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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归来:萌宝闹翻天-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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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
  “她。”
  额,好吧,众人有种被耍的感觉,纷纷沉默。
  “你你……哼!”尤妮轻哼了一声,偏过了头。
  “好好好,我先动心的,我先,是我先!”殷若轩亲昵的将她搂进怀中,嘴唇附到她的耳边说道:“妮妮,今天我就让着你,回去我再和你慢慢说。”
  “什么回去慢慢说啊?”尤妮毫不犹豫的反击,立刻说道:“你在大家的面前让着我,当初是谁那样吃醋的啊?非要和别人抢我的,这个你怎么不告诉大家呢?哼……”
  沈贝贝捂着嘴巴轻笑,看着两个大人彼此打情骂俏,还真是好笑。
  沈倾城忍不住扬手挥挥手笑道:“我说你们两个人,今天可是你们结婚啊,都结婚了还打情骂俏的,是嫌我还不够嫉妒你们么?”
  一旁的某个人看着他们俩亲密的样子,已经双手合十,满脸都是桃花。“哇,真的好棒啊,就好像是初恋一样,好浪漫!能够参加这样的婚礼,幸福死了!”
  每次看到尤妮身上燃烧的那种年轻的气质,已经让沈倾城觉得羡慕了,没想到还有这样优秀的男人像个白马王子保护她。
  只是她已经不像这样了,曾经她还是天真浪漫的姑娘,可是现在回不去曾经了。
  每次打开手机,都能够看到几百个人,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进入她的内心,反而是那种越是讨厌的人让她记忆铭刻。
  因为,她的身边已经没有了那个人的存在,所以,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
  已经没有了王子的保护,她早就不是公主一样,现在的她已经学会自己强大,也不再需要王子。
  仪式开始之后,看着尤妮在殷若轩的怀里掉泪的那一刻,沈倾城才觉得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了,她还是会感动。
  曾经,她也想象着自己和李梦初的婚礼,想象着自己穿上白色的婚纱和他一起走过礼堂,在众人的祝福下完成这样的神圣的仪式。
  那个恶魔的夜晚,带走的不仅仅是她的爱情,还有是她的那颗柔软的心。
  所以,她恨沈岑,恨到骨子里。
  礼仪马上就开始了,因为尤妮的父亲不方便参加,于是她充当了尤妮的家人,牵着她的手来到殷若轩的身边。
  看着殷若轩和尤妮的手上戴着的戒指,沈倾城不由得握紧了手。
  在她的钱包里面,其实是有一样东西的。
  那是李梦初留给她的唯一的东西,那枚由硬币雕刻的镂空戒指,是李梦初送给她的。
  她甚至还记得当时破格被大学录取的时候,李梦初欢乐的将她抱起来,她嬉笑着吧唧一下就吻上了他温润的唇瓣。
  “你说啊,你什么时候向我求婚呢?”
  听到这样的一句话,李梦初瞪大了眼睛,将她搂在怀中,嬉笑着说道:“可是我们还是学生啊,这么早结婚可不好哟……”
  “难道你想做毕婚族?我才不要把你留给那些口水哈喇的花痴!”她非常厚颜无耻。
  李梦初横了她一眼,想了一会儿才说,“亲爱的,你这么早就想要把我绑死,不给我丁点自由了么?”
  “早晚都是死,还不如早早的绑死。”
  “啊啊?”李梦初被她这样的话噎得不行,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可是我不想用爸妈的钱给你买戒指,我想等着自己毕业了,有了自己的事业,再给你买,可以么?”
  “哼,你就找借口吧!”她咬牙,才不要相信他的话,“等你有了事业,你就第一时间把我甩掉了,哼!”

  ☆、第211章 现实版傲慢与偏见(6)

  被她这样无理取闹,李梦初已经很淡定了,“那好吧,我把这个送给你,你拿着,以后我会给你换。”
  他像是变魔术一样,变出了一个小圆环,握住沈倾城的手指,把圆环套在她的无名指上,然后宠溺的拍了拍她的脑门,轻笑着:“现在的我就只值这个价,还望娘子不要嫌弃。”
  眨了眨眼,沈倾城轻轻捏住那个铁环,其实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但还是傲气地说:“这叫长远投资。我等你升值,买最好的戒指,在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里跪下来给我求婚。”
  其实沈倾城根本不知道,那东西是李梦初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打磨而成的,那上面也刻着她的名字拼音的缩写,这都是在李梦初死后她才发现的。
  可是,这都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现在无论怎么幻想,那个人都已经不在了。
  为什么要这么挑剔呢?
