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等雨停-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邹淼说的还真是事实,虽然才开学半个多学期,但北雨也发现了,他们二中谈恋爱确实不少。
  二中虽然是本市最好的高中,但校风并没那么严苛。
  北雨道:“我才不是书呆子。”
  邹淼拎起她的马尾:“你瞧瞧你这打扮,要是穿上你们二中校服,别人不以为你是书呆子才怪。”
  北雨瞅了眼她酒红色的卷发,道:“我们学校不让染头发。”
  “拉直总可以吧!我跟你说小雨,美女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扮,你别仗着长得漂亮就不修边幅,青春就是要闪闪发光,你可是快十六了,别还跟着小孩儿一样。”
  北雨被说得动了心,想到自己如今的平凡无奇,又想到沈洛,她觉得是适合改变一下自己了。
  在两个小伙伴的带领下,北雨将头发拉直放了下来。她发质黑亮浓密,拉直之后的披肩长发,就像是一匹上好的黑色缎子。
  接着又被拉去小店打了耳洞,戴上了两个闪闪发光的银耳钉。顺便还将杂乱的眉毛,修了个型儿。
  她五官本来就长得好,皮肤也白,只要稍加修饰,就有点脱胎换骨的味道。
  从小店出来,邹淼朝她吹了个口哨,捏了捏她白皙的脸蛋:“这是谁家的小美人儿,给爷笑一个。”
  北雨得意地挑挑眉:“滚——”
  因为晚上要回学校上晚自习,她被两个小伙伴改造完毕,见时间不早就回家了。
  北母一眼发现女儿的变化:“你弄头发打耳洞了?”
  “和淼淼他们出去逛街,觉得好玩就弄了。”
  女孩爱美无可厚非,北母倒也没放在心上,只是意识到女孩子长大了,小心思恐怕会多起来影响学习,便随口提醒:“小雨,虽然我和你爸对你一直没什么要求,只希望你开心最好。但你现在最重要的还是专注学习,不要分心,要是考不上好大学,我们不说你,你自己恐怕也会后悔。”
  成绩是北雨现在不愿触碰的痛,她不耐烦地敷衍:“知道了知道了!”
  北母摇摇头,到底也没再说什么。
  吃过饭准备回学校时,北雨忽然想起什么的,从柜子里将尘封好久的手风琴拿出来背上。
  北母见状:“你带手风琴去学校干什么?”
  北雨道:“丰富一下课余生活。”
  当然不是!而是有大用处。
  毕竟天天晚上跑步一身汗,实在是很麻烦。                        
作者有话要说:  520小剧场,网络段子实用试举例。
头牌南风篇: 
头牌:“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南风:“嗯”
头牌:“从前有我爱你和我不爱你两个人,我不爱你死了剩下谁?”
南风:“我爱你啊”
头牌:“我也爱你” 
洛神北雨篇:
北雨:“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洛神:“嗯”
北雨:“从前有我爱你和我不爱你两个人,我不爱你死了剩下谁?”
系统显示:“对方不想回答你的弱智问题,并向你扔一个520红包。”
北雨:“……”
哈哈哈一个情话技能满点boy,一个行动派boy。

  5、操场

  回到宿舍后,两个人室友看见改头换面的北雨,果不其然,都好奇地围上她:“你拉头发了?”
  北雨点头:“怎么样?好看吗?”
  “太好看了,跟变了个人似的。”
  另一个也笑着附和:“感觉咱们班许灵班花地位不保了。”
  十几岁的女孩当然是有虚荣心的,尤其是在二中泯然众人的北雨,听到这样的夸奖,心里头别提多得意,面上却佯装不以为意:“不就是拉个头发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其实还修了眉毛,戴了耳钉。
  显然,北雨小小的改变,在别人看来大为不同。
  晚上自习时,周围的同学,每个人见到她第一句话都是:“你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
  就连身后的邵云溪也说了这话。
  还连着三节晚自习,问她借了三次铅笔两次橡皮。
  北雨一心都在沈洛身上,压根儿就没工夫顾及邵云溪那点少男心思。
  等到晚自习结束,邵云溪想跟她一起回宿舍的邀请还没说出口,她人就一溜烟不见了。
  回到宿舍,北雨背起手风琴就往操场跑。
  这也是前天看到一个男生在操场边弹吉他,激发了她的灵感。
  沈洛还没到,她抱着手风琴,迅速在双杠旁边的一块草地坐下。
  夜色下弹手风琴的美少女,怎么都应该引起沈洛的注意吧!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操场的入口,那道熟悉的身影如约而至。
  浅淡的路灯之下,沈洛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北雨遥遥看着他,等他稍稍走近,赶紧转过头,装模作样摆弄手中的琴。
  她低着头,看起来像是在看琴键,实际上余光一直注意着沈洛的动向。
  她觉察他走过来后,微微停顿在原地,并没有马上爬上双杠。不知是看到旁边突然多了个弹琴的女生,感觉地盘被侵犯?还是被这个突如其至的文艺少女吸引?
