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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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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沈凌云也不是个话多的,而且今天姜淑兰的表现让他心里十分欣慰,与这样的姜淑兰坐在一起,舒服,可他又怕这样的姜淑兰就像镜花水月一样,只是一晃而过。所以他选择不说话,默默的享受这份宁静。
  沈凌云不言,姜淑兰也不是个会找话题的人,更怕自己又问出水里有没有鱼那种蠢问题,她干脆闭紧了嘴巴不说话,就这样和沈凌云两个人一起坐着,对她而言,就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凤溪水库这个地方,钟灵毓秀,青山绿水,是个很好的地方,后世,这一代的村民都不再靠着爬坡上坎的栽种粮食为生,反而是顺应时代发展,借着政府帮扶,家家户户种起了茶树,做起了茶农。
  凤溪绿茶,虽然不如西湖龙井、江苏碧螺春、安徽毛峰等这些中国十大名茶世界闻名,可在k省境内还是打出了名头的。
  “这地方真好,有山有水,将来说不定能变成一块宝地。”
  想到未来这个地方的发展前景,姜淑兰忍不住感叹出声,沈凌云不禁回过头来,诧异的看了她一眼。
  “这穷山恶水的,连路都还没通,能有咱们家那个地方好?”
  呃……
  姜淑兰被他的话一噎,顿时愣住了。
  “我……我就是随便一说,未来的事,谁说的准啊。”
  这话倒是实在,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
  可眼下,他们却面对着另外一件事。
  “你还想出去上班吗?还是以后就在家里了?”
  私心里,沈凌云是希望姜淑兰出去上班的,他一直以为,是因为去了城里上班,姜淑兰的性子才开了窍。可是经过安冉一事,他怕姜淑兰心里有阴影,不愿意再出去,也不敢强迫。
  听了他的话,姜淑兰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突然说这个事情,视线一低,就落到了自己的手指头上面。
  上面的伤口已经不疼了,可是针孔留下的疤痕却还在,手指背心两面都有一个黑色的茄还未脱落,那疼,锥心刺骨。
  “我不想出去了,来年,我就在家陪着妈挣工分吧。”
  村子里的人再怎么心眼多都比不上城里人,就像梁中惠,面上一团和气,天天温言细语的关心自己,没想到却暗地里打着自己丈夫的主意。
  听到姜淑兰这么说,沈凌云不由叹了一口气,却并没有觉得不高兴。
  姜淑兰会这么说,他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可这不代表他就这么轻易的同意了,“天天下地干活挣工分那么累,你真愿意一辈子这样下去?”
  不愿意,可是有什么用?
  自己不识字,能够做的事情始终有限,她在后世倒是看到了不少发家致富的路子,可是没有一条能够现在用得上的。
  种植,土地还没有下放,除了自家的几分自留地,其余全都是属于国家的。
  做生意,现在一切都是供销社的天下,一切都是国家的,自行买卖就叫做走资,不能够。
  当临时工?
  原本去制衣厂她就是打算干一阵子长长见识,没想过长远的干,可没想到不过一个月,就出了这事。
  不过,她还剩下一条路可以走。
  那就是养殖……
  “当然不想,所以我打算养猪,凌云,等开了年,你想办法给我买三四只猪娃回来吧,我要养。”
  沈凌云眉头明显一皱。
  “养猪多累,一年四季要多少东西来喂?人家一头两头都难喂,你还想喂四头。”
  村子里不是没有养猪的人家,大都是家里人口比较多的,抓一两只猪娃回来养着,养到过年,除了每头猪要交上去的一半,自己还能剩下一半,还可以多卖一些,再留下一些肉自家吃。
  可是家里就她和妈两个人,挣工分都不够忙活的,哪有时间养猪?
  姜淑兰自然也明白沈凌云的顾虑,姜淑兰便开始蜷着手指给沈凌云细说自己的打算。
  “别人家养猪也是吃草什么的,草那个东西漫山遍野都是,费点时间去割回来就是了,我到时候每天起早一点,晚睡一点,也就在里面了。像是农忙的时候,我们女人多半都是干除草之类的轻巧活,那些草我扯了正好不扔,拿背篓背回来,都不用去打猪草了。”
  沈凌云抿了抿唇,不十分赞同。
  “哪有那么好的事情,每一次都让你除草?再说了,这样你更累了。”
  姜淑兰却扬起唇来笑了笑,望着沈凌云的目光一片明媚。
  “我不怕累,我想攒钱,想修大房子。凌云,七弟妹看起来不太好相处,我不想一直住在老宅里面。”

  ☆、第74章 是我的福气

  这是第一次,姜淑兰如此有野心、有想法的和沈凌云说话,不得不说,沈凌云被她惊到了。
  向来喜欢抿起的唇角微微张开,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你怎么忽然有这个想法了?以前……你不是一直都说毕竟是一家人,能让一步是一步吗?”