  当初,哪怕是强迫的,也要让他用简陋的“戒指”求婚,把自己娶了……
  宣誓之后,殷若轩和尤妮的笑容在眼前放大。
  “殷若轩,尤妮。我已见证你们互相发誓将一生爱着对方,感到万分喜悦。现在,我向在坐各位宣布你们结为夫妻。殷若轩,现在你可以吻尤妮了。”
  听见这句话,尤妮的脸上挂满了层层的羞红,看着殷若轩凑过来亲吻自己,
  尤妮的脸稍微拧了一下。
  不过她没时间闹别扭。
  殷若轩已经靠过来,吻住她的唇。
  同一时间,乐队也奏响了圣洁的音乐,无数的弦乐声音融合在一起,竟然让人有种莫名的感动。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是和他们没有任何交集的人,都会因为这样美好的一幕,而感动得落泪。
  沈倾城的手紧紧的握着,双眼已经变得通红。
  仪式结束后,两个主角已经走到了教堂的门前早就放好的车上,所有的宾客都朝着他们涌过去,纷纷想要抢下这束象征着幸福的花。
  众人的脚步惊起了一旁的白鸽,它们扑打着翅膀,一部分飞向了湛蓝的天空,一部分又停留在教堂的尖顶上,与此同时,海风习习的吹来,让人感觉到里面藏着都有多么的温馨。
  沙滩上的细沙也似乎变得欢快起来,一群小花童拎着花篮出来,好像小天使一样,把红色的玫瑰花瓣一楼撒在阶梯上。
  与此同时,和煦的风自郊外吹来,将那些花瓣高高地拂入空中。
  柏川和浅辰拿着花束走了出来。
  花瓣漫天飞舞,大片大片洒落,间隙中隐约呈现着宾客们欢乐的笑脸,还有两个人幸福的表情。
  就好像圣诞提前到来,在这阳光明媚的午后,下起了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
  旋转飞舞的花瓣太美丽,满腔的激动令人想要大声喊叫。
  这一刻,沈倾城提着一口气在胸口,抬头看着那些花瓣。她没有再看周围的人,但总是觉得时间的界限已经很模糊。好像变成了十来岁的自己,再低下头就可以看见自己身边的李梦初。
  然而,刚低下头想转身对旁边的佟尧说“妮姐真是太幸福了”这样的话,却看见了站在斜对面台阶高处的男人。
  那个男人穿着黑色西装,深红衬衫,明明皮肤雪白,但侧脸的轮廓却在阳光中深邃犹如峡谷。
  眼前的景象,像是被猛地按下快门,完全静止了。
  教堂上方的那一群群白鸽,扇动着翅膀的声音,已经让人觉得无法穿透空气了,过了很久还能够听到一阵阵在耳膜里轻轻震动的声音。
  教堂里的唱诗班也唱着赞歌,缓缓的萦绕朝着天空而去。
  配合着小提琴安静的和旋声音,好像是一场无止境的深渊,让她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安安静静的。
  那个男人和自己一样,也是在抬头看着飞扬的花瓣。
  可是她看到他没多久,好像是有感应一样,他隔着人群与花瓣,凝视着她。
  和煦的阳光从高空倾泻,白云与白云交叠的地方,硬生生的劈出了一道闪亮的金光。
  男人脸颊线条是舒适而优雅的,但连眨眼时睫毛微微颤抖的瞬间,都像是电影里的慢放一样,像是时间的沙漏被上帝悲伤的手掌捂住。
  连同那些振翅的白鸽,欢快的音乐,也都不忍地放慢了脚步。
  然后,他朝她微微一笑。
  “梦初……”她听见自己小声地念出这个名字。
  她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推开人群,直接朝那个人冲了过去。
  不要离开。不要再消失了。
  不,沈倾城的理智恢复了过来。
  他不可能是李梦初,根本不可能。
  这个人是……对了,李维斯,那个和李梦初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
  虽然他只是对她礼貌地笑了笑,就又把注意力放在了殷若轩和尤妮身上,但这回不一样了。他一直站在那里没动,如此真实,不像梦境。
  可是,她才走到一半,一个道黑影在上方飞过,然后只看到一个人突然朝着自己的这边猛然的追过来,她一不小心,整个人绊倒在地。
  “哈哈,接到了!宸远,我接到了哦!”殷忆如欢天喜地的看着怀中的花束,又抬头看了看在车上的的哥哥殷若轩和嫂子尤妮。
  他俩一起朝她笑了笑,好像是一起扔出来的,还是故意对着她扔的。
  “啊啊啊啊——妮姐你太偏心了,我刚才抢得那么奋力你也不朝我扔,居然扔给忆如!!”沈倾城这才从刚才的梦幻中走出来,发出一阵惨叫,就和一群人兴奋地凑过来,把殷忆如围得水泄不通。
  “恭喜恭喜,下个结婚的人就是你啊!”