  但北雨知道他在看自己。
  她微微垂头,长发斜斜落在肩膀。这姿势她在镜子里演练过,室友们评价是教科书版的文艺美少女。
  沈洛会注意到自己吗?
  就在她心里开始犯嘀咕,怀疑他是不是会转身离开,去找个清静的地方时,他终于还是爬上了双杠。
  谢天谢地!
  北雨其实已经很久没弹过手风琴,手法早就生疏。
  但正是生疏躲在操场练习,才显得正常,不会让沈洛以为是故意接近他。
  操场很安静,只有寥寥几个夜跑的学生。对面那个弹吉他的男生也在,隐隐有琴声传来,和北雨倒是有点相映成趣的意思。
  只不过在这一边,就只有她和沈洛,两个人一上一下,隔了不过四五米。
  就像是这个小世界里,只有他和她两人。
  北雨心跳得很快,有点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
  因为她在他斜后方,偷看他时,就有些有恃无恐。
  秋末初冬的夜晚,天空澄澈高远,清风霁月的少年在苍穹之下,仰望星空,旁边有少女坐在地上弹琴,想想都是一副美好的画面。
  北雨的玛丽苏幻想又开始作乱。
  北雨对沈洛的习惯已经很了解,差不多半个小时就会离开。
  她不想再跟在他后面,毕竟跟在在身后没法刷存在感。只有走在前面,才能展示她刚刚拉直的披肩长发。
  觉得时间差不多时,她收拾了手风琴,慢条斯理起身先离开。
  果然走了没几步,便听到后面沈洛跳下地的声音。
  他平日里走路看起来优哉游哉,但因为身高腿长,其实并不慢。之前北雨干尾随的勾当时,得故意加快步子才能跟上。
  而此时沈洛的脚步声在后面响起,显然是比平常慢一些,竟然一直走在她身后,没有超过她。
  北雨悄悄斜眼用余光看向身后,沈洛离自己不过三四米。
  她挺直身板,尽量让自己走路的姿势好看。
  此时的手风琴斜挎在肩膀上,夜风习习,将她漂亮的长发微微吹起。
  夜色之下,这样的背影,妥妥的文艺美少女。
  北雨心潮起伏,直到进了女生宿舍楼,北雨才将提着的一口气,重重吐出来。
  此后每个晴朗的晚上,她都会背着手风琴去操场。
  沈洛在双杠上,她在草地上。沈洛观星,她弹琴。
  除了偷看他,他们从来没有互相干扰。
  当然谁也没有开口和对方说过话。
  看起来像是夜间的独处,实际上仍旧素不相识。
  天气渐渐变得寒冷,夜晚在户外弹琴完全就是在找虐。
  但北雨甘之如饴。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和沈洛的约会。
  原谅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总会有一些玛丽苏梦。
  她的努力有没有引起沈洛的注意尚不可知,但显然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比如对面那个弹吉他的男生。
  一个月后的某个晚上,那男生穿过操场走过来和她打招呼:“同学,你手风琴弹得很好听呢?学了很久吗?”
