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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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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姜淑兰请假回来以后,肚皮太大让她穿袜子剪脚趾甲通通成了费劲的事情,所以邓宁心就每天给她烧水泡脚,然后替她把袜子穿上,晚上就不脱了,一个人睡觉容易凉……
“没……没有,昨晚我忘了……”
见着邓宁心拿着袜子要给自己穿,姜淑兰急忙把脚往后缩了缩,脸色胀红一片。
谁知道邓宁心见她还躲,手轻轻在她的脚上就拍了一下,一把捏住了她的脚。
“嘶……”姜淑兰立马倒抽了一口冷气,僵直了整条腿。
邓宁心也被她吓了一跳,忙低头一看,姜淑兰的脚底板一片红通通的,甚至……甚至还有点肿起来的样子?
“哎呀,你怎么脚底板都肿起来了?这……你这反应也太重了,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
邓宁心捧着姜淑兰的脚仔细打量着,完全没看到姜淑兰的脸已经红得快要滴出血来了。
直到……直到她闻到了一股子腥味儿……
才抬起头来,朝着姜淑兰问道。
“淑兰,你昨晚没洗脚吗?怎么一股子腥味儿?”
得了,这么一句话,直接弄得姜淑兰仰身一倒,扯过被子就捂在了脸上。
老天爷,你让我死了吧!没脸了,没脸见人了!
要是个黄花大姑娘,肯定不明白姜淑兰在不好意思个什么,但作为一个过来人,邓宁心几乎瞬间就反应过来为什么姜淑兰的脚肿了,为什么脚上有腥气。
一张老脸,开始红,然后转青,最后直接黑了。
“这个臭小子!也太胡来了!你……你这脚本来就肿了,他还……没别的地方可以用了不是?”
说着,一把掀开了姜淑兰脸上的被子,小心翼翼的哄着姜淑兰。
“淑兰啊,你别不好意思了,当心把自个儿捂着了。起来吧,你也硬气一点,别什么事儿都听那个混账小子的,你这辛辛苦苦替他生娃呢,他还这么磋磨你,还专挑这种地方,真是不懂事。”
听着邓宁心的维护,姜淑兰红着一张脸任由邓宁心给自己穿了袜子套了鞋,慢慢下了床,整个过程中完全不敢提自己身上能用的地方基本上都被他给折腾了个遍的事儿。
太没脸了!
太没脸了!
从今以后,直到孩子出生之前,她都不要再便宜他了。
*
姜淑兰吃完了早饭,邓宁心也下地去了。
昨天沈凌云还说让邓宁心去望龙村看耿淮西父子俩的,结果今天家里还得有事儿,就先把这事儿给推后了。
中午的时候,沈凌云可算是回来了,看着他手里提着的包差不多都满了,姜淑兰忍不住好奇他买了些什么,能用上半天的工夫。
“你怎么去了这么久才回来呀?”
“有点事,等明儿大哥来了你就知道了,喏,这是你的雪花膏和香粉,这个是蚌壳油,给我妈的,我看她手上又起卷口了。”
姜淑兰因为有了供销社的工作,不用再天天下地干活,让双手饱受风霜侵蚀,长卷口,生冻疮了。可是邓宁心却还要继续这么辛苦劳作,手上的卷口一条比一条深,那种滋味儿姜淑兰知道,尤其是晚上干的时候,特别疼。
想到这里,她就把蚌壳油揣了起来,想着一会儿就给邓宁心放到枕头下去。
“你怎么买了这么多肉?不对呀,你不是说你们这半年没有肉票,我……我的肉票没多少了,我也没给你呀,你怎么买的肉?”
姜淑兰刚说完,沈凌云就抬手一把捂住了她的嘴。
“嘘……别嚷嚷,这是我去黑市买的。”
黑市?!
姜淑兰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你怎么跑黑市去了?你胆子也太大了,万一被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
前世他明明那么谨慎一个人,一辈子都没想过去黑市那种地方,怎么突然又跑去了?