  “哈哈,咱们的氧气少女终于要找到归宿了吗?”
  “恭喜!恭喜!”
  “哇,顾宸远,还不赶紧把我们家忆如小妹妹娶回家……”
  一群人都在闹哄哄的祝贺起来,最后甚至开始一致的拍手鼓掌,“结婚,结婚,结婚……”
  欢快的声音一发不可收拾,更是让人心里面激动到不行。
  沈倾城侧脸朝着教堂那边看过去,只看到李维斯已经走了进去。
  教堂的彩绘玻璃被阳光照得发亮,像是万花筒一样五彩缤纷,却也像万花筒一样不真实。音乐没有停止,花瓣依然在风中乱舞,但他的背影却逐渐离开她的视线,逐渐模糊。
  好像一场美梦又要走到尽头了。
  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挤出来重进教堂,在人群里看见那个男人背影的时候,心跳才会这么剧烈吧。
  如果不是理智还在,恐怕她还会觉得那个人就是李梦初吧?
  但沈倾城还是假装无所谓的样子,眉飞色舞地走过去,兴致勃勃地扬了扬眉毛:“殷若轩,你就这么进来把妮姐丢外面么,不怕她对你有意见?”
  是在对殷若轩说话,也没有看那个男人,但眼角的余光发现他在看自己,沈倾城的手居然开始抖。
  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想到了李梦初,所以在看到明明相识的人,也会糟糕起来。
  “你来得正好,Abby,听说你以前是学珠宝设计的,我有个朋友可以介绍给你。”殷若轩指了指身边的男人,“李维斯,你肯定听过他的名字。”
  “若轩哥,你太OUT了,我和李维斯在加拿大就认识了。”她稍稍一愣,才从刚才的恍然中回过神来。
  心里已经如同死灰,的确,李梦初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她还期待什么呢?
  能够看着这个和他长得想象的人,就已经很好了不是么?
  所以,她知道,这不是李梦初。
  可是为什么……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长得这么像的人呢?
  以前她总是觉得李梦初有时候很孩子气,而且还特别的小脾气,时常和她闹别扭,她的脾气也不怎么好,她总希望自己的伴侣再高一些,再成熟一些,曾在心中偷偷幻想过几年后的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那样的五官轮廓,那双含笑的眼睛……让她真的有一种他没死去,而是躲在某个角落偷偷生活着,直到今天才变成了这个男人,出现在她的眼前。
  “原来你们认识?”殷若轩反而觉得自己刚才的介绍有些多余了。
  “不是的,是因为顾情深的原因,我和Abby已经认识了。”李维斯反而笑得很谦逊。
  沈倾城像是小鸡啄米一样点头,“对,是这样的啊……呵呵……”
  可是心脏的某个地方还是觉得压抑,甚至让她感觉到一种窒息,真的是那样想象的人啊,她现在的情况和第一次看到李维斯一样,沉重的痛压在胸口,脑袋感觉到缺氧,甚至眼前还黑了下去。
  李维斯是很敏感的人,立刻就扶住了她。“Abby,你怎么了,还好吧?”
  沈倾城皱眉,“还好,没什么,只是因为今天想要漂亮一点,最近长胖了些,所以这条裙子穿不下了,早饭也没吃,现在饿得快晕倒了!”