  北雨悄悄瞥了眼双杠上的人,见他好像放下望远镜,朝这边看过来,赶紧别过头,心不在焉回男生的话:“还好,断断续续学了几年。”
  男生在她旁边坐下,一副自来熟的架势:“我也是断断续续学了几年吉他,爸妈让专注学习,在宿舍又怕打扰其他人,只能下了自习来操场练一会儿,不过现在可真冷。”
  说完还耍帅一般弹了几个炫技和弦。
  北雨烦死这个不速之客,对他的吉他技巧也毫无兴趣。
  正想着如何将人赶走,忽然听得砰地一声。是沈洛跳下地的声音。
  她微微转头一看,却见沈洛竟然提前离开。
  她没兴趣和男生闲聊,看沈洛走了十几米,就赶紧起身说要回寝室,匆匆跟了上去。
  留下半天没反应过来的吉他男生。
  回到宿舍区,看到沈洛的身影消失在男生楼。北雨看了看手表,比往常提前了二十分钟,也就是说今晚她和他的约会少了二十分钟。
  真是一个失落的夜晚。
  北雨只能盼望明晚仍旧是晴朗天。
  除了每天晚上抱着手风琴在沈洛面前刷存在感,白天北雨也没落下,仍是三天两头往他的教室跑。
  打得自然是找江越的幌子。
  因为去得多了,江越那几个狐朋狗友也就认识了她,偶尔就会开玩笑逗她。
  这回傍晚下了课,她又跑去找江越。
  “越哥,你妹妹越来越漂亮了!你问问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一个男生见到她出现在后门,吹了声口哨,朝江越笑道。
  她今天没穿校服,穿了一件冬裙,披肩长发,确实很漂亮。
  江越白了男生一眼,很不客气地踹了他一脚:“你能不能先撒泡尿照一下?也不看看什么德性!我妹是你这种人渣能染指的么?要点脸行吗!”
  那男生也不知从哪里拿出一面小镜子,左右照了照:“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世间难得美男子是也,与小雨学妹郎才女貌!”
  江越再次踹了他一脚:“我呸?语文就没及格过,还拽成语!我跟你说我妹就喜欢成绩好智商高的,你这种蠢蛋再胡说八道,信不信老子揍你!”
  “越哥饶命,小弟错了!”
  北雨木着脸白了眼打闹的两人,又看向坐在里面的沈洛,好在他戴着耳机,应该是没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玩笑。
  “江二狗,你昨天不是说今天傍晚要去跟高二打球,要我当后勤什么的么?还去不去啊?”
  江越从地上弹起来,也不知从哪里摸出个篮球:“卧槽!差点忘了,赶紧去,不然那群高二菜比还以为我们怕他们呢!”
  北雨无语:“江二狗,你是去打球不是打架。”
  江越不以为然地嗤了一声,招呼旁边几个人高马大男生准备出门。
  走到了门口,忽然又想起什么似地转身进去,走到沈洛旁边,拍拍他的肩膀。
  北雨不知他这是来得哪一出,还以为他是要找人茬,正要跑进去拉人。江越已经开口:“洛神!去不去打球?高二那帮菜比打法很野蛮,我们人手有点不够,算你一个怎么样?”
  沈洛将耳机扯下来,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淡淡瞟了眼门口的几人,站起来道:“好。”
  北雨心中大喜,不由得在心中给江越比了个大拇指。
  她决定至少一个星期不叫他江二狗了。
  江越是自来熟的性子,之前邀请过沈洛几次,每回都被他拒绝,要不是他们就六个人,想完虐高二那群家伙显然难度,他今天也不会再去热脸帖冷屁股。
  虽然主动邀请了,但其实也只是随口问一下。
  听到沈洛答应,他竟是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立马嬉皮笑脸一副跟人很熟的样子,搭上沈洛的肩膀:“我就知道哥们你行的,高手吧?”
  沈洛面无表情地将他的手拨开,淡淡道:“凑合而已。”
  北雨跟着江越一行下楼。
  到了楼下,他拿出钱包递给她:“去小卖部买一提水!买完到球场找我们。”
  她嗯了一声,拿过钱包喜滋滋就跑了,江越都有些没反应过来,看着她雀跃小跑的背影,摸摸脑袋嘿了一声,嘀咕道:“平日里让她帮我跑点腿,十次有九次都不会答应,答应的那次肯定也要给好处才行。今天这是吃错了什么药了,这么好说话!”
  旁边的男生笑道:“江越,你也不怜香惜玉,让你妹一个人买一提水,她能拎得动么?要不然我跟她一起去?”