  不说久了,就是最近两年他上班之后,三婶儿那边找过多少种理由和借口从他们这边借钱,占便宜,每一次他都很气愤。
  可每一次她都劝他说什么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都是一家人,不用太过计较。
  再不然就是三婶儿给她灌得**汤,把他以前和凌风一块儿去读书最后凌风跑了钱全给了他的事儿拿出来念叨一遍……
  “你都说那是以前了,以前我也不知道她的心那么大呀。想要霸占咱们的房子也就算了,我不同意就诬赖我跟王……跟别人偷情,我还能忍吗?一个女人的名声多重要,她却那么害我!”
  更何况,上辈子不仅仅是名声,她还想要我和利民的命来着!
  不给我们母子饭吃,对我拳脚相加,仗着嘴炮打得好,欺负我老实木讷不会说话,生生气得我郁结于胸,早早患病离世。
  这一切的一切,我重活一世,岂能再忍?
  听着姜淑兰略带怒火的话,沈凌云深感欣慰的同时又有些惆怅,希望她这种改变不是一时半会儿的,而是永远持久的。
  不过她能够有自己的想法,他怎么都要支持一下的。
  “行,等过完年我就想办法帮你买几头猪仔回来喂,不过四头会不会太多了?要不然就弄个两头吧,先试试再说?”
  四头,要吃些东西呢,他怕姜淑兰到时候累死还养不活。
  姜淑兰摇了摇头,两头的话,合起来要交给上面一头,剩下一头才是自己的,她想留下一些吃肉,又想卖一些换钱,太不划算了。
  “还是四头吧,我能行的,猪草的事情我自己想办法。”
  这时候,人们还不知道有很多东西能够喂猪,而她做鬼的时候看到二女喂过猪,哪怕再困难的年头,人们也总是能想出办法来。
  沈凌云见她坚持,也不再劝她,“好,到时候再说吧,时间也还早。”
  姜淑兰也跟着点了点头,“嗯,那咱们回去?现在几点了,也不知道他们家几点开饭。”
  沈凌云低头看了看手表,“还不到四点,应该还不到吃饭的时候。你过来,我继续教你认手表吧。”
  反正无聊,他又不喜欢凑热闹。
  “好啊。”姜淑兰正愁找不到话题。
  于是两个人靠近了几分,头并头挨在一起,捧着沈凌云的手表继续认了起来。
  “那天教你的还记得吗?”
  姜淑兰点了点头,伸出手指头指了指里面的每一根针,“这是秒针,这是分针,这是时针,这正中间是十二点也是零点,时针走一大格代表一个小时,分针走一大格是五分钟……”
  “对,记得倒是很清楚,那你来看看现在是几点几分。”
  姜淑兰闻言,将整个手表拿到了自己的手里,认真的看了起来。
  先看时针,“一,二,三,四……四点不到,应该是三点多……”
  她一边自言自语,沈凌云一边微眯着眼轻轻点头,表示她说得对。
  姜淑兰看完一个针,就抬起头,看到沈凌云那副表情,就像是得到了莫大的鼓励,笑眯了眼低下头继续看下一个针。
  最后总算把三根针都看完了,沈凌云边看着她问。
  “几点几分了?”