  感受到来自李维斯身体上的一种温暖,沈倾城只觉得整个脑袋都要爆炸了一样。
  他的手很温暖,像是保护小动物一样,轻轻地抱着自己,也没有把她勒疼,甚至手也中规中矩的轻轻拦着她,没有做出一点逾越的动作。

  ☆、第212章 现实版傲慢与偏见(7)

  殷若轩被她这样一说,忍不住偷偷笑了一声,“好了好了,我让人给你准备食物吧。”
  “别啊!你们老朋友聚会我不好打扰,这就去骚扰妮姐。”沈倾城按着肚子,朝李维斯抱歉地点点头,“真不好意思啊,今天脸丢大了,改天再陪你们聊。”
  “别走啊,Abby。”殷若轩上前一步,拉住了她的手。
  “怎么啦?”沈倾城有些迷茫的看着自己被殷若轩拉着,甚至不明白为什么李维斯嘴角还浮着轻笑。
  “既然大家都认识,那么,也好好说说周一的试镜吧。”殷若轩挑眉,那一双眼睛里分明能够看到一阵绚烂的光芒在闪烁着,好像是有意为之。
  沈倾城看着他,有些惊讶。
  “试镜?若轩哥,你不是说周一的试镜是去你的公司么?这个还需要谈?”沈倾城只觉得眼前的一切让她觉得乱套了。
  殷若轩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个工作是尤妮搭线的?
  “没办法啊,是妮妮让我给你这个机会,虽然我也知道你以前很喜欢珠宝设计,但是,还不知道你能不能把这份工作做好。”殷若轩说完,立刻松开了她的手。
  “反正维斯也在,你们好歹交流下,他可是珠宝界的大亨,不仅仅有翡翠公司还有珠宝公司,而且对珠宝设计这块,肯定是得心应手。所以,你们交流下,说不定周一的时候,还会对你有点作用。”
  殷若轩虽然这样说很有道理,可是,沈倾城一点也不想多待一会儿,好么?
  她感觉一种陌生的,又略带熟悉的感觉让她整个人开始灼烧起来,甚至让她感觉到每个细胞都开始膨胀,因为李维斯正看着她,从上往下深深的打量她。
  她甚至连看他都不敢,就听见一声“好”,然后缓缓的抬起头,就看到李维斯那双温柔的眼睑,他的唇角有笑容,“Abby,似乎我们的合作还挺多的。”
  “呵呵,你就饶过我吧,我真的是肚子太饿了,所以一点也不想谈论工作上的事情。”沈倾城抱歉的嬉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没什么,我们可以一边吃一边说。”李维斯就这样带着她来到茶餐厅,然后两个人一句没一句的交谈起来。
  就这样在婚礼结束的时候,尤妮和殷若轩出现了一次,他们俩幸福的在大堂上拥在一起,对着大家说,因为临时有点事,所以今晚的舞会改时间到明晚举行,地点是香榭酒店。
  沈唯雪和夏苡曦两个人各自看了一眼,自讨没趣的拎着包包就离开了。
  当然,沈倾城和李维斯在包间,错过了母女俩的慌乱,她们就好像夹着尾巴的小狗一样,就那样灰溜溜的跑了。
  和李维斯说的东西竟然很多,她发现他也和李梦初一样喜欢甜食,不喜欢红酒,两个人笑起来的动作一模一样,会有一个小小的酒窝,看起来更加的温柔。
  沈倾城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和他说着,直到离开了,也还沉静在和他谈论的心情里,好像整个空气都充满了粉红泡沫一样,好不幸福。
  人类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小时候很幸福,却恨不得别人觉得自己是悲剧主人翁。长大以后,哪怕丢失了最重要的东西,甚至一个人在空空的房子里嚎啕大哭,也要向别人证明自己的人生是个大团圆。
  这就是奇怪的自尊心。
  ※※※※※※※
  把一束百合放在墓碑前。
  这束百合是白色,像雪一样纯净。
  叹了一口气,沈倾城随意的坐在墓碑旁,然后将头轻轻的依偎在墓碑上,就好像多年前,自己靠在他的肩膀上一样。
  她呵了一声,声音轻轻的。“梦初,我来看你了。”
  “昨天我的朋友尤妮结婚了,对了,就是那个我们曾经疯狂喜欢过的独立音乐人Ali,你还记得她,对么?”
  “对了,最近我碰到了一个和你长得很像的人,你猜他是做什么的?”她笑了出来,“珠宝设计师。你最不喜欢的珠宝了,可是他偏偏是你最不喜欢的。”
  曾经的李梦初也是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富二代,因为父亲的原因,他学习的是建筑业,并且想要做那个指挥建筑师的BOSS。她嘲笑着他完全是被铜臭熏傻了,她会说建筑师其实就是一个很聪明的职业而已,完全没有意义。
  还不如做珠宝设计师,因为她的理想是珠宝设计师。
  当时的沈倾城学习的是设计行业,到了后期选择了珠宝设计,都是因为李梦初曾经说过,我才不喜欢做珠宝呢,那种东西明显就是女人做的,只有娘娘腔才会愿意做珠宝设计,服装设计吧?