  江越嘁了一声:“放心吧,别看她细胳膊细腿儿的,力气可大了,我都打不过她。”
  沈洛看了他一眼:“你们先去操场,我去宿舍换衣服。”
  等他走开,江越旁边的男生凑到他耳侧:“以前叫他不是都不来的么?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江越不以为意道:‘谁知道呢?反正多个人手总是好事!走走走,高二那帮菜比估计早到了,咱们磨磨蹭蹭,还以为怕了他们呢!’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一个戏精;男主,一个布景。

  6、打球

  小卖部正是人多的时候,北雨挤上前要了一提水,单手拎起转身就走,余光忽然瞥到旁边有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看见柜台前的沈洛买了一盒口香糖,也正要离开,两人就在前后脚。
  北雨灵光一闪,立刻双手提着水,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正常来说,只要沈洛认识她,就知道她是给他们买的水,于情于理都会上来帮忙。而只要他上来帮忙,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的交集。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于是手里总重量十来斤的水似乎更沉了。
  就在她心里噗通噗通狂跳时,手上忽然一轻,她面上一喜,紧接着又是一僵。
  “你怎么买这么多水?拿去哪里?”邵云溪一张笑嘻嘻的脸赫然出现在北雨面前。
  开学半个多学期,除了同桌和室友,北雨和班上的同学相熟还不多,邵云溪算是最熟的男生,毕竟就坐在她后桌。
  这位邵同学是班上期中考试的第二名,据说初中就获过奥赛奖,颇得老师喜爱。加上模样生得不错,女生卧谈会中,算是重点讨论对象。
  但对北雨来说,邵云溪就只是一个还算优秀的男同学,连朋友都还算不上。而且她最近觉得这位优秀的男同学有点烦人了,不仅老是跟她借东西,还走哪哪儿都能遇到他,尤其是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几乎每天都遇到,然后就顺便坐在一桌,已经严重阻碍她在沈洛跟前刷存在感。
  比如说现在也是,本来是幻想沈洛“助人为乐”,哪知就被忽然冒出来的邵云溪横插一脚。
  但人家一片好心,她只能干笑了笑,道:“我哥他们在操场打球,让我帮买水送过去。”
  “你哥高三的吧?我经常看你往高三跑。”
  “是啊!”
  北雨心不在焉地和他说话,眼角余光一直注意着斜后方沈洛的动向。在她话音刚落下时,他已经迈着长腿超过了她和邵云溪,只留下一个背影给她,很快就走远了。
  助人为乐的邵云溪帮忙将水送到球场边,有点依依不舍的离开。
  此时江越他们已经换好运动服,准备开始比赛,江越十分流氓地又是朝对方比中指,又是放狠话,
  北雨有些无语得抽了抽嘴角。
  她对篮球其实没什么兴趣,但对沈洛打球非常有兴趣。
  不,简直太有兴趣了。
  看到换了运动服的他,站在臭流氓一般的江越旁边,几乎有种令人神清气爽的感觉。
  比赛一开始,就打得很激烈。
  江越是前锋,他虽是体育生,但篮球并不是他的强项,打法基本上属于粗糙野兽派,好在他是练长跑的,长处就是跑得快耐力好。
  他不盯人只盯球,对方谁拿到球他就蹿上去跟谁抢,在场上活跃得过度,以至于观众的目光基本上都被他吸引。
  只有北雨一直看着沈洛,他似乎不愿刻意表现,甚至不主动跟人抢球,但技巧意外得好,接到传球,基本上不会给对方球员抢球的机会,直接就会投篮。
  十分钟不到四投四中,其中三个三分球。
  在北雨眼中简直帅呆了,只要看到江越成功抢断,就恨不得让他赶紧传给沈洛。
  偏偏江越一股子蛮劲,虽然是抢断小能手,却每次抢了球就跟无头苍蝇似的,似乎根本不知道要传给谁。尤其是遇到对方两人拦截,就完全乱套,只知道闷头突破。
  北雨见着沈洛就在他三米外,正好也没人防守,急得跳起来大叫:“江二狗,左后方传给沈洛!”
  十五岁的女孩,声音清脆得几近刺耳。她这一声喊出来,明显感觉到刷刷的目光朝她看过来,甚至球场上的沈洛也微微眯眼扫了她一眼。
  她赶紧装模作样的用手拨了拨头发,一脸你们认错人了的样子。
  好在江越倒是听进了她的话,举起球朝左边一扔,沈洛将目光从场边移开,接到球迅速跳起投篮。
  哐当一声,篮球完美入洞。
  场边一片欢呼。
  裁判的哨声响起,上半场结束。
  一头汗的江越大喇喇跑过来,在额头上抹了一把汗,朝北雨甩去:“快把水拿来!”