“不会有人发现的,没看我今天特意穿了一身旧衣服吗?还有,我去之前在脸上抹了灰,没人认得出我的。”
“……”
☆、第490章 人才是最重要的
姜淑兰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沈凌云见她锁着眉头一脸担忧的样子,不由叹了一口气,抚了抚她的头顶。
“哎,你别这么看着我啊,我不会让自己有事情的。我以前也不知道黑市什么样,只觉得黑市的存在是非法的,所以一定不是什么好的存在。可是这次出去进修的时候,我陪着唐建民去了两次黑市,发现黑市也没有那么可怕,有些时候,黑市还能给人带来生机呢。”
生机?
姜淑兰眨了眨眼,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哎,反正你相信我就对了,具体的事情等哪天大哥来了我一起跟你们说。”
见他眸色深沉,脸色坚定,姜淑兰不由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董艳梅当时也有一份正式工作,却还执意利用工作的便利之处,做了成衣跑到黑市去销售,看来黑市那边的生意的确赚钱,不然她也不可能冒着丢了被人告发的危险来拉拢自己。
别人都可以去黑市做买卖,那是不是代表……他们也可以?
沈凌云说要等耿淮西过来的时候再说这个事儿,该不会……
“凌云,你该不会是想让大哥到黑市里去做买卖吧?”
买这么些东西而已,她怎么看怎么都花不了半天时间啊,除非……除非沈凌云是特意去逛的。
且不说他的身份不适合长时间待在那里,就是他爱干净的性子,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也是受不了身上一直抹着灰尘在外面走来走去的。
沈凌云眸色亮了亮,一脸惊喜的看向姜淑兰。
“你怎么知道的?”
还真给自己猜中了,姜淑兰微微叹了一口气。
“猜的,你还真是这么想的?那你打算让大哥去黑市做什么买卖啊?”
沈凌云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想到,只是先这么打算着,一切得等跟他商量之后,他愿意才能成事啊。”
虽然他有这个意愿,但这毕竟是冒险的事情,还不知道耿淮西愿不愿意去呢。
耿淮西当然是愿意的。
就在沈凌云回来的第四天,邓宁心去了一趟望龙村,带回了耿淮西父子俩。
当天下午吃饭的时候,沈凌云就把这事儿跟耿淮西说了,耿淮西当即就点了头,表示自己愿意去黑市拼一把。
“大哥,这事儿毕竟还是有一些危险性的,你可想好了,你要是不愿意冒险,我也可以给你找点儿别的事情做。”
只是别的事情也就是像沈凌风沈凌武一样,辛苦卖力,拿点儿死工资。
耿淮西摇了摇头,“不,我就去黑市。你也看到了,我跟天赐在望龙村是个什么处境,以前是没有办法改变处境,我只能这么拖着,有一天是一天。可现在既然有机会,我也想多挣点钱,起码给天赐留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吧。”
想起父子俩住的那个四面漏风,天上还漏雨的茅草屋,邓宁心和沈凌云一块儿对视一眼,面色沉了沉。
“淮西,你可想好了啊,钱虽然重要,但人才是最重要的。”
耿淮西重重点了点头,然后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头。
“其实……其实我去过黑市,也想过找个什么买卖来做,只是那时候天赐还小离不开我,而我也不可能带着他一块儿去。黑市那地方,有点风吹草动传得很快,只要自己行动利落,逃跑是不成问题的。但带着孩子肯定不成,而且天赐和我相依为命,我也怕自己出了什么事,天赐无人照料,所以一直不敢去……”
邓宁心听了耿淮西的话,拿着眼看了看坐在自己面前的三个人。
得了,几个孩子全都想到一块儿去了。
“行吧,既然你们三个人都一个想法,那就去吧。只是到底打算做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沈凌云也不知道,抬眸看向了耿淮西。
“大哥,你自己有没有什么想法。”
主要是耿淮西擅长做什么,他并不了解。
耿淮西之前虽然有个那么一瞬间的想法,但因为没办法实施,他也没有具体想过。
不过,有一点他是知道的。
“在黑市做买卖,你不能天天去,也不能让人记住你,不然的话就容易出事。我去过好几次,每一次去的时候,里面很多人的位置都是变化的。”
他这么一说,沈凌云和姜淑兰瞬间就明白了。