  他从来没有赞同过她,但也从来没有不让过她。
  可是却这样一直保持着中立,可以陪着她去图书馆找珠宝设计的书,明明是学习的建筑,虽然都是设计,可是两种东西也有天壤之别的吧!她逼他和自己一起看他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不认真听她自说自话,她就嚷嚷着你不爱我了。他的抱怨最多停留在眼中,偶尔生不如死地叹一口气,却从来没有真正责备过她。
  那时候的爱情,真的是让人怀念。
  想着想着,沈倾城只觉得眼前有些雾蒙蒙的了。
  “星赫好几次都在问我,是不是很想你。这问题多么无聊啊。早就对你说过,我不配和你在一起。更没有资格想你。”
  墓碑上,李梦初陈旧的黑白照片永久沉默着。可是他的脸如此年轻,散发着生命开端的光彩。
  但是,他却永远的留在了那时候。
  “好多年没回来了,这一去也快六年了,贝贝也长大了,你知道吗,我有了别人的孩子,既然都这样了,这说明我真的不会再想你了吧。”
  她靠在他的墓碑上,从手袋里取出那个用硬币做成的圆环。
  “你看看,人生就这么长,转眼间那么多年都过去了,我也没有怎么样。现在的我已经不比当年,是很坚强的。所以,就算你如影随形,你带给我那么多沉重的东西,我也承受得住。”
  她笑了笑:“人生的变化真的很大啊。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如影随形,即便是成年了,我固执的搬出去和你住在一起,现在看看,差不多十年了吧?现在却完全不是我们想的那样。”
  曾经和他有很多很多的回忆。
  但过去的记忆就像沙漠中的巨大石像,哪怕有再坚毅的轮廓,最终都会被荒芜的风沙模糊了容颜。
  或许回忆可以被遗忘,她却永远忘不了那些细小的感动。
  她是个天生手脚冰凉的人,一到冬天,就会像只毛球一样蜷在李梦初的怀中,让他的温热的体温温暖自己,有时候不经意的抬头,会看到他那双异常温柔的眼神。她总是会坏笑着凑过去,含住他软软的嘴唇,他短暂的惊讶后会迅速的回温,这样的柔情似水,有时候却更多的像是在火热燃烧……
  当被他拥抱在怀中,曾有那么一个瞬间,她心慌意乱地意识到,她已将所有感情都给了他,一点也没留给自己。
  沈倾城垂着眼,把硬币圆环在了无名指上。
  那种感觉就好像梦初还在,就像是梦初给她戴上,轻轻地套在了手上,却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
  她傻笑,眼角开始湿润。
  抱着自己靠在墓碑前,她的身体忍不住的开始瑟瑟发抖。
  只有在现在这样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放空的,而且,才能把自己的眼泪,自己的委屈释放。
  “梦初,我回来了,我为你报仇来了。”过了许久,她红肿着眼睛看着墓碑上那个年轻的轮廓,嘴角往上轻轻地浮起来,她才慢慢地站起来,抱着自己有些虚脱的身体,离开了陵园。
  当沈倾城离开了,在陵园的一角才有个男人从隐蔽的角落走出来,他慢慢的靠近李梦初的墓碑,纤细白皙的手轻轻地触摸墓碑上的照片,停留在年轻的面孔上,他深深叹息,薄唇微张,低吟道:“我,来了。”
  当然这时候,沈倾城已经搭车离开,所以,她并没有看到这一幕。
  ※※※※※※※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
  一进屋就看到沈贝贝趴在毛茸茸的地毯上,专心的看着什么东西。
  沈贝贝似乎很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沈倾城已经慢慢的猫着脚步靠近她了……
  “贝贝!”沈倾城靠近她的身后,然后突然大叫了一声,“你在做什么!”
  “啊啊啊啊!”沈贝贝被吓得着实的不轻,整个小脸变得苍白,甚至连牙齿也开始打架一样,磨着嘴皮子手有些抖动起来,让人还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贝贝,你怎么啦?”沈倾城看着沈贝贝已经被吓得头皮发麻的感觉,甚至感觉到有些好笑,但是心里面肯定是非常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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