  “应该是三点……三点四……四十七分二十……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
  沈凌云听着她总是盯着跑得飞快的秒针读数,最后的时间总是变动不停,不由得一把拉住了她的手,笑了起来。
  “好了,就是三点四十七分,秒针你不用读了,时时刻刻都在变。”
  “哦。”
  沈凌云的口气听起来十分愉快,姜淑兰却闹了个大红脸,显得自己特别傻。
  认个手表都这么半天才认明白了。
  “不过你认得太慢了,嗯……我刚刚看的时候还是三点四十,你这都花了七分钟,已经八分钟了。”
  姜淑兰的脸,更加的红了。
  手一伸,扔烫手山芋一样把手表扔给了沈凌云。
  “我就是这么笨嘛,以后还是不要教我了,浪费时间得很。”
  沈凌云却将手表带回了腕间,一伸手揽住了她的肩头,将她纳入怀中,头靠在他的肩头上。
  “不是你笨,是你没念过书,所以只能靠着最简单最笨拙的办法来数数。能够一次就认准确了,其实说明你还是很认真很聪明的。”
  聪明?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用这个词夸奖自己,姜淑兰感到心口一热,尤其是这话还是嫌弃了她几十年的沈凌云讲出来的,更加显得难能可贵。
  “真的吗?可是大家都说我很笨,胆子又小,根本就配不上你。能嫁给你,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沈凌云听着,扬了扬下巴,“能嫁给我,难道不是你的福气?”
  “是,是我的福气。”
  她何其有幸能够嫁得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可是她上辈子却没能把握住这份幸运,生生让这份幸运变成了不幸。
  还演变成了很多人的不幸。
  这辈子,她再也不会让这份幸运变质,她要留住这份幸运,也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知识,改变命运!
  对了,她还想读书识字,获取知识,也不知道沈凌云还愿不愿意教她了。
  依稀记得刚刚嫁过来的时候,两个人还是能够好好相处的,沈凌云就提过教她读书识字,却被她给拒绝了。
  现在她想后悔,不知……
  “凌云,我能不能麻烦你个事?”
  “你说。”
  “我……我想跟你学认字读书,你可不可以教教我?”
  说这话的时候,姜淑兰的手不停的拧着自己的衣摆,生怕沈凌云嘲笑她,现在终于知道读书的好了,之前让你学还不愿意。
  然而沈凌云并没有,只是眸子愣了一下,随后就点了点头,声音比之刚才还要柔和了一分。
  “可以,不过你怎么想到要读书了?”

  ☆、第75章 因祸得福

  “就是觉得自己懂得太少了,好多东西都不会。”
  姜淑兰当然不能说看到了后世很多女孩子因为读书多做到了自立自强,大部分女孩子读了书之后比没读过多少书的女孩子活得自在活得潇洒。
  可是一想到自己上辈子的憋屈,和后世看到那些读书女孩的潇洒肆意,她就忍不住想要读书识字,好好看看那些白纸黑字到底写了什么东西,能够让人变得那么厉害。
  “你不是说岳母告诉你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吗?”
  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沈凌云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时候是个什么光景来着?
  新婚燕尔,他看她总是低眉顺眼觉得少了些什么,她说没读过书,他就想起学校那些女同学自信满满的样子,不禁想,也许是没读过书,心胸不够开阔的缘故?
  “淑兰,要不然我教你读书吧?”
  他态度诚恳的开口,却惊得她连连摇头,“不,不用了,我妈说了,女孩子家家的读书多了没用,女孩子嫁了人,只需要顾好家就行了。”
  那时候沈凌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小妻子有多么的懦弱谦卑,笑着打趣她。
  “你别说岳母还教了你‘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
  她立马抬起头眨着眼问他,“你怎么知道?”
  然后沈凌云就无话可说了,再后来他断断续续提过几次,都被她用这句话拒绝了。
  再后来,两颗本来都还没靠拢的心,渐渐越离越远……
  他没想到过有一天会从她嘴里听见要读书这几个字来,她突然这么说,他真的惊到了。
  女子无才便是德?
  姜淑兰闻言不禁冷冷的扯了扯唇角,自嘲一笑,“以前我也以为我妈说的都是对的,可是现在,我觉得我妈说得可能不对。你看安冉,她是读过书的姑娘,跟我比起来,强了不是一点半点,可见读书是件好事。”
  唔……这算是因祸得福吗?
  因为安冉的出现,让她意识到了读书是件好事情?
  沈凌云乐见其成,点了点头,“好,那等回去了,我每天晚上抽出一点时间来教你吧。”
  听到沈凌云答应下来,姜淑兰高兴得欢呼起来。
  “那真是太好了,我一定会努力学习的!”