“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不能天天去,又不能让人记住,那就换着花样卖东西好了。
“你说说看。”
“我会做衣服,之前董艳梅之所以冒着危险拉我入伙,就是因为我做的衣服在黑市很好卖,既然如此,那我就干脆继续做衣服来卖好了。”她的脑子里还有很多的衣服款式没有做过呢。
沈凌云听了之后眸子沉了沉,还没等他说话呢,旁边耿淮西就摇了摇头。
“弟妹,你如今可不适合做衣服,你这都快生了,还是好好养着比较好。”
沈凌云也是这个想法,生完之后还要坐月子,一来二去耽误不少时间呢。
既然要做,那就干脆利落,马上开始。
“我又没说只做这一样,我最近当然是不能做衣服的,至少也要等我月子出了才能做这个。这之前,我们可以先做点儿别的。”
尽管与前世相比,姜淑兰见过的东西已经算多了不少了,但还不算够。
她只能从自己接触过的东西里面,寻找能让耿淮西用来做买卖的机会。
索性,正好就有那么一个。
“凌云,还记得我给大姐们代卖山货的事情吗?我觉得这个事情也可以做,而且这个事情还可以不去黑市,就到偏远一点的山区里,跟那些村民收购山货,然后转手再卖到供销社里。”
她想过了,量大的话她就不能再去代卖了,不然就会被人怀疑从中获取利润,投机倒把。
就是耿淮西自己,也不能一次性大量的去卖,所以这个适合一个月跑那么一两趟。
具体的实施办法嘛,耿淮西先去各个偏远分销站打听这些东西的收购价,然后定一个稍高一点点的价格,把东西收回家再由自己一家人来分拣。
☆、第491章 豁出去不要脸了
那几种卖得贵的,依然由姜淑兰出面去卖,其他的则由耿淮西自己去卖,怎么都还是有些赚头的。
听了姜淑兰的话后,沈凌云和耿淮西再次对视一眼。
“这个可以,那就先从这个开始吧,大哥,那这之后你就要开始辛苦一点了。”
出去到处跑,这一点可是很辛苦的。
然而耿淮西却不觉得,眸子里的光芒比刚到家的时候亮了不少。
他还以为他们只是喊他过来吃个饭,聚聚。
也只以为相认之后,就是多了个亲戚而已,从没想过沈凌云会想着拉自己一把。
毕竟,如果自己常常过来,两个人的关系迟早会有曝光的一天。
“我倒是不怕辛苦,就是……就是怕天赐一个人在家不安全……”
想着孩子,耿淮西就狠狠皱起了眉头。
他倒是好办,可孩子怎么办?总不能把孩子一个人扔在家里,或者一块儿带上吧。
太不方便了。
沈凌云闻言勾了勾唇角,“你这以后出门,说不定有时候都回不了家,天赐放在家里带在身边都是不妥当的。这样吧,天赐以后就留在我们家,交给妈来照顾。”
“这怎么行?不行不行,这太不妥了,天赐留在这里的话,很容易被人发现咱们的关系的。”
天赐还小,万一说漏了嘴,或者喊邓宁心奶奶被人发现了的话,他不是连累他妈成为所有人的笑话吗?
邓宁心苦笑了一下,一把将耿天赐揽到了怀里面,眼眶通红的抱着孩子。
“没关系的,发现就发现了,什么都比不上你们的日子能过好重要。淮西,难为凌云不介意妈的过去,也愿意承认你这个哥哥,这就是妈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了,旁的,妈都可以不在乎。”
面子虽然重要,可孩子们能够过得好才是最重要的。
耿淮西还是摇了摇头,“不,妈,你不在乎我在乎,都是我拖累了你。”
说着,原本高昂的情绪忽然就急转直下,低落起来。
沈凌云忙拍了拍耿淮西的肩头,又握了握邓宁心的手。
“妈,大哥,你们别这么悲观啊。咱们以后少不了要往来的,这件事其实捂也捂不住的,你看……”
沈凌云抬起手,指了指耿天赐的眼睛,又指了指耿淮西的,还有自己的眼睛。
“妈,我们三个人的眼睛都跟你的很像,以前他们没见过大哥自然不知道,可是以后大哥要是常常出入的话,外人是会看出来咱们之间的关系的。与其遮遮掩掩引人闲话,倒不如坦坦荡荡的来往,被人发现了就发现了。”
“……”沈凌云说得轻描淡写,邓宁心等人却听得瞠目结舌。
这……想得也太轻松了一点儿吧。
发现了就发现了,事情哪有这么简单啊,要真是这么简单,她这么多年何苦忍受着心里的折磨,早就跑去望龙村看孩子了。
姜淑兰也震惊了一会儿,随后又能够体会到沈凌云的想法了。
“妈,我觉得凌云说得对,旁人知道了就知道了,你那会儿跟耿叔青梅竹马,如果不是耿叔突然为了家国大义出去了,你们可能早就结婚了。耿叔是为了名族大义才走的,又不是无缘无故抛弃了你们,大哥是你与耿叔相爱的时候怀上的,又不是你嫁给咱爸之后偷人头的,这有什么可丢人的?若是没有耿叔他们那样的英雄在,咱们现在有这样的好日子吗?所以,这没什么可丢人的?”