  北雨本想踹他一脚,但瞥了眼他身后不远处的沈洛,又默默收回脚,笑着将水拿起来递给他。
  看到其他队员纷纷过来,又殷勤地给每个人都递上水。
  因为沈洛走得最慢,她最后给他。
  这是北雨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次照面。她就站在他跟前,她这才发现,他比自己想象得还要高,她大概才到他耳朵。
  他皮肤光洁,眸子漆黑,打了半场球,竟然没有流汗。
  “你的。”北雨心跳得厉害,其实不敢看他,不是害羞,而是怕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表露出来。
  她微微弯嘴笑着,她先前去买水的时候,未雨绸缪,专门对着镜子练习了怎么笑好看。现在沈洛的眼中,想必就是一个甜美美少女的模样。
  当然,这都是她的脑补。实际上沈洛只是接过水,淡淡说了声“谢谢”,就走到旁边休息,看都没多看她一眼。
  不过这对于北雨来说,已经足够,因为她发现原来他的声音也异常好听。略微低沉,没有同龄男生变声期前后的那种暗哑,反倒带着点磁性。
  北雨心如擂鼓。
  旁边的江越咕咚咕咚灌了半瓶水,笑道:“北大嘴,今儿表现不错,吾家有女初成长,你哥我这么多年没白疼你。”
  他那几个狐朋狗友瞎起哄:“越哥,我们也想要小雨这样的妹妹,你分给我们呗!”
  “滚!”
  因为北雨三天两头找江越,和他几个哥们也都混了个脸熟。若是沈洛没在旁边,她才不在乎他们怎么开玩笑,跟他们打成一片也无所谓。
  但此刻自己喜欢的男生在场,被他们这样一起哄,自我感觉形象大跌。只能木着脸腹诽,之前说不叫江越江二狗一事,全盘作废。
  她悄悄看了眼沈洛,他跟江越他们一样,也是直接大喇喇坐在地上,手中握着水瓶,微微低着头,鼻梁英挺的侧脸沉静美好,像是从画中走出来。
  明明和旁边的男生也没什么区别,却还是让北雨觉得与众不同。
  她站在江越旁边,与他隔了两个人。
  正不动声色地将目光从他脸上收回时,和人打闹完的江越忽然转身抬头看她,恰好捕捉到她的眼神。
  江越平日里心思粗如大海,但这个时候忽然出其不意地心细了一回,他狐疑地看了看北雨,又转头瞥了眼沈洛,然后了然地牵了牵唇。
  裁判吹响下半场的口哨,几个人蜂拥地小跑进场地。北雨趁人不注意,拉住江越小声道:‘你抢到球就传给沈洛,人家投篮比你厉害多了。’
  江越神色莫辨地看了她一眼,坏笑道:“明白。”
  北雨被他这古怪的表情弄得打了个激灵,正要问清楚,他人已经一阵风一般跑到了操场中央。
  江二狗又是哪里抽风了?
  下半场江越果然打得好多了,他负责抢篮板和抢断,瞅准机会就传给沈洛,因为沈洛强大的命中率,本来不相上下的分数,很快拉开。
  结束时,江越他们赢了对方二十多分。
  江越约这场球本来就是跟高二那几个人闹了矛盾,他一开始是简单粗暴想要茬架,但对方声明他们是文明人,只打球不打架,要是他不跟他们约球,就是认怂。
  江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一激就应下。
  现下赢了球,看着对方灰头土脸地认输,江二狗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大手一挥表示不跟人计较。
  赢了球当然要庆祝,江越十分豪爽地要请大家去外面吃大餐。
  “洛神,一起去吧?”江越热情地邀请这场比赛的功臣。
  沈洛看了他一眼,又轻描淡写扫了下北雨,点头。
  北雨心下暗喜,同桌吃饭只是人类的一小步,却是她和沈洛的一大步。今天之后,他怎么都会记住她了吧?
  江越作为厂长儿子,零用钱还算宽裕,去校园外的小餐厅,豪爽地要了个包间。
  北雨跟一堆刚打完球的臭男生一起吃饭,一开始心里其实是拒绝的,要不是因为沈洛,她宁愿吃学校食堂大锅饭。
  “坐这里!”她慢慢悠悠跟在大部队走进包厢,江越指了指自己旁边的座位朝她招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