  机会难得,她一定不会再错过。
  俩人就这么胡扯一通,时间过得更快了,沈凌云看着信心满满的姜淑兰,满意的点了点头之后,再次看了看手表,四点四十多了。
  “快五点了,应该快开饭了,咱们回吧。”
  说完手一拍地面,弹跳而起,朝着姜淑兰伸出了大手。
  姜淑兰把手递了过去,就被他一把拉了起来,一起朝着樊家返回。
  俩人还没走到樊家的院坝里,就听到一阵热闹喧哗的声音里夹杂着各种喊人吃饭的声音,夫妻俩对视一眼,笑了。
  “咱俩大年三十的脚洗得好。”
  农村有风俗,大年三十晚上一定要洗脚,而且洗脚的时候不能洗过了膝盖头。
  不洗的话,出门走亲戚串门,碰不到人家做东西吃。
  洗过头的话,去的时候,人家正好吃完了……没口福……
  当然了,这只是个无厘头的风俗,较不得真。
  沈凌云也跟着掀了掀唇角,指了指沈凌风坐得那张桌子道。
  “你去找大嫂二嫂吧,我跟凌风一桌去。”
  虽说已经开始倡导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可到底还是男女有别的。
  能上桌子吃饭,已经是不错的了,如果是平时的话,可能女人都得窝在厨房里随便挑几个菜将就糊口。
  “好,你去吧。”
  不管樊春芳姐妹刚刚对姜淑兰的针对有多么失礼,从饭桌上的菜色却能够看出樊家对沈家这门亲事的看重。
  三荤六素一个汤,一共办了四桌,算下来怕也得花个二十多块钱了。
  “淑兰,正找你呢,你去哪儿了,到处找找不到。”
  秦素心和刘桂芝正在桌子边四处张望,看到姜淑兰过来,急忙过来将她拉上了桌,与沈家请的媒人坐在一起。
  说是媒人,其实就是从这里溪村嫁到迁桥村那边的一个妇女,姓宋。
  “哦,凌云说待着无聊,带我到水库那边走了走,看那块儿景色不错,就在水库边上坐了一会儿。”
  “啧啧,最近个把月你们俩口子的变化可真大,从前在村里,看你俩走在路上都隔老远,一句话不吭。”
  媒人见姜淑兰眉梢眼角都透着笑意,不禁想起过去俩夫妻相处的光景,小声打趣。
  那边秦素心和刘桂芝听了之后,也跟着捂着嘴笑了起来。
  “就是,从前还当你老实得很,受了老四的欺负。如今看来,好像并不是这样。”
  “大嫂,宋大婶儿,不兴这样在外面欺负咱们本村人的啊,我以前的确不太懂事,以后还得好好跟你们学学呢。”
  学什么?
  学为人处事,学人际交往,学说话办事。
  这位宋大婶儿别看长得一脸和善,成天笑眯眯的,实则是迁桥村里出了名的泼辣蛮横,从前姜淑兰看着她跟人骂架的时候只觉得这人粗鄙不堪,一点都不像个良家妇人。
  可是后来,人家日子越过越好,身宽体胖没有一点糟心事,而自己却憋着一腔委屈,呕了一身闷气,生生把自己憋出病来,早早离世。
  重活一世,她想,人家身上也总该有值得自己学习的地方。
  宋迎春听到她的话,忍不住扯了扯唇角,拿起一把筷子给大家分发起来。
  一边发一边道。
  “你还真是应该跟我学学,别成天把心事委屈装在心里,迟早憋出病来。你看我,谁要是给我委屈受,我当时就得发出来,吵一架,或是骂一架,发出来了心里也就不记恨了,心情也就舒坦了。这心情好了,脸上的笑容就多了,任谁见了都高高兴兴的,多好。”
  姜淑兰一听,眯着眼笑了起来,连连点头。
  前世,二女儿沈华珍的性子与她差不多,可生了个闺女却不像她。
  那整个就是一根炮仗,一点就着,半点委屈和闲气都忍不住,尤其是嫁人之后,但凡有一点不顺心,非吵即闹,有时候踹坏了门,有时候又打破了杯子。

  ☆、第76章 看上沈凌云了

  这也就罢了,回过头不到俩小时,俩口子就又能好到一起去,亲亲热热,搂搂抱抱,活像刚刚吵架的是别人一样。
  每当那个时候,她总是飘在一边,瞠目结舌。
  现在看来,外孙女那样,还真没错。
  想着这些,姜淑兰就不由朝着张大婶儿点了点头,“我记住了,谢谢大婶儿的好意,大家快吃饭吧,这些饭菜看起来真可口,大家可要多吃点儿。”