尽管别人会背地里嚼上几句口舌,但那又如何?
人活一辈子,究竟是为了自己而活,而是为了别人?
“妈,说穿了,前几年饿饭的时候,多少人做尽了丑事,跟他们比起来,你这算个什么?咱们是一家人,何苦因为别人的几句闲言碎语就要生生忍着不能相认,现在好不容易认了,你难道就愿意再这么偷偷摸摸的?天赐这么可爱,你舍得他不管你叫奶奶,管你叫什么姑婆姨婆什么的?”
邓宁心闻言,朝着耿天赐看了一眼,别说,还真是舍不得。
况且天赐已经叫了她这么久的奶奶,再让他改口又要费不少的劲儿,而且还得教孩子学会撒谎……
“那按照你们的意思,那就不隐瞒了?”
邓宁心心里既有点害怕,却又忍不住有点儿高兴。
从今以后,她就不用再装作跟淮西只是远亲了,可以光明正大的照应儿子照应孙子了?
沈凌云捏了捏她的手,重重点头。
“嗯,顺其自然就是了。”
“唉,好,好,那我就豁出去这张脸不要了吧。”
耿淮西看着这一家三口直接就把事情给定了下来,有些不是滋味儿的咂了咂嘴。
“凌云,还是不要了吧,我实在是没脸让妈替我再受人闲话了。我这辈子也没好好孝顺孝顺她,光给她添麻烦哪好意思?”
沈凌云挑了挑眉,斜瞪着眼。
“以前没孝顺,那你打算以后都不管是不是?合着你认一回亲,就光是认亲,以后还打算让我一个人养咱妈了呗?”
呃……
耿淮西没想到沈凌云会这么说,忽然觉得面红耳赤起来。
姜淑兰见状,忙笑着朝耿淮西解释道。
“大哥,你这认了亲可就跑不了了,咱妈啊,你也有责任孝敬呢。”
这么一说,耿淮西才憨厚的裂开嘴笑了起来。
“那肯定的,那……那就这样吧。妈,家里有酒吗?我……我想跟凌云喝一口。”
邓宁心连连点头,“有,有,我这就去拿,我这就去拿。”
等邓宁心把酒拿回来,耿淮西就替自己和沈凌云一人倒了一小杯,端着杯子举起来。
“凌云,淑兰,我是真没想到你们夫妻俩能这么豁达。可既然咱们都相认了,以后就是一家人,别的客套话我就不多说了,我只有一句话,绝不会让你们白认了我这个兄长!”
沈凌云也举起杯子朝着耿淮西手里的杯子撞了上去。
“本是一家人,就不该客套。只需从今以后,咱们兄弟俩齐心协力,努力让一家人都过上好日子便是。大哥,干!”
“干!”
