走了。
  沈冬雷一人应付前来询问的警察,将方才的所见所闻一一告知。
  一干警察听到他的话,纷纷摇头。“真是要钱不要命了。”
  沈冬雷感受更是深刻,想起那女子昏倒前的一席话——我的东西永远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他心头一阵寒颤。
  女子的行为已经不单单是贪财二字可以形容了。那是一种执念,一种深入骨髓、直达灵魂深处的执念。
  如果说古时候的烙印可以用现代的镭射来去除,那么深刻在灵魂里的执着有什么东西可以化解?
  光想,沈冬雷就觉得可怕,那样执着的女子,弄得好或许皆大欢喜,但若有事情稍不顺她意,会不会就是一场生死相搏?
  他直觉应该远远避开那女子,尽管他根本不知她姓啥儿名谁、来自何方?
  警察给他做完笔录,各自散去了,沈冬雷还想得出神,一人独立街头,看着马路上长长的血痕,心里又惊又怕、又敬又骇。
  直到一只纤纤玉手拍上他的背。“发什么呆啊?”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正是龙依。
  “九小姐!”沈冬雷回过神来。“上个月你不是说要去一趟挪威,大概半年内都不会踏上台湾一步,怎么又来了?是出了什么大事吗?”
  “我们家混蛋十二又发喜帖说要结婚,结果婚礼前夕,又说临时接到机密任务,夫妻俩双双跷头去了。你说我该不该直接拿把刀押着他们进礼堂快快把仪式办妥?也省得我们这样一天到晚被放鸽子。”龙依和沈冬雷自从一年前合作逃婚后,对彼此的能耐都有些欣赏,因此龙依每回路过台湾,都会来看看沈冬雷。
  “一定要举行婚礼吗?我想以龙门今日实力,随便找个人到拉斯韦加斯注册一下,龙非先生的婚事应该就算办妥了吧?”沈冬雷笑答。
  “对喔!何必拘泥于仪式,两个人想相伴终生的心意才是婚礼最重要的目的。我这就请大哥去帮十二注个册,也省得十二一天到晚乱发喜帖、放我们鸽子。”龙依想到就做,拿起手机,给龙门老大龙傲拨了电话,陈述一下己见,请大哥作主。
  她办完事,再回望沈冬雷,他脸上依然残存着沉郁之色。
  龙依不禁好奇,认识这家伙一年,不敢说对他完全了解,但基本认识还是有的。
  沈冬雷外表粗犷,心思却颇细腻,喜欢尝试各式新奇的东西,不主动招惹危险,但也不畏惧挑战,整个人就像他下棋的风格一样!进能攻、退亦会守。
  她还以为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会令他彻底退缩呢!毕竟,就算在一年前,他莫名其妙被绑上礼车、准备送进结婚礼堂时,他也没有畏怯过。
  但现在,他一副随时准备落跑的样子。
  “喂,你撞邪啦!看你整个人都吓呆了。”
  “我像是会怕那些妖魔鬼怪的人吗?”他指着自己这张号称七月半可以贴在门口避邪的面孔说。
  她同意地频点头。“我想应该是妖魔鬼怪怕你才是。”
  “同感。”话落,他将刚才发生的抢劫事件大略说了一遍。
  这会儿连她眼珠子都瞪圆了。“哇,你是不是太夸张了点?世上真有如此神勇的女人?”
  “神勇吗?”不知道为什么,想起方才那血淋淋的场面,还有女子执着不放的表情,他心头一阵乱跳。“你不觉得那样的执着有点可怕吗?”
  “有什么可怕的?凡人都有执着的东西,比如你,到现在还不肯承认自己是个快枪侠,这不也是种执着?”
  “都说了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压根儿想歪了。”
  “好啦!我知道男人在那方面最好面子。我承认你很强,行了吧?”
  算了!他无言低下头,男人做到他这步田地,真是丢脸到家了。
  反倒是龙依,还好心地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唉,不过是偶然遇见的一个路人甲,或许过了今天,你们就算在街上相遇也不会认出彼此,想那么多干什么?”
  沈冬雷明白她说得有理,但不知为什么,他脑海里就是挥不去女子那执著不放的神情动作……
  看他脸色依然阴霾,龙依只得再接再厉安慰他。“我说也有一种可能性,那个皮包对于那位小姐有不同的意义,所以她死也不肯放手。”
  “或许吧!”他低喟口气,明白不论自己怎么说,龙依都不可能了解他刚刚所受到的震撼。
  而更令他不安的是,他有种差劲的预感,这震撼将影响他一生一世,不管他费多大的劲儿都摆脱不掉。
  很久以前,在沈冬雷还是个学生的时候,同学除了送他一个“三分钟英雄”的绰号外,他们还常常叫他:乌鸦嘴。
  意思是指,从他嘴巴里讲出来的话,老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说实话,沈冬雷也有这种感觉,他对厄运的敏感程度堪称神准。
  所以一星期后,当他在修车厂门口二度碰见那位执着到连抢匪都要投降的女子时,他觉得自己是撞见楣神了。
  “沈冬雷。”女子一口喊出他的名字。
  沈冬雷大吃一惊,他们只是在路边偶然碰过一回,彼此应该不相识吧?为何她知道他的名宇?
  “我是柳心眉。”女子又说。
  这下子沈冬雷简直比签中大乐透,独得彩金十亿更加讶异了。
  柳心眉,昔日洪门的大小姐,如今安心保全的掌权人。曾经……好吧!在他们彼此未曾面对面正式解除婚约前,他们依然是名义上的未婚夫妻。
  当然,她也是让他一路远从美国遁逃到台湾的罪魁祸首。
  而今,她居然独自出现在他面前。她是来兴师问罪的?还是来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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