  同桌吃饭的当然不可能只有沈家人,也有樊家人。
  姜淑兰话音方落,就听到对面一个还戴着围腰袖套的妇人一边提起筷子夹了一些腌菜放进碗里,一边朝着她们热情的招呼。
  “大妹子说的没错,大家不要客气,随便吃,也没什么好菜招待大家,还请大家多担待。”
  说着,又用还没入口的筷子替姜淑兰等四个人一人夹了一筷子肉菜。
  其他的樊家人见状,也开始热情的招呼起来,一时间,饭桌上筷子你来我往,吃得好不热闹,姜淑兰也暂时把之前的不愉快给抛开了。
  在这个不到过年过节基本上吃不到肉的时节,今天的一顿饭大家都吃得很卖力,每一个盘子里的菜都被一扫而光,连大碗里的粉丝汤都没有幸免。
  吃过了饭,返家已然是晚了。
  樊家热情的留他们过夜,樊家有男人开始张罗着玩长牌。
  沈凌云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倒是对大牌有点兴趣,何况这时候大牌也不输油米,就是图个打发时间。
  “你自己和大嫂二嫂一块儿待会儿,我去跟他们玩牌去。”
  姜淑兰听他这么说,不由抬眼白了他一下,还真是就好这一口了。
  “你去吧,我没事的。”
  前世来的时候,他也是吃了饭就打牌,根本不管她。
  “沈四嫂,今天晚上你们不回去,我姐姐家里住不下,你跟我去我家睡吧?”
  是樊春花,姜淑兰不禁一愣。
  “呃……我还不知道,看樊家婶婶的安排吧。”
  客随主变,这一点她倒是不挑剔。
  这个年代,家家户户的房子都不宽敞,床铺也不多,来了客人,多半都是挤,自家挤不下,就到附近的亲戚或者邻里家里挤。
  樊春花听到她的话,挽着她的手就笑了起来。
  “对不起啊沈四嫂,刚刚我有点冒犯你了,我只是怕我姐姐以后嫁出去被人欺负,你不会怪我吧?”
  看着被人紧紧搂住的胳膊,姜淑兰觉得有点奇怪。
  急忙将手臂从樊春花的手里抽了出来,尴尬的笑着。
  “不怪你,我这脾气也不好,没忍着你。”
  这个樊春花,在想什么呢?明明刚才才和樊春芳一起为难自己,这会儿就跑过来与她亲热,怎么看都觉得奇怪啊。
  樊春花却完全不觉得奇怪,反而笑得更加开心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今晚你去我家跟我睡。我这就去跟我大伯娘说去,让她不用给你安排别的住处了。”
  姜淑兰还想说点什么,樊春花就已经撒开丫子跑远了,那条粗又黑的辫子不停的甩来甩去,看起来她真的十分高兴啊。
  姜淑兰更加觉得奇怪了。
  樊春花,或者说樊春芳又在打什么主意呢?
  樊春花打什么主意,到了晚上俩人躺在床上,姜淑兰终于知道了。
  因为樊春芳自家住不下,他们来的这一行人,除了沈茂通沈凌风还有秦素心宋迎春四个人被安排住在了樊春芳家里以外,其余的人都被分到了樊春芳父亲的兄弟家里。
  正好,被分到樊春花家里的,就是姜淑兰俩口子。
  这在别人家里过夜,夫妻俩自然不好同一间屋子的。
  于是,沈凌云跟樊春花还未结婚的兄弟睡一屋,姜淑兰和她自己睡一屋。
  姜淑兰是个不挑床的人,却因为白天跟樊春花吵了几句心里有些不习惯,上了床就闭上了双眼准备快速入睡,第二天一早吃了饭,他们就能回家了。
  可惜,樊春花没给她这个机会。
  她竟然大半夜的拉着她聊天。
  “四嫂,听说沈四哥是在银行上班,那你们家是不是日子过得挺好啊?”
  “也没有,我们家里人少,劳动力也少,怎么了?”
  难道这就是她拉着自己回来的原因,想帮忙樊春芳打听自己家的事情?
  想起上辈子自己被樊春芳欺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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