☆、第492章 你太狠了
接下来的几天,家里请了工人砌围墙的同时,沈凌云也带着耿淮西到处跑了一遍。
先是请大队长吃了一顿饭,把耿淮西父子俩的户籍都迁到了迁桥村来,跟邓宁心沈凌云挂在了一起,再是找了姚盛父子俩帮忙,去望龙村把耿淮西父子俩为数不多的行李搬了过来……
这么一来二去的,耿淮西和邓宁心的关系很快就被外面的人给知道了。
三房那边,张秀琴和樊春芳婆媳俩的嘴就再没消停过,成天在外面跟人掰扯邓宁心如何如何不要脸,如何如何不知廉耻,偏生邓宁心不接招,愣是冷着一张脸,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也不跟外面的人解释。
说了几天之后,看着沈凌云跟耿淮西兄弟俩关系好得很,旁人也没了看热闹的心情,也不爱听张秀琴扯那些闲篇了。
等围墙砌好了,耿淮西的小买卖也拉开了帷幕。
将天赐扔在家里,他第一趟就跑去了石磨乡,因为有姜淑兰的娘家帮衬,他也好开展自己的小买卖……
家里的事情解决好了,沈凌云也恢复上班的日子了。
姜淑兰则继续休着假,家里有了小天赐,正好她也不无聊,精神好的时候就带着天赐和大房的沈华群写写字,读读书,精神不好了就让俩孩子自己玩,自己在屋子里休息。
一时之间,沈家二房的小日子,过得舒适不已。
沈家三房那边却一直忐忑不安,沈凌云说要弄丢沈凌风的工作,害得沈凌风天天提心吊胆的干着活,时不时的就盯着老王那边,生怕沈凌云那个瘟神找过来,他的饭碗就丢了。
这人啊,就是怕什么来什么的。
这不,他提心吊胆了好几天,本以为沈凌云是不是都把这事儿忘了的时候,沈凌云却跑到了码头上,拉着老王跑到了一边说悄悄话去了。
沈凌风想凑过去偷听,却被老王的徒弟给拦了下来。
“你要干什么?师傅和人谈事情,不是咱们能听的。”
当下,沈凌风就知道,沈凌云来了准没有好事情,肯定是来跟老王告状,弄丢自己的工作的。
一气之下,一把推开了老王的徒弟,“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份苦力活吗?跟你师傅说,老子不稀罕了!”
说完,帕子朝着肩头一甩,转背就扬长而去。
老王徒弟追了两步,“风子,风子你回来!你疯了是不是?”
事情都还没下定论呢,这小子是抽的什么风?
况且,他们不是兄弟吗?沈凌云摆明了越混越好,他就不能识点实务,在沈凌云面前服个软,说说好话?
真是有病!
“大海,你站这儿干什么呢?去,去帮我把沈凌风叫过来一下。”
老王和沈凌云说完话走出来,就看到自个儿徒弟站在那儿杵着一动不动,也不知道在发什么呆,就朝着他吼了一句。
大海回过神,就看到老王皱着眉头看着自己,忙走到了老王面前。
“师傅,我刚刚看到沈凌风气冲冲的走了。”
走了?
“走哪儿去了?现在是上班时间,他不干活是想不干了吗?”
大海皱了皱眉,朝着沈凌云看了一眼,有些欲言又止。
沈凌云眉毛一挑,“你有话直说吧,他跑哪儿去了?”
气冲冲的,该不会是以为他来找老王是为了撸掉他的工作,所以他就气得自己先跑了吧?
事实证明,他足够了解沈凌风,他真的跑回家去了。
走前扔的大话口气还挺足的。
老王听到大海的话,也忍不住蹙起了眉头,朝着沈凌云摊了摊手。
“凌云,你看这事儿……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要压着他了。这人,真是好赖不分,你这一门心思替他打算,他可倒好……”
沈凌云见这一次老王真的有些恼了沈凌风,忙朝着老王赔了个笑脸,给老王点了一支烟。
“王叔,凌风被我三叔三婶儿惯坏了臭脾气,说话办事儿都不成熟,给你添麻烦了。劳您再给他个机会,我今儿回家就跟他好好说说,以后我就不再管他了,能用你就用,不能用就不用便是。”
听到沈凌云这么说,老王吸了一口烟,沉重的点了点头。
“其实这小子干活还是很卖力的,脑子也还算灵活,就是……这脾气可不大好,心术也不怎么正,好在我这里也就是一把子力气活,有脑子也算不出个什么来,不然的话,我也不敢用他这样的。”
沈凌云吸了一口烟,慢慢吐着烟圈,不置可否。
他当初再三思量把沈凌风弄到王叔这儿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啊。
“既然他都走了,那我就不打搅你忙活了。王叔,下次有机会咱们再一块儿聊了。”
沈凌云看了看腕表,他是趁着午休时间来的,没想到又被沈凌风给误会了。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
罢了,这就是最后一次了。
也算是还了他当年半途而废成全了他吧,从今以后,沈凌风是越来越好,还是越来越差,都跟他没关系了。
*
一走了之的沈凌风并不知道沈凌云根本不是去找老王弄丢他的